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董听她夸张的惊叹,本来觉得好笑,然后注意到她又陷入自己的沉思,表情还变的很惆怅,忽然就有了恶作剧的念头,以玩笑的口吻道:“朱乐,你是不是觉得我长得好看,才和我来往?”

“对呀!”思路被打断,朱乐听到问话下意识地就做出了回答,等她的大脑把耳朵听到的前因后果重放一遍之后,她瞬间石化,抬眼看大董也是一脸吃惊的样子,立刻满脸通红地解释:

“啊,不是,我是说我喜欢长得好看的人…”还是那个意思。

“不是,因为长得好看的是你,我才会来往的…”好像也差不多。

“哎呀,我并不是因为你长得好看就来往,长得好看的人很多的…”这句朱乐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意思。

“总之,我喜欢你并不只因为你长得好看!”这句话比较简单,朱乐弄明白了。

大董显然也明白了,秋天凉爽的夜风,吹开他蓬松的短发,饱满的额头之下,一双黑潭般的眼睛看着眼前的朱乐,深邃且明亮。

朱乐这次是真的傻掉了,并且觉得这世界上不会有比她更傻的人。一个所谓的知识女性,一个号称果断干练的业界精英,一个据说将近三十岁的大龄剩女,居然这么思维混乱语无伦次,居然这么厚脸皮地表白了!

其实,更大的难堪是,她傻掉了那么长时间,那个被她表白的人,居然没有什么反应!

生平第一次的表白,就这么被拒了?苍天啊,不,大地呀,赶快裂条缝让她钻进去吧!

大地母亲显然没有听见她的呼唤,于是她决定退而求其次——拔腿就跑。

然而结果是,没能跑掉。

大董一把拉住了她。这天晚上,朱乐第一次对男人表达好感,也第一次切身感受到了男女不同,体力上的。

朱乐记得自己标枪和铅球的成绩都很不错,在娇小的江南女子中间,算得上膂力惊人,但看起来并不十分强壮的大董,抓着她的手臂,也没怎么用力的样子,她就是挣不脱。

实在是没脸见人,朱乐一边照顾自己受伤的小心灵,同时敏感的神经还不能罔顾大董抓着自己的事实,隔着薄薄的衬衣袖子,她都能感觉到他手掌皮肤的温热。

朱乐心乱如麻,用另一只自由的手臂蜷起来遮挡面孔,同时想把这折磨人的一切感觉都屏蔽掉。

暂时失去视听的朱乐没有注意到大董说了句什么,依然惯性地想要挣脱。然后,她发现自己另一只手臂也不自由了,整个人被大董半圈在怀里,鼻端传来的是年轻男性清爽的气息,朱乐又凌乱了——这是今天的第几个第一次?

“我是说,我没有拒绝你的意思,我刚才只是有点,嗯,吃惊。”

是呀,吃惊,谁不吃惊呢,朱乐也是吃惊地发现自己有当花痴的潜质呢,不过,等等,好像这不是重点!

大董说没有拒绝她,那他什么意思!(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呗,作者闲闲地磕着瓜子道,大龄剩女第一次恋爱,写起来真累人呀!还有那么多霸王,不给留言,不给打分,那谁谁,就是说你呢!)

好了言归正传,话说朱乐脑袋里忽然冒出一丝清明,意识到大董说了关键的一句——他没拒绝她,那她如果理解成,他对她,以及她的表白没有反感,不会太过份吧?

“朱乐,我不敢说自己有多忙,但也没有时间去陪一个不相关的人吃饭聊天,而且,”大董停顿了一下,朱乐的心跳又乱了节拍,“而且,我已经约了你爬山。”

这次朱乐没有看清他的耳朵红不红,可就是感觉他又害羞了,说不定,说不定大董也是没谈过恋爱呢,所以觉得约了女孩子爬山就已经算有所表示了。

直到和大董告别,然后进屋,然后和梅姐打了招呼,然后回到房间,朱乐还是晕晕乎乎的。

背靠在自己房间白色的木门上,朱乐用手背蹭了蹭滚烫的脸颊,试图给自己降温,可惜没有效果,她便踢掉鞋子,一下扑进柔软的大床,把脸蛋埋进光滑的丝质床单,才感觉到些许凉意。

