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啥玩意儿?!”炽焰噌的一下就被点着了,“你这个胖小鬼好胆你再给老子说一遍?!”

短短两个时辰内遭受了无数异样目光的炽焰火大了,这小胖子竟然敢说他的女人?!“咱们俩谁像女人?老子要跟你单挑!”

墨泽在丫鬟怀里挥舞胖拳头,一张嘴就喷石榴籽儿:“单挑就单挑,我怕你!”

嘿,这小兔崽子!炽焰来火了,伸手就要去抓墨泽,墨泽噗噗噗噗拼命朝炽焰身上吐石榴籽儿做暗器,把个炽焰气得是火冒三丈,秀色可餐。清欢赶紧过来打圆场,给婢女使了个眼色让她把墨泽带出去,然后赶紧安抚被撩的马上就要炸的炽焰,这家伙很久没在她面前自称老子了,看样子是真生气了,就是不知那红扑扑的脸蛋儿是因为羞呢,还是因为怒?

当然表面上清欢还是很给炽焰面子的:“城主别跟墨泽一般计较。”

被娇妻这么一安抚,炽焰也觉得自己火发大了,他看得出来,那小胖子是他妻子的心头肉,惯的都没边儿了,她都没给他剥过石榴!于是说:“本城主怎么会跟一个小屁孩一般见识。本城主打天下的时候,小屁孩还在他娘肚子里!”

清欢暗道:那你可就错了,他比你老多了。

嘴上却道:“城主真是大人有大量。”

这马屁一拍,炽焰顿时就飘飘然起来,“那是。”

清欢微笑,觉得这人实在是有意思。就是不知道,有意思的是他本身,还是他身体里的那个灵魂?她低头掩去眼底深意,转身取出一个面具双手递给炽焰:“城主没了胡子,顶着这样一张脸未免不大方面,我给城主准备了这个。”

那是一张很普通的黑色面具,戴上去的话可以掩住面孔,这样的话就不必担心别人会看到他的脸了。主要是想要假扮炽焰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他暴躁又爱挥拳头,声音体型还有武力值,那都是一等一的,想装都装不了。

炽焰露出惊喜的表情,连忙接过来要戴上,清欢却说:“但是只有我们夫妻二人的时候,城主就别带了吧。”她柔柔抚摸他的轮廓,眼神温柔,“很好看。”

炽焰刚降温没多久的脸又红了。他觉得自己得赶紧改掉这个容易脸红的坏毛病,好在这个面具大,只露出下巴和眼珠子。

为了掩饰内心窘迫,他咳嗽两声,说:“今天休沐,没有事做,走,我带你出去逛逛。”

“出去?”清欢愣了下,说起来她在城主府都一个月了还没出去过呢。

两人先去马厩里牵了马,炽焰的坐骑叫做赤兔,是难得一见非常珍贵的汗血宝马,通体乌黑,只鬃毛血红,极其威武霸气。炽焰本想跟清欢炫耀一下的,可是扭头一看清欢的马,顿时就蔫儿了。清欢的马儿跟她一样,又高贵又美丽。突然,炽焰问:“你的马是公是母?”

“公的。”应该……是吧?清欢还没注意过这个问题呢,主要是她很少让吉光化出原形,但是它变成小猫的时候都是公猫,那应该是公马。

“这样。”炽焰有几分失望。“还以为能给我的赤兔做媳妇呢。”这样繁殖出来的小马肯定是天下一绝,超越赤兔!

吉光一听,恼了,猛地冲炽焰喷了个响鼻,还想尥蹶子踹他。它可是上古神兽!是孟婆大神身边的小宠儿!这个长得像女人的男人竟然要它跟凡间马匹配种,还是个公马!呸!它不搞基!

清欢笑着摸摸吉光的鬃毛:“那城主是要失望了。”

炽焰瞪着吉光,总觉得这马灵气的吓人,就刚才那眼神,他似乎从中读出了鄙视。他……竟然被一匹马给鄙视了?!

吉光还嫌不够解气,不能对人类下手,那它吓吓动物总可以吧?于是对着赤兔瞪了一眼。赤兔吓得嘶鸣一声跪倒在地,瑟瑟发抖。说起来赤兔也是一等一的好马天下难寻,可是遇到上古神兽它又能怎么样,而且这神兽早已不是普通神兽。

炽焰觉得自己面子挂不住了,很想对着赤兔的屁股踹上两脚,妈的,这么没出息!他要换马!结果一扭头,整个马厩的马全跪了!惟独吉光傲然站立,眼神充满鄙视。

清欢悄悄动了下小指,赤兔就又站了起来,动作之快好像先前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炽焰盯着吉光,他爱马成痴,很想试马。可清欢却先他一步利落上马,而且还是裸骑,炽焰觉得自己不能输,就把赤兔的马鞍马蹄给卸了,他总不能输给自己的小娇妻吧?那样的话他有什么脸面说要保护她,让她做背后的女人?

