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 第二十一碗汤(二)

“太子殿下呢?”

“回郡主,太子殿下去了外厢房和住持大师说话,让奴婢在郡主您拜了佛之后领您过去。”婢女碧波恭敬地说。

清欢点了下头:“带路吧。”

她降临这个世界的时候是十岁,如今也有四年了,跟纪勉的关系,在清欢的刻意经营下是极好的。现在拜佛,清欢看着那尊金佛,心底感慨,她没有信仰,佛也好道也好,她唯心而活。只是世人信佛尊道,她也不在乎跪几下上柱香。余青薇今天应该也来了吧,但是纪勉刚去和住持大师说话,想来还需要一会儿,她不会给余青薇吸引纪勉的机会。

即使那不是男女之情也不行,纪曼凉恨死了余青薇,怎么可能容忍她再去对纪勉献殷勤。总之是要将余青薇的生路一条条封死的,清欢必须这么做,否则纪曼凉的心愿怕是不算完成。

此刻正是春日,杏花满头,整个相国寺都浸染在一片粉白之中,香火旺盛。只是人也很多,这具身体不够健康,稍微多走几步就有些喘了,清欢轻轻拍了拍心口,额上的冷汗便渐渐褪去。

远远地看见一个身着粉色罗裙的少女一路欢笑从一道圆形拱门处走出来,声音清脆动听,如银铃般悦耳,身后跟着几个婢女,一张小脸上就数那笑容最是纯真可爱。

只看这张脸,会以为这只是个年纪尚有的小妹妹,一根筋,天真单纯,谁能想到骨子里却是个扮猪吃老虎的主。清欢像是没看见余青薇一样从她面前走过,女鬼曼凉上一世身体不好,不能走这么远,因此给了余青薇可乘之机,她可不会那么傻。

余青薇笑着笑着看见面前走过去一行人,中间那个生着倾城色的病美人真真是心窍比干多一窍,病若西子胜三分,便连那嘴角弧度都完美的恰到好处,既不让人生厌,又令人不由自主地怜惜。于是问道:“那是谁家小姐呀?”

纪曼凉素日深居简出,偶尔才参加一下宫宴,余青薇虽然穿来好几年了,但不曾抛头露面,所以也未曾见过,更别提是婢女了。只是有个机灵的婢女看到了清欢身边嬷嬷衣服上绣的暗纹,回道:“小姐,那位应该是和亲王的女儿,也就是大名鼎鼎的建安郡主。”

建安郡主?!余青薇脸色一变,就是那个让建平帝爱恋一生的白月光?据后世专家分析,建平帝之所以年号叫做建平,也是为了建安郡主名字中那个字,所以才在一堆年号中启用了建平,刚才那个走一步都要喘吁吁的病美人就是被史官记载形容清婉却又红颜薄命,与建平帝只相守一年便翘辫子的孝悌纯善皇后?那个占有了帝心的元后?!

余青薇赶紧跟了上去,好在寺庙里人多,倒也没显得出她别有用心。对于熟读各类言情小说又看遍无数电视剧的余青薇来说,她认为自己的穿越就是上天注定的宿命,如果只是来过过贵女生活随便嫁个人了此一生的话,那么她穿越而来的意义何在?当然要跟千古一帝来一场生离死别的爱情才算圆满!最好这位皇帝还能为了自己废弃后宫,不爱江山爱美人,才是穿越女的特色啊!

她就是觉得应该跟上去,这是女人的第六感。

边走还边在心里回想当年历史课上学过的东西……哦,都忘光光了,她生前是个学渣,连个二本都没考上,最后家里花了一大笔钱,才在本市读了个民办三本,所以想要余青薇回想起历史书里讲述的关于建安郡主的事情……她不记得。

但是她对建平帝熟啊,自打看了很多关于建平帝的穿越小说后,她还亲自用搜索引擎搜过建平帝,对建平帝的生平是挺有了解的,但也仅限于此,因为搜索引擎第一条跳出来的永远都是野史或是小说。

于是问道:“这建安郡主是个什么来头啊?”

“回小姐,建安郡主的母亲,是和当今圣上一母同胞的和研公主。圣上刚登基不久,和研公主就薨了,圣上便将驸马封做了和亲王,并亲自赐予公主的女儿封号,又赐予国姓‘纪’。又因为建安郡主和和研公主像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圣上对她十分宠爱呢。”

余青薇听着听着就嫉妒的要命,真是羡慕,为什么有人的命能那么好!不仅出身高贵,父母疼爱,接连两任帝王,一个疼她如宝,一个爱她极痴,怎么什么好事儿都让她给摊上了!

可是转念一想,虽然命好,但架不住福薄,不是没活到十七就死了么?只当了一年的太子妃呢,嘻嘻。

今年自己也十四了,明年一及笄就可以嫁人了,余青薇当然不想嫁给别人,她只想做建平帝的女人。但问题在于建平帝娶了建安郡主后从来没有其他女人,自己想嫁过去基本上不可能。除非……

除非建安郡主不能嫁给建平帝。可是要怎么做才好呢?余青薇想,要么是让建安郡主早死,要么就先毁了她嫁给建平帝的可能性,相比较而言,第二种方法简单些,但也足够解气!