今天是什么日子呀,她不过是单独看了场电影,就收获了一个准恋人——这是朱乐给大董的新称号,并暗暗打算什么时候把那个“准”字给去掉。基于大家认识时日尚浅,两人也都不是豪放的人,肯定不会一开始就柔情蜜意卿卿我我,但是,晚上发生的一切已经足够让朱乐彻夜难眠了。

并且,朱乐还羞愧地发现,她十分喜欢大董对她身体的碰触。从晚餐时轻拍她的手背,到刚才转身欲跑被他抓住胳膊,还有被他拿下捂住脸庞的手,这些接触和当时的感觉被她在脑海里回放了一遍又一遍,悄悄地,私密地,谁都不能与之言说,只敢把头埋在被子里进行。

从第二天开始,朱乐就进入了一种崭新的状态,她工作依然干劲十足,办事仍旧干脆利落,该记住的东西还是一字不错,可就是有什么地方明显不同了。

其他的同事大都认为朱乐碰见了什么好事,还有人觉得她可能对即将到来的竞争上岗志在必得,或是得到了领导的什么保证也未可知。于是看向她的目光有嫉妒的,有羡慕的,还有头脑活络的,索性已经开始找她套近乎,毕竟人家即将是院领导的一份子了,大家出自同一个基层单位,以后碰上什么事也好说话。

童丹和别人看法不同,她在冷眼旁观了两天之后,找个机会在厕所里逮住了朱乐。

“啊,什么事?”朱乐笑眯眯地问她。

童丹瞪大眼睛仔细地打量她,上上下下一处不落,忽然说道:“乐乐姐,你不会刚刚失身吧?”难道就是那天晚上?老天,难道她见证了二十八岁处女最后的清纯之夜!

朱乐脸上的微笑一时没能收回来,然后就势嘴巴张成了O字形,脸则在下一秒变成了猪肝色,反应过来之后她赶紧伸手捂住童丹的嘴,左右查看动静,另一只手卡着她的脖子直到她弯下腰去“呜呜”地求饶。

“说什么呢,小小年纪哪来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思想?”代沟呀代沟,朱乐欲哭无泪,她连听起来都觉得头皮发麻,童丹这小丫头怎么就能那么上下嘴皮一吧嗒就轻易地说出来呢?

“咳,咳”童丹被大力士朱乐掐的满脸通红,险些喘不上气,这个师父,平常挺文明的,啥时候学的一言不和就动手呢?肯定是欲求不满所致!她早就勘查好了,厕所除了她们两个再无别人,忍不住又贼兮兮地凑过去:“不是吧乐乐姐,你可别告诉我你现在还是。”

“是什么?”朱乐觉得自己脑子跟不上趟了。

“CN呀,难道你真的还是?”这句话已经近乎肯定句。只是童丹有些纳闷,朱乐这两天面若桃花两眼汪汪的样子,明显就是体内激素水平得到了改善,难道自己看错了?当然这话她没有说出来,童丹觉得自己在人家手底下做事,面子还是要给人留一些的。

等朱乐想通了那两个字母所代表的含义,再一次有即将脑溢血的感觉,现在的孩子,现在的孩子,咋都这样了呢!

童丹这丫头,原本对她还十分恭敬,同住一个宿舍之后渐渐了解,就随意多了,大概是昨晚见到自己被叶铭磊欺负的惨样,对师父的最后一丝敬畏之心也抹杀了,现在居然敢跟她这么没大没小!

想来想去,朱乐终于找到了自己应该怨恨的罪魁祸首——花花大少叶铭磊。

正在其新建别墅项目出席开盘仪式的叶大总裁,则忽然喷嚏连连,惊得旁边做代言的美女险些花容失色,以为非典再度降临首都。

十五章

对于所谓的竞争上岗,朱乐在心理上并没有太多的重视,她的主要精力还是投入到了本职工作以及外贸项目的准备上,想到那个需要驻外的项目,朱乐第一次有了对工作的排斥,甚至暗地里希望这次项目投标不成。半年呢,如果项目能成,而她真的要出国半年的话,可该怎么办?

