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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桂是被棍棒喂大的,爸爸狰狞的面孔无法改变小桂的喜好。爸爸的棍棒让小桂练就了一身肌肉,为以后漂泊江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除了游山玩水,小桂还喜欢泡网吧。游荡了一天的他不愿意找个旅馆洗个热水澡美美地睡上一觉,他要到网上会一会那些喜欢他的“驴友”,以确定一下次日的行程。每一座城市都有小桂的朋友,所以小桂每次出门只要带够车费就可以了,食宿自有人安排。网络上对小桂诱惑最大的是一个叫忘忧的姑娘。忘忧喜欢听小桂胡说八道,喜欢小桂那颗落寞的心。他们认识的时候忘忧正在遥远的地方读高三,两人约定高考后见面。可是高考后,忘忧消失了。小桂盯着忘忧那灰蒙蒙的qq头像发了几天呆,最后决定去找她。

忘忧所在的城市小桂曾路过多次,那是一个污染严重的工业城市。据说白鸽飞过它的上空就会变成乌鸦,可是这样一个地方住了几十万人。没有电话号码,没有详细地址,连对方的真实姓名也不晓得,甚至不清楚对方具体长什么模样,在这样的前提下,在几十万人中找一个姑娘,就像是买彩票。但小桂不怕,小桂有信心。起码小桂知道忘忧喜欢吃冰激凌,喜欢棉花糖,喜欢公主裙,喜欢余华、王小波、小贝,喜欢在新买的衣服上绣一只蝴蝶,喜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爬到屋顶看星星,喜欢上网,会莫名其妙地难过,旁若无人地流泪。最重要的是,小桂知道忘忧喜欢自己,喜欢这个整日漂来荡去固执任性痴痴傻傻的男生。

人在江湖半条命。你不能保证下一秒你不会被天上掉下的花盆砸死,或侥幸活了却落了个半身不遂。你更不知道,你平淡无奇的一句话会惹来杀身之祸。总之,江湖充满了未知,举手投足都要小心。

话说小桂到t市的第七天,一觉醒来摸摸脑袋还在,摸摸口袋钱却不在了。

没有贼,即使有,大约也不会向一个流落街头、衣衫不整、面色枯黄、头发凌乱的年轻人下手。不是说贼也有同情心,而是小桂当时的状态很难让人相信他能从口袋里掏出钱来(掏出一块啃了一半的烧饼倒有可能)。

小桂的脑袋没有“百度”好使,搜索了半天也搜索不出一个身在t市的朋友。

在一个没有朋友也没有钱的陌生城市里,撒泡尿都是困难的。小腹的肿胀让小桂怀念起了在北京的岁月,那里三五步就是一个厕所,而且是免费的。或者在乡下,撒尿的同时还可以欣赏一下一望无际的田野和天上愉快的飞鸟。可懊恼是改变不了现实的,拐了三个弯过了两个红绿灯后,小桂终于找到了一个无人的角落。

将废物排泄出去之后,小桂感到饿了。找个饭店要碗面吃完之后再放进去只苍蝇的行为,小桂是做不出的。不能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舌之欲而去伤害一条无辜的生命,哪怕它是害虫。

艳阳高照,小桂慢悠悠地在街上走着,嘴角挂着一抹自嘲的笑。他有些迷恋这种状态,衣食无靠,前途难料。也许下一秒就会发生让他惊喜的事情,每一分钟都是新鲜的。但乐观的心态也无法改变残酷的现实——他终于走不动了,口水也吞完了。他眯着眼,想骂太阳几句,可最终没舍得自己那不多的力气。

城市不比乡下,人与人之间总像是隔着什么东西,讨碗水喝都会引起人的猜疑。

但小桂还是厚颜无耻地敲开了一扇门。开门的是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小桂暗想父母赐予自己的精致的脸庞这下派上用场了。果然,小姑娘看到陌生人后没有立刻把门摔上,而是听完了小桂的诉苦:施主,我走了一天路,口渴极了,能否施舍我一瓢水,佛祖会保佑你的。小姑娘笑了:和尚怎么留这么长的头发,难道是达摩转世?小桂脸红了。小姑娘接着说:进来吧,我刚切开一个西瓜,正要吃呢。

吃西瓜的时候,小姑娘问:大哥哥是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呢?小桂又卖弄道:从来处来到去处去。小姑娘不死心,又问:那大哥哥此行的目的是什么呢?

