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寻不到那人,便将就此消散,长生的秘密也将就此尘封,直到下一个大能之人再次发现。

什么样的人会愿意放弃永生不死,只为了一个女人?

皇帝陛下无法理解,他也不愿意去理解,他亲手将希芙推下去的时候,就注定了他要将爱情从灵魂里彻底剔除掉。此时此刻,他只想要从这个光团以及这个神秘的女人身上得知长生的秘密,除此之外,他什么都不要!

“告诉我,怎么样才能活下去,告诉我!”皇帝陛下表情扭曲,激动而暴躁。

清欢仍旧坐在笼子里,这会儿她起身了,慢吞吞地朝笼子边缘走,皇帝陛下吃了一惊:“你疯了?你会死!”

清欢只是微笑,没有要停下的意思。最后是皇帝陛下自己打开了笼子——他害怕啊,恐惧啊,如果这个女人死了,他就活不下去了!清欢怜悯地看着他:“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怕死吗?”那东西怎么可能伤得了她,就算伤得了,她也不怕。

无欲无求,便无忧无怖。

笼子只是开了一角,她伸出手抓住了一根边框,原以为会将她割碎的边框在她手中就如同一根树枝——没有起到任何效果。清欢问:“选择生命还是选择爱情,这是个人自由,谁管你。你不想死也很正常,世人惧怕死亡。可你抓住我又能如何?你有这碎片又如何?想长生,死掉不就好了?死便是生。”

世间哪有长生,若有,也是以永生的孤寂悲伤作为代价,人人都想长生,长生后人人又都想死,黑的想变白,白的想变黑,长得美不如想得美。

“那你呢?你为什么没有死?!”皇帝陛下撕心裂肺地问,抓不住清欢就意味着长生无望,他心中满是恐惧。他马上……就要一万岁整了,不到五个月,只有不到五个月的时间啊!

“你怎么知道我没死?”清欢摊开手掌,下一秒匣子就神奇地出现在了她手上,她将匣子掀开,光团在她掌心跳跃,然后进入铃铛。铃铛轻轻响了响,安静不动。“生老病死,人之常情,你是个好皇帝,可是长生一事,莫要再想了。”

皇帝陛下舍不下的是他的地位和荣光,可他在位的这些年,确实是个不错的皇帝。“此番一别,终生不会再见,你多保重。”

临走前,清欢深深地看了皇帝陛下一眼。他也许不知道,End已经和他融为一体。也许这是他惧怕死亡渴求长生的原因,也许不是,那谁说得清呢?虫洞消失的那个瞬间,只吞噬了机械生命体,寄生在机械生命体上的属于King的另外一个人格却回来了,两个人格互相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分不清孰是孰非,孰好孰坏。

“还给我……把那个东西……还给我!”

皇帝陛下朝着清欢扑去,武器在抵上她的前一秒停止,因为她回身躲避光线射击并点中他眉心。在皇帝陛下最后的意识中,只看到那张美丽的面容有着无限的慈悲,然后便晕了过去。

醒来之后,一切都忘记。

再没有奈何桥,没有清欢,也没有长生。他大概还是会怕死,但没有办法了,只能等待,然后接受。

生命走到尽头,强求无益。

很快的,新宇宙的人们发现他们失去了所谓的“天赋”,当光团被带离这个世界的时候,它所带来的一系列变化也开始消失。人们的寿命逐渐趋向于平衡,人人都没有了“天赋”,人人都变得平等。这个世界还需要一些时间才能和平稳定,清欢从来不怀疑人类的坚韧和顽强。光团不属于这个世界,可它的存在让宇宙本身选择了进化,这种进化显得过于急切和焦躁,于是造就了极大的不平等。光团消失,一切都会慢慢变好。四等星球也能出现优秀的人才,如泰初,再为新宇宙的变化作出贡献,也许会有艰难险阻,误会龃龉,但没有关系,总会一起走向美好的未来。人活着不就是为了这个么,为了变好,不是为了其他。

可是,也许,不包括皇帝陛下腐烂掉的心。

人人都会变。有的变坏,有的变好。有的为了得到某些放弃一些,有的为了弥补不顾一切,于是造就“欲望”,“欲望”产生“执念”,“执念”导致不能解脱,

奈何桥上那一锅缓慢熬煮的汤水,以人的七情六欲为料,泪水为底,一生爱恨情仇,记忆美好,酸甜苦辣,百味陈杂。为的也不过是让执念之鬼饮下,放下过去走向来生。若不放手,即为困兽,作斗囹圄,痴缠不休。

怎么就都不明白呢。过去的已经过去,未来还没有来,唯一能够珍惜的是当下,唯一能选择的只有放手。

世间尽是痴儿,才叫这世间不太平,忘川河底百鬼丛生,淤泥烂肉,残魂破体,已然腐烂,面目全非,还要伸手去抓,还要抬头去瞧,匍匐去等,等一个也许永远都不会出现的梦。

第954章 第九十八碗汤(一)

第九十八碗汤(一)

你想要我的心是吗?

