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欢笑眯眯道:“那就多谢老板了。”她好整以暇地睇了三青一眼,却见他木然地跪在地上,并没有看她。

还没看她呢,也就是说没认出她来。啧,竟然不觉得她的声音熟悉吗?

没等清欢再说话,其他的手下就你一言我一语的开口了,“这还不是小意思,在场的兄弟哪个没杀过警察哪个没玩过幼女?三青又不是和尚,赶紧做了兄弟们继续喝酒去!”

“对!青哥抓紧时间,兄弟们都等你呢!”

嘻嘻哈哈,完全不把人命当回事。都是群刀头舔血的亡命之徒,死到临头还不知悔改。清欢低下眼,遮住眸底浓厚的杀气。

三青跪在地上,清欢看到他的右手悄悄握成了拳,可能是想殊死一搏了,再不帮忙怕是今天他得交代在这里。于是她放声大笑,银铃般的笑声清脆动听,狂妄而又娇媚:“何必这么费事,抓三个人来倒是无所谓,怕是会惹来条子。如今堂口刚刚被劫了七千万的货,条子一来,那可就是雪上加霜啦。”

“你有想法?”老板眼睛一亮,他非常有钱,可是想到那七千万,他仍然心痛。

“把他交给我。”清欢将食指抵在唇边轻轻一舔,“你知道的,对付男人,没有人比我更在行。阿宽嘴巴再硬,不也还是被我撬开了?”

呸,早知道他嘴里说的三青是小警察,她早宰了那个人渣了。

警察,因为当卧底,就能过奢侈糜烂的生活,就能睡未成年少女,就能烧杀抢掠拐卖人口?那可真是个合格的警察啊。

老板呵呵笑起来:“你的手段我当然是信的,当时我不也在场么。”阿宽那样的硬汉子,子弹穿过小腹都闷声不吭的,却在这个女人手下痛哭流涕跪地求饶,卑微下贱的宛如一条死狗。这个三青,难道还能比阿宽更难搞?“那行,我就把他交给你,如果他是鬼,你随意处置他,如果他不是,你把他带到我跟前,我亲自给他倒酒赔罪!”

“那就说定了。”清欢挑起眉头,笑眯眯的模样在他人看来美不胜收,可老板却只觉得,这是条无比恐怖的美女蛇。

人人都说他凶残冷酷,那是他们没见过这个女人在杀人时有多么残暴,手段之残忍,即便是他,想起来都觉得毛骨悚然。当时折磨阿宽的时候他也在场,数次都想离开,场面实在是令人恐惧。因此为了不反胃,也为了让清欢感受自己的信任,老板笑道,“青龙堂的地下囚室你可以随便用,以后青龙堂就交给你了。好了,我们走。”

临走前不忘对其他青龙汤的汉子们交代,“要是让我知道你们对清欢小姐不敬,小心你们的胳膊腿!”

老板再三交代,他平日里积威极深,汉子们的确不敢轻举妄动,可一个个都盯着清欢,并不服她。清欢当然知道让一群沙渚人渣听自己的话不容易,不过教训他们不急于这一时。她慢条斯理地离开椅子,走到三青跟前,捏着他的下巴逼他抬头,仔细打量打量,才在对方惊愕无比的眼神中露出颠倒众生的笑容:“长得倒是不错,玩起来希望也能多撑一会儿。”

三青:“!!!!!”是她?!她怎么会在这?!刚才、刚才跟老板说话的也是她?

他刚才在思考如何解围,不能解围的话又如何在牺牲最小的情况下将无辜的三人救出去,所以根本没仔细听老板说话。因为大家都知道,当一个人被怀疑是鬼的时候,那么他的生还几率等于零。

清欢松开手,“把他送到囚室里去。”说完见没人听自己的,汉子们一动不动,她冷冷一笑,右手划过,没人看清楚是怎么回事,其中一人已经少了一只耳朵,倒在地上捂着哀嚎。

她的声音不复娇媚,而是冰冷的仿佛来自地狱。“我说的话,你们听不见吗?”

根本没人知道她怎么做到的!那么迅速!那么精准!耳朵被削下来的边缘无比平滑!

就知道,不吃点苦头,这些垃圾是不会听话的。看着两人将三青架走,清欢看了眼地上吓得哭不出来的小姑娘还有哇哇大哭的小孩儿,“吵死了,把他们给我处理了。”

许是被她吓到,一个汉子结结巴巴地问,“怎、怎么处理?!”

