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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窝囊样让我的上铺极为不爽。他说你要么找那男的报仇,要么离校出走,要么去喝闷酒。躲在寝室里哭哭啼啼实在愧对党和人民的教育。我说单项选择还是多项选择?他说你乐意的话也可以多项选择,先喝闷酒,再拍那男子一砖头,然后顺理成章地离校出走。我说让我再想想。

我想象着自己真的擦干眼泪离开寝室下了楼,失魂落魄地在街上走。如果过了三个十字路口还没有被车撞到,我就可以坐在“失恋者酒廊”的高脚椅上,叫服务员上三打啤酒,一直喝到半夜。其间应该会上几次厕所,撒尿的同时把晚饭吐掉。然后我继续到街上游荡,六神无主,东盼西顾。

这时候街上应该已行人罕见,女友可能会打电话来探听我的状况,我赌气不接她的电话。可是她不甘心,一再打过来,我索性将电话关机。北方的冬夜有着刺骨裂肤的寒冷,啤酒激发出来的热量在几泡尿后便荡然无存,我像失去父母又中了玄冥神掌的张无忌一样无助。回校要受到室友的嘲笑,回家爸爸妈妈肯定要惊慌失措,这次没考上更好的大学读研已够让他们伤心了,如果失恋这种事也要惊扰父母的话,我都不能原谅我自己。

走着走着我身后不知何时跟着一辆出租车,我走它走,我停它停。好奇之下我决定上前问个究竟。开车的是个中年妇女。她说一看我走路的姿态就知道我喝了不少酒,再看我的装束就知道我还是个学生。半夜三更喝醉酒不回家顶着寒风在街上溜达,不是失恋了就是考试考砸被父母骂了。她跟着我是怕我突然倒在地上睡着了,那样第二天一早醒来,钱包被偷了事小,冻坏了身子这一生就毁了。我心想社会主义国家就是好,《卖火柴的小女孩》这样的故事只会发生在丹麦。我摸了摸钱包发现还有一些剩余,就上了车,告诉这位好心的司机阿姨我要去火车站。

出走并不是件光彩的事,没必要告诉亲朋好友。如果一走了之再不回来,那倒没什么,怕的是在外漂泊不了几天就搞得灰头土脸狼狈不堪,最后还是得放下雄心壮志,回来接受众人鄙夷的眼神。我曾不止一次地冒出带女友远走高飞的念头。可是每次我兴致勃勃地向她讲述我们在漂泊的路上可能遇到的各种新鲜事时,她都摇头叹气,说我中了骑士小说的毒,说外面的月亮不比咱家乡的圆。她的态度让我深深地感觉到:堂吉诃德常有,桑丘不常有。现在我不必顾忌她的想法和感受了,我满脑子充塞着一个字:走!

最近的一列火车是去库尔勒的,我摸摸口袋,只剩下一张五十的纸币和几个一块的硬币了。我把纸币塞进售票口,让售票员随便给我一张车票,然后直接去站台候车。站台上零零散散站了不少人,只有我两手空空,像一个逃犯。这是辆慢车,颠簸得厉害,还特没出息,动不动就要给快车让道。乘客大都拖儿带女,聊天不控制嗓门,抽烟也不避人,没事就喜欢脱了鞋隔着袜子抠脚丫子。我一上车倒头便睡,醒来时天已大亮,我下了车。

陌生的小城,冷清的站台。出站口到处是各式各样的拉客的中年男女。乞丐倒是没看到,兴许是天冷,上班要晚一点。我摆脱那些热情的中年男女,朝着我认为是城中心的方向走去。走着走着,突然觉得身后好像跟着什么东西,回头一看,却是一个衣衫单薄眉清目秀的少女。在我和她目光交会的时候,她猝不及防地倒在路边。路是黄土铺成的,她倒下那一刻尘土飞扬。我来不及思索到底是不是自己电力十足的双眼造成的这样的结果,就充满愧疚地走过去将她扶起。

在我充满怜爱的呼唤声中她缓缓醒来,嘴里艰难地吐出两个字:我饿。然后她就充满信任地闭上了双眼。她的话提醒了我,我的胃也好几个小时水米未进了。身体是流浪的本钱。我虽不怕死,但我怕被疾病折磨得半死不活。我摸摸口袋,只剩下七枚硬币了。我环顾一下四周,没有发现饭店或商店。而火车站里的东西超级贵,外面卖一块的矿泉水这里得卖三块。虽然怀中的女孩情况紧急,可是在没有找到落脚的地方之前我还不敢把自己搞得身无分文。

我试着抱起她,她并不算重,可是走了一段路后我还是体力不支了。我停在路边,有路过的出租车示意我上车,我谢绝了。高高的城墙已近在眼前。吞了几口口水后,我将她放到背上,挣扎着向城中走去。

古老的城墙包裹着的是现代化的高楼大厦,进城不远便看到了一家饭馆。我将她放到靠墙的小凳上,要了两大碗牛肉面。服务员先端上来两碗面汤。我试了试,不烫,于是就笨拙地喂起了身边这个来历不明的陌生女子。一碗面汤下肚,她的气色好了许多。面端上来,她便不需我的帮助,一个人狼吞虎咽起来。

吃饱喝足,话就多了。她告诉我,这是她第三次大逃亡的第九天。我问她为什么跟着我。她说她刚才跟我坐同一列火车,就在我对面。她看到我对她这么漂亮的姑娘竟然视而不见,顿生好奇之心。于是尾随我,想看看我是何方神圣。

