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感觉到脖子边的牙刷稍稍松开了些,但很快有一只小手伸入他衣襟内,轻轻松松就摸走了他好不容易搞来的匕首。

监狱是人才辈出的地方,他们可以用最简易的设备做出纯度最高的毒品,也能在狱警的眼皮子底下搞到各种武器,他这把匕首就是别人弄来的,妈的,这女人还掏走了他仅有的半包烟……

在监狱里,烟是比钱重要千百倍的东西。

清欢得到了匕首跟烟,附在男人耳边说话,因为声音很轻,所以只有男人听得到:“不想让其他人知道你在我这里吃了大亏吧?”

男人是揍了许多想来上清欢的男囚赢了才得到的机会,当然不能丢面子,这里,没了面子,就什么都没了。

第638章 第七十一碗汤(二)

第七十二碗汤(二)

男人如清欢预料的点头后,她的嘴角才勾起一抹淡淡的、几乎算不上笑的笑容。“那很好,你在这里日子过得并不好吧。”

他脸上的青紫估计就没有消去过,即使靠着拳头能够变得强悍,可仍然架不住无数的人前仆后继上来挑战,不过是个小喽啰,算得上什么。“刚才跟你说过,我是个医生。我想在这里活下去,我对于人体非常了解,你庇护我,我帮助你。”

男人的脸上露出古怪的神情:“帮我?帮我什么?”

“你想我帮你什么?”清欢的眼睛似乎会说话,里面满是蛊惑人心的力量。“你不是有很多事情想做么?”她的手滑到男人腰上,“这里的骨头磨损这么严重,保持这样的强悍应该很艰难吧,难道不需要我帮你么?”

男人的表情有一瞬间的难堪,他盯着清欢,在心里盘算了一下这笔买卖到底划不划算,而后做了决定:“可以。”

不过他又道:“就算你能让我庇护你又有什么用?早晚有一天,我也会被踩到尘埃里去,到那个时候,你仍然要沦为——”

话没说完被清欢打断,她的声音轻柔又坚定,莫名的让人认为只要是她说的就一定能成功。“我不需要太久,我会很快强大起来,我只是需要一点时间,仅此而已。”

她要活下去,不仅要活,还要活的很好,那种出卖身体依附男人的事情她做不来,她要站的高高的,然后回去,讨回自己应得的东西。这一刻,她眼角下鲜红的泪痣显得格外妖艳,里头似乎蕴藏了什么神奇的东西,那鲜红是在大晚上没有电灯的监狱里都清晰可见的。男人盯着那颗泪痣,感觉自己的灵魂都像是要被吸进去。他甩了甩头,清醒过来,清欢慢慢地将牙刷从他颈边拿开,他捂住伤口跳了下去。

男人上去好一会儿了,只听到上面有窃窃私语却不闻办事声,下面三个女人都觉得很奇怪,男人跳下来后瞪了她们一眼:“今天晚上的事,谁都不许说。”

不许说?不许说什么?三个女人面面相觑。

其实现在男人想要反悔的话,清欢一定不能反抗,但是他想起清欢眼中的决绝与狠毒,这样的女人就是再美他也不想碰了,就像是毒蛇,即便外表再艳丽,稍稍靠近便会死在她手上。更何况,自己的情况的确如她所说十分棘手,为了以后不至于成为人人践踏的烂泥,他倒不如先试试看,如果她并不能像她自己说的那样产生价值,他再弄死她也无所谓。

混合区,死个女人简直不能更稀松平常。

“以后没有我的允许,不许碰她。”

听了这句话,胖女人目瞪口呆,她们本来是想看这么个小美人被折磨的遍体鳞伤的样子的,可现在这是什么情况?难道男人突然知道怜香惜玉怎么写了?以前可从来不曾发生过这种事!