清欢笑眯眯地看他,“当然是哪里抓来的送回哪里去,青龙堂如今正是风口浪尖,条子来了好几拨,你还想给我找事是不是?”

她的语气太可怕,现场无人敢反驳,因为谁都看到了她指缝里把玩的又薄、又细,闪着犀利银光的刀片。

第699章 第七十五碗汤(十一)

第七十五碗汤(十一)

三青被绑在铁架子上,他心里什么都没法想,满脑子都是刚才所看到的那张脸。

怎么会……可是,他绝不会看错的,他、他找到她了?

不再是只在梦里出现的,而是活生生的,不会消失的她?

清欢推门进来,就看见被绑在铁架子上的人一会儿笑一会儿哭,表情多变,非常精彩。她忍不住想笑——她的人生里真的遇到过很多优秀的男人,可能让她一看到心情就很好的,除了三青别无他人。就为了这一点她也不能让他死啊,更何况他们到这里来的目的应该是一致的。

想到这里,清欢笑意更深,她不跟三青兜圈子,检查了一下地牢,确定没有监控设备并且隔音效果非常好之后就将三青从架子上放了下来,很不客气地问,“什么时候警察耿修,也成了犯罪团伙的核心人物啦?”她在接近老板的过程中就数次听到三青这个名字,个个都说他胆大心细有义气,最重要的是不怕死还忠心耿耿,可一见面吃了一惊,这三青竟然是耿修?

那个一跟她说话就害羞,知道她要走的时候还哭了的耿修?情绪根本遮掩不住的小警察也能当卧底?听说他都跟着阿宽干了七年了,在这样一个犯罪集团里过了七年,非但没有被识破身份反而越来越接近核心的人,还是她认识的那个傻乎乎的小警察吗?

耿修趔趄了一下,因为跪的太久腿早就麻了,清欢眼疾手快将他抱住,然后她非常习惯地看到耿修的俊脸又开始慢慢地变红——谁说他变了,她看一点都没变。

把人扶到椅子上坐下,清欢双手环胸眯着眼睛:“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你怎么到这里来了,你不是扫黄的吗?”

耿修沉默了两秒:“……我不能扫一辈子的黄吧。”

“少废话,还不说?”

他被她欺负惯了,基本上是一个口令一个动作,可他实在是觉得这些没什么好说的。“就……七年前,局里要挑卧底,我报名了。”

他就这么轻描淡写的解释了一句,可清欢觉得事情肯定没这么简单,别的不说,想过耿局长那关就非常不容易了。那中年男人暴跳如雷,却非常疼这个小儿子,怎么舍得他来干这么危险的工作?“这七年你不会没有回过家吧?”

“当卧底的,就得当自己已经死了。我不死,很快就会有人查到我的身上。”

清欢定央央地看着他:“还有其他原因吗?”

耿修低下头避开她似乎能看透人心的视线:“……想找到你。”

清欢转过身背对他,似乎并不在意,可她嘴角分明有着笑容,“是吗?那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呢?”

“我不知道啊。”耿修实诚得很,“我就是在你走之后一直在调查你。”说完怕清欢误会又急急道,“不过你放心,我没有动用家里的力量,而且我都是一个人在调查,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资料我看过之后也得销毁了。”

“没关系啊,就算弄的世人皆知也没什么,我又不在乎那些。”清欢的好心情从他说想找到她开始,“为什么要找我,不是说好了永远都不再见?”

耿修停了两秒,咕哝道,“我反悔了不行吗?”

清欢扑哧一声笑出来,她转回来弯腰捧住耿修的脸,“你这样想,我很开心呀。”因为好像,这个世界上,终于也有点让她留恋的东西了。“怎么想的,关于找我这回事?”

“我查到了,你在逃离那个村庄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人。”他凝视着她,怕她觉得自己侵犯了她的隐私,所以说话都是小心翼翼的,但清欢只是微笑的看着他,一点都不惊讶,于是他继续往下说,“后来我查到那个女人是谁,知道了她当时想杀死她的丈夫,而你当时没有钱。”

“是啊,那是我第一次杀人。”清欢笑了笑,“为了两百块钱。”她没有别的办法了,她离开的时候什么都没带,十二岁的女孩子要怎么生活下去?