余青薇就这么下了决定,完全没意识到,在这样的时代,一个女子失去了名节对她而言意味着什么。不过就算意识到余青薇也不会在意的,谁都没有她自己重要。

因为身体缘故,婢女婆子们的速度都非常慢,清欢也踱着步子不疾不徐,转了几个弯儿,前面走来两个男子,前头那名长身玉立丰神俊朗,赫然是当朝太子,五皇子纪勉,而他身后跟着的略显女气的则是他的贴身太监福公公。

这时候,有人从清欢身边抢先走过去。

余青薇早就受不了前头这串人的速度了!既然是个病秧子那就好好在家养着别出来给人添麻烦啊!经过清欢身边的时候她看也不看,因为她早就看见那个朝这里走来的男人了!

长得那么好看,就连余青薇前世见过的那些明星都不及他一半,周身气度斐然,腰间一块八爪蟠龙玉佩就说明了他的身份,这肯定是建平帝无疑了!

余青薇掩饰住内心狂喜,目不斜视地超前走,边走边露出她招牌的天使无邪笑容:“你们看这花开得可真漂亮!呀,前面那株杏花开得可真好!”说着提起裙摆,像是没看见太子一般往前跑去,可巧了,经过太子身边的时候“一不小心”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

眼看就要倒进太子怀里了,太子冷淡地看了一眼,大步往前一迈,迎向了还有几步远的清欢,福公公看着这姑娘矫揉造作的模样,心里暗笑,这招式未免太老套,太子殿下刚弱冠的时候就已经有宫女这样投怀送抱了。

余青薇没刹住车,整个人往前扑,本来她是可以不用摔倒的,但是她觉得做戏就要做像一点,毕竟日后能成为千古一帝的建平帝肯定不会那么好糊弄,她要是撒谎装样子,难保不会看出来。于是心一横,真摔。

清欢心想,这要是在现代,纯属碰瓷啊。

然而太子并没有接她,甚至在她将倒未倒时还加快了步伐,余青薇想要收势已经来不及了,摔了个狗吃屎,场面极其难看,姿势极其不雅。

“你怎么走来了?”前一句是对清欢说的,温柔低沉,后一句便冷硬起来,“你们就是这样伺候郡主的吗?!”

“殿下恕罪!”

顿时黑压压跪了一大片。

清欢笑道:“表哥不必如此紧张,我在家中,父王便是这样,如今好不容易出来一趟,表哥别把我当做易碎的陶瓷娃娃好不好?”

太子眼眸柔和:“可不就是个陶瓷娃娃么。”越来越讨喜可爱,说着,忍不住想要伸手捏捏她软嫩的脸蛋,可是瞧她面容中还有一丝苍白,又是大庭广众,男女有别,到底没下得了手。

清欢对他嫣然一笑:“你和大师讲完话了?”

“嗯。”太子面上也笑,心情却无比沉重。他是来请大师给纪曼凉批字的,纪曼凉是母仪天下的凤凰命,但生命线又极短,他看着清欢,把心里的担忧都藏得严严实实。

两人相视一笑正要走,不远处碰瓷未遂的余青薇换了种方式。若说她脑子转的也是极快,第一时间想到建平帝怕是见多了温柔婉约的女子,他身份尊贵,自然所有女人都想要讨好他,那么自己便试试不走寻常路——她曾经看过好几部青春偶像剧,讲的都是草根女主遇到身份高贵的豪门大少,因为其和对方作对的勇气还有不服输的倔强以及穷人的自尊还有对有钱人鄙薄不屑,最后成功上位当了女主角。

剧里温柔的大家闺秀一般都是炮灰命,而且最后很有可能因爱生恨想要干掉草根女主。

这会儿余青薇觉得自己就是那个草根女主,好不容易见到传说中的建平帝,她必须给他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才行!

第276章 第二十一碗汤(三)

人家未婚夫妻两人正气氛温馨的准备离开,就听见后头传来一声娇喝:“喂!你!你撞了人就想走吗?!”

其实挺可爱的,娇蛮而不野蛮,天真活泼也都不出格,最主要的是这样的脾气真的少见,大家闺秀都讲究着呢,哪怕脾气再不好,在外头也是要装的钟灵毓秀的,谁像这位,竟然主动和一个外男说话,还是以这样指摘的语气。

太子压根儿没打算回头,清欢见他不想理,自然也不会多事。只余青薇看着却气红了眼,这种无视比破口大骂还叫人感到羞耻和丢人呢!她当然不会去怪建平帝,那可是千古明君,又长得这样好看,她只会怪纪曼凉这个短命鬼!

今天这面子要是捞不回来,余青薇是不肯罢休的,她从地上爬起来,几个大步冲到清欢等人前头伸开双臂拦住他们,眼睛却只瞪着太子,一副要找茬儿的模样:“本小姐跟你说话你没听见吗?!”说着还昂起了下巴。

这副姿态在喜欢她的人眼里那就是娇憨可爱,至于在太子眼里……不过是个以下犯上狗胆包天的女人。“滚。”

“你说什么?!”余青薇险些以为自己听错了,所有的小说里都把建平帝塑造成了一个沉默寡言但又痴情温和的男人,怎么、怎么这样的男人一张嘴就是个滚?而且还是对她这样一个千金小姐说的?!

