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百合少女怀春,对于叶世子这样一个外表身份样样与自己般配且又出色的未来夫君自然是喜欢的,她满心欢喜的等着自己十五及笄嫁叶世子,为他生儿育女往后为叶氏门楣主持中馈时,皇帝突然病倒。临死前废太子。立越王为储。皇帝死后新帝登位,开始清算旧账,周家这样当初拥立太子的人。自然首当其冲,哪怕周家背地里也曾与叶氏议亲,可是周父这样墙头草似的性格却为新帝所不喜,找了个由头。将周家连根拨除。

虽说周家罪行不至于满门抄斩,可全家却被发落。

一家人被流放至营州。周家富贵多年,哪儿吃得住这样的折磨,上头老祖宗病的病,死的死。几位女眷稍有姿色的都没能落得个好下场。营州这个地方自前朝以来就是流放罪犯之所,民风极其彪悍混乱,这里士军众多。流寇也多,周百合一个以前娇滴滴的闺中少女哪儿见过这样的场面。再加上一路的挫磨,到了营州就病得起不了身了,在恍恍惚惚间,她被人以五文的价格,卖给了当地颇有凶悍名声的青皮恶霸,当地一个杀猪的屠户张洪义家中为妻。

这张洪义已经二十岁了,祖上曾是罪奴,被发配营州五年,后面呆在这边也不愿意回去了,就在这里落地生根。

此人是当地小青皮,行事极端凶恶,又一身蛮牛般的力气,哪怕在这营州这个混乱的地界中,他也是颇有恶名的,再加上他出身不好,祖上曾有人犯罪,这人父母早亡,家境又十分贫困,再加上长得五大三粗,又黑又壮,齐国流行面白脂米分的男儿,他这样的形象并不受妇人待见,平时别人见他便吓得双股颤颤,因此到如今还没有娶妻,周百合被五文钱卖给他时,他全当是买了个活死人了,本没指望过周百合活下来的,只想着自己好歹也算是成家立业的人了,却没想到最后这人倒是活了。

前未婚夫乃是白袍玉面小将,鲜衣怒马,多么英雄无敌,当初叶世子那风姿样貌,周百合见过一回便再不能忘,如今才过了多长时间哪,自己突然就变成了罪奴不说,堂堂的嫡出姑娘,竟被人以五文钱的名义卖给了这样一个粗鄙无知的莽夫,虽有一把子力气,可样貌不好看,且四书五经样样不通,周百合受不了这个打击,当时一口气险些没能提得上来,便又哭得要死不活。

对于这桩婚事,她自然是心中不乐意的,可是张洪义虽然没读过什么书,可性格却凶悍,营州这地界男人打媳妇儿并不是什么稀罕事儿,她曾看过隔壁邻居男人打妻儿,那模样周百合以前哪儿见过。她原本养得珠圆玉润,可在家道中变之后,早就已经消瘦苍白,再加上年纪小的关系,身材干瘦头发枯黄,九分美貌也硬生生只留了三分在了。

张洪义虽然没有打过她,但对于这个媳妇儿却并没过什么好脸色,有时说话甚至不耐烦,周百合更怕他,想到自己命苦,时常躲起来偷哭。直到多年以后,周百合已经认命麻木,过得胆小懦弱,仿佛前半生的富贵荣华都是浮云,每日习惯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与张洪义这个不知怜香惜玉的粗鄙莽夫生活在一起,他一点儿不通情识趣,如蛮牛一般,每日与她说话不超过三五句,几年时间熬得尤其辛苦,两人之间从小生长差距性格为人,都天差地远。

如果没有前半生的风光繁华,兴许不会显得这几年的尤其落魄,以为自己这一辈子就只有这样浑浑噩噩,却是突然之间营州遭受大乱。

营州这边明面上虽然是属于朝廷的领地,但因为齐国之中几乎穷凶极恶的人都在这边,营州县府压根儿对于这一块儿地界的管制无可奈何,极其混乱,再加上与外族比邻而居,时常遭受外族的侵扰,这一年营州大乱,皇帝是派叶世子前来追击外族,平定营州的。

他坐在高头大马之中,几年时间不见,周百合自己被生活挫磨得早不见当日半分娇美,二十岁不到的姑娘,看上去已经如同三十四五,当日那个比她还要大几岁,本来应该是她良人的未婚夫,看上去却是意气风发,他穿着赤金铠甲,坐在高头大马中,手提银枪,所到之处无不人人跪拜。

听说后来他加官进爵,如今他已经被升任为南国公了,他娶了娇妻,他骑在马上,领着士兵从人群中疾驰而过,马蹄带起的灰尘让跪在路边的周百合吃了一嘴。

恐怕这个高高在上的人物,没有想过眼前跪着的这些人中,有个卑微的妇人就是他曾经的未婚妻了。

人群里有人在议论着这位年少成名的英雄,他帮助皇帝立下战功,他帮助皇帝平定叛乱,他如今又赶走外族,他长得如此貌美风流,却听说他婚后洁身自好,与妻子生活美满,甚至连妾室都不曾纳得,旁人羡慕他专情俊美,羡慕他妻子有福,羡慕他夫妻恩爱,羡慕他知冷知热,周百合的眼泪一下子就滑落。

年少时未出阁的她也曾幻想过有自己心目中的那位盖世英雄,年少而俊美,专情而强大,叶世子样样都符合,他原本应该是属于她的,可是最后她莫名其妙却失去了。

哪个少女不怀春?她最纯真的梦,似一朵开得绚丽多彩的花,在开得最好的时候,被人强行折下,踩在泥潭中了。

原本的周百合似天上的云,却有一天落在脚下,比泥还不如,她做梦恐怕都没想过,堂堂世袭候爷的周家嫡女,最后会被人以五文的价格,卖给张洪义这样的武夫为妻。

她不甘心,她想要属于自己的盖世英雄,想要圆一回那个她梦里曾无数次回去过的,皇城脚下的候府世子夫人的美梦。

百合接收完剧情,一下子就有些郁闷了。

原主竟然还想要重回皇城,而不想留在这营州的地界,并且还想要嫁进候府,成为世子夫人。

正常人来说,她这样的想法原本也没有错,周百合在最单纯热烈的时候,美梦硬生生被人击碎,现实变成了恶梦,她想要再续前缘也无可厚非,毕竟营州这样混乱的地方,发配过来的江洋大盗都不知凡几了,这样的地方太混乱了,生活在这里的妇人时常战战兢兢的,深恐哪一天就出事儿了。

若是能回帝都,肯定百合是要想方设法回去的,毕竟她也不想真嫁给张洪义了,可是她回不去啊!

任务进行到现在,如果能出现她进入任务的时间是在周家未出事之前,那不知得是多么小的机率了,现在她进入任务时,已经是周百合家道中落,且她在病得要死不活中,被驿馆的人以五文价格卖都卖给张洪义了,虽说张洪义现在还没有与原主强行圆房,但在剧情里,她养了三五日,身体稍好些,那位可是不顾周百合的哭喊,强要了她的。

张洪义身材五大三粗,周百合身段娇小玲珑,两人的**在周百合心中留下的是噩梦一般的记忆,张洪义不解风情,不会任何的风花雪月手段,只知一个劲儿的蛮横硬来,周百合对他心理上有抵触,再加上对他外貌又极其不喜,哪怕在张洪义心中周百合已经是他的妻子,是他天经地义可以碰触的女人,但在周百合心里,其实她应该是候府叶门的夫人才是。

我的盖世英雄(三)

**之后她原本是痛不欲生想死的,但张洪义压根儿不管周百合心里的苦楚,他甚至认为自己能给她吃,给她喝,供她平安供她住就已经是尽了丈夫的职责了。

他大字不识一箩筐,来往的也只是一些青皮小混混,以前也从未与姑娘有过纠葛,认为自己成家立业了,媳妇儿就该在家中主内,男人主外挣钱养她,他与周百合内心深处一点儿不搭,时间久了,时常看她哭哭啼啼的,又吟个什么一些他听不懂也不明白的诗句,两人之间越发冷淡。

百合想到这里,紧张得开始不住咬牙,张洪义这个人天生神力,力大无穷,他那身材力气,一个打十几二十个普通士兵都不成问题,更别提要对付原主这样一个才刚到十五,又一路颠簸到营州之后病弱加交的闺阁弱女了。如果他要用强,还得想办法制他。

至于原主想要回帝都,并且得回候府的心愿,那都是以后的事儿了,毕竟此时最重要的还是要先保住自己要紧。

她心中似火煎一般,那头零零碎碎的脚步声倒响起来了,张洪义步伐大,且每走一步都沉,让人一听脚步声都能知道是他,他好像拉着人,这会儿快到门口了,一个老头儿喘着气抱怨:

“我说张黑子,你急啥?你那媳妇儿还能跑了不成?容我喘口气吧。”

“死的不是你婆娘,你是不急,我媳妇儿要不成了,那可不行!”张洪义身材高大,那声音也洪亮。这话一说出口,老头儿气得好半晌没顺过气来,许久之后开锁的声音响起,那老头儿还在念叨着:

“说的什么话?五文钱买回来的罪奴,哪儿还少了?五文钱买个姑娘,倒要花十文钱请大夫了,你这张黑子。就是不会算账的。”

张洪义开了门锁。听到他这话,‘嘿嘿’的就笑了起来:“五文钱也是钱,要是我媳妇儿出了事。回头我可不会依的。”

他这不要脸的话让老头儿听得直气,恨声就道:“如果我来时她就咽了气,关我什么事?”

“当然跟你有关,谁让你走慢了?”他扬高了些声音。瓮声瓮气的,老头儿气得哼了一声。不再搭理他。

几道脚步声响了起来,外头屋门一被打开,光线顺着外头的门溜了些进内室,百合翻转过身假装闭上了眼睛。没多大会儿功夫,她感觉有人将她跟炒菜似的翻了过来,像是怕她挣扎似的。把她芦苇般的细手腕捏在了掌心中,应该是张洪义的手。他常年要么杀猪,要么跟着一群狐朋狗友的鬼混打架,是营州一带出了名的地痞无赖,那手上茧子颇多,摸在百合手腕间,这具身体原本是个养出的大家闺秀,虽说家中巨变后吃了些苦,可那肌肤虽然失了水份,但总归有底子撑着,这会儿被张洪义一抓,他手上的茧子仿佛细小的刀片,一下下划拉在百合手上,让她忍不住挣扎了两下。

她一挣扎,张洪义反倒更不想放手了,百合挣扎了好几回,他抓得越来越紧,抬了眼皮看他时,他咧着嘴‘嘿嘿’的傻笑,一旁站着一个穿了青色长衫,留着山羊胡背了木箱的老头儿,看到他这样子,有些怒火,又有些忍不住,想要催他又不敢,最后只得跺了跺脚:

“张黑子,我看了病,还要回去的。”他这话说完,张洪义才像是想起了什么一般,慌慌张张将手一扔,眼珠转了转:“你可瞧仔细了,好不了算你的!别碰到我媳妇儿手了,你要碰了,我回头也抓你家那老娘们儿腕子去。”这无赖的话听得瘦老头儿脸色都涨得有如猪肝一般的颜色了,想要发火,可看他凶悍的脸色,却又不敢:

“你讲些道理,望闻问切,不碰到,哪儿能瞧得出病来?”

