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萨蛮 作者:司溟

文案:

秦亦峥,你这辈子都是一个杀人者。

对,所以不要爱上我。

唯一能真正持续的爱是能接受一切的,能接受一切失望,一切失败,一切背叛。甚至能接受这样一种悲哀的事实,最终,最深的欲望只是简单的相伴。——格雷厄姆﹒格林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三教九流 阴差阳错 复仇虐渣

搜索关键字:主角:阮沅、秦亦峥(顾子夜) ┃ 配角:阮咸、顾倾城、秦林恩等 ┃ 其它:爱别离,求不得,怨憎会,五蕴炽

上卷:求不得

第1章 楔子

柬埔寨。距离暹粒约70公里的崩密列。

这座意为“荷花池”的印度教寺庙早已经是一片废墟,相比游人如织的吴哥寺和巴肯山,这里几乎是冷清了。

此时巨大的废墟之间只有并肩而行的两个年轻女人。都是长条身量,走在左面的肌肤雪白,长发,戴着一顶棒球帽,右面的女人却是蜜色皮肤,留着短发。

随处可见零落的廊柱,藤蔓植物狡黠地攀爬在石柱上,造就一圈圈绿色的螺旋。坍塌的砖块也被青苔的占领,使得这些原本是青黑色的砖头变成了深邃的幽绿色。阮沅弯腰捡起一块绿茸茸的砖头,笑着和伍媚说道:“我好想带一块这儿的板砖回去。”

正忙着拍腐朽的窗棂上方石刻的伍媚懒洋洋地回了一句:“行啊,只要你不嫌重。”

“真没幽默感。”阮沅嘀咕了一声,丢下砖块,手脚并用地爬上了根须□在外的巨大榕树,然后跳上了巨石堆,朝伍媚扬声道:“我走这里去主殿看看。你就留在藏经楼这儿吧,没准你能挖到一本《易筋经》。”

伍媚讥笑道:“真是难为我们阮小姐,居然还知道《易筋经》,只可惜‘筋’是前鼻音,你发成了后鼻音;‘经’是后鼻音,你却念成了前鼻音。”

阮沅的母亲是中法混血,父亲却是中法越三国混血,血统的多元化赋予了她立体深邃的脸孔轮廓和明艳大气的五官。她的中文其实相当好,唯独发音有点怪,始终有股“洋人味儿”的不正宗感。这会儿被好友揶揄,她有些恼火地又大声念了一遍“易筋经”,可惜还是错的。

伍媚大笑:“易筋经,是本经,笨脑筋,念不行。筋变精,经成金,笨脑筋呀,她念不行。”

居然编了顺口溜来消遣她,阮沅气得嗷嗷乱叫,恨不得立刻从几米高的乱石堆上跳下来捶她一顿。

天空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飘起了迷蒙小雨,而她们大概因为置身于莽莽丛林,头顶上有树木茂盛的冠盖做遮蔽,所以有些后知后觉。细雨使得这片静谧的废墟愈发显得幽深神秘,阮沅瞅瞅天色,也不和伍媚计较了,一溜烟便向崩密列主殿跑去。

地上躺着的碎石上不经意间便可以发现精致的雕刻,大多是印度教神话中的人物,比如骑在天鹅上的大梵天,躺在大蛇那伽身上的毗湿奴,正在食龙的迦楼罗……因为做这个纪录片之前做了相当多的功课,所以阮沅看得津津有味,并不时地拿着相机将石刻拍下来。

她正拍的起劲,却听见有男人对话的声音从主殿深处传来。

先是一个老者的声音。

“这上面画的是什么你可知道?”

下面阮沅便听见了她二十二岁生命里听见的最好听的男人的声音。

“天神和阿修罗合作搅动乳海的故事。”

说话的男人应该年纪不大,音质却可以用华丽两个字来形容,仿佛是裹在天鹅绒里的钻石,坠重里透着明亮。阮沅觉得自己的心脏扑通扑通直跳,连脸颊都有些发烫。

“噢,那你可想过为什么要安排八部众中的天神和阿修罗一块儿搅动乳海,而不是夜叉、乾婆闼或者紧那罗中任意两部合作搅动乳海?”