她哪里知道,实在是有太多人想要爬上太子的床了,哪怕当不成侧妃,就是做个侍妾,日后太子登基也能有个位份啊,若是怀个一儿半女的那就再好不过了,说不定还能成为下一任太后呢!

太子见惯了这样的人,非常厌恶花样百出的女人,他自成为太子那日起就被皇帝带在身边教导,也常常领事去做,民间疾苦人生百态都是知道的。余青薇算什么,即使是在现代也不过是个高考没考好需要家里掏钱才有大学上的学渣,她不过是仗着生在现代世界,见识过现代世界的文明,因此就不把古人放在眼里了,其实她在太子眼里连蝼蚁都不如。

皇权至上的年代,管你是重生还是穿越,都得在皇室面前跪下叫主子当奴才。

余青薇琴棋书画是样样不通,除了一个穿越身份还有熟读各色小说对各类电视剧如数家珍以外,没有任何拿得出手的地方。她被小说电视剧荼毒太深了,真以为表现的奇特就能引起男主角注意从而被爱上,却忘了这是个有血有肉的世界,而且还是铁血帝王建平帝所在的世界。任何不安分因子,都会被提前掐灭在萌芽中。

“没听见我家爷说什么吗?叫你滚呐,你听不懂,那我再给你重复一次,滚~~~~”

清欢有点想笑,福公公捏着娘娘腔翘着兰花指的样子实在是太好笑了,毕竟他身上现在穿的不是太监服而是寻常男子衣着,这一声滚叫的那叫一个一个柔媚。

余青薇大怒,指着福公公鼻子大骂:“本小姐跟你主子说话,哪有你一个娘娘腔插嘴的份儿!”她当然知道面前这是太子,也知道这是跟在太子身边,后来建平帝的大内总管福公公,但她偏要装作不知道,偏要给太子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

这印象可能是深刻了,但却不是好的。

太子懒得理这种疯女人,“你是谁家的?”

余青薇一听,心里一乐,乖乖,这招果然有效,没瞧见太子已经主动在问她名姓了吗?但她还要拿乔,便装作不屑的样子:“哼,你管本小姐是谁——”

“看她身后婢女婆子的打扮还有家徽,大概是吏部尚书余大人家中的千金,就是不知是哪一位了。”清欢轻声说。

太子的冷淡立刻化为万千柔情:“只你聪明,一眼就看得出。”

清欢莞尔,今日郡主和太子都在相国寺,安全必须有保障,所以能进来的都必须登记在册并且携带能够证明身份的事物。她深知与余青薇打交道不是什么好事儿,与其和这个女人套近乎给对方机会插刀,倒不如从一开始就摆足了高高在上的姿态,瞧也不瞧她一眼。余青薇心高气傲,自以为是穿越女便不将任何人放在眼里,怕是以为太阳都要围着她转。结果自己这个“短命鬼”却敢无视她,保不准被怎么记恨了呢。

也不想想,一个是臣女,一个却是帝后太子王爷都捧在掌心宠爱的郡主,她凭什么记恨郡主啊?

不过余青薇的脑子要是拎得清,也就不会以穿越为荣了。清欢敢保证,自打穿越到这里以后,过足了荣华富贵山珍海味的日子,余青薇怕是一次都没想起在现代的父母亲人吧?因为她的死而伤心的家人们,在她眼里好像是一点都不重要的。

她是被宅斗宫斗给烧损了脑子。

“你算什么东西,敢对我指指点点,我是余小姐又如何?你是谁!”也不知为何,余青薇就是不喜欢纪曼凉,甚至看到她的第一眼就觉得两人合不来,恨不得要做一辈子的仇人。这会儿清欢打断了她的话,她看着太子和纪曼凉说话时温情的声音与眼神,心底嫉妒不已,嘴上也就没了遮拦。

其实女鬼曼凉那一世,她没有这么刻薄的。

清欢很不能理解余青薇的想法,她为什么觉得太子是属于她的呀?这是哪里来的自信?用脑子想想,皇帝早就给建安郡主和太子赐了婚,只待建安郡主及笄大婚,怎么说余青薇这样也算是小三吧,还是说穿越后,余青薇打算入乡随俗,无视小三这个称呼了?可既然要入乡随俗,就别把属于现代的一切都带过来呀,也不怕遭天谴。

清欢知道的,虽然女鬼曼凉死后不晓得,但墨泽全都说了。余青薇仗着是后世之人穿越而来,泄露了不少未来之事,虽然那一世活得不错,下一世却是要堕入畜生道来赎罪的。这样造口业,也不怕下了拔舌地狱。

她淡淡地想,不如让余青薇知道知道什么叫做天谴好了。她不是喜欢剽窃古人的诗词来妆点自己吗,不是喜欢唱些现代才有的歌,做现代才有的食物吗?她就免费送她一点小礼物。

“大胆!这位是建安郡主和太子殿下,你一介小小臣女竟敢在贵人面前如此大言不惭!依我看你是活腻了!”福公公尖着嗓子喊道。

一听是郡主和太子,余青薇脸上的娇蛮立刻变成了震惊和羞愧,真不知她是如何修炼出的这本事,至少清欢见了很是佩服,简直是变脸绝技,当年清欢演技最好的时候也没到达这个地步,因为她虽然也会变脸,但从没有这么光明正大没有心理压力的,不愧是现代啊,科技进步的同时,人类跟着长寿,连带着脸皮也变厚了。

