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找个年轻姑娘吧,先带着这孩子一段时日。”秦亦峥遥遥地看着周齐光,淡淡地发了话。

周齐光沉默了片刻才吭声:“大哥,那请你们今晚在这儿留宿一晚吧。我现在就派人去村里找人。”

“喂,周齐光,我可不想住你的——”詹苏的话还没说完,就被秦亦峥严厉的眼神制止了,他只得委委屈屈地闭了嘴。

周齐光伸手招来一个士兵,用当地土语交待了几句,阮沅只看见他的嘴在动,完全不懂他们叽里咕噜说的是什么。然后周齐光便领着他们三往掩映在香蕉树当中的一间吊脚竹楼走去。

暮色四合。窗外高大的芭蕉树将树叶一直探进窗户里来。周齐光伸手拉了拉灯绳,橘黄色的灯光一下子驱散了竹楼里的昏暗。

阮沅趁机打量楼内的陈设,这吊脚竹楼外表看上去稀松平常,内里布置得倒是别有洞天。居中放着一张黄花梨的八仙桌,四条黄花梨的条凳围在四周。阮沅记得阮咸和她提过,像这种陈年黄花梨,现在可谓千金难求。没想到这恐怖分子看着不显山露水的,骨子里却富得流油。

墙壁上还挂着一只雄鹿的鹿头。感觉到阮沅他们的注视,周齐光面色微变,有些紧张地看了一眼秦亦峥。

似乎感觉到他的目光,秦亦峥平静地回视了周齐光一眼,又平静地调转了目光。周齐光这才将孩子放在了离八仙桌不远的藤椅上。

很快有人送了茶水上来。周齐光没有肯坐在主位,而是执意让秦亦峥坐在了主位,那也是唯一一个看不见鹿头的位置。

阮沅举起茶杯准备饮水,坐在她身侧的詹苏忽然用胳膊肘捅了她一下,阮沅手一抖,茶水泼出来一些,将她的牛仔裤都打湿了。

“詹苏你干嘛?”阮沅有些恼火。

周齐光朝着詹苏的方向冷笑了一声,然后朝着秦亦峥的方向说道:“大哥,我念的书不如你多,但是我一直记得你过去跟我讲的那句‘君以国士待我,我必国士待之’。喝酒容易误事,所以我以茶代酒,敬你一杯。”说完,周齐光双手擎着杯子,仰头一饮而尽。

秦亦峥不言不语,也单手握杯一饮而尽。

“君以国士待我,我必国士待之”,阮沅在心底默默玩味着这句话,她不知道这句话的出处,但是却觉得心头震动,英雄重诺轻生死,这种男人间的友情总是可以轻易叫她热血奔涌。

又有士兵送了饭菜上来。基本都是掸族菜,牛肉丸蒸茄子、酸甜虾豆角花生沙拉、咖喱鱼、水果拼盘,还有掸面,油炸过的面条上面撒着豆芽、花生米和细碎的肉丝,浇着厚实的番茄酱。

这回詹苏没有再有动作,而是拿起筷子,沉默地吃起来。

奔波了一天的阮沅也觉得饥肠辘辘,顾不得欣赏对面的秦亦峥的吃相,专心对付着面前的食物。

这一顿饭,四个人都没有说话,各自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安静地动着筷子,间或只有筷子和碗碟碰撞发出轻微的声响。

“客房在楼上。你们可以自己随意安排。”这是周齐光阁下筷子后的第一句话。

“好。”秦亦峥只回了一个字,便起身准备上楼。

“大哥。”周齐光忽然出声喊住他。

秦亦峥回头看住他,眼神寂然无波。

周齐光的声音低了下去:“大哥,我的名字是你起的。我记得你说过取名字有“女诗经,男楚辞,文论语,武周易”的说法,所以从《楚辞》里用了‘与天地兮比寿,与日月兮齐光’这句。这个孩子的名字,能不能也请你给起一个?”

秦亦峥似乎有些意外于周齐光的请求,但是他只是抬眸朝孩子睡着的藤椅上看了一眼,又看向窗外葱茏的树木。他也曾经和静蕙一起讨论过他们未出生的孩子的名字。他拟了很多,可总是不满意,恨不得将最美好的祝愿都寄托在两个汉字当中,然后馈赠于自己的宝贝。

“叫周嘉树吧。‘后皇嘉树,橘徕服兮’,意义和读音都不错。”

“周嘉树。周嘉树。好,就叫周嘉树。”

阮沅却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嘉树”不就是一根好木头的意思吗?这算哪门子的好名姓?还有顾子夜这家伙居然还挺有学问的,什么“后皇嘉树,橘徕服兮”,他拽的那段文到底是什么意思?直接问他肯定会被他看不起,阮沅决定回家后问阮咸去。

三人鱼贯上了楼。秦亦峥选了最靠近楼梯的那间客房,并且一进去就关上了门。用行动说明自己想一个人待着。

“哼。”阮沅没好气地对着门冷哼了一声。

“早点睡吧,这荒郊野外的,可没有什么夜生活。”詹苏一面说一面作势也要关门。

阮沅却一把拉住他的胳膊,有些好奇地压低声音:“喂,刚才喝水时你干嘛拱我?难道水里有毒不成?”