下一刻朱乐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心道怪不得几乎所有的领导都重男轻女,女员工是比较麻烦,还没成家,只是刚刚有了恋爱的念头,就变得拖泥带水了。

因为有了之前的一番思想较量,朱乐反而更加卖命的投入到准备当中,否则,如果项目不成,她会怀疑是自己潜意识里使坏,没能努力做到最好。那样的话,她如何对得起赏识她的师祖?在职业道德上有亏,也对不起利益一致的本院职工。

但身为大龄剩女,再繁忙的工作也不能阻止朱乐寻找幸福。周五加班至深夜,第二天起了个大早开车前往西山,虽然顶着两只大黑眼圈,精神却是异常的亢奋。

亢奋了一路,快到目的时候,一想到马上要面对大董,朱乐又有些心里发紧,她胆怯,不知道该用什么姿态面对忽然变成准恋人的大董,却又非常想知道大董对她的态度是否有所改变。

下车之前,朱乐打开车上遮阳板的镜子,最后一次检查了自己的装束,粉色和灰色相间的运动服,同色的棒球帽以及梳起的马尾辫,但愿不会给人老黄瓜刷绿漆的感觉。

赶到汇和地点,朱乐才发现自己真是多虑了,参加登山的男男女女,年龄跨度很大,甚至有一家三口同时出行的,大都穿的很鲜艳,她在人堆儿里,绝对称不上抢眼。

抢眼的人是大董,虽然他也是一身简单的篮白运动服,可姿态随意却无比潇洒地往那一站,所有人就都成了歪瓜裂枣,连给他陪衬的资格都没有。大董看到她后笑着迎过来,露出一口白牙,清晨的阳光里,整个人生动的让她心跳,等他走近了,又突然感到有些眼晕。

朱乐迅速否定自己辗转反侧得来的结论,大董,这样的大董,就算深居简出,就算不近女色,那女色们又怎么可能放过他!

“你脸色不太好,是不是不舒服?如果那样的话,还是回去休息吧。”到了跟前,大董看着她眉头微微皱起。

朱乐赶紧收回遐思,为大董的关心感到一阵甜蜜,可是既然来了,她又怎么会退缩,赶紧回他一个大大的笑容:“没事儿,不过是昨晚没睡好,不影响大局。”

得到她的保证,大董才转身陪她走向大部队驻扎的山下,人已经到的差不多,就等时间一到同时出发。

在这个汽车俱乐部里,大董显然人缘不错,朱乐和他一起走过去也沾了光,被很多人打招呼兼行注目礼,那些人的眼光大多有些好奇。

还有一些年轻的女孩子,就不止好奇那么简单了,那眼神,飞刀似的,当朱乐感觉自己脸皮快要被射出窟窿的时候,有人沉不住气了。

“大董,这是哪位呀,你姐姐吗?”一个年轻的声音嗲嗲地道,并在他们面前挡住了前进的道路。

真是×※##¥%!朱乐脸都绿了,不过是差一岁而已,有那么明显吗?看着对方不怀好意的小脸,朱乐琢磨着到底该以什么力度反击,毕竟是第一次接触大董的生活圈,太重了有损形象,太轻又平白被人家欺负。

没想到这时一向话少的大董先开了口:“怎么会,这是朱乐,我朋友。”说完指向不远处的平地,对朱乐说:“走吧,你平常不怎么运动,先去热热身,免得待会儿腿脚抽筋。”说完后两人从一侧走开,再没看那个挡路的人。

朱乐走路的时候,觉得脚下有点飘,大董说的是“我朋友”而非“我的一个朋友”,在本城,这两个短语的含义可是大大不同,很多年轻人都将自己的男女朋友,用前一个词指代。

大董不是本地人,可是在本地生活十多年了,他是这个意思吗?是吗?朱乐纠结了,可是又不敢问,一颗心七上八下。又想到不过是个登山,都能见到对他虎视眈眈的小美眉,可见大董很抢手,敌情很猛烈。那么,她的这把老骨头,又能有多大的战斗力,战斗能力又能持续多久?

自怨自艾不是朱乐的一贯作风,对待别的事情,她一向把得失看的很淡,这还是第一次那么怀疑自己,只因大董比她年轻,样貌比她好,就连事业也可能强过她。

如果放弃大董,自然再不会有现在的患得患失,可是,抬头看看旁边正做伸展运动的人,活力和魅力都四散发射,仅仅在他旁边都能如沐春风,她舍得吗?

