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那叫信仰,我们不用那样。

她说:信仰是什么?

我说:就是对某种事物坚信不疑,还仰视它。

她说:那我有信仰的。

我说:你的信仰是什么?

她说:就是你啊。我死心塌地地跟着你,你比我高,我跟你说话要仰视你,你不就是我的信仰吗?

我说:扯淡,不说这个了,还是说说怎么去西藏吧。你不想坐车吗?

她说:我坐什么车都头晕恶心,要不我们折中一下,步行吧。

我说:我是扁平足,路走多了脚疼。

她说:不怕,又没有时间限制,我们走走停停,不会太累的。

我说:行。

(五)

璎珞喜欢拾荒。在我眼里,她捡的那些脏兮兮的饮料瓶子、皮鞋底子、奇形怪状的石头、花花绿绿的纽扣等等都是没有用的东西。但是在她眼里这些都是宝贝。有的可以卖钱,有的可以观赏把玩。

她一脸平静地接过我给她买的新衣服新鞋子,连声谢谢也没说。而捡到一个磨损得坑坑洼洼的塑料珠子,却能令她兴奋得大呼小叫。以她的学识,应该没听过变废为宝这个词,更不晓得化腐朽为神奇是什么意思。她说,她这么做除了打发无聊的光阴之外还有一个崇高的目的,就是攒钱。她觉得像我这样只出不进,总有一天要把钱用完,那时候她积攒的钱就可以派上用场了。我对此不屑一顾。我曾打开她的钱袋看过,只有一堆硬币和几个金属纽扣,加起来不会超过五十元。我打算用一张五十元的纸币换她的硬币,那样可以减轻一下她包裹的重量,可她白了我一眼,好像我想占她便宜似的,或者就是觉得我瞧不起她。

书上说:川藏公路是我国目前最长的一条公路。它以里程之长,跨越高山大河之多,修筑及维护之艰享誉世界。选择川藏公路入藏,颇为艰险,但沿途景观之多之奇却是其余几条线路所无法相比的。

从成都开始,经雅安、康定,在新都桥分为南北两线:北线经甘孜、德格,进入西藏昌都、邦达;南线经雅安、理塘、巴塘,进入西藏芒康,后在邦达与北线会合,再经巴宿、波密、林芝到拉萨。北线全长2412公里,沿途最高点是海拔4916米的雀儿山;南线总长为2149公里,途径海拔4700米的理塘。南北线间有昌都到邦达的公路(169公里)相连。南线因路途短且海拔低,所以由川藏公路进藏多行南线。

我决定走北线。我打小喜欢把自己放到大多数之外,觉得扎堆的都不是什么牛逼的人。而璎珞说还是走南线好,南线走的人多,废弃品也多。最终石头剪子布,她赢了。我们走南线,此后每到一座城市,洗澡休息补充粮食之后,她都要去找废品收购站。我为了维持我那点可怜的自以为是的尊严,一次也没陪她去过。

(六)

行走在有“死亡之线”之称的川藏公路上,第一天,我还赞美那干净得像被汰渍洗衣粉洗过的天空,路边的参天古树和埋伏在夕阳后面的青山也让我感到心旷神怡。偶尔有搭载游客的汽车从身边驶过,看到从车窗探出的好奇的脑袋,我还会冲他们扮鬼脸。

可是才三天,汗水就将我的鞋袜粘在了一起,双脚像是放在了腌制咸菜的罐子里。一开始我还拿唐僧和堂吉诃德给自己打气,后来想想,他们俩好歹还有马骑,我连头驴子都没有。而璎珞却对这点辛劳不屑一顾,好奇心使她一再地停下脚步,蹲下身子研究路边的花花草草。我呼唤她,她嘴上答应着:就来就来!身子却纹丝不动。

有时没能在天黑前赶到村落里投宿,我们就靠着大树或找一处山洞,生一堆火,相拥而眠。尽管我的衣服被汗水打湿又被太阳晒干再被露水打湿,味道独特得我都想去申请专利了。可璎珞还是将我抱得很紧,睡得很香。我常在半夜里惊醒,看着月光肆无忌惮地洒在大地上,顺便也洒在我和璎珞身上,我有点恍惚。而璎珞那微红的面颊和微微翕动着的鼻翼,更让我觉得这不过是场虚无缥缈的梦。梦醒了,我肯定还是躺在男生公寓那狭窄的钢丝床上,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应当一如既往地打着游戏。