主殿里一时安静下来。阮沅按捺不住心底的好奇心,提着相机向主殿中央走去。主殿中央有一块保存完好的大石头,一老一少两个男人便站在石头对面。

可是阮沅却傻眼了,两个人竟然都是光瓢,身上穿的也都是海青,不过老者穿的是黄色海青,年轻男人穿的是黑色海青。主殿里光线很暗,两人又都背着光,阮沅看不清二人的五官。她只觉得心中莫名的失落,一个和尚有这么动人的音色,真是浪费了,不然光是想象一下用这样的声音说“我爱你“都能叫人骨酥身软啊。

年轻的男人微微低着头,片刻后,他才开口道:“因为天神的梵语Sura释义是端正,而阿修罗的梵语Asura前面添了否定前缀A,释义为不端正,天神和阿修罗恰好是善恶的代表。”

老者却笑而摇头:“心字怎么写?”

年轻的男人有些疑惑地伸出右手食指,在虚空中比划了一下。

老者微微一笑:“三点如星布,弯钩似月牙。披毛从此起,作佛也由它。懂了吗?”

阮沅这下彻底倒了胃口,从哪里来的老神棍,满嘴跑火车。于是她又背着相机转悠到别处去了。如此一来,她也错过了老者后面那句要紧的话:“亦峥,凡人畏果,菩萨畏因。凡事有因,才有果。无因便是无果。”

阮沅和伍媚在崩密列拍完了之后便回了酒店,下午两个人又去了女王宫、荔枝山和高步思滨。临近日落时,阮沅依然兴致高昂地拖着伍媚爬山。

夏日的热风吹拂着山道上的鸡蛋花,黄白色的花朵散发出淡淡的清香。伍媚用湿巾擦了擦脸上的汗,埋怨道:“阮大小姐,我真后悔和你一块儿做这个《高棉的微笑》纪录片。”

走在前头的阮沅这才停下脚步,有些嫌弃地扭头看住她:“待会儿到了山顶,你在Phnom Krom(荣寺)看见日落的时候,你就知道这山值不值得爬了。”

伍媚扯了扯脖子上挂着的徕卡相机,不屑地撇撇嘴:“我现在只想回酒店冲个澡,然后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来一罐冰镇过的喜力啤酒。”

阮沅嗤了一声,义正辞严地批评好友:“典型的小资产阶级情调。你在金边也看见了,洞里萨河边上的酒吧区歌舞升平灯红酒绿,内城区很多街道连路灯都没有半盏,这么多人还在温饱线上挣扎,你怎么好意思就知道自己享受?”

伍媚正要挖苦阮沅明明是不知人间疾苦的大小姐,偏要学那忧国忧民的腔调,却眼尖地看见阮沅背后的树枝上似乎有什么东西飞快地游下来。

“快跑!”伍媚脸都白了,连声音都变得异样的尖厉。

阮沅被伍媚的模样吓得脊背发凉,但出于她一贯的要强,还是佯装淡定地开玩笑:“干嘛?我背后有鬼?”

“有蛇!”

阮沅这下才大叫着跳起来,可惜那条蛇速度更快,尖尖的吻部已经闪电一样奔着她的脚踝狠狠扎了下去。

阮沅只觉得好像被沸油溅到,脚踝立刻火辣辣地痛起来。她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从草丛里跳出来,语无伦次地对伍媚说道:“完蛋了,我脚踝那里好疼,我怕是要死了,你一直想要的那个祖母绿耳坠我送给你了……”

“闭嘴!还没到交待临终遗言的时候……”伍媚也被吓得半死,但嘴上还是恶声恶气地骂道。她搀着阮沅到一块相对空旷干净些的沙地上,然后蹲□看她的伤口。九分裤的裤脚下有两个牙印,已经明显的红肿起来,正在往外渗血。

“怎么办?该怎么处理?”伍媚看着阮沅脚上的伤口着急道:“电视剧里面好像要把毒血吸出来的。”

“不行,你这几天不是上火,嘴里有溃疡吗?”阮沅努力回想自己看过的野外急救书籍,“帮我把鞋带解下来,系在伤口上面,防止毒血往心脏回流。”