答案很显然,如果舍得,她也不会在睡眠不足四个小时的情况下还来爬山了。

既然好色,就要色胆包天,这是朱乐给自己打气的口号。

实在是太久没运动了,热身的时候,朱乐甚至能听到自己骨头嘎崩嘎崩的声音,大董也听见了,侧脸看着她道:“你没休息好,又不经常爬山,等会儿别走太快,否则下山会腿软的。”

朱乐嚷道:“那怎么行,不是比赛吗?”看大董的架势,肯定是个中好手,她可不想独自落在后面,这里除他之外,她可一个人都不认识。

看她好胜的样子,大董笑着摇了摇头,不再开口劝她。

很快比赛就开始了,两人跟着大部队一起出发,开始的时候,大家摩肩接踵,不久后就慢慢拉开了距离。

朱乐冲劲十足,和大董一起都在第一方队,路宽的时候就并排走,路窄的时候就一前一后,看到好的风景还讨论两句,感慨一番,朱乐很久没有离开水泥丛林的都市,郊外的新鲜空气让她变得精神异常兴奋。

大董也被她的这种热情感染,随着她的指手划脚看山上的景点,以及山下的建筑物。看风景自然会耽误前进,往往会被很多人超过去,过后朱乐想奋起赶超,被大董阻止,摇摇头:“爬山更重要的是过程,不是目的,别太赶了,我有些累了。”

朱乐自然答应,其实她一直认为路边的风景远比登到山顶更有吸引,但她以为男人都喜欢赢,大董参加比赛自然想赢得名次。朱乐有自知之明,没有这等野心,着急赶路不过是不想拖累大董,也不想被他单独甩在后面而已,他这么说可是求之不得。

憋着的一股子气一旦泄下来,步子就沉重多了,到底是办公室坐久了,加上前面一段冲的太猛,距离山顶还有三分之一路程的时候,朱乐已经气喘如牛举步维艰了。

反观大董,脸只是微微有些红,说不定还是晒的,气息都还很平稳。朱乐立刻明白他刚才说累是照顾自己,看看遥远的山顶,她忍痛说道:“你先走吧,我不行了,先歇会儿慢慢再爬。”说完找块干净的石头一屁股坐下,好舒服哦,她不想起来了。

她的忍痛其实是不舍,可是身体上的不适也不能忽略,所以表情看起来相当的滑稽,大董被她耍赖不走同时又眼巴巴的样子逗乐了,干脆靠在她对面的树上,笑着说:“那就快点歇,我等你一起走。”

朱乐哀怨地看着他,这歇还有快慢吗?只得认命地捶捶腿,准备再次出发。爬山的时候,越歇越想歇,一鼓作气才能爬到山顶,她本意是想坐等人家下山的,看来被看穿了。

大董嘻嘻一笑,伸出一只手来,朱乐只稍微停顿了一下,便把手放进他宽大的手掌,被他拉着起来。朱乐只觉他的手十分有力,触感温暖,略带些粗糙,磨的她心里也痒痒的,顿觉身体的劳累也减轻了几分。

拉她起来之后,大董正要松手,朱乐还抓着不放,同时向下坠:“借点力气嘛。”心里扑嗵扑嗵直跳,暗道:不要拒绝,不要拒绝,眼睛却不敢再看他。

大董反手一扣,改成牵着她走,嘴里却没说什么。因为他的沉默,朱乐更加不敢抬头,自顾自低头跟着赶路。其实她若仔细观察,就不会那么紧张,因为大董也没比她自然到哪里去,他的沉默其实也是源于紧张。

就像朱乐猜的,大董很少有机会接触年轻异性,他不会跟女孩子相处。

但有一点朱乐没猜到,那就是这种没有机会其实是大董刻意造成的。大董对朱乐撒了谎,其实以前有人告诉过他长得很好看,还不止一个,对他大发花痴的异性也大有人在。大董出于难为情,也是不想看到朱乐不开心,才小小地说了那句否定的话。

只是以往,他都以最高的效率远远避开那些女孩子,不是刻意地不去恋爱,只是觉得没兴趣,也没精力去应付那些喜笑怒骂皆无常的女孩。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从上学到工作,他见多了二十四孝男友,那些或主动或被动陷入温柔乡的男人们,时间慢慢被蚕食,兴趣慢慢被磨灭,到最后从头到脚都被人约束起来。