清欢欣赏炽焰就欣赏这一点,他愿赌服输,不像是别的男人,嘴上一套,背地里又一套。

第271章 第二十碗汤(九)

虽然清欢的动作看上去很利落潇洒,毫不拖泥带水,但炽焰心里还是有些担忧:“你……能行吗?要不还是和我一起吧。”

清欢也是很久没被人这么小瞧过了,她笑着睨了炽焰一眼:“行不行,城主和我比一比不就知道了?”说完自信一笑,快马扬鞭而去。炽焰愣了一下,她已经离远了,连忙双腿一夹马腹,驱动赤兔追赶。

赤兔虽然是极品的汗血宝马,当世难寻,但是和神兽吉光如何能及,若不是清欢怕炽焰追不上特意放慢了些速度,怕是炽焰已经被甩到九霄云外去了。两人一路到了一片小树林,如今已是深秋,树叶掉了一地,秋风微凉,但骑了这么会儿马身上竟都出了汗。

炽焰惊讶于清欢的骑术,虽然早知女性大陆有不少女人骑射都是拿手的,但裸骑还能如此稳当厉害的,清欢还是他见过的第一个。外头的空气最接近大自然,这让清欢感到非常舒服。她深深地吸了口气,仰望碧蓝的天空,又扭头去看身边的炽焰。

炽焰被她看得脸又红了,真是奇怪,明明是个娇弱的女人,为什么每次在她面前他都像个毛头小子一样长不大呢?这样他的夫纲什么时候才能振起来?

两人慢慢地往前走,不多时,只听得一阵锣鼓喧天,鞭炮齐鸣还有笑闹声,很是喧腾,原来是有一户人家在成亲。

清欢没说话,炽焰也没说话,只是瞧着那十里红妆还有热闹的人群以及繁多庄重的礼节,炽焰才明白自己当初娶清欢时有多么仓促。他难得感到了不好意思,便道:“当日我实在是轻慢你了……”

“无妨,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清欢微微一笑,扭头去看炽焰。炽焰也笑了,但看见那新郎竟亲自将新娘背入轿中,满脸都是掩不住的喜气,心里难免有些歉疚。自己当日别说是好好准备了,就连拜堂都要让她等,炽焰突然觉得自己很渣。

继续往前走,路过城主府在外头的一家胭脂铺子,两人下马随意走进去看看,炽焰跟在清欢后头,里头的掌柜跑堂什么的全是女人,偌大的店铺,她们打理的井井有条。

刚打进金城的时候炽焰就让手下接手了这些铺子,奈何他们都不擅长这些,先不说男人没法跟胭脂水粉布匹什么的打交道,就光说一个算账,他们十个人加在一起都不如跑堂的小二心算来得快。但炽焰那会儿给锦幽烦的要命,只想把这些权全部捋下来,所以也没管男人到底能不能胜任,如今看来,这男人跟女人之间到底还是有差别的。

炽焰心中关于女人都应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以男人为天的想法悄悄动摇了。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事情,在府里的时候伺候的基本上全是下人,而城主府的下人以女性居多,男人都是后来进城之后分配进来的,顶多就是干些粗活重活,算账刺绣写字什么的,就算叫他们来也是徒劳。

清欢做的其实也很简单,炽焰不大会说话,主要是他一开口说什么都不中听,而清欢声音清朗温柔,所以炽焰总是会下意识地去追寻她,揣测她的想法,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要是放在其他女人身上,谁敢跟他说女人也要抛头露面,他绝对饶不了那人。可是到了清欢这,她不用说,他自己就主动去想了。

太不正常了,这是为什么呢?

他在她面前总觉得不像是从前的自己,倒也不是说不好,只是……说不上来的,那种失控的感觉。明明她温柔又体贴,什么事都不会自己瞎做主,但炽焰完全控制不住自己想要去接近的心。

要是有一天她要离开自己,炽焰想他一定会把所有人都砍了泄愤。

“城主可知梅女官武功高强,就连谭叔都不是她的对手?”清欢突然问。

炽焰一听,下意识反驳:“这不可能!”梅女官怎么能比得上谭叔?谭叔可是从小看着他长大的,一杆铁枪耍的虎虎生风,梅女官却娇小瘦弱,这样一一个女人却想打赢谭叔?别开玩笑了,随便一个男人就能把她打倒吧?

清欢低低一叹:“城主不信?”那想当然也不会相信她也能打倒他了。

“当然不信!”炽焰哼哼。“我活到这么大,从来没见过有女人能打倒男人的——”话没说完,一记掌风扑面而来,如果不是常年行军的直觉,清欢又手下留情给了他反应的时间,炽焰会被这一掌劈中。他倏地后退几步,震惊地看向清欢:“你会武?”

“我说过我不会吗?”清欢面上没有平日的柔情似水,反倒带了几分戏谑。“今个儿我就让城主看看,女人到底能不能打倒男人。如果我赢了的话,城主可得答应让女人重新回到军营共同执政。”

炽焰觉得自己被挑衅了,他会输?听她话里话外都是要赢的意思,真以为他会因为她是媳妇的份儿上就让步?于是炽焰冷哼:“好啊,你要是能赢我就答应你,你要是输了,从今以后都不准再跟我提女人从军的事!”

