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松子仁。”

“啊???”钟勋献血以为自己听错了。“拿了什么?”

“一把松子仁。”孟星枕叹了口气,“说起来那都是年少无知的事了,我十七岁的时候大家聚在一起过年,师叔他老人家有个习惯,吃花生瓜子之类的坚果会攒一把然后一口闷,我看着眼馋就给拿了。”谁知道之后被记恨九年,如今他二十六了,师叔仍然一如既往的恨他,每年过年的时候见了都恨不得扒他的皮。

“那你师父为什么要抽他啊?”清欢不明白。

“因为师叔他最不着调啊。”孟星枕说着明白话,“你是不知道这位有多作,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到处跑当个算命的,猫嫌狗厌的,我师父老是给他收拾烂摊子都收拾烦了。这次跑这来估计是又闯祸怕我师父生气。”

孟大仙立刻否认:“一派胡言!我怎么可能会怕一个女人!”

孟星枕道:“我现在就给师父打电话告诉她您在这儿。”

“不要!”这一声惨叫凄厉无比,清欢听了都心疼。“不要告诉她!”

“那师叔您得告诉我,您闯了什么祸吧?前几天师父打电话给我气得要死,叫我一旦得知您的下落立刻告诉她,她要用拖鞋抽死您。”

孟大仙已经开始打寒颤了,要不是钟勋拎了他一把,他双腿一软就要跪下去。

师叔见到其他师兄弟都不是这样的,对他特别凶,也许是因为被师父虐惯了的缘故。

“我、我……”孟大仙快吓哭了,在他看来,小师妹可比凶神恶煞的钟勋更吓人,他宁愿被钟勋盯上三个小时,也不愿意被小师妹批评三分钟。

之所以要跑不就是因为心虚嘛!

“我知道哦。”清欢吃完最后一口小蛋糕,依依不舍的举手。

“你知道?”

清欢冲孟大仙笑了两声,笑的这胖老头浑身打怵。“他调戏人家卖包子的大婶,被大叔看到了,抓着锅铲撵了三里地呢,当然不敢回去啦。”

孟大仙浑身没了力气,彻底蔫了。

孟星枕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我说之前师父为什么跟我抱怨,她之前去买包子,卖包子的夫妻俩见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呢,合着是师父您搞的鬼啊。”然后他看向清欢:“小姑娘是怎么知道的?”

“我算的呀。”清欢露出笑容,“我也是个算命的。”

孟星枕咦了一声:“师叔要收徒弟了?”

“我有师父,不能拜其他人为师。”清欢又喝了一口可乐,“我还想再吃一块蛋糕可以吗?”

“当然。”他买的挺多的。

孟大仙由于被抓住一个把柄,坐下来之后就老老实实的,清欢捧着蛋糕吃起来,她一点也不在意这蛋糕在冰箱里的时候跟谁是邻居,反正她又不吃它邻居。钟勋也看完了这叔侄俩的闹剧,跟着坐下后问:“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什么师叔师父的,这都什么年代了,你不是B大法医系毕业的吗?怎么你们学校还有师叔这种叫法?”

孟星枕坐在办公桌前呵呵一笑,“钟队是能信任的人,所以明人面前不说暗话。我是个孤儿,是师父领养了我,教我本事,送我去念书,之所以学法医,是因为跟师父教的本事比较相近,也跟我们门派的宗旨比较般配。”

“……什么意思?”钟勋仍然是一头雾水。

“这个我来说!”孟大仙突然开口,吓了众人一跳,“我们呢是个修道门派,以降妖伏魔为己任,天下太平的时候我们都各过各的,但是你得知道,这天下就没个太平的时候,所以我们是平时正常生活,出事了就去解决,但一般不会暴露名号。你也不用问我们什么门派,你只要知道我们门派有一个最大的特点!跟其他门派都是不一样的大特点!非常特殊!一眼就看得出来!”

“哦?”钟勋好奇了,就连孟星枕都不晓得他们门派还有啥特点。“是什么?”