小桂叹了口气说:找一个姑娘。一个未曾谋面却已私订终身的姑娘。

假如小姑娘的父母不回来,小桂可能不会主动提出离开,躺在柔软的沙发上,挺着圆鼓鼓的肚子,嘴里含着西瓜的甘甜,和可爱漂亮的小姑娘慢悠悠地闲扯。小桂在离开的时候想,自己的突然到访会对小姑娘的一生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是打个饱嗝就忘记,还是一直惦念着,渴望再次的相遇?小桂一直认为人与人之间是不会平白无故相遇的。后来的后来,小桂因为避雨躲进一家书报亭,随手翻开一本杂志,却看到一段熟悉清澈的文字:虽然那个不知道姓名的大哥哥走后,我被父母骂得很惨,但我一直怀念那个笑起来坏坏的,说话慢吞吞,脑袋秀逗了的大哥哥。

走出小姑娘的家门,鼓鼓的肚子让小桂信心倍增。一定要找到忘忧,即使不能带她远走高飞,也要发生一些值得回味的回忆。走在街上的时候,不断有姑娘抛来暧昧的眼神。小桂想,如果自己放弃目标,半途而废,跟这些路上的姑娘走了,没准也会发生一些荡气回肠的故事吧。

以往这个时候,忘忧会安静地坐在电脑前,等一个叫桂山水的男孩上线。

听他讲一些稀奇古怪的故事。忘忧从小桂的身上,看到了自己早夭的弟弟和初恋情人的影子。她打心眼里喜欢这个疯疯癫癫的家伙。可是当小桂提出要见面的时候,忘忧有些乱了。她听说过太多见光死的故事。她想留存这份美好。

如果不能长相厮守,她宁愿她和小桂的故事就此结束。可最后她还是答应了小桂,她没有理由拒绝这个孩子气的大男生。她不忍心看他失望。

可惜到了约定的时间,她却拔了网线,换了电话号码。没有小桂的日子是空虚的,书看不进,饭吃不下,觉睡不稳。她想一切终会过去的。虽然她依旧担心这个任性的男孩,害怕他会不甘心,进而做出一些荒唐的事情。不用说,忘忧的父母也不会赞成自己的女儿跟一个没有学历,不会任何一种谋生手段的江湖浪子来往,更别提嫁给他了。

午夜的时候,小桂走到了一家酒吧门前。小桂多想推开那虚掩的门,一醉方休。可是摸摸自己空荡荡的口袋,就只有叹气的份了。垂首,徘徊。这时酒吧里有一个人晃晃悠悠地走了出来,明显是喝多了,但叫出租车的声音仍内力十足。打开车门时,他却跌倒了。小桂连忙上前将他扶起,塞入车中。车走后,小桂却在那人跌倒的地方发现了一个钱包。车已经远去,钱包里除了钱没有任何可以证明身份的东西。

小桂仰天长啸,心说不醉不归。

酒吧里暧昧的音乐震人耳膜。舞台上一个红发细腰的年轻女子在慢舞,白的背在闪烁的灯光下令人炫目。小桂找了个角落坐下,就着压抑的心情慢饮。渐渐地,眼前的姑娘被一个qq头像代替。

“我安静地等你上线,一如从前。”小桂在键盘上敲打着。

“你怎么那么傻,若等不到我呢?”忘忧在这端浅笑。

“那我就会变成新世纪的望夫石,受后人景仰,也能为这网吧增加一项收益。”

“呵呵,我有什么好的,值得你如此付出。”

“你每根汗毛都是可爱的,每个细胞都是迷人的。”

“骗人?其实傻的人是我,明知道你说的是假话,却还是固执地相信你。”

“先生,醒醒哪。”服务生把小桂叫醒。

“这儿是哪里?现在是什么时候?”

