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让你们束手待毙,只是从武力方面来讲,女子是很吃亏的。炽焰那人脾气本就不好,若是把他惹怒了,万一他给你们来个包办婚姻又该怎么办?我听说他手下有很多人都看上几位了。”

这倒是真的,这几位阿姨虽然都不是二八佳人,但韵味十足徐娘半老,有些男人还就好这口,现在走出去,她们就像是散发着诱人香味的肉,引狼狂嚎。

“所以各位请放心,比起打群架挑起战争,只收服一个男人不是简单的多么?”清欢好整以暇地道。

婉女官咋舌:“收服炽焰?那头熊?发起疯来的熊,最有经验的猎人也不是他的对手!城主啊,你要是打这个主意还是早早算了吧,上一任的锦幽城主,可以说生得是绝世佳人,才貌双全,炽焰都看不上呢,他现在答应娶你就是为了城主令,而且那个男人每天都操练兵马忙得要死,哪有时间和你温存啊?”

“我和锦幽不一样。”对于诸位的不看好,清欢仍旧是笑眯眯的。“以柔克刚,你们没听过么?”

是不一样,最大的区别就是清欢城主性格好,这要是换成锦幽城主,早抓起凳子朝炽焰脑袋上抡了。

除了清欢以外的所有女官包括伺候的婢女都叹了一口大气。她们仰起头来看看天,觉得前途渺茫。现在她们已经被全权剥夺了所有职责,每天就只能呆在自己院子里发呆,如果找炽焰闹的话炽焰就找男人来骚扰她们,久而久之她们都快发霉了……炽焰那头臭熊真是大男子主义到了极点,别的不说,就像城主府的中馈都不让她们插手,这阵子膳房的时间老是对不上,热水也分配不均匀,更别提每个月的开销。胭脂水粉布匹绸缎什么的也交给男人办,那些臭男人懂什么啊!最可恨的是他们竟然说这些东西不好用,要削减!

呸,用男人的眼光来考虑女人的必需品,炽焰不要脸,男人不要脸!

原以为有了新城主她们就能翻身了,没想到新城主竟然主动提出要嫁给炽焰,这简直就是傻!这是亏本的买卖啊!

但抱怨归抱怨,遗憾归遗憾,该来的事情总是要来。男人们做事就是粗糙许多,这要是换做女官们去打点的话,没有个十天半个月,不弄出个精致动人的婚礼她们誓不罢休。但男人做来就省事儿多了,红灯笼一挂,喜字一贴,凤冠霞帔新房这么一准备~只要新郎新娘人到了,分分钟给你送入洞房!

太粗糙了,真是太粗糙了,众女官看得心在淌血。为什么要这么对待一个天仙般的美人儿,炽焰那头臭熊真的不觉得他在暴殄天物吗?还有,这马上都要拜堂了,新娘都已经换好了嫁衣等着了,新郎官人呢?人!呢!

清欢淡定得很,隔着红盖头,她一直听着四周的声音,男人们的欣喜调笑,女人们的义愤填膺,她都一一收在耳内。

很快的,伴随一道风大步走进来的是身穿墨色劲装一脸络腮胡的炽焰。他风尘仆仆,看样子是刚结束什么重要的事情才赶回来。好在手下早就把大红蟒袍准备好了,炽焰干脆利落地朝身上套,那个粗鲁劲儿,看得诸多女人想要晕死过去。

她们虽然都没成过亲,但也知道成亲该是个什么样的步骤,反正不能这么草率!轻佻!不庄重不看重!啊啊这可是她们金城的新城主,美若天仙性格好到爆,炽焰这头熊凭什么这么随意!

“好了,赶紧的。”炽焰催了一句,他刚从水城处理完紧急事态赶回来,来回一整天是什么都没吃,这会儿肚子都要饿的不行了,哪里有闲工夫摆姿态。

女官们愤怒握拳!想把他脸上的胡子一根一根给拔下来!

好在清欢不在意,炽焰无父无母,所以第二拜就省了,夫妻对拜后直接就送入了洞房。他脾气暴躁,浑身又笼罩着一层低气压,所以没人敢闹他的洞房,都出去喝酒去了。谁愿意看着城主娶妻啊,夫妻俩你侬我侬秀恩爱,他们才不看呢!还在吃喜酒比较好,城主府内可是有好多漂亮妹子跟姐姐呢!

新房就是金城城主的卧房,此刻清欢坐在床边,静静地等待炽焰来挑盖头。隔着一层红盖头她看不起炽焰在哪里,但是听得见他的脚步声,只看到一双黑色皂靴走到自己面前,可以看得出来他是很饿的,但他却没有直接扑向食物,反而先走过来要掀盖头。

所以,比起饿肚子,还是和她成亲这件事比较重要不是么?

炽焰本来是想先填饱肚子再说的,可是不知怎的,看见清欢坐在床边,总觉得冷落她,不先把盖头挑开的话心里就少点什么。他是个干脆利落的人,直接走过去,拿起喜称,轻轻将盖头一挑——映入眼帘的如花容颜,真真是美的令人窒息。即便是对美人没什么感觉的炽焰,都觉得心口像是被击中了。他蠕动了下唇瓣,问道:“……你饿吗?”