“就是……”孟大仙故意压低声音,“长得都特别好看。”

钟勋:“……”

他看了孟星枕一眼,确实,这位法医刚来的时候就让所有女警惊艳,直到现在都还是警局女性梦中情人排名no. 1。

等视线转到了孟大仙身上,顿时就有些一言难尽了……

孟大仙深深地觉得自己被侮辱了:“你这是什么眼神??我年轻的时候比这兔崽子帅多了好吗?”

看着他老人家的两层肥油双下巴,钟勋正色道:“我带他们来不是要听这些的,你们什么门派我不管,我就想知道王芳到底是怎么死的。”怎么可能会在全身没有伤口的情况下丢失内脏?这也太不合常理了!

“验尸报告上写的很清楚了,心脏没了还怎么活?”孟星枕喝了一口咖啡,“我是有专业道德的,难道还会骗你?”

“但是——”

“你相信世界上有鬼吗?”

钟勋皱眉:“我是唯物主义者,鬼神之说不可信。”

“那就行了呗。”孟星枕摊手,“你又不信,我还有什么办法?我就是个法医啊,破案不是我的本职工作。不过我告诉你钟队,你要是不信,这案子你永远都别想破。”

钟勋觉得一夕之间世界就变了,这屋子里现在有四个人,除了他之外竟然三个是神棍。“孟法医,你是高材生,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怎么会相信这种无稽之谈?”

孟大仙道:“你不信,你凭啥不信?你是阳气旺,体质特殊,一般鬼物不敢近身,你过来让我把你肩头那盏灯吹了试试,吓不死你!”

谁知钟勋还真走过来了:“你吹。”

孟大仙见不得有人这样横,张嘴就要吹,幸好清欢一把拉住他:“你疯啦,你吹了他的阳灯不怕他出事?他体质特殊,可太适合鬼上身了。”

孟大仙不服气:“是他先不相信有鬼的!”

清欢对着钟勋勾勾手指头:“钟队你低头。”

钟勋微微弯下腰,就感觉一根白嫩嫩的手指头在自己两个眼皮子上轻轻划过,然后就看见那漂亮娇嫩的小姑娘说:“你现在进解剖室。”

钟勋不明所以地看了她一眼,还真转身进去了。孟大仙跟孟星枕都贼好奇:“你刚才干了啥?让他进解剖室干啥?”

“王芳的尸体在里面吧?”

孟星枕点头。

于是清欢笑得像朵花儿:“只用嘴巴说是没有用的,既然他不信,让他看一眼不就信了?”

“你帮他开眼了?”孟大仙惊奇地问,“没有牛眼泪没有画符念咒,你怎么做到的?”他已经是师父口中的奇才了,可就算是奇才也得开眼才看得见鬼,这小姑娘真是处处出乎他的意料。

第899章 第九十三碗汤(五)

第九十三碗汤(五)

清欢说:“是的呀。”

“你是怎么……”孟大仙还想问,突然门一开,一向高大魁梧形象端正的钟队竟然踉踉跄跄走了出来,看到他们之后,竟然白眼一翻晕倒了!

面面相觑的三人:“……”

这就很尴尬了,这么个大个子,原来怕这种东西啊?

进去都没有五分钟就跑出来了,看样子是真怕。

孟大仙跟孟星枕两个人把钟勋拖到了沙发上躺着,然后孟大仙就继续开始追问:“你到底师承何派?天底下有头有脸的门派我们都知道的,可没见过你这样的,你师傅到底是谁?”

“说了你们也不认识,我师父姓郎。”

姓郎……没听过有郎姓的高人啊!孟大仙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孟星枕却问:“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我是孟星枕,枕头的枕。”

“我叫清欢。”

清欢……孟星枕顿时也露出复杂的神色来,“很好听。”

清欢笑了笑,伸手在钟勋脑门上弹了一下,人高马大的男人立刻惊醒,脸色煞白眼神放空,看到面前熟悉的三人后问:“我刚才是不是出现了幻觉?”