“一言为定。”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炽焰还是有点担心:“媳妇,我是不会对你手下留情的。”

清欢心想,还真没见过这么自信的。“这是我要说的话呀,城主。”

说完,已经攻了过来。

平心而论,从体力上讲,女人天生弱于男人,所以如果要拼蛮力,想赢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清欢也不想用除了拳脚功夫之外的力量让炽焰输,她要让他心服口服。炽焰这个人,心高气傲,但也是真正的男子汉,愿赌服输,从来不狡辩,否则她怎么可能选择他作为伴侣?

炽焰只觉面前一阵掌风,他侧身躲开,竟连对方的招式都没看清楚,更别提还手了。他力气大,下盘稳,一拳能把一个成年男人揍出好几丈远,是天生的神力,可这股神力比起对方柔和若风的手掌就完全不够看了,不仅如此,炽焰甚至觉得自己好像被压制了。

这怎么可能!

清欢虽然力气不及他,但灵活度和柔软度却是熊一样的炽焰所望尘莫及的,尤其她还非常熟悉人体关节,别看那只是柔柔的手指,可若是点在了哪里,却足以令人痛不欲生。

好在大堂足够大,两人突如其来的交手让掌柜的都看傻了,赶紧让所有人退后,怎么也想不出为什么两个城主突然间就大打出手了,不是刚成亲没几个月听说感情还好的如胶似漆吗?那现在怎么就打起来了?难道真应了那句老话,打是疼骂是爱?

炽焰清欢可不管别人怎么想,他们都是厉害的人物,对方对自己来说都是棋逢敌手,这会儿打的兴起,炽焰胜在拳头重抗打击能力强,清欢则胜在敏捷优雅身形极快,她从不和炽焰正面对上,对他挥过来的拳头也是能避则避,实在是避不了便借力打力以此化开,然后以此攻击他身上的穴道与关节。初时炽焰并未察觉,只感到有时候她的手指和掌心会拂过自己身上,他不以为意,所以当他察觉的时候就已经来不及了。

原本威力极大的拳头逐渐失去了力气,明明他滴酒未沾,但整个人却突然像是醉了一样对不准,拳头挥出去的方向和心中设想的完全不一样。一开始炽焰觉得只是陪新婚妻子玩耍,清欢就是会武又能厉害到哪里去?几招后他收起玩乐之心变得格外认真,但却逐渐力不从心起来,而清欢脸上连汗都没有一滴。

看她打架是一种享受,每一招每一式不仅都击在要害,而且非常美观优雅,和炽焰完全是天差地别,一刚一柔,一黑一白,最后竟是以柔克刚,完全将炽焰拿捏在了手里。

毕竟身边还有人,在外人面前不能让炽焰输得太难看,所以清欢最后只是反剪了炽焰手臂,这时候他已经没什么力气了,她轻轻一踢他膝盖,他便整个人扑在了身旁用来给客人休息的椅子上。

所有人都惊呆了。

炽焰也是目瞪口呆,比起被打败的羞耻,震惊更夸张的写满了他的脸。

这时候,赢了的清欢却又变回了那个柔情万千体贴温和的妻子:“城主,承让了。”走过来在他身上几处穴道轻点。“男子汉大丈夫,一诺千金,城主可不能食言。”

炽焰的脸色五彩缤纷分外精彩。他想瞪清欢,却又觉得自己没什么理由,毕竟之前都说好了,而且他也不是因为轻敌才输,是的的确身手不如她。想到这里,炽焰虽然脸色不好看,但却仍然道:“愿赌服输,回去之后我就安排。”

“那就多谢城主了。”清欢对他微微一笑,像是没看见他脸色般上前挽住他的胳膊。“那么现在,咱们找家酒楼用膳吧?”

好在炽焰戴着面具,否则一定会有人看到他涨红的脸,以及内心的泪:嘤,他输了……

第272章 第二十碗汤(十)

因为打架输给自己媳妇这事儿,炽焰难过了一整天,不过到了晚上他就龙精虎猛了,拳脚上输了就输了吧,反正他在床上能赢就行!于是愈发折腾起清欢来,非要她承认他厉害她比不上他才行——当然是另外一个方面。

男人嘛,面子什么的不重要,在床上的尊严守住了才行。

炽焰的觉悟是如此飞快的增长着,完全没有一点适应期。

女人们对于炽焰突然吃错药一样昭告天下女人可以和男人一样从军或是参加科考做官一事集体欢呼,虽然都在心里寻思这位一直对女人很冷淡的城主是不是又吃错药或是又在搞什么幺蛾子,但是——管他呢!反正最后的结果是好的!

