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真没有。”宋斯南开吸油烟机,点火,往锅里倒油,放食材,动作行云流水帅的一塌糊涂,看的苏合欢有点吃惊:“你还会炒菜呢?”
宋斯南点头:“待会一起吃饭。”
苏合欢下意识的点头,打开了门才反应过来:“你是来做客的吧,为什么我总有一种你是主人的感觉呢?”
宋斯南轻笑,他把油烟机和火都给关了,绕到苏合欢这边把半开的门给关上,琢磨了下说:“因为,我就要成为这里的主人了。”
“什么意思?”
“苏合欢,你帮我说服宋之漫让我住在这里,我帮你搞定路放。”宋斯南言之凿凿的说。
他回国不过十几天,却早就把宋之漫身边的事都调查的一清二楚。
宋之漫住的地方是宋鸿渊买的,三室一厅,她一个人住,平时苏合欢会来留宿,但也是和詹言侨吵架的时候会过来。
而路放……路放一直缠着苏合欢,大抵是因为“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所以使得苏合欢和詹言侨屡屡吵架。
苏合欢显然不太相信他:“路放可不怎么好解决,你确定你可以吗?”
“只要你能让我住进这里,我就能解决掉他。”宋斯南肯定的说。
苏合欢半信半疑的扫视着他,见他胸有成竹的样子,下定决心说:“那……咱们就这么说好了?”
宋斯南:“嗯。”他低头又琢磨了一下,说:“待会出去,别表露的太明显。”
“放心啦!”苏合欢拍拍胸脯,“我做事,你放心!不过你不能忘记,路放啊!”
宋斯南:“不会。”
☆、第四十三章
厨房里乒乒乓乓的声音不断,厨房外的客厅,除却电视机的声音别无其他。
宋之漫单手撑在自己的脸上,看着电视剧。
合欢挠了挠头,爬到她边上,问道:“宋小四怎么在你这儿?”
“不知道。”宋之漫是真不知道,一回到家,就看到一个人影杵在家门口了。
合欢追问:“那他怎么就做上菜了呢?”
宋之漫笑而不语的看着苏合欢,看的她发怵:“什么哦,现在是我在问你好吗,宋之漫,请认真回答!”
宋之漫打了个哈欠,懒洋洋道:“他自己乐意的。”
句句都是实话。
“可是,”合欢担忧:“你确定,他做的能吃?”
宋之漫想了想:“不确定,但是我确定比你做的好吃。”
合欢缩了缩脖子,决定还是默默的坐在她边上看电视比较好。
等到开饭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了。
如宋之漫所说,宋斯南做的确实比苏合欢好吃。
三个人吃完,宋斯南自动自发的收拾碗筷去洗碗。
“总觉得哪里不对。”宋之漫小声嘀咕,今天晚上的宋斯南太不一样了,主动做饭、收拾碗筷、洗碗,任劳任怨的,特别不像宋小四。
苏合欢倒觉得没什么,“毕竟他在国外生活了那么久,独立惯了吧。”
别人或许会,但是宋斯南……他的劣根性摆在那,别说十年,就算二十年的军事管理都没办法改变他那深入骨髓的痞子行为。
宋之漫太了解他了,所以才觉得哪里古怪。
可到底是哪里古怪,宋之漫又说不上来。
没一会儿宋斯南那边收拾完了,三个人坐在沙发上一块儿看电视。
宋斯南漫不经心的聊到:“什么电视?”
宋之漫:“上面不写着吗。”
宋斯南顿了顿:“讲的是什么?”
“不知道,刚开始看。”
莫名冷场。
宋斯南状似无意的看了苏合欢一眼,苏合欢马上意会到,咳了咳嗓子,关怀的问他:“宋小四你回国多久了啊?”