只见余青薇突然就变成了一只可爱的小白兔,跪了下去,她身后的下人们也跟着跪下,声音也不复之前骄纵,而是轻软甘甜:“臣女知罪,不知是郡主和太子殿下,冒犯了二位,还请、还请殿下恕罪。”说着,抬起头飞快地瞟了太子一眼,又立刻低下去。

落差之中,一个千面娇娃的形象展露无遗。如果太子是个好刺激的人,兴许真的会有几分兴趣,可惜这四年里他已经被清欢收拾的服服帖帖,哪里会去在意一个性格不如表妹可爱容貌不及表妹美丽,又不能与自己心意相通的女子?

不耐烦地挥手:“退下。”

“臣女知错,求殿下给臣女一个补过的机会,臣女……”

“我说退下你没听见吗?”太子冷淡地看过去,把先前余青薇质问他的话一字不动的还了回去。“你是没长耳朵,还是脑子不好使?”

余青薇嘴唇颤了下,没人跟她说过建平帝竟然还有个毒舌的人设啊……她看了太子身边的清欢一眼,心里不忿,凭什么这个女人就能和他在一起,呵,还笑的那么毫不掩饰,是在嘲笑她吗?可是她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因为就是傻子也看得出来太子此刻是真的不高兴。她要是再继续,怕太子就要发火了,于是退了下去。

可是嘴里却一个冲动嘟哝道:“不过一个短命鬼罢了,看你还能嚣张几年,到时候,看我不——啊!!!”

一声惨叫,太子和清欢都扭头去看,太子是好奇刚才那个女人为何叫的像是杀猪一样,清欢则是意料之中,余青薇怕是说了什么不应该说的话了吧?

果然……太子震惊地抬头看了看天,这青天白日的,怎么、怎么那女人竟是被雷给劈了?

清欢莞尔,她也算是送余青薇一场功德,不多嘴的话,死后不至于沦入畜生道十轮回,为了提醒余青薇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她免费无偿赠送对方几道天雷,劈不死,但疼是难免的,这样的情况下,看余青薇还怎么用古人的诗句还有现代歌词来彰显自己是个大才女。

唱啊,念啊,嘚瑟啊,嘚瑟就被雷劈。

第277章 第二十一碗汤(四)

余青薇疼得摔在地上打滚,身上的衣服也都焦黑一片,头发直竖,模样极其不雅。

香火旺盛佛光庇佑的相国寺内,一名千金小姐遭到雷劈,这可是个大话题,自古以来人们都会诅咒那些作恶多端的人被雷劈,也就是说,在人们的心里,只有恶人才会被雷劈,好人是不会的,那么这小姐年纪轻轻就被雷劈,足以说明她的人品是有多差啊!

一时之间,周围的人们面面相觑。

太子被吓了一跳,好在余青薇身边的婢女将她扶了起来,一番拍打后,虽然黑是黑了点,但身上没有明显外伤,想来是无碍的。太子才带着清欢慢慢往外走,道:“吓到了吗?”

“没有。”清欢笑,她怎么会被吓到。

只是太子见她嘴上虽然说没害怕,但脸色却还有淡淡的苍白,心中知晓她应还是怕的,便忍不住想要怜惜她:“即使怕了也无妨,我会保护你的。”

“表哥真好。”清欢毫不吝啬地献出一个优甜美笑靥,走到拐角处时眼角余光看见余青薇已经被一群下人簇拥着走了,但是今天这一道雷怕是要传遍京城了。

不过清欢完全低估了余青薇的抗打击能力,第二天,她刚用完午膳在卧房看书,就有人进来送了拜帖,打开一看,正是余青薇。

清欢想知道她来做什么,便让人将其带了进来。

余青薇一见到清欢就跪下了:“昨日是臣女不懂事,冲撞了郡主,还望郡主莫要怪罪。今日臣女带了些亲手做的小点心给郡主赔罪,求郡主大人有大量,原谅臣女这一回吧!”说着示意身后的人把食盒递上来。

清欢笑笑,并没有打开看,里面的东西肯定不是余青薇自己做的现代食物,如果是的话她现在应该被雷劈。“余小姐有心了,昨日之事我并未放在心上,余小姐不必挂怀。”

“谢谢郡主,郡主真是有容人之量,怪不得我第一眼看见郡主的时候就觉得亲近呢!”一听清欢说不怪罪她,余青薇立刻露出了纯真可爱的笑颜,她笑起来有种说不出的天真感,让人一看到这笑容便觉得她没有坏心眼儿,特别让人想亲近。余青薇在刚穿越的时候就发现了,自己这具身体的容貌虽然不能说是倾国倾城,但绝对很特别,亲和力极强。她试过很多次了,每次她这样笑,父亲再严肃的脸都会为之融化。

现在,她把这项技能用在了清欢身上,满打满算想要跟清欢搞好关系,最好是能当个好姐妹什么的。余青薇打听过了,建安郡主体弱,素来闭门不出,自然也没什么知心好友,这个年纪的小女生怎么能离得开朋友呢?她就要做跟建安郡主最好的那个,不仅能帮衬着家里,还能借由建安郡主这条大船攀上建平帝,和建平帝日久生情。