清欢也是用心良苦,她其实早就想跟炽焰打一场了,这么久温温柔柔每天绣花看书,她的筋骨都觉得酸。但是有一点她没告诉炽焰,即使在床上,她也是可以翻身的,不过是让着他,看他可怜而已。

既然女人被放出了权力,那么不仅是金城,其他四城也皆是如此。然而炽焰用了好长一段时间才把女人们都约束起来,如今想要再放出来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所以他将其他六名男性城主和四名女性城主都召集到了金城进行商讨。

他们商讨的内容清欢不得而知,她是相信炽焰的,这男人说话算话,绝对算是一个很大的优点,所以她不用担心。而且就目前她的观察而言,没有人比炽焰更适合做城主,即使锦幽活过来也得承认,这个男人虽然粗鲁不文又爱用拳头解决问题,但真的是一个很有担当也很有本事的人。把五行城交给他完全不会出岔子。

唯一让她不高兴的是这家伙竟然给人做媒。

要不是水城的阿妙城主来找她,她还不知道摇光城的魏冥想要娶阿妙为妻。虽然清欢不打算参与这些改革,但是有关女人的事情,她受锦幽所托不得不插手。

故事挺简单的,阿妙对魏冥没有男女之情,她对任何男人都没感觉,也不想成亲,但魏冥却对阿妙一见钟情,在攻下水城后就自动请缨留在那里,因为他喜欢阿妙,所以对水城的女人们也非常宽松,没有诸多限制,女人重回军营一事,从水城开始实施的话会最省时间。

但问题就在这里,魏冥喜欢阿妙,喜欢的简直要疯了,可阿妙却不喜欢魏冥,在她眼里,男人都是不可爱的,她很确定而且肯定她对魏冥没有丝毫男女之情,但是魏冥却不肯相信,这一次商议结束之后竟然当着其他城主的面求炽焰为他做主!最令阿妙不敢相信的就是,离炽焰说男女平等不到半个时辰,他就不问她的意见自顾自给把她许给了魏冥!

没错,她们女人的确是男性大陆的手下败将,但这也不代表炽焰可以随意羞辱她!阿妙是一城之主,她不愿意做的事情谁都不能勉强!

可是她刚拒绝就被炽焰吼了回来,那个坏脾气的男人真真是没法用语言沟通,一语不合就要大打出手,阿妙斯文,哪里做得来那么无礼的事情,本想以死明志,却又想起能改变炽焰想法的清欢城主。

虽然这位金城的新城主她从未见过,但关于她的事情阿妙却都听说了,尤其是在胭脂铺子把那头熊打败的事。

清欢问:“你对魏冥没有男女之情?”

“绝对没有!”阿妙斩钉截铁的说。“我的心愿就是让女性大陆变得强大,至少不能让女性成为被男性碾压的存在,我们要的自由平等以及独立,在男性大陆没有攻击我们之前,这些我们是拥有的!他们过来了,用的是两方和好的名义,却把女人们都逼回了家里不准她们外出,我觉得这样做非常的不合理,并且非常的侮辱人。武力上我们的确是输给了男性大陆,但要是他们脸皮不那么厚我们能输吗?!”

清欢看她愤怒的样子就知道她是还在为输了战役不高兴呢,想到那个没心没肺的女鬼锦幽,清欢叹了口气,这都叫什么事儿啊,这个大陆的人也好,事也好,很多都已经超出了她的下限。

反正就是个不靠谱的地方,充满了不靠谱的人,所以自然也得用不靠谱的法子。

她应了阿妙,无论如何她都不能放任阿妙不管,要是真像炽焰说的那样把阿妙嫁给魏冥,那这场所谓的男女平等根本就是个笑话。连最尊贵的那个人,提出这四个字的本尊都做不到,上梁不正还是指望下梁别歪?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但清欢没想到炽焰的反应会那么大。

他到底是好面子的,虽然愿赌服输为人坦荡,但已经答应下属的事,现在你告诉他不能这么做,要他反悔,要他出尔反尔,那炽焰肯定不乐意。正因为他信守承诺,所以绝对不会轻易被说服。

清欢刚提他就拉下了脸:“这事儿不要再说了,我已经允了魏冥,等府里给挑个良辰吉日就行,到时候我们一起去参加他们的婚礼。”

清欢却说:“城主,你不能这么做,阿妙没有告诉你她不愿意吗?”

“有什么不愿意的?难道她这辈子都不嫁人了吗?”炽焰理直气壮地说。“魏冥长得好,性格也好,对她更是一往情深,她有什么不乐意的?别以为我在金城就不知道,水城那儿根本就没什么变化,我不是说让女人们都回家不许抛头露面吗?其他城都按照我说的做了,水城却没有,难道你以为我不知道为什么?还不是因为魏冥喜欢那个阿妙才事事顺着她,她现在是要过河拆桥?”

“阿妙不是那样的人。”

“你怎么知道她不是那样的人,今天你跟她也是第一次见面。”炽焰口气很冲。“反正老子决定的事情天王老子也别想更改!”

鼻孔朝天,雄赳赳气昂昂,很厉害的样子,那表情就是在说你私心吧我是不会答应你的请求的!

清欢看他一眼:“即使你知道阿妙不愿意,还是要撮合他们,万一最后成了怨偶呢?”

“你开口说要嫁给我的时候我也不愿意啊!”炽焰开始作死,话到了嘴边想也不想张嘴就来,也不想想他跟阿妙能一样么,阿妙对魏冥是完全没想法,他可是看了清欢的脸后就心动了,与其说是清欢求的,倒不如说是他半推半就心里还在窃喜,能娶到这么漂亮又温柔的媳妇,他也很开心好吗?“可是咱俩现在不过得挺好啊?”

“哦?城主觉得咱们现在过得挺好?”

