我恨夕颜的笑容。安静的,干净的,说不出是天真还是成熟。有如暴风雨后的天空,因为过分的纯净而让人怀疑其实刚刚经过一场浩劫。

秦小姐给我看过夕颜的资料,她是个大学生,沈阳人,专业是物理工程,为什么会来到梅州做服务行,原因不明。

秦小姐说:“Shelly是俱乐部里惟一的大学生,也好,做招牌也好听些。不过,一个大学生,做什么不好,要做这一行。”

我暗暗惊心,觉得她在讽刺我。但是接着我想起来,在这里,没有人知道我的真实身份与年龄。

论起来,我的学历要比夕颜高一截,只不过最终没有拿到学位。

想到我的硕士学位使我心痛。很尖锐而且深刻的那种刺痛。

世上没有一种错比自甘堕落而更不可原恕,也没有一种人比做妓女的硕士生更荒唐低贱。再为自己找理由,再熟背《庄子》,不嗑瓜子儿,妓女的事实仍然令我心痛。尤其在研究生的身份被重新提醒时,这种心痛就愈发尖锐。

心痛的滋味一直延续了很久,像一根刺横在心里,迫使我不得不记住林夕颜的名字。

夕颜虽然不是俱乐部里惟一的大学生,但却是惟一完全不靠色相谋生的女子。

这点也使我忌恨。

我讨厌别人与众不同。因为只有我才可以特立独行,出类拔萃。

我把她当成对手,假想敌。

一个人活在世上,可以没有朋友,但是不能没有敌人。

有敌人,才可以活得清醒,有目标,有斗志。

夕颜是我的一面镜子,我要活得比她强。

很可惜我们始终没有正面为敌的机会。女人之间的战争总少不了以男人做赌注和筹码。尤其在这种声色场所,谁吸引的客人多,谁赚取的小费高,谁就最炫目,最威风,最有FASE。

但是夕颜仿佛无情无欲,她和俱乐部所有的男性员工都保持着一种哥们儿的关系,不亲近也不疏远,而对客人,则彬彬有礼,绝不兜揽。

夜总会里的女人,无论经理、歌手、服务员、舞小姐,在各行其是的前提下,都在同时兼职陪酒女郎的角色。因为服务行业的最高准则是“Never say No”,只要客人有要求,你就无权拒绝,但是夕颜,总有办法化险为夷,四两拨千斤地在不闹事的前提下做到洁身自保。

连高生也不得不对她另眼相看。

春节前,高生从香港过来,在俱乐部招待朋友。我自然也在座相陪。那客人是个超级酒鬼,将一桌子的人喝得全醉醺醺的了,他自己还酒兴方浓。先是向我劝酒,我以还要上台唱歌为由婉拒了。他不悦起来,向高生挑战:“你随便找个小姐和我对酒,我白酒,她随便,果酒啤酒色酒只要是带酒精的都行,一杯对三杯,要是我输了,今天的账我买单,我要赢了,整个月我来你们俱乐部玩都得免费。”

高生笑着扫视了一遍大堂,举棋不定。恰好夕颜正从旁边经过,我故作随意地一指,说:“不如就叫Shelly吧。”安心要看她出丑。

平时员工一起宵夜,我知道夕颜是滴酒不沾的,但是,“Never say No”,只要客人已经把杯举起来了,哪怕你酒精过敏也得喝下去,喝了再吐都好,就是不能拒绝。何况,无论她推辞或者接受,都有一场好戏可瞧。

第9节:八大胡同的昨夜星辰(4)

“好,就是你吧,你来。”高生呵呵笑,“坐这里,替我灌醉这酒鬼。”

整个大堂人的目光都齐刷刷地盯过来,我笑着招来阿容下单,一边说:“Shelly,高生请你喝酒,你就随便点好了。”

“当真是随便点吗?”夕颜微微一笑,流利地吩咐下单:“一杯白雪公主,一杯血玛丽,一杯拉丁情人,一杯珍珠港,一杯黄金岁月,一杯红樱桃……”不停歇地一口气说了几十种高档鸡尾酒的名称。

高生一愣,立刻哈哈大笑。他那位朋友也忍不住笑了,赶紧喊:“好了,好了,我认输!你喝这些东西,喝到明天早上也不会醉,存心要我破产啊这是。”

夕颜点点头,正要走开,高生叫住了她:“你是新来的?叫什么?”