余青薇在现代的时候谈过几次恋爱,奈何那个时候的她长相平凡家世一般,算不上什么美人,所以她连任两个男朋友都被一个女孩挖走了。那女孩就是余青薇的闺蜜,身材好又会打扮,但最重要的是会装无辜,谁要是质问她什么,她眼睛一挤就能掉眼泪。余青薇穿越前恨透了这种人,穿越后却主动变成了这种人,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

她现在就想成为建安郡主的好友,然后撬墙角。

清欢哪里看不出她的心思,说真的,她也希望能有一个厉害的,可以与自己旗鼓相当的对手,然而她活了太久太久,经历过太多太多,除非刻意防水,否则不可能有只活了十几二十年的人类能够与她抗衡,强大有的时候也是一种无敌。

所以她不介意给余青薇一点希望,让她好好玩玩。便笑道:“我是独女,家中只我一人,身边婢女虽然亲近,却仍有主仆之别,若是你无事,日后可多来找我坐坐。只是我身体不好,怕是不能去贵府做客了。”

余青薇心里一喜,暗忖,真是个蠢到家的傻白甜!她看过的宅斗小说里,许多女主都会攀附一个身份显赫的贵人,对余青薇来说,纪曼凉就是这个贵人,如果能够和纪曼凉打好关系,她的身份地位不可同日而语,这么好的机会,余青薇怎么能错过?当下甜甜一笑,真挚地道:“郡主说笑了,郡主身体不好,寒舍又颇为简陋,哪里好意思麻烦郡主来回奔波?只是日后我若是打扰多了,还请郡主莫要嫌弃才是啊。”

嘴巴倒也算是巧,清欢轻笑:“这是自然。”

余青薇自以为用花言巧语将纪曼凉笼络住了,却压根儿没想到,建安郡主要真把她当朋友,为什么还要让她叫她郡主而不叫名字?为何见面还要她行礼?人家拿她当猴儿看,她却以为自己本事滔天,事事不出自己所料,也不知是哪里来的自信。

从这以后,余青薇就经常来和亲王府叨扰。本来女子是不能随意出门的,然而她爹娘一听说是来找建安郡主,立马就放行了,谁不知道建安郡主是什么身份呀,未来的太子妃,帝后疼爱的小辈,单说这身份尊贵,就是他们高攀了好么?自家女儿能跟郡主亲近,这是何等好事,他们又怎会阻拦?

余青薇认为随着时间走近,她和纪曼凉的关系是越来越好了,虽然她心底一直想要算计纪曼凉,但是有的时候余青薇也会想,为什么不让自己直接穿越到纪曼凉身上呢?那样的话就能享受建平帝的爱了啊!

转念一想,觉得没穿到纪曼凉身上也没什么不好,毕竟纪曼凉是个短命鬼。

初夏的时候日子就已经热的惊人了,身体不好,屋内连冰盆都不能多放以免体虚,最可恨的是竟然连冰镇水果都不能多吃,好在清欢会作弊,让她忍什么都行,不给吃实在是太过分了。

她虽然愿意跟余青薇说两句话,不代表要给余青薇借用自己的身份来抬举她自己,所以余青薇十次求见里清欢顶多应两次,理由永远都是身子不适——虽然她知道余青薇肯定在心里诅咒她早死早超生。

穿越有什么好的呢,清欢想。科技不说,女性的社会地位也不说,就说这食物,很多现代有的食物在古代是没有人敢吃的,还有的是从国外传进来,迄今都没见过,最可恨的是不方便,来葵水没有卫生巾,夏天没有风扇空调冰箱雪糕的日子简直痛苦,当然还有最伟大的发明——抽水马桶。真不明白余青薇死皮赖脸想要穿越到底得了什么好。

因为日子越来越热,宫里得了什么新鲜东西都会第一时间送过来,这当然是太子的主意。

这天,余青薇跟清欢坐着说了会话,当今圣上还有好几个皇子未婚,据说待到宫里荷花开了,就要办一场赏荷宴,邀请所有未出阁的女子参加,切磋一下琴棋书画,由皇后娘娘亲自主持。余青薇很激动也很兴奋,因为除了建平帝以外,还有好几个王爷在历史上也是有名的贤王,都是皇室众人,和建平帝流着一半相同的血,自然个个都长得英俊潇洒,余青薇早就想见识一下了!

她特别开心,清欢却没什么兴趣,这事儿她早知道了,皇后娘娘之前就命人传了口讯来,让她到时候一起去看荷花,她都答应了。

只是余青薇还兀自说的津津有味:“……郡主,你说到时候会比试些什么呢?琴棋书画……唉,这些我哪一样都不精通啊。”

清欢在心里回答:不,你精通诗词。她心里知道余青薇这只是旁敲侧击想问问她有没有什么小道消息,于是很大方地道:“叫我猜,既然是赏荷,这琴棋书画,必然和荷花离不了关系。”

余青薇一听,觉得靠谱,她绞尽脑汁在心底想了会儿,总算是想出两首有关荷花的诗来。早知道能穿越的话,她早就多背诗了,可惜从小是学渣,学完的全扔给老师了,现在让她一口气背十首不一样的诗她肯定背不出来。

她得回家好好回想一下有什么关于荷花的诗词,比琴棋书画她是肯定不行的,但是诗词歌赋可以,余青薇觉得自己得早做准备。

清欢看她那样就知道她在想什么。正在这时余青薇笑着问道:“那郡主呢?郡主出身高贵,肯定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我跟郡主比起来就要差远了。对了,郡主打算在赏荷宴上表演什么呢?”