经她这么一说,我仔细一端详,发现她真是一美女。于是我问她为什么会饿晕,她脸上顿时浮起两朵红云。当时我们坐在小吃店油腻的板凳上,空气里全是葱姜蒜醋的味道,服务员大脸小眼胖乎乎的很可爱。我左手放在上衣口袋里的硬币上,让它们在指缝里翻滚。七枚,是女友在去年送我的,全是2000年制造。送硬币的时候她说她请香山寺的长老为我算了一卦,说我一年之内有可能会流浪他乡沦落街头,这几枚硬币可以让我在吃一碗面后再给她打个电话,让她汇钱过来救我。可是算命先生法力有限,竟没有算出她会和我分手,更料不到我沦落街头的时候还会搭救一个似乎比我更惨的人。

我付了面钱,拉起她的手回到马路边。马路边摆满了卖服装的地摊。这时候已是傍晚,在昏黄的路灯下,地摊上那些做工粗糙的服装看起来倒也挺好看。身边的姑娘告诉我她姓李名兰,家住山西太原。她父亲是个酒鬼,母亲患了偏瘫,为了给哥哥娶媳妇,父亲要把她卖给财主做丫鬟。

我说你纯粹就是扯淡,现在的皇帝不是武则天,现在也不是二十年代,财主和丫鬟早已是历史,儿女的婚姻也不需要父母包办。你最好告诉我你缠着我究竟做何打算,否则咱们就此别过永不相见。

她说你这人怎么这么凶,我又没有对你情有独钟。我不想说实话是因为我有难言的苦衷,你就当我是你在路边捡到的随从,我绝对对你忠心耿耿。

我说你难道看不出来我神情暗淡?我刚刚失恋,刚才又吃了一碗油腻的面,面里放了很多盐,我现在很想喝一瓶农夫山泉。然后找个星级酒店或者旅馆,洗个泡泡浴美美地睡上一晚。可惜我没有钱,这些想法都不能实现。

她说大丈夫何患无妻,有些人其实并不值得珍惜。你要是不嫌弃,现在就可以kiss me。

凛冽的北风将她的长发吹起,打在我的脖际,让我感到一丝凉意。我想对她说一些甜言蜜语,却被室友打断了思绪。室友说:想什么呢这么入神,没听到你的电话在响吗?

青春只是一首太温柔的歌

2006年的夏末,我来到西安,在一所阴阳比例严重失调的电影学院过上了懒散无聊的大学生活。

我很怕告诉同学我的籍贯,一提到内蒙古,他们总要想起“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我不得不解释,其实我跟大家一样,生在城市中,长在红旗下。我吃饭不是用手抓,想喝奶也得去超市买。作为匈奴的后裔,我甚至不会骑马。有时候看着他们同情的目光,我也忍不住自怨自艾起来,我怎么就来了这么个鸟想拉屎都找不到树的地方。

不过这地方也不是一无是处,起码有个很牛逼的名字——终南山。山下的小镇叫太乙宫镇,镇上的太乙宫,是汉唐时期达官贵族避暑吟歌的雅境。王维曾在这里吟过诗,老子也在这里讲过道,汉武帝求神拜佛妄想长生不老也是在这里。可惜历史只能用来遐想感叹,物是人非事事休。如今道士不见,商贩横行,只让人欲语泪先流。

我们每天只有两节逃不掉的课,剩下的时间免不了烦恼丛生。为了丰富课余生活,也为了锻炼身体,我找了一个男朋友。当然不是本校的。我们学校的男生数量少质量差,拍电影的话只能演僵尸,所以他们都很识相地去学导演或编剧专业。

我男友的名字也很牛逼,姓倪名采,搞艺术的,蓄一头长发,却不打理。有时候我们聊天聊得口干舌燥无话可说了,我就玩他的头发。很神奇,他头发里什么都有,像个百宝箱,耳环、大头贴、烟头应有尽有。有一天我还在里面找到了我丢失半个多月的手链。

这么一个不修边幅的人,我自然不敢带到学校让小姐妹们评头论足。质量再好性能再强的男人,也能让那帮娘们说得一无是处体无完肤。事实上,倪采也不大爱出门溜达。他从来不看书,却凶猛地写着小说,顺便还在国内好几家文化周刊上开了专栏。样刊的稿费全都寄到我们学校让我收。他经常写到我。在他的笔下我活得一点也不迷茫,不是拯救世界的侠女,就是刁蛮任性的公主,嘻嘻哈哈风风火火。无论在哪篇小说里,我统一叫夏沫,不知道是他在洗衣服的时候看到的肥皂泡沫,还是喝啤酒时看到的啤酒沫。

唯一的一次,我们学校开运动会封了校门,我出不去,他很郁闷,就翻墙进入学校找我。结果刚一落地,就被刚上完厕所边系皮带边往外走的校长撞见。倪采身形消瘦,那天穿着黑衣,长发纠结,从天而降,姿态潇洒,让喝了点小酒的校长误以为学生在拍电影。校长走过去,很关切地说:歇歇吧同学,大热天的一个人上蹿下跳多没劲,那边不是在开运动会嘛,你没报名?倪采哼哼哈哈点头称是,校长也就走了,没走几步又停下来回头抛了一句:你那头发真该洗了。倪采不愧是写小说的,头脑灵活,马上接了一句:角色需要,角色需要。

这件事说明,倪采尽管足不出户,社交能力却一点也不差。跟当年未出茅庐便知三分天下的亮兄有一拼。其实,倪采在成为我男友之前,是个怀揣梦想整日东游西荡的人。认识我之前,他和几个朋友开车去西藏,走的是有死亡之线之称的川藏线,结果真的翻了车,死伤大半,唯独他皮毛安好。然后他就来了西安,投奔他的朋友,同时也是我的朋友,一个名叫老渣的人。那时他落魄且清高,有时候一天只吃一袋方便面,饿了就喝公厕的自来水,困了就睡公园的长椅,天冷的话就抱着城市里四通八达的暖气管道,有风的话就躲进超大的垃圾桶里。当然这些是他后来才告诉我的。要是早知道这些,以我悲天悯人踩死一只蚂蚁都要自责半天,然后怕它孤单再踩死几只和它做伴的性格,一定会买一大箱子方便面送给他。