“你真见鬼了。”孟大仙拍拍他的肩,“我知道这一切对你这个无神论者来说冲击很大,但是你要接受现实,不要以为看不见听不着摸不到就不存在,这世界神奇着呢。”

钟勋确实很害怕,他不肯告诉任何人他之所以是个无神论者就是怕鬼,警校的时候同学聚在一起看鬼片,他永远都是那个不屑一顾跑出去训练的人。其实他不是不屑看,是不敢看,因为他真的很怕这种东西!哪怕最穷凶极恶的罪犯,最艰险困难的任务,他都不怕都能接受,可一旦提到鬼……钟勋握紧拳头:“我不相信!”

“那我叫她出来啊。”

“别!”钟勋觉得这少女真是闷坏,“我……我暂时还不想看到。”他忘不掉自己刚才进去看到的是什么景象。台上躺着一具白布蒙着的尸体,他揭开看了下确定是王芳,又亲自检查了一遍——身上仍然没有可见伤口,然后他正准备出去说没有什么鬼的时候,妈的就看见角落逐渐出现了一个人的形状!再一看脸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不是王芳又是谁?

他当时就腿软了,然后强撑着一步一步挪到门口,几秒钟就能走完的距离他至少用了两分钟,王芳的鬼魂兴许不知道他能看见,一直站在角落哀哀的哭。那哭声跟人类可不一样,尾音又长又绕,跟手指甲挠黑板一样,听的人头皮发麻。

“接受现实吧钟队。”孟星枕怜悯地看着他,“这就是世界的真相,你得接受,而且以后更多,你要是害怕那趁早别当警察了。我是没告诉你,之前我验尸的时候,死者的鬼魂基本上都在边上看着,还有的跟你贴在一起……”

“别说了!”钟勋抖的像只藏獒,“我不想听。”

“不想听也得听啊,你是警察,你不抓罪犯啦?王芳的死那么蹊跷,就是因为那不是人干的。”清欢插了一句,“而且你放心,你是警察,警察正气足,不怕鬼神,你体质又跟其他人不一样,千载难逢的纯阳童子身,那些东西靠近你之前就会被灼烧。”

怪不得……一开始王芳的鬼魂靠近门口,等他走近的时候却绕开了。

但孟大仙的重点跟别人不一样。胖老头噗嗤一声笑出来:“哈哈哈哈哈哈哈,你还是个童子身???看着有三十了吧?还是个童子鸡没开过荤?哈哈哈哈哈哈哈!”

钟勋:“……”

他出身警察世家,考进大学后天天训练,毕业后分配到刑侦队,天天案子跑断腿,哪有时间交女朋友?这是他的错吗?他也不想这样的好吧!

“师叔啊~”孟星枕拉长了声调叫了一句,“说别人,您不也是吗?”

孟大仙嚣张的笑容戛然而止。

几秒钟后他开始反击:“说的好像你不是似的!我虽然是童子鸡,但我谈过恋爱我骄傲!你谈过吗???”

孟星枕感觉自己的心脏遭受到了一万点暴击,因为他还真没谈过。

清欢叹了口气:“你们确定要让我这名未成年少女深更半夜在这听你们几个大男人讨论开没开荤的问题吗?”

钟勋率先冷静:“我觉得我们还是讨论一下案情。”

“赞同。”孟星枕附和。

孟大仙还有点意犹未尽,谈恋爱的感觉是多么美好~这些毛头小子怎么能懂~不过他脸上的得色并没有持续很久,而是慢慢地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他眼底深沉而复杂的伤痛,这抹伤痛一闪而过,就继续抖着双下巴加入了探讨大会里,快的清欢险些以为是自己眼花。她动了动手指就明白在这个胖老头身上曾经发生过什么,从而让她心中生出一丝难过。

也曾年少俊秀,也曾铭心刻骨,也曾两情相悦想要厮守一生,但最终仍旧鸳鸯两散。少女已经结婚生子幸福美满,少年却清除了她一切关于自己的记忆,在她结婚那天嚎啕大哭,之后就……吃成了一个胖子。

然后从少年变成一只胖老头。

每天招摇撞骗,调戏一下卖包子大婶,被性格严谨的小师妹摁着揍,再扛着摊子走哪儿算哪儿,四处流浪。如今与年少时已判若两人,唯独不忘的是师门训诫。

过得……很辛苦啊。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可与此同时,带来的不是荣耀与快乐,而是数不清的伤痛与克制。