清欢像是没有看见他的窘迫,微微一笑:“早上起来便一直在梳妆打扮,还没进食呢。”

她从早上就在准备了,可以听出她很看重这场婚礼,但相比之下自己却让她等着拜堂,就连新郎蟒袍都是现换上的。炽焰莫名有点心虚,于是咳嗽两声道:“那、那我们先吃东西吧。”

清欢其实并不饿,这是她自己的身体,就算几千年不吃东西也不会怎么样。所以她只是草草吃了点,然后就在看炽焰风卷残云狼吞虎咽的把满桌的汤圆水饺糕饼坚果什么的一扫而空,心想,这得是多饿呀,好似几百年没吃饭了。

炽焰吃着吃着发现新婚妻子没有吃,他匆忙中抬头看了她一眼,忍不住咽了口口水,对方的吃相优雅又斯文,跟自己比起来可真的是……他不好意思地咳了一声,努力也想表现的有点文化。

吃饱喝足后,清欢便坐到了梳妆台前慢慢卸妆。凤冠拿下,珠翠全部取下,脑袋总算是轻了些,她又用沾水的布巾擦去脸上的胭脂水粉,一头乌发倾泻而下,整个房间都弥漫着她身上特有的幽香。

炽焰突然紧张起来,毕竟他是一个纯情的男子。

他低头瞧瞧自己,骑了很长时间的马,又骂了下属一顿,整个人乌烟瘴气满身臭汗,总不能这样洞房吧?想也知道,那香喷喷软嫩嫩的美人是不喜欢这样的粗人的。于是他主动提出要去沐浴,清欢询问可要伺候,他赶紧摆手说不用。

等到他沐浴完毕出来了,清欢已经坐在床上等他了,一双雪白的小脚露在外头,脚趾头可爱小巧,面上含笑,眼神如水,好在炽焰脸红都藏在大胡子里。

素面朝天的清欢比盛装时的她少了几分艳丽,多了几分仙气,炽焰恍惚间竟真有种自己娶了个仙女的感觉。他总觉得自己这样的大老粗不讨女人喜欢,可以说,虽然他贵为城主,但从小看着他长大的叔叔伯伯辈都比他更有异性缘。“咳,那什么,咱们安置了吧。”

嘴上很自然的说,一爬上那大床,顿时觉得动人的香气更加馥郁,眼中只看得见那一双莲足以及微微露出的一截手腕。

怪不得有诗云,皓腕凝霜雪。佳人如梦如月如诗如幻,哪个男人受得了啊?

清欢伸手过去服侍炽焰脱衣服,这是炽焰从未享受过的属于女性特有的温柔和芬芳,虽然他身体僵硬,但他的确是乐在其中的。看着那如葱的十指解开他的外袍,中衣,又听她轻笑:“城主这是怎么了,刚过沐浴完,怎还穿的如此严实?难道是怕我饿狼扑羊不成?”

虽然害羞,但男人的尊严必须捍卫,炽焰就没听过哪个男人在床上能被形容成羊的,于是嗷呜一声扑过去,仗着沐浴完偷喝的一壶酒做底气,恶狠狠道:“本城主这就让你看看谁是狼谁是羊!”

一片旖旎。

拉灯。

第267章 第二十碗汤(五)

炽焰已经这么躺着好久好久了,而外面天已大亮,平常这个时候他早就起来打一个时辰的拳,然后用早点,完了去军营或是就在府里处理政事。但现在他什么也没做,就这样躺着望着红色的帐顶,肚子饿的咕咕叫也不想动。

为什么呢?

归根究底,是因为他臂弯里睡着一个貌美如花的姑娘。

姑娘没穿衣服,身上青紫遍布,可以想见昨天夜里大胡子有多么迷恋她。那股子幽香直冲炽焰的鼻子,他已经沉醉在这香气里无法自拔,偶尔撑开眼皮看一下一只手放在他胸膛上的女人,她的面色白里透红,肌肤水润细嫩,两人的身体亲密交缠,一点都不想分开。

他不想吵醒她。

想起昨夜的疯狂,炽焰的耳朵尖又红了,他觉得自己留胡子真是太对了,什么情绪什么反应别人都没法看出来。他要保护他的胡子一辈子!

怀里的人动了动,炽焰连忙佯装熟睡,感觉到娇妻起身,便悄悄睁开一条缝,盯着她那一头乌黑的发和优美的背。昨天晚上这发便栖息在他胸膛上,此刻隐隐瞧见的侧脸美如画。炽焰很想掩饰下自己身体的变化,但那样就太明显了,好在清欢没注意。他又痴汉一般盯着她摸索过肚兜穿上,然后越过他想要下床。

炽焰赶紧死死闭眼,清欢瞄了他一眼,知道这家伙在装,不过没戳穿,而是把昨天晚上就准备好的新衣穿在了身上,然后走了出去。

趁着她不在,炽焰连忙爬起来,掀开帐子,发现床头放着一套新衣服,想来是清欢准备的。他心里突然划过一股暖流,可是一想到她没戴面纱就走出去了脸色一沉,外头男人可不少。

正要出去找,就看见清欢又推门进来,后头的下人们端着水盆还有食盒,她看见他起了,便笑着道:“城主醒了?”