炽焰想当然:“那是!”晚上和谐白天相敬如宾,有什么不好?平时他空闲的时候还会一起出去逛逛,有什么不好?当然,要是没有那个小胖子总是搅局的话才是真的完美。

“也就是说城主不肯收回成命,是吗?”清欢笑眯眯地问。

那笑容甜美至极,和平日一样也很是温柔,但炽焰突然觉得脖子后头冒凉气,但他为了面子拼了,非要跟清欢犟嘴:“反正我跟你说了,就是不行,我都答应魏冥了,你也不好让我反悔吧?再说了,咱俩都能过,他们怎么就不能过?不是我说,女人离了男人怎么能活?那个阿妙早晚都得嫁人生孩子吧,现在大陆上人口逐渐在减少,女人要是不肯繁衍后代,那我们早晚是要灭绝的,这怎么能行!”

他很有理的样子,但这话却让清欢不高兴了:“女人离了男人就不能活了?”

“那当然!”炽焰可自信了,也不知是谁给他的。“你离了我能活吗?肯定不能吧,所以我说——”

“试试好了。”

“??”炽焰满头雾水的望着清欢,试试?什么试试?

清欢对着他嫣然一笑:“既然城主说我离了你就不能活,那咱们再打个赌,看看我离了你到底能不能活。”说完对他嫣然一笑。

那笑容实在是太美了,美的炽焰完全没反应过来她说了什么,就看见她起身,捞起一直在边上啃苹果津津有味看着他们吵架的小胖子,婀娜的背影推开房门走了出去,吉光不知什么时候都在那等着了。

直到清欢上了马,人不见了,炽焰才反应过来,他猛地拍了把大腿,赶紧去马厩牵马,可是——要往哪里追?清欢的人影已经不见了啊?!

炽焰傻了。他不就是说了句话吗?怎么脾气这么大?这、这说走就走啊?他该去哪里找她?炽焰一直想问清欢从哪里来家住何方还有亲人没有这些问题,可是他老是忘记,现在好了,他再也不用问了。

因为她说走就走,半点留恋都没有。

来的时候带的什么,走的时候就带的什么,不过一匹马一只小胖子。炽焰四下打听一路到了城门口,轮班守城的小队长刚好是那天迎清欢入城的那个,此刻他看着怒不可遏的城主,战战兢兢的走过来,把手上的东西呈上。

第273章 第二十一碗汤(一)

讲真,清欢是个不喜欢跟人争斗的……“人”,但事实表明有的时候,不是你想不斗就能不斗,比如说这个世界里,一个叫做余青薇的姑娘,外表是十四岁的少女,骨子里却是三十岁最爱看宫斗宅斗剧以及小说的两千年后的现代人。除此之外她还喜欢看历史言情小说,就是那种类似野史,穿越女或是重生女亦或是本地土著和皇帝王爷等等历史名人所发生的爱恨纠葛。其内容必然是争权斗势勾心斗角陷阱无数你来我往,泪伴随着虐,无厘头的爱夹杂着没理由的恨,虐虐虐然后圆满大结局,或是带着皇帝王爷回现代,soeasy。

大概穿越就是一种所谓的上苍赐予的天赋,因为是穿越女,所以总是可以牛哄哄的出现在众人面前,清欢所附的这具身体的主人叫做纪曼凉,是和亲王纪云的独生爱女。

余青薇熟读各类历史宅斗宫斗小说,对于这位在历史中只留下浅浅几笔的纪曼凉可是记忆深刻。为什么深刻呢?因为她运气好,被许给了五皇子,而五皇子正是当朝储君,后来登基当上了皇帝,纪曼凉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了皇后……才怪。

纪曼凉身体不好,只活到十六岁,她十五岁嫁给五皇子纪勉,只和他两人鹣鲽情深过了不到一年的快活日子就死了。两人自小是青梅竹马感情深厚,皇帝为纪勉挑中纪曼凉做皇子妃的时候,纪勉心里比谁都高兴。在和纪曼凉相守的一年里,因为她身子不好,两人甚至没有圆房,始终以礼相待,纪勉身边没有侧妃也没有侍妾,连伺候的宫女都不要,一心一意期盼能和纪曼凉白头偕老。

可惜天不遂人愿,纪曼凉就只有一十六年的寿命。她死后,纪勉意志消沉了好几年,直到皇帝驾崩他登基为帝才好一些。纪勉登基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追封已经逝世的皇子妃纪曼凉为孝悌纯善皇后,迁入帝陵,日后两人合葬。是以后世史书都夸赞建平帝对元后情深似海,令人动容。但纪曼凉因为活的时间太短,史书上对她只有寥寥几笔:形容清婉,柔和端庄,红颜薄命。

到这里为止,这还是一个非常美妙的故事。

但是!当时间嚓嚓嚓过去了两千多年之后,一群以写言情小说为爱好的人如雨后春笋般络绎不绝的冒出来。不知道是谁先开辟了“穿越小说”这一类别,此后火遍全国,怀春少女人手一本小说。

说起这个建平帝,也就是纪勉,那生得可以说是丰神俊朗眉目如画,史官记载他“身高七尺八寸,雅人深致,霞姿月韵,生时有霞光万丈,是为吉兆,天质自然,其在位五十载,四海升平,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乃千古明君也。”

通俗一点来说呢,就是长得非常帅,而且专情,临驾崩后宫也只有十几个人,建平帝不重欲,膝下儿女也不多,但其终生没有立后。

被史书记载长得又帅又痴情还是个明君的男人啊,简直就是高山仰止的存在,哪个少女不怀春,这一怀春就免不了要意淫一番,倘若我能穿越到两千年前,和建平帝来一场生死缠绵的爱恋呢?