帮我一个忙,你就可以拿走它。

反正,也碎了。

又是一个漆黑的夜晚,天上连星星都没有,只有白惨惨的月光扑在地面上,偶尔几声猫头鹰叫,泣血绵长。裴府大门上贴的奠字还没有撕去,门口两盏引路灯在寒风吹拂下,纸糊的灯罩破裂,火苗急速跳动,然后啪的一声,熄灭了。

因是稚童夭折,所以只能在夜晚出殡,远远来的两队穿着麻衣头戴白布,小小的棺材已经没了。就在这安静的夜里,在裴府灵堂上停了七天的灵柩终于下葬了。

这桩丧事总算是有了个了结,可整个裴府仍然如同冰冻一般,冷风刺骨。朱红色的大门敞开,宛若一张血盆大口,令人望而生畏。

要想俏一身孝,那为首的,穿着白衣的年轻妇人生得可真是姝丽,因着伤心欲绝,面上脂粉不施,更是显得她美极。

清欢出现的时候,孩子就已经死了。孩子的母亲,裴府的夫人尉迎岚,正坐在灵堂上的棺材边,头倚着棺材,面无表情,失魂落魄。夜已经深了,她摒退了所有下人,自己一个人为死去的女儿守灵。灵堂门开,风吹进来,刺骨的冷,她衣衫单薄却像是感觉不到,只痴痴地摸着棺材不说话。

清欢问她要她的心。

那是一颗温柔、纯洁、真诚的心,世间罕有。因这深情,还结合了另外一人的灵魂碎片。

尉迎岚没有害怕,也不问这深更半夜,戒备森严的威远侯府固若金汤,是如何出现这么一位美貌少女的。女儿一死,她已然万念俱灰,自己就是跟着去死也不怕,难道还怕什么妖魔鬼怪吗?

于是有了一个交易。

尉迎岚要求清欢将她的魂魄送入女儿棺材中,陪伴早夭的女儿度过孤魂野鬼的二十年,并由清欢使用她的身体,代替她成为威远侯府的夫人。一个不该死的孩子死了,尉迎岚知道这一点,只更加寒心。

所以,此刻的尉迎岚已不再是尉迎岚,真正的尉迎岚躺在了棺材里,拥抱着她小小的稚嫩的女儿,从此长眠。

这个交易其实不大妥当,毕竟尉迎岚不能确认清欢是不是真的能帮她,可是她没别的办法了,她活不下去了,她浑身的力量跟勇气都消失在了这个寒冷的冬天,消失在那一池冷水里,消失在被捞上来已经失去呼吸的女儿身上。

那么可爱的,还没有长大的女儿,白白嫩嫩,话说不全,步子走的不稳当,可是看到娘了会凉、凉的叫,饿了渴了冷了疼了都知道要去找娘,知道世上最疼她的就是娘。那么个鲜活的小生命,十月怀胎,辛苦诞下,看着她一天天长大,又漂亮,又贴心,抱着自己的腿,扑进自己怀里,亲自己的脸,凉啊凉啊的叫。自己给她做新的小衣服时,在上头绣了蝴蝶,她见了就拍着小巴掌笑起来,成日都笑,似乎世上再没什么叫她不快活的事。

可这个孩子死了。

耳鼻内灌满泥沙,身子冻的青紫,捞上来的时候已然冻硬了,她最喜欢的虎头鞋掉了一只,漂漂亮亮的小裙子也破了,早上给她梳的双髻散乱,别着的小蝴蝶流苏头饰已然不知所踪。

疼吧?冷吧?怕吧?

会叫娘吗?

是不是临死前还想着娘去救她呢?

好可爱啊,那么点小小的孩子,叫尉迎岚觉得自己活着有个念想了。她的爱情得不到回报,可她得到了世上最好的宝贝,她觉得自己这辈子知足了,那么可爱的孩子,娇嫩的让她舍不得松开手,天天抱着,时时想着,担心她饿了,渴了,不高兴了,没玩具耍了。变着法儿的给她做新衣服新鞋子,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就跟那……观音菩萨面前的小玉女般,真是让她疼极了。

但现在,尉迎岚一无所有。

她不想再继续这样的人生了,女儿死了,她也不想活了。于是她求清欢将她放入女儿的棺材里,她那么小,做鬼的话一定会给人欺负,所以自己这个当阿娘的一定要保护好她,就做个孤魂野鬼,也比在这侯府里锦衣玉食荣华富贵来得强。

清欢按了按太阳穴,手肘撑在桌子上,她满足了尉迎岚的心愿,作为回报,尉迎岚将身体送给了她。如果自己想拿走尉迎岚的这颗心就必须仔细考虑才行。

她不困,也就没打算上床睡觉,头上的白布也没取下,灯芯微弱的跳动,这时候,房门吱呀一声开了,伴随着寒风,进来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