“嗯。”不知道该用什么面目面对,炽焰就瓮声瓮气的哼了一声。

清欢微笑,亲自拧了温热的帕子过来给炽焰擦脸,奈何这个巨人太高了,她踮起脚尖才够的着。炽焰这么多年都不需要人伺候,从来都是自己照顾自己,突然一下有了个温柔的妻子,还被妻子照顾的这么无微不至,他突然觉得很——很——怎么说呢,反正就是觉得天仙一样的美人儿不应该为自己做这样的事,她可以被男人捧在手心呵护,但给他擦脸什么的太过了。

可是要他拒绝又有些舍不得,这样的温柔任谁都会不由自主地沉溺其中。

在炽焰胡思乱想的时候,清欢已经把他拉到桌边坐下了,食物热气腾腾,她伺候着他,每一步都亲力亲为,力求做到尽善尽美。炽焰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我自己来就可以。”

“城主不需要我伺候么?”清欢疑惑地问,眼底闪过一抹狡黠。

炽焰:“……你,你太慢了,以你这样的速度,我什么时候吃得完。我自己来,自己来。”说着从她手中夺过碗,给自己盛了,又给她盛了。

清欢道:“我知晓城主素来不爱人伺候,现在我既然已经是城主的妻子,这些事自然要由妻子来做,城主若是觉得我做的不好,我改进便是。”

他哪里觉得她做的不好了?就是觉得她不该这样伺候他,可是要炽焰说实话他又不好意思,于是他就不说话了,以不变应万变,反正目前最主要的是先填饱肚子,昨天体力用的过多,刚睡下不久他就饿了。要不是怕吵醒她,炽焰早叫人送吃的进来了。

他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除了练武跟吃。

早饭后,炽焰收拾了下就要出门,清欢却悄悄拽住了他的衣袖。炽焰面对她没法板起脸,昨天晚上两人都那么亲密了,他也不想总是给她自己很粗鲁很不雅的印象——反正就是要在妻子面前保持形象,最好能让她崇拜喜爱自己,这就再好不过了。

“要走了吗?”

“嗯。”

她踮起脚尖在他薄唇上轻轻亲了一下,面色柔和:“一路顺风。”

炽焰唰的变成了个大红脸,耳垂通红,他不敢去看清欢,转身就走,结果一不小心磕门上了,脑袋鼓了个大包!清欢在后头看得实在是很想笑,可是为了给炽焰一种以他为天的感觉,她没有笑,而是紧张地去查看他的伤势。炽焰寻思一个包算得上什么,当年他被一把剑捅穿了肚子都没怕过!

炽焰一走,女官们就找上门来了,想看看城主夫人兼城主在做什么。反正她们几个昨儿晚上一夜没睡好,就炽焰那体型那力气,她们真的很担心清欢城主会被他吃的连渣都不剩!而且那样的男人在床上知道温柔两个字怎么写么?所以刚得知炽焰离开的消息,她们就来求见了。

结果清欢气色非常好,联想到远远看到的熊今天也是神清气爽没有往日的暴躁,心里顿时嘀咕起来,这男人……就那么好?瞧清欢城主这被滋润的!

男人有生理需求,女人其实也有,只不过她们的需求少,而且并不是那么迫切,承认这一点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几个女官里,魏女官和兰女官就是嫁过人尝过男人味儿的,只是一个守寡多年,一个丈夫嗜赌成性,她们便从公共大陆回来了。

“城主啊,你说不会让我们坐以待毙,到底打算怎么做啊?”婉女官急切地问。本来府里的采买就是她负责的,现在被夺了权,那些东西全交给了臭男人,害得姐妹们连胭脂水粉都没得用,真真是气死她了!再过些时日,那些臭男人会不会说“我们男人从来不用月事带,这种东西有什么用?以后不用了!”然后她们就连月事带都没了?!

清欢只是笑着翻一卷书:“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温水煮青蛙才有成效呀。”

“唉……实在是我们都憋得不行了,想我们平时各司其职该干嘛就干嘛,现在可好,男性大陆的人打到了第五城,就把女人当什么珍贵宠物养起来,除了许我们出去逛街找男人以外其他干什么都不行,呸呸呸,他们这是想要完全扼杀我们吗?!”魏女官愤怒不已,一个拳头砸在了桌子上,顿时那上好的桌面便出现了几道细纹,她本身会武,功夫不错,一直担任着城主的守护工作。

清欢低着头,然后问:“你们都很想立刻有事情做?”

“对呀对呀!”众女官点头如捣蒜,把所有希望都放在了新城主的身上。以前锦幽城主总是不靠谱,想出来的都是些昏招,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希望新城主能提出点有建设的法子。

“那你们都有喜欢的男人了么?”