“你望望问问也就是了,闻闻摸摸可不行。”张洪义不以为然的咧了咧嘴,随即又道:“连这点儿本事也没有,还敢称赛华佗,回头我砸了你的药铺去!”

瘦老头儿听得脸色大变,最后仍是忍不过,冷笑了两声:“总之不是我的婆娘,若是治得好,那便治了,若是治不好,你就是砸了我的药铺,也没法整治。”老头这一横了心,张洪义反倒犹豫起来了,最后他咬了咬牙,从自已衣摆上撕了一块下来搭在百合腕间了,这才示意老头儿将手搭了上去。

原主确实是病了,不过并不是风寒而应该是风热,她一路劳顿,原本身体就弱,再加上郁结于胸,这一病倒如山倒,钻了牛角尖没想通,倒是险些去了。

“倒好,不是受了风寒,只是祛祛心中邪火,熬几碗汤药给她灌下,活命是得活命的,不过心病还得心药医。”他一面拿出笔墨开方子,对他所说的什么心病心药,张洪义是半点儿没有听懂,可他所说的百合能得活命他却是听进耳中了,他咧了嘴笑,等这瘦老头儿开好了方子,仔细的将药方吹干了小心翼翼折起来,两人望了半晌,瘦老头儿终于忍不住了:

“诊金呢?”

“什么诊金?”他反问了一句,瘦老头儿直气得额头青筋乱跳,他才伸手抓了抓乱糟糟的脑袋:“好了好了,真是小气性,明儿去收了猪回来,划两块猪肉到你铺子里。”他一面叉着瘦老头儿出去,显然是准备一块儿与他去抓药了,瘦老头儿心疼得直跺脚,嚷嚷着平时舍不得吃猪肉,今日倒被强盗恶霸强押着吃了一回,末了百合还能听到他叮嘱一定要张洪义划好猪肉送到他铺子中,直到张洪义不耐烦了,威胁了他几句,紧接着才渐渐听到门落锁了,脚步声远去了。

等这两人一走,百合心头松了口气,强撑着身体想要起来,只是这一动,才发现浑身软得如面条一般,半点劲儿都使不出,一动便晕得厉害,揭开被子,身上忽冷忽热的,那汗臭味儿涌了出来,也不知是多久没洗过了,熏得她人都想吐。

百合强忍了恶心感,站下地来,试着想做星辰练体术,只是刚一弯下腰,便一头栽倒下去,好不容易爬起来,这一折腾身上又开始出冷汗,那体温‘蹭蹭’开始往上冒。看来这会儿确实急不得,百合只得又重新爬上床,倒头便睡,一觉醒来时,精神倒是好了许多。

她醒来时,也不知道是哪个时辰了,这屋子中只余屋顶上一个极小的天窗有光亮进来,除此之外就只得一道没门的框能透光了,此时屋里漆黑一片,应该是天黑了,一股中药味儿夹杂着阵阵饭香,百合吞了口口水,只听到不知哪儿传来打水的声音,不多时张洪义两手端着碗,大踏步进屋里来了。他人贫困,是没有钱买蜡烛这样的东西,虽说身为屠户,他的日子也不至于过不下去的,可是一来他这个人贪玩好耍,再加上又好那杯中之物,平时有些钱便拿去与朋友们打酒喝了,家中半点儿没有余钱,好在以前他一个人生活,也压根儿不需要这些东西,此时才发觉不方便了。

张洪义先将一只碗朝柜子上一搁,伸手就去抓百合,百合虽然想躲,可是哪儿躲得过他?被他抓了个结实,一股苦涩的味道随着他的手递到了嘴边:

“喝!”他讲话时声音洪亮,想着白天看到他时那张凶狠的脸,配上他这声音,让人忍不住直打哆嗦,那药汁冒着热气,凑到百合嘴边时,便熏了她一脸,她干呕了两声,被张洪义强逼着灌药,原本以为这药该是很烫的,却没想到碰到嘴唇边时,虽然确实有些微的烫口,却并不像百合想像中那样烫得让人无法下咽,只是张洪义灌得急,她被迫大口大口的喝了,嘴中如塞了黄莲,心中翻江倒海的,她强行忍住了,张洪义看药碗空了,又将碗搁下,拿了之前柜子上放着的另外一个碗,又开始喂她。

这一回碗中装的是白粥了,虽说那粥并没有熬得浓稠,但饿得久了,再加上这粥又能吹散嘴中的苦药味儿,米饭自带的香气洗刷了药的味道,她仍是一连喝了好几口,直到再也喝不下了,百合才别开了头。

中间除了张洪义让她喝药时说过一个字儿之外,两人再无其他对话,他也不吭声,又喂了她几口,见百合实在吃不下了,也不嫌弃,自己三两下将剩余的粥水全倒进了自己嘴中,擦了一把嘴,收拾着碗又出去了。

晚上他打了水来给百合洗脚,最后和衣躺在了百合身旁。

开始百合还防着他,深怕他有不轨的,可是他并没有,他甚至没有要揭开百合被子的意思,床榻狭小,根本挤不开,为了防止他不掉下去,他只得伸手将百合揽在了怀中,中间两人隔着一层被子,这样寒冷的天气里,不知是不是他自己本来身体便强健的原因,他不盖被子身上也是暖的,百合防了他半宿,最后自己实在挨不下去了,才闭着眼睛睡去。

我的盖世英雄(四)

早晨醒来时,天色已经早就大亮了,微弱的光线从天窗口处照进来,昨晚百合睡得晚,这会儿起得也晚,张洪义早不在身边了,他是个屠户,天不亮就要起来去走乡窜户的收猪杀猪,然后割了肉挑回镇上卖的,一般不到午时回不来。

经过昨晚一夜的调整,不知是不是吃了药的关系,她身体已经好了许多,她试探着起身,头仍是晕的,可是却不像昨天那样虚弱,连站都站不稳了,这会儿张洪义不在家里,她趁机想逃,这间破屋子她有原主的记忆在,闭着眼睛都能走了,屋子总共两间,一间厅堂加厨房,一间就是她住的地方了,至于洗澡的事儿,张洪义一向都在院子里,两间房唯一的出路在厅堂中,百合扶着墙出去时,厅堂的大门紧闭着,她伸手推了推,外面竟然上了锁!

张洪义这厮外表看着傻,实则倒还有些门道,这会儿门锁着,她想要跑,肯定是没办法了,如今跑不掉,屋子又没个能容人爬出去的窗,百合若是身体好了,难保张洪义不会干出什么样的事儿来,她心急火燎的回屋,时间不等人,她得赶紧将病养好了,想个办法从这里逃出去才好。

她做了几个简单拉体的动作,强忍着头晕脑涨的感觉做了一套星辰练体术,身上出了一通汗,觉得轻松了些,那头张洪义才回来了。

百合慌忙溜上了床,他开了锁推门进屋,进来时身上还残留着血腥气与汗味儿的,站在门口边看了百合一眼,又自顾自闷头出去。紧接着洗锅的声音响了起来,他生起了火。

今天中午他仍是煮的粥,但不同的是粥里竟然还带了些肉沫,里面只放了一点点的盐,虽然并没有什么调味品,可是吃了白粥又昨天灌了药,此时吃到这简单的东西。还是香气扑鼻。让百合肚子都‘咕咕’的叫起来了。

“啥时候起的?”他问了一句,看百合没理他,他想要伸手抓头。又强行忍住了:“早晨饿了,起来吃东西啊,我出门早,给你留了吃的。摆在外头桌子上呢,拿盖子压着。你没吃?”他问了半天,百合没理他,他表情渐渐变得有些凶悍了起来,瞪着一双牛似的大眼。看了百合好一会儿,眼皮垂了下来,嘴角都有些僵硬了。那握着拳头的手伸了起来,见百合警惕的看他。他抓了抓脑袋,端起碗默不作声的朝门口边走去,一屁股坐到门坎边上,不说话了。

“我爹娘呢?”他背对着百合坐,吃饭时一碗粥喝得稀里哗啦的,一会儿吃完了,最后端着碗回来搁桌子上时,那碗舔得很干净,连一粒饭都没见剩下,他目光尽量不往百合这边看,也不离她太近了,可偶尔百合低头吃饭时,能感觉到他的目光是落在自己身上的,她吃了一小碗,有些吃不下了,张洪义盯着碗看,却没伸手过来,没注意她问话,原主声音娇柔细小,再加上因为大病没好,说话时跟猫叫一般有气无力的,张洪义盯着她碗看:

“不吃了?这就饱了?”他提高了些声音,一双浓眉都皱了起来,那表情显得有些凶悍,想要伸手过来端百合的碗喂她,可百合想到之前被他喂药喂粥时的情景,想也不想拿起筷子一下子就抽到了他手背上。

‘啪’的一声,两人都呆了一下。

张洪义皮粗肉厚的,挨了一下也不疼,那手背上除了留下一些肉粥的油印儿之外,连红都没红一下,他将手缩回去舔了舔,有些不满:

“你怎么打人啊?”

百合刚刚的动作纯粹是下意识的举动,原本还担忧他恼羞成怒之下要伸了手打巴掌到自己身上的,没想到张洪义这会儿看来长得凶悍,可脾气倒也不是太差,她看张洪义嘴里嘀嘀咕咕的样子,将筷子往碗上一放,正想要使个什么方儿将这事圆过去,没想到他将手背上的粥痕舔干净了,又捡起筷子替她洗了,才重新搁到了她碗上:

“听说大户人家讲究,我手没怎么洗,你快吃,吃饱了才有力气!”