来人同样白麻带孝,容貌俊美威严,正是尉迎岚的夫君,也是这威远侯府的主人,威远侯裴徳庸。这爵位是他自己挣来的,跟裴家无关,只是尚未分家,因着在家中排行老二,家中下人都唤他一声二爷。

尉迎岚尚未嫁他时,也是天真烂漫,嫁了他后,更是温柔体贴,一心只想着夫君。她在家中得知被许给了裴家二爷,心中便欢喜无限,只因曾见过他昂扬上马箭无虚发的英挺。京城人人爱慕二爷,却只有她嫁了,这是她心仪之人,她想做个最好的妻子。

撒娇卖痴,耍赖纠缠,真真是个小娇妻。裴徳庸不好女色,身边直到娶妻后,才将成亲前的通房丫鬟抬成了姨娘,此后一妻一妾,从不偏袒。尉迎岚怀孕后,姨娘兰芳也有了身孕,此后,裴侯爷儿女双全,人人艳羡。男人都更看重儿子,对女儿倒也疼爱,来妻子房中时,见了稚嫩卖萌的女儿,素来冰冷的脸上也有了几分柔情。

这个男人,大概天生缺了情爱的弦,娇妻美妾,一个娇俏一个婉约,他全不动心,碰她们的次数也少,更多的精力都放在军中,只回府的时候,会纾解一下,其余时间就像是石头般不开窍。尉迎岚爱意浓烈时同他使小性子,稍微哄一句便好,哪知此人见她转身走,自己也走了,直到下次回来,她自己又跟了上去,此事便全作不曾发生。

因为儿子的缘故,裴徳庸去妾室那里的次数比较多,但待的时间都不长。

从前尉迎岚只觉得他是根不懂风情的木头,只是没开窍,自己真心以待,定能换来真心,可最后她才明白,这人并非不懂风情不曾开窍,而是真真正正的薄情,毫无男女之爱。

他心中只有他的父母,他的兄弟,他血脉相连的亲人,没有她尉迎岚。大概有些位置是给女儿的,可女儿比不上儿子重要。

有了女儿后,她才慢慢看开,想着就这样过一辈子也未尝不可,横竖夫君虽然无情,却有责任感,且不好色。她只要好好将女儿养大就好了,有了这个小宝贝,尉迎岚才算是真的长大。

可世事难料。

清欢背对着门,听到了声音也没去看,若是尉迎岚,早上去嘘寒问暖命人烧大炭盆去端备好的膳食了。

男人进来后反手关了门,站了许久,清欢没去看他,也不想去看,直到那人靠近在她身边坐下,唤了她一声:“迎岚。”

似是想安慰,却又口齿笨拙,不知如何安慰。

清欢淡淡地看他一眼,嘲讽道:“侯爷怎地来了,小少爷落水受了惊吓,您不去看看可还行?一会儿兰芳姨娘又哄不住了,该如何是好?”

裴徳庸猛地握拳,清欢仔细看,才发觉他眼中似是有泪。

是了,那毕竟是他的亲生女儿,与他血脉相连,每次都抱着他的小腿,仰着小脸甜蜜蜜的叫阿爹的小奶娃娃。

“侯爷伤心啦?”她轻声询问,笑起来,一边笑,一边眼泪往下掉。“侯爷这样伤心,姐儿看不着了啊,她那满耳的泥沙,堵住了侯爷的叫唤,满口的泥沙,也叫不出阿爹了。”

裴徳庸再也忍不住伤心欲绝,眼圈通红,泪水不能抑制。

他方才推门进来的时候有一阵恍惚。仿佛娇娇的小女儿还没有死,还会听到他的脚步声扑过来抱他的腿,奶声奶气的喊着口齿不清的阿爹,缠着要她抱,跟她娘刚嫁进来的时候一样爱撒娇。他天生的冷淡严肃,可吓不到这娇滴滴的小女儿,除了迎岚之外,她最亲他。

可他再也见不着那路都走不稳当的小姑娘了。

饶是裴徳庸铁血男儿,顶天立地,股肱之臣,也忍不住肝肠寸断。此刻见到尉迎岚对自己完全变了态度,再不见深情厚爱,只剩下怨恨,更是心如刀绞。“迎岚——”

清欢任由他握住,仍旧带泪而笑,这些大都是尉迎岚说不出口的话,如今她来替她说:“怎么了侯爷,您往日回府,不都先去看小少爷么,姐儿素来乖巧,不去打扰,只在这儿等你。如今天寒了,妾身不敢叫她像以往那样搬着小马扎到门口等,您倒是早些过来瞧瞧她呀,她三岁的生辰还没过呐。”

裴徳庸疼的要死过去,可尉迎岚不许他死,也不许他疼。

清欢问:“您明明靠姐儿近,为何先去救了小少爷?让姐儿灌了七窍的淤泥沙粒,冻成了青紫模样?姐儿会哭的,您不疼她了吗?”

