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曜又听到有人来报:“禀报太君,住在隔壁的穷书生说咱们府里太吵,让他睡不着觉,烦请太君开夜宴时小声一点。”

马老太君叹了一口气,“可怜见的孩子,老身忘了他眼疾尚未好,吵了他休息…你去告诉他,夜宴已经开完了,让他安心休息。另外,拿点草药和吃食给他…”

马大道:“那穷书生又腐又酸又聒噪,不如孩儿带人去将他乱棍打走,何必给他草药和吃食?”

马老太君呵斥道:“住口!咱们是有身份的大户人家,怎么可以做那种仗势欺人的事情?!怎么说,咱们都和那孩子做了半年邻居,将来也还会继续再做邻居,万万不可把人给得罪了。邻里之间,不论身份,都应当和睦相处,互相照应,才可以大家太平,大家安乐。古人说得好,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唉,你们这些孩子啊,年轻气盛,盛气凌人,将来迟早会因此吃大亏…”

马老太君训斥儿子的声音渐渐模糊,元曜已经被人抬入客房中休息了。

元曜睡得迷迷糊糊,梦里他走在一片树林里。他前面不远处是一个小山岗上,山岗上躺着一个年轻的书生,他正在“哎哟哎哟”地叫唤。元曜奇怪,走上前去,问道,“这位兄台,你怎么了?”

书生一直闭着眼睛,听见有人问他,叹了一口气,“唉!我的眼睛疼得厉害。这位老弟,你能帮帮我么?”

元曜有些为难,“小生不懂岐黄之术,不知道怎么医治眼疾…”

“不懂医术没关系。老弟,你帮我看看,我的眼睛里长了什么东西,疼得受不了了哟!”

元曜心生怜悯,“上半夜小生光着脚走山路,脚很疼,还流血了。脚痛尚且让人不能忍耐,更何况是娇嫩的眼睛?兄台,小生不一定能帮得上忙,但是可以替你看一看究竟眼里长了什么。”

“多谢老弟。”书生欢喜地道:“老弟你如果替我治好了眼疾,我就送你一双鞋子。”

元曜坐在书生旁边,让他睁开眼睛。月光下,书生缓缓地睁开了眼睛,他的眼中没有眼珠,几株杂草从他的眼眶中慢慢长出,还有一只蚱蜢从中跳出来,诡异而可怖。

“我的眼睛里长了什么?”书生急切地问元曜。

元曜吓得两眼翻白,晕了过去。

元曜醒来时,已经是上午光景。阳光灿烂,鸟鸣山幽,他正躺在一片荒草丛中,头上是一棵如伞的树冠,没有华丽如宫阙的马府,也没有眼里长草的书生,甚至连白姬和离奴都不见了。

元曜吃了一惊,“白姬,离奴老弟,你们在哪里?!白姬,白姬你在哪里?!”

“轩之,不要吵,让我再睡一会儿…”白姬懒洋洋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元曜循着声音抬头望去。一条手臂粗细的白龙正盘在树枝上睡觉。白龙眼微阖着,鼻翼轻轻翕动,它通体雪白晶莹,犄角盘旋如珊瑚,身体柔软如云朵。一只小黑猫也懒洋洋地睡在白龙旁边。

“白姬,马府和马老太君上哪儿去了?!还有,小生昨晚梦见了一个眼睛里长草的书生,太吓人了!!”小书生激动得手舞足蹈。

“吵死了!”黑猫不耐烦地道:“眼睛里长草的书生,是不是躺在那边那一个?”

元曜顺着离奴的目光望去,离他十余步远的地方,有一座破败的荒冢。一架雪白的骷髅暴露在阳光下,它的眼眶里长满了杂草。

“妈呀!”小书生吓得跌倒在地。

“唉!离奴,轩之胆小,你又吓他。”白龙埋怨黑猫,可是它的声音听起来却很愉快。

元曜定了一会儿心神,才举步朝荒冢走去。他想起昨晚书生眼疼的模样,心中又生了怜悯,想去替骷髅拔掉眼中的杂草。元曜仍是赤着脚,每在地上走一步,脚就被碎石子硌得疼。元曜来到骷髅前,开始拔骷髅眼中的杂草。无论如何,都是读书人,希望他不要再眼疼了。