我们应当遇到一些妖魔鬼怪才好,那样打打杀杀的,几千公里的路不知不觉也就走完了。可也许是因为我不是唐僧,吃了我的肉除了塞牙没别的用处。结果导致我们走了三天除了飞鸟外连只野兔也没看到。

璎珞说:你真娇气,才走这么点路就怨天尤人的。我一夜之间父母双亡,沿街乞讨无人同情饿晕在街头又被冻醒时,都不曾埋怨过谁。

我说:等西藏之行结束了,就送你去学校读书,你再也不用过这种风餐露宿的生活了。

璎珞说:那你呢?

我说:这条路的尽头,是下一条路的开始。我生平就两大乐趣,看好玩的书,走陌生的路。

璎珞说:你不是还喜欢下棋吗?

我说:那是小乐趣。

璎珞说:那上学有没有乐趣?

我说:上学没乐趣,可是上学可以让你学会体验更大的乐趣。我这句话不是病句吧?

璎珞说:我不知道是不是病句,也不晓得你要表达什么意思。

我说:比如我平时看见村落人家,会很漠然。而在荒郊野外行走几日后,再看到村落人家,就觉得格外亲切、格外兴奋。

璎珞说:这和上学有什么关系?

我说:刚才那个比喻不算,这么说吧,看小说让我感到很愉快,可是不识字我就看不成小说,不上学我就不识字,这其间的因果关系你可明白?

璎珞说:可我并不喜欢看小说,听你讲故事我就很愉快了。

我说:我的故事总有讲完的时候。

璎珞说:讲完了就睡觉啊。

我说:我的意思是,你认识了字,就可以看到更多有意思的故事。

璎珞说:那你教我识字啊。

我说:我突然发现虚构一个你出来是一个错误的决定,算了,为了避免被你气死,这个小说就写到这里吧。

在路上

我又坐到了火车上,依旧是靠窗的位置,但我对窗外的景色不感兴趣。我心里有些慌乱,我还没有准备好,新的生活就开始了。就像我现在写的这些文字,没有提前构思,全凭一时冲动,就拿起了笔。

上火车前我渴望我的周围全是美女,我们打牌、闲聊,相见恨晚,下车时互留电话号码依依不舍。可惜上车后我发现车厢里清一色的大老爷们,别说青春美少女,连个半老徐娘也看不到。显然,那些大老爷们看到我是男的后也很失望,这让我心里稍微感到平衡。我想美女可能是很少出门的吧,即使出门恐怕也不会选择这种又慢又颠的交通工具,即使选择了这种又慢又颠的交通工具,身边应该也跟着护花使者。

火车到韶关站的时候,一大群人拥进车厢,他们扛着足以装下我的箱子,拉着脏兮兮的原来装化肥,现在装衣被鞋帽的袋子。他们可能已经在候车室等了很久,一脸的疲倦。按列车时刻表上写的,这趟车在韶关站的停车时间是十五分钟。可是半个小时过去了,仍有人拼命地往车上挤。

车厢内外都很乱,哭喊声不绝于耳,看不到列车员的影子,我想乘警来了恐怕也无可奈何。那些人买的大多是站票,或者根本没买票,打算上了车再补。行李架上已经放满了各式各样的包裹皮箱,火车拐弯或者遇到倾斜的路面时,行李架上的东西会掉下来砸到乘客的头。那些中途上车的人只好把行李放到走道上,强烈的困倦促使他们在走道上铺张报纸或者直接坐到包裹上就开始打盹。这样一来更阻碍了通行。

火车终于还是开了,有人试图从窗口爬上来,可是车厢内的人死活不开窗,车门也被几个强悍的乘客关上了,车厢里逐渐恢复平静。不会腾云驾雾的人很难走到厕所,到了厕所也进不去,里面睡满了人。有的人甚至在座位上解决,排泄到矿泉水瓶里或方便面袋子里,车厢洋溢着浓烈的尿骚味。开水也打不到,许多人开始干啃面。