后来他还是在西安待不下去了。老渣那个人消极冷漠极不靠谱,整天抱着今朝有酒今朝醉不怕明天冷风吹的态度生活。而倪采抱着那么大的理想,当然不甘心过一天算一天,可以一天吃泡面,可以两天不吃饭,但如果剩下的时间都浪费在无聊且没有必要的事情上,他会抓狂。于是他去了北京。在北京的生活他没有告诉我。虽然他打扮一下也颇为帅气,但我相信他不会去傍富婆。总之他再来西安的时候已经是圈内的名人了,随便找一家书报亭买一本当月的或过期的文学杂志都能看到他的作品。他找到我,说他打算在西安找个安静的地方写长篇小说,于是我就在学校附近给他租了间房子。从我们学校到市区要两个小时的车程,中间还要转车,所以来我这里之后,他很少再见圈内的朋友,换了手机卡,通讯录里只存了我一个人的电话号码。他说这样电话一响,他就知道是谁了。

因为住得近,我经常去找他玩。他也不介意我打断他的思路。通常我一去,他就泡上两杯茶,从床头柜里摸出一盒象棋,铺到床上,杀得昏天暗地。我下棋的时候一脸凶相,他说也就这时候我看起来像个匈奴的后裔。他喜欢叫我小蛮女,每天去找他的时候带一些水果,走的时候帮他把垃圾拎到楼下。

他很少送礼物给我,如果情书不算的话。在这个物欲横流、爱情如快餐的年代,认真写下的情书要比玫瑰啦玩具啦更让人感动,起码更让我感动。

第17章 梦想是照亮人生的星星(4)

后来我寝室那些姑娘还是知道了倪采的存在,我禁不住她们的软磨硬泡,就把我和倪采的事全说了。有什么呢,就算才子风流,浪子多情,而倪采二者兼备,我们的感情也不见得就不会长久。在我看来,两个人在一起开心就好了,老想以后多累啊。我们寝室有一姑娘,男友是一军人,按说够正派了,可是那男的老怀疑她在学校会做对不起他的事,每次聊天都是相互质疑的口气,今天分手了明天又和好了,搞得人看着都累。

周末的时候,我们常去爬山,虽然这山已经没有什么景色了,但奇石怪岩还是有的。就像长得不漂亮却有一副好身材的姑娘一样,虽然不能养眼,却可以锻炼身体。历尽艰险,站在山巅,闭上双眼,清风拂身而过,这次第,怎一个爽字了得。

受倪采的影响,我也开始写小说。因为我只有写博客的经验,所以一开始写的文字很让人吐血。例如:爱上你的烟疤或者左手的无名指了,或者被现实扯碎的长着翅膀的心,再或者就是我被岁月那双汗毛老长的手抚摩之后满脸褶皱。

写完之后,我就给倪采,让他推荐到他熟悉的杂志。可是这个男人老是以我写得太矫情为理由,将我呕心沥血披星戴月鼓捣出来的文字悉数毙掉。大义灭亲这件事在外人看来自然是侠士之举,可是被灭的亲人没有不恨得咬牙切齿的。这次我心一横,瞒着他直接投寄到了杂志社。一想到那小子拿起刊有我文章的杂志目瞪口呆的傻样,我就乐不可支地想在床上打个滚。

被现实扯碎的长着翅膀的心

我出生的时候,计划生育抓得正紧,政府提倡少生优生最好不生,对超生的人实施“抓、打、罚”三位一体疗法。许多幼小的生命啼声未止便被父母扔进了尿罐。我也不例外,可惜我天生水性好,泡了半天也没断气。无奈之下,父亲只好以十块钱的价格把我卖给了一对不会生育的夫妇。

在农村待过的人大概都知道,若是母鸡不会下蛋,就需要在它的窝里放一个圆圆的类似鸡蛋的石头,俗成“引蛋”。这样母鸡就会发现自己除了和公鸡调情之外还有下蛋的功能,然后义无反顾地下出蛋来。没想到这办法放在人身上同样管用。那对不会生育的夫妇把我抱回家不久,就弄出了自己的孩子。

然后我就成了多余的。他们打算把我退还给父亲,可是父亲卖我的时候没有开发票,我又无灾无病不属于三包范围,于是矛盾产生了。他们争吵着,唾沫星子喷了我一脸。可怜我那时太小,如果那时我会走路,我一定悄悄地走掉,我最不喜欢给人添麻烦了。后来,那对夫妇硬是把我扔在我家门前老槐树下废弃的磨盘上,理直气壮地走了。母亲心慈,顶着父亲的骂声把我抱回了家。然后父亲被迫交了一千多块钱的罚款。再然后跟所有的农村孩子一样,我玩着泥巴拖着鼻涕磕磕绊绊越长越大。

与农村小孩子不同的是,我特敏感,屁大点事也会被我引发出无限感慨。识字以后,我爱看小人书,就像现在的小孩子痴迷漫画一样。那时为了看书的时候不被人打搅,我常常揣上手电筒和小人书溜到东厢房的衣柜里。有一次我不小心在衣柜里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已是深夜。我以为爸爸妈妈一定在外面疯了似的找我,可是出去一看,人家早钻被窝里打起呼噜了。这事情让我伤感了许久。小人书是向邻居王二借的。那是个雕刻艺术家,他喜欢雕刻小人书上的人物,小时候我很钦佩他。不过这篇文章跟他没多大关系。

我是在离家百里之外的一所私立大学读书。那学校真叫烂呀!我们八个男生挤在一间不足十平方米的寝室里,早上放个屁到晚上还没散尽,大有余臭绕床三日不绝之趋势。食堂也很小,打饭要排队,一不小心就会溅上一身汤汁。教室和厕所倒称得上宽敞明亮,可教室里一天到晚都闹哄哄的,厕所又不宜久留。所以喜欢独处的我只好翻墙到校外的小树林里散步。也就是在这里我认识了邻班的李小白和同班的栀子。当时他们俩鬼鬼祟祟地躲在一棵巨大的松树后面聊天。

李小白:做我女朋友吧!我会给你幸福的。我们一起去仗剑走天涯。

栀子:我们才刚认识哦!