她们怎么想男人并不在意,推开牢门就离开了,清欢从上铺坐起来,此刻的她完全不复下午刚进监狱时那柔弱可怜的样子,眼眸中反倒带着几丝恶意,“以后的日子,就请多多指教了。”

她长得那样清丽,干净的如同夜晚皎洁的明月,但她脸上的笑容又令人不寒而栗,似乎……并不像是看起来那样,善良温柔到骨子里,连一点点脾气都没有。

不招惹到她,她便柔和可亲近,善解人意令人安心,可一旦触及了她的底线与原则,那她也绝不留情。

虽然身在监狱,但日子仍然要过,如果到时候出去的是个苍老疲惫满身伤痕的女人,清欢自己都瞧不起自己。她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这种恒心,只知道面前的困难并没有将她打倒,甚至让她的斗志熊熊燃起,乃至于她都没有时间去自怨自艾,而是立刻投身到生存的问题中去。

她会活下去,并且会活得很好,这不仅仅是为了讨个公道,也是对生命的尊重。她不容许自己沦落到那般不堪的境地,也因此在这之前,她必须要想方设法的变得强大起来。

任何的依靠都是暂时的,只有自己坚不可摧,才能真正的自保,也才能去更好的保护别人。

虽然,她现在没有想要保护的人。

胖女人等人看清欢的眼神立刻就不一样了,在混合区这边,女人除了可以泄欲以外,对男人来说就是彰显自己雄性力量的工具,即使如胖女人这般也避免不了。

虚伪的强大最热衷于欺辱弱小,真正的强者根本不屑为之。

清欢从上铺跳下来,说来也奇怪,不知道她心底的那种自信是哪里来的,上铺离地面少说有两米,她说跳就跳,一点也不担心会受伤。

事实证明她也的确没有受伤,于是她双手环胸问那个胖女人:“我觉得下铺更适合我,你说呢?”

胖女人能说什么?她当然能揍清欢一顿,可刚才那个男人却是她不敢招惹的,因此她也只能用眼神瞪清欢一眼,然后默默地收拾了自己的东西,要去另外一个女人的下铺。结果清欢却阻止了她,懒洋洋地道:“我觉得你更适合睡上铺,她的上铺。”

别人伤她一分,她不说十分回报,至少也是要讨点公道的,这亏总不能白吃不是,胳膊上擦出的伤口道现在还隐隐作痛呢。

胖女人敢怒不敢言,咬牙切齿地去爬上铺,可惜这梯子年久失修,体重轻的人去爬还好,若是稍微胖一点……那可真是受罪了。不过她走了大运,爬上去的期间都没出什么事,可惜她刚松了口气要躺下,结果就悲剧了,床板咔嚓咔嚓全断了,往下刚好掉到另外一个女人的身上,把那个身形相比较而言瘦弱些的女人差点压吐血。

清欢轻笑,心情总算好了许多,她早看到那边的上铺有问题,绝对撑不住胖女人的体重。这一摔把胖女人摔了个七荤八素,她晕晕乎乎的站起来,目露凶光就要清欢算账,清欢眉头一挑,把玩起刚才从男人那里拿来的匕首,一边玩一边笑吟吟地看着胖女人,大有她敢过来,她就能一刀捅死她的意思。

刚进监狱的人心都比较软,或者说比较懦弱,胖女人敢这样肆无忌惮的欺负清欢,就是看她柔柔弱弱一副喘气都艰难的样儿,可一旦清欢硬气起来,她便怂了。

最后她只能将就着跟另外那个女人在地上窝了一晚,因为下铺因为她刚刚的坠落也断了。

监狱里的夜晚并不好过,漆黑一片,只有床板与墙壁所散发出难闻的霉味,被褥不知多少年没有晒过,污垢满布,如果说这里不是地狱,那哪里才是?

可是清欢却睡熟了。

在梦里,她看到了一个完全不一样的自己。一个穿着古装,青丝及腰,清丽绝俗的自己。如果说哪里不一样让她认为不对劲的话,那就是对方的表情与眼神,和活了二十多年性格懦弱呢温吞的自己完全不一样。那种强大与淡然,是她迫切想要学习与得到的,她一直不知道自己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从来都没有为自己活过,可是现在她知道了。

如果不能够变成那样的人,她一定会后悔自己活了一辈子。人生苦短,为何不能发挥自己最大的力量,创造最大的价值?她明明什么事也没有做,她明明没有犯任何错,为何她要这样委屈自己?