三个男人讨论的热火朝天,清欢却出神不知在想些什么,直到钟勋握紧拳头表示不要废话就是干,为了不让恶鬼继续伤人,就算他很怕这种东西也得鼓足勇气上。不过孟星枕却让他不要在第一时间回去案发现场,原因无他,钟勋是稀有的纯阳之体,还是个童子鸡,他到哪儿哪儿干净,简直可以称得上是驱邪神器。他去过的地方,三天内不会有鬼物靠近,干净的一比。而且之前就算再阴再邪,他一去,纯正的阳气就把现场给清空了,这也是孟大仙在案发现场来回晃也没法找到线索的原因。

清欢幽幽叹了口气:“我给你们指条明路,王芳是第一个受害者,遇害时间是六天前,根据这个鬼物的需求,它七天吃一颗心脏来修炼,明天晚上它就会再次害人。要找它也不难,进去问王芳就成了,钟队就别进去了,王芳看到你得吓死。”

钟勋在心里想,能不进去真是太好惹。

“王芳能知道吗?”孟大仙问。

“她当然知道,因为那是她网恋对象啊!”

“哈???”

清欢撑着下巴,“你们当然查不出来,因为痕迹都被鬼物抹去了。王芳高中辍学在咖啡店打工,一直都做梦能遇到个白马王子,鬼物没有形体,只能在网络上骗人,它可不是随意挑的受害者。王芳的生辰八字跟这鬼死之前一模一样,它的力量不足以支撑它离开所在的地方,所以要想方设法把人骗去,这也是为什么王芳会死在从来没去过的水库旁边的原因。”王芳这姑娘也不想想,谁跟网恋对象见面是在附近没什么人的水库?

“也就是说下一个死者也会出现在水库。”只要不提鬼,钟队的智商就在线。

“对,所以你们明天去水库埋伏就行了,这家伙拉了几个替死鬼,又吃了一颗生辰八字相同的人心,区域扩大了,你们得小心点。”

孟大仙几乎是用崇拜的眼光看着她了:“这都是算出来的吗?”

“是啊。”

“您还收徒弟吗?”

清欢笑起来:“不收。”真要收了这辈分可乱套了。

孟大仙也就是随意问问,清欢就是收他也不会拜,他这一生就一个师父,他们一派向来如此,一个徒弟一个师父,师父不会另收弟子,弟子也不会再拜师父,拜师礼行过了,就是一辈子的事儿。

“不过你放心,虽然咱们做不成师徒,但还是朋友,你有什么地方不懂的可以来问我。”清欢大方地说,“这是朋友之间的学术探讨,无关传承。”

孟大仙眼睛一亮:“若是如此就太好了!我师父去的早,很多东西都没来得及教我,我自个学的囫囵吞枣的,要是小姑娘你能提点我一下,那可再好不过了!我请你撸串儿!”

清欢笑:“好啊,那我一定得把之前请你的吃回来。”

孟星枕问:“师叔带我吗?”

孟大仙手一挥:“边儿凉快去。”

钟勋说:“带我吧?”

“呵呵。”他一柔弱无力的老人家,每天生意就那么几笔,赚个十块二十块的,能有多少钱?这俩大男人要不要脸?

清欢看着他们斗嘴,面上笑容很是快活。

就好像是很久很久以前,她无聊地躺在屋顶,有个少女给她炒了葵花子跟花生,一个少年在站桩练功,还有一个在翻晒草药,两个打打闹闹……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很久很久以前。

第900章 第九十三碗汤(六)

第九十三碗汤(六)

清欢在法医室的沙发上睡着了。她睡着的时候安静的像是个洋娃娃,任谁都不会舍得惊扰她的梦。

所以当她醒来看到三分不像人七分倒像鬼的抓鬼三人组时,眼睛眨了眨:“……不就是去抓个水鬼吗,你们这是……”

孟大仙气的一把抓下头顶层层叠叠的水草:“抓了这么多年鹰,反被鹰啄瞎了眼!那臭不要脸的死鬼!”