拔干净骷髅眼中的草,元曜向骷髅作了一揖,“希望兄台以后眼睛不会再疼了。小生告辞了。”

骷髅用空洞的眼眶望着元曜,上下颌骨的纹路看上去像是在微笑。

元曜回到树下时,白龙和黑猫已经化作人形。——一名妖娆的白衣女子,一名清秀的黑衣少年。白姬摘了一片蕉叶做扇子,摇扇,“日头出来了,天也热了,还是回缥缈阁吧。”

“白姬,马府在哪里?你不是来收房子的吗?”元曜忍不住问道。

“马府就在你的脚边啊。”白姬笑道。

元曜垂头。一座华宅的木雕静静地放在荒草之中,木雕约有棋盘大小,宅院里三重,外三重,雕工极其精细,假山园林,亭台楼阁一应具全,栩栩如真。

元曜蹲下去细看,认得是他昨晚和白姬、离奴去的马府。元曜的目光移向花厅,花厅中央放着一张很大的梨花木桌,木桌上似乎还剩有夜宴的残羹冷炙。

宅院门口,一只褐色的蚂蚁缓缓地爬下台阶,去往草丛中了。

蚂蚁?马府?元曜脑中灵光一闪,黑着脸问道:“白姬,我们昨晚不会是在蚂蚁群里吧?”

“是不是,又有什么关系?反正,昨晚的夜宴很愉快啊。”白姬掩唇笑道。

说到夜宴,元曜这才感觉到他的肚子还是饱饱的,估计到明天都不会觉得饿。昨晚,他实在是吃得太撑了。

“轩之,你拿着木雕,可能有点儿重,注意不要弄坏了。”白姬对元曜道。

元曜捧起木雕,他终于明白白姬来收回的房子就是借给蚂蚁住的这个木雕。元曜想起马老太君慈祥富态的面容,心中有些伤感。

“白姬,蚂蚁的新家在哪里?”

“昨晚,马老太君说在一棵老槐树下。喏,应该是那里。”白姬指着不远处的一棵老槐树,道。

白姬、元曜、离奴走到老槐树下,只见树下有一个大洞,一群红褐色的蚂蚁正在忙忙碌碌地进进出出。元曜趴在地上向树洞里望去,一只体型庞大的,黑色中带着金色的母蚁被一群蚂蚁簇拥着,躺在蚁洞深处。那,就是昨夜亲切地抱着他,给他夹菜喂菜的马老太君。

不知怎的,元曜心中一酸,流下泪来。慈爱的马老太君,让他想起自己的母亲的马老太君,竟然是一只蚂蚁。

蚁洞外的槐树枝上挂着三个小灯笼一样的东西,看上去似乎是某种植物的花朵,花中盛着澄黄的蜜汁。

“啊!这是马老太君送的镜花蜜!”白姬开心地道。

元曜擦干了眼泪,心中还是说不出的伤感。

回长安城的路上,白姬、离奴轻快地走在前面,元曜抱着木雕怏怏地跟在后面,他的脚上全是磨起的血泡,非常疼。忽的,元曜被一根藤蔓绊了一下。他低头望去,一双绒草编织的鞋子躺在草丛中。

“咦?这里怎么会有一双草鞋?”元曜大喜。

白姬望了一眼草鞋,掩唇笑了:“轩之,这是有人特意为你做的呢。还不快穿上?”

“老弟你如果替我治好了眼疾,我就送你一双鞋子。”元曜想起昨夜书生的话,心中一惊,这莫不是骷髅为他编的?!

白姬催元曜穿上,元曜也实在不愿意再赤脚走路了,硬着头皮穿了。草鞋很合脚,很舒服,小书生步履如风,笑容满面。白姬见了,又开始盘算新乐趣了,“轩之啊,昨晚的夜宴,你觉得菜肴美味吗?”

小书生开心地道:“虽然有些菜很腥很腻,但是很美味。”

“你想知道这些菜是用什么做的吗?”白姬笑得诡异。

小书生摸着饱饱的肚子,好奇心上涌,“是用什么做的?”