既然他们不爱她,那么她便不要了,反正那样的爱是廉价的,即便得到了也觉得无比肮脏。

清欢睁开眼睛的时候,外面已经有了光线,狱警正在吆喝着让她们出去吃早餐。

偌大的餐厅内人声鼎沸,早餐是非常简陋的白粥咸菜还有馒头,馒头小小的皱巴巴的,女囚一个男囚两个,多了就没了。

她端着餐盘在昨天那个男人面前坐下,男人正在咬馒头,看到她在面前坐下,可能没想到她能认出自己,抬头看向她,清欢没说话,把餐盘往他面前推了推。

两个馒头,以男人的食量根本吃不饱,所以他也没有客气,清欢只喝了白粥,她并不是嫌弃食物,事实是在饥饿的时候有饭吃,已经是非常幸福的事情了,这些饭虽然不新鲜,但至少能果腹。她轻声说道:“看样子你在这里过得也并不怎么好。”

男人大概有四十岁左右,早已过了年轻力壮的年纪,壮年时能用拳头占有一席之地,可现在,他逐渐老去,心思活络的人实在是太多了。至少他身上的伤就没有好过,最重要的是,即使是在早餐的时候,清欢也察觉到有许多不怀好意的目光定格在他们两个身上。

所以她又说道:“你大可放心,我这么柔弱,不会把你的秘密说出去的,我还想活着呢。”又不是不怕死。

男人却不信,就她,柔弱?看起来倒是,可骨子里的狠毒却不输给任何人。

第639章 第七十一碗汤(三)

第七十二碗汤(三)

相比较起男人的狼吞虎咽,清欢把一碗白粥喝成了红酒。混合区属于三不管区域,不管是哪一方面条件都十分简陋,谁叫到了这里的人全部都是被放弃的呢。A国的民众大多富有,唯独混合区监狱这里,充斥的是世界上所有的罪恶与污秽。这里不曾有光明出现过,慢慢地,留在这里的人也就学会了不再去期待。

既然到了这里,那便要放弃一切希望,从此置身于污泥之中,放下一切,忘记一切,不要有希望,才能满足于绝望。

可清欢即使穿着橙色的囚服,坐在阴暗潮湿的大厅,也仍然和其他人不一样。

她安静地喝完了一碗粥,嘴角微微扬起,对男人道:“你在这里待了多久?”

男人咬了口馒头,瞄她一眼,瓮声瓮气地说:“十九岁进来的,二十年了。”

清欢了然,又问他:“你不想出去么?”

“出去?”男人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一样,他越笑越大声,甚至吸引了大厅内其他人的注意力。“出去?进来了这里,你竟然还想着出去?”

他又重复了一遍:“出去?!”

多么好笑,又多么令人绝望的词语啊,出去,进了混合区的人,哪个不想着出去?可最终有几个人真的出去了?他在这里整整二十年了,从少年变成了青年,又从青年到了中年,从一开始的满怀希望,到了现在的彻底绝望。他知道,自己永远都出不去了,他现在的心愿就是能活到老死,如果不能再多活几十年,那么就算死,也不要死的太残酷。

清欢一直观察着他的表情,别人诧异也好冷漠也罢,她都盯着男人,再没看向过其他人:“不想活着吗?”

她抬头往餐厅巨大的窗户看过去,这里的窗户看似很大,其实什么都看不着,除了每天固定的放风时间,他们的人生一直都是黑暗而凄清的。“不想晒晒太阳么?不想要自由么?”

“你疯了!”男人猛地把手里没吃完的馒头砸进餐盘里。“要是被狱警听到,你就等着被抓去电击吧!”

在混合区,你可以打架斗殴,可以杀人强奸,你可以在这里做任何事,可是只有一件事不可以,那就是出去。

连想都不被允许。

狱警们打消犯人逃走年头的方式也很简单,不是殴打就是电击,他们有无数折磨人的手段。在这里,不仅仅是犯人可以肆无忌惮,狱警也是。对他们来说,混合区的犯人连猪狗都不如,可以任意打骂。在这里的犯人是没有人权的,不管你是真的恶贯满盈,还是被人陷害,只要走进混合区的大门,就永远都别想出去。

清欢望着男人,突然笑了,她往前倾身,声音蛊惑十足,轻柔婉转:“承认吧,你还是想出去的。”