“你想干啥?”百合听到他说让自己吃饱了有力气,浑身汗毛都立了起来,更不可能伸手去捏筷子了。

刚刚她因为打了张洪义还觉得有些头皮发麻,此时更警惕了。这话一问出口,张洪义这厮脸皮倒厚,‘嘿嘿’的笑了两声,伸手去抓自己的后脑勺:

“你说想干啥?赶紧吃饱喝足了,你是我媳妇儿,咱们圆了房,你给我生一堆娃,家里洗衣做饭,你得干吧?”他说完,咳了两声,作势理了理衣裳,又想要翘二朗腿,只是那双大眼睛中却露出有些闪烁的光彩,不敢直视百合的眼睛,百合听到他这话就眉头皱了:

“我不是你媳妇。”

原本张洪义听到她开口说话,心中还有些美滋滋的,没想到百合一张嘴就说不是自己媳妇儿,他顿时有些着急了,一下子站了起来。

他身材魁梧高大,这一起身时动作又急,那凳子都被他的动作带得摔倒在了地上,他却根本来不及伸手去捡,只大声的道:“怎么不是我媳妇儿了?你出去问问,你是我带回来的,怎么不是了?”

“我怎么是你媳妇,我们一没成过亲,二没拜过堂,你见过我爹娘了吗?又没喝过交杯酒,怎么就是你媳妇了,媒妁之言都没有,就是你说了就能算的啊?”

剧情里张洪义话不太多,长相又吓人,周百合跟他生活的几年里,在他面前大气也不敢喘,深怕做错了丁点儿事,怕他如命,畏他如虎,还没跟他吵过架。百合原本也尽量不想惹怒了这个人,可是一想到几天之后的圆房,她整个人都有些忍不了了,她只想要么能气得张洪义厌恶她,要么也要想个方法让张洪义暂时不能碰她,至少在她星辰练体术没练好,自己还不是他对手的时候,被他得逞了。

她的话逼问得张洪义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他咬紧了牙,紧盯着百合看,表情有些吓人。百合以为他被气急了,会动手时,他突然伸出一支手掌:

“我不管那些!你是我五文钱买回来的,你不想当我媳妇儿,你还我五文!”

“…”一句话堵得百合张不开嘴了,原主确实是张洪义买回家的,而且这会儿的她身无分文,确实拿不出钱来还给他,此时这么好一个跟他撇清关系的机会摆在自己面前,却因为五文钱而被难住了,百合想要吐血的心都有了,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她有些困难的动了动嘴,没说话,当初周家被抄家流放,家里值钱的东西都被收缴光,她此时哪里还有钱?这会儿张洪义看她哑口无言,倒是有些得意了:

“拿不出来吧?拿不出来你就是我婆娘,跑不掉的!不要整天想东想西的,赶紧吃饭,吃了饭,将碗洗了!”

百合不出声,心里郁闷,不想理睬他,他自己得意洋洋说完,看百合不搭话,表情有些蔫呆呆的,又伸手过来碰碗:“快吃,饭都凉了。”

“吃不下了。”百合看他又端了碗想灌自己,别开了脸,他又有些着急:“让你洗碗,饭都不吃了,赶紧吃完,这次碗我来洗,但下一回你可赖不掉了啊,赶明儿,病好了,咱们也将堂拜了,我借些银子,给你做身新裙子,回头请我几个兄弟回来吃饭,到时碗可归你洗,饭也得你煮了,多学着些,看你细皮嫩肉的…”他说到后来,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别开了脸,头低垂了下去,一股暗红的热浪从他脖子处蔓延了开来,若不是这会儿正当中午,太阳大天气亮,百合坐得又离他近,恐怕都看漏了。

她心中动了一下,这个张洪义看起来凶,说话时也声音大,可看样子脾气好像也并不差,并没有自己想像中那样难对付,她顿了顿,故意试探他:

“我暂时不拜堂!我不喜欢你,不想嫁给你!”

若是张洪义脾气当真不像他外表给人的那样凶悍,百合这样说他最多是不高兴罢了,绝对不可能会动手的,若是他脾气差,真要动手,百合少不得要咬牙忍耐,再想其他办法了。

这话音一落,张洪义脸色一下子就阴下去了:“哪儿不喜欢我了?我能干活儿,力气大,营州这个地方,谁不给我张洪义几分脸面的,你这小娘皮,哪儿不喜欢我了?”

“哪儿都不喜欢,反正我不拜堂,不嫁!”百合看他没有动手,心中松了口气,站起身来。他握着拳头,脸色铁青,胸膛不住起伏,那瞪大了双眼的模样看上去十分可怕,百合强忍了心中的紧张,试探着动脚回屋里走,他在后头大声的喊:“回来!胆子大了!”

开始百合还有些担忧他会冲上来,但见他喊了几声,声音越来越大,却始终没有听到脚步声之后,便松了一口气,趁他没注意,赶紧溜回房了。

我的盖世英雄(五)

张洪义在厨房里不满的嘀咕了两句,最后百合听到他端起碗喝粥的声音,没多大会儿他打了水涮锅洗碗,半刻来钟后他收拾了厨房回屋,百合窝在床上,他阴沉着脸从柜子里翻衣裳,百合转头看他时,他瞪了眼喊:“看什么看?”

他喊得凶神恶煞的,但之前自己顶撞了他好几回,他最多也就是雷声大雨点小,虽然看起来面目狰狞可怕,但好像也并没有做什么过激的事儿,百合胆子壮了些:“你要出门儿?”

这话一说出口,张洪义一下子将自己刚翻开的箱子又盖上了:

“堂也不准拜,亲也不准结,你又不是我媳妇儿,我要去哪儿,关你啥事?管东管西的,人没过门儿,倒跟那管家婆娘似的!”他好像还余怒未消,但终归愿意说话,隔了半晌,像是觉得自己说话的语气太重了,他又有些不甘愿的解释:

“得了,睡你的!我去找兄弟喝酒去,过会儿我将门反锁了,一准儿没人能进来得,放心就是了。”他这样一说,百合心头倒是动了起来。这个张洪义看似凶,可好像心眼儿并不复杂,他锁门的原因也并不是像自己之前所以为的,他深怕自己这个买来的媳妇儿跑了,反倒像是为了担忧自己会不会害怕,只是这个人不太会讲话,那外表又长得太凶悍了,让人一听他张嘴,便已经吓得哆嗦了,剧情中原主怕他怕得要命,原主在前十四年的生活里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男人,她出身不差,候府里女眷与男丁之间很少有打交道的时候,哪怕偶尔随母亲外出见到几个管事了。那些人都是长得斯文体面的,又何时见过张洪义这样又黑又壮,长相吓人的?

因此与他虽然共同生活了好几年,可对张洪义并不太了解,也压根儿没跟他说过几句话,偶尔他一张嘴,她就已经浑身打哆嗦。百合接收了剧情记忆之后。对于张洪义的性格只有自己摸索了,为了能在张家顺利呆上一段时间,百合犹豫了一下。仍是试探:“将我锁在屋里,我跟坐了监狱,有什么差别?”

听到这话,张洪义诅咒了两声:“这也不行。那也不要的,我倒要问你。究竟要干啥?”他这凶神恶煞的模样,说话时拳头都握了起来,百合看到他这样子,下意识的往床角里缩。她敏锐的发现自己这个动作一做完,张洪义眼中闪过几分慌乱之色,像是有些懊悔。却又碍于面子,没有张嘴哄她。她顿了顿。脸上露出害怕怯生生的神色,眼角余光就看到张洪义拳头松了,眼中神色有些不知所措,她故意抿了抿嘴角,眼中泪光就开始滚动了起来,鼻子故意抽了两声。

张洪义平时只是个青皮无赖,与他打交道来往的都是些同样的差不多地痞货色,又哪儿见过这样娇怯怯的小娘子,看百合这样一哭,她躲在床角之中,撰紧了被子,那脸瘦得巴掌似的,一双眼睛显得特别大,一头长发披散在肩头,那哭的样子让他连原本剧烈起伏的胸膛都不敢动了,他双手握拳紧贴在大腿两侧,开始还绷着,听到百合抽泣了两声,有些忍不住了,挺得笔直的背脊都弯了些,放低了声音:

“女人就是麻烦,动不动就哭,你到底要怎么样?”

他懂得服软,并且看似凶狠,却出乎意料之外的有一副对女人没辙的软心肠,百合裹在被子下的身体缓缓放松:

“屋里太黑了,我想去院子里坐,你要出门,别把房门锁了。”她这话一说出口,张洪义一双浓密的眉毛就皱了起来:“别说浑话,营州这地方,鱼龙混杂,本地人知道好歹不敢打你歪主意,可是这地方外族人也有,这巷子中乱得很,我要不在家,不将门锁了,回头你遭人祸害了,我就是打死人给你赔,都赔不回来了。”

营州这里不止是流放的罪奴集中地,且因为与外族相邻,有时兵祸之下一些外族人也会涌进营州,这里朝廷早几乎放弃了这个地方,实权掌在其中几个将军手里,如土皇帝似的,称霸一方,时常有妇女儿童遭人暗害的事儿发生,因为人口混乱,根本找不出罪犯来。

市井之中张洪义虽然颇有些名头,许多当地的小青皮不敢找百合麻烦,可难保有那胆大包天的外乡人来。剧情里周百合就是深知这一点,平时能少出门就尽量不敢外出,百合听他说完,没有出声。

过了一会儿,张洪义抓了抓乱糟糟的脑袋:“好了好了,女人就是胆子小,回头我给你买烛回来点着,屋里就亮了。”

看得出来他家中是并不富裕的,以前他单身一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角色,早些年杀猪有钱便拿去兑了酒吃,家里穷得叮当响,今早请大夫来出诊都拿不出那几个抓药的钱儿,此时还说要买蜡烛,百合有些不信,张洪义自然看到了她的脸色,有些恼羞成怒:“干啥?你还不信我买蜡烛了?”

“早晨那大夫的铜子儿你都没付。”百合确实不信,张洪义听她这样一说,就如同被人拿到了痛脚一般,险些跳了起来:“我再没钱,也比你好些的,你连五文都拿不出来!”他说完这话,才觉得像是赢了百合一般,得意洋洋的:“我可跟你说这儿了,你这媳妇儿我是养着了,你要一天拿不出赎身的钱,我给你养着,可是不能白养的,一天拿不出,就得加五文,两天拿不出,这五文就得翻一翻变五十文了,以此类推,若是你一年半载的都拿不出赎身的银子来,这媳妇儿可归我了,正好一年时间给你养得白白胖胖的,还不信你就能逃出我掌心了。”

他这话已经透出了暂时不会碰百合的意思,听他这样一说,百合一直紧绷着的心才终于缓缓落下了。虽说张洪义狮子大开口,明显没有死心,可他好在是给了自己一年的时间。百合心中松了口气,只是张洪义也不傻,他看到百合脸上的神色,又接着道:

“但这一年时间里,你不得打什么鬼主意,老老实实呆在我身边跟我过,我知道我人长得不好看。家中又贫困。你是大家闺秀出身,嫌我配不上你,若是强要了你。难保你会怨我,我张洪义虽然不是什么好人,可你既然说了,我也由得你。但唯有一年,若你一年之内拿不出银子。你就别怪我了!”他说完,顿了顿:“这一年之中,你也要试着跟我好好的处,你要答应了。我张洪义一口唾沫一个钉,这事儿就算定下了,你若不答应。改明儿我留几斤肉,打些酒下来。正好将堂拜了。不过你若是中途反悔,也不能怪我的。”

百合听他说得认真,一双大眼睛里透出严肃的神色,她原本以为能拖个几天,将几日后的事儿拖过去就算了,可没想到自己表达了不想要嫁给张洪义的意思之后,他竟然答应了!