孟星枕淡然地解开皮带,从裤子里掏一条小鱼来:“发生了一点小事故。”

清欢别过脸不看,钟勋浑身上下都在滴水,他板着脸,因为身上脏,三个人都没坐,好在法医室里有独立的卫浴,因为孟星枕这人爱干净,每次验尸完都得洗澡,所以他们才直接回法医室打算把自己倒腾干净,毕竟这股味儿……刚才他们打车回来的,深更半夜没什么出租车,好不容易拦到一辆因为他们太臭不乐意载,最后还是一个开卡车拉猪的看他们仨可怜带了他们一程。

为了不引起水里那东西注意,他们还是坐地铁转公交又步行一个半小时去的,在灌木丛里埋伏到天黑蚊虫叮了一身包,你说要命不要命。

孟星枕最后一个洗,他出来的时候就只穿了T恤短裤,露出来的四肢上竟然干干净净一个红点都没有!再对比一下钟勋跟孟大仙身上的……简直见者伤心闻者落泪。

“???你为什么没给蚊子咬??”孟大仙质问。

“师叔忘了我是学什么的了吗?”孟星枕随手掏出一个小瓶子,“师父研制出的驱蚊药膏,抹一层三天不招蚊子。”

“这种好东西为什么自己独吞??”想到自己埋伏在草丛里那几个小时,孟大仙就想哭。

孟星枕无辜道:“我是前天洗澡后抹的,我要知道是这么个情况,当然会献给师叔您享用。”

孟大仙的那颗心呐,已经拔凉拔凉了。他呵呵一笑,泄愤般咬了口手里的苹果,这混蛋小子总是一副恭恭敬敬的模样,可他为啥老觉得自己吃亏了?明明是混蛋小子不要脸偷他剥好的松子仁,为啥小师妹最后却只揍他?这太不公平了!

清欢看了下时间,发现自己一觉竟然睡了快二十四个小时……她揉了揉眼睛:“你们没等我就去了啊。”

“只是个小水鬼,脏点臭点,怎么能让小姑娘一起去受罪呢?”孟星枕轻笑,“我们回来的时候看到你还在睡也很惊讶,饿了吗?要不要吃点东西?”

“要。”

孟星枕取出冰箱里最后的几个小蛋糕,一人分了一个吃下去,结果越吃越饿,一点都不顶饱,看看时间也不晚,就准备出去撸串儿——孟大仙昨天说要请客来着。

最后他们找了家大排档,点了一大堆烧烤又要了冰啤,清欢捧着便利商店买来的粥小口喝着,听他们跟她讲在她睡着的时候都发生了什么。

昨天发现她睡着后,几个人也都累了,在沙发上挤了挤,本来钟勋胆子大,睡解剖台也不怕,但那是在见鬼之前,所以他人高马大的,再加上孟大仙胖嘟嘟,只好在地上睡了。第二天一早做好了准备,可是看到清欢一直没醒,跟个小天使似的,谁也没忍心叫醒她,干脆就三个人出发了。

有清欢提供的信息,一切都很顺利。本来身为法医的孟星枕是不管刑侦案件的,但是这次涉及到鬼怪,师门传承,他不能坐视不管但是没想到这破地儿那么难走,先地铁后公交一路太阳暴晒尘土飞杨步行了一个半小时,总算是到了目的地:一个早已废弃很久荒无人烟的水库。

钟勋忍不住怀疑王芳是不是傻,谁会在这种地方约会啊?也怪不得水鬼弄死人后要把人抛到安全区的最远处,就是怕人知道自己的藏身地,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别看孟大仙胖,小时候也是实打实练基本功的,孟星枕的实力更是超出钟勋想象,这两人都不比出身警校还当过两年特种兵的他差,一个半小时的步行,个个脸不红气不喘。

真正恐怖的是在天黑之后,蚊子太多了,偏偏他们不能动也不能挠,被咬的那叫一个惨。当时他还在心底暗自佩服埋伏在水库最近地方的孟星枕,觉得对方是个真男人,蚊子那么多竟然纹丝不动,哪里知道人家早做了万全的准备,身上一个包也没有!