男人的眼角轻轻抽搐,那是极力克制情绪的结果,看得出来他的确非常想要离开——谁不想离开?这个鬼地方,死在这里的话,也许连灵魂都无法解脱。

清欢一眼就将他看穿,对方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她的眼睛,她觉得监狱里的生活也并不全是危险的,至少在这里,她的脑子比在家里的时候好使多了。

她一个人暂时没有保护自己的力量,因此需要男人的帮助。表面上虽然说是她协助他,事实上却是她要男人完全依附于自己。所以她凭借自己对男人心理的剖析,毫不客气的许下承诺:“五年内,我会离开这里,你想要和我一起么?”

闻言,男人猛地抬头:“你说什么?”

周围人声鼎沸,任谁也看不出这个笑靥如花的女人都说了些什么惊世骇俗的话。

从来没有人敢说离开,男人看了清欢两秒,嘲讽的笑了:“二十年前,我刚进来的时候,和你的想法是一样的。”

后面的话他没说,但清欢明白他想说什么。他有本事,有实力,最后尚且被困在里头二十年,更何况清欢这样的弱女子呢?但清欢没有被他的话吓到,而是笑意盈盈:“你会相信我的,但是在这之前……我需要一点帮助。”

她不能总是依仗这个男人来保护自己,她没有能够与男人对抗的力气,但是她有其他人无法相比的能力——那就是她对人类身体的熟悉程度,只要提高自己的反应能力与敏捷度,她也可以在这男人的天地里撑起一片天。甚至因为自己的专业,她可以成为这里最特殊的存在。

她要掌控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命运,别人的也不能放过。清欢不相信独善其身就能安全,她需要变得强大到无法反抗,才能真正的自由。

男人四十岁了,上了年纪,自然身手不如当年,他出身自一个赌鬼家庭,父母都好赌,从幼年的时候他就见惯了这一切。稍微长大一点后,更是在这样乌烟瘴气的环境中生活了十几年,直到十九岁的时候因为失手杀了人被送进监狱。

进了监狱自然不能和外面一样生活。为了吃饱饭,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变得凶狠残酷,这也是这么多年来他能在混合区屹立不倒的原因。只不过到了这个年纪,年轻时受过的伤开始显现出来,如今他很明显感到了力不从心,即使外表还保持着强悍,但内里的模样,没有人比他自己更清楚了。

看起来是他去庇护清欢,其实他的私心很重,监狱里没有医生,如果让其他人知道他的身体已经是强弩之末,那么绝对会很危险,因此,他需要清欢。

说白了,两人是各取所需。男人在监狱里横行二十年,清欢需要从他身上学习如何快狠准的击中一个人的致命部位,如果不能从力量上超越男人,那么她就寻求别的方法,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总得有自己的价值。

这个时候清欢就无比庆幸之前上大学的时候,自己参加过女子防身术的训练,虽然不精通,但她有足够的智慧与努力去学习。

男人名字叫方良才,他在监狱里的这些年,早已是外强中干,清欢从他身上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理所当然应该回馈他。只不过监狱条件有限,她只能暂时缓解方良才的疼痛,除非离开这里,否则方良才永远无法痊愈。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有方良才的庇佑,终于没有人敢再欺负清欢,但纸包不住火,即使他人看不出方良才的身体状况,可在一次又一次的挑战与斗殴中,方良才终于被打败了。

他狼狈地趴在地上,剧烈的喘息,其实外表上的伤并不明显,但问题在于他的身体内部已经开始腐朽,完全无法支撑他再爬起来了。

刚才那个男人击中了他腰间的旧伤,那里对他而言可以说是致命的,清欢站在一边,这个攻击方良才的男人是刚进到混合区的,年轻力壮,二十岁的方良才也许不怕他,但四十岁的方良才确实已经力不从心了。她甚至已经感受到某些人停驻在自己身上淫邪的目光了,可以想见,一旦方良才被彻底打倒,那么迎接她的,必然不会是什么好事。

“站起来啊,你这个孬种,站起来啊!”

“站起来!站起来!”