“那个男人和外面的女人合谋害死了原配的父母,又夺走了原配的财产,她把身上仅有的两百块钱给你了。”

“走投无路了,也只能相信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了。”清欢耸耸肩,“她的丈夫是个人渣,她本来有个女儿你知道吗,被她那喜欢儿子的丈夫给扔在了外面,零下十几度的天气,活生生冻死了。”

耿修仍旧看着她:“所以就是这样吗?”

“什么?”

“就是这件事开了一个头,从此你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不归路倒不算,只能说是发现了发家致富的新方法。”清欢拧了条毛巾给他把脏兮兮的脸擦干净,“耿修啊,如果可以,谁不想过你那样的生活呢?家庭和睦,父母恩爱,兄姐宠溺,你的生活里满是阳光。但这个世界上,也有一些人,过着和你截然相反的人生啊。”

耿修盯着她舍不得移开眼睛:“我不想去想这些了,想太多,脑子都要炸了。”

“那你怎么打算的呢?”

“我想跟你在一起,怎么样都没关系。”他握住拳,“我会对你很好的,我会赚钱养家,你不用再去做那样的事了。”

“可是我很有钱啊,我赚到的钱足够我花一辈子了。”清欢一点都不关心钱,“你继续往下调查了吗?”

“嗯。我查到你拿了那两百块钱,去报名参加了一个武术班,那里的档案室还保留着当年的报名表。然后……就是小镇上死了几个人,之后就再也没有你的消息了。”

清欢也不怕告诉他在那之后又发生了什么。“我总得活下去啊,一开始我想先安定下来,但是谁知道我家里人得知我跑了,带着村里人到处找我,还说抓到我就要打断我的腿,再把我嫁给老光棍,我当然不能屈服,所以就跑了。可惜还是被人找到,那人是村里的一个地痞无赖,为了钱来找我,找到我之后,第一件事不是把我带回去,而是想先爽一爽——嘿,别瞪我,这可是原话,不是我说的。不过我也得谢谢他,不然我也没有再次逃走的机会。一旦被抓回去,我可什么都没了。”

“这个我知道,你们村一个二十三岁的青年不小心摔倒砸在大石头上。”

清欢笑出来:“那可不是,是他想侵犯我,被我打的。我在武术馆那两百块钱不是白交的,知道怎样做看起来更像是个意外,而从身高体重来判断,他的伤处也绝对不会怀疑到我身上。”

唯一遗憾的就是那人身上一毛钱也没有,穷的叮当响还想学人开荤。

“然后呢?”

“然后我从地上爬起来要逃走,被一个人拎着衣领举了起来。”

“那个人……是谁?”

“算是我的师父吧,不过他带走我可不是为了救我,而是为了把我同化成和他一样的人。”清欢云淡风轻地说着往事,“他是个金盆洗手的杀手,我到现在也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一开始根本不想管我,是看到我杀人的手法才对我有了兴趣。”

耿修认真地听着。

“就像是你说的,天生高智商的罪犯很难克制住自己的杀戮欲望。即使他已经金盆洗手了,即使他已经有了无数的财富,即使他现在过着与世隔绝幸福安稳的生活,他的内心深处也仍然对鲜血充满渴望。所以他挑中了我,训练了我,让我继承他的衣钵,用他当年的名字接生意。”

“后来呢?那个人……”

“死了,被我杀了。”清欢满不在乎地说,“你知道我跟他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吗?他不能克制自己,而我能。”

“他将我记在他的名下,对别人说我是他的孙女,所以他死后,遗产自然大部分都归我了。如果不是他觉得我超越了他从而想要杀死我的话,我会让他安享晚年的。”

可惜老头太贪心,也低估了她的无情。他只把她当成工具,又怎么以为她会被感情牵绊而不忍下手?她比他优秀,这一点老头既然能认识到,为什么却不懂自己输给她的可能性是百分之百呢?

大概人都是不怕死的吧,清欢想。

耿修眨了眨眼,“那现在怎么办?”

“问你啊,你想怎么办?”

“我……”

“我们到这里来的目的都是一样的,毁了这个犯罪集团不是吗?只不过你们警察的效率太慢了,七年啊,我只用了三个月就进入到了这个集团的内部,你卧底七年却是个副堂主,啧。”

她的鄙视太明显了,耿修都觉得脸热,“我也不想的……”这群人穷凶极恶又极其小心谨慎,哪有她这样专业的互相了解嘛。

清欢捏他脸,“那接下来就听我的吧,一个月之内,把它搞垮。”

“一个月?!”