他们等到了九点钟,天已经万全黑了,说来也奇怪,万里无云,偏偏月亮又大又圆,透出瘆人的诡异的青色。然后他们就听见高跟鞋声,水鬼的第二个目标来了。

那女人穿着连衣裙高跟鞋……说实在的钟勋根本没法理解,这种时候,这种地方,你觉得到这里来见面到底正常不正常?还是说这些女人的神智也被鬼迷了?

“……的确是,否则不可能做出这种蠢事来。水鬼没法离开安全区,但是刚好水库上方有电线,它就靠着这个进入网络世界寻找生辰八字跟自己相同的人,被鬼迷可不是假的,谁知道深更半夜在网线那头跟你聊天的是什么东西呢?”清欢喝完了最后一口粥,伸手拿了一根烤韭菜。

她吃东西的样子很秀气,跟这仨大老爷们完全不同。

钟勋继续说。

因为他体质特殊,所以离得远,唯一的任务是在那俩人收鬼的时候把女人带走免得给水鬼可乘之机。但他们谁也没想到那死鬼狡猾得很,竟然还有大招,湖底的水草缠住孟大仙的脚脖子把他跟孟星枕拖了下去,钟勋把女人放到草丛又在她脑门上贴了张孟大仙给的护身符后就也冲了过去。

他这纯阳童子身还真是非常有用,刚过去那凛冽的阳刚之气就让水鬼受不住了,孟大仙和孟星枕就借机把那厮收服,但是万万没想到那死鬼自爆之后,让他们三人身上沾满了恶心的黏液,后头水库也炸了,水草鱼虾灌了一身。

清欢想起仨人回来时她闻到的那股味,觉得自己之所以会醒过来,很大一部分就是因为那腐败的味道。

“……总之呢,这案子结了,不过这报告怎么写,钟队,你懂的啊。”孟星枕灌了口啤酒,“不能让普通人知道这些东西的存在,会引起恐慌的。”那样的话,他们的守护就没有了意义。

“你放心,我懂。”钟勋点了下头,“孟法医,以前我们一起经手的那几个陈案,该不会也跟那种东西有关吧?”

“是啊。”孟星枕一脸我帮了你很大忙你要感恩的表情。“那些东西全是我去收拾的,你没发现吗?虽然案子找不到凶手只能搁置,但再也没发生过类似的事件了啊。”

钟勋心中突然生出一股敬意。他一直以自己是个警察为荣,也为自己出身警察世家自豪。可这短短几十个小时内,他的世界观就被彻底颠覆了。他觉得,辛苦的不仅仅是在台前的警察,还有无数像孟星枕孟大仙这样的修道之人在保护着这个世界。

但是无人知无人晓。他们有多大的功,受过多少的伤,甚至死亡,都是默默无闻的。

而警察死了,同事会吊唁,家人会难过,社会和媒体会赞美。修道之人却像是不存在一般,悄悄的来,悄悄的去,生死旦夕之间,却不曾后悔犹豫过。

串儿吃到一半,钟勋跟孟星枕的手机突然同时响了。接起来后他们就对清欢和孟大仙露出歉意的表情:“抱歉有案子,我们得先走。”

“我跟你们一起去。”清欢举手。

“我也去!”

孟星枕内心暗自叹息,看样子逃单是没希望了啊……不过他这人向来有足够厚的脸皮,于是三人一起瞧向最实诚的钟勋,钟勋被这三双眼睛看得头皮发麻:“……我去结账,待会儿上我的车。”

“好嘞!”孟大仙跟孟星枕异口同声,叔侄俩脸上是相同的“占便宜”了的贼笑。

这次的案发现场离他们撸串儿的地方不远,开车二十分钟就到了。

S市有一个巨大的垃圾处理厂,晚上工人们也在加班加点的处理废弃垃圾,因为都是分过类的,有些需要通过机械切割才能回收再利用。老钱看机器的时候手机突然响了,他转身接了个电话,回来之后就奇怪,怎么这些铁皮罐子之类的金属物,上面鲜红鲜红的?他伸手摸了一下,还粘哒哒的很恶心。

凑近鼻子一闻就糟了,然后一只被绞碎的手就稀巴烂的掉了出来,把老钱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半天没缓过神。