李小白:没关系的,感情可以慢慢培养,过程可以省略。

栀子:你带我来这里不是谈诗歌的哦?

我懒得当灯泡,转身欲走,却被眼尖的李小白发现,居然还叫出了我的名字。我相当惊讶。因为刚开学不久,同班的人尚且不熟,隔壁班的他又是如何晓得我的名号的?因为刚才听到栀子提到诗歌,我就答应李小白坐下来聊聊。其实我当时对诗歌的认识仅限于几个唐朝的诗人,所以当李小白神侃卧轨的海子和疯掉的食指的时候,我只能哼哼哈哈地敷衍过去。侃完诗歌侃教育。第一次接触我就领略到了李小白同志的三寸不烂之舌。但我想他多半只是说给栀子听的。

栀子坐在我后面一排靠窗的位置,那里光线好,噪音小,很适合看小说。相比之下,我的位置简直是腹背受敌。同学口中连绵不绝的单词和公式像一种咒语,搞得我心烦气躁,几欲抽人。我渐渐觉得李小白那天在小树林里说的话也不无道理:等待我们的是长达三年的加工,然后合格的送到研究生院校再加工,不合格的就被淘汰到社会上。就像我们小时候玩的玻璃球,出厂前要被不断地打磨,直到棱角尽失。你看看那些好学生,就像一个模子做出来的,身如虾米,眼如死鱼。

我们班主任是个认钱不认人的家伙,迟到、早退、旷课、考试不及格、上课不认真听讲都要罚款。所以每个月提前预付了一百块钱之后,我就可以在所有时间随心所欲地看小说,自习课时也不会有人过问我的去向。其实大多数时候我是被栀子拉去当电灯泡。她好像不喜欢李小白,但也不讨厌和他在一起。毕竟这学校有趣的人实在太少了,李小白好歹也算是一鬼才。他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我曾拜读过他的文章,里面经常出现这样的句子:我疼得千山鸟飞绝,饿得手可摘星辰。

我觉得这除了能证明他记得不少诗歌之外,再嚼不出别的味道了。可他的语文老师却称赞他想象力丰富,有李太白之遗风。还有这样的句子:我郁闷地看着同样郁闷的你感到更加郁闷。我津津有味地看着你津津有味地啃着鸡腿感到更加津津有味。

据说李小白还写诗,但我看过他的文章之后就断绝了看他诗歌的念头。栀子的诗我倒是看过一些,隐隐约约记得一些支离破碎的句子:我停在某个空白处,等待那些陌生的字迹。所有的生活方式和感觉,我都体验到了,只是缺少实践。他在流言蜚语中走过,他乐于选择自己的道路,寻找我们最终渴望的,我和你会在那里相遇。

栀子为我们逃课找了一个很好的理由:艺术是懒散人的事业,我们都是为艺术而生的孩子。所以我们是为了艺术而逃课,我们很伟大!那时我们这里还没有网吧,除了在小树林里闲聊,到佛光广场喂鸽子之外,我们不是在学校,就是在“暗地病孩子”书吧,不是在“暗地病孩子”书吧,就是在去“暗地病孩子”书吧的路上。随便挑一本书,要一杯廉价的奶茶,把身子完全陷进柔软的沙发里,一待就是一个下午。书吧的老板兼服务员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骨感美女,脸上总是挂着一抹忧伤。她喜欢郑智化的歌,店里常常萦绕着那首《中产阶级》:

我的包袱很重我的肩膀很痛\/我扛着面子流浪在人群之中\/我的眼光很高我的力量很小\/我在没有人看见的时候偷偷跌倒\/我的床铺很大我却从没睡好\/我害怕过了一夜就被世界遗忘\/我的欲望很多我的薪水很少\/我在台北的马路上迷失了我的脚\/没有人在乎我这些烦恼\/每个人只在乎他的荷包\/我常常喝着可乐我吃着汉堡\/只是心中的空虚饥渴无法填饱\/是不是就这样平凡到老\/我的日子一直是不坏不好\/是不是学会了放弃思考\/这样的我才能够活得很好\/头壳坏掉才能够活得很好

李小白写小说的时候也喜欢听这种音乐。说真的我很怕李小白写东西,每次他写完一篇小说后都会激动地拉起我的手,说,兄弟,我就要出名了!我这篇小说绝对是十年来中国最好的文学作品。你说我投给哪家出版社好?

我从不追问他那些稿子后来的归宿,估计都被他烧掉了。他喜欢烧东西,用他的话说就是他喜欢那种灰飞烟灭的感觉。

大一的下半学期,我花了点钱买到了栀子旁边的座位,没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意思,只图清静。我一直对异性没有什么特别的兴趣。我觉得,能在一起快快乐乐的就好了,没必要非得强调谁是谁的谁,谁只属于谁。人最终都是只属于自己的。

有一天李小白突然消失了,于是我整理好行囊,踏上火车不告而别,一路向西,幻想着能遇到崔建口中的花房姑娘。可是饿了两天肚子,一件新鲜有趣的事情也没碰上,到处都是一样的高大的楼房,到处都是一样的麻木的脸庞。