清欢懒洋洋地没说话,余青薇也是有意思,明明想利用她,可说话又总想压她一筹,就像是现在问她这话,谁不知道建安郡主身体弱,小的时候连走路都难,更别说是什么琴棋书画了,再说了,她身份尊贵,皇帝又早早给她和太子赐了婚,她根本不需要和那些千金小姐一样在赏荷宴上出风头。用皇后娘娘的话来说,那就是,来看个热闹。

第278章 第二十一碗汤(五)

“我?”清欢笑得很不好意思。“我什么都不会,不过是去凑凑热闹,看看别人的表现而已,青薇你就别取笑我了,我和你比起来可差远了。听嬷嬷说,青薇幼年便有才女之称,尤其擅抚琴,若有机会,我还真的想见识一下呢。”

余青薇一僵,会抚琴的是之前的余青薇,可不是她,她只会钢琴,而且知道1234567。对着清欢笑笑,状似不经意地问道:“怎么都没看见太子殿下来呀,他都不来看望郡主的吗?”

声音很是甜美天真,但其中有多少恶意那就不知道了。清欢身边的嬷嬷和婢女眼神一沉,正要说话,清欢却悄悄做了个手势打断,对余青薇道:“殿下是常来的,但是每次接到你的拜帖我就会让人去和殿下说一声,你毕竟还未出阁,若是叫你在王府里遇到外男,那就是我的不是了。”

说的有理有据令人信服,而且完全是一副为余青薇着想的样子。余青薇听着,面部表情隐约有几分扭曲,她之所以来王府来得那么勤,就是为了试试看能不能撞到太子好吗?但她还是维持着笑容:“原来是这样啊,郡主想的可真周到。”

清欢笑笑没说话。

待到余青薇走后,碧波主动道:“郡主,奴婢看这个余小姐是别有用心,您下次别再见她了,看着长了张无辜的脸,怎么她说话奴婢就觉得那么不对劲儿呢?”

这倒是真的,余青薇虽然在努力讨好清欢,但她言辞中对清欢的轻视无法掩饰。余青薇自持是穿越女,见过两千多年后的盛世,自然瞧不起这一堆古人,现代世界里就连国家领导人都很平易近人,她又怎么会意识到这是个皇权至上的年代呢,怕是心里还以为生活在民主的现代社会呢。她瞧不起建安郡主,但又不得不依附建安郡主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感觉是很矛盾的,也难怪她说话有时候阴阳怪气。

清欢道:“不必在乎这个,我知道她是为了什么来接近我。”

“郡主知道?那郡主还让她来?现在外面都在传言说余小姐是郡主您的闺中好友呢!”碧波生气极了,这要不是余青薇传出去的消息她愿意把自己的脑袋剁下来给余青薇当球踢!

“别激动,让别人说两句又不会掉块肉。”清欢笑着望着这忠心又伶俐的丫头。“我的确是和她走得最近,这样的话也勉强算是闺中密友了。”余青薇没穿越前不就是被所谓的“闺中密友”连抢了俩男朋友么,现在她又想当别人的闺中密友来抢别人的男人,可以说,她和她前世的闺中密友,真真算是也对“闺中密友”哇!

碧波瞧着自家主子不气,还一副不疾不徐的样子,心里急得要命,简直快上火了。她比郡主年长五岁,从小便守在郡主身边,谁对郡主有恶意,谁是真心谁是虚伪碧波看得很清楚,可是郡主却满不在乎的,她实在是担忧,又道:“郡主别怪奴婢多嘴,奴婢真心觉得那余小姐不可多交。”

清也实在是怕了这唠叨的婢女,叹了口气道:“是是是,我知道了,我记住了还不行么?以后我会主动疏远她的。你就放一百二十个心吧!”

苏嬷嬷也劝道:“郡主,老奴也觉得碧波的话有道理,您日后还是要小心着些那余小姐。”

清欢连连点头,好说歹说才算是把这事儿给揭过去,结果当天晚上和亲王回府,跟她说的第一件事就是劝诫要她不要跟陌生人走得太近,难免被人利用。清欢继续点头应允,所以你看,即使是现代世界的人,即使见识过两千多年后的文明,论眼色和心机,看小说电视剧,只会纸上谈兵的余青薇算什么呀,她连纪曼凉身边的的婢女都不如!她能赢,不过是因为得到了纪曼凉的一颗真心罢了。

因为纪曼凉信任她,她才有伤害纪曼凉的机会。

真心是多么千金难求的宝物呀,清欢想,若是自己得了旁人真心,绝不会如此伤害浪费,即便不能接受,也一定会好好对待珍藏。可余青薇却欺骗纪曼凉陷害纪曼凉,纪曼凉就只有不到两年好活,她都不肯让纪曼凉清清白白的走。

纪曼凉怎么可能不恨呢。

且说余青薇回到尚书府后,绞尽脑汁的想了几首关于荷花的诗句,只是有的残缺不全,有的少了两句,还有的忘了名字,脑海里还有印象的大多是桃花跟梅花,余青薇在心里埋怨皇后怎么不办个赏桃宴赏梅宴,搞个赏荷宴算什么鬼。

但最终她删删减减缝缝补补,勉强也凑了四首完整的诗,同时又把自己早就准备好的衣服拿出来,这衣服是她根据自己的审美稍作改动的,更加贴合曲线也更加美丽,花纹跟裁剪都是她亲自跟绣娘说的,穿出去绝对能一鸣惊人!