我有些口渴,可是列车员的售货车推不过来。我打算到下一站就下车。诺诚还很远,我不想带着一股子尿骚味出现在r的面前。

我是从窗口跳下车的,扭伤了脚,擦破了手。出了站后直接去了诊所,包扎了一下然后去招待所睡觉。睡了两天,脚不疼了,手上也长出了新皮。听招待所的老板说这座城市风景不错,于是我决定走之前四处溜达溜达。

刚出招待所的门,就遇上一老爷爷。我想可能是我手中的地图出卖了我,他很热情,问我要去哪里。我说随便走走。他说你是来旅游的吧,如果是的话我推荐你去王城看看。我说我对人文景点没什么兴趣。他说自然奇迹这里倒没有,如果喜欢美食的话可以去南京路看看,那里汇集了天下各地的名吃美食,许多名人大师都去那里吃过。什么西施面、东坡肉、李白酒、唐僧饼应有尽有,那里的服务员个个都是绝色美女。

我擦了擦脸上的唾沫,说大爷您歇会儿吧,我就想四处走走,走哪儿算哪儿。他说你要坐车吗?我带你去公交车站或者帮你叫辆出租车吧。我说真不用,您还是忙您的吧。他说那你把带路费付给我吧。我一惊,虽然隐隐预料到这老头来者不善,却没想到会这么直接。我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说您好像没带我去哪儿吧。他说是没去哪儿,可是我给你指路了啊,我浪费了那么多时间在你身上,难道不该得到一些回报吗?我还想争辩,可是突然发现我身后站了俩彪形大汉。

花十块钱打发走了那老头,我游兴全无,回招待所退了房,打算乘下午的车离开,仍是去诺城的方向。我想我该去看看她,哪怕只是看看她。

r很漂亮,大多数见过她的人都这么认为。也有人说她不过是腿长了点、眼睛大了点,加上脸蛋还算白净牙齿还算整洁,勉强算个美女。r喜欢左手一大罐可乐,右手一大包零食,把身子陷进柔软的沙发里看有两百多个频道的电视。r听歌的时候很安静,闭着眼睛,让人涌起一股想亲吻她的冲动。

r说她的童年很不愉快,没有小朋友愿意和她玩,经常有人往她雪白的连衣裙上洒蓝墨水。所以长大后她要把童年遗失的快乐补回来。r从来不大声说话,我写字的时候,她就把床挪到阳台上,坐在上面,边晒太阳边看书。思维卡住的时候我会看她,她光着脚,穿着便宜但是很柔软的睡衣,手托着腮,翻书的声音很轻,神情专注得近乎贪婪,像个吮奶的娃娃。

认识r之前,我一直在四处漂泊,靠着打零工以及朋友接济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生活。我热爱写作,有太多的想法憋在脑袋里。朋友都很忙,即使空闲了,他们也会选择打牌唱歌或睡觉来消磨时间。

我想他们可能是害怕,他们也经历过我这个时期,他们也有过伟大的抱负和惊世骇俗的想法。可惜后来他们放弃了,他们向这个世俗的社会低头了,他们害怕我的言论会动摇他们已经成型的观念。他们已经习惯了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他们害怕回到边缘,害怕被孤立,害怕衣食不保。我无处诉说,只好把那些想法写下来。我知道在他们眼里我是个疯子,或是他们的过去。他们同情我,我也同情他们。

我终于到了诺城,没有人到车站接我。r在上学,我已然失去了让她着迷疯狂的魔力。她不会像上次那样一听到我要带她走,就不顾一切提前十个小时到车站等我。因为来过一次,所以并不担心找不到地铁站入口,方向搞反或者坐过站的事情应当也不会再发生。

下了车我就去找澡堂洗澡。认识r之后,我越来越爱整洁。以前,我经常通宵上网,然后坐到无人售票公交车的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头贴着窗户,在摇晃的车厢里沉沉睡去。空荡的公交车于我有摇篮的感觉,那时我丝毫不在意自己的蓬头垢面,就那样懒散地倚着窗,微眯着眼睛,脑海里空荡荡的,什么也不想。那时候我丝毫没有时间观念,困了就睡觉,有精神了就使劲把自己折腾困了。