可想而知这个人的性格并没有他表现出来的那样可怕,剧情中的原主只顾着怕他,却压根儿就没有去摸过张洪义性格,百合点了点头,暂时跟张洪义住到一块儿,他又答应了自己只做名义夫妻,那么她心就落地了,她指了指屋里:

“那也行,如果是这样,我也会好好考虑你的,但是我们毕竟孤男寡女的,这么同睡一床也不好,要不你也别出去喝酒了,不如再修间房屋,我们也好分开住!”她壮着胆子再提要求,这一回张洪义一口拒绝了,将胸脯拍得‘咚咚’作响:“你将我姓张的当什么人了?我说过就是了,但要我分开睡不行,我只是答应暂时不圆房,但没说不能挨着你,你自己也答应要跟我好好处,若是一天到晚分开睡,岂不是你要反悔了?”他刚刚说过的话,陷井结果在这儿挖着。

这人看似憨厚傻,实则也是精明。

看得出来百合不是心甘情愿的,又立即换了个方法,想哄她一年之后心甘情愿的嫁,百合听他这样一说,心里有些没底,可此时这样的结果已经是意外之喜了,她除了勉强相信张洪义之外也没有其他的办法,毕竟他若是用强,自己根本不是他对手,他用不着拿这样的话来诳自己的。

“更何况堂虽然暂时不拜,可名义上你还是我媳妇儿的,否则这营州市井无赖能将你皮活剥了!过几天我会找兄弟们过来喝两杯,让你认认门路,只说你年纪小,拜堂推迟到一年之后。若是分开睡,让人知道我姓张的讨个媳妇儿还得被压制着,我脸往哪儿搁?”他挺了挺胸,声音还挺大的:“男主外,女主内,以后家里就该你操持了,碰不能碰,饭该煮吧?”

百合忍气吞声的点头,张洪义看她这乖顺的样子,心中满意了,嘴角咧了咧:“那行,那你好好呆着!”他说完,又转身找衣裳换了想往外跑,这一回百合没再唤住他,张洪义自己换了身衣裳,捏了铜钱锁了门出去了。

屋里又只得她一个人,等了好一会儿不见张洪义回来,百合这才起身开始练起星辰练体术。

一轮体术没练完,外头天色还亮着,张洪义回来的脚步声就响了起来,百合赶紧爬上床,他回了屋先进来瞅了百合一眼,也没跟百合说话,又出门去了。

这一回他应该是不准备再出去了,因为门还没锁,在屋里关了一整天时间,百合闷得人都快受不了了,这是她进入任务世界之后第一次真正踏出房门,连着几天没见太阳,此时太阳还没有完全落坡,夕阳光洒在她身上,有些刺眼。

张洪义的这破宅子共得两间房,院子倒是大得很,看上去恐怕有百来个平方左右,但却没什么东西,显得有些空荡荡的,后头原本该喂牲口的地方,此时棚都垮了。那围墙破破烂烂的,院门敞开着,张洪义挑了一担水回来,那装得满当当的两桶水落在他肩上时,显得轻飘飘的,他走路时脸不红气不喘,只头顶上裹着发髻的方巾帕子一晃一晃的,看上去颇有几分喜感。

显然他没想到百合会站在门口。抬头看到她时,眉头都皱了:“出来干什么?不要吹风了,快回屋里去。”

“不回!”百合摇了摇头,屋里潮湿而阴冷,哪儿像外头这样,她原本进屋里想要搬根凳子坐,可看来看去。除了灶台前一根凳子之外。就只剩饭桌子前几条长凳了,她伸手去拖,张洪义见她不听话。嘴里骂骂咧咧的,却是挑着水进了屋里,将水倒进缸中,冷着脸替她将凳子端到外面。不理睬她,自个儿进屋里去了。

没多大会儿功夫他又将那头破被子拿了出来。一把披到百合身上,百合想躲,他瞪圆了眼:“干什么?病还没好,要出事儿了。算谁的?”

“被子汗多了,又不暖和,还臭。”他力气不小。见百合挣扎,索性亲自替她裹圆了。百合挣扎不了,抱怨了两句,他从鼻孔里哼声:“穷讲究!”

话虽然是这么说着,他过了好一会儿,仍是不情不愿的开口:“等哪天太阳大了,拿出来晒晒就成了。”

百合不理他,决定等天气好一些,自己身体也养好之后,把这被子拆开来洗了。张洪义说得对,这营州的地带太乱,凭现在的她要想在这个地方平安立足,还没有那个本事,她暂时要和张洪义住在一个屋檐下,张洪义负责她安危与吃喝,有些事本来就该自己做。

“好好在屋里呆着,别出院子。”见她还算是听话,张洪义扬了扬眉头,表情有些得意,却装出凶悍的样子故意威胁了她几句,这才挑着水桶准备出去了。

“水井远吗?”张洪义不明白她问这话的意思,但仍是摇了摇头,百合看了他一眼:“我想洗澡了。”

进入任务两天时间,昨前日这具身体还在发烧,出了大量的汗,捂在被子中,衣裳都有味道了,百合忍了两天,这会儿看到张洪义挑水,有些忍不住了,看四周没什么洗澡的地方,唯独有个已经被废弃的牲口棚,她不太信得过张洪义,因此眼珠转了转:“明天要不找点泥砖,将那里修一修,搭个棚出来,正好洗澡时风也不吹了。”

营州这个地方十分古怪,白日时热得要命一般,晚上却又气温陡降,有时冻得人僵手,张洪义并不怕冷,也没那么多讲究,平时自己一人住,怎么弄都可以,有时哪怕杀的猪太多,回来提桶凉水擦了身体,一来节约柴禾,二来他一个人,也并不用避什么人耳目,这会儿屋里多了一个人,他才开始感到有些头疼了起来。

百合坚持要洗澡,而自己又答应了暂时不沾她的,没有真正圆房,该避嫌的地方自然是要避的,这样一想,搭个棚自然是要搭的,想到自己平时怎么逍遥怎么过,现在多出一个媳妇儿,半点好处还没捞着,反倒自己还像是被人制住了。

他第二日连猪出没去杀,反倒是一大早出门挑了些泥土回家,又拿了斧子上山砍了几根木柴回来,在院中边刨着木头边搭架子时,看到百合蹲在院中,心里就窝了一肚子的火。

“去给我倒碗水来!”他干得热火朝天的,为了她洗澡,自己一大早上山又砍又挑又扛的,这会儿一回来忙个不停,她倒是好,蹲在旁边看热闹似的,还在玩土,张洪义原本想像中娶了媳妇儿就可以男主外女主内的日子,如今现实跟想像差得太多,他突然扔了手里的活儿,站到百合身后开口,手举了起来正要俯低了身体拍她,还没碰到她时,百合原本还在想着这院子地方大,可以找些小菜来种,根本没想到他会突然跑到自已身后说话,吓了一大跳,手里抓着的泥下意识转身就朝后头洒了过去。

“啊呸…”那泥土洒了他一头一脸都是,他一头乱糟糟的头发里脸上全都是,这会儿气愤的瞪着百合看,那表情跟要吃人似的。

“对不起呀,没想到你会突然跑过来说话,我也不是故意的。”百合看他这样子,忍不住有些想笑,伸手去替他抓头上的泥沙,张洪义开始还有些生气,可被她一碰,一股红晕却是从他脖子耳根后蔓延了开来,他像是受到了惊吓一般后退了两步,自已用力抖了抖衣裳,又抓了抓脸,他自己手脚没个轻重,那张本来就并不英俊的脸被他抓了好几条血痕,他却漫不在乎的样子,隔了好一会儿,才像是想起了什么一般:

“给我倒碗水去!”

相处了几天时间,百合也算是大概摸清这个张洪义的性格了,他外表看似凶悍不讲理,又泼皮无赖,可实则心眼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那样坏,并且他有个优点,那就是说过的话算数,昨天跟她做了约定,晚上睡觉时果然老老实实的,这会儿哪怕他喊得再凶,百合也不怕他了:“要喝水可以,你去将火给我点燃,把锅洗了。”

他只是要喝水,百合却像是要生火,张洪义有些惊喜:

“你要给我做饭了?”

天色还早,离午饭还有好一会儿功夫,张洪义还是头一回享受有人生火做饭的感觉,一时间眼睛都亮了,百合看了他一眼,冷水泼了他一头:“早晨才没吃过多久,我烧些开水,泡点薄荷叶喝。”早晨张洪义上山砍木柴时,她也跟着一块儿去了,采了一大堆薄荷叶子与荷叶回来,还趁着四周没人,挖了人家地里种的几株土豆,这会儿正好用来泡水喝。

百合这两天口干舌燥,但不敢喝生水,这会儿口中干渴,张洪义听她不是做饭,一下子露出失望之色:“喝个水,还这样讲究…”他念是念着,但仍丢了手中的活儿去替她将火点了起来。

中午两人就着早晨剩的粥喝的,张洪义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吃饭只为了填饱肚子罢了,因此吃完抹了嘴又出去干活儿,百合一连喝了几天粥,却是喝得嘴中发苦。除了她进入任务第二天张洪义逵她煮过一顿沾了些肉沫的粥之外,除此之外便再也没吃过其他的了。

张洪义靠杀猪为生,平日过日子又没个计划,手中有钱便使出去请人喝酒,家中既未种地又没有什么菜式,百合看着早晨时在人家地里偷挖的土豆,拿了刀出来坐在院中削皮,张洪义干活儿时不时的就看她一眼,百合偶尔感觉到他的目光转头去看时,他又将头低下去了。

这土豆儿削了皮切成片,抹了少量油在锅里一炒,放些盐,将煮得半熟的米粒往上一盖,淋些水把盖子一闷,百合只管往灶里添柴,不多时那饭香味儿直往人鼻孔里钻。

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美味儿,可是家里有了个女人,始终还是不同了。

张洪义傻愣愣进屋里时,桌子上已经摆好了碗筷,他碗里饭都盛好了,桌上虽然没有菜,可对于自己以往一回家便冷锅冷灶,凡事还得要自己动手,张洪义突然间抿了抿嘴角。家中有个女人果然是不同了,原本两间破破旧旧,他一个人住着也嫌宽的房子,这会儿只是多了一个人,却显得热闹了许多。