这样……不算刻意了吧,应该不明显吧。
宋斯南满意的冲她点了点头,回到:“十天了。”
“十天啊……那你怎么现在来找之漫?”这回已经不是寒暄了,苏合欢较真的问。
这些年,一直陪在宋之漫边上的,不是那个说要“一直对宋小漫好”的宋斯南,也不是给了宋之漫一座城堡的封嗣,而是苏合欢。
在她伤心难过、哭的不能自已的时候,是苏合欢借给她肩膀、让她依靠的。
见过她最伤心的时候,也看到过她竖起满身尖刺的时候。
苏合欢当然知道自己当初站在封嗣那边是错误的,毕竟谁都看得出来,宋之漫这么些年一直不谈恋爱,到底是为了谁。
很久之前合欢问过宋之漫,为什么不拒绝封嗣。
她是怎么答的,合欢已经记不太清了,只记得宋之漫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喜欢的不是他”。
不是封嗣。
所以只有另外一个人了。
让她甘心等待十年,熬过漫长时光,换一个恋人。
宋斯南没注意苏合欢的神情,他躺在沙发上,哀怨的叹了口气,说:“谁说我今天才来找宋之漫的。”
被点名了的宋之漫脸色微红。
回来十天了。
刚好在她医院等了她十天。
所以,是一回国就到医院等她的吗?
这么一想,宋之漫心里就好受了很多,她在不自觉中还降低了声音,缓缓的问:“去见了伯父伯母了吗?”
“见了,又被赶出来了。”宋斯南手舞足蹈的说:“我妈养了条狗,我一进家门,就看到她抱着条狗说,‘你哥回来了’,气的我想骂人。等我爸一回来,我和那狗一起迎上去的,我爸一把抱住那条狗,一脚就把我给踹出家门了。”
他绘声绘色的描绘着当时的场景,把在场的两个人都逗笑了。
宋之漫也没再端着,温声说:“毛线是前年捡的,我陪你妈妈去医院拿东西,回家的路上见到它缩在一团瑟瑟发抖的,你妈妈见它可怜,便把它收留下来了,这一留,就到了现在。”
“毛线?”宋斯南嘲笑:“谁起的破名字啊?”
宋之漫:“我取的。”
“这名字,真好听。”他立马改口。
苏合欢吐槽:“宋小四你有没有原则啊?”
宋斯南理所应当的:“有啊。”
“呸,你听听你刚刚说的话。”
宋斯南笑的柔情四溢的:“我有原则。”
他有原则,他的原则数十年如一日没有变过。
——宋之漫。
他别有深意的话语却遭到苏合欢的一个白眼。
宋斯南撇了撇嘴,想到正事又剜了她一眼,苏合欢心领神会道:“你被你爸妈赶出来了,那你住哪里啊?”
“住公司。”
“啊?”苏合欢夸张的惊讶了一下,用略微浮夸的演技问他:“公司哪有家里舒服啊,宋小四你别住公司了呀。”
宋斯南摊手:“暂时找不到地方住。”
苏合欢眨了眨眼,一拍大腿,说:“怎么找不到地方呢,这儿不就是吗!还有两个房间呢,你随便找间房住不就行了。之漫,对吧?”
宋斯南问:“可以吗?”
宋之漫总算明白宋斯南古怪在哪里了。
说了半天、忙活了半天,就是为了住进她家里来。
她笑着看苏合欢:“你说可以吗?”
“可、可以吧……”苏合欢在宋之漫的微笑中渐渐没了气势,声音也弱了下来,却还是忍不住小声嘟囔了几句,“房间空着也是空着,让宋小四住进来又没事,而且他一直住在公司,多不好啊。”
宋之漫:“他有的是钱,可以去酒店住。”
苏合欢抗议:“酒店哪比得上家里啊,家里多舒服啊!”
宋之漫瞥了她一眼,“你是哪边的?”
“我、我、我……”她半天“我”不出个所以然来。
见差不多了,宋斯南出来说:“合欢也是好心,宋小漫你这小气的!”
宋之漫冷哼:“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你俩是一伙的,你不就是想住我这儿吗,宋小四,你也真是胆大,不怕我爸突然过来查岗?”
这倒是说在点上了。
宋斯南幡然醒悟,这未来老丈人……似乎不怎么好对付啊。
他琢磨了下,说道:“你爸要是来了,我就躲在床底下一声不吭,保准他发现不了。”
“偷情呐。”宋之漫咋舌,“破主意。”
宋斯南是真的想要搬到她这儿住,一来嘛,可以时刻守着她,二来,二来……他们错过了那么长的时光,他想要把错过的时光全都弥补了。
但是到底苏合欢战斗力太强大,黏着宋之漫,把她缠烦了,最终情不得已的点头答应下来。
虽然答应了让他住进来,但宋之漫约法三章:“别把女人带到我家,家务活你得干了,我轮休的时候基本上得补觉,你不能吵到我。”
宋斯南应得连连点头。
目的已经达到了,管他以后怎么办!