“这儿是酒吧,是您该回去的时候了。”

小桂明白了,不过是一场痴梦。小桂沮丧地想,若是一觉醒来换了个时代就好了。

依旧是网吧,依旧是对着忘忧那灰蒙蒙的头像,小桂敲下这样一段话:我需要爱,需要甜言蜜语,哪怕是假的,总比没有好。其实世界上还有什么是真的。所以,说爱我吧,我宁愿你将我骗得肝肠寸断,也不想你对我视而不见。

暑假之后,忘忧去了昆明的一所民族大学读书了。而小桂则留在了那家酒吧。

那年的中秋,两人都对着月亮许愿。忘忧的愿望是小桂平平安安。小桂的愿望是忘忧早日出现。那时候正流行《寂寞沙洲冷》:

自你走后心憔悴\/白色油桐风中纷飞\/落花似人有情\/这个季节\/河畔的风放肆拼命地吹\/不断拨弄离人的眼泪\/那样浓烈的爱再也无法给\/伤感一夜一夜\/当记忆的线缠绕过往支离破碎\/是黄昏占据了心扉\/有花儿伴着蝴蝶\/孤燕可以双飞\/夜深人静独徘徊\/当幸福恋人寄来红色分享喜悦\/闭上双眼难过头也不敢回\/仍然渐渐恨之不肯安歇微带着后悔\/寂寞沙洲我该思念谁

一年后的除夕夜,忘忧在街上闲走,无意间瞥见街的尽头新开了一家叫“忘忧”的酒吧,就走了进去。那时小桂已是这酒吧的老板。忘忧进去的时候,他正坐在高脚椅上落寞地抽烟。灯光不偏不倚地打在忘忧胸前的蝴蝶上,小桂愣住了,接着拉亮了所有的灯光。

忘忧惊讶地看着眼前这个似哭似笑的男子,似曾相识,她不安地扯了扯衣角,却听小桂朗声念道:芳草比君子,诗人情有由。只应怜雅态,未必解忘忧。积雨莎庭小,微风藓砌柔。莫言开太晚,犹胜菊花秋。

第20章 你是翻山越岭来寻找我的小熊,我是茫茫人海中等待你的那棵树(3)

这下轮到忘忧愣住了,因为小桂吟咏的诗,正是一年前他们约定相见时的暗号。

新一年的钟声,同时敲响。

日光城

(一)

北门出校,左拐,走上三分钟,如果其间没有遇到红绿灯、没有被车撞到、没有人拦住我让我配合他填写一张调查表、没有冒充失学儿童的乞丐抱住我的腿叫我叔叔,我就可以到那家名叫“传说”的奶茶店。

三分钟,一共三百六十五步,边走边默数,我讨厌其间有人打断我。也许那并不是家奶茶店,因为里面同时经营着咖啡、冰激凌,甚至红酒。可是我每次去只喝奶茶,所以我叫它奶茶店。

通常我会带一本文化周刊或者散文集,找个靠窗的僻静角落坐下,点一杯原味奶茶,躲在窗帘后面,翻翻手中的书,看看街上的行人,茶凉,人走。

店主兼服务员是个眉清目秀的姑娘。如果单用眉清目秀形容她,不足以让你过瘾的话,我还可以告诉你她皮肤很好,虽称不上吹弹可破,但起码没有斑点或者小红疙瘩。如果你还觉得不过瘾,那就太过分了,她又不是故事的女主角,我写她那么多干吗。我只是想说,看到她我很开心。客人不多的时候,她会坐到我对面的位置上和我聊天。老实说客人从来没有多过,所以我们经常聊天。

我以前有个女朋友,后来分手了。她不能容忍我像喝啤酒一样大口大口地喝咖啡,我看不惯她动不动就一脸忧伤地抬头看天。和她恋爱的那段时间,我没有来过这家奶茶店。她喜欢走路,速度很快,所以我只能看她的背影、她随风跳跃的头发、她被风吹起的裙角。偶尔她的鞋带会开,我帮她系过一次,从此她喜欢上我系鞋带时潇洒的手势以及一根带子相互缠绕而产生的不同的造型。她突然之间的沉默、仰望,会让我也不自觉地抬头。可是我看不到什么,那些无规则地移动着的云朵上面,没有我想要的。分手后,我曾担心她会因为再也系不出漂亮的鞋带而懊恼。后来遇见她,发现她不再穿有鞋带的鞋子了。