“Shelly。”她答,再点一下头,转身走开。

高生的眼睛却仍然追随了她很远,眼光亮亮地,充满赞赏和好奇。

那种眼光是我所熟悉的。我常常在男人眼中看到这种神情,清楚地明白它代表了什么。

夕颜,还真的是我一个强劲的对手。

我开始铆足了劲儿准备与她对垒。

然而,在此之后,高生和夕颜并没有进一步的接触。

并不是高生忘性大,而是夕颜的态度太冷淡,也太郑重,她永远那么彬彬有礼,无懈可击。总是微笑着拒绝高生一次又一次的邀请,笑容温柔平静,让人发不出火来。

高生不是情圣,也不是色狼,忌讳着夕颜是自己手下不好强来,几次三番后,也就不再找钉子碰了。

春节过后,高生回了香港,故事就更没下文了。我不战而胜,心情只有更加郁闷。无论如何,总要与Shelly正面斗一次,枉为云家女儿,不让她败在我手下,绝不罢休。

D

梦里依稀听到歌唱声:“只求得四季衣裳三餐饭,两个人儿一样痴……”

这样唱着求着的女子,是淑女?还是妓女?

苏三们住在莳花馆的正屋,枝叶披离的桐槐树掩映着暗紫的门,时时被领家妈妈或者大茶壶叩响:“姑娘哎,见客了您呐!”唤三声,姑娘方懒懒地应一声。不会立刻现身,总要停一会儿,补补妆,也磨磨客人的性子。直到茶已换过两水,客人等得不耐烦站起身要走了,绣花门帘儿才轻轻挑起,姑娘半露了脸,用绢子向客人一招,未语先笑:“您来啦?”

那是恨事,也是春情。是一个女子一生中最好的时光。

姥姥最好的时光给了许多个男人,她活在那些男人的记忆里,那些男人也活在她的记忆里。她平生与男人分不开。

有妓女是因为有嫖客,这和鸡与鸡蛋的关系一样,密不可分。

我从不曾刻意打听姥姥的故事。

可是她所经历的一切我都仿佛亲眼见过,并在每一个寒夜的梦里重温。

她薄薄的身子压平了的花瓣一样毫无遮拦地透过阳光和凉风,悄无声息地行走在落花满地的石子路上,一个脚印儿也不曾留下。

可是我依然嗅得出她特有的芬芳。

我的血管里淌着她的血,无可改变。

我的血管里流淌着一个妓女的血。

这也许可以解释我为什么同母亲对立了十几年,最终还是要选择做歌妓这一行。

姥姥在十七岁那年认识了姥爷——宅门子弟云三爷,一个正红旗家族的遗少。

那天是个有雨的黄昏。

姥爷雪白的鞋帮上有泥,连袜子上也沾了泥点儿。

脱下鞋时,白袜子上的泥点儿十分醒目,我姥姥跪在炕头上帮他擦拭。他抚摸着她那乌黑的头发,忽然便有了几分属于家人的那种温情。

他说:“你要是生在好人家,准是个贤妻良母。”

后来他便娶了她,娶她回家做贤妻良母,成就了莳花馆又一代花魁传奇。

姥姥进门时,穿着十斤重的湘绣礼服,一身花团锦簇,千针万线密不透风。

那是一种惊艳,目眩耳鸣的惊艳,在座人的眼忽然就盲了。

枯朽的窗格里镶着不相配的盛妆少女,是一幅异样生动与亮艳的绣活儿,少女衣裙上的花鸟鱼虫,每一针每一线都是鲜活的,夕阳的余晖在她脸上波光流动,嘴唇紧闭,锁着千言万语,可是随时像要张开;眼睛张着,眼光却是死的,没有半分生气。

第10节:八大胡同的昨夜星辰(5)

她不是人,是一幅画儿。

她本来就是被当做一幅画儿买进府里的。

虽然只是纳妾,却大肆操办,婚事热闹了三四天。

那是云府里最后的盛事。

在云府,姥姥看到一个更大的妓院。远比莳花馆更肮脏,更混乱,更没有节制。

第一次窥见天机是在午饭后。

当年云府午饭的场面,姥姥在多年后还津津乐道。

吃饭在云家是一种仪式,盛大,庄严,冗长,沉闷。云家是讲究食不言寝不语的,同时养生学要求他们要细嚼慢咽,女孩子的胳膊肘不能拄在桌子上,喝汤不能发出声音,虽然满桌佳肴,可是只能取食自己面前的那碟菜,佣人每隔一会儿会将所有菜碟位置倒换一遍,终于轮到自己喜欢的那碟菜时,往往已经凉了。这样子,一顿饭往往要吃上半个时辰。

但是午饭后是小憩时间,那种餐桌上的井然秩序会立刻消失。

如果你有机会在这个时候悄悄到每个房间转一转——但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云府里有规定在午睡的这段时间里,就是一只苍蝇也不可以打扰各房太太,佣人们这时候都呆在下房里,天大的事,也要等到午睡时间过了才可以回。所以午睡的这段时间,是云府里最安静也是最热闹的狂欢时分,连时刻挂在嘴边的道德礼教也都睡去了,每个人都活在春梦里,而梦是不受控制的——但是如果,我是说如果你有机会走进太太们的房间,或者不如说是走进她们的梦乡里,你会看到世界上最刺激最香艳的画面。