其中兰女官和婉女官脸色一红,魏女官梅女官面露不屑。清欢大概明白了,就说:“有时候美人计是可以用一下的。”

“哎哟城主你当我们没用过,可是那些负责人都死心眼得很,对炽焰熊更是忠心耿耿,而且他们又高又大那么吓人,他们一拒绝,我们就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梅女官哀叹。

“也就是说你们只试过一次,就没有再试了?而且对方拒绝了你们一次,你们就放弃了?”

“是啊,不然还能怎么办?”兰女官发愁。

清欢笑了:“觉得用美人计很不好意思,很掉身份,是吗?”

众女官面色有点讪讪,看样子是被清欢说中了。清欢自己不觉得用美人计有什么不好的,她莞尔一笑:“论武力,我们不如男人,论势力,男性大陆已经彻底占有了女性大陆。如果不是炽焰,我们早就成了任人蹂躏的玩物,或者是被任意分配只为成对,炽焰虽然瞧不起女人,但他不会让女人吃苦,受累,害怕。他要的只是女人的三从四德,以夫为天。诸位都不想这样做,我可以理解。谁愿意为一个男人委屈自己去讨好去谄媚,甚至于将对方的利益凌驾于自己的生命之上呢?”

没错没错,就是这样的!她们过得好好的,没有男人也没什么不好!

清欢继而道:“阳奉阴违这四字,大家都听过吧?”

“城主的意思是……让我们虚以委蛇,然后色诱?!”魏女官激动起来。“这个法子好!我们可以这样做!到时候把他们都给咔嚓了!”还做了个一刀砍的表情。

“色诱?怎么色诱?若是女人们没有能力,不能让男人意识到,我们双方是平等的,炽焰的大军立刻就会踏平女性大陆!他虽然对女性不错,却决不允许女人反抗他甚至不服他,那对他来说是挑衅。”清欢喝了口茶,“在体力和兵力上,我们太弱了,但是我们有个优点。”

她指了指脑子。“这里可不输给那群男人。”

“那、那到底该怎么做?”女官们糊涂了,这又是要使美人计,又要让男人对她们服气,该怎么做才最适合呢?总不能跟男人们比唱歌跳舞吧,那她们的确赢了。

第268章 第二十碗汤(六)

这天,炽焰回到城主府后发觉好像有哪里不对劲儿。他打下女性大陆后就住在第五城的城主府,平时都是住自己的院子,锦幽被茶叶蛋噎死之后他才搬进城主院。现在清欢住了进来,她柔美好似一阵清风,只要她在,哪怕一句话不说也不会让人轻易忽略,但是……

炽焰看着新房,这也未免太寒酸了吧?!他堂堂大陆之主,居然这么的没有档次?以前自己一个大男人单独住,不贪图享乐,也就觉得无所谓,但是现在他竟然发现自己的房间太简陋。之前他搬进来的时候还有印象,那会儿是锦幽住的地方,那叫一个金碧辉煌,闪瞎人眼,怎么到了自己这里就——

除了一张床,衣柜,梳妆台还有桌子,没了。

尤其是去掉了喜字之后,简直寒酸的可怕。清欢坐在桌前都让人有种怠慢了她亵渎了她的感觉,明明她脂粉未施,头上甚至只插了一根简单的翡翠簪子,但是……炽焰就是觉得,这样的美人儿不能被这样对待,简直就是暴殄天物啊!

他现在好像稍微明白为什么手下们总是用一种幽怨的眼光看着他了。

清欢正在桌前绣花,见炽焰回来了,起身迎道:“城主回来了?”

“……嗯。”炽焰胡乱点了下头,故作不经意道,“怎么都成亲好几日了,你还穿这件衣服?”

这件白衫炽焰是有印象的,那日在驿馆第一次见面她就穿着,成亲第二天她换下嫁衣就又穿上了,那会儿炽焰还以为她是喜欢旧衣因此没有过问,但这连穿了三天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吧?他难道穷到连给新婚妻子置办新衣的钱都没有了?

清欢当然是故意的,实在是这府中中馈掌持在男人手中,而男人,都没那么细心。几位女官这几日故意找茬闹得欢腾,他们忙得焦头烂额,自然就忘了要给她这位新城主夫人置办新衣。“当日来到金城,我并未带换洗衣物,导致形容不整,还请城主恕罪。”

“你有什么错?”男人就该给女人买衣服买首饰,这还需要他说吗?炽焰顿时觉得手下办事不利。“你跟管家的谭叔说一声,让他帮你置办些衣服首饰。”

“那怎么能行呢,城主才是当家做主的人,再说了,我也不需要什么首饰。”清欢淡淡一笑,把一直坐在凳子上啃糕饼的墨泽抱了起来。墨泽抬起头泪眼汪汪:“姑姑,这个东西太难吃了,呜呜呜我不要吃!我的牙好痛!”