信上没有说他要不要回来,我和栀子目瞪口呆。不过我想社会主义国家应该是饿不死人的,碰了一鼻子灰之后他自然晓得回头。李小白走后不久天便转凉了,小树林里弥漫着苍凉的味道。栀子仍穿着飘逸的裙子,露着雪白的小腿。女孩子似乎都舍不得夏天,感冒了也要义无反顾地穿着一身单薄的衣衫。我是怕冷的,早早地用长裤和夹克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少了巧舌如簧的李小白,我和栀子就像两个不合槽的齿轮。我们都不想一个人待着,可是两个人在一起又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栀子喜欢自顾自地拨弄地上的松针,或是把玩一块光滑的石头。这样一蹲下去就要玩几十分钟,站起来的时候毫无悬念地要两眼一黑倒在我身上。她贫血。每次我告诉她,要缓缓地站起来,她都是答应了然后又忘记。不过说真的,被她香软的小身板倚着,是件很惬意的事情。

每天傍晚吃完晚饭,我们都要去以前从不去的广播站,那里有一台十四寸的黑白电视机。我们等着新闻联播结束以后看天气预报,关心的当然是拉萨。书上说那是日光城,我想李小白去那里可能是为了躲避黑暗吧。他走之后我才发现原来我一点都不了解他,甚至从没想过要走到他内心深处去看一看。

一晃就到了大四,同学们都在忙着考研,桌子上堆着的学习资料高过了头。而我的桌子上一如既往地孤零零地躺着一本被我摧残成海带状的小说。栀子依旧津津有味地在桌子底下折着飞禽走兽。我们都抱着混到死也不向应试教育低头的态度。到毕业的时候,看着匆匆离开学校的同学,我惊讶地发现我竟然叫不出其中任何一个人的名字,长达四年的大学生活仿佛只是睡了一觉。不过醒来后并非无路可走。改革开放让父亲的腰包鼓了起来,在家过了一个悠闲的暑假后,父亲给了我一笔数额不小的钱,让我选择创业或继续上学。我仍旧去了栀子所在的小城,说服栀子跟我一起去附近的一所艺术学校读书。栀子对我言听计从,开学那天她却消失得无影无踪。

新学校真是另一个世界,老师和学生比着玩个性。奇装异服就是校服,正儿八经必遭人唾弃。耳钉、唇钉、鼻环、脚链、手链、项链,缺一不可。你若是穿西服打领带,门卫都不让你进校门。到处可见这样的标语:生命在于折腾。头可断,发型不可乱。校园里的花花草草、雕像路标是不可以乱摸的,当下流行行为艺术,没准那蹲着的就是你的导师。早操是不用上的,这里几乎没有昼夜之分,老师想上课了就会打电话给你。每个房间都是隔音的,你可以疯到四肢瘫痪,睡到海枯石烂。戴着小红帽的校长在开学典礼上说:艺术与规矩无关,与公式定理无关,与功名利禄无关,我们发现美,创造美,享受美。若是对艺术的感情不纯粹,我劝你赶快退学。一周内退学的,学费全部退回。这话吓了我一跳,说真的我对艺术没什么具体的感觉。我狂热得不干脆,忧郁得不彻底,看不出一点艺术家的潜质。我连颜色都认不全,就厚颜无耻地来学美术了。

我依旧是独来独往。有时我真想揪起某个同学的衣领使劲摇晃几下,然后问她为什么不愿意跟我交往。可始终只是想想。教学楼前有一片宽阔的草坪,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会躺在上面,看遥远的天空,看昏黄的路灯。偶尔看到校园里长发飘飘眼神落寞的姑娘会让我想起栀子,想起她柔软的皮肤和带着拉芳洗发水味道的长发,想起那句诗:世上多少笨小孩,未曾深爱已言别。

“暗地病孩子”终于停业了,老板不知去向,招牌换成了北京烤鸭,生意红火。我开始留长发,幻想有一天头发变成翅膀,带我飞翔。睡觉的时候我故意用被子把自己裹得像一个茧,幻想一觉醒来变成蝴蝶。可是生命一天天腐烂,该变的都没有变。我傻傻地告诉自己,一切会好起来的,以后会好起来的。

第18章 你是翻山越岭来寻找我的小熊,我是茫茫人海中等待你的那棵树(1)

远方

远方除了遥远什么也没有。我一直是这样想的。所以活了十八年,我没有离开过我的出生地。我很庆幸我出生在这个地方,这个城市远离海洋,远离沙漠。这里不会有台风,不会有沙尘暴,不会有洪水或者泥石流。虽然不久以前离我所在的这座城市不远的地方地震了一下,但并没有影响到这座城市里的人的生活,完全可以对地震忽略不计。

这座城市空气湿润,街道干净。很多年前这里出生过一个叫苏东坡的人,这个人活着的时候才华太过横溢了,所以至今仍旧被人仰慕。这座城市凡是有路灯的地方就有这个人的诗词。这个人以前住的院子现在成了著名的景点,每天都有很多外地人慕名而来,看看他生前用过的笔墨纸砚,看看他生前睡过的床和房间,为他生前用过的尿壶感慨,向他生前穿过的袜子致敬。

如果不是遇见季沐阳,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离开这座城市。为什么要离开呢?这里有我需要的一切,上南大街可以买到我喜欢看的各种图书杂志以及唱片,下西街有我喜欢的各式各样的衣服。至于日常的生活用品,下了楼就能买到。虽然这里没有高大的摩天轮、过山车或者巨大的音乐喷泉,但是着什么急呢?田家炳中学附近不是正在修建一个广场吗?耐心地等待吧,一切都会有的。

可是季沐阳不这么想。

他一听到远方这个词就激动。如果给他足够的钱,他必然要把地球走个遍。他说他活着就是为了流浪,就像钢琴活着就是要被人弹,篮球活着就是要被人打一样。

如果我口袋里有一块钱,我会买个冰激凌吃。如果季沐阳有一块钱,他会随便搭上一辆公交车坐到终点再走回来。如果硬要在我们俩身上找共同点,那只有一个,就是贪睡。

我学习成绩很好,季沐阳学习成绩很差。所以虽然我们都会因为贪睡而迟到,待遇却不一样。我即使在下课前一分钟才踏进教室,老师也不会说什么。季沐阳即使在课刚上一分钟就踏进教室,也会被罚站,下课后还要到办公室接受思想改造。