第955章 第九十八碗汤(二)

女鬼红鸾之所以惨死,芳姨娘的阴险狠毒是一方面,向和安的冷酷无情,也是一大原因。哪怕他心中对她有一丝情意,或是有一分拿她当人看的意思,都不至于如此。之所以能轻而易举地将女鬼红鸾沉潭,还不是因为这个世间,男子对女子弃如敝屣,将自己的妻妾当做可以转手且随意践踏的物品么?

这世间的情情爱爱,根本就靠不住。可惜女鬼们总是参不透这一点,否则为何女鬼红鸾在踏上了奈何桥之后,都还要对向和安念念不忘?嘴上说着恩断义绝,实际上还是爱着的,不然如何会说出让他去地底陪伴她的话来呢?

清欢喝着王嬷嬷泡的茶,看着翠儿在一旁忙碌的收拾来收拾去。这几日向和安一直都宿在她这里,虽然她身子沉重不能与他交欢,然而她根本不需用身体勾住向和安,只消几个眼神便足以让向和安神魂颠倒了。他虽开荤的早,又看过几本春宫图,奈何除了芳姨娘是家生子外,其他几名妻妾皆是正经人。而即便是芳姨娘,也只不过是床笫之间放得比较开,又有一副好嗓子,这才勾的向和安的魂。可那点小手段,和清欢相比,却是差的太远了。

芳姨娘虽然媚术不怎么样,容貌也是一般,但胜在掌握着一手好宅斗技能。她的上一个主人家的主母是显贵人家,终年争斗成性,在她的耳濡目染之下,芳姨娘也将那宅斗之术学了个十成十,甚至还更能融会贯通举一反三——没瞧见就连无欲无求的尚书府女眷都被她一把火烧起来了么。

可惜就是身子不怎么样,否则也不会在勾引主人的时候被主母发现,从而转手送给了向和安。可叹向和安自以为得到了人生中最美妙的礼物,实际上却不过是捡了人家不要的破鞋。

不过从她身上,清欢倒是学到了不少。活着的时候她也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虽说是庶出,又不受宠,但内宅的争斗却瞧的不少,像是芳姨娘这般即使身为下人也能用的法子,她却少见。以往她不与人争,便做了姐妹之间的炮灰,如今才明白,这人活在世上,总有一些时候,你不去招惹麻烦,麻烦偏偏要来招惹你。

清欢就像是一块饥渴的海绵,如今身处的两个世界,她都疯狂的汲取着知识。无论贫贱无论高低,媚术也好,床术也罢,她都学的格外认真。因为她知道只有这样她才能报恩,也只有这样,她才能找到自己活着的意义,才能让那具遍体鳞伤的身体慢慢复原。

只是……她仍旧觉得不够。四书五经,女戒女德,她都读得腻了,早已倒背如流,她不想终日沉浸在这样的争斗之中,她觉得自己可以变得更加强大!

可以的,只要她刻苦,没有什么是她做不到的。

活着的时候,清欢虽也读过书,却都不深。女鬼柒柒的世界里,她作为青楼女子,鸨母也曾请过夫子教导读书,可那些东西,说到底,都是为了伺候男人取悦男人,根本就不曾深入过。清欢虽瞧不上向和安,但在做学问这一方面,向和安的确是奇才。是以怀孕期间,清欢皆以读书熏陶孩儿,让孩儿日后出世,也如同爹爹做个大官儿之类的话来哄向和安。向和安对她正是重新着迷之时,几乎是清欢说什么就是什么。所以在读书期间,一旦遇到不解的难题,清欢便去请教向和安。

向和安自然是知无不言,因为每当他为清欢解答难题之后,那天晚上,她便会将他伺候的身心愉悦,快活好似神仙。

他从未想过清欢为何要读书,对于那拙劣的理由,他自然而然地就相信了。对于这样的向和安,清欢不知该说他是豁达,还是缺心眼,难怪后院起火了,他还在前头不紧不慢的,根本就是个反应极其缓慢的家伙。但也许,在向和安心中,女子就是再如何读书,也翻不起什么波浪来吧。

世界对女子太过苛刻,甚至扼杀了她们的智慧与能力。

清欢以前也曾羡慕过恩人杀伐决断,巾帼不让须眉的气势,可直到现在她才明白,在出口成章舌灿莲花的表面下,隐藏着多少汗水,不经过努力得到的成功,永远无法长久。

但愿她从此刻醒悟还足够挽回。

即使已经身死,即使已经心碎,她仍然要对得起自己,对得起恩人,对得起那个将她留在奈何桥的小女孩。

说到小女孩……不知道她去了哪里,身在何处,过得好不好?清欢眯起眼睛,想了想,应当是好的吧,以一个幼女的模样,能制衡住忘川河无数冤魂,自然能力强大,只愿她安好,便足够了。

正暗忖间,王嬷嬷端来一个托盘,托盘上放着一个精致的青瓷小碗,碗上用盖子蒙住。到了清欢面前,她将推盘放下,恭恭敬敬将瓷碗拿出,掀开盖子,放入调羹。

原来是一碗经过小火慢煨的燕窝。

“鸾夫人,这可是老夫人特意让厨房给您炖的,说是要您好好补补身子,可切莫委屈了未出世的小少爷。”