“我到这可不是玩的,也不是给老板效命的。他们那批七千万的货就是我劫的,现在他们是惊弓之鸟,未来会有一个跨国合作的大单子,等到两方人马到齐,我解决了他们就是。”

“我来联系警局。”耿修立刻说,然后紧张低问她,“你不许杀人。”

清欢眯了下眼,突然笑了:“好啊!”

第700章 第七十五碗汤(十二)

第七十五碗汤(十二)

她!骗!人!

已经跟警察局联系上就等他们到来抓个人赃并获的时候,两边人马会谈的酒店他妈的爆炸了!整整三层楼被夷为平地,炸完的酒店惨不忍睹,没留一个活口——包括里头价值数十亿的货。

耿修:“……”

“我可没杀人,是炸弹自己爆炸的。”清欢摊摊手,十分无辜。

耿修差点晕过去:“你、你又骗我!”

“傻子!”清欢拍了他脑门一下,“你是不是脑子不好使?这样的结果有什么不好?a国人能在境内受审吗?还不是得被引渡回国,a国可是没有死刑的!到时候在里头待几年就能出来,继续祸害人。至于老板,他们在这里的势力盘根错节,你不会真的以为每一个警察都跟你这样傻吧?被金钱美女打动的大有人在,不然怎么解释这么多年他们的势力都没有被拔出?”

“这样多好,死的干干净净,那批货也没了,不存在就是最好的。你说是不是?”

耿修被她的歪理辩的说不出话来,他一阵头晕眼花,清欢笑了一声转身就走,他连忙跟在她身后,紧张兮兮地问:“你、你去哪儿?”

“离开这里啊,里面有青龙堂堂主的尸体,我还留在这干什么?”

耿修愣了一下,清欢转身笑着问他,“你愿不愿跟我走?”

“什么?”

“如果你打算跟我走的话,就要彻底抛弃你现在的身份和姓名,就像你说的那样,当你准备做卧底的那天起,你就已经死了。既然你死了,那就应该完全属于我了。”她很愉悦地说着话,同时在一个小卖部买了根棒棒糖,剥去糖纸含进嘴里。“当然我也不强求,如果你要回去,只管回去好了,这次立的功劳足够你升职加薪了。回家的话,你家里人应该也很高兴。”

耿修没有说话。过了会儿,清欢听到自己身后传来脚步声,逐渐地变成了奔跑的声音,然后有个人从背后将她紧紧地抱住,“……我跟你走。”

家里没有他,还有哥哥们和姐姐,爸妈知道他还活着,只是……不能经常回家而已。

这样最好了。

因为如果他也不在她身边,她就是一个人了啊。

清欢笑了,“你看,我跟老头果然不一样吧。”

老头一辈子都没有一个能信任的人,他也曾经爱上几个女人,可一段爱每持续一小段时间,他就无法忍受恐慌和欲望,将心爱的人杀死。为了钱他什么人都杀,连调查都不调查。

可她和他不一样,她即使身在黑暗,也仍然向往光明。

“对了,你要不要回去看看扇扇?”

“不了。”清欢淡淡地说,“她有她的人生,她会过得很好的。”人不都是这样么,至少扇扇遇到的是她不是老头,她已经非常幸运了。

而她,也是很幸运的。

能遇到耿修。

一个傻乎乎的,却干净阳光的能够救赎她的人。陪伴在她身边,永远不会背叛,每天提醒着她要好好的活,同时为她带来希望。

她真的很喜欢这个傻子啊。

h国的冬天向来冷到极点,鹅毛大雪掩埋了路面,行人一脚踩上去,皑皑白雪刚好覆盖到小腿肚,这个天气不穿靴子都不行,再加上刺骨的寒风,实在是太难熬了。

郊外一栋房子里正上演着温馨的一幕,老太太在厨房的煤气灶上煮一锅美味的玉米浓汤,老先生则拿出一捧碗,一个一个放在客厅长长的餐桌上,那里坐了五六个衣衫褴褛脏兮兮的小孩子,有男有女肤色各异,但共同特点是他们都是流浪的孤儿,下了这么大的雪,本来以为自己死定了,谁知道却有这对慈祥的老夫妻将他们请到他们的房子里来,还请他们吃晚饭。