清欢连忙用湿布擦了擦手指,探进去摸摸他的小牙龈,安慰道:“乖,没事儿的,怎么能浪费粮食呢?这可是婉女官帮你从膳房拿来的,别人想吃还吃不到呢。”

墨泽就哭着又啃起来,炽焰怎么听怎么觉得不对劲儿,这的确,不要浪费粮食是他说的,但也不用吃……放硬了的糕饼吧?“别吃了,待会儿我让人给你们送些新鲜的来。”

“还是别了,府里这会儿正是忙的时候,我又什么都帮不上,怎么好意思添乱呢?”清欢笑笑,女官们都觉得炽焰的大男子主义已经到了一个极点,即便是认为女子不应抛头露面,也不该连这些中馈之事都不让女子沾手,但清欢却不以为然,在她看来,炽焰怕是根本没想到这点。他让谭叔等人来做女人的工作,兵权政事什么的还好,然而一旦牵扯精细,男人们根本做不来。别的不说,单是成亲一事,来来回回三天,采买和记账就开始对不上了,谭叔这会儿正忙得焦头烂额呢。

男性大陆跟女性大陆是不一样的,男人在一起生活,粗糙得很,但女性大陆自有一派生存法则,他们非要插手进来,必然要手忙脚乱。而炽焰偏要男人担起女人的事,何苦来哉。

清欢语气温柔,处处为他着想,但炽焰就是觉得怪怪的,他看着小胖子一边哭一边啃糕点,上去一把夺了下来:“不许吃了,让膳房给做新的!”

“这怎么可以,城主您才是主子,我是您的妻子,女子怎么能主动向夫君提出这等要求呢?传出去可不好听。”

炽焰觉得自己的用意完全被曲解了,结果中午他吃饭的时候发现菜色少了很多,一问才知道这几日忙着对账,谭叔自顾不暇,膳房的人也都被一一叫去问话查账,就他桌上这些还是清欢亲自下厨给做的呢!

炽焰的脸挂不住了,他也不知是怎么回事,怎么他成亲之前还好好的,结果妻子一娶进门就捅出这么大的篓子?!就因为采买一事,闹了三天还没处理好?!

男性大陆基本采取放养政策,他又常年住在军中,哪有这些精细的事儿,所以自打攻占女性大陆后,炽焰想都没想就让女性大陆也按照男性大陆的规矩来,怨声载道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了,要不是他拳头大脾气差是个暴君,早被女人们口水淹死了。

让鸭子下鸡蛋,想也是不可能的事情,而且还是公鸭子。

下午他没事儿,清欢要给小胖子洗澡,结果小胖子从屋里大哭跑出来躲到他身后,呜呜哇哇的哭,嫌冷水没法洗。这会儿炽焰险些晕过去,没人做饭就算了,连烧热水的都没了?现在这天越来越冷了,马上就要步入秋天,小孩子和女人怎么能用冷水?

想到这几天早晨都是清欢亲自给他擦的脸,自己却没注意到她的双手冰一样的冷,炽焰难免愧疚。他气得要死,但又不好在清欢和墨泽面前发脾气,就面色僵硬地说突然想起有点事儿要办,出了院子。

大概过了半个时辰,就听见谭叔被从管家的职位上捋了下来,换成魏女官上了。

清欢心想,这个炽焰也不是纯然的死心眼嘛,至少还能看出来府里有些事情男人是真的做不来的。

其实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炽焰自己对那账本也不擅长,看了一眼险些晕过去,鬼知道里头那一串串的数字都是什么意思,他也不想算,他就喜欢拿拳头打天下。鉴于谭叔等人也说不明白,他叫人把几个女官都请来,结果被劈头盖脸一顿臭骂。

之前女官们也不是没抗议过,但那会儿主要是锦幽城主不靠谱一天到晚的瞎折腾,折腾来折腾去,炽焰心里就存了她们就是想找茬的意思,干脆就不管了。现在他娶了妻,从自己妻子身上看到了日子窘迫,自然不能再姑息下去。完了被骂的特别惨,魏女官指着他的鼻子问凭什么不给女人弄月事带,问他省下的是要自己用吗?

炽焰很想一个拳头挥过去,他一个男人用哪门子的月事带?!

这些中馈之事实在是让炽焰烦死了,干脆大掌一挥,不想听女官们罗里吧嗦的批判他,随便她们搞去,反正就是在城主府,外头她们插不了手,里头随便折腾吧。

他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也很想念刚打进金城的时候过得那日子。吃的饱穿的暖条件杠杠的好,对比现在这破日子就好多了。谭叔真是没用,得罚他围着训练营来回跑一百八十趟。

魏女官的动手能力非常强,仅仅用了一天时间,府里就回到了之前的状态。第五天炽焰早上出门的时候特意摸了下清欢给他擦脸的手,温热细腻,嗯,非常好。

晚上回来看见墨泽啃的糕饼也是热腾腾的新鲜出炉的,心里也就高兴了,虽然跟这个小鬼互看不顺眼,但他妻子喜欢,他也就勉为其难的爱屋及乌好了。

然后炽焰就觉得妻子身上崭新的天蓝色霓裳非常漂亮,衬得她的皮肤雪一般的白嫩,挽起袖子给他布菜的时候他的眼全程盯着,其他什么都没注意。

这几天每天晚上炽焰都过得十分快乐,食髓知味的他每天早晨都不想起床,一回来眼珠子就黏到了清欢身上,早知道娶媳妇是这样的好事,他早就——不,还好他没有早点娶,否则岂不是娶不到她了?现在女人少,一妻多夫常见,一夫多妻却是极少数,而且谁舍得委屈这样的美人啊?