对于这种只重子嗣的话,清欢表示能理解。别说是老夫人了,就算是她,也头一回感受到“怀孕”这种奇妙的事情。活着的时候她早已丧失做母亲的资格,如今腹中胎儿不时地调皮动弹,清欢还觉得十分新奇。“我知道了,你代我回话给老夫人,就说红鸾多谢老夫人关怀,必当不负老夫人的美意。”

王嬷嬷很满意,她觉得这四个姨娘里头,就属鸾姨娘最是和气,也最是招人喜欢。不像那个芳姨娘,尾巴都快翘到天上去了,真想看看有朝一日,那张脸上露出绝望卑微的神色来!都是奴才,何必装什么主子呢?最好那肚皮永远都别争气,什么都生不出来!

看着王嬷嬷的表情,清欢如何能猜不到她心中在想什么。淡笑着将燕窝端起,鼻间却突然闻到了奇怪的味道。

真是完全不在乎美貌的那种哭。

元狩帝不是没见过女人哭。他后宫里的妃子,个个嬉笑怒骂都是美的,哪怕是在哭泣的时候也力求给他留个完美的好印象,决不能容忍丝毫瑕疵。当然,这跟他严重的洁癖有关系,尤其是丽妃,据暗卫回报,就算是哭,都会在镜子前面练上半个钟头。哪个角度最美,怎样才能让泪珠的弧度跟下巴完美结合……都是有讲究的。

这傻猫却不是,哭得鼻涕一把眼泪一把,还全朝他的中衣上擦,分明是不拿他当皇帝看。哭也就算了,还扯着嗓子嚎,边哭还边揉眼睛,真真是一丝形象也无。白瞎了那精致漂亮的小脸蛋儿,真是大煞风景。

美人垂泪,搞得跟死了爹妈一样。

最后元狩帝还是屈服了,他把清欢抱进怀里,温声劝哄道:“好好好,都是朕的错,别哭了行不行?乖猫乖猫,朕今晚不限制你吃多少,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好不好?”

眼泪像是有阀门一样立马停了。元狩帝哭笑不得,这傻猫,就认吃。他寝殿的院子里本有一池海外小国进贡的珍贵锦鲤,这傻猫还是猫的时候就天天蹲那儿看,一直眼馋,变成人后尤其爱吃鱼,已经被她祸害了不少,全进这傻猫肚子里了。

平时看到鱼虾之类的河鲜海鲜,比看到他这个主人都兴奋。

“那、那要吃虾饼。”

瞧瞧,蹬鼻子上脸吧,这么会儿就开始提条件了,还不就是仗着他的宠爱所以有恃无恐?心里这么想,嘴上还是叫到。“富寿。”

殿外守着的富公公赶紧屁颠颠跑进来:“奴才在。”

“让御膳房再做道虾饼,快些。”

“……是。”富公公没敢多看那坐在元狩帝怀里的小美人,只觉得奇怪,他一直在外头守着,全天十二个时辰都跟着陛下,什么时候宫里多出这么一个小美人来?还有陛下的态度也很耐人寻味,哪怕是丽妃娘娘最受宠的时候,也没有过坐在陛下怀里吃宵夜的待遇。

虾饼很快就上来了,清欢有了虾饼立马把尾巴的事情抛到脑后,好在她没有忽略元狩帝,否则他肯定会使坏不给她吃了。

一顿宵夜吃的她满手满嘴都是油星,刚刚沐浴完毕,洁癖严重的元狩帝就又一次把她给丢进了浴池。这一回他没有亲自给她洗澡,而是唤了宫女进来伺候。

那场面太香艳,一是太诱惑,二是猫儿太磨人,每次洗个澡都跟打仗似的,真不知是不是所有的猫都这样。

在唤宫女进来之前,元狩帝把清欢浑身上下细细摸索了一遍,尤其是头发跟屁股,确定头发是黑的,以及小屁股上没了尾巴的痕迹,这才松了口气。若是待会儿在水中突然变回原形,少不得要杖毙几个宫女。虽然那下贱的命不值钱,但元狩帝并非草菅人命的皇帝。

第956章 第九十八碗汤(三)

第九十八碗汤(三)

兰芳如何反对没有用,这个侯府还是裴徳庸说了算,即使她哭喊阻挠不乐意,哥儿还是给抱到了正室的院子。

哥儿还小,两岁还没满,路走的颤巍巍,说话也不大清楚,平日里兰芳也不怎么带他,因着尉迎岚生了女儿自己却生了儿子,兰芳心中很是得意,摆足了大少爷的谱儿。她本来是裴徳庸书房的侍墨婢女,认识几个字,颇有几分文采,尉迎岚嫁进来后,兰芳更是卯足了劲儿的去读书写字,想要跟裴徳庸寻些共同话题。待到哥儿出生,她心中更是想着自己不能叫人看轻了,日后哥儿有出息,她等着享福呢。