我来到r就读的学校,高高的围墙把这些花一样的少年圈起来,与世无争。我沿着墙走,终于找到一棵贴墙的巨树,我爬上去,坐在结实的树枝上,看操场上快乐的嬉闹着的少年。

曾经我也和他们一样,上课又下课,大家都在一起,有着同样的目标和爱好。操场上时而宁静时而喧闹,我在树上坐了一天,坐得腿都麻了,还是看不到r的身影。我想进去,又不知道见到r该说什么。

下课的时候r应该是安静地坐在教室里看小说吧,或者站在教室前的走廊上,扶着栏杆看远方的天空或者树木。她的教室在三楼,她不喜欢在操场上玩。看远方的时候她在想心事吧,她会想我吗?想起我的时候,她是难过还是微笑呢?她不会恨我的,她总是学不会仇恨这个世界。尽管我伤她伤得那么深,她还是会怀恋我的好,忽略我的坏吧。

夜幕降临,r开始上晚自习了。有鸟儿栖息在我上面的树枝上。我把背包里的饼干取出来吃了一些,又喝了些水,换了个姿势骑在树枝上。r晚上不知道吃了什么,学校里打饭是要排队的吧。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她喜欢在月光下吃烧烤,只吃瘦肉,肥肉留给我。

第22章 你是翻山越岭来寻找我的小熊,我是茫茫人海中等待你的那棵树(5)

我读中学的时候,喜欢在上晚自习的时候看武侠小说,砖头厚的武侠小说一个晚自习就看完了。看完后要是没下课,就拉着同桌跟她讲小说里的情节,不管她是否情愿。r对待同桌是不是像我一样霸道呢?尽管她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很温柔。

我突然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就是想办法混进这所学校,和r一起读书。可是这个想法只让我兴奋了一分钟。我回不去了,五年前我坐在教室最后一排靠墙角的位置把墨水瓶砸向讲台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回不去了。这条游侠骑士的路,踏上去,就很难回去了。

他们终于结束了一天的功课,住校的学生回寝室洗漱,走读的学生踩着自行车回家。我终于看到r的背影,我想那应该是r的背影,在昏黄的路灯下面,奋力地踩着自行车。我想我的目的达到了,也就是说我该走了。我该继续带着玩世不恭的面孔和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心态去往下一座城市。

以爱之名

有没有这样的地方?

小城市,美女多,好看的书多。

治安好,房租便宜。

如果有,告诉我。

在一个常去的文学论坛看到唐卡发了这样一个帖子,于是一个邪恶的念头在脑海中浮现。让他来我这里,然后我假装不知道他的一切,然后发生一些电影里才有的事。我在回帖中说:给你推荐我的家乡四川资阳吧,小城市,很安宁、很淳。上西街的书吧花几块钱泡一杯菊花茶就可以读一天的书,一直到晚上十二点一个人回家又刺激又害怕。山上寺庙里的和尚给我谈了半天佛法,害得我差点冲动地嫁给他。在小吃摊上边吃小吃边看mm。水吧里亦动亦静。秋天有巴山夜雨,屋顶湿湿的很喜欢的一种感觉。

我把论坛上id的头像换成了我前些天拍的美女照片。唐卡喜欢美女,而且毫不掩饰,几乎每篇小说中都会讲一些他在流浪路上的艳遇。

后来陆续有人跟帖,推荐绵阳、诸暨、秦皇岛、湛江等等。有的说他们那里的小吃很特别,有的说他们那里的美女超多,这些平时闷头写小说的人瞬间都变成了优秀的导游。仔细想想,其实这样的地方中国有很多,或许他并不打算去那里,只是发张这样的帖子打发无聊的时光。想到这里,我最初的兴致就减了大半,一开始我甚至想到等下关了电脑去买衣服、剪头发、好好地打扮打扮。呃,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花痴了。

等到再上网的时候,那帖子已经沉了,我翻了好几页才找到,唐卡在帖子里说他已经决定去哪里了。

听论坛上的一个朋友讲过许多唐卡的事。早年退学,四处漂泊,出书出名后也不张扬。后来,很多纸媒都不再发表他的文字了,好像是他得罪了什么有权势的人。然后他就开始混迹在网络之中。我曾多次在论坛发短消息给他,皆不见回复。我向人打听过唐卡在网上的其他联系方法,对方说唐卡是个好人但不是个好男人,况且他上网的时间很少,而且生性沉默寡言,联系到了也没什么可聊的。可是对方越是不告诉我,我就越好奇。以前逛书店都是随手乱翻,只看文章不看作者,知道有个叫唐卡的人后,我就开始留意作者。打开电脑第一件事就是去唐卡的博客,默默地看着一个在远方的人的生活,他的喜怒哀乐可以左右我的情绪。我甚至已经习惯了他博客的背景音乐,有时候一个人走在路上也会不自觉地哼唱起来。