“轩之最爱吃哪道菜?”

“清蒸肉芽,肥而不腻,很可口…”小书生回味道。

“那是蛆。”

“炸的酥黄香脆的黑肉…”

“那是蜘蛛腿。”

“那碗珍珠汤丸…”

“那是蚊子卵。”

在元曜弯下腰狂吐之前,离奴飞快地抢过了木雕。回缥缈阁的路上,元曜的脚倒是不疼了,他又开始吐得翻江倒海,几乎呕出了苦胆。

白姬眨了眨眼,笑道:“轩之,马老太君很喜欢你,说不定还会请你去赴百虫宴…九儿,你可要习惯吃虫啊,不然为娘会伤心的…”

“小生…打死都不去了…”元曜哭丧着脸道。

“轩之,你不要哭丧着脸嘛。”白姬道。

“小生胃疼得笑不出来啊!”

“离奴不是也吃了很多虫子吗?他现在没有吐啊。”

“小生怎么能和离奴老弟比,它是猫,小生是人。”

“为什么不能比?人和非人,都是众生。”

“小生觉得,人和非人还是有着微妙的区别。”

“什么微妙的区别?”

“比如,吃不吃虫子的区别。”

阳光灿烂,清风明媚,白姬、元曜、离奴朝长安城中的缥缈阁中走去。今日,又有谁来买欲望?

(《虫宴》完)

第三折:《无忧树》

001 太平(1)

三月,微雨。长安,西市。

缥缈阁中,离奴单手支颐,倚坐在柜台边,他的脸色有些忧郁。两叠鱼干放在柜台上,他却完全没有食欲,甚至连小书生趴在一张美人靠上睡午觉,他也懒得去责骂他偷懒。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元曜睡足之后,醒了过来。他见离奴还保持着他入睡前的忧郁姿势,不由得一愣,“离奴老弟,你最近怎么郁郁寡欢?”

“爷不开心,关你什么事?去去去,市集买菜去,别烦爷了!”离奴生气地道。

“哦,好。”元曜起身去厨房拿了菜篮,又到柜台后取了一吊钱,“离奴老弟,今天要买什么鱼?”

离奴道:“不许买鱼,买些青菜豆腐什么的吧。从今天起,爷要斋戒吃素了。”

“为什么?”元曜奇怪。

离奴瞪眼,“问这么多做什么?爷说什么,你照做就是了!”

元曜道:“自从进了缥缈阁,每天吃的东西除了鱼,还是鱼,小生已经好久没吃肉了。趁着离奴老弟你斋戒,小生去买些肉来,烦请离奴老弟做给小生吃。”

离奴磨牙,“书呆子,你想吃什么肉?”

元曜美滋滋地想了想,道:“春日宜进补。小生打算去买些羊肉,请离奴老弟加上香料和蜂蜜烤一烤,一定很美味…”

“做你的春秋大梦去!爷斋戒,你个书呆子还想吃烤羊肉?!小心爷把你加上香料和蜂蜜烤来吃了!!”离奴气呼呼地骂了小书生一顿,把他赶去了市集。

元曜在市集买了一些青菜、豆腐,他觉得吃青菜、豆腐晚上肯定会饿,又绕道去光德坊,在一家远近驰名的毕罗店里买了两斤蟹黄毕罗做夜宵。

元曜走在光德坊外的大街上时,熙来攘往的人群突然起了骚动,一列威武的仪仗队在前面开路,路人纷纷退避,让开了一条通路。元曜被人群推攘着,退到了路边的屋檐下。

一辆华丽的车辇缓缓而来,几名男装侍女骑在高头骏马上,簇拥着马车。车辇装饰得十分华丽,湘妃竹帘半垂着,金色流苏随风飞舞。从半垂的竹帘缝隙望去,可以看见一个女人优雅的身影。

这是什么人?出行如此排场?元曜正心中疑惑时,周围有人窃窃私语,“是太平公主…”

“听说,她这三个月都在感业寺吃斋,为国祈福,真是一位美丽而高贵的公主啊!”

“她这是要去皇宫,还是回公主府?”