四周的口哨声嘘声不绝于耳,方良才趴在地上,他当然不想认输,但问题在于此刻他疼的根本爬不起来,甚至有一种马上就要疼死的感觉。他的面孔变得非常苍白,外表没有明显损伤,可实际上却伤得不轻。

“怎么了,没力气了吗?认输了吗?”挑战方良才的男人一脚踩在他背上哈哈大笑,周围的犯人们也跟着笑起来,所有人的笑声中都充满了恶意,没有丝毫人性与温情。

在地狱呆久了,正常人也会逐渐改变。

清欢垂下眼睛想了想,此刻她当然可以不去帮方良才,这样就能得到片刻安宁,也不会惹事,可事后呢?方良才今天逃不过一劫,事后她也讨不了什么好。如今她在狱中也待了快三年了,这三年的时间里是方良才庇佑着她,如果她视若无睹,那么和那些害了她的人又有什么区别?

不过……这个男人高大强壮,真要打起来她还不一定能赢。

反正也没人说过不能偷袭,于是趁着那男人洋洋自得的时候,她用力推倒站在自己面前的一个男人,踩着对方的身体借力往上跳,恰好跳到那男人的背上,然后拿住对方的脖子,以双腿将其剪倒,而后迅速掏出匕首抵在对方脖子上,对地上的方良才笑道:“你还不起来?”

她不能去扶他,那样只会让更多人了解方良才的外强中干。

方良才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从地方爬了起来,清欢看得分明,他的手指都在颤抖。

她拿着匕首在男人脸上拍了拍,啧啧有声:“想当老大,警觉度这么低可不行。”

第640章 第七十一碗汤(四)

第七十一碗汤(四)

被清欢制住的男人压根没想到自己打赢了监狱一霸方良才,却输给了一个看起来娇娇弱弱的女人。这道上的人以后该怎么笑话自己?他;傻眼的甚至忘记了反抗,直到方良才走过来,接过匕首,当着所有人的面剁掉了一根他的小手指头。

男人发出惨叫声,声音凄厉可怕,清欢却面无表情,周围的犯人们也都冷漠以对。什么同情怜悯,在这里是根本不存在的东西,成功登顶的人会有无数人过来跪舔膜拜,可一旦失败,哪怕只有一次,也会被立刻踩到尘埃里去,再也抬不起头来。

清欢站在一边,等方良才起身的时候顺势挽住他的胳膊,看起来就像是被豢养的金丝雀缠绕主人的模样,其实只有方良才才知道她是想让自己不要摔的太难看。

只可惜他们没来得及走远,这边闹出的动静太大,竟然把狱警给招了过来。

以前打架斗殴的事情也不少见,狱警从来不管的,今天怎么这么积极?清欢隐隐觉得不对,但她面上没有表现出分毫,只是往方良才手心里迅速塞了两颗止痛药。

监狱里除了烟以外,就属药品最珍贵,清欢费了一番功夫才拿到这点止痛药,这更坚定了她要快速出去的决心,韬光养晦隐藏了这么久,她觉得也是时候展现自己的价值了。

方良才将药丸吞下,没有被其他人看见,清欢轻声问他:“还能撑住么?”见方良才点头才放下心来。说真的,要说她对方良才有什么感情也说不上,但真要说完全没有感情也不可能,虽然这个人脑子不怎么灵光,但这三年确实是保护了她,让她免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不过这也不是白来的,以方良才的身体状况还能在混合区撑上三年,其中大部分都是清欢的功劳。

狱警们拿着警棍过来了,将闹事的人一一点名站好,以前闹的太大的时候也会这样,但这次不过是剁了一个男囚的手指头,算得上什么?这些狱警折磨人的手段可比这狠毒多了,也不见他们尊重过所谓的人权。

更稀奇的是,这次清欢也被算在了闹事名单内。一个身材高大健壮的狱警用警棍指着清欢的鼻子:“你,跟我过来。”

混合区的女囚为了生存,要讨好的并不仅仅是男囚们,还有这些掌握她们生杀大权的狱警。只不过方良才在狱中吃得开,狱警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给他面子,清欢这三年可没被任何人碰过一根汗毛,也因此,即使她刻意隐藏自己的美丽,但光华之气仍然显露的十分明显。