“天太冷了,小可怜们。”老先生笑呵呵地说,看起来慈眉善目,非常仍然有好感。“今天晚上你们就不要走了,留下来在我们的房子里住吧,等到雪停了,天气暖和了一点再走。”

“谢谢您史密斯先生,您真是个大好人。”领头的年纪最大的男孩感激地说,“如果没有您,我们今天就要露宿街头了。”昨天已经有好几个朋友被冻死了,他真的不想看到自己的朋友再一个一个死去。所以当这对陌生的老夫妻邀请他的时候,他只是稍微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如果是平时,警觉性很高的约翰是不会轻易到陌生人家里去的。

不过这对老夫妇和蔼可亲,不仅给他们准备食物,还给他们烧了热水让他们洗澡,甚至还有干净的衣服提供给他们换,看起来真是一对大好人呢。他们应该是救助中心的义工吧,只是奇怪自己从来没有见过他们。

要是早点遇到这两个好心人的话,玛丽跟文森特也许就不会死了。

想到昨天刚刚死去的小伙伴们,约翰露出了悲伤的表情,这一幕恰好被老太太看到了,她将一大锅散发着诱人香味的玉米浓汤放在桌子上,然后给他们每人分发了面包和牛奶,“乖孩子,不要露出这样令人难过的表情,哦,我的上帝,多么可怜的一群孩子呀。”

约翰连忙起身道谢:“谢谢您史密斯夫人,我以后一定会报答你们的!”

“我们也会的!”孩子们异口同声的说。

“真是可爱的孩子啊。”史密斯先生呵呵笑,“苔丝,你说是不是?”

“是啊,孩子,真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东西了啊。”

约翰有一瞬间的奇怪,因为温柔的史密斯夫人竟然用“东西”来形容他们。可是很快他的注意力就被美味的饭菜吸引走了,因为他是年纪最大的,所以他很努力地在克制自己,咽着口水等其他孩子先吃完,自己才用面包沾着浓汤开始吃饭。

这顿饭是这几个月来吃得最舒服的一顿,也是最饱的一顿。吃完了这一顿他们可以忍受三天呢。

用过晚餐的孩子们排队去浴室洗澡,因为幼年流浪的缘故,他们对旁人缺乏信任,胆小又敏感自卑,可同时他们也非常有礼貌,并且懂得感恩。排队的时候每个人都安安静静不出声,不想发出噪声吵到等他们吃完才开始吃晚餐的史密斯夫妇。

厨房里,史密斯夫人给史密斯先生倒了一杯红酒:“亲爱的,这场大雪真是帮了我们很多呢,新鲜的食材怕是用不完了。”

“是的亲爱的苔丝,地下室已经清理干净了吗,待会儿可不能让我们的小客人们不舒服。”

两人拿起高脚杯碰了一下,露出彼此心知肚明的微笑。

洗完澡的孩子们每人得到了一条厚厚的毛毯,在开了暖气的屋子里,裹上一条毛毯,实在是太温暖了。他们挨个过来跟史密斯夫妇道谢,然后蜷缩在地毯上,很快就陷入了沉睡,就连最敏锐的约翰都没能躲过睡意。

不知过了多久,他感到自己的眼皮很重很重,可是周围传来了奇怪的说话声,这让他不由自主地想要睁开眼睛去看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等到他奋力睁开眼睛,看到的就是史密斯夫妇不再和蔼可亲的脸。史密斯太太手上拿着一把锋利的刀子,史密斯先生则在他们跟前站着,叹息说:“还不够肥嫩啊,得好好养养,现在可不能就吃掉他们。”

史密斯太太也遗憾地说,“是啊,这些小东西实在是太可怜了,饭都吃不饱……哎呀,约翰,你醒了?是不是很开心呢?以后你们就住在这里,我们每天都会给你做东西吃的。”

约翰恐惧地看向他们身后,那里的墙上挂满了人类骸骨,看起来都是小小的一具,都是孩子!他深觉自己犯了一个大错误,将危险带给了伙伴们。“你、你们不是好人吗?”

史密斯夫妇对视一眼哈哈大笑起来,“我们是好人啊,你们不是还说要报答我们,那么把自己养的白白胖胖让我们吃掉,就是最好的报答啦!”