我和他相熟,就是因为迟到。因为前一天晚上通宵看小说的缘故,第二天我一直磨蹭到上午最后一节课上了一半的时候才到学校x我看看时间,离中午放学不到二十分钟了,索性不进教室,躲到操场上,掏出书包里的小说继续看。

刚坐好翻开书,就有人拍我的肩膀。我回过头,就看到了季沐阳那张睡意未消的脸。他说林倩你干吗呢?我说看小说呗。他说真嫉妒你,你迟到半天还可以心安理得地在这里看小说,我只迟到了十分钟就要被罚扫厕所。

我合上书,抬起头看着季沐阳乱糟糟的头发说,大概是人品问题吧。如果你学习成绩好一点,高考的时候能不影响学校的升学率,应该也不用扫厕所吧。

季沐阳看我合上了书,就在我身边坐了下来。他说我们聊聊天吧,同学快三年了都没和你说过几句话。我一直觉得你挺神秘的,天天迟到看小说,成绩还是能那么好。

我说你坐远一点,坐这么近,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恋爱呢。我不听课不代表我没有好好学习,咱们那几个老师课上得太烂了。以我的智商,即使一节课也不听,考试的时候也不会犯难。你要是没事就去扫厕所吧,别影响我看小说。

季沐阳说你不用嫌我烦,过阵子我就走了,离开学校,离开家,离开这座城市。

如果季沐阳把脸洗干净头发理顺再换上一身飘逸的衣服坐在我身边说这句话,我可能会觉得很伤感。我可能会拉着他的手语重心长地说你不要走,你走了以后谁扫厕所。

可是他偏偏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让我觉得他所谓的退学甚至离家出走不过是他昨晚没做完的梦。于是我说,你是不是青春叛逆的小说或者电影看多了?

季沐阳说,你才看青春叛逆的小说,你们全家都看青春叛逆的小说。你这个人太冷血了,但凡内心只有一小块柔软的地方的人都不会对一个即将退学的同学说这样的话。

季沐阳学习成绩不好,语文最烂。可是他偏偏喜欢说一些看起来很华丽唯美但是仔细琢磨却是病句的话。还好他要表达的意思我基本上明白。为了证明我的内心还是有那么一小块柔软的地方,我假装很不舍地说你为什么要离开啊?

季沐阳说,这个说来话长。我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有一个梦想。

我说你就不要提小时候了,长话短说,我等下还要去吃午饭呢。

季沐阳说你有没有什么遗憾?

我说我唯一的遗憾就是小时候没有一个会讲故事的外婆。

季沐阳说,我很久以前就想退学,现在眼看要毕业了,再不退学就没机会了。没机会了就会感到遗憾。村上春树曾经说过,十五岁的时候最好来一次离家出走。我十六岁的时候才看到村上春树的这句话。我已经错过了一次,不想错过第二次了。

我说你这是什么逻辑啊,刚才说你青春叛逆小说看多了你还不承认。退学容易,离家出走容易,但是之后呢?你靠什么生活?

季沐阳说到时候会有办法的。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有一个孩子,九岁时失明,常年生活在盲人影院。从早到晚听着那些电影,听不懂的地方靠想象来补充。他想象自己学会了弹琴,学会了唱歌,还能写诗。背着吉他走遍四方,在街头卖艺,在酒吧弹唱。他去了上海、苏州、杭州、南京、长沙还有昆明,腾格里的沙漠阿拉善的戈壁、那曲草原和拉萨圣城。

他长大后爱过一个姑娘,但姑娘不爱他;他恨过一个姑娘,那姑娘也恨他。他整夜整夜地喝酒,朗诵着号叫着。他想着上帝到底存在不存在,他想着鲁迅与中国人的惰性。他越来越茫然,越来越不知所措,找不到出路要绝望发疯。他最后还是回到了盲人影院,坐在老位子上听那些电影。四面八方的座椅翻涌,好像潮水淹没了天空。

季沐阳讲完故事,下课的铃声就响了。我一边收拾书包一边对季沐阳说,你不要胡思乱想了,学习才是硬道理。

季沐阳说,到了远方,我会寄信给你的。

我没有再理他,背着书包朝食堂走去。食堂最近来了一位山东的厨师,做的大饼很好吃,去晚了就卖完了。

下午上课的时候,我回头去看季沐阳,发现他的桌子空着。连续几天,一直空着。后来就听说他退学了,再后来他的桌子被老师搬出了教室。

季沐阳退学事件并没有引起多大的风波,他一直独来独往,没什么朋友。如果不是他退学前和我聊过天,恐怕我也得过很久才注意到他不在了。

在书店买书的时候也碰到过他几次,但也只是点头微笑擦肩而过。

在我快要将季沐阳遗忘的时候收到了他的信和一张周云蓬的专辑。信很薄,字迹不像我想象的那么糟糕。信中他告诉我他在丽江,他说那天给我讲的故事其实是一首歌的歌词,他建议我去听周云蓬的歌。

专辑的封面上有周云蓬的介绍。九岁失明,留在视觉中的最后印象是动物园里的大象用鼻子吹口琴。十五岁弹吉他,二十三岁大学毕业,其后游历十余城市,以弹唱为生。

我听着周云蓬稳如泰山静如秋水的歌声,暗想季沐阳平白无故为什么要寄信和送礼物给我?按我看过的言情小说的情节来推理,作为唯一的男主角季沐阳和唯一的女主角我,如果继续接触下去,势必要擦出一些爱情的火花来。可是哪个蹩脚的作者会一开篇就把男主角发配到远方,让整个故事都变成女主角的独角戏呢?