在这一片污浊之中,她就是唯一的光明与温暖。方良才一听说狱警要带清欢走,立刻上前一步,结果却被清欢用眼神制止了,不知道即将要面对的是什么,倒不如去看看,谁知道会不会是转机呢?在监狱里生存,怕的不是即将发生什么,而是不发生什么,因为那就代表了要在这里待到死亡。更何况现在的她和三年前可谓是判若两人,即使是巅峰时期的方良才也不一定是她的对手。

而不管是谁,在看到清欢的第一眼都会认为她柔弱的一阵风都能吹倒,这实在是一个好印象,也让她的胜率变得更高。

两个狱警将清欢夹在中间往前带,方良才等人则被留在原地,当清欢被带走后,剩下的狱警也都离开了,这就说明他们出现在这斗殴现场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清欢。

监狱的走廊无比阴暗潮湿,还有清晰的滴水声,散发着腐朽的气味。四周的牢房里住着男囚与女囚,他们看到清欢从面前经过的时候,都露出了惊艳与意淫的眼神,即使是看惯了这种眼神的狱警都觉得慎得慌,清欢却面无表情,半点儿不在意,甚至在经过某个牢房时对里头脱了裤子的男人比了个中指,用口型告诉他实在是太小了。

一路穿过走廊,来到尽头,其中一个狱警打开了地板,清欢才发现这里还有一个地下入口。

“进去。”

她看了狱警一眼,又看了看他们腰间的枪,考虑了一下自己夺枪然后越狱的可能性有多大——不过这也就是随便想想,她答应过方良才,不会把他一个人留在这里。再说了,越狱,如果想要那样逃走的话,她为什么要在监狱里待三年之久?就算越狱成功,也要背负一个逃犯的身份,她要的,是光明正大的回去,并且拿回自己应得的。

地下台阶很长,长的清欢走了许久都要怀疑这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了。好在就在她不想走的时候,两个狱警分别钳住了她的臂膀,让她停在一扇朱红色的木门前。

门口站的是穿着黑色西装戴着墨镜的男人,清欢抬头看了一下灯,很想问问他们这么黑的地方戴墨镜究竟有什么意义,难道不会看不清么?就算外头是白天,这里头黑成这个鬼样子,戴墨镜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看见清欢到了,门边的两个男人一人拉开一扇门,微微倾身,示意清欢进去。他们不仅训练有素,而且极有礼貌,对待清欢的态度都不像是对个囚犯,反倒像是对什么千金小姐。

清欢毫不畏惧的走了进去。

她刚进去门就关上了,对此清欢不表示任何看法——反正也没有人在意她的看法,她的注意力已经全部被这个房间的摆设装修给吸引走了。

知道的晓得这里是监狱的地下,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风景名胜的地方呢。装修的这么豪华,清欢家里也算是很有钱的了,青梅竹马更是身出名门,可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低调奢华的地方,哪怕是地毯都价值不菲。

地方很大,一眼望过去几乎望不到边,很难想象在地下会有这样一栋建筑。清欢往前慢慢地走,每走几步就会有一个黑西装男人站着守卫,并且给她指路。

最后她到了一个房间门口,黑西装男人敲了敲门,然后将门打开。

清欢走进去后才发现这里像是办公室,只不过非常简洁,而且干净的吓人,似乎除了黑白二色就没有其他的颜色了,冷色系看得清欢瞳仁疼。

不过最惹人注目的当属坐在办公椅上正“看”着她的男人。

这个男人看不出年纪,因为他的面容瞧着像是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可眼角又分明有着岁月的痕迹,说年轻,那身气度不是年轻人能有的,说苍老,偏偏又长了一张童颜。此刻这个男人正在闭目养神,似乎对进来的清欢浑然未觉。

清欢的眼睛向四周看了看,确认这里是处于非常严密的监控下的,如果她对这个男人有什么不好的想法,那么毫无疑问,她会在一分钟内被扫射成筛子。

“你是谁,为什么要我到这里来?”