我的父母常年在外做生意,哥哥整天和一群狐朋狗友混在一起喝酒打牌,很少回家。家里空着好几间房子,我想租出去,哥哥不同意。我不是稀罕那微薄的房租,只是觉得一个人住那么多房子,心里空荡荡的。最后哥哥做出让步,说只许租给女房客。前段时间来了个女大学生,因为经常带男生回来住,被哥哥发现,赶了出去。现在房子又空了,我想若是唐卡真的来我这儿,我一定把最好的房子免费给他住。

一天夜里,我洗了澡,披头散发地穿着睡衣窝在沙发上抱着一大罐可乐看凤凰卫视的娱乐节目。哥哥回来了,还带回来一个陌生的男人。那男人一口浓郁的北方口音,很亲切地叫我小颜。哥哥说他叫青格,是我的表哥,小时候来过我们家几次,那时候我才四岁,总是缠着青格让他抱着或背着。后来青格走了,我还哭了好几天。

然而我记忆里完全没有这个人,但是出于礼貌,我还是很利索地从沙发上爬起来,给这个从天而降的表哥削水果。一边削我一边寻思,我小时候有那么花痴吗?

青格说我小时候特淘气,有一次他带我出城玩,在河边被一只大狗追赶,本来站着不动大狗是不敢贸然攻击人的,可是我不听话,拼命地跑,结果就被大狗咬到了嘴角,咬了一个洞。不过后来这个洞长好了,笑起来的时候会显出一个很明显的酒窝,也算因祸得福了。后来去农村玩,我还被一群大鹅袭击过。

他说的这些我全然没有印象了,不过我嘴角确实有一个细微的疤痕,不仔细看是看不出来的。但是就算他说的是真的又如何,以此证明我们曾亲密接触过?那也太可笑了,作为哥哥,我被大狗和大鹅欺负的时候他为什么不冲上来保护我?他当时是不是在旁边幸灾乐祸?但是毕竟是第一次见面,我不好意思问这样的问题。聊着聊着我就推辞说自己困了,回房睡觉了。

第二天醒来,哥哥说他有事要出趟远门,让我好好照顾表哥,带他四处走走。我心里小小地抗议了一下,嘴上却说:保证完成任务。

青格这个人特别能说,嘴里的故事一个接一个,中间都不带换气的。我猜测他的职业可能是说评书的、说相声的。或者就是玩口技的,总之跟嘴巴有关。我不太喜欢这样的人,我觉得男人还是沉默寡言的好,像唐卡那样的。虽然我并不知道唐卡是什么样的,但是我想无论是什么样的一定是我所喜欢的。

我是个路痴,资阳虽然是座小城,我有时候还是会迷路,尤其这次遇到了青格这样可以把人侃晕的人,我更是辨不清方向,想不到去处。我想讲一些我们这儿的历史故事给他听,比如唐朝诗人贾岛、现代著名作家刘心武。可是没等我开口,他就滔滔不绝地讲起了他在各地游玩的经历。在阅历上他倒和唐卡有相似之处。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习惯拿周围的人和我想象中的唐卡比。当然,最后没人比得过唐卡。

为了不给青格留下资阳姑娘都是无知花瓶愚昧宅女的印象,我在喝菊花茶的时候讲起了唐卡的故事。我很厚颜无耻地说唐卡以前来过资阳,我说我和唐卡谈了一段很感人肺腑的恋爱。然后我从包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唐卡的书,言下之意是,你看,这么有才华的人都曾经拜倒在你表妹的公主裙下。

青格说,有才华的男人都不安分,爱上他们无疑是要酿成悲剧的。青格说唐卡是个讽刺性的存在,他说唐卡郁郁寡欢的性格和离群索居、暗夜独行的生活方式其实是故作姿态。

在城内逛了一天,次日青格让我陪他去一趟南津驿古镇,他说那里才是他此行的目的。想到自己好久没到沱江戏水了,我便欣然应允。

没有依恋上电脑之前我经常到古镇上走动。虽然已经没有了“一条石板路,两街板壁墙,几处破庙宇,牌坊风火墙,四水归堂小天井,临街绣楼花格窗”的景象,但破败的码头、沉稳的老木船还是有的,沱江的水也依旧清澈,五百年前的石桥依旧在使用。