那土豆被闷得起了些锅巴,金黄金黄的,咬进嘴中香喷喷的,他心里有什么地方开始柔软了起来,百合端着碗小小口的吃,看他大口大口的往嘴中扒,她手艺不错,虽然只是简单的材料,可越是简单,才越是体现出她厨艺来,那锅巴煎得恰到好处,咬进嘴中脆却又没糊,他吃得香甜,百合却是犹豫了一下:

“以后,你不要出去喝酒了吧。”

“嗳!一定少喝。”进入任务剧情好几天了,这是张洪义头一回放低了声音,态度极好的说话。

我的盖世英雄(六)

“多杀点猪,也好挣些钱。”看他心情好,百合又添了一句,张洪义只当她是想要跟自己好好过日子了,见她这样一说,又是忙点头:

“以后成家过日子,我肯定努力干活儿。”

“我不想喝粥了,所以煮了干饭。”百合咬着筷子,张洪义没放碗,连连点头。百合看了他一眼,“缸里没米了,你也不想连媳妇儿都养不起,所以明天戒了酒,把钱省下来吧。”

“…”

她说了半天,结果话在这儿埋着,张洪义觉得有哪儿不对劲儿,可又说不出来,他低头猛的扒了一大口饭,想了想:“要不,明日我去找点活儿干吧。”

杀猪卖肉其实也算是个营生,他做屠夫几年,若是能踏踏实实过日子,也不至于如今只能落个破屋两间的下场,可他一来好与兄弟们玩耍,二来有时朋友间若是有个什么危急,他手里有银子便洒出去了。他对旁人时凶狠无赖,市井间名声算不得好听,也有普通人怕他,可对兄弟倒当真是没有话说。

一听百合让他不要再出去喝酒,他犹豫了一下,既不想跟以往的朋友断了来往,可想想百合说得又对。

以前他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现在家里多了口人,哪怕他不为自个儿着急,也该为百合想想了。

思来想去,他决定再谋个差事儿做:“反正我一身力气,县里缺人手,哪天我就去了,听说衙门里王老邪儿熬不下去了,大六子有意要推荐我去。”他嘴里所说的什么‘王老邪儿’。又是什么‘大六子’的,百合只能凭空猜测这些人应该是他的朋友,他扒完一碗饭,舔了舔嘴,显然还没吃饱,看百合抱着碗拿着筷子还没动的样子,有些忍不住了:

“快吃。”

他人高马大。饭量应该也不小了。以前他自个儿干活养他一人,这会儿要莫名多养自己一个了,再加上这段时间进入任务后百合还病着。又吃了几副药,明显给他带来了压力,百合叹了口气,端起碗将饭赶了一半给他。他皱着眉好像是要发火,百合将碗捧着:“我也吃不下那么多。不过王老邪儿是谁,大六子又是谁?”

张洪义低垂着眼皮,那张又黑又大看起来还颇为凶悍的脸上带着说不出的隐忍之色,他嘴唇哆嗦着。仿佛有些呆愣,刚刚百合的举动让他没有出声,好半晌之后他站起了身来。将碗里的饭一鼓脑倒进百合碗里,起身朝灶台前走去。那灶堂中火星还没有完全灭掉,他挽了把柴塞进灶里,拨了两下,那火‘哄’的一下便燃了,锅里还有些锅巴没铲干净,他舀了瓢水倒进去,拿铲子将这些锅巴敲碎了:

“自个儿吃你的!妇道人家,头发长,心思重,我力气大,少吃点儿饿不死,看你那小猫似的,说话时声音都听不清了。”他的脸映着火光,显得有些发红,锅里烧开了,那水就着锅巴煮了小半锅,一烧开了‘骨碌碌’的冒着热浪,他铲了两下,又添了满满一大碗,才重新坐回了桌子上:

“王老邪儿是衙门的,是刽子手。”他说完,像是怕百合不懂刽子手是什么意思一般,又补充了一句:“是砍人脑袋的。”

营州这边流奴多,罪犯也多,再加上外族人混杂,作奸犯科的人也不少,有时军中甚至能逮到那些奸细,对于这种情况,营州的几个土皇帝都是自作主张,将人砍首,压根儿不用上报京师刑部的。正是因为如此,这边死的人多,命也不值钱,百姓们早见麻木了。

刽子手名声并不见好听,大多还是用这个称呼来骂人的,在其他地方,这个职业一般是世代相传,可因为营州这个地方的特殊性,死的人太多,刽子手便不大够用了,有些人干得不好的,砍三五天,那犯人的脑袋还砍不下来,张洪义力气大,胆子也大,人身上煞气也重,他嘴中所说的大六子是他市井间的朋友,此时正在营州县司府下做个捕快,因此他有门路,正好推张洪义去了。

这个职业名称不好听,再加上吓人,许多人认为损阴德,不太愿意干,张洪义倒没这么顾虑,他只不喜欢受人拘束,不喜欢吃公门饭,干公门事儿,以前一直推了,现在听百合让他好好挣钱,他倒是有些意动了起来。

百合听到他要去当刽子手,整个人都有些不大好了,这厮将杀人的事儿说得稀疏平常,难怪剧情中的周百合怕他。

“你…”百合拿筷子戳了戳饭,张洪义却像是没发现自己说了什么:“反正杀猪是杀,杀人也是杀,至少有份正当营生,多挣些钱,也不怕饿着你了。”

杀猪跟杀人,那已经是两个概念了。

“要挣钱,也可以想其他法子的,要不再看看吧。”百合倒也不怕杀人,只是听他将砍脑袋说得这样轻描淡写,想了想还是劝他忍忍,张洪义只当她是害怕了,有些后悔自己不该在娇怯怯的小娘子面前说这个,听说她是大户人家出身,想必也不喜欢听这些打打杀杀的,他想到自己出身低微,又大字不识半斗,想到刚刚她做饭生火,再想到她赶了半碗饭给自个儿,有生以来爹娘去世之后,还没人对他这样好过,哪怕他知道百合其实现在是他养着,本该对他好一些才是,可张洪义却仍是有些动容了。

他之前其实对于这个媳妇儿是可有可无的,毕竟五文钱买回来,若是几天少喝点儿酒就是了,当初驿馆的人卖她时,几乎是当死人卖了,压根儿只是不想抛尸而已,他打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念头,没想到将她救活了,本来以为从此传宗接代也好,这个媳妇儿肯定会怕他的,没想到她外表娇怯,胆子倒是不小,敢跟他谈条件。

张洪义不是什么好人,市井中欺霸良民的事儿也不是没有,打架斗殴的事儿也干过了许多,可是他并不是黑了良心烂了肝的,女人不喜欢他,只要跟他说了,他也不见得会强求,但这会儿他倒真有些犹豫了,这个小娘们儿让他有点儿不太想放手,家里多了个人,才像是个家了,有人做饭,有人关心他没吃饱,一想到自己配不上她,张洪义端着那半碗锅巴糊糊,突然间觉得有些吃不下了。

“你跟我说说,你叫啥?驿馆的人,说你姓周的,叫周氏,你家里还有些啥人,你爹娘兄长平时叫你什么?”张洪义心中堵堵塞塞的,一股憋屈感从心中升了出来,只是他惯来不服输,虽然察觉到自己可能配不上这个官家小姐了,却又并不气馁,反倒开始向百合打听了起来:“别说那些了。”

此时人对于女人只称姓氏,名字并不计较,剧情里张洪义跟原主之间关系并不亲热,对于她的名字也从未问过,前期时周百合畏他如虎,时间久了他也不耐烦跟周百合多说话了,两人一天时间下来,有时说不到两句话的,前期时众人称周百合做周氏,后来与张洪义往来的,就叫她张大家的,直到周百合死,张洪义也不知道她闺名,不知为什么这会儿张洪义竟然想起来问了。

百合看他扔了碗筷,心中倒是有些稀奇了,张洪义这人有事儿从不往心中去,吃饭时利索,躺下就能打呼,此时连饭竟然都不吃了,只是听他问话,她也跟着放了碗筷:

“我姓周,你是知道的,我叫百合,周家从祖上起,因当时老祖宗学王道之术,教储君有功,被封候,世袭五代。”百合将原主的身世说了出来,听到什么王道之术,又听什么封候,张洪义心中有些发凉,他从小在营州这块儿地方长大,打过的最大交道也就是衙门里那位捕快大六子了,县令那样的人物他都没见着过几回,没想到讨到一个媳妇儿,竟然会出身候府。

难怪她不愿意嫁给自己,张洪义心又喜又悲,喜的是自己无意中买回一个罪奴,驿馆的人只说是犯事儿的,他原本以为最多也就是个官家管事娘子的女儿罢了,哪儿想到竟然是个大小姐了。

百合将家中的情况简略说了一遍,张洪义在知道她来历之后,后面的话却根本听不下去了,他味同嚼蜡一般将碗里的锅巴糊糊喝完,自个儿将锅洗了,看百合收拾着碗筷的样子,脸色阴晴不定的。

两人没有再开口,百合是在为了原主的心愿而发愁,张洪义却不知在想些什么,二人和衣躺到床上时,他明显拘束了许多。

早晨天还未亮,他起身出门杀猪卖肉,百合还没练完一轮练体术,他就回来了。

这几天的相处,百合也算是摸清他大概规律了,他一般卖肉会到午时之前回来,今天回来得这样早,他挑着的筐里还有大半块猪肉,另一边一堆棕叶子杂乱的扔着。

他打开房门,早晨百合就烧好了开水泡了薄荷叶凉着,这会儿还没有完全凉透,正递给他润喉。

我的盖世英雄(七)

“怎么今天回来得这样早?”筐里肉还没卖完,显然他既然挑回来,应该就不准备再卖了,他一口气将水接过喝完,翻身从箩筐里翻翻找找,那堆棕叶被他翻得乱七八糟的,他从里头找出一个拿桑树叶子裹着的东西,摊在手心儿上小心翼翼的翻开了,里面一摁红绳儿,一把木梳。

张洪义眼珠乱转,就是不敢看百合,语气有些僵硬,粗声粗气的道:

“别管那些了,看你头发乱糟糟的,把头发梳起来,用这个捆上!回头过两天挣了钱,喜欢什么样的花布,我替你买回来,你自己做件衣裳。”