最终是清欢先打破了僵局,因为她觉得自己要是不说话这个男人能跟自己耗到明天。

男人双眼看向她,不知为何,清欢总觉得他的眼神有些古怪,至于是哪里古怪又说不上来,这男人的黑眼珠很大,又是那种深沉的黑色,似乎一眼望过去就能看穿人的心思,让人无所遁形。

听到清欢的问话,他的嘴角微微翘了一翘:“你很厉害。”

清欢耸肩:“我该说谢谢么?”

“我一直在观察你。”男人说,他的声音清朗温柔,看起来也像是个非常温和的人,可温柔的人怎么会住在监狱地下,周围还有那么多带枪的保全?“结果让我很满意。”

“你是说哪个方面?”清欢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材,她对自己的外在条件还是非常有自信的。“你不会是看上我了吧?”

闻言,男人轻笑,他的笑声也很好听,就像是在宠溺一个淘气的说了俏皮话的孩子。“你太有自信了,这和以前的你不一样。”

“以前的我也没坐过牢,谁知道那时候的我什么样子呢。”清欢一点遗憾都没有,她不想变回过去的自己,被人欺负不说,连反抗与难过都不敢,为了那一点点小小的希望把自己置于最底层,低到尘埃里的结果就是没有人珍视她,所有人都认为她的牺牲是理所当然的,不容反驳的。

可是她根本什么都没有做错,这些罪孽凭什么要她来承担?

“说的也是。”对于清欢有理有据的解释,男人还点了下头,虽然他看起来很好相处又温柔,但清欢仍然能够感受到对方身上透出的强烈的压力,这样的人怎么会是个慈善家,今天叫她到这里来,还说什么观察她很久了,一听就很变态好不好。

不过这也证明她的直觉没有错,确实有人在囚犯里物色着什么,这也是为何她有意无意会展现自己能力的原因。当个被人保护的花瓶当然舒服,可她更愿意成为睥睨天下的王者。

第641章 第七十一碗汤(五)

第七十三碗汤(五)

“所以,你想要我做什么?”

男人没有回答清欢的问题,反倒是问她:“你想要什么?”

似乎是要跟她做个交易。清欢看了下四周,考虑了下自己劫持这个人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大后兴致缺缺:“当然是从这里出去。”

“就这样吗?”

对于清欢的心愿会如此简单,男人似乎感到很不可思议。清欢瞄了他一眼:“当然还有别的,可是你既然选中我,难道会不知道我想要什么吗?”

她讲话这样不客气,男人却一点也不生气,反倒是脾气很好的笑起来,清欢注意到他笑的模样很好看,眉眼弯弯,很无害的样子。但是她绝不会认为这人是真的无害,越是看起来无害的人,其实越是危险。她考虑了两秒,又问道:“所以你究竟想要我做什么?”

“很简单。”男人微笑着,乌黑的瞳仁定央央的“凝视”着清欢,“我需要你做我的未婚妻。”

“……”她脑子里不知道过了多少稀奇古怪的念头,可清欢觉得自己再古怪也没有这个男人古怪,她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男人,感觉他可能是病得不轻,他长成这个模样,看起来有权有势,竟然需要在监狱里找女人当未婚妻?难道不是他随手一挥就有大把大把的女人前仆后继吗?

男人继续说道:“当然,我不会亏待你,不管怎样,我都能保证你的心愿完美实施,你要做的,就是扮演好这么一个角色。”

清欢问他:“我想要什么都行?”

男人点了下头。

“从这里出去,报仇,横行霸道,我想怎样就怎样?”

她如此直言不讳,反倒有种率真的可爱,男人轻轻颔首:“这是当然,我的未婚妻,自然有这个权力横行霸道。”

这实在是个稳赚不赔的买卖,问题就在于这到底真实与否,事后自己是真的能重获自由,还是会被灭口。不过清欢左右想了一下,在拒绝与答应之间一衡量,感觉还是后者比较划算。不过如果这样子的话,先前她的计划就要全部改变了,任谁也想不到半途会杀出这么个程咬金来,完完全全打乱了她谋算好的一切。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让她的离开变得理所当然并且简单。清欢眯着眼睛:“你应该知道我是被诬陷的,如果我出去了,第一件事就是洗刷自己的冤屈,证明自己的清白。”

“哦?”男人的声音很是温柔。“那你打算怎么洗刷,怎么证明呢?”