小孩子忘性大,因此几日不见也不会想,不像是尉迎岚对姐儿,要是一会儿见不着人,姐儿就不会玩了,非得找着娘不可。她是个娇滴滴的小姑娘,爱撒娇又贴心乖巧,无怪乎没了,尉迎岚的心就碎了。

清欢将哥儿抱在怀里,小家伙小小一只,眼睛滴溜溜的圆,皮肤白白嫩嫩,唇红齿白的别提多可爱。他长得很像裴徳庸,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倒是跟兰芳没什么相似的地方。平日都是乳母带着,倒也听话不闹人,就是好奇心旺盛,因着很少来尉迎岚屋子,觉得新鲜,大眼睛骨碌碌的转,四下看。

清欢伸手戳了戳嫩呼呼的腮肉,他也不生气,伸出小手将她指头抱住塞进嘴巴里啃,最近正是长牙的时候,看着什么都得啃两下。清欢轻笑,这是岁岁死后夫人第一次笑,周遭伺候的下人都暗地里舒了口气。夫人心善,他们都是受过恩惠的,小姐没了,夫人大病一场,知恩图报的下人们心里都不好受。

边上的乳母见夫人伸手摸小少爷的嫩脸蛋,一颗心都吊到了嗓子眼儿。她是兰芳的人,哥儿一直都是她带,清欢拿手去逗哥儿,明明是温柔,在她眼里就成了夫人要害小少爷,瞧那脸上可怕的表情,保不齐是憋了什么大招要害人了!到底哥儿是从兰芳肚子里出来的,平日里因为是带哥儿的乳母,她也跟着沾了不少光,侯府谁见了不得客气的叫一声妈妈。

“夫人,哥儿怕是饿了呢,您把他给我吧。”说着就要来抱,手伸了过来,被清欢身边的婢子推开。

这婢子名叫小环,是从尉迎岚娘家跟过来的,对尉迎岚忠心耿耿。“夫人没说话,这儿有你什么事儿?还不退下!”

那乳母却不退,一双眼睛看着清欢:“夫人求求您行行好,哥儿那么小,您若是有什么不满意,照奴婢来就好了!哥儿是无辜的啊!”

眼里还带着泪,要是谁见了,肯定以为是侯夫人心胸狭隘,恶毒的想将庶子弄死。乳母这一哭,小环脸色就不好看了:“你什么意思,夫人照看自己的孩子,还用你在这里瞎操心?满嘴胡言,怕不是要叫人将你拉出去打上几十个板子才乖顺。”

清欢淡淡地说:“把她拉下去。”竟是没有要留人的意思。

乳母大惊失色,嘴里叫着:“我是哥儿的乳母!你们谁敢这样对我!姨娘那边都是我伺候的!哥儿是我带大的!”完了又求清欢,“夫人饶命,夫人饶命,夫人大人有大量,哥儿让奴婢带惯了,离不得旁人!奴婢若是不在,哥儿会哭的!”

“是么?”清欢将手指从哥儿嘴里拿出来,用帕子擦了擦,笑的没什么人情味。“那又如何?”

“不过是个乳母,还真拿自己当回事儿了。”小环冷笑,叫人将乳母拖了下去。早在抱哥儿来的时候就说过了,夫人这边什么都已经备好,兰芳还要叫乳母跟来是怎么个意思,想在夫人身边安插个眼线,还是想隔应夫人?就是总有那不知自己几斤几两重的人,才叫整个侯府乌烟瘴气的。

不仅仅是乳母,曾经照顾哥儿的所有下人清欢都换掉了,哥儿一开始找不着熟悉的奶娘还哭,清欢抱着哄了许久,又陪着玩,才哭唧唧的让新奶娘抱,吃了奶就睡了。

小小一只窝在床上,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清欢梳洗后也上了床,小家伙嘬着大拇指睡的喷香,她盯着看了会儿,眼神极其温柔,软软嫩嫩的小孩子就跟毛茸茸的小动物一样可爱。

裴徳庸知道她还在伤心,没有在晚膳的时候过来打扰,但晚上他还是睡这儿。下人伺候他梳洗,他就跟着上了床,清欢没有理他,他也没说话,只看着唯一一个无忧无虑只知道睡觉的幼崽。

过了许久,夜都深了,两人仍旧相对无言。裴徳庸不知道妻子有没有睡着,他现在不敢碰她也不敢主动跟她说话,横竖就是跟从前的自己不一样。过去她无论怎么闹腾,他都是笑笑,不气也不恼,但也不上心。尉迎岚是他的妻子没错,他尊她重她,却始终不明白她想要的“爱”是什么。“……迎岚。”

黑夜之中,看不见对方的眼睛,裴徳庸才有了几分勇气,似是找到了平日里的自己,不再那么胆怯。

清欢没有说话,裴徳庸以为她睡了,轻轻叹了口气,却不曾想她突然开口:“侯爷,你答应我的事还做熟吧?日后哥儿就是我的孩子了是吗?”