大董的职业和爱好都很简单,时间基本上都耗在车行和试验基地。他不愿意跨越半个城市去接送人上下班,不愿意花能吃掉三顿饭的时间等女孩子化好妆去吃上一餐,更不愿意把整晚的时间都耗在酒吧歌厅演唱会现场,有那些时间,他不知能做多少有用的事。

他也不愿意被人限制几点出门几点回家,他有时一工作起来就很忘我,他也不想被限制兜里不超过两百元钱,他从不奢侈浪费,却也不想在必要的时候囊中羞涩,他觉得很多原本很血性的男人,结婚后都变得婆婆妈妈。

当然,这些想法他从不公之于众,每个人都有权力选择自己的生活,他所能做到的就是让自己远离女人,远离麻烦。

直到,他碰见了朱乐。

十六章

在大董的人生舞台上,朱乐的登场并不太闪亮,甚至还有些狼狈。两人撞车,她一上来就夺了他的电话,其实吓了他一跳, 最不会跟女人打交道,很担心会遇上泼妇有理说不清。好在她只是误会他要报警,并不是不讲理的人,他看得出朱乐对他相貌的惊讶,也早已习惯这种惊讶,不止一个人说他和身上的蓝色工作服不搭,可他喜欢。

朱乐留给他的第一印象不算坏,她办事干脆利落,很快就和自己商定了事情的解决办法,并且,大董看得出来她对撞车给他造成的不便表示真实的歉意,并不拿女性的身份来推委或逃避责任,更何况她崭新的车保险都未生效,这种担当和责任感,是大董所欣赏的。

修车赔偿之后,她还担心自己挨老板骂,非要替他解释,说明这女孩子很善良,而后看到她喝水吃东西的样子,就找到了她一开始脾气暴躁的原因,原来是又渴又饿,难怪心情不好了。

大董之所以对她观察的仔细,是因为他觉得这个女孩子存在感很强,她举手投足都与众不同,夺他电话不显得粗鲁,快速吃喝不显得狼狈,就连对他表现出有企图的样子…都不让人讨厌。她最后用威胁的眼神和同行的男孩抢自己身边的位置,甚至让他觉得很可爱。

是男人都有虚荣心,以往对那些爱慕的眼神视而不见,看来只是人不对,对朱乐表示出的好感,大董竟怀有一丝欣喜和期待。

她的身上,有女人的成熟干练和包容,也会像女孩子一样发呆跑神很快就进入自己的幻想世界。最可贵的,是她没有像很多不明真相的人一样,对他汽修工人的身份指手划脚,而是满怀兴趣地探听他的一切,在他礼貌地反问时,居然还如实说了年龄,尽管有些不情愿。他没想到她会比自己大,因为她身上女孩和女人混合起来的特质,以及年轻的面孔,都让人看不出年龄。就算接触的女性较少,他也知道问人家年龄是很不礼貌的事,其实也并非他本意,于是立刻道歉,没想到她又因为自己简单的道歉而愉悦起来。

在后来的接触中,大董愈发意识到朱乐的与众不同,最大的感觉就是她总是对别人很宽容,对自己却很苛刻,这颠覆了他对女孩子们的印象。

她总体来说是很积极,充满活力的,惟其如此,偶尔流露出的疲惫和烦恼就分外让人觉得不忍,那天一时的心软,让他推掉早就约好的一个业内聚会,答应陪她聊天——这是从来不曾有过的,他以往的日子,工作永远排在第一。

只是,她消瘦的样子,和眼睛里浓浓的不舍,让他觉得丢下她一个人很残忍,她的惆怅和忧虑,让他有逗她开心的冲动,她的信赖和好奇,让他第一次对着外人声色并茂地讲述童年经历。之后看见她心情转好,他竟是无比的轻松和愉快。

朱乐气质良好,外表出色,并且看起来应该是事业有所成就的女性,但是她却在费力地讨好他,是的,他能看出来她偶尔的脸红,以及说话时的小心谨慎,他知道那代表什么。而做着这一切的朱乐,还以为他只是个汽修工人。