百合没想到他会给自己买了东西,虽然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可张洪义手中并没有余钱,今日肉没卖完,显然这两样东西已经是他今日挣到的所有铜子儿了。她愣了一下,没有伸手去接,张洪义像是恼羞成怒一般,一把捡过这东西塞到她手上:“我姓张的没什么本事,虽然不能让你过上以前那样的生活,可也不会差了你的,好好拿着。中午吃肉,谷子也买了,过会儿我就去舂!”他说完,踢了箩筐一下,里面装着谷粒被撞动时的响声来。

他脸上神情有些得意,又有一丝窘迫藏在眼底,看到百合一头长发只是用布巾挽了起来,他一副想要伸手摸,又不太敢的样子。

“要不要我帮你梳?”他吞了吞口水,最后仍然没忍住,问了一句。

百合看了他一眼,他这会儿低垂着头,脚尖有一搭没一搭的在地上踢着。张洪义能买东西送她,这是剧情中的他从没有干过的事儿,算是他尽力释出的善意,百合并不想打消了他的积极兴,泼他一盆冷水,两人如今暂时住在同一个屋檐底下,若是可以关系变得好一些。对自己也是有利。

更何况梳个头发。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因此她只是顿了一会儿,看张洪义强装出不经意。一双眼睛却又盯着她动静看的样子,那模样仿佛警惕如一只兔子般,百合点了点头,他整张脸都亮了起来。

两人身高不对等。原主身材娇小玲珑,家道中落之后身体的瘦弱使得她看起来身材更是娇小了几分。张洪义则是人高马大,身高足有一米九了,百合往他面前一站,他要给百合梳头。压根儿不用她蹲下身去。

见百合点头,张洪义有些兴奋,说实话。从将这小娘子抱回家中,他也并不是头一回碰触她身体。甚至吃药喂饭时,哪一回不是他又抱又提?可这一回不同,这一回百合只是答应让他帮忙梳头,张洪义却觉得手都有些紧张得发抖了,他暗骂了自己两句没有出息。

以往上山砍柴,杀猪打架,没一回有这样心跳加快的,他手心里甚至连冷汗都沁了出来,那梳子握在手中,都险些被他折断了。他赶紧换了只手,那右手在衣裳上头蹭了好几下,才小心翼翼的撩起了百合一缕头发,他表情虔诚,捧得倒是中规中矩,可是因为紧张,那梳子一下子就卡在了头发间,多试了几回,不知怎么回事,竟然拨不出来了。

他一用力,百合就开始喊疼,多来几回,他手心上甚至拨了好几根长头发下来。

张洪义深怕被百合看到,赶紧将头发握紧放到身后扔了。那头发倒是又细又滑,跟他一头稻草似的不太相似,只是太长了,再加上这段时间百合没有梳子,只是以手指作梳理一下罢了,张洪义以前又并未给人梳过头发,他又紧张,这一卡住他就想要强行拨出来,他那力道几缕脆弱的头发哪儿拦得住他,自己感觉还没使几分力呢,那头发就断了。

“嘶,好了好了,你别碰了,我自己来。”百合被他拽得头皮生疼,伸手想要去摸,却被他一把将手拽住了,他手上力道没个轻重的,着急之下将百合手背都拽得发疼,他抓住了没有松开,直到百合开始挣扎了,他才像是反应过来一般,如碰着火碳般,慌忙将手松了开来:

“急什么?”那梳子在头发上越缠越紧,这会儿搅成了一堆死疙瘩似的,百合又催他,张洪义一想去解,她就开始喊疼,他嘴里念着:“也不知道女人哪儿来的这么娇气,这样拽拽头发便喊疼了…”他嘴中还在抱怨着,百合却忍不住了:“我自己来梳,你别弄了。”

“就好了就好了!”他说话的功夫间,手一抖,‘嚓’的一声,他一手按住百合脑袋,另一只手则是抓紧梳子用力一扯,那缠在梳子上的头发应声而断,上头密密实实绕了一小缕。

百合只听到耳朵边头发断裂的声音,脑袋被他扯得本来惯性往后仰,但因为他手按住的关系,根本不能动弹,那头皮火辣辣的疼,她嘴里发出倒吸凉气的声音,再看到百合后脑勺被拽断头发的地方一下子少了一缕头发,张洪义一下子就傻了眼。他再傻也知道自己这回是闯祸了,有些呆滞间,百合强忍着疼痛,伸手一摸,脸就黑了。

“是,是你催我,我一着急…”他解释了两句,百合转过头冷冷盯着他看,看得他越来越心虚,“我,我再练习两回,一准不会再扯你头发了…”

他一张黑脸上此时冷汗沁了一额头都是,紧张得眼睛都不敢看她,百合心中无名火起,没等他说完,想也不想伸手下意识的就朝他身体抽去,他下意识的要伸手,可那手刚伸出去,还没拽到百合手掌上将她抓住,那手掌又变爪为掌,挡在了自己身上:“哎呀别生气,别打,不碰你头发了。”这会儿他不说这话还好,一说这话,百合更是气,他手掌跟铁掌似的,一巴掌打上去,他自己没什么感觉,百合倒是手心火辣辣的疼。她抽了两下,张洪义都拿手挡住了,百合眼睛四处望,他还在一旁苦口婆心:

“是我对不住你,头发给你扯断了,我这不也是没经验吗?下回总会好的…”

跟他共同生活这几天时间,百合也算是摸清了他性格,他这个人脾气不见得有多好,不是一个好人,但也不是一个纯粹的坏人,看似凶悍不讲理,可实则并不是完全只知道蛮干胡来的。

百合听他开口,也不说话,看到一旁屋檐下放着的镰刀,丢了他跑过去顺手就捡了起来,张洪义还想要解释,一看到她连刀都拿了,顿时眼皮都跳了起来:

“不要拿刀,免得伤到了你自己。”

话没说完,见百合拿了刀朝他冲过来,张洪义赶紧拨腿就往外头跑,他人高腿长,三两步跑到院门边,伸手便将院门拉住,‘哐铛’一声就关上了。

“开门!”百合被他关在院中,拿刀柄敲了敲门。他在外死死拽着门锁,哪儿敢开,听到这话,慌忙就摇了摇头:“不开!”

百合冷笑了两声,伸手摸了摸自己后脑勺,忍了气:“我倒不信,你在外头能蹲一辈子。”

张洪义也不服输,听她这样一说,连忙就接嘴:“我也不信你能守一辈子。”他说完这话,又好似有些气愤,声音渐渐的大了起来:“反了天了!一个小娘们儿,敢拿刀追我,被人看见,像什么样子了?亏你还是个会读书识字儿的,敢对男人这样凶悍,三从四德白学了你!”他刚刚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百合伸手打他时,明明他可以将人制服的,但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扯了她头发心虚,再来又害怕她一个女人,那身体娇小小的,杨柳似的腰肢,仿佛他一用力就会折断了似的,他一巴掌下去能拍掉她半条命,手举起来本能要反抗时,他又停住了。

这会儿鬼使神差的被人追到街上,幸亏没人看见,否则若是被人发现自己被新娶的媳妇儿打出了门,可真是一世英名也扫地了。

“哪有媳妇儿打自已男人的?还有没有王法了!”他嘴中念念叨叨的,百合刀柄在门上敲了两下,他又不敢出声了,好一会儿才嘀咕:“我不是怕你才躲在门外的,只是不想跟你一般见识,要不我早出去喝酒了,把你锁屋里,让你也出不来!”

“就你还去喝酒,你身上摸不出半文钱来。”百合头皮还疼,听到外头张洪义嘀嘀咕咕的,回了他一句,见他死活拽着门不肯放开,他力气不小,那门紧紧被他拉着,她这点儿力气根本拉不开来,最后索性也不拉了,她把手将门拴上,将镰刀往门拴上一挂,让他可以透过门缝看到,转身就进了院子里。

将早晨张洪义卖剩的肉捡了起来拿火将猪肉上的毛给烧了,又切成了一小块的,不知是不是昨天他吃过土豆,感觉味道还不差,回来时筐里还摆了一些带着泥与叶子的土豆,百合拿出来洗了。她在这头准备生火做饭,屋外张洪义念了半天没听着她的声音,推了推门没动静,扒拉着门缝往里一看,只见一把镰刀晃悠悠的挂在面前,他赶紧将头缩了回去,想想有些不太对劲儿,他站起身扒着墙头往里看,百合正在屋里生火做饭,已经不守在墙边了。

我的盖世英雄(八)

自家那一向回屋之后冷清的破房顶,这会儿竟和别人家一样,开始慢慢升起了炊烟来。张洪义手中拽着那把缠了她不少头发的梳子,看着看着,突然间捂着脸就傻笑了起来。

这会儿百合还在气头上,要是让她开门,她肯定是不开的,看了看自家那并不算太高的围墙,他起身退了两步,往掌心里吐了两口唾沫一搓,往前几个箭步一冲,那壮硕的身体竟似灵猴一般,一下子便跳了起来,手掌在墙顶,越过近两米高的围墙,跳回自己院里了。

百合这会儿还在屋中生火,听到外头响动时,正好就看到他稳稳当当的落地。

看到百合在做饭时,他自觉的提了稻谷进院子里去舂米,百合也不理他,屋里那肉一下落,便‘滋滋’的冒出热油香气,家中并没有什么调味料,但胜在百合厨艺技能已经达到了高级,再加上只放盐又将食材原汁原味儿的本身味道呈现了出来,百合将削皮切好洗过的土豆下锅,加了水与肉一块儿闷,那味道直窜进人鼻子里。

张洪义低垂着脑袋提着舂好的米想进屋时,还小心翼翼的。

这一天不知道他是不是自个儿也觉得惹了祸,下午很自觉的并没有出去,用昨日砍好的木粒搭出一个棚架子,外头拿竹子编成草席挂着,头顶盖草,一间简易的淋浴房便完成了,剩余的木料他做成了两根长凳,摆在了屋里。

那张洪义原本自己睡的木床确实太挤了,更何况周百合这具身体还不到十五,年纪小了些,因为瘦弱两人勉强挤在一起睡。可毕竟床还是小了,他现在都只撑着半边身体,动都不能动弹,这两张凳子是给他准备搭床用的,只要他再编个竹床出来一铺,两人正好可以各睡一间,又是同屋了。

“明儿我打算。请大六子他们来家里吃一顿。”因那天张洪义梳头发的事儿。虽然事后百合没有再说过,可张洪义不知怎么的,无形中总是感觉自己在百合面前好像矮了一截。这会儿跟她说话时,还在拿眼睛偷看她的表情:“你好好准备准备,我也好将事儿落实了。”

他嘴中所说的要落实的事儿,应该就是前些日子他所说的当刽子手了。只是上一回百合说过他之后,连着好些天他都没有再提。没想到这会儿他竟然好像有些答应了。

百合眉头皱了皱,最近张洪义不出去喝酒了,也不跟一群朋友们吃喝惹祸,天天窝在家里。挣的钱虽然不多,可也足够两人嚼用了,没想到他对于当刽子手还没死心。百合倒也并不是忌讳这个职业,可是她不害怕。不代表此时的人也不怕。

刽子手名声并不好听,手艺也是代代相传的,他干了这行,以后要想清洗名声那可就难了。这个人并不坏,百合没打算真跟他过一辈子,自然也没想过要跟他生儿育女,他本来就长得够吓人了,要真做了这个,以后哪家的闺女还会真嫁他的?