府里的权力就这样轻轻松松拿回来了,女人们高兴,男人们也很高兴,军营里的男人不知道,但府里的谭叔等人却是很有感想,因为他们终于又过上了这辈子都没过上的好日子!这全是女人的功劳啊,别的不说,女人们打点精细,脑子转的飞快而且还很有生意头脑,每天回府都是一种享受。即使白天在军营操练的半死,他们都快活!

不知多少人羡慕嫉妒恨想成为城主的贴身侍卫团呢,那样的话每天都可以回到城主府住,多快活啊!

在炽焰没有发觉的时候,府里以谭叔为首的侍卫团就已经被女人们收服了。衣食住行哪一样不得靠着女人才能过得好,现在想想,在男性大陆过得那几十年,哪里是人该过的日子!他们强烈抗议!他们不想回去了!

女官们虽然拿回了府里的大权,可那远远不够。从前她们各司其职,金城被治理的多好,现在男人们一进来就混乱不堪,再也不能让男人随意追逐女人了,这一点必须彻底改变!

可是有炽焰这个煞星在,哪有那么轻松的事儿?

第269章 第二十碗汤(七)

于是清欢跟她们打了个赌。

所有人都知道,炽焰对他那满脸的大胡子非常非常非常的在意,和裆下那二两肉比起来都不少多少。谁要是敢他胡子的主意,他能把人给生吃了!以前不是没有过此等例子,有人想对他的胡子“不利”,最后的下场是被炽焰扭断了两只胳膊,就差没挫骨扬灰了。

指望炽焰刮胡子,倒不如指望太阳从西边升起来。

到底是日子过得太无聊,总得找点事儿做,女官们都只看到了清欢对炽焰毕恭毕敬温柔体贴的一面,谁都不信这个看起来脾气好到爆的清欢城主能把炽焰征服。清欢也没有把闺房之事拿出来说的意思,她能告诉她们说一关上门炽焰连个梳子都不舍得她拿吗?

还是算了吧。

目标是炽焰的胡子,为期十天。其实用不了十天,但众女官实在是太担心了,甚至认为十天都不够,清欢也就接受了。

主要是她也很好奇炽焰那一脸络腮胡下面的脸到底长得是什么样子,看他的骨相生得很好,就算不是绝顶的美男子,也绝对不丑。而且清欢觉得他留胡子绝对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比如说他极易害羞,一害羞连耳朵尖尖都红了,要是没有络腮胡挡的话,是不是脸也会红?这点她不知道,有待商榷,但是没见过人不脸红只红耳朵的。

她在每个世界的身体都是拟态,准确点来说,她是没有实体的。拟态出来的身体根据所在世界的情况转化,这个世界的女子大多纤细柔弱,她化出来的身体更是如此。也因为皮肤太过柔嫩细致,而炽焰又太喜欢啃她,所以每次完了身上都是一片痕迹。那一脸胡子扎的人实在难受,要是有人不能理解的话,大概跟砂纸刮在身上的感觉差不多。

每次晚上烛影摇红,帐子一放下来就朦朦胧胧了,炽焰又是个猴急的,清欢身上的痕迹就没完全退下过,于是他也没注意到。虽然他已经下意识放轻了动作,但以他的力气而言,对她娇嫩的肌肤仍然是一种折磨。

要不是这天白天炽焰休班没有事要处理待在府里,他也不会注意到。说来也是好笑,都成亲快一个月了,他还不知道她是何方人士,打哪儿来又要往哪儿去呢,甚至连新婚妻子芳龄几何都不晓得。但炽焰并非不想知道,而是他总忘记问……是真的忘。

热气腾腾中,他又动了心思,只是将人抓过来的时候突然看见雪白的藕臂上有星星点点的小红痕,那肯定不是他吻过的,那是哪里来的?

炽焰没有直接问,而是仔细观察了一番,待到鸳鸯浴结束到了床上,他的唇舌一路辗转过去,才发现是他的胡子惹的祸。清欢的皮肤本就细嫩洁白,他亲过去后自然就留下了痕迹,而且还很清晰。

抬头无意间看见了清欢的表情,虽然带着淡淡沉醉,但却皱着眉头,肯定是不舒服的,炽焰想。要是有人拿个砂纸朝自己身上蹭,他是肯定会发火的。

他默默地不再去亲她了,可是只用双手感受她的温度远远不够,抱着揉着,炽焰就无法控制想要把嘴巴凑过去的渴望。这种感觉简直能把人逼疯,尤其是在这种紧要关头。该死的,她怎么从来不说呢?都快一个月了,基本上是每天他都要对她这样那样,她难受很久了吧?自己居然这么粗心,直到今天才看到,难道真的跟人说的那样,男人天生在某些方面就不如女人?