以往来修车的客人中,也有年轻女性对他表示出兴趣,可她们无一例外地都选择遮遮掩掩,甚至旁敲侧击地问他是否需要帮助,进修或者换工作什么的,被拒绝后还有人一脸痛惜,有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意思,当然也有人契而不舍再来找他,但又总是一副故作矜持的俯视表情,似乎来到满是油污的车行折了身份,再往后,再往后他就不奉陪了,让她们找不到人。

朱乐则不然,她看起来斯文漂亮,居然是做工业设计的,而且很明显做的还不错。她还会针对他的情况,挑选合适的共同话题,但决不盛气凌人,一直用平等的,甚至是略低于他的态度来讲话,用这种姿态对他讲话的人不少,可这种情况发生在一个高级白领和汽修工人大董之间,还是头一遭。

两人的交谈十分愉快,她认真听他讲自己的家人,自己的童年,对那一切都充满好奇,甚至是向往。听到他说小时候家里很穷并且超生,她不是同情,不是鄙视,竟然是羡慕,由衷地羡慕。或许她是家境优越却孤独,但不是每个那样家庭的孩子都有她的心态和胸襟。

也许,女人带来的并不止是麻烦,或者说并不是所有的女人都是麻烦,大董原本的想法开始动摇。

后来有一段时间没看到朱乐,大董知道她忙,他也忙,可是忙里偷闲的时候,竟然觉得有些无聊,在大董紧凑的人生里,无聊这个新朋友还是第一次露面。碰巧俱乐部里举办登山活动,心里一动,干脆邀请她吧,也算自己主动一次,并且看她忙碌的样子,也需要偶尔的放松。

果然,她很高兴地答应了,大董甚至能想象出她的笑容,原本稍微上挑的眉梢必然变得下弯,大大的眼睛肯定已经笑成半月形,唇角上挑,露出细白的牙齿,说不定脸颊还红扑扑的,他已经开始期待见面。

没想到这种期待很快得到实现,晚些时候,她发短信给他,问是否吃了晚饭。闻弦歌而知雅意,大董立刻打电话过去,此时,他已不介意跑半个城市,并且在他已经吃过晚饭的情况下。

他不认为朱乐的朋友会请他们吃路边摊小饭馆,立刻回到住处换了身行头。见了面,才发现朱乐口中请吃饭的朋友,竟是叶铭磊那样一个人。

到底同为雄性动物,大董慢慢就发现,叶铭磊对身边的女伴并不上心,他的心思和眼神都在朱乐身上,反观朱乐,则是浑不在意,甚至对叶铭磊有些排斥,总是不冷不热地运用社交技巧来对付他。

坐惯高位,习惯发号施令的人,会带给人一种压迫感,叶铭磊就是这样的人。何况今天叶铭磊是主,他是客,更何况叶铭磊刻意竖起寒毛增强了这种压迫感,大董虽不怕他,却总归不够舒畅。

然而朱乐身上却带有一种天然的疏离感,如果她不想和你热络,那么任你巧舌如簧,任你满怀热情,都只会显得造次,她稳坐钓鱼台纹丝不动。所幸,她的这种疏离没有对他实施过,一次都没有。

叶铭磊显然不如他幸运,大董看他在软硬不吃的朱乐面前吃瘪,心情竟然是暗爽,一扫初见叶铭磊在他气势压迫之下的压抑,慢慢恢复了一惯的自信。

大董知道,交友之道贵在真诚,他不能一直瞒着朱乐,于是借着叶铭磊的提问把自己的情况说给她听,在心里已经做好了被责怪的准备,等下单独相处的时候他会道歉,他相信以朱乐的涵养不会揪住不放,而他之前也确实不是故意瞒她的。

到后来,大董还是低估了朱乐的肚量,她居然在他之前先说了对不起,原因是没有把今晚的情况提前告诉他。

大董诧异了,也心疼了,如果她对任何人都是这么宽容的话。

或许,这份宽容仅仅是针对他,大董不知道自己是否自作多情。

然后,朱乐就夸他好看,然后,朱乐就表白了,大董就明白不是自作多情了,虽然还完全没做好恋爱结婚的准备,但是时间来不及,他不忍看她羞愧到无地自容的样子,顺应着形势拉住了她。