我们就聊这些。

我是个别人送我个馒头我就想回报的那种人,所以有时候店主免费送我一包薯条的时候,我会想帮她打扫一下店里的卫生,甚至想一直待到打烊,帮她拉下那沉重的卷帘门。可是她不需要这些,直到她关了这家店。去往别的城市之前,她送了我一个杯子。她说杯子代表一辈子,不相忘。可是杯子被我打碎了,就在从奶茶店回学校的路上。

奶茶店里没有卫生间,所以偶尔不等茶凉我就会回学校。进厕所后,先看看周围有没有女同学。别误会,我虽然思想龌龊,却还不至于进女厕所解决自己的问题。

可是,女同学会进男厕所,后来,老师和食堂的师傅也会从这里路过。

因为这里有一面墙,墙后是一条很繁华的街。“非典”肆虐的时候,校门紧闭,于是就用人开始爬这面墙。久而久之,墙越来越矮,最后竟成了一条路,侧身就可以通过。当然,胸大的同学可能有些困难。这面墙验证了一句话: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校方曾在墙上涂上“米田共”,可是,一点臭味怎能封了这条捷径。墙后有家书店,店主曾是我同学。我常去他那里买一些打折的旧杂志或书,拿到奶茶店里看。

“你有没有出走的打算?我是说我想去西藏,可是怕有高原反应,所以想找个人做伴,路费和生活费我全包,就是想万一出了意外有人照应。”他一边往书架上塞书一边问我。

“你去学校贴个布告,估计有不少人有这个打算,遇到美女报名也不是没有可能。”我一边翻看堆在一起的杂志一边回答。

“我是去西藏,那么神圣的地方,不想和陌生人一起去。你考虑一下,如果学习不忙的话就陪我去吧。”

“神圣吗?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吧,铁路修通后,每天想必有数以万计的人往那里跑,像赶集一样。赶集的事情你觉得神圣吗?不过话说回来,我刚失恋,也许可以借此机会散散心。”

“又失恋了?是那个奶茶店的老板?”

“她走了,留给我一个杯子,碎了。”

“我们明天就去吧。”

“这么急?”

“怎么?你还想看那些甩你的女孩子挽着别的男生的胳膊在校园里溜达?”

“哦。”

我挑了一本侦探小说,走在回公寓的路上,太阳像是被拉灭的灯,天空迅速地黑了。

(二)

我答应陪老k去西藏,他答应回来之后把最漂亮的那个表妹介绍给我认识。其实去哪里对我来说并不重要,哪个地方的人民也不会欢迎我这么龌龊的人。拉萨又名日光城,日照时间很长,想必会很热。我想那里的姑娘大概一年四季一天到晚都穿着裙子。

我不打算带什么行李,反正老k有的是钱,缺什么让他买就是了。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西游记》里的几句歌词:“你挑着担我牵着马,迎来日出,送走晚霞,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又出发,啦啦”可是这歌好像跟这文章并没有什么直接联系。人家西上取经是为了普度众生,我却是为了看看西藏的美女和北京的有啥不同。老k恐怕更离谱,我寻思他可能只是为了以后指着地图自豪地对儿子说:你爹去过那里!

其实有的人去某个地方,只是为了抵达,完成一个心愿,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唐僧取经估计是因为耐不住寺院的寂寞。追求意义做什么?觉得有意思就可以了。

夜深了,我上铺的兄弟在看小说,邻铺在写论文,其他几个室友正围着电脑津津有味地看着成人片。我不打算把我要去西藏的消息告诉他们,没有必要的。我消失一天,他们会以为我去外面通宵上网了;消失一周,他们会以为我泡了外校的姑娘在外面租房了;消失一个月,他们会以为我把黑社会老大的女儿肚子搞大了;消失一学期,他们也不会想到我是去西藏了。我除了偶尔向他们借一下成人片或小说之外,再没别的交流可言。