伍媚有些笨手笨脚地开始解阮沅球鞋上的鞋带,阮沅则咬紧牙关,用力去挤毒血。

有脚步声逐渐靠近。此时才22岁的伍媚自然老练不到哪里去,她下意识地就扭头打算求救。然而视线触及到来人时,她有些愣住了。那是一个瘦高的男人,光头,但头上并没有戒疤。男子长着一张相当惊艳的脸孔,但是他身上却又穿着一件黑色的缁衣。他身上的缁衣和在柬埔寨街头随处可见的撑着黄伞,托着钵盂化缘的僧侣所穿的橘色袈裟显然不同。出于保险,伍媚还是决定称呼他为“师父”。

“这位师父,我朋友被毒蛇咬了。能帮我们联系到最近的医院吗?”

看身形和打扮,阮沅却依稀觉得这个男人似乎就是上午在崩密列主殿内看见的那个“和尚”。只是她没想到这个“和尚”居然如此英俊,心中愈发觉得莫名的可惜。或许是痛得厉害,她忍不住又乱糟糟地想着“平头才是检验帅哥的标准”这句话其实不对,光头帅的才是真帅……

男人居高临下看了看二人,神情淡漠,半天没有说话。

伍媚以为她不懂英文,急着又用法语问了一遍。

男人这才淡淡的开了口,却是中文:“竹叶青咬的,有打火机或是火柴吗?”

“有的有的。”她和阮沅都抽烟,所以自然有火柴。

阮沅这下确定了,这个男人就是白天遇见的那个,他的声音,她绝对不会听错。

男子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把小巧的瑞士军刀,划了火柴在刀锋上烧了烧,银色的刃在橙色的火焰里闪过钴蓝色的亮芒,是诡异的美。丢了熄灭的火柴梗,男人蹲□,一言不发地握住阮沅的脚踝,然后利落地一刀下去,在伤口划了个十字。

动手前也不吱一声,这出家人手够黑的,阮沅疼得简直想一脚把他踹出去,可惜男子看上去清瘦,力气却非常大,握住她脚踝的手像温热的铁钳。

“你轻点。”阮沅痛呼。

可惜男子连眼皮都没有抬,只是在将污血往外挤。他的眼睫一直微微垂着,叫人看不见他的眼神。只能看见簇生着的一排浓黑睫毛,随着平静的呼吸颤动。细薄嘴唇再加上寡情面孔,使得他整个人有种清教徒般的美,不容亵渎。

她心底莫名地咯噔一跳,觉得呼吸一下子有点乱。赶紧转移视线,眼光由他的脸落到了他左手手腕上戴着的一串108颗的沉香木佛珠手串上,手串包浆温润,显然被主人盘得很用心,隔珠是蜜腊,佛头是砗磲,在腕子上规整地绕成四圈。一种古怪的直觉跃上心头,阮沅隐隐觉得这挂手串出自女人的手笔。

直到挤出来的血液已变成鲜红,男人才起了身。

“绑带要松一松。”没头没脑地说了这么一句,他从从容容地抬脚迈入草丛,低着头似乎在寻觅着什么。老半天过后,他手里拿着一小把貌不惊人的绿叶子步出草丛。他很随意地扯下叶片在嘴里嚼烂了几下,然后将嚼烂的碎叶敷在伤口上,这才解释道:“从牙印看是条幼蛇,毒血基本上挤出来了,你们可以自己下山看医生了。”也不待她们答话,便翩然往山上走去。

阮沅却觉得有些憋闷,虽说是他救了她,可是这男人的态度实在冷淡的叫她不爽,她有些赌气地扬声道:“喂,和尚,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半途撂担子,是出家人该有的做派吗?”

“既然不会死,自然就不需要管了。”男人依旧不疾不徐地往山顶走,连头都没有掉转过去,“何况我并不是出家人。”

他不是出家人!阮沅只觉得心脏剧烈地一跳,她朝着男人的背影喊道:“喂,你叫什么名字啊?”

男子却不理他,他宽大的衣服被风吹拂着,像山头掠翅欲飞的大鸟。阮沅有些气结,伍媚伸手扯扯她的胳膊:“我们下上吧,总得到医院注射了血清才放心。”

“不行,我要上山。”

“你的脚要不要紧?”