晚上回去,他也是久久不能入睡,认真思索之后就确定,再给他一次机会,他还是会那么做,他不会拒绝朱乐。

如果朱乐要求做普通朋友,他会欣然同意,如果朱乐非要做恋人,否则连朋友都做不成,考虑得失,他也会同意,因为他不想以后都看不到她,他喜欢她。

因着这份喜欢,大董决定开始尝试。他不知道该怎么和女孩子相处,觉得她们是应该被照顾的,可朱乐有时的表现显得很有个性和主见,让他不敢造次去干涉过多。可是更多的时候,她在他面前会流露出单纯和迷糊的一面,又让他忍不住去替她拿主意。

就像今天的爬山,他明明看出她很疲惫,想劝她休息,即便是不休息,也不应该冲的太快,可她却是一副好强的样子让他不敢过多干涉。但到了后来,他看出她确实是累了,可还是一声不吭,于是托言自己累了要求减速,于是他看到了她眼底的轻松,心中隐隐悟出,或许和女生相处,善意的谎言是必须的。

再后来,她居然耍赖坐下,可是说出让他先走的时候,眼底的不甘让他顿时明白,原来朱乐往前猛冲并不是好强,而是想和他同步!大董一下子说不出是什么滋味,那种被人依赖和留恋的感觉,竟然是那么甜蜜,甜蜜里还带些酸,窝心的酸。

十七章

朱乐的手十指纤纤,柔弱无骨,触感微凉,皮肤滑如丝绸,握在手里着实不是一件苦差,大董很乐意为之。到了山顶朱乐将手抽回去,他竟然还有些留恋,猛然发现手里一阵凉意,原来是出了汗,只是不知是她的还是他的。

一时两人都有些尴尬,正好有人招呼他们:“一半人都到山顶了,大董你今天状态不行啊,”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打趣他“看来温柔乡是英雄冢,这次第一让给别人了。”

朱乐本就不自在,听了这话脸更红了,讪讪地不知该说什么,看看大董,大董安抚地朝她笑笑,回答那人:“哪能说是让,我很久没参加活动,状态本就不好,你这话让得第一的人听见,不是挑起矛盾吗?”

那人自知失言,呵呵一笑不再多说,这时又有人喊他们去俱乐部的会旗上签名,证明到达了山顶。

朱乐逃避似的赶紧跑过去,行云流水般地签上大名,然后把笔递给随后赶来的大董,想不到大董握了半天笔,人却不动,等朱乐抬头忽然对她说:“要不你帮我签吧。”

朱乐以为他不想让别人知道他全名,笑道:“你可以签大董呀。”反正几乎整个俱乐部的人都不叫他全名。

大董看了她一眼,又犹豫了片刻,才拿起笔在空白处写下名字,这之后,朱乐才明白他犹豫的原因。

无它,实在是字有够丑,不是一般的丑,尤其是还有朱乐的字做对比——朱乐三岁开始描红,不管是毛笔还是硬笔书法,都很拿得出手,跟他弯弯曲曲散了架子似的字,自然是云泥之别。

哈哈哈哈,朱乐在肚子里狂笑,原来董大帅哥,居然也有这等硬伤,一扫在他面前的挫折感,顿觉扬眉吐气,然而在郁闷的大董面前却不敢表现出来,还是要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大董又看她一眼,面无表情地道:“想笑就笑吧,憋出内伤多不好。”说完没等朱乐有所反应,自己先绷不住笑了出来,朱乐终于也忍不住,两人捂着肚子笑弯了腰,几乎笑出泪来。

至此,尴尬气氛全消。

“我这是有历史原因的,小时候图方便,学写字就用圆珠笔,你知道,圆珠笔写字多没形啊,这一来二去就给耽误了。”大董犹自不甘心,一本正经地解释。

“是啊是啊,圆珠笔真是害人不浅啊害人不浅。”朱乐跟着摇头晃脑,说完忍不住又咧开嘴笑。

大董见她脸颊的肉被笑容挤成圆圆的两团,且被山风吹的红红的,苹果般十分可爱,鬼使神差地就伸手捏了一下,嗯,不错,滑滑嫩嫩,比小手的触感还要好!

朱乐则是完全没想到他会突然伸出禄山之爪,一下子愣住了,等到反应过来,大董已经笑着跳开:“哈哈,谁让你笑我呢!”表情就像是幼儿园的小男孩,揪了前排小女孩头发之后,洋洋得意。

朱乐顿时石化,然后哭笑不得,这个大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