此后一直到大学毕业都没有季沐阳的消息,我没有丝毫的期待。他不是我喜欢的那类男生,我喜欢的男生应该像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让人感到温暖,让人充满希望。而季沐阳是下午五六点钟的太阳,随时会消失不见。如果一定要从季沐阳身上找出让我喜欢的地方,那就是他会讲故事,而且是第一个讲故事给我听的人。我喜欢会讲故事的男生,夜深人静的时候听着故事入睡是我向往已久的事情。可是我不喜欢故事里的人。故事里的人太遥远,就像季沐阳,讲着讲着就把自己讲进了故事里。

暑假里我窝在家里看了两个月小说。我考上了研究生,依旧在原来的学校。我不知道这样做是不是为了收到季沐阳的信。他不知道我家的地址,我不知道他的地址。如果他要联系我就只有把信寄到学校,如果我想知道他的消息就只有留在学校。这一切看起来都太像爱情,女主角为了男主角而留校,心甘情愿地忍受考研的压力。

我觉得如果把心态放松的话读研究生和读大学没有什么区别。这座城市没有特别好的学校,读名校的话起码要去几十公里外的省城。我读的大学是所谓的贵族学校,里面有一个体育场、两个食堂、三个操场、四条两边是花草的长廊、五座公寓楼、六座教学楼。省城有些大学还没有我读的大学环境好地方大。

开学后,季沐阳的信来得断断续续,有时候一星期能收到两封,有时候两个月只有一封。无聊或者烦闷的时候,我就拿出季沐阳的信来看,有时只是盯着信封发呆。想象这信跋山涉水漂洋过海从遥远的地方一路走来。有时我会把信拿起来放在鼻子上闻,看有没有风尘味。之所以这么矫情,倒不是因为这信是一个男生写的,而是这信来自一个遥远且陌生的地方。

有时候我会想,季沐阳为什么要放弃家里舒适的环境去远方流浪,这不是花钱买罪受吗?从这个问题我会想到为什么有的人喜欢吃猴脑,有的人看到猴脑之类的东西就恶心?为什么有人喜欢待在熟悉的地方而有人总想去远方?这些问题就像旋涡,在看似平静的生活中旋转,一不小心就会跌进去,无法自拔。

季沐阳在信中说当他到了远方之后,我所在的地方对于他又成了远方。这世界上有无数个远方,有时候远方只是一个词语,不去远方是一种遗憾,去了远方又是另外一种遗憾。

季沐阳始终没有回来,或许回来了,但是没有找我。研二的下半学期,我没有再收到过季沐阳的信,关于他的事情逐渐模糊,最终变成了回忆。为了纪念他,研究生毕业那年的暑假我买了张火车票,目的地是远方。一路上我都在反复地听周云蓬的歌,是那直达内心的声音,像微凉的风打在脸上。从此你去你的未来,我去我的未来,从此在彼此的梦境里虚幻地徘徊。

沙发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窗外依旧在下雨,偶尔有闪电一掠而过,接着是低沉的雷声,像是某种怪兽饥饿时发出的吼声。也许是从小睡在紧挨着公路的房子里,听惯了车笛声的缘故,响了一夜的雷声非但没有吵醒我,反而让我睡得更香甜。看到这里你大概要问,既然你睡得很香甜,又怎么知道雷声响了一夜?难道你不是独居?难道你一醒来就听到那些和你同居的家伙在议论昨晚的雷声?是的,你猜对了。他们害怕雷声,一到雷雨季节他们就要失眠。和他们相反,我喜欢在雨天睡觉,空气里有种清新的湿润的味道。如果不是小白的到来,我可能会一直睡下去。

她真名或许不叫小白,她真名应该叫莎乐美或者洛丽塔。她是个美女,而在网络上,小白是用来称呼那些白痴和菜鸟的。我讨厌网络,网络把很多东西都改变了。我从来不上网,只在别人上网的时候,有意无意地瞥上一眼。有一次,我看到有个人在一个论坛发了张帖子,第一个回帖的人说自己是沙发,跟着是板凳和地板。作为一条用木头和弓状弯曲的弹簧与泡沫塑料做成的货真价实的沙发,我不能理解这种说法。我对面那把外裹合成皮,内装棉絮的沙发椅也觉得这是侮辱我们。在我的字典里,每一种事物都有它独一无二的解释,比如小白,它只能是个褒义词,只能用来形容那种皮肤很白笑容很乖的女孩。

不管我有多么期待,小白最终还是和我擦肩而过,坐在了我对面的沙发椅上。她依旧是喝草莓味的双皮奶,看的还是那种封面花哨的时尚杂志。从杂志的选择上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位。这是一个以前常坐在我身上喝烧仙草的小伙子对他的同伴说的。他说这些时尚杂志没有一本是真正贴合鸡零狗碎的生活的,之所以让众人趋之若鹜,是因为这些杂志为他们编制了一个梦,人类无法得到却不断争取的梦。这个小伙子皮肤很黑,我叫他小黑。

小黑以前总是坐在我身上看纯文学之类的杂志或书。也许是吃饭的时候吞得太猛,吃进了空气的缘故,小黑坐在我身上的时候总是放屁。为了不影响别人,他总是把一个极具张力的屁放得很平静。小黑现在已经毕业了,据说在当导演。据说他拍的电影和他放的屁一样,表现手法十分内敛同时又很有力道。

和沙发椅不同,我可以同时容纳很多人的屁股。以前小白常和一个男生相拥着坐在我身上,用两根吸管喝同一杯奶茶。后来那男生不见了,小白独自坐在我身上的时候,总有一些陌生的男生放着一屋子的沙发椅不坐,偏要厚着脸皮和小白挤在一起。久而久之,小白就放弃了我,选择了那种只能坐一个人的沙发椅。