早上起来更是要好好打扮,即使她不是所有千金小姐中最美丽的,也要做最出色最独特的那也个!她要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痕迹,要在千百年以后令人艳羡!

余青薇本想化个现代一点的妆容,可惜这胭脂水粉到底不如现代,也没有睫毛膏跟腮红眼影,她只能利用现有的材料尽量化的贴近自己想要的感觉。铜镜昏黄,照不到清楚真正的样子,但从轮廓来看,余青薇还是很满意的。

她还在脚踝上戴了一串铃铛,走动时会发出清脆的声音,更是显得她天真娇俏,如同一朵正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

此次赏荷宴不分嫡庶,所以庶女们也是可以去的。虽然余青薇不想让那些庶姐妹一同前去,可惜皇命难违。但尽管如此,余青薇也希望自己能和这些庶姐妹们划分清楚,至少要让别人知道,她跟这些卑微的庶子庶女没有任何关系!

其实余青薇是想跟郡主的马车一起走的,那样的话她多有面子啊,可惜规矩使然,她不能这么做。她跟纪曼凉提出的时候,纪曼凉还没说话呢,纪曼凉身边的那个很是泼辣的婢女就主动拒绝了,余青薇脸上有点挂不住,自然就把这账记在了纪曼凉头上。

到时候她也定让纪曼凉后悔死!

今日余青薇是打定了主意来的,不成功便成仁,所以她决不能失败,她也不允许自己失败!

果然,一进御花园,众人的目光便集中在了她身上!不管是新颖的衣服还是优雅的妆容,余青薇都非常耀眼!她容貌虽不是绝色,却也是极美的,尤其她身上有着普通闺阁千金没有的自信和张扬,顿时如同一颗小太阳般耀眼夺目——至少好几个皇子的目光都集中在她身上。

余青薇目不斜视,在宫人的带领下走到自己位子上坐了下来。

坐下后四处观望寻找建安郡主,难道那短命鬼今日没来?不可能吧,不是说皇后娘娘已经请了么?突然,余青薇的视线定格了。

怪不得!怪不得没在郡主世子那一块的座位上看见纪曼凉!她竟然跟皇后娘娘坐在一起,皇后娘娘还拉着她的手对她笑!那笑容温柔又慈爱,分明是把纪曼凉放在心尖尖上的!

余青薇攥紧了拳头,嫉妒的快要疯了,太子的目光也一直放在纪曼凉身上,虽然面色如常,但温柔的眼却骗不了人,怎么什么好的都是纪曼凉那个短命鬼的啊!

虽然心底生气嫉妒,但余青薇残存的理智告诉她必须克制,她深深地吸了口气,露出招牌的甜美笑容。今天她来是为了吸引众人目光,是为了扬名天下,这种小事以后再说,反正她是不会让纪曼凉好过的!

她又在心里默念了几遍自己背过的诗词,眼神却不住柔和地朝清欢那看去,期盼着对方能够看自己一眼,那样的话她就会回过去一个甜美的笑,根据皇后娘娘对建安郡主的关心,肯定会询问自己的身份,那就是自己表现的时候……

然而从头至尾清欢都没有看她也眼,非但没看她,简直就像是不知道余青薇这个人的存在一般!她依偎在皇后身前说话,俏皮不已,虽然隔得挺远,但余青薇仍然看见了清欢脸上的笑容!

真是……不是好朋友吗?这样郑重的场合,怎么能不来给她加油打气呢?怎么不帮衬她一点儿呢?余青薇快气死了。

她也不知道怎么就那么讨厌纪曼凉,反正就是不喜欢,就是想要给纪曼凉好看,但与此矛盾的是为了自己,余青薇又不得不主动去讨好,这让她心里很难受,现代教育中的人人平等在封建社会是不存在的,但余青薇还是不能很好的接受这个现实。

她攥紧拳头,一遍又一遍的提醒自己冷静,理智,这种场合不要想太多,免得到时候出丑。

她是来惊艳的,不是来丢人的,这一点最重要!

事实证明清欢果然猜对了,皇后娘娘说了几句话后,就和蔼的表示赏荷宴开始,并点了几个小姐作诗,题目还真就是荷。

第279章 第二十一碗汤(六)

一听到题目,余青薇的眼睛不受控制的一亮!她心中又惊又喜,惊得是清欢果然猜对了,喜得是自己早已做好了准备,只待待会儿一鸣惊人,便能得到太子的注意。一个才华横溢的女子,谁会不喜欢呢?说不定皇后娘娘也会对自己刮目相看,那样的话,自己讨乖卖巧,说不定还能说动皇后娘娘看上自己,把自己列入太子妃候选人当中!