这样的话,那个纪曼凉就很碍眼了。

起先,主角们是先后穿到纪曼凉身上,虽然史书记载纪曼凉只有十六岁就死了,但是没有关系,我们可以假死,可以继续活着跟建平帝在一起。后来就转了风向,改成以单独的个体穿到建平帝年间,与英俊睿智的建平帝相恋,但又因此种种不得不回到现代,建平帝为表想念终身不再踏足后宫,驾崩后与女主在现代相见然后大团圆。

由于建平帝之前的皇帝有很多个儿子,后宫嫔妃又多,建平帝之前更是还有四个皇兄,但最终皇位能落到他身上,虽然史书上说是皇帝爱才,但看惯了宅斗宫斗剧的少女们都认为那肯定是一场腥风血雨的厮杀。

这其实也有点道理,有人的地方就避免不了争斗,这是亘古不变的,然而真的没有她们想象中的那么严重。后宫里不是人人不斗就要死,今天我给你脚底抹点油明天你给我殿里塞点麝香皇后恶毒使计让怀孕宫妃一个一个流产的,高门世家也不是庶出的永远不如嫡出嫡女大过庶子男尊女卑按照嫡庶非皇后所出的公主都不如寻常人家的嫡女……真不是,其实大家挺和谐的,偶尔争争斗斗弄几条人命出来,没那么严重。

真没那么严重。

但见了鬼的看多了嫖建平帝小说的余青薇在游皇宫的时候不小心栽进太液池给淹死了,完了她一睁眼就发现自己变成了余青薇。

余青薇是谁?哦……不认识,在史书上连一笔带过都没有的存在。

但是当她得知当朝五皇子就是未来的建平帝的时候,余青薇激动了!这难道不是天赐良缘吗?她是吏部尚书之女,这里余青薇强烈要求加上一个嫡子,是的“嫡女”。她穿过来的时候这具身体是十岁,可惜大周民风虽然开放,却也不到女子可以随意抛头露面的地步,于是余青薇想要提前和五皇子相遇让对方对自己倾心的计划就算完了。

然而上天总是眷顾穿越女的,有一日她还就真在进香的时候遇见了五皇子!啊……那都是她十四岁时候的事情了,她成功吸引了五皇子的注意,但是同时余青薇也察觉到了一个大问题:五皇子身边有个叫纪曼凉的女人!

余青薇很瞧不起纪曼凉,一个病秧子,如果不是建平帝对她一往情深,她怎么可能还在史书上留下几笔?当下余青薇就做了决定,必须毁掉纪曼凉,才能得到建平帝!

她把自己曾经看过的小说以及电视剧里所有的招数都烂熟于心,什么毁人名节啊派人绑架啊陷害啊……等等等等无所不为。纪曼凉因为失了名节,自然不能再做太子妃,于是皇帝便给纪勉重新赐婚,余青薇身份不够,却也得了个侧妃的名额。

纪曼凉先失名节后失爱人,自然绝望至极,渐渐地便死了,竟连十六岁都没活到。

纪勉虽娶了正妃侧妃,却不曾碰过她们,纪曼凉死讯传来,他终日以酒浇愁,便被余青薇悄悄钻了空子,一夜恩宠后有了身孕,顿时非常得皇帝皇后喜爱。

接下来余青薇又是唱歌又是作诗又是做现代才有的食物,比如果冻冰淇淋之类的稀奇吃食,总算是在纪勉心里站稳了脚跟。虽然没有当上皇后,但她在纪勉登基后可是皇贵妃,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至于纪勉的正妃,早被余青薇高超的宫斗技能ko掉了!

于是纪勉后宫里,余青薇一人独大。纪曼凉在世的时候,余青薇与纪曼凉是“好朋友”,她们就是在那次上香认识的,谁知道纪曼凉这竟是引狼入室呢?最后自己一条性命和名声都败坏在余青薇手里,死都不能名目。

她和余青薇年纪相仿,余青薇又生就一张甜嘴,其实纪曼凉就只能活到十六岁,这一点余青薇是知道的,她甚至知道纪勉失去余青薇后会再度立妃,可她就是私心不想让纪曼凉再出现在史官笔下,还是那样美的词语来形容。而现在她如愿了,即便日后再有,史书上也只会写纪曼凉身为未过门的太子妃却与人私相授受,未曾及笄便被人破了身还捉奸在床,千古之淫妇。

余青薇本可放过纪曼凉,因为无论如何纪曼凉都不可能成为她的阻碍,但她非但没有,反而主动出手对付她。为的是什么?不过是一颗帝心。可惜她终其一生也没能让建平帝爱上她,虽然两人厮守一生,然而建平帝驾崩前,嘴里喊着的仍然是曼凉。

余青薇的儿子当了皇帝,她就成了太后,一生荣耀。

可是纪曼凉何辜?纪曼凉做错了什么,要连十六年都活不到,便在十四岁死去?