机器及时停下,可是要从如山的垃圾里找到一具尸体……那还真不是件简单的事儿。

孟大仙跟清欢留在车里,孟星枕和钟勋下去了,一个勘察现场,一个进行检验。

确实是人类的身体,孟星枕将那只手的骨骼提取完毕,头都大了——碎成这样,他得需要好几个小时才能拼凑复原。而且因为机器的绞碎,就算手掌本身受过什么伤,也很有可能被完全掩盖。

棘手极了。

第901章 第九十三碗汤(七)

第九十三碗汤(七)

凌晨三点了。

孟星枕从工作中回神,看到那个坐在台子上不时晃腿的小姑娘,问:“你不怕么,小姑娘?”

清欢摇了摇头:“看你工作很有趣。”

一堆七零八落的碎骨头,比啃过的鸡爪子都要碎,但眼前这个青年却愣是一点点拼凑完整,最后呈现出一只手。如果这只手不要太多裂痕,那当真可以称得上完美了。

不知咋的,要是其他女人这样目不转睛的看他,孟星枕肯定会以为对方对自己有意思,但当清欢这么看他的时候,虽然很不恰当,虽然知道那只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但是……孟星枕老觉对方的眼神挺慈爱的。

真的,就跟他师父看他一样。

“我以为像你这个年纪的小姑娘都会害怕。”他像是想起什么笑起来。“我大师伯的徒弟,也就是我大师姐,学的是风水之术,真可以说得上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什么都懂什么都会,但第一次来看我的时候我正验尸,她看了也吓得够呛,再也没来。你看起来这么小,却一点都不怕。”

女孩子可真是神奇啊。

清欢笑了笑问他:“你为什么不叫我名字,总叫我小姑娘?孟大仙也是,你是不记得我叫什么吗?”

“当然不是。”孟星枕露出抱歉的眼神,“只是你的名字……跟我们的一位长辈相同,叫出来了,总觉得是大不敬。”

“长辈?什么长辈?”

“我看你本事很高,比我师叔都厉害,应该也是出自名门吧?”孟星枕拼完了手,又去拼那一堆残肢断体。因为机器及时关掉,剩下的身子总算是找着了,只可惜经过剧烈挤压,再加上金属锋利,尸体变得七零八落,还少了只眼珠跟耳朵一直没找着,这会儿钟勋还带着人在翻垃圾呢。

他将手套往上提了下,继续道:“普通人虽然对我们一无所知,但门派之间都是彼此了解的,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谁都不曾忘。我们姓孟,承星字,你应该知道我们的来历才是。”

“孟婆一脉,是吧?”

“对。”孟星枕对她歉意一笑,“你的名字和我们孟婆一脉的祖师相同,这真是叫不出来,还请你多多包涵了。”

清欢点了下头:“随便你们怎么叫,只不过我叫这个名字很久了。”

孟星枕觉得她讲话还带着稚气,明明是小小年纪,哪里知道她老人家说的很久,真的是“很久”啊。

孟大仙在外头沙发上打呼噜,睡得跟猪一样。清欢捂嘴打了个呵欠,“我不打扰你工作了,我去睡会儿。”

她还得等钟勋回来,那个人身上,有她需要的东西。所以短时间内她不会离开,看孟大仙估计也要在师侄这儿赖着了,毕竟他老人家这个月赚到的钱不够交房租,幸好是老光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家当也就那个算命摊子,被房东赶出来也不怕。

但是她要留下来得有个名目才行。

钟勋直到天亮才回来,他身体好,熬了两个夜也面不改色,就是下巴两鬓冒了一圈青色,进法医室的时候手里还拎着四人份的早餐。孟星枕验完尸后趴在桌子上打盹,听到他来了就把验尸报告递了过去。钟勋先是把早餐放桌上,拿了颗包子咬一口,“死因是心脏的那一刀?”

“对,虽然身上还有其他的伤痕,但都是由于搬运和挤压造成的,真正的致命伤只有一处,就是心脏那一刀。”孟星枕抽了张湿巾擦脸,“干脆利落,一刀毙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