裴徳庸点头:“是。”

“那好。”清欢微微笑了一下,裴徳庸是看不见的。“既然这样,就请侯爷再帮我一个忙吧。”

裴徳庸愣了一下。

第二日一早,兰芳就来给夫人“请安”了。要说请安这个事儿,虽说是规矩,但大户人家妻妾众多,正室一般都不乐意瞧见什么通房姨娘的,除了立规矩之外,平日里是看都懒得看。尉迎岚刚嫁进来的时候兰芳还是个通房丫头,一开始倒是也乖巧的来请安,后来被扶了姨娘,又生了儿子,就再也见不着人了。

裴徳庸成亲前有个通房丫头这很正常,和其他没成亲就已经小妾不断的人来说,裴徳庸有且只有一个通房,还因为未娶妻不曾给名分,已经是非常难得了。尉迎岚嫁进来之前也知道这事儿,她心里虽然难受,却也不能说什么。是以嫁进来之后,她压根儿就不想见着兰芳,不苛刻,完全当此人不存在。

兰芳对裴徳庸也是一片情深,她本来是个侍墨丫头,后来是裴徳庸的母亲见她规矩,长得又清秀,身段也不错,才做主给裴徳庸开的脸。裴徳庸不好风花雪月,他是个武将,对什么儿女情长着实是没多大兴趣。除了妻子尉迎岚能叫他无奈失策之外,他对谁都一样,哪怕是给自己生了个儿子的兰芳。

还是个婢子的时候,兰芳怕自己会被随意许给小厮,后来成了通房,她爱慕英俊高大的裴徳庸,心里想着,日后哪怕侯爷要娶妻,自己还能在他身边伺候就满足了,再后来——人的贪念就跟雪球似的,越滚越大,没有说会主动停下的。

生了儿子后,兰芳已经有了自己能跟尉迎岚平起平坐的感觉,甚至隐隐有种奇怪的野心,觉得自己还能有扶正的一天。

哥儿是她的法宝,也是她的依恃。但谁能保证以后尉迎岚就生不出儿子呢?所以……

让尉迎岚把哥儿抱走只是权宜之计,兰芳不可能真的把自己的孩子给尉迎岚养,所以一大早她就借着请安的名义过来了,因为时辰尚早,她也不让人禀报,就站外头等着。

里头还在睡的清欢知道了,不甚在意,苦肉计什么的跟她使没用,喜欢站就站吧,今儿还有雪呢。

兰芳知道昨天二爷歇在这儿,不然她也不会要在外头站这么久。可是这都下雪了,眼看肩头上落了厚厚一层,冷的钻心,鞋底仿佛都湿透了,里头的主子也没醒,从她身边经过的下人也没有问一句的。

她自己说的站,就是哭死也得坚持下去。

哥儿夜里又要吃奶又要把尿,来来回回起夜了数次,清欢跟裴徳庸都没睡好,因此天亮了,两个成人一个奶娃仍旧睡得香甜。等他们醒了,雪已经积了手掌深,早膳热了冷,冷了热,梳洗的水也早已备好。

这会儿小环才上来禀报说姨娘来了,就在外头走廊下等着。

雪下的太大,苦肉计也得量力而行,所以虽然没有人招呼,兰芳还是主动到了走廊避雪,不过还是冻的够呛。此番进屋,一股热气夹杂了饭菜香扑面而来,实在是叫快冻死的她心里难受。

裴徳庸坐着用早膳,看了她一眼,皱眉:“这个天气过来做什么?”

兰芳虽是一副楚楚可怜相,可惜脸蛋冻得通红,鼻子跟小丑似的,再美的美人变成这样,也没什么美感了。她抽了抽鼻子,用细弱的声音说:“奴婢、奴婢是来给夫人请安的,还有……是想看看哥儿,他那么小,奴婢实在是舍不得……担心的一夜没睡。”

第957章 第九十八碗汤(四)

第九十八碗汤(四)

听她说话小环偷偷翻了个白眼,恰好被清欢瞧见,她脸一红,知道自己不规矩了,怕夫人怪罪,就露出告饶的神色。清欢没同她计较,也没理会兰芳,意思很明显,谁的女人谁负责。

裴徳庸这个人,不好女色,楚楚可怜小白花也好,古灵精怪小妖精也好,在他这里统统不好使,所以兰芳这是媚眼抛给瞎子看,屁用没有。“以前都不请安,今天请的哪门子安,昨日我同你说的不够清楚?”

不,很清楚了。

兰芳也清楚,正妻跟姨娘,在裴徳庸这里是完全不同的,他这个人理性大过感情,永远也不会做出宠妾灭妻这样的事来。可是,他喜欢儿子。

那是兰芳唯一的筹码。她如果没了哥儿,那就真的什么都不要痴心妄想,这辈子都只能做个姨娘了。兰芳心比天高,怎么能甘心?