约翰吓得尿了裤子,正在这时,天花板突然破了,从天而降一个满身风雪的人,那人修长纤细,落地先拍手然后抱怨:“卧槽外面好冷,受不了,你们两个老家伙说够了没?”

史密斯夫妇吓了一大跳,他们在这郊外骗流浪的孩子来,然后养在地下室,等到养肥了就吃掉,骸骨则挂在地下室的墙上,从来没有人发现过,这个女人是哪里来的?

女人哈了口气,约翰才注意到她面上戴着粉红色的口罩,头上还有粉红色的毛线帽,只露出一双乌黑明亮的眼睛。

那样柔软温暖,令人心安。

可这个令人心安的女人马上就骂了一句脏话,用的是他听不懂的语言:“耿修那个傻逼!”

清欢听力非常好,她察觉到警车在接近,气得她立刻从梯子爬了上去,然后把梯子弄断,让那对老东西上不来。

再然后,她迈着愤怒的步伐离开了这个木屋,不远处有个和她穿着情侣装,戴着蓝色口罩蓝色毛线帽的男人正在等她。

“耿修!”

男人立刻对她笑弯了眼睛:“嘿嘿,警察来了,我们快走。”

……这都多少次了!清欢气结,这臭小子,每次都在她盯上目标准备动手的时候通知警察,今天她是看他睡着了才偷偷出来的,结果这个傻子竟然学会装睡骗她了!

她过去就是一脚,耿修乖乖地让她踹——反正又不会用力,一点都不疼的,然后笑嘻嘻地握住她的手。“走走走,机票我都买好了,我们接下来去s国好不好?”

“……”

她还能说什么?

真是输给他了。

第701章 第七十六碗汤(一)

第七十六碗汤(一)

【她本应一生无子,为救继女受辱亡于二十一岁。】

【她本应一生痴恋一人,知晓自己被错待,也仍隐忍不发,一心奉献。】清欢站在院子门口翘首以盼,只是,从正晌午王爷派人说要过来到现在天都要黑了,也仍然没来。她面上忍不住失落之色,身旁的侍女劝道:“夫人,还是进屋等去吧,这会儿风太大了免得受寒,您的身子受不住啊。”

她摇摇头:“我再等会儿,你去小厨房看看安神汤熬好了没,回头王爷来了,一定要立刻送上热乎的。”

侍女欲言又止,半晌道:“……是,奴婢这就去。”

清欢仍旧在等,直到王爷身边的太监总管过了来,先是恭恭敬敬搭了一礼,而后道:“蔷薇夫人,王爷突然觉得有些乏了,今儿便不过来了,特地让奴才给夫人送来这盏琉璃八宝灯,还请夫人收下。”

闻言,清欢掩不住面上失落,却仍旧牵起笑容:“劳烦公公了,王爷既然疲乏,还请公公好生照料着。”

“这是奴才的职责,夫人放心。倒是小王爷这几日的功课王爷查阅了,正夸夫人带的好呢。”温公公笑眯眯地说,他生了一张和善可亲的脸,弥勒佛一般见谁都笑,嘴上说话也是滴水不漏,清欢如何是他的对手,当下粉脸微红。“我会好好待小王爷的,公公还请放心。”

温公公呵呵一笑,“既然如此,奴才便回去了,夫人万福金安。”

送走了温公公,清欢满心喜悦地接过那盏琉璃八宝灯,里头已经点了熏香,是她喜欢的蔷薇花香,看起来,王爷真的很把她放在心上呢。

晚膳时间到了,结束了一天功课的小王爷来了,他才只有五岁,因为王菲早年去世,甫入府的清欢便从他两岁开始带着他,和他的亲娘一般,如今王府里也是她位份最高,虽说不是正妃,却也和正妃无甚区别,整个王府一直都是她在打理。只是虽然入府三年,她的性子仍然十分温柔婉约,从不对人红一下脸,是以宫中的人都很喜欢这位蔷薇夫人。

是的,所有人都认为王爷待她极好,一颗心都是扑在她身上的,一个月里至少有十天休在她这里,多么令人羡慕呀。

四下无人,清欢坐在房中,嘴角露出一抹比哭还难看的笑。

若是昨日她没有听到那番话,她的确是这样认为的。

已故的王妃是她的嫡出姐姐,自幼貌美多才,年纪比她大了十岁有余,早早便嫁给了王爷。那时候整个京城都流传着淮阳王与尚书府大小姐情深意笃的故事。后来他们成亲,生儿育女,若非姐姐患了重病药石罔效,哪里有她的今日呢?