若是他娶不了别人,就得一辈子打光棍儿。好歹自己暂时蒙他养着,吃着他的喝着他的,百合自然不希望张洪义落得那样的结局。

她一皱眉,张洪义就看到了,他只当百合是害怕这个职业而已,他眼里的光泽暗了暗,只是随即目光落到了百合身上,她穿着一身破旧的不合身的袄子,那袄子表皮打了补丁,已经看不出本来的颜色了,许多地方破了,露出灰黑色的棉絮,衬得她皮肤白得有些透明。

百合头发用红绳捆了起来,并没有什么多余的打扮,可那苍白的巴掌似脸蛋,却仍显得娟秀无比。她没有华服首饰,可应该是出身在那儿摆着,那气度风华,并不像是应该坐在这破屋子中,陪他一块儿吃着稀饭,面前连下饭的菜都没有的。她不希望自己当刽子手,皱起的眉头与眼神都透出了这一点,可是张洪义却并不希望她跟自己过得太差了。

他咬了咬牙,装作没看到百合不赞同的样子:

“我跟你说了,可不兴再当着我的几个兄弟们面前给我使脸子,更不能打我的,像上回那样拿刀追我的事,是万万不能再发生了。”他说着说着,表情就严肃了起来:“男人为天,女人是…哎哟!”他话没说完,百合起身就一巴掌拍到了他脑门儿上,打得‘啪’的一声,并没有打疼,他却仍是叫了一声,说的话被打断了,显然没料到自己前一刻还说让百合不要打自己,下一刻人还没教训完,又挨了打,他有些恼羞成怒:

“我跟你说,这一次就算了,再有下一次可不行…”他话音没落,百合又伸手抽了他一下,这一回张洪义手脚快,伸手将脸护住了,百合一巴掌抽到了他手心,那手掌软绵绵的,打在他掌中,比挠痒痒好不到哪儿去,他脸色涨得通红:“你这个小娘们儿,你怎么打人!还专门打脸,你知不知道羞耻。”

“男人是天,女人是什么?是什么?”百合拿了筷子抽他,他开始还挡,可是他皮粗肉厚的,那筷子抽到他身上,一点儿不见痕迹的,反倒是百合自己手抽累了,他挨打不疼,但显然表情有些狼狈,跳了起来,连凳子都被他带倒在了地,他一双眼睛警惕的盯着百合看,显然是在防止她突然再打人,百合伸手摸了摸自己后脑勺,他甚至还下意识的举起手将脸挡住了。

看他这样子,百合忍了心中的笑,将手里筷子一扔:“女人是什么?将碗洗了。”

他想要张嘴,只是看到百合愿意跟他说话,前些天她还生头发的气不理睬他,这会儿好不容易开口理睬他,张洪义咧了咧嘴,他试探着伸手去端碗,百合没制止,他捡了桌上的碗筷放进锅里,回头看时,百合已经扭身进了屋,他原本想说的话咽了回去,想起这几天里原本以为的官家小姐脾气大多是柔顺内向,轻易不肯多言,举止必定是恭顺的,没想到百合倒是不一样,虽说嘴里讲着不喜欢他,不肯嫁他为媳妇儿,可是却替他做饭烧水,性情也不像自己想像中的胆小慎微,想起她被自己扯断了头发有些火大提刀追他时的情景,张洪义之前觉得丢脸,此时却是忍不住嘴角勾了起来。

既然说了要见客,两人那身衣裳早就是已经烂得穿不得了,张洪义虽然说了只是见他从小到大穿着一条裤子长大的兄弟们,不用讲究那么多,但晚饭过后两人洗了脚各自窝上床时,百合想了想还是将针线翻了出来,让他点亮了油灯,剪了两块碎布块儿,开始替他补起了衣裳来。

这些东西以前张洪义是没有的,可是屋里多了个百合,却要求他将这些东西买了起来,他缩在床榻里,看百合披着袄子还在对着灯缝缝补补的:

“快睡了,缝那些干啥?又不是娘们儿,穿件破袄子,我不信大六子他们还得跟我断绝来往了,都是自家人,不在意的。”

百合哼了一声,灯光下她那脸张洪义是越看越是顺眼,看得有些入了迷,她低垂着头,几缕流海垂在她秀气的额头旁,目光并没有看他,而是全落到了他那件衣裳上,那样子看得张洪义心中莫名的开始软乎了起来,仿佛之前被她拿着筷子抽打的记忆全都忘了个一干二净,只记得她这会儿捏着针线的样子了。

张洪义觉得心里说不出的滋味儿,仿佛有哪儿不对劲儿,偏偏他又说不出来,他总想要做些什么,只得抓紧了褥子,恶声恶气的喊:“睡了!不要再亮灯!”

“知道了,自个儿睡你的,不要再吵。”她终于抬起头,瞪了张洪义一眼,挨了这一瞪,张洪义终于觉得心头舒坦了,想到刚刚古古怪怪的感觉,他转过身,摸到怀里一个东西,那是他之前买来送给百合的梳子,但上头她的头发被他扯断过好多,缠在上面,那天还给百合时她没要。

鬼使神差的,他也没将这些头发扯下来,一直放在怀中也没还给她了,这会儿摸到,心里也不知怎么想的,张洪义忍着心慌,伸手拽了一小把自己的用力,用力一扯,一大把头发被他连皮带了几丝皮肉扯了下来。

他没跟百合拜过堂成亲,两人甚至没有喝过交杯酒,就像百合所说的,没有媒聘,可他虽然暂时没和百合拜堂,但古人都说,结发夫妻,他深怕被百合发现了自己的动作,小心翼翼的将自己那缕扯下来的头发也朝梳子上头缠了上去,她的头发稍细,且比较滑,又有光泽。而他扯下来的头发较粗,又比她干涩,两人的头发缠在一起,很明显就能看得出来谁是谁的,他也发现了这一点,又抓着这些头发乱揉,两缕原本先后各自缠上的头发被混乱一些了,不细看外表已经分不大出来时,张洪义正望着梳子傻笑时,百合发现了他的异样之处,有些狐疑的看了他一眼:

“你鬼鬼祟祟在干什么?”

我的盖世英雄(九)

张洪义正心中暗甜,被百合一喝,吓了一大跳,手一抖,手中握着的梳子掉落到了褥子上,他慌忙伸手去摸,好不容易摸到了,牢牢握在手中,像是有什么小秘密被人撞破了一般,心中慌得似小鹿乱撞,简直比打架时被人团团围住还要心慌缭乱,他脸色涨得通红,有些恼羞成怒,粗声粗气的喊:

“管我干什么!男人的事儿,你不要问东问西的!”他声音虽然大,可语气里却透着心虚,张洪义自个儿都听了出来,深怕百合追问下去,刚刚的事儿他哪好意思张嘴:“好了好了,你不睡,我睡了!”他小山似的魁梧身躯窝缩在铺了薄薄褥子的床板上,从百合的角度看过去,那脑袋毛茸茸的,头发时常没洗,就那么挽着,剧情中周百合记忆里他这样一副邋遢的形象,可不知为什么,此时配上他那副有些心虚卷缩的背影,倒是显出几分好笑来。

昏黄的灯光摇曳下,张洪义刚开始还强撑着不想睡,可冷清潮湿的屋里因为多了一盏灯一个人,百合做针线活儿时的样子不知为什么莫名就让他心里安宁,他一个大男人,一向天不怕地不怕,哪怕就是认为死也不过滥命一条去了,可现在他这样的男人,竟然会觉得一个要靠他活下去的女人给他安宁,他不知什么时候睡去的,早晨醒来时,平时百合比他起得晚,今天听到他一起身,她揉了揉眼睛,也跟着坐起身来了。

“再睡会,这么早,你起来干啥?”早晨天气冷雾气重。张洪义自己身体好火气大,晚上睡觉盖薄被子也能睡得香,可百合不一样,她起身时身体还在哆哆嗦嗦的,一面朝手心呵着气,一面跺了跺脚,张洪义让她睡着时。她摇了摇头:“我起来烧点儿水。”

张洪义一听这话。只当她是要给自己烧水洗脸的,他忍不住咧中嘴‘嘿嘿’一笑,伸手抓了抓脑袋:

“烧啥水?女人就是麻烦。你自己睡,我打些冷水擦把脸就是了,就你那身体,若是着了凉。回头我还得侍候你了。”屋里没点灯,只有天窗外洒落进来的朦胧月光照在他身上。他高大的身影似铁塔般,将光线挡得牢牢实实的。

昨夜百合替他缝好的袄子这会儿搭在了柜子边上,他有些小心翼翼的伸手去摸,一副深怕被摸坏了的样子。那表情显得有些虔诚,眼中露出傻里傻气的笑容来。他伸手摸着衣裳,一副既是想穿。又有些舍不得的样子,最后还是百合看了他一眼。打了个哈欠:

“你穿穿看,我把腋下与腰添了些布头改大了些。”

其实昨晚补衣裳并不费什么功夫,最麻烦的是百合注意到张洪义身材高大,这衣裳应该是有些上了年头了,他穿在身上时显得有些小,有时举手捉足间不大活动得开,拉扯之下自然很容易损坏。袄子太小了,一来他穿着不舒服,二来她就是补了也很容易再坏,因此百合最后替他将袄子放大,把一些碎布头缝在了中间,又拿多余的布料把腰身放了,就因为这个费时间,所以耽搁到天快亮时才睡觉。

这会儿百合让张洪义试,张洪义听话的‘嗳’了一声,伸手就将衣裳披到了自己身上,他这一披,就明显感觉到衣裳不同的地方了。以往穿着紧绷的腋下与胸膛那里,明显宽松了许多,他试着抬了抬胳膊,袄子也不像以前那样紧绷了,他愣了一愣,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衣裳,低垂着头,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还从没有人像百合这样注意到过他,并不是张洪义不出众,他虽然没有高贵的出身,也没有英俊的外貌,更没有满腹的文才,可是他有吓人的外貌,从小到大怕他的人很多,一般在人群,最常让人发现的也是他,他从小到大就是孩子堆里的头儿,人人很容易看到他,却首先看到的是他的强壮与凶悍,街坊邻居想到他时,首先想到的是他的拳头硬声音大,兄弟们想到他时,是喜欢他脾气直讲义气,喝酒时从来都爱请客,哪怕就是当初父母在世,也认为他强大到足以能在营州这个地方好好的活下去。