在去往火车站的出租车上,我说服老k走慢一些。若走青藏线的话太快了,不如走川藏线,先去四川溜达溜达,据说那里的姑娘特别水灵,毕竟出来一次也不容易。

老k背了很大一个登山包,里面装着洗漱用品、帐篷、衣服、指南针、药品等等。而我只带了两件换洗的衣服和几本书,毛巾用他的,牙就不刷了。

在火车上,我问老k为什么突然想出来。他说和他同居了半年的女友突然跟别人走了。其实他早想放下一切去自己想去的地方看看了,正好,失恋是一个很正当的理由。

老k的女友我见过几次,就在老k的书店里,是一个很性感的姑娘,好像在念大三。老k说她把追求自身享乐看作人生目的,忽略了责任和对自身价值的追求。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的生活方式也跟老k的女友差不多,颓废、逃避、极端的个人主义。我到现在也没找到展示自我存在的方式,尝试过音乐,最后却只证明出自己是个没耐心的家伙。现在试探着写作,却总是表达不出自己真正的想法。突然想起好像是王越说过的一句话:人云亦云固然无聊,自说自话同样可耻。

那么,我恐怕已经到了不知羞耻也不在乎羞耻的地步了。老k说:这是一种境界。

哎,屁股坐得好疼,先写到这里吧。从北京到成都这么远的距离居然买硬座,老k也真够抠门的。我估计到不了西藏我们俩就各走各的了,除非他答应换成卧铺。

(三)

我终于还是和老k分道扬镳了。不是因为他小气,而是他老爸脑袋里的一根血管突然爆裂了,生命垂危。他是家中独子,他得回去。

他把所有的行李都交给了我,又塞给我一笔钱。当然你也可以理解为我向他要了一笔钱。但是行李绝对是他主动留下的,千真万确,我没必要为了这点小事撒谎(他的行李后来被我廉价卖给了一个小贩,我也是迫不得已。你想想,哪有背着一个大包闯荡江湖的。万一闯了祸,跑不出三米就得被摁倒。要是被摁个脸朝下倒好了,背包还能替我挡一些拳脚,要是脸朝上,那还不跟乌龟一样,多影响我玉树临风的形象)。临别前他拉着我的手,语重心长地嘱咐我:一定要到西藏。

看得出来他很悲伤,不知道是因为不能去西藏,还是因为父亲的病,或者两者都有。我试着安慰他,说:以后你完全可以指着地图对你儿子自豪地说:我哥们去过那里。

看他依旧不开心的样子,我又说: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死了,有的人还在老妈肚子里的时候就没了爹,相比之下你已经很幸运了。人生七十古来稀,你爹有五十岁了吧,该知足了。

我的话好像刺激到了他,他长吼一声。我以为他要打我,赶紧退离他三米之外。谁知他竟蹲在地上,呜呜地哭了。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男人哭,一个刚满二十岁的男人。

许多年后,我想不起老k的模样了,但是,却总也忘不了,在那个陌生的火车站,一个一米八五的男子蹲在地上无助地哭的情景。我一直陪他等到回北京的车开来,他的背影,一下子矮了许多。

回到列车上以后,我才意识到自己是一个人了。虽然老k说他处理好一切也许还会回来找我,可是我认为他回来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找了也找不到。我不会像武侠小说里写的那样,在经过的墙角刻上特殊的记号。在开个鞋店都要放烟花庆祝一下的今天,老k想必也认不出哪个是我心血来潮放的召集同门的信号弹。

我挺喜欢武侠小说的,惊险、刺激、充满了未知。要是我拥有盖世武功就更好了,匡扶一下正义,救活几个美女。听说西藏盛产灵芝,不知道吃了之后能不能增加功力。

就这样,告别了老k之后,我脑海接连不断地冒出各种稀奇古怪的念头,最后,我终于还是在晃荡的车厢里睡着了。入梦之前,我许了一个愿。但愿,我醒来的时候,身边会躺一个漂亮姑娘,做我的徒弟或者情人,死心塌地地跟着我。如果她非要做我师父,那我就死心塌地地跟着她。

(四)

成都,天涯石北路。

我嘴里咬着糖葫芦,目光落在不远处的一群小女孩身上。

她们在打架,三打一。被打的那个女孩蹲在地上,抱着头,任凭拳脚雨点般落下,并不哭。若不是练过刀枪不入的武功,想必就是早已习惯。

按理说我一个外乡人,多管闲事并不好,可是最后一个糖葫芦含到嘴里之后,我还是出现在了她们身边。

我把山楂籽吐到那三个张牙舞爪的女孩头上,大喝一声:住手!很有武当少侠张无忌的风采。可惜被打的不过是个十七八岁的女孩,算不上是英雄救美。所谓的歹徒也不过是三个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见我一脸凶相,马上一哄而散。

那被打的女孩抬起头,用并不友善的眼光扫了我一眼,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冷冷地抛出一句:谢谢你了。

然后,离开。

我手里还握着那根用来串山楂的小木棍,我真希望它能突然化成一柄宝剑。那样我就可以将剑尖指地,目送她翻身上马,待到她的身影完全消失在马蹄踏起的烟尘中之后,缓缓地从嘴里吐出两个字:不谢!