正要再说几句话,却听到裴徳庸说:“孩子抱错这回事,我不同你计较,日后你也休得再提。”

兰芳瞬间愣住了,什么抱错孩子?

清欢正喝着粥,闻言,嘴角微微勾起嘲讽的弧度,那笑容只是弹指一挥间,很快就恢复了冰雪般的冷漠:“你我生产时日隔的不远,也就几个月,日后哥儿既然是我的孩子,自然不能叫他背负着庶出的名号,传出去也不好听。就说是当初你叫人偷走了我的儿子,用了个女婴来换,待到你生产时孩子早夭,就将我的孩子拿去养,如今被我查了出来,孩子当然要还给我。”

“这太荒谬了!”兰芳腾的站直了,再也不露出那副泫然欲泣的可怜模样。“二爷,您听听夫人这说的是什么话!这种事怎么会有人相信?根本就是一派胡言!”

全是漏洞,正常人会相信么?

“你不用管有没有人相信,总之这么说就是了。”清欢淡道,“侯爷也觉得此计甚好,我们考虑的都是哥儿日后的前途,是你的名声重要,还是哥儿的未来重要?希望你拎得清事实,不要无理取闹。”

兰芳差点笑出声来,这个女人要抢她的孩子,却说她是无理取闹?“夫人你不要太过分!”

“我就是过分了,你又能如何?”清欢反问,兰芳顿时说不出话来。

裴徳庸开口道:“此事就这么定了,我会派人处理,日后你安分守己,侯府少不了你的吃穿。”

谁要什么吃穿了!她要的明明是——明明是……是……兰芳咬着下唇,知道裴徳庸说一不二,此事既然这样决定,就已经没了转圜的余地,她必须在有限的条件内给自己争取一个最好的出路:“要我答应也可以,二爷扶我做平妻,我就点过此事!”

闻言,裴徳庸还没说话,清欢先笑出声:“此事还需要你答应?你这姨娘,说好听点是主子,往白了扯就是个伺候的下人,族谱上不去祠堂进不了,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谈条件?莫说是平妻,就连贵妾你都不要想。”

妻子处理后宅之事,裴徳庸素来不插手。他纳兰芳当通房是母亲的主义,当时也征求了兰芳的意见,并非强行,既然进了裴家的门,就要守规矩,裴徳庸对兰芳没有感情,尉迎岚才是他的妻子,他比谁都清楚这一点。更何况,就如妻子所说,那样做对哥儿最好,日后就是再有孩子,哥儿的地位也不会被动摇,出去更不会叫人指点说他是个庶出。

而且,他这辈子怕是不会再有孩子了。

裴徳庸心里过不去那个坎儿,岁岁没了,他没法再去让女人生个孩子出来,迎岚如今与他相敬如冰,陌生人一般,也不会再给他生孩子。他一闭上眼就是岁岁的脸,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再去碰兰芳。他这人不大热衷男女之事,有了哥儿也就够了。

他的确是更想要儿子,可他也爱岁岁。那天的事到现在他都没办法原谅自己,危急关头他下意识去救哥儿是事实,如今再与迎岚怎么解释都苍白。

便就这样吧。

兰芳没想到清欢如此冷酷绝情,下意识看向裴徳庸,却见他已用完早膳起身要走了,他们夫妻二人说了几句话,低低的没叫她听见,反倒像她才是外人一样。可真要论起先来后到,难道不是尉迎岚抢了她的二爷?尉迎岚凭什么还能这样的……若无其事的说出她就是个下人的话?

裴徳庸在的时候清欢对兰芳尚且不客气,裴徳庸走了就更不会给兰芳留面子了:“日后别再朝这儿来,我见了你不高兴,老老实实待在你对院子里头,就什么事都不会有。小环,送姨娘出去。”

兰芳被架了出去,她很理智,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也不着急,来日方长,急于一时的话没什么用处,谁能知道以后怎样呢?平白惹了二爷厌恶才是最主要的,她还年轻,她还能生。可她想起尉迎岚抢走了自己的儿子,心里头就无限快意,你肚皮不争气生了个闺女,养都没养住,我看你以后不还是要给我养儿子!

很快的京城就悄悄有了流言,原来威远侯府的庶子竟然是侯夫人的亲子!侯爷的妾室心思歹毒,竟然换了人家的孩子,好在侯夫人心地善良,好人有好报,孩子还是回去了。见过尉迎岚的都说那可真是个贤妻,不是亲生的女儿都那么疼爱,好在亲生的孩子现在回到身边了,真是老天有眼。

其实这消息要是大张旗鼓的传言出去,怀疑的人反而多,然而这样遮遮掩掩秘而不宣,听到的人大部分都会相信,至于那些聪明的不相信的——反正也是少数,不在考虑范围之内。聪明人,怎么会跟威远侯府做对呢?

既然说哥儿是亲生的,那就是亲生的,从侯夫人尉迎岚肚子里生出来的,上了族谱记了名儿的,跟那姨娘半点关系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