当小白喝着奶茶翻着杂志做着公主和王妃的梦的时候,我也在做梦。梦中我可以千变万化,变成一把可以拥抱着小白的沙发椅,变成一杯被小白喝掉的双皮奶,变成一本被小白捧在手上的杂志,或者干脆变回我原来的样子。

我原本是一棵树,长在一群小孩放学回家的路上。有人用我做支撑跳过皮筋,也有人在我身上搭过秋千架,还有羞涩的小男生在我身上刻下他喜欢的小姑娘的名字。

有一天,有只鸟儿在我身上休息。它说做一棵树真好,不用到处奔波,待在原地就有吃有喝。我说还是做鸟儿好,不用一辈子只待一个地方,可以飞来飞去,见到很多好玩的东西。鸟儿说你要是想到处走,就自杀吧。你死了以后,会有一个和你有缘的木匠路过此地,他会把你做成一叶扁舟放在江河里漂荡。

第19章 你是翻山越岭来寻找我的小熊,我是茫茫人海中等待你的那棵树(2)

为了自由,我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果然,如鸟儿所说,我死后不久,就有木匠相中了我。可是这木匠没把我做成扁舟,而是把我做成了一个小板凳,放在房间里。

这样一来,还不如在马路边上呢。在路边起码还能看到很多东西,在房间里只能面对那冰冷的墙壁。和我一起待在这个房间里的,还有一张桌子。我把我的经历告诉了桌子,桌子说你真傻,要知道江湖险恶、人心叵测,怎么能随便相信一只过路的小鸟的话呢?我说,难道我注定一生只能待在一个单调乏味的环境里吗?我不甘心,我知道我的力量很小,和我的理想画不上等号,可是我真的不甘心。

桌子说,有些事情是命中注定的,就像我要做桌子你要做板凳一样,我们的命运由人类决定,我们所能做的,就是认命。我年轻的时候,和你一样心高气傲,我也努力过,可是最终呢?我还是得做一张桌子。

一开始,我不相信桌子的话。可是随着时光的流逝,我的信心逐渐被消磨掉。房间的门总是锁着,我甚至不知道我度过了多少日子。

长久的压抑让我患上了抑郁症,我想到了死。可是,我已经死过一次了。作为一棵树,我想死的话,只要跟树根说一下,不给我供应养分就可以了。而作为一个小板凳,我是无法用自己的力量结束自己的生命的。

桌子说,你要调整好心态。虽然你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可是你可以改变自己。你的痛苦源于自身,只要你放下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接受眼前的一切,其实生活还是很美好的。

我说我做不到,我宁愿死都不愿过这样平淡无奇的生活。

桌子说,可是你死不了啊。你又不是没死过,死后的世界也许比现在更糟糕。再者,我认为,只要你用心去做,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你的意识形态还停留在本我上,你应该超越现在的状态,把眼光放得更长远一些。生活本来就波澜不惊鸡零狗碎的,那些大气与浪漫都是一种被假象堆积的状态,你再努力都无法真正实现。

就这样时而和桌子聊天,时而睡觉,渐渐地,我变得平和起来,虽然偶尔还是会感到难过、失落,但终究,没有再说关于梦想或者死亡的话。

不知道又过了多久,有一天,门被打开了,我被一个人拎了起来,带到了街上。因为在阴暗的房间里待得太久的缘故,阳光晃得我有些睁不开眼。那个人拎着我走了很久,直到他累了,才把我放在地方,坐在了我身上。休息了一会儿后,他又开始走了。就这样循环往复,直到有一天,他喜欢逛的街道上都盖起了凉亭,凉亭下有长椅,他累了就在长椅上休息。我成了多余的,他就把我丢弃了。

捡破烂的捡到我的时候,我已经很破旧了。他把我卖到了二手家具市场。我又见到了那个我以为会把我做成一叶扁舟最后却把我做成小板凳的木匠。在做一个沙发,弹簧和泡沫已经有了,只差一些木头。于是他就把我锯了,又从别的地方找了一些木头,装上弹簧包上泡沫和皮子,我就变成了沙发。

变成沙发后没过多久,我就被搬到了一所大学对面的奶茶店里。说实在的,我蛮喜欢这个地方的,比我以前待的那个沉闷的小房间好多了。每天都会有很多人来喝奶茶,店主是个二十多岁的姑娘,她喜欢放一些小孩唱的歌,奶声奶气,吐字不清,听了之后会让心情变得轻松起来。

我不知道我会在这里待多久,不知道我的下一站在哪里。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了奶茶店,被木匠做成了一叶扁舟,我会很开心。如果我注定一辈子只能做沙发,我也没有什么怨言,顺其自然吧。如果你是一个大学生,你们学校对面凑巧有一家奶茶店,你一定要进去坐坐,没准我就在里面,就是那条很长很软的红色沙发。

情痴

即使所有的誓言都显得苍白无力,所有的爱情都像是逢场作戏,所有的追求都得向钱低头,所有的人都不值得相信,我仍会安静地坐在电脑前等你上线,一如从前。

——题记

桂山水常常幻想自己是个孤儿,无父无母,最好也不要有爷爷奶奶七姑八姨。那样他就可以无牵无挂地漂来漂去,不用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思念谁谁谁,不用为自己做出的种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感到羞愧。

桂山水喜欢游山玩水大约是受爷爷的遗传。据说小桂的爷爷年轻时也是个浪子,整日东游西荡,拈花惹草,不务正业。小桂的名字就是爷爷取的,爷爷常常教导他说:不能太早结婚,要多出去走走。

可惜爷爷很早便去见唐伯虎了,留下小桂一个人做那闲云野鹤的梦。小桂的爸爸是个满身铜臭的商人,他一心想让自己的儿子挣大钱,开宝马,住别墅,最好再娶个金发碧眼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