从雁江区到南津驿古镇的路上,青格很少说话,一直望着窗外,目光悠远。下了车,不用我带,他轻车熟路地往码头的方向走。我猜想他以前可能来过这里,没准还发生过什么故事。

果然,我们租了条木船在江上游荡时,青格就讲起了他几年前在这里的经历。那时候我和哥哥都在外地上学,父母在外地做生意,青格到我家没见到人,就溜达到古镇上来。在古码头上他见到了两个穿浅蓝色衣服的少女在江边玩水。女孩将鞋子放在岸上,光着脚在水里走来走去。阳光洒在她们光滑的皮肤上,泛起青春的光泽,让人看了很惬意。

后来他又去古石桥上散步,晚上在石板街上的电影院看电影时又遇到了那两个少女,就坐在青格旁边,笑语嫣然。当时用的还是老式的放映机,用一块大大的白布做屏幕,要是有人站立起来,屏幕上就会出现人的阴影。电影院的座椅很差,坐在上面很不舒服,除了青格和那两个姑娘,其他人都在吃零食。那天晚上一共放了三部电影,《绿洲》《我的野蛮女友》《飞天舞》,都是韩国爱情片。

青格的心思一直不在电影上,他在黑暗里看着那两个姑娘,幸福触手可及,又仿佛远在天际。而两个姑娘一直专心致志地看着电影。那时候电脑还没有流行,小镇上的娱乐设施也很少,看电影要凭票进场,一张票要五块钱。那时候的小姑娘习惯把钱花在衣着上,买小说或者看电影对她们来说是奢侈且没有必要的事情。

青格看完电影出来,已经是深夜,外面在下雨。这儿几乎每天晚上都下雨。青格没有带伞,两个姑娘也没带,他们站在电影院的屋檐下,想等雨停了回旅馆休息。青格想,她们应该也是游客,本地人夜里出门应该都带着伞的。青格绞尽脑汁想找出一个搭话的理由,可到底是羞涩,直到两个姑娘等不及,冲进雨幕里,他才懊悔起来。

到了次日,寻遍小镇,已不见两个姑娘的身影。青格又在镇上小住了几日,就去了别的地方。一别数年,故地重游,昔日的所见,竟历历在目。青格说,那两个姑娘的模样,很像现在的我。

讲起有关爱情的事,青格完全像是变了个人,语速缓慢了许多,我简直听得入了迷。可怜我从小到大连一件这样浪漫的事也没遇到过。晚上我们去找电影院,沿着记忆摸索,最后看到的却是一家网吧。里面烟雾缭绕,染着五颜六色头发的少年和打着数不胜数的耳洞的姑娘在兴奋地玩着游戏,我们失望地离开。夜渐深,落起了细雨,青格不想睡,我带了伞,他却执意在雨中漫步。

我们在小镇的招待所里住了一夜,第二天青格就要离开。他说有些地方不能待太久,待太久了会把人的感觉消磨掉。为了不让自己的感觉麻木,青格说他每年都要去很多地方。那些地方的共同点是安静祥和美女多。

不知道世界上有多少像青格这样的人,东奔西走,在收藏回忆中老去。他们不一定快乐,但始终清醒。后来,我在唐卡的博客看到一段话。他说他在一座南方的小城,遇到一个姑娘,那姑娘喜欢一个叫唐卡的男子,却不知道唐卡有很多个名字。

爱情实验

1

早晨醒来,看着在电脑前双手击键如飞的小朴,我说,要有光。小朴停下双手,回头看我,发现我躺在床上笑嘻嘻地看着他,并不是在说梦话。于是他站起身,拉起了窗帘,一瞬间,温暖的阳光溢满山洞。

2

这是我山洞生活的第三天。山洞在半山腰,除了我们住的这个山洞,穿过一段狭窄的湿地,里面还有一个很宽阔的大山洞,大山洞的后面,有一泉清水。不知道小朴是怎么找到这个地方的。他跟我在网上说起这个地方的时候,我还以为这只是一个美好的诱饵,为了骗我到他身边陪着他,海市蜃楼他都编得出来。