更何况,带女人回家?——除了宋之漫,他怎么会接受自己身边的女人不是宋之漫呢?
☆、第四十四章
没几天,宋斯南就搬进了宋之漫的公寓里。
却也没有如愿以偿的陪着宋之漫。
他刚回国,公司那边忙的很,又是熟悉业务又是谈单子,恨不得把一分钟掰成两分钟用;宋之漫呢?她更忙,新接了一个手术,每天都在医院,回家洗个澡,半分钟都不停就回医院去了。
一直过了两个多月,两个人才算是有那么一天刚好两个人都在家。
宋之漫习惯于在轮休的那天先做个大扫除。
医生当久了,原先没有洁癖也变得有洁癖起来。
宋斯南起的也早,两个人干活比一个人干活快得多。原本需要一上午才能干的活,没两个小时就干完了。
到最后,只剩下最后拖地板的工作了。
宋之漫嫌累,把拖把扔给了宋斯南。
宋斯南毫无怨言的接过拖把,哼哧哼哧的拖起地来。
彼时太阳已经升的很高了,暖融融的阳光从落地窗外照射进来,地板上的水珠反射着光芒,落下一地碎金。
微风轻轻吹过,白色的蕾丝窗帘被风带动,温柔的掀起。
宋之漫被那温暖的阳光照得放松了许多,眯着眼看他。
他拿着个拖把,大汗淋漓的拖着地。
穿着最简单的短袖和到膝盖处的裤子,迎着阳光,突然直起身对她咧嘴笑了一下。
像是回到了十年前,甚至更久。
接着,就看到他挑眉,把着个拖把,咳了咳嗓子,道:“大家好,欢迎来到宋斯南的演唱会,掌声。”
宋之漫说了个“幼稚”,撇过头不看他。
宋斯南一个人也能自嗨起来。
他装模作样的拍了拍拖把杆,咳咳两声,接着就开口道:“第一首歌,送给在场最漂亮的女士——宋之漫!”
阳光正好,微风不燥。
他低声浅唱,唱的宋之漫昏昏欲睡。
见没有回应,宋斯南立马换了首歌,直接进到□□部分:“那一年我们望着星空,有那么多的灿烂的梦——”
“要死啊!”宋之漫伸手就把周边的抱枕给扔了过去。
宋斯南努了努嘴,不甘愿:“宋小漫,来唱个歌呗!快,嗨起来!”
“不要,我要睡觉。”
宋斯南随意的拖了下地,跑到她边上,拉她起来:“这么好的天气,睡觉多可惜啊!”
宋之漫闭着眼不理他,“我很累,你别烦我。”
他还想说些什么的时候,正好电话铃声响了,他嘱咐道:“等我接了电话,一起嗨,记得啊!”
宋之漫无力的摆摆手。
电话是一个合作厂商打过来的,那头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就看到宋斯南紧皱着眉,语气不好的说:“我把单子给了你,你就给我这样的结果?”
那声音冷冽凌厉的,让宋之漫微怔。
她往宋斯南那边看,他站在餐桌旁,背对着他,只听到他不耐烦的说:“这点小事都要我负责?你们公司是干什么吃的!”
他语气里的严肃,让宋之漫不由得一抖。
这是宋斯南吗?
几分钟前,他还站在她面前,像小孩子似的插科打诨。
可现在,却是紧抿着眉,言语锋利,自带着一股气场。
十年,这十年,他终于和以前不一样了。
成熟稳重、事业有成。
这些天,她陆续听到不少关于“宋斯南”的话题。
无外乎是些商场上的东西,但是所有人,都统一口径称他为“宋四少”。
宋四少。
宋斯南……到底是不一样了。
宋之漫静坐在原地,过了一会儿,站起身来去阳台晒太阳。
晚秋十分,阳光足够的温和,照的人身上暖洋洋的。
公寓下面是一树的银杏,成片的金黄色渲染了整个秋季。
所有的一切都是温暖的,天上的云,空中的风,地上的树,身边的你。带着秋季午后的香味,淳淳的芳香沁人心脾。
余光中,她看到站在自己身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