“这是我自己的事情,不劳你操心。”

“你所需要的一切,我都已经为你准备好了。”男人淡淡地说着完全出乎清欢意料的话。“只不过这些证据可以给你,但是要在我的事情结束之后。”

也就是说,他要的是一个劣迹斑斑有着前科甚至还坐过牢的未婚妻,这大概就是为什么他看中清欢的理由。混合区这些年进了不少女囚,清欢不是第一个被男人观察的,也不是最后一个,但却是所有女人中最让他满意的。

不管是果决的性格还是敏锐的思维,都非常符合他的要求,最有意思的是,在混合区生活了三年,仍然能保持己身的干净与原则,这才是她真正异于常人的地方。能够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变成今天能自保甚至还能保护别人的强者,即便是男人也不得不承认清欢的优秀。

这和三年前为家人顶罪的她完全不像是一个人。而如果她还是三年前的模样,他连看她一眼都懒,怕是她早死在监狱里了,又哪能引起他的注意呢。

“没问题。”清欢干脆利落的点头答应,她这种性格很对男人的胃口,因为他的表情变得更加柔和,看起来真的是有着非常好的脾气。“你还有什么其他要求么?”

清欢想了想:“方良才也得放出来,我答应过他。”

“没问题。”

“还有。”

“嗯?”

“赶紧给我找身干净衣服,我特别想洗个澡。”

监狱里洗澡艰难,一是环境,二是总难免会引来偷窥,每次洗澡都是匆匆而过,她觉得自己身上都要卡层灰。

既然出来了,当然就不用回去了,这片地下区域设施完全,什么都有,很快就有人送了女装过来,清欢顺势进了浴室洗澡,这一洗就是一个小时,洗的她快把皮搓掉了一半才出来。

男人仍旧坐在桌前,闻声朝她的方向看过来:“好了?”

“嗯。”她换上了新裙子,刚才照镜子的时候自己都差点被美到,可男人却一副波澜不惊的表情,这让清欢有点挫败感,要知道就算是跟她认识了好几年的方良才有时候看她都会流口水,她的女性魅力毋庸置疑,美人计用起来方便极了,但在男人面前好像一点效果也没有。于是她口气很冲的问:“我不好看么?”

男人眉毛一扬:“应该是好看的吧,他们都说你好看。”

好看就是好看,什么叫应该好看?而且“他们”是谁?清欢正想问,但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从一开始进入这个房间以来男人就看着她,但那种看总让她感觉怪怪的有点诡异,并且他的黑眼珠大的异于常人,还有方才他转向自己的方式……清欢走近男人,在他眼前挥了挥手。

“不用挥了,我看不见。”男人声音平静,并不在意自己的眼盲。

清欢收回手,原来这人竟然是个瞎子。可是他的耳朵那么厉害,隔得老远只凭借细微的足音就能辨别她的方向。她无意去揭别人的疮疤,尤其是在这人算是她衣食父母的份上,“你刚才说他们,他们是谁?”

“我的下属,以及观察你的人。”男人像是在跟清欢闲话家常。“他们都说你长得很好看,可惜我看不见。”

他的语气充满了真诚的惋惜,似乎看不到清欢的美貌对他来说真是件非常难过的事情。对此清欢报以一笑,一把抓住了男人的双手。他应该极少被人触碰,因为他反射性的就要扭断清欢的手腕,只不过她也不简单,两人过了几招,男人停下来,清欢便将他的手放到了自己脸上:“喏,虽然看不见,但是凭借触觉的话,你仍然能感受到我有多好看。”

她的这股自信从入狱之后开始呈直线上涨,男人从善如流的用修长的手指一一丈量过她的五官,然后赞叹道:“非常完美。”

他喜欢完美的东西,不管是人还是物。

清欢一屁股坐在男人的桌子上,翘起二郎腿,既然得知对方看不见,她也就不在意自己的短裙会不会走光了,反正就算她真空对方也看不着。“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

“薛华。”

“让我做你的未婚妻,总得有点任务交给我吧。”清欢不觉得世界上会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发生,就算有也绝不会落在她头上。她跟薛华之间这场交易,势必要让双方都满意,毕竟拿了人家的好处,总得付出点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