我怀疑这里以前肯定住过修行的道士,或者隐居的高人。这里太适合隐居了,洞口向阳,洞内有水。每天坐在洞口,呼吸呼吸新鲜空气,晒晒太阳,饿了就取一些水做饭吃。当然,小朴是不会像古人那样容易知足的。他把这里弄得像个度假酒店一样,有简易沙发,有折叠床,有电脑,有足够吃一个月的各种美食。为防止飞禽走兽的骚扰,他还在洞口装了门窗,挂上了窗帘。最后,他还把我给忽悠来了。不过来了之后,我觉得他并不是忽悠我,他是在拯救我。

3

除了偶尔会因为抢用电脑发生一些争执之外,我和小朴相处得很愉快。这里比在城市生活好多了,来了之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手机交给小朴保管,我怕我会忍不住告诉朋友我的幸福生活。如果他们相信我的话,肯定会组团来的,那就不好玩了。再者,关键是,这是小朴的地方。他来这个地方,除了避世以外,更多的,是为了写一本书。

小朴是个写书的人,我曾经在他奋笔疾书的时候偷偷看过几眼,没能看明白,最后还被他发现了。他说他活着的时候不希望有人看到这本书。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他告诉我这是一本传世奇书,里面记载了他此生所有的研究和发现,后世之人得到此书,可以强身健体,益寿延年。

“就像《本草纲目》那样?”

“差不多吧,但比那种书有趣。”

算起来我们认识的时间已经超过一个多月了,这一个多月来他给了我很多惊喜。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对我好,毕竟我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女生。我们的生活原本是离得很远很远的。

就像一个整天在电视上才能看到的大明星,突然有一天来到一个普通的女生面前说,我们交个朋友怎么样?区别只是他没有来到我面前,他只是在网上加了我的qq而已。一开始我以为他是个骗子,但即便是个骗子,如此处心积虑地骗我,也挺不容易的。况且我根本没有什么可骗的,没有钱也没有姿色。我虽然有一堆朋友,但都是些可有可无的朋友,都只是因为迫不得已要在一起学习和生活才认识的。就像有一部电影里的台词——你每天走进菜市场都看到猪头肉,不是因为你跟猪头肉有缘,而是因为猪肉铺是菜市场的第一间铺子。

所以一开始,即便觉得我的这个网友大概是个骗子,我也没有拆穿他,我想他大概只是爱吹牛而已。至于为什么爱吹牛,大概是有某种迫不得已不能言说的原因吧。

第23章 你是翻山越岭来寻找我的小熊,我是茫茫人海中等待你的那棵树(6)

4

有时候我一觉醒来,会发现小朴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看,那种眼神我曾经在他看一株植物的时候看到过。对我来说,他还是个很陌生的人。虽然很早以前就在电视访谈类节目上看到过他,但那时候他的身份是一名探险家。在认识他之前,我最后一次看到他,是在一本杂志的封面上。而那时候,他的身份就只是一个平面模特。

所以对于他突然之间走进我的生活并且和我亲密无间这件事,我除了感到开心幸福之外,更多的还是莫名其妙和匪夷所思。

我不知道山洞生活会持续多久。就像他突然加我qq,告诉我他是谁,然后要和我交朋友,半个月后就让我来这座山找他一样,也许突然有一天他觉得需要换一种生活方式,而这种生活方式里不需要我了,我恐怕就得离开。

5

在山洞里待了两个月之后,我感到有些无聊了,我想到这座山的其他地方看一看。可是小朴不允许。他只让我往山洞的深处走,走到山的心脏里去,可是里面漆黑一片,没有人陪伴,我怎么敢进去。

无聊的时候我就坐在洞口发呆,遇到有鸟儿飞过来我就会想办法捉住它,然后编个笼子养起来。可是它陪伴不了我多久,就会被小朴吃掉。我埋怨起来,小朴就会说,是你捉的它呀,与其让它像个囚犯一样活着,不如用死来解脱它。