她走出五六米远又回来了,抬头看着我深陷在幻想中如痴如醉的样子说:发什么呆呢?跟我回家,我做饭给你吃。

虽然我并不饿,可还是跟上了她。与其漫无目的地东游西荡,不如看看她到底想耍什么花样。

她好像很讨厌跟我并排走在一起,脚步总是放得很开,偶尔回头看我一眼,也只是确定我是不是还跟着。我看着她瘦小的背影,发现她尽拣小路走,越走越荒凉,最后竟然到了一处坟地。

我说:你不会就住这里吧。

她说:当然不是,来这里是挖荠菜,待会儿包馄饨给你吃,荠菜馄饨味道很鲜美的。

我说:其实我并不饿的,做不做饭都无所谓。

她说:你不饿我饿啊。喏!这是我爸妈的坟,你磕个头,以后我就是你的人了。

我一惊,说:我连你名字都还不知晓,怎能说你是我的人呢?

她说:那你给我取个名字吧,以前的名字不算。

我想,取名先要看姓,可是墓碑上字迹很小,待我凑近想看看她爸爸姓什么的时候,却发现墓碑上只有一行字:当你看清这行字的时候,你踩到我了。

我连忙退后几步,心说果然是父女,做事都这般异于常人。

我静下心来仔细端详了一下她的相貌,虽然脸色有些苍白,眼神有些呆滞,牙色有点泛黄。可是如果从现在开始就补充营养的话,以后长成美女也不是没有可能的。我想了想说:以后你就叫璎珞吧,很多武侠小说中的女孩都叫这个名字。

她说:随你。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说:倪采。

她说:我猜不出来。

我说:我不是让你猜,我是说我叫倪采。我老爹崇拜尼采,所以就把我取名倪采。

她说:你好像不是本地人。

我说:我来自北京。

她说:你来成都做什么?

我说:我要去西藏,只是路过这里。

她说:去西藏做什么?

我说:我也不知道做什么,我本来是陪一个朋友去那里,可是半路出了意外,他就回去了,于是我只好一个人去。

她说:你陪人家去,人家都不去了,你还去干吗?

我说:我不去又能干吗?人活着总要有个目标,总要有点事做,否则和咸鱼有什么区别?我现在的目标就是,去西藏。至于去做什么,去了再说。

她说:那我跟着你去吧。

是夜,我和她挤在一张小木床上,那床很不牢固,翻个身会嘎吱嘎吱作响,再加上蚊虫叮咬,我睡得很不爽,间或做一些醒来就忘的梦,总算折腾到了天亮。她的家是城郊的一间草房,虽然狭小简陋,但比起周围那些外来打工的人临时搭建的塑料帐篷,还算完整。只有她一个人住,平日靠偷吃骗喝过活。那天,她偷了三个小女孩的漫画书,没能及时逃脱,结果吃了一顿好打,幸好我及时赶到,再后来的事情我已讲过。

她说:你打算怎么去西藏?

我说:坐车。

她说:那样多不那什么诚。

我说:虔诚。

第21章 你是翻山越岭来寻找我的小熊,我是茫茫人海中等待你的那棵树(4)

她说:对,虔诚。那是圣地,我听说许多人是走一步跪一下,双手合十拜一下再走,走了很多年才走到的。

我说:那不算什么。外国有座叫耶路撒冷的城市,也是圣地。去那里的人,走一步,往地上趴一下,四肢和身体紧紧地贴住地面,然后站起来再走,有的人走了一辈子也没走到。

她说:为什么没走到?

我说:半路死了呗。

她说:怎么死了?路上有野兽吗?去西藏会不会遇见野兽?或者妖怪?像《西游记》里那样?

我说:可能是遇到炎热的天气,柏油路面,他一趴下,就被粘住,烤死了。

她说:那么惨烈啊。我们可不要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