“便是废了这只脚我也要上去。”阮沅恨声道。

伍媚别有深意地望她一眼:“你看上他了?”

阮沅深邃的金棕色眼眸微微一闪,仿佛太阳下被翻动的金砂。她色厉内荏地一扬下巴:“谁看上他了,我要到山顶看日落。”

阮沅一旦犟起来,十头牛都拉不回来,伍媚无法,只得认命地扶着她也往山上走。

到达山顶时两个人都是气喘吁吁,男人却始终站着,并没有丝毫回头看的意思。

山顶风大,风声很清晰。从荣寺前面几乎可以眺望见洞萨里湖和它周围绿意葱茏的稻田。男子背着手站在一块石头旁边,注视着天际,神色悲伤而邈远。

阮沅几乎有种他马上就要羽化登仙的错觉了。

太阳渐渐西下,金赤的火球将半片天都染成橙红。灰蓝色的天幕上霞光万丈,四周唯有风声,清静又辽阔。

日落很美,可是阮沅却集中不了心神,她的视线总是不由自主地被那个静静伫立的男人吸引。

伍媚早看出了阮沅的心不在焉,她举起手里的相机,趁着拍日落的当儿,偷偷将男人也纳入了取景框里。

很多年后,阮沅才知道,和秦亦峥的初次相遇里,他在她的皮肉上划了一个十字的时候,也悄悄在她的心脏上划了一个十字。

作者有话要说:我胡汉三又回来了!敲锣打鼓开新坑。少女们,妹纸们,勇敢地跳吧~PS:这个故事最初发生在《鸩之媚》故事开端之前,然后会有较大的时间跳跃(这个跳跃是和《何处》平行还是怎么搞,我还没想好),主体部分应该是和《鸩之媚》差不多的平行时间。花犯系列按照时间顺序排列是《菩萨蛮》、《何处锦绣不灰堆》,《温度》和《鸩之媚》两本时间基本并列。

第2章 战地风云(1)

一年后,阮沅从巴黎政治经济学院毕业,和这世界上所有刚出象牙塔的年轻人一样,她也面临着择业的问题。

当然,作为越南末代王朝阮朝王室后裔,法国Nguyen集团董事长阮正义的女儿,阮咸的妹妹,只要她想,她可以得到她想获得的任何一份工作。而阮沅却心心念念想成为一名战地记者,她不愿意像许多法国人那样,将自己的生命消耗在咖啡馆的座位上,在阳光下醉晕晕地转动着他们的脚趾头,还美其名曰:款待你自己。她希望自己的人生像二十世纪新闻采访女王奥莉娅娜法拉奇那样,充实而传奇,当然,她可一点都不羡慕法拉奇的爱情,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没有比像法拉奇那样爱上一个渣男更加不幸的事了。

她的好友伍媚选择进了《费加罗报》做了一名摄影记者,因为这份工作轻松自由,符合她爱好享受的个性。而她的理想却遭到了哥哥阮咸的竭力阻挠。阮咸给巴黎大小报社、杂志社打了招呼,没有谁敢招收阮家二小姐做国际新闻。所以她的自荐信和简历通通如泥牛入海,全无消息。

阮沅自然知道是哥哥在里头作祟,这些年父亲早已经不大管事,生意更是早就交给了哥哥,阮家大家长几乎已经变成了阮咸。她梗着脖子和阮咸吵过好几回,阮咸只是将眼皮一掀,笑微微地对她说那么一句话——你要去吃炮弹和枪子儿也行,先登报和我解除兄妹关系,我便不再管你的事。

阮咸和她同父异母,他的母亲奥黛尔生他时死于产褥热,四年后阮正义又和她的母亲南芷清相爱,这才有了她。只是阮正义的一生似乎都在不停地找寻着“真爱”,两人的婚姻只维持了六年。她六岁时,母亲潇洒地和阮正义离了婚,没要钱,也没要她。可以说,是比她年长四岁的哥哥阮咸一手带大了她。她怎么可能登报和他解除兄妹关系?