余青薇把所有人都当成敌人,即便是在尚书府,她自己家,也死死盯着几个姨娘还有庶出的兄弟姐妹,无所不用其极,将他们打压到了极点,个个身败名裂,竟没一个庶出的有好名声!成为宫妃后更是按照电视剧里的样子给所有宫妃下了绝育药,少数几个怀孕的,无法下手,一生出是儿子也活不长,她就是这么个可怕的女人。

但她自己感觉非常良好,她觉得自己只是在把宫斗宅斗发扬光大,大家都是这样的不是么,她想当那个最尊贵的女人,想要得到帝王的心,所以她这么做有什么错?虽然那些人没有对自己出手,但那只是暂时的,谁能保证以后他们也不会伤害自己?

与其坐以待毙等人来伤害,倒不如先出手弄死别人,这样的话自己就不会受伤。

她就是要做那个笑到最后的人,做那个把一切大权都掌控在手中,无人敢反抗敢置喙的人!

第274章 第二十碗汤(十一)

炽焰僵硬地看着小队长双手呈上来的城主令,整个人像是被雷劈了一样。“……这是你从哪里得来的?”

小队长战战兢兢道:“是夫人出城时交给属下的……”

“废物!夫人出城你们不知道拦住吗?!”炽焰满心恐慌,清欢走的太洒脱,甚至没有给他反应的时间,他拒绝去想这意味着什么。她总是很温柔,把他照顾的无微不至,如同温润的水,然后她突然不见了,他竟然不知道要去什么地方找。“要你们何用!没用的东西!”

其实他心里知道清欢离开跟守城的官兵没什么关系,可是不把脾气发出来他就无法抑制内心的恐慌。两人成亲也要有半年了,这半年里他早习惯了她的陪伴跟照顾,一晌失去,怎么舍得。于是没等小队长回话,炽焰又问:“她朝哪个方向去了?”

小队长颤巍巍地伸出一根手指头,炽焰立刻狂追而去。可是追了好久,追到赤兔已经再也跑不动了,也没能找到清欢。沿途炽焰也打听过,但却没有人见过她。吉光本就比赤兔跑得快,清欢的骑术也不下于他,他的妻子身上谜团不少,但炽焰从未问过,直到现在他才感到后悔,如果早一点问过她,知道她家在何处的话,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种找不着的事儿了?

赤兔瘫倒在地上休息,炽焰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河边,这会儿天寒地冻,倒也符合他的心情,身后一个草团被风吹过,更是衬的炽焰孤家寡人起来。

在河边坐了大概有半个多时辰,鼻涕冻下来的同时眼泪也掉了。盯着河面上的自己,吸着鼻子,“不、不就说了句不中听的话嘛……至于这么说走就走啊?没良心的女人,太没良心了……”

眼下四周无人,炽焰顿觉心酸,心想自己什么都按照她说的做了,虽然霸道是霸道点儿,可是她要是提出来他也会改。今天不就是说了句女人没男人活不了么,加起来不到十个字呢,她转身就走一点情面都不留,她心底到底有没有他这个丈夫?!

炽焰取下面具抹了把脸,才发觉是一脸的泪,他生无可恋简直想要一头扎进河里去死了算了,但突然又想起清欢临走时说的“试试”。她说试试……是不是代表并不是分开?怎么说他们也是正经成过亲的,没拿和离书她永远都是他的妻子!

一想到这里,炽焰噌的站了起来,他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才能让她回来了!

这会儿他的大男子主义全没了,清欢给他的感觉一直跟普通女人不一样,她不仅武力值比他高,脾气其实比他还大,一言不合说走就走不回头,换做炽焰生气,顶多是到军营里找人打一架,气也气的自己,但清欢不,她比男人更洒脱。

要是自己不做出点实际行动来的话,清欢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吧?不知为何,炽焰就是这么觉得。

他把半死不活的赤兔从地上踹起来,慢吞吞地回到了城主府,又被女官们劈头盖脸一顿臭骂,骂的他蔫乎乎的。女官们对视一眼觉得不对劲,平日里的熊一挨骂就暴跳如雷还会把拳头攥的咯吱咯吱响来威胁她们,今天怎么这么乖,任骂不抬头?难道是被城主气傻了?!

往常炽焰要是敢回嘴,女官们能问候他祖宗十八代,现在他不回嘴她们反而不骂了,认为事出反常必有妖,一个个充满戒备地望着炽焰。炽焰傻站了一会儿,突然用无比真诚的语气对她们说:“请你们帮帮我!”

帮什么呢?就是帮他融合大陆,让男女平等可以更好的实施。本来在女性大陆人人平等,男性大陆人人平等,可是因为男人与女人天生的不同,导致在一起共同生活后麻烦无数,炽焰就是想要经验丰富的女官们一起解决掉这个问题。

这样的话,媳妇就会回来了吧?炽焰生怕自己做的不够好,每一项政策每一样决定都特意颁发到十五个城里,敲锣打鼓的昭告天下,他就不信媳妇看不到听不到!那样的话她肯定能感受到自己的诚意,然后回家!