正因为王妃故去,也因为害怕王爷娶了新王妃就忘了旧人忘了相府,她的父亲与嫡母便将她送了过来,只因为她与姐姐生的极为相似。若有何不同,大抵也就是蔷薇与玫瑰的异样。因此府内人人都叫她一声蔷薇夫人,她不是侍妾也不是侧妃,只是尚书府送来的不值钱的替代品。

她来这里的目的,就是伺候王爷,为亡故的姐姐照料她的一双儿女。小郡主今年已经十三虚岁,小王爷却还小,因此和从不亲近她甚至敌视她的小郡主比起来,小王爷跟她则亲近多了。

清欢一直是这么认为的。她的父亲在她被送来前一再告诉她,你与尚书府俱为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定要事事顺着王爷,莫要惹王爷恼怒,要为虞家着想。

她背负着这样的期盼与要求,也努力让自己做到。

可是她怎么也不知道,王爷竟对自己做了那等事。

王爷对她无心,从她进门三年有余,不曾碰过她,即便在她院子里过夜也是和衣而卧,更别提是宠幸她了。便是这样,他也仍不放心她,他派人送来的蔷薇花香,里面掺杂的药物早已使得她无法生育,他和尚书府的人一样的,他们只想要她一辈子安安静静地做姐姐的替身,也一辈子安安分分,不做他想。

尚书府的人不把她当亲人,王爷不把她当妻子,那她……到底是什么呢?

清欢坐在凳子上有些茫然,她不知道自己究竟该何去何从。直到小王爷爬上她的膝头软软地叫她姨姨,她才回过神。怀里的孩子白嫩可爱,可她心中除了怜爱之外,也还多了一份自己也说不出的悲伤。

错不在小王爷,错在她的父亲嫡母,还有王爷。

他若不喜欢她,不娶便是。要为姐姐守身,不娶便是,将她迎入府中,给的名分不清不白,不碰她的身子,让她按照姐姐那样活着,照料他和他爱妻的孩子……只因为家中庶出的女儿里,只她和姐姐生的像。

恶毒的念头一闪而过,清欢几乎想要把这孩子从自己腿上推下去,她眼眶发酸,内心深处充满挣扎。一边是想要报复的嫉妒与愤怒,一边则是自小所受到的教导以及父亲再三的叮咛。这一切都让她无所适从,她本来期盼着今日王爷前来,她好好的问一问她,昨日他与小郡主说的那些究竟是不是真的,什么叫她永远无法代替你娘的位置,什么叫她只是你娘在临终前为你们姐弟挑选的棋子……她虞清欢,难道是为他们而生的不成!

他们用着她,还要嫌弃她出身卑微是个庶女,还要嫌弃她没有资格进王府,还要商量着日后等到小郡主小王爷长成了就如何处置自己!

是啊,世间,根本没人知道尚书府又嫁了个女儿进淮阳王府,他们只知道尚书府的大女儿死了后,淮阳王一片情深,根本不近女色。

清欢心中恨极,面上却是温柔的:“小王爷乖,下来吃饭吧,一会儿还有功课要做呢。”

小王爷嘴一撇:“我才不要做,姨姨不要命令我,姐姐说姨姨得听我的!”

到底是血脉相连的一家人,她呕心沥血照料这孩子三年,也不敌小郡主一句话。

是啊,在这些人心里,她不过是个卑微的奴婢。叫她一声夫人是给她面子,她要珍惜……她偏不!

清欢深深吸了口气,再抬头时眉眼已十分平和:“小王爷说的是,那日后,我就都听小王爷的了。”

小王爷露出得意的笑容:“今天晚上的功课我不写了!你帮我写!”

甚少有人知道清欢才气卓绝,尤擅琴棋书画,更擅模仿他人字迹,从前是写了字让小王爷临摹,如今却不是这样了。

她不想害这个孩子,只是想她再忍气吞声的付出,这些人也别痴心妄想。大家都是如此,谁比谁天生高贵?她是庶女,便活该如此被牺牲,不被人当作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