没有人会像百合这样,注意到他的衣裳小了,他一个大男人,不擅针线,衣裳小了囊中又羞涩,拿不出银子去买新的,便唯有使这袄子再松垮一些,不用拉得那么紧了,露出大片胸膛来,时间久了人家便认为他是没个正经儿,大家对他印象更不好了。

人家只会注意到他穿衣不整齐,为人太可怕,没人关注到过他衣裳其实是不合身了,他自己几乎都快忘了这一点,可是百合却注意到了,并且她一句话都不说,就这么给自己缝接上了。

张洪义背着光,摸摸索索的,百合眯着眼睛还没清醒,看不清他脸上的神色,她还没睡得醒,打着哈欠,最近星辰练体术没什么时间练,张洪义在家的时间很多,并不像是剧情中的他每日要出门与兄弟们喝酒到下午,晚上还得出去喝几蛊,他早晨甚至杀完了猪卖了肉早早便回,也不在外逗留,因此他回来时有时百合一套练体术都没做完,所以并没有多少进展,最多起个强身健体的作用。

因此她还是怕冷,这会儿那被子一揭开,清晨的寒气直往身上窜,她抱着肩下床,张洪义看到了,就念她:

“都说了让你不要起身,偏不听话,有谁家娘子像你这样的。”百合没理睬他,只吩咐他去将柴抱两捆进来,他还有些舍不得自己这身才被缝制好的衣裳,听到她倔强,只得跺了跺脚放了手中的衣裳只着单衣出去了,没多大会儿功夫抱了一大捆柴进来,百合已经洗好了锅,架了一锅水在灶上了。

“咋烧这么多水?”缸里都快被舀干了,张洪义看了看,又挽了桶出去挑了两桶,回来锅里已经烧开了,他挑回的水正好兑着这些热水弄了一大桶,百合示意他提出去,他听话照办了,还不明就里,百合端了凳子出来,自己一屁股坐了上去,示意他蹲下身去了。

他老老实实的蹲着,这个姿势离百合很近,他能近距离看到她两条小腿坐在凳子上晃荡着,那裙底下一双小脚仿佛只得自己巴掌长短一般,哪怕是穿着一双破旧的布鞋,也是越看越秀气的。

这一刻张洪义突然间觉得有些窝囊,她原本是候府出身,本应该不是自己能配得上的,她这一双脚不应该穿的是这样一双鞋,如果她穿着城中那些大娘子妇人们的鞋,她一定穿得不比她们任何一个人都逊色,他开始还在她面前叫嚣着,说不会让她比别人过得更差的,可事实上跟了自己,她吃没吃多少,穿没穿多少,虽说喊着是不嫁他的,可却替他做饭缝衣…

张洪义犹豫着,嘴里却念道:“一大早的,自己不安生,也折腾得人家安宁不了,我要出门杀猪了,小娘们儿就是麻烦,还事儿挺多的。”他嘴中不肯服输,事实上百合让他蹲着,他是半点儿不情愿也没有的,他好像不耐烦的念着这话时,他眼中甚至还带着笑意。

百合坐在凳子上,伸手去摸他脑袋上的方巾,他下意识的要躲,百合抬起的手顺势便‘啪’的一下拍到了他脑门儿上,“别躲。”她这动作打得流畅,张洪义却是脸都红了,他只觉得自己脑门儿被她碰到的地方,仿佛是被那柔软的棉花打到,那冰凉的小手因为冷,越发显得少女手心的柔嫩。

这些日子她煮饭做事儿手粗了些,可与他相比,肌肤还是嫩的,他一时间心神荡漾,竟没反应过来她是在打自己的,反倒心一下子就跳得快了起来,那种触感随着百合手抽离,仿佛还留在他脑门儿上了,他伸手捂着头,像是要将这种感觉留住,好半晌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面皮涨得通红:

“你这婆娘,知不知羞!”

“羞什么羞?羞什么羞?”他蹲在自己面前,那高度正好百合伸了手去抓他耳朵,抓得他哎哟哎哟的叫了,又不太敢躲,百合顺手拽着他头发,将他头上的方巾扯了下来,里头捆着的乱糟糟的头发一下子就散下来了:“你上回扯断了我那样多头发,我抓抓你头发怎么了,你躲什么,你还怕我吃了你不成?”

他那头发僵硬成一砣,已经不知道多久没有洗过了,百合拍着他脑袋,示意他低垂下头,他仿佛意识到了什么,梗着脖子不肯服输,还一副士可杀不可辱的样子:“要干什么?我要出门杀猪了,过会儿披头散发的出去,成什么样子了?我又不是娘们儿,我不要梳,一点儿大丈夫的…”张洪义话没说完,百合冷笑了两声,抓起桶里的水瓢,舀了一瓢水,‘哗’的一下就往他脑袋上泼去了。

我的盖世英雄(十)

张洪义还在张嘴说话,没料到她会突然泼水,正好便被泼了一脸都是,他抹了把脸,像是一只掉进了水中的狗,甩着脑袋想躲,只是那把头发却被百合拽在手中,他要一挣扎,又害怕将她给拽下凳子摔着了,挣扎间百合拿了水将他头发打湿,又用皂角子替他搓了两下,那水顺着他脸往下流,他大声惨叫着,那叫声让百合心里生出成就感与爽快,直到洗了两桶水,张洪义那头发才洗得干净了。

东方天色发白,他那头乱蓬蓬的头发这会儿洗过之后贴在他脸颊两侧,显得头发少了一半有余,那本来就不小的脸盘子更大了许多,身上衣裳都打湿了,他一面拧着身上的水迹,一面欲哭无泪:“看你干的好事,衣裳都湿了。”张洪义外套穿的是昨天晚上百合替他缝补好的外套,之前挑水时他还舍不得穿,挑好之后珍惜万分的穿上了,没想到被百合揪来洗头,他还没来得及穿出去跟兄弟们显摆,这会儿显然是穿不出去了,他拧了两下,有些傻眼,那头湿漉漉的头发披在身上,虽然仍是平时那副凶神恶煞的模样,可不知是不是他这会儿一身狼狈不堪的样子,那声音虽然仍大,但气势却弱了许多:

“看看你干的好事,简直无法无天了,不止打我,还揪我耳朵抓我头发,哪个女人像你这样凶悍不讲道理的…”他嘴里念个不停,有些心痛的摸了摸身上衣裳,百合不止没有害怕,反倒忍不住想笑了。

天色确实不早了,张洪义也不敢再耽搁下去。就怕误了功夫,看百合悠闲的收拾着桶和凳子等,他说归说,最后还是替她将东西一并搬进屋里去了,自个儿忍痛换了身旧衣裳出门了,临走时还在叮嘱:

“把衣裳给我炕在灶上,下午我要穿的。”他一心想要在兄弟们面前显摆自己有了媳妇儿。有了人帮自己缝补衣裳了。见百合点了头,还有些不相信,自个儿将衣裳架在灶上。任由那未完全熄灭的火星子将湿衣裳烤着,才急匆匆的拿了自己杀猪的一套工具,慌慌张张锁了门出去了。

他这一走,百合折腾得也没有了睡意。他那袄子在灶台上烤着时散发出股股汗酸味儿,由烟火一熏。那味道越发明显了许多。

那衣裳也不知道是多久没洗了,百合也不管张洪义走时吩咐,就着自己刚刚洗脸的热水,将这袄子扔了进去泡着。准备泡一阵再洗了晾着,这才回了屋开始练起了练体术。

只是今日张洪义回来得也很快,他回来时并不是一个人回来的。听到杂驳的脚步声响起来时,百合缓缓的收了自己的动作。那头张洪义开锁的声音便响了起来,一个陌生的男人声响起:

“大哥,听说你前些日子抱回来一个新娘子,藏得什么似的,兄弟们数次三番说要过来喝杯喜酒,你都给推了,今日怎么难得有空,要请兄弟们过来了?”

那声音十分洪亮,另一人接着就开口:“说是驿馆的一个犯官女眷,我打听清楚了,若是能养得活,大哥好歹也算是睡过了一个极品的好女人,这辈子福是享够了,这样的姑娘,以前恐怕就是咱们营州的知县老爷也不一定能碰得着的…哎哟!”他话没说完,那开锁的声音一下子嘎然而止,说话的男人像是被人打了,百合在屋内听得并不分明,只听到外头那说话的男人有些惊慌的喊:

“干啥打人啊大哥?”

“我叫你那张臭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在我婆娘面前放老实一点儿,知县老爷算个球?你要再敢胡说八道,老子将你那一口牙给你尽数抖了!”张洪义有些火大,声音都比平时凶狠了许多,这会儿语气里透出几分阴戾,其余几人像是将他拉住了,迭声的劝:“哎哟大哥,陆老三嘴巴灌了大粪臭,他只是随口说说的,大家都是兄弟,从小一块儿长大的,你还能不知道他性子了?又何必跟他一般计较?”

“大哥…”那被人称为陆老三的男子颤抖着唤了一声,张洪义这才哼了一声,还有些余怒未消:“我警告你陆老三,下回若再让我听到类似的,跟你嫂子口舌没个把门儿,老子将你那命根子扯了!这辈子兄弟都没得做!”

“好了好了大哥,当初说了一声兄弟,一辈子的兄弟的,大家不是说,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么,不过是一个女人罢了,三哥就是有错,大哥教训两句就算了,这不做兄弟的话,万万不可再说了,简直是伤了兄弟的情份…”一个斯文的男声说了一句,他与之前的几人显然份量不同,因为他说完这话之后,张洪义冷笑了两声,随即开锁的声音重新又响了起来:“老二你也不用再说,老子请你们来喝酒,是给你们见嫂子的,不是让你们来用话拿捏糟蹋她的,若是看不起她,就是看不起我,看不起我,还当什么结义兄弟,趁早滚了,我这小庙,容不下你们这些大佛!”

“都是气话罢了,大哥消消火。”

外头的人又哄又劝的,百合坐在屋里,却是有些愣住了。

这群兄弟剧情中周百合也见过,可这些人个个看上去就不像是什么面善好相处的,张洪义结交的人三教九流,什么样的人物只要对了他的眼,他都能一块儿喝酒,百合跟他相处了一段时日,多少摸清了他一些性格,他这样的人朋友多,并不稀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