你会看到大太太私招了管家在不该议事的时间躲在床闱间窃窃密议,你会看到三少爷手把手地教新来的丫鬟如何侍寝,你会看到嫁不出去的老姑奶奶扭捏着僵硬的身子向师傅学戏,你会看到寄宿云家的远房护院侄少爷给姨太太烧烟泡的时候烫了手,你会看到蝴蝶懒懒地,被太阳晒得昏头涨脑,飞得摇摇摆摆的,蜻蜓立在荷花苞苞上一个劲儿地颤,鱼儿将嘴探出水面无意识地接喋,三太太厚嘟嘟的嘴唇上嘬起一朵恍惚的笑……

姥爷在半年后死于中风,死在牌桌上,手里抓着一张白板,而身后丢下三房妻妾和十数个子女,包括还没有生出来的我妈妈。

后来这几房人分了家,各不往来,就是在街上见了面也不会点头,眼睛对在一起了,眼光却是岔开的。

妈妈是姥爷过世后半年多才生下来的,由姥姥独自带大,先靠变卖家当,后来解放了,就靠在街道领了火柴盒来糊,赚些油盐钱。

姥姥糊火柴盒的手势同嗑瓜子儿一样利落。街道管分派活计的老王常常会帮她糊,据说他喜欢用舌头舔那些贴花来代替糨糊,因为糨糊是面粉熬的,要省着用。

妈妈痛恨那些火柴盒,比痛恨姥姥嗑瓜子儿还要强烈。

有一天她放学回家时打不开门,鼓捣了半天才发现门从里面反锁了。

她抱着书包坐在门檐下,看惨白的冬天的太阳慢慢西斜,半天不肯挪动一步。

并没有等太久,门便开了,老王低低地压着棉帽子从屋里走出来,姥姥没有出来送,但是隔着窗喊女儿进去。

妈妈这时候才知道姥姥是知道她已经放学了的,明明知道她在门外还要让她等这么久,这使她觉得不可原恕。她走进屋,看到堆了半床的火柴盒旁边放着一包瓜子儿,怨气忽然就爆发了。

她抓起一盒火柴擦着,把火柴掷向那堆火柴盒中间,企图制造一次火灾,烧尽所有的耻辱与痛恨。

在姥姥的眼皮底下酝酿这样的放火事件当然不能成功,姥姥以嗑瓜子儿和糊火柴盒同样的麻利扑灭了那点点火苗,伸手抓住女儿的长发将她从床上直接拖到了地下,指着鼻子痛骂起来。

她骂得很脏,是八大胡同里妓女撒泼时的口吻和调门儿。

妈妈从来没经过这些,几乎被骂傻了。然后,有一句话深深地刺痛了她,使她清醒过来。

姥姥说:“我做这一切,还不是因为你?如果没有你,我何至于这样惨?你这个累赘,废物!”

妈妈忽然看清了自己在姥姥心目中的位置和价值,她整个人都呆住了,时间仿佛静止。这之后,姥姥还说过些什么更难听的话,还有没有再打过她耳光,她已经都不记得了。

第11节:八大胡同的昨夜星辰(6)

她看着地上被姥姥扯掉的自己的一缕黑发,在心中默默地反复地念叨着一句话:这家里呆不得了。这家里呆不得了。这家里呆不得了。

妈妈是在那天夜里十二点多离家出走的。只带了几件换洗衣裳和一个日记本。

她一直有记日记的好习惯,到现在也一样。

但是记过之后从不返回头看。

她记日记,不是为了记住,而恰恰相反,是为了忘记。

发生过的事与情变成墨迹留在白纸上,事情也就算结束了,过去了,有了交代。

她曾经跟我说过:我死之后,烧骨灰时,别忘了连这一箱子日记一起火化,那是我一辈子的脚印。

我常常想:那个在雪地上没有脚印地行走的梦,会不会也曾经同样地出现在属于妈妈的夜里。

但是我没有问过她。

我们母女之间从不交流。

语言是用来传达命令和执行命令的。

母亲跟我说话时,脸上从不带任何表情,就像记日记一样,没有喜怒哀乐,只是在完成一个过程。

妈妈带着她的换洗衣裳和日记本出走了。在一个寒冷的夜里。

那个晚上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至少在妈妈的记忆里没有看到任何光亮。

后来的事实证明,那次出走成全了她。因为“文化大革命” 很快爆发了。姥姥挨批斗,妓女的身份被揭穿出来,脖子上挂着破鞋游街。红卫兵小将们来命令妈妈与姥姥划清界限,邻居说:她们早已断绝母女关系了。云岫觉悟得早,属于可以教育好的子女。