阮沅最终无奈地选择妥协,进了法新社,做国内新闻。

在她入职没多久,叙利亚爆发大规模反政府示威活动,要求巴沙尔阿萨德政府下台。法新社自然要派记者前去采访。

阮咸恰好带着穆去了美国谈生意,天高皇帝远,阮沅的心思立马又活泛起来。社里的摄影小组组长约瑟是阮沅的学长,被她磨得没办法,恰好又有记者的妻子即将临盆,阮沅便成功顶替上位。

约瑟对于战地采访相当有经验,他将自己的小组分为两队,一队是作为官方正式采访记者,直接飞往叙利亚首府大马士革,入境之后,将在安全人员的陪同之下,参观了小学和市政景观,写出军民和谐的报道文章。

另外一队就要危险的多,他们将从土耳其偷渡进入叙利亚,在冲突地区进行拍摄报道。谁都知道,这可是将脑袋提在手里的事,所以约瑟很认真地要求大家考虑清楚,自愿报名。

阮沅第一个举了手,约瑟瞪她一眼:“这条路线太危险,不适合女人。你给我老实在第一队待着。”

阮沅不依了:“师兄你这是性别歧视。女人怎么了,我身体素质很好,扛着摄像机八百米我可以跑进四分钟,不比你们男人差。再说采访妇女时,女记者比男记者更容易获得心理认同。师兄,你考《新闻心理学》时是不是挂科了?”

约瑟伸手给了她一个毛栗子,恶声恶气地说道:“中国人有句俗语,打灯笼上厕所——照屎(找死),我看你这个丫头就是典型的找死。老规矩,要去可以,先把遗书写好了。”

阮沅可不会被他吓住,她笑嘻嘻地趴在办公桌上,当场吭哧吭哧地就写起遗书来。

被她这么一闹,又有两个年轻些的男记者也举手加入了第二队,踏上了这条危机四伏的道路。

约瑟一行是第二天清晨到达叙利亚马勒新闻中心,这儿是由几个叙利亚裔美国人建立的,负责将各国记者带入由反对派控制的叙利亚北部城市。

带领约瑟他们进入阿勒颇的是一个大胡子,从马勒到达阿勒颇大概只有四十分钟的车程。阮沅有些兴奋地调试着自己的相机,大胡子却拉着脸让她把相机放到座位下面去。阮沅不解地追问原因。

大胡子靠在椅背上哼唧道:“阿勒颇这边还是有不少政府支持者的,现在可不比从前,无论是自由军还是政府,骨子里都不欢迎记者过来。”说完便开始闭目养神。

约瑟则趁着这个当儿,对阮沅这个师妹千叮咛万嘱咐,几乎像个嘴碎的老妈子:走路要溜边;过巷口时先观察再百米冲刺;在屋顶拍照时别露脑袋尖儿,小心狙击手爆头;千万不要落单。

进入老城区后,触目所及的几乎都是断壁残垣,建筑物外立面完全损毁,甚至露出了其中的钢筋,店铺通通关门大吉,不少铺子的玻璃橱窗被敲得稀巴烂,一地的玻璃渣子。一家服装店的塑料模特被大卸八块,两个眼睛的位置不知道被谁用被子弹射出了两个弹孔。石灰石的墙壁上还经常可以看见紫黑色的血渍,呈喷射状。

“这——”阮沅傻眼了。约瑟伸手拍拍她的肩膀,扛着摄像机开始摄像。

阮沅咬了咬下唇,也开始拿着相机和同事们一块儿工作起来。有扛着枪的大兵三三两两地由街道尽头向这边走来,见到这一群人,迅速推弹上膛,做出准备射击的姿势。

“快丢下相机,举手。”大胡子一下子吐掉嘴里的烟屁股,举起了双手,是一个投降的姿势。

阮沅却觉得脊背发凉,这种姿势在她看来是相当屈辱的,她是记者,不是逃犯。可是只要他们扣动扳机,她或许就死了。被子弹打中是什么滋味,一定很疼。相机带子还挂在脖子上,阮沅终于还是慢慢举起了手。没有真正直面死亡的时候,说不怕死太容易了。