炽焰摸了把自己的胡子,嗯……杂草一样又厚又多,而且还粗,刺挠人,他自己都摸的不舒服。

怀抱娇妻睡去那会儿,炽焰在心底给自己说了无数遍,反正这鬼胡子也留的够长了,剃了就剃了吧,他自己都要不记得自己长什么样了……

接连休沐三日,第二天一早,清欢醒来时就发现炽焰不在床上了。这可真是稀奇,平日他要去军营都没她醒得早,今儿是刮了什么风,他居然起早了?她摸过衣裳穿上,掀开帐子穿绣鞋,一抬头就看见炽焰坐在她的梳妆台前,手上拿着把剃刀正在对自己的胡子下手,偏偏他脾气又急又暴躁,没一会儿就受不了了,抓起一把胡子就是一割——他以为是割韭菜呢?

连梳理一下打湿一下都没有,难怪要疼的龇牙咧嘴的,这人不会是从来都没剃过胡子所以不知道该怎么办吧?

每当清欢认为炽焰有点高大上的时候他就会迅速以自己的蠢告知她那只是一个错觉。

“城主?”

专心致志剃胡子的炽焰城主被身后这温柔的一声吓了一跳,手一抖,一道血痕顿时出现在脸上。他低咒了一声,清欢见自己吓到他,连忙请罪:“是我不好,让城主受惊了,请城主责罚。”

“不是你的错。”炽焰说。“清欢,你我是夫妻,不要对我总是如此生疏。”越跟清欢在一起久了,炽焰越是认识到彼此之间的差距。想起刚认识的时候他还敢在她面前咆哮,自称老子,甚至威胁要揍她,现在想想尽是黑历史,要是时间可以倒流,他一定会狠狠给自己一巴掌!在自己妻子面前树立起那么一个形象,他要到什么时候才能解除啊?现在她总是对他战战兢兢的,是不是就是因为心底认为他是个粗鲁不文一言不合就会大打出手的男人?

可是炽焰又不好意思直接问清欢,总觉得这个女人虽然跟了他,身子给了他,心却仍然离他很远很远。他要怎么做才能让她变得自然一点呢?她跟那个小鬼,哪怕是跟那匹叫吉光的马,都比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柔和自然。

“以夫为天,这是应该的,还是我来吧。”清欢走过去,接过炽焰手里的剃刀,莞尔,“瞧你,脸上多了好几道口子。”原本浓密的大胡子现在剃的跟狗啃一样,不剃都不行了,因为有的地方已经露出肉,有的地方却还很茂密,东秃一块西秃一块,真是难看死了。

炽焰也知道自己不会这玩意儿,就默认给了清欢。清欢伸手从梳妆台的一个小瓶子倒出一些液体状的东西,在炽焰瞪大的眼睛中给他抹在了脸上。“这是什么?”

“做润滑的,否则该把你的脸都划花了。”清欢轻轻推着,又转身去取了水盆过来,一点点把水混合,形成类似刮胡泡沫的东西。然后把炽焰往后拉,让他的上半身倚在自己腿上。“城主闭眼。”

他乖乖地闭眼。

清欢的动作可比炽焰自己来好多了,又轻又柔,他躺在这个女人的怀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和满足。炽焰的喉结动了两下,悄悄撑开一条缝去打量清欢,她面色恬淡,正专心地给他剃胡子。炽焰活了快三十岁了,可从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也能娶到这样的娇妻。

唉,可惜自己年轻时不爱念书,虽然不到大字不识的地步,但也仅限于此了,稍微深一点的书他都是有看没有懂,但他的这个妻子却不一样,炽焰知道她是极爱看书的,要是有书的话,她可以一个人待着一天也不嫌闷。

你说这人跟人之间差别怎么就那么大呢,他真不知她为什么要嫁给他。

慢慢地,炽焰的真容呈现在清欢眼中。她几乎是有些傻眼的望着这张脸,心里总算是明白炽焰为何看不上那生得倾国倾城的绝色美人锦幽了。

废话,他自己长得比锦幽还美!

是真的美,而且是极其女性化的美,单看这张脸你会以为这是举世罕见的美人儿,可是配上他这铁塔一样的身形,你就想想吧,一头熊长了个美人脸是种什么感受?更别提炽焰一双眼睛又大又圆,清澈如水,给人一种异样的楚楚可怜感——哪怕他是在生气。要是不留胡子,他怎么统领手下?就算实力超群,顶着这样一张脸也够难受的了。

清欢在心里给这头熊点了个蜡。“……好了。”

炽焰有点不舍得从清欢腿上起来,他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叹了口气,道:“老子……我都忘了自己长啥模样了。”

清欢忍着不笑:“……很好看。”

“是吗?”炽焰本来极其厌恶自己的脸,这会儿被清欢一夸,顿时有点飘飘然。“真的很好看?”