没办法,在余青薇的想法中,皇家无真情,在她看来,皇帝皇后再疼爱纪曼凉也非出自真心,再说了,他们直接定了纪曼凉当太子妃,可是他们没想过吗,就纪曼凉那活不了几年的身子,当了太子妃又能怎样,古往今来,可曾有过药罐子母仪天下的前例?

也因此余青薇始终坚定的认为皇帝皇后之所以定纪曼凉做太子妃是别有用心的,肯定有什么理由促使他们这样做!也许是因为和亲王的权力太大,也许是因为有什么把柄在和亲王手上,也许……反正有无数个也许,也就有无数个理由。

真说之所以让纪曼凉当太子妃是出自真心实意,打死余青薇都不信!

甚至她都在隐隐地怀疑建平帝,也就是现在的太子是不是真心喜欢纪曼凉!有很多本小说上都是说太子之所以如此对纪曼凉好,都是为了麻痹一手遮天的和亲王,纪曼凉为什么活不长,是太子下的手,他娶她不过是因为想要扳倒和亲王府,跟男女之情一点关系都没有!

余青薇越想越对头,越想越有信心,当下看清欢的眼神都带了些许怜悯。小说里都是这样的,太子对纪曼凉并非真心,他是明君,自然要不择手段为了江山社稷。而穿越过来的女人才是他的真爱,只有如同自己这样特别的女人,才能让一代帝王明白什么叫做爱情!

她想,她明白自己穿越而来是为了什么了。

清欢坐在皇后身边,隐隐觉得余青薇的眼神很不对劲,真是奇怪……她身上有什么地方能让余青薇露出那样类似怜悯的眼神?她有什么好可怜的?

皇后见清欢盯着某处出神,就也看了过去,见是个年轻姑娘,只是不知是谁家小姐,便问清欢:“曼凉在看什么?”

“回皇后娘娘,我是在看吏部尚书家的千金。”清欢恭敬地回答。“那日和表哥一起去相国寺上香,途中遇到那位小姐,此后她多次来王府与我说话,我们的关系很不错。”

皇后可不像清欢这么单纯,她第一时间就是想,那吏部尚书家的小姐是真心的么?京城里谁不知道建安郡主多么受宠,她不会是别有所图吧?否则怎么会主动……“等等,你说的那位小姐,不会就是在相国寺被雷劈的那个吧?”

清欢看着皇后拧起的眉头,问道:“皇后娘娘也知道?”

“知道,太子跟本宫提过,只是没想到今日她也会来。”想来是那日之事流传的还不够广,否则这样晦气不祥之人怎么能入宫,万一把那一身的晦气沾染给宫里的贵人可就不好了。想到这里,皇后微微露出不悦之色,不经意间瞄过余青薇,见余青薇总是有意无意地看向太子,心里咯噔一下,这该不会……

倒不是皇后风声鹤唳,实在是这种暗度陈仓的事儿她在宫里见多了,早年间宫里受宠无子的嫔妃便会与低位嫔妃结盟,为的就是让低位嫔妃获得圣宠,有了身孕后把孩子抱到自己身边养,然而几乎每次都是偷鸡不成蚀把米,非但没有抱到孩子,还白白把自己的宠爱分给了其他女人。

这种蠢事,皇后不想承认自己也做过。她微微沉下脸,但面对清欢的时候又是温和教导的:“你这孩子,不要总是那么容易相信人,你跟那小姐才见过几面,焉知她有何目的?”

清欢当然不会为了余青薇跟皇后争执,再说了,一心为她好的皇后,还有只想利用她的余青薇,这两下一比孰轻孰重,清欢还是分得清的。当下甜甜一笑,抱住了皇后的胳膊撒娇道:“是是是,舅母说的是~”

皇后本是她舅母,纪曼凉生母和研公主在世时与皇后亲如姐妹,关系极好,因此皇后也是拿纪曼凉当女儿看的,见她调皮,轻轻捏了捏那软嫩的脸蛋儿,心疼道:“你这孩子,总是不知道照顾自己,平时是不是又挑食了?日后啊,非得叫太子把你管的严严实实才行。”

闻言,太子笑道:“母后所言极是,待到大婚,母后可得降下懿旨,勒令表妹都得听我的,否则便揍她一顿。”

“揍她?太子你舍得?”没人比皇后更清楚谁更惯着纪曼凉了。

太子莞尔一笑,深邃的黑眸凝视着清欢,“舍不得归舍不得,但是挑食这坏毛病必须得改。本就身子不好,还总爱吃些阴凉之物……等等!那个不能吃!”

清欢刚刚拿到手中的冰镇葡萄只好放下。若是没有外人在场,她是不在乎太子说什么的,但现在周围这么多双眼睛盯着,她怎么能不给太子面子呢?只好幽怨地放下,不开心的看了太子一眼。

太子因而打趣道:“母后,您看,她这就不高兴了,正瞪着儿臣呢。”

皇后依言去看,就见清欢火速变脸,那小模样别提有多可爱了。皇后的心情突然就好起来,笑着又捏了捏清欢的脸,清欢很想龇牙咧嘴,但还是乖乖被捏,一时间赢的太子皇后怜爱眼神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