炽焰就这样苦逼的等啊等,可惜新政实施不是那么容易的,他用了整整五年,才算是完全贯彻落实了男女平等这四个字。但让他失望的是清欢仍然没有回来,不仅没有回来,甚至派出去找的人都音讯全无。

炽焰无数次在夜深人静孤独寂寞时咬着被角偷偷掉眼泪,梦里连那个讨厌的小胖子都变得无比顺眼。现在整个城主府人人成双成对,就他一个孤家寡人,谭叔都跟兰女官在一起了,每天晚上深夜摇床,他听得很难过好吗?

更让炽焰想哭死的是五年前信誓旦旦说绝不会喜欢魏冥甚至对任何男人都没感觉的水城城主阿妙,妈的她竟然主动要跟魏冥成亲了!那、那他之前到底为什么要跟自己媳妇吵架还把媳妇气走迄今音讯全无?炽焰恨不得掐死这两个人,害得阿妙现在每次看到炽焰都溜着边走,就怕这头熊一不高兴扭断自己的小脖子。

但是即使男女平等,也没能阻止男男女女搞基的路线,但是这样的人并不多,而且他们天生只喜欢同性对异性没感觉。本来炽焰是要强制拆开各自配对的,但后来被人一提醒,寻思着不能这么干,既然要平等,那么选择喜欢什么样的人,要做什么样的事,都是属于个体自由。

眼下四海升平,人畜兴旺五谷丰登,但是他媳妇在哪里啊啊啊!

炽焰忍不了了,他开始亲自去找,然而没有人知道清欢身在何方,当年的小队长如今已经升到了将军,成为了炽焰的心腹,但清欢仍然杳无踪迹。如果不是所有人都记得她,炽焰会以为清欢只是自己做的一个美好的梦。

否则现实中怎会有那样的女子呢?他也不知是着了什么魔,总归就是非她不可,只要她肯回来,做什么都是无所谓的。这一世不能错过,人能在这世上活多久?他真的不想失去她。

也不是没有人投怀送抱,男的女的都有,然而炽焰一点兴趣都提不起来,他就只想再见到自己的妻子,他一直找啊找等啊等,他都知道错了,又改正了,她为什么还不回来?难道真要他等到老死?她永远都不回来了吗?

有一天他做了一个梦,梦里清欢躺在床上,面色惨白毫无血色,双手交叠放在小腹处,身上穿着从没见过的衣服。她就那么安安静静躺着,但炽焰知道她已经死了。她的眼睛不会再睁开,她的嘴巴不会再微笑,那个叫清欢的女人已经彻底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

如果是他,如果是他的话,他要怎么办?

他不放她走,即使抱着一具尸体,也要和她拜堂成亲,有一日便做一日夫妻,没有一日,只占个名分也是好的。

醒来后炽焰发现自己又哭了,他的胡子又留了很长,这一次他不想自己剃掉。眼泪掉在胡子里,一头熊坐在香软的床上掉眼泪,那场景是怎么看怎么搞笑。冷风呼呼的吹,窗户一打开,外头院子里好几对情侣抱在一起赏月,时不时摸个小手亲个小嘴儿什么的,就炽焰孤零零一个熊坐在床上。炽焰可委屈了,他现在连诏书都发了,就希望她能回来,难道她没看见?

突然,炽焰想起梦中一切,打了个哆嗦,也许,不是没看见,不是不想回来,而是……不能回来了?五年了,也许她已经香消玉殒了呢?!想到这个可能性,炽焰觉得天都塌了,整个人被黑暗笼罩。

他突然抱住被子嚎啕大哭起来,真真是一点形象都不要,哭得凄惨不已,那个梦做的可真真实,他把她从棺材里抱出来,太吓人了,呀呀呀他知道错了,媳妇你快回来好!不!好!

外头的情侣们集体被鬼哭狼嚎吓到,阿妙城主小心地戳了戳魏冥,戳他来关心一下老大。结果魏冥刚推门进去就被一脚踹了出来,捂着肚子简直想哭,不是很伤心吗,为什么武力值还这么高?

好痛……噘着嘴问阿妙要亲亲。

炽焰听到外头这些恶心巴拉的家伙关心的声音,压根儿没感动,反而觉得他们分外不真诚。真想安慰他就分手给他看啊!这会儿爪子在一起握得死紧你骗谁呢!个个脸色红润春意满脸在老子面前炫耀,信不信老子一刀砍死你们!

于是这个难得的月圆之夜,从美好的情侣小约会演变成了被追杀,哭鼻子大胡子的熊抓着把大砍刀扬言要砍他们,女人们还好,男人们被吓得四处逃窜,整个城主府顿时鸡飞狗跳,炽焰那凶神恶煞的样儿叫人无法直视,夜色里一张长满大胡子的脸是那么可怕,小孩子都要哭了!

“啊啊,姑姑你看,这头熊还是一如既往的蠢啊。”

某个小胖子充满鄙视,一匹白马在旁边长声嘶鸣,炽焰的砍刀从手中掉下来,砸到了他的大脚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