小朴的话让我有些害怕,因为我有时会突然觉得自己也像一只鸟儿一样被他囚禁着。虽然他对我很好,但说不定哪天他心情不好了就会把我吃掉。

6

在山洞生活了一年之后,我实在受不了了,我想出去走走。以前我很讨厌的城市生活现在却让我无比向往。我开始找各种借口为难小朴。比如在本该睡觉休息的时候故意不睡觉,还在山洞里走来走去制造噪音。每天都是小朴做饭给我吃,我以前觉得受宠若惊,现在却开始挑食。而且故意违背他的意思,在他下山购物的时候我会偷偷地离开山洞,四处走一走。

但是我找不到理由离开,离开山洞就意味着离开小朴。他不会为了我而改变他的生活方式,我留在这里他会很好地对我,像父亲、像哥哥、像情人一样对我。如果我离开了,我想象不出他会怎么样,他可能会就此跟我一刀两断,就像从来没有认识过。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宁愿忍受这单调枯燥的山洞生活。我想我应该试着像刚开始那样去寻找和发现这种生活的美。我可以肯定一旦我离开这里,一定会怀念这里,会觉得这里美好无比。就像怀念小朴,他从一个我远远仰望着的人,变成我生活中的必需品。如果有一天突然跟他分开了,我想我还会远远仰望着他吧。

7

我们开始吵架。我简直不敢想象,有一天我会跟我仰视的人吵架。以前靠近这样的人我就会紧张,说不出一句话,一说话就脸红甚至结巴。可是现在,当我们在一起生活了两年之后,我们竟然开始吵架了。甚至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他真的是讨厌死了。为什么一定要我按照他的生活方式生活呢?为什么我们不能四处走一走?是的,他曾经是个探险家,还做过模特、飞行员等等。虽然他年纪并不大,有时候甚至还有些孩子气,可是他经历了太多太多,所以他对外面的世界一点也不好奇。但我不一样,我只是一个十九岁的姑娘,十七岁离家出走来到这里之后,我就再也没有离开过这座山。而十七岁之前,我也没有去过什么地方。所以外面的世界对我来说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为什么他就不能理解呢?百闻不如一见,无论他讲得多么生动,终究抵不过带我去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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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他说他下山去买食物,走的时候他带了很多东西,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山洞里剩下的生活用品和食物只够维持一周的生活。这一周里我通宵达旦地上网,我到网上人肉搜索他,发现有好多人都在找他。区别只是找他的目的。他们是为了爱而寻找,我则是因为恨。我想找到他然后揍他一顿。

最终所有的电池都被我用光,而用来发电的工具也被他带走了。我开始想念他,夜深的时候听到近处奇怪的鸟叫声我开始感到害怕。而以前,我觉得那种声音比人类的歌声美多了。

离开山洞的时候我放火烧毁了一切,我固执地认为小朴是故意离开我的,而不是在山下遭遇了什么意外,所以他不会再回来了。这个见证了我们两年生活的地方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也许以后还会有人找到这里,开始一段爱情,或者在这里了却残生,但我肯定不会再来了。我是这样想的,我带着爱来到这里,带着恨离开。

我回到城市里,被人问起这两年的生活,我只是摇头。没有什么可说的,我曾经以为那是常人无法拥有的幸福,现在却觉得只是一场骗局。我想我只是他的一个试验品。只是为什么偏偏是我呢?

既然从一开始就不是爱情,那为什么要开始?为什么要让我产生幻想?为什么要来认识我,给我一个美梦,又在我做到一半时把我叫醒告诉我这只是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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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上让我奋不顾身的一个人,我以为这就是我所追求的世界,然而横冲直撞被误解被骗,是否成人的世界背后总有残缺?我走在每天必须面对的分岔路,我怀念过去单纯美好的小幸福。爱总是让人哭,让人觉得不满足…

我把这首孙燕姿的《天黑黑》换成了博客的背景音乐,每天听很多遍,最初听几句就想哭,觉得肝肠寸断,渐渐地也就习惯了、麻木了,甚至觉得有些烦躁。

人常说知足者常乐,我发现认识了小朴之后,我变得越来越不知足,越来越贪婪。我明明已经得到了很多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东西,可是我一点都不快乐。

我安慰自己说就当是一场游戏一场梦吧,可这场梦的代价未免有些大了。一梦两年,醒来之后所有的东西都跟以前不一样了。我人生的轨道已经转向,我将永远朝着这个扭曲的方向走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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