“从路线上看,肯定是回公主府啊。”

原来是太平公主,怪不得出行如此大的排场。太平公主是高宗与武后的小女儿,她生平极受父母兄长,尤其是母亲武后的宠爱,权倾长安,被称为“几乎拥有天下的公主”。她的丈夫是高宗的嫡亲外甥,城阳公主的二儿子薛绍。不过,不知为什么,坊间传言,这位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尊贵公主一直阴郁寡欢,似乎从来不曾快乐过。

元曜活了二十年,还没见过公主,不由得探头张望。突然,一阵风吹过,太平公主的手绢飞出了马车,如同一只翩跹的蝴蝶,迎头盖在了元曜的脸上。

“呃!”小书生眼前一黑,手舞足蹈。

马车停了下来,太平公主低声对一名男装女侍说了句什么,女侍骑着马,带着侍卫走到元曜跟前,冷冷地道:“公主有令,带他过去。”

元曜被抓到了马车前,吓得冷汗浸额,急忙深深地作了一揖,“小生,小生参见公主…”

太平公主翕动鼻翼,隔着竹帘道:“你的身上有水的味道,和一个人很像,不,她不是人。天上琅環地,人间缥缈乡。你知道缥缈阁吗?”

元曜吃惊,垂头道:“小生正是从缥缈阁出来,前来市集买菜的。”

太平公主不顾礼仪,伸手掀开了车帘,“你抬起头来。”

元曜抬起了头,正好对上一张美丽的脸。太平公主不过二十四五岁,方额广颐,肤白如瓷,眉若刀裁,唇如点朱,乌发梳作倭堕髻,发间偏簪一朵金色的芍药,华丽而高贵。太平公主的脸上带着愉快的笑意,温暖如阳光,似乎非常快乐。

元曜觉得有些奇怪。坊间传言,太平公主郁郁寡欢,性格阴沉,怎么看起来,她好像很阳光,很快乐?

看清了元曜的模样,太平公主笑了,“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书生…”

元曜又是一愣,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说话的缘故,太平公主的眼眸黑沉如夜鸦之羽,阴沉而抑郁,和她的笑容非常不协调。

太平公主放下了竹帘,“书生,回去告诉白姬。三月了,按约定,她该来太平府了。”

“?”元曜一头雾水。

太平公主做了一个手势,让侍卫赶走了元曜。太平公主的车辇渐渐远去,只留一地香风。

元曜回过神来时,路人已经渐渐散开。他低头一看,发现手里还捏着一方丝帕,刚才忘记还给太平公主了,太平公主也没有找他要回。仿佛手里捏着的不是丝帕,而是一块烧红的火炭,元曜急忙丢了,但瞬即感到不妥,他又将丝帕拾起来,放在了菜篮中。

“呼——”元曜吐出了一口气,提着菜篮回缥缈阁了。

元曜回到缥缈阁,离奴还倚坐在柜台边发呆,精神不振。里间隐约传来谈话声,嬉笑声,元曜奇怪地问道:“有客人么?”

离奴道,“是熟客了。张六郎,他来买香粉和口脂。”

在唐朝,贵族阶层的男子们有傅粉,涂口脂的习惯,这是一种上流社会的时尚和风雅。

元曜一愣,张六郎即张昌宗,他和他的哥哥张易之是武后和太平公主的宠臣,权倾朝野。张氏兄弟仪容俊美,特别是张昌宗,据说他风姿飘逸有如仙人王子乔(2),人称“莲华六郎”。坊间传言,张昌宗爱美成癖,几乎已经到了扭曲的地步,他不能容忍一切不美的东西存在,他觉得一切不美的东西都是污秽的,肮脏的。

元曜将菜篮放入厨房,他有些好奇这位名动西京的美男子长着什么模样,就悄悄地来到里间外,偷偷地探头张望。

这一看之下,小书生差点儿跌倒,急忙扶住了门框。

注释:(1)缥缈中涉及的太平公主,上官婉儿,武则天,张易之,张昌宗等等历史人物,请作野史观,请作浮云看,与正史无关,也请不要考据具体的时间和事件。

(2)王子乔:王子乔,神话传说中的仙人。本名姬晋,字子乔,周灵王的太子,人称太子晋。他好吹笙,作凤凰鸣。

里间中,牡丹屏风后,一男一女相拥而坐,亲密无间。男子身形挺拔,女子身姿婀娜,只怕是张昌宗和白姬。

张昌宗挑起白姬的下巴,深情地道:“白姬,你真美。”