大胡子用阿拉伯语和为首的士兵讲了一大通,又从口袋里摸出了一把钞票,揉进对方手里。逐个看过他们几人的记者证,大兵们摇摇晃晃地走了。

几个人站在阳光下,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是一副劫后余生的样子。

“到居民区转转吧,看看能不能幸运地找到平民采访一下。”还是约瑟先开了口。

大胡子带着两个男记者,约瑟带着阮沅分头去了内城区。

路上阮沅一直沉默,约瑟以为她被吓坏了,用手肘捅捅她:“吓住了?别怕,局势再坏,记者的人身安全还是可以保证的。”

阮沅抬头看了看天空,大概是因为空旷的缘故,这里的天空显得特别高远,但太阳和巴黎的一样,照在人身上热烘烘的。阮沅有些迷惘地仰着头看着太阳说道:“不是,师兄。我在想人活着怎么就这么难,老百姓没有那么多想法,只想踏踏实实地过日子,怎么就这么难?”

约瑟沉默了半天,无言以对。

阮沅忽然自己笑了:“如果这个问题问我哥哥,他一定会说,这都是命,谁叫他们没有托生在好地方。师兄,你说真的有‘命’这种东西存在吗?”

“这个问题你恐怕该去问中国人。他们对这个似乎比较有研究。”

两个人正在说话,却有一个□岁的男孩从被轰炸过的居民楼的碎水泥块里小心翼翼地爬出来,活像一只打算偷东西的小土拨鼠。

“嗨。”阮沅眼尖地发现了他,笑着用英语问道:“小朋友,我们是记者,可以带我们去见大人吗?”

男孩却有些畏惧地打算缩回去,约瑟扯了扯她的胳膊,从自己的挎包里翻出一块包装完好的面包来,然后又示意阮沅摘下脖子上的记者证,微笑着一并放到地上,让男孩拿走。

男孩在他们两人之间看了半天,最后还是战战兢兢地拿起这两样东西,窜进楼里。

不出十分钟,一个裹着头巾的叙利亚女人出现了,她褐色的眼睛审慎地打量了片刻阮沅和约瑟,低下头用英语轻声说道:“两位请跟我来吧。”

约瑟和阮沅两人对视一眼,自觉跟了过去。

女人带着二人转入到一个地下室的入口,然后率先走了下去。

当双脚踩在地面上的那一刻,阮沅觉得自己的脑袋仿佛挨了一棍,一下子懵了。不到十八平方米的地下室里挤了约莫十大几个妇女、老人和孩子,她们有的

抱着年幼的孩子坐在窄小的行军床上,有的则跪在垫子上,正在祈祷着什么。地下室没有窗户,只有几个排气孔,室内气味非常难闻,汗酸味、血腥味、食物的味道和屎尿的味道混杂在一起,几欲让人作呕。然而室内的每个人似乎都已将习惯了,她们的脸上都带着木然的表情。那是一种已经对命运俯首称臣的麻木。

阮沅从来没有看见这样悲惨的景象,她出身富贵,又被父兄保护得太好,对她来说,这儿几乎是人间地狱。

领着阮沅和约瑟进来的那个女人自我介绍说叫拉菲娅,过去是诊所的一名护士。见阮沅满脸震惊之色,拉菲娅笑得苦涩:“这种地下室叫做‘寡妇的地下室’,在霍姆斯、哈马还有很多。因为男人们在爆炸和袭击中死了,只剩下失去丈夫的寡妇和失去父亲的孩子。”

“你们可以试图逃到黎巴嫩,那儿并不远。”阮沅小声说道。

叫拉菲娅的女人摇头:“只有中产阶级和富人才能幸运地坐着轿车逃亡别的地方。富二代去了贝鲁特(黎巴嫩首都),穷二代只能进棺材,战争里最受苦的永远只有穷人。”

角落里有□声传来。拉菲娅脸色微变,丢下阮沅便拨开人群,挤了进去。阮沅也好奇地跟了过去。角落里的垫子上躺着一个年轻的孕妇,看样子似乎已经临近分娩。

她整个人都很瘦,只剩下一个突兀的肚子,女人们围在她身边,七嘴八舌地似乎正在指导她如何生产。

室内的血腥气愈发浓重。约瑟有些窘,赶紧走得远些,背过身去。阮沅则从包里拿出了她先前吃剩下的巧克力,有些犹疑地递到拉菲娅手里:“这个我吃了一半,不嫌弃的话给她补充能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