妈妈去参加了姥姥的批斗会。小将们要她向自己母亲身上吐唾沫。妈妈做不出。

她虽然痛恨姥姥,痛恨她的瓜子儿和火柴盒,可是毕竟她们血脉相连。

就算世界毁灭了,时间和空间全可以颠倒,黑白是非都没有了清楚的界限,但是母女的血缘关系是不能改变的,是真理,也是 永恒。

口号声一阵响过一阵,有人在推搡妈妈。姥姥在大堆破鞋的重重羁累下艰难地抬起头来,叫:“岫儿,吐吧,冲我吐唾沫呀,妈不怨你。你不吐,他们不会放过你的。吐吧,吐吧……”

妈妈突然就崩溃了。她发出幼狼般的嚎叫声,冲上台对着母亲吐了一口唾沫,然后左右开弓打了自己几十个耳光,转身冲下台,旋风般跑出了会场……

要说妈妈的革命态度其实是很不彻底的,可是不知为什么,那些人竟轻易地放过了她,没有逼她再做进一步的表忠心行动。

第二年春天,妈妈报名上山下乡,成为北京城第一批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知识青年。

第12节:黑暗里女人的战争(1)

黑暗里女人的战争

A

今天是满月,不知十五还是十六,月亮满得像要溢出来。

月光泼洒在大街小巷,可是泼不进“夜天使”。

“夜天使”照样四壁拉拢着深紫色的落地厚丝绒帘子,灯红酒绿,自成世界。

如果地球爆炸,我在死之前一定听不到霹雳声,也看不到一点火光。那些厚丝绒帘子会裹住我,同音乐与死亡一起,伴我下地狱。

我死后会下地狱,那几乎是一定的。

我说过,世界上没有一种人会比自甘堕落做妓女的《庄子》研究生更可耻而更不可原谅。

天作孽,犹可活;自做孽,无可恕。一切是我自己的选择。

虽然,我常常说,人,是没得抉择的。

没得抉择。

就好像我妈妈是我姥姥的女儿,我是我妈妈的女儿,我们世世代代都是妓女一样,是没得抉择的。

我们一家人,受了诅咒。

我以这个理由来原谅我自己,可是,我不能够原谅我的母亲。因为,她是云岫,大名鼎鼎,无人不知的广告界女强人云岫!

如果一个风光无限的十杰青年可以做妓女,那么,一个未能拿到毕业证书的庄子研究生当然更有理由落草。

我的血管里流着她们的血,我带着仇家的咒语出生,命运注定如此,注定如此,我能怎样呢?

秦小姐坐在大班桌后面涂指甲,看我进来,亲热地招呼:“兰寇甲油,黑色,最流行的,来不来?”

“我不喜欢黑色。”我言不由衷。其实,我是不喜欢追随流行。

黑色是我钟爱的颜色。但是喜欢黑色是因为它够另类,够个性。如果黑色流行,那么它会成为我最避之不及的一种颜色。

庄子说:“世俗之人,皆喜人之同乎己而恶人之异乎己也。同于己而欲之,异于己而不欲者,以出乎众为心也。”

我才不相信。我的理论和庄某恰恰相反:与众不同才出人头地。“夫以出乎众为心者,何尝出乎众哉!”

我审视着秦小姐的化妆。

——她的妆总是过于浓艳。以往已经如此,今夜格外夸张:蓝色眼盖、黑色唇膏、低胸晚礼服、加上十个黑指甲。她把这称之为“旧上海风情”。而我要将之加一个定语:旧上海最下作的风月场所里最低级的妓女的风情,还不属于“长三”或“幺二”的行列,而只配做半掩门子。

“今天谁要来?”

“帅哥。”秦小姐娇笑,自以为风情万种地扭动腰身,学着电视广告里那个卖牙膏的小女孩的口吻,嗲声嗲气地卖弄风骚,“你有新搭档了。”

“搭档?”我惊讶,“你是说要派个男歌手来?在俱乐部里,男人好做什么?”

“问得好!”秦小姐的笑如花枝乱颤,“女歌手兼做公关小姐,男歌手呢,而且是个非常严肃郑重的男歌手,既不擅言谈,又不会待客,你说高生花大价钱请他来做什么?”

我怒火中烧。事实上我的确扮演着公关小姐的角色是一回事,但是被人这样明白地当面说穿却是另一回事。如果我也若无其事地随口说出所谓夜总会经理不过是妓院老鸨,相信秦小姐的脸上也一样挂不住吧?

可是心里再火,表面上,我却只能装做不在意,淡淡地说:“是高生请的?那就只有两种可能:一、他是高生心腹,来监视我们;二、最近有临检,高生请他来唱一出阳春白雪,装装门面。反正不论哪种,都是夜猫子进宅没好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