白姬深情地凝望着张昌宗,“六郎,你也越来越美了。”

“白姬,花丛中最韶艳的牡丹,也比不上你的美丽。香粉和口脂能打个折吗?我已经买了很多次了。”

“六郎,莲池中最清雅的莲花,也比不上你的风姿。我已经把零头抹去了,这已经是最便宜的价格了。再说,这香粉和口脂的妙处,难道不值这个价钱吗?”

张昌宗犹豫了一下,道:“好吧,我就出这个价钱。不过,你得答应,除了我,不能把这香粉和口脂卖给别人。”

白姬以袖掩唇,深情地道:“那是自然,我的心里只有六郎…”

张昌宗深情地道:“我的心里也只有白姬你…”

白姬侧头,“我不信。”

张昌宗道:“你要怎样才能相信我?我对你的深情可鉴日月,我恨不能把心挖出来给你看。”

“要我相信,除非六郎…”白姬从衣袖中摸出一支玉簪,递给张昌宗,“除非六郎把这只玉簪也买下。这是春秋时期的古玉,雕工精细,造型美观,六郎这样的翩翩美郎君用它簪发,更添风姿。”

“多少银子?”张昌宗凝望着白姬,问道。

白姬以袖掩唇,深情地道:“看在六郎对我一片情深的份上,这只玉簪就只收你一百两银子吧。”

“这也…太贵了…”张昌宗嘴角抽搐。

“六郎的心里果然没有我…”白姬以袖掩面,侧过了头。

“呃,好吧,我买下了。”张昌宗急忙道。

白姬回过头,深情地望着张昌宗,“六郎真好。不枉我天天盼你来缥缈阁,望穿秋水。”

张昌宗也深情地望着白姬,挑起了她的下巴,“白姬,你真美。”

“六郎,你也越来越美了。”

元曜扶着门框,看得一头冷汗的同时,觉得牙根有点儿发酸。这条龙妖和张昌宗演的这是哪一出?元曜想悄悄地退出去,可是“吱呀”一声,门被他带动了。

“轩之?”

“谁?”

白姬、张昌宗从屏风后探出身来。

“呃。”元曜冷汗,想溜走,“小生只是经过,你们请继续。”

白姬道:“轩之,去拿一方锦缎,将这六盒香粉、口脂替张公子包上。啊,还有这只玉簪。”

“好。”元曜垂头应道。

元曜拿了一方锦缎,进来包东西时,白姬和张昌宗仍在互相深情地凝望,不着边际地说着情话,一会儿牡丹花,一会儿白莲花。不知怎的,张昌宗又稀里糊涂地花了一百二十两银子买走了一只羊脂玉瓶。

元曜偷眼向张昌宗望去,果然是一个俊美倜傥的男子。之前,元曜以为韦彦已经算是美男子了,不想张昌宗比韦彦更加丰标不凡。但见他墨眉飞入鬓,凤目亮如星,疏袍广袖,龙章凤姿。

张昌宗见元曜在看他,皱眉,“白姬,这是什么人?”

“轩之是缥缈阁新来的杂役。”

“他真丑。你也不招一个漂亮些的下人。”张昌宗厌恶地道。

元曜有些生气,正想和张昌宗理论,白姬却笑了,“看习惯了,轩之也很好看。”

002 天劫

不知道为什么,元曜脸红了。他垂头收拾青玉案上的香粉和口脂。六盒香粉和口脂中,有两盒是打开的,香粉惨白,口脂艳红。元曜只觉得一股浓腥、腐臭的味道扑鼻而来,呛得他翻肠欲呕。

这香粉和口脂是用什么做的?这么臭,能用么?元曜捏着鼻子合上盖子,将香粉、口脂、玉簪、花瓶都包入了锦缎中。

张昌宗和白姬诉完了情话,洒泪而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