“嗯。”要是生在女人身上的话一定完美。男人味十足的熊居然长了这么一张柳眉杏眼的脸,清欢伸出拳头抵在唇瓣轻轻咳了一下,道:“城主,梳洗一下用早膳吧。”

炽焰也是饿了,他老早就起来折腾胡子,这会儿才算完,肚子早咕咕叫了,就是在清欢面前没好意思说,不想让她认为自己是个只知道吃的家伙。眼下清欢一提,他就点头如捣蒜:“好的,吃饭,吃饭。”

端早膳进来的婢女和小厮都被吓了一跳,站在原地,嘴巴张成一个o,完全不知道这是谁。当听到清欢言辞间叫城主的时候,他们的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第270章 第二十碗汤(八)

炽焰的脸在以清欢肉眼所能见的速度迅速飚红。赶在他发脾气捶桌子之前,清欢赶紧驱散观众。

虽然有几道小小的疤痕,但那完全不妨碍炽焰的美貌,浑身的男人味配合着美的要命的脸,居然有种诡异的和谐。清欢笑笑,给他卷了个薄饼递过去:“城主,光看是看不出什么来的,用膳吧,用完之后咱们去账房看看。昨儿个魏女官就跟我说这个月的支出需要城主过目了。”

炽焰瓮声瓮气地嗯了一声,化羞涩为食欲。

结果饭后一出门他就反悔了,所有人都在用见鬼的眼神盯着他不放!要不是新婚妻子就在身边,炽焰会用拳头教会这些人什么叫做尊重!

等到了账房,众女官一个个瞪大眼睛张大嘴,她们一直腹诽炽焰这头熊剃了胡子肯定也像熊,但现在……就连从小看着炽焰长大的谭叔都一副嘴里能塞下鹅蛋的样子:“城、城主!你、你、你的胡子呢?!”

炽焰白了他一眼:“看屁看,没看过美男子吗?”

谭叔掐住了自己脖子,像是女人一样发出尖细的声音:“十几年了……城主你居然剃胡子了!你怎么可以剃胡子!”其实心里是为自己即将输出去的十两银子肉疼。他是坚决站城主不会剃胡子的,结果……现在赢的就只有庄家夫人了吧!

炽焰冷哼一声:“关你屁事,老子就是——我就是想剃怎么着吧你!”要是可以他也不想剃,但比起亲自用唇舌品尝妻子,剃胡子真算不上什么。

只有清欢面色平静,好像完全没看到其他人的不对劲。炽焰对数字什么的非常不敏感,一听说要看账,他为了在清欢面前保持风范,就翻了几本像模像样的看起来,但没看多久,清欢先回去了,她一走他就把手里账册一甩:“以后这种事别来找我。”

魏女官跟梅女官交换了一个眼神:“可是您才是发号施令的那个人,夫人说了,不管什么事都要禀报城主。”

不管什么事……炽焰最烦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儿,结果这些鸡毛蒜皮手指甲大点的破事她们都要来求见他请他定夺,别说他根本没这么多时间,就是有也不想管好吗!当然最主要的还是他不擅长这个,炽焰更宁愿有人上门找他单挑,这个就爽多了不是。他挥挥手,不耐烦道:“府里的事儿你们做决定就行,实在是拿不准主意了就找谭叔——算了,谭叔也没啥用。找夫人吧,我待会儿跟她说。”

梅女官试探性地问道:“那府里在外头的那些铺子……”

“嗯,也按照原样让你们自己处理。”炽焰点点头。“除了政事之外,其他的一概你们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众女官面露欣喜,头一回觉得这头熊看的顺眼了,这也难怪,人都是爱美的,满脸络腮胡的熊跟一个漂亮的美人……美男,任谁都会对后者比较有好感。其中兰女官不怕死地夸赞了一句:“城主长得可真美……”

没夸完,炽焰就狠狠地瞪了她一眼:“没你美!”说完转身走了。

兰女官被吼的一愣一愣的,半晌才回过神,无辜道:“这明显比我美嘛!”

其他女官连带谭叔等人一起点头,是是是,兰女官虽然也美,但跟城主比可差远了,也就只有夫人跟锦幽城主的姿色能相媲美一下下。

炽焰顶着一张倾国倾城的脸,面无表情地穿越好长一段走廊,七区八绕的总算回到自己院子,结果一进门就看见最讨厌的小鬼坐在他的妻子怀里吃东西。吃吃吃,就知道吃,他是猪吗?

墨泽欢快地捧着香甜多汁的柿子啃,察觉到那头讨厌的熊瞪了自己一眼,他也傲娇地飞起小眼神鄙视他,哼,长得跟个娘儿们似的居然还这么凶神恶煞,他要叫主人收拾他!

炽焰忍了好一会儿,那小鬼不识相就算了,竟然还变本加厉地吃完柿子又要叫他的小妻子帮忙剥石榴!他大步上前,直接把小胖子从清欢怀里提出来丢到婢女怀里:“把这胖子给我抱出去!”

墨泽怒视炽焰:“你这个坏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