“毒死了倒一了百了,就怕没毒死,半死不活地活着。”詹苏语气冷峭。

“什么意思?”阮沅没领悟他的意思。

詹苏抱着双臂问她:“你觉得周齐光是干什么的?”

“反政府武装头领?”

“他是缅甸这一带新崛起的毒枭。”

“啊——”阮沅吃惊地张大了嘴巴。

詹苏伸手将阮沅推进客房,有些不耐烦地说道:“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早点睡吧。”说完便替她关上门,自己也回了卧室。

床上铺着草席,脱了鞋,阮沅躺在床上,双手枕在脑后,还在想刚才詹苏的那些话。

周齐光居然是贩毒的,那被周齐光喊做大哥的顾子夜,又会是什么身份?他们又有什么样的交情?她一直都是个好奇心特别重的人,此刻在床上翻来覆去,满脑子都是这个问题。

天太热,又没有空调和电扇,只有一把被虫子蛀了的芭蕉扇,阮沅就这么一面扇着扇子,一面思考着顾子夜的身份,不知什么时候终于疲倦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阮沅是被窗外的鸟鸣声唤醒的。夜里似乎下了雨,空气里带着水汽,水汽里还有热带植物辛辣清凉的气息。一只丰肥的蜗牛在窗棂上慢吞吞地爬着。屋内的柚木地板在屋顶漏下的光线里浮起幽蓝的反光。窗前的蚊香盘里满满都是一段段灰白的蚊香灰。阮沅跳下床,抬脚将金属的蚊香盘踢到床下,这才出了客房。

“早。”詹苏站在二楼的栏杆前,笑着向她问好。

“早。顾子夜呢?还没起床?”

“他已经走了。”詹苏耸耸肩:“听说早晨五点就离开了。”

他竟然已经走了。他已经走了。没有和她打招呼便走了。阮沅觉得心头有些怅然,仿佛失落了什么。

詹苏的脸上却是难得的正经表情:“阮沅,你听过冰山理论吗?”

失魂落魄的阮沅完全心不在焉,敷衍地回了一声“知道”。

“冰山之所以雄伟壮观,是因为它只有八分之一在水面上。”詹苏双手撑在栏杆上,背朝着阮沅,自顾自地说道:“你现在所看见的顾,也都只是露在水面上的八分之一而已。下面的八分之七,你压根不会看见。即使看见了,你也未必能接受的了。听我一句劝,不要爱上他,他和你压根不合适。”

阮沅知道他说的是实话,可是她实在不能接受就这样惊鸿一瞥后再相忘于江湖的安排。她不甘心,也不舍得。

对,不甘心,更不舍得。

作者有话要说:虽说写了这么好几章了,但是其实女主才旷工两天,所以人家软妹纸马上要敬业地回去工作了。放心,自然还是会遇上秦不动的。PS:上一章关于尺寸的话题讨论让俺无法直视。。。

第10章 阮氏阮咸(1)

临行前,阮沅见到了周齐光给嘉树找的保姆,那是一个清秀的缅甸女子,约莫才二十岁的样子,赤足穿着碎花裙子,脸上用黄香楝粉画着一朵曼陀罗花,看见人会羞涩地笑。这个年轻姑娘叫阮沅情不自禁地想起了阮咸养在越南的那个“侍妾”阿嫚。

阿嫚是阮咸十六岁的时候“拣”回来的,是阮咸亲自教的识文断字,那是一个美貌安静的少女,性格慈柔且温驯,一直被阮咸安置在河内的阮公馆内。阮咸每年都会有好几个月住在河内,阿嫚就会在那段时日里负责照料阮咸的饮食起居。所以她经常拿自家哥哥开玩笑,说他和清朝的遗老遗少没什么差别,平生爱好就是教姨太太读书。也不知道这次回去,阮咸会怎么收拾自己。阮沅觉得心底有些打鼓起来。

“走吧。”

詹苏的招呼打断了阮沅的思绪,她赶紧也跳上了车。

周齐光派人将他们二人送到了仰光国际机场。两人一人伊斯坦布尔,一人飞巴黎,自然很快分道扬镳。

飞机落地时已经是华灯初上。阮沅没敢打电话叫司机来接,自己坐车回了位于巴黎西区的家。

刚进客厅,她就看见阮咸歪在沙发上,正在闭目养神。或许因为他的生母是纯种的法国人的原因,阮咸有着媲美霜雪般的白皮肤,但此刻他眼窝下面却微微泛着虾青色,显然是这几天休息的不好。他身前的茶几上放着厚厚一沓文件,旁边还有一只未盖笔帽的签字笔。只比她大四岁的哥哥撑起了整个阮家,让她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人生,阮沅心中愧疚愈甚,轻轻发声:“哥哥。”

阮咸旋即睁开眼睛,他蓝色的眼睛珠子定定地盯着阮沅,盯得阮沅越发心虚。

“还知道回来?你闻闻你自己身上的味道,一股子丢久了的榴莲味。”阮咸一脸的嫌弃:“先去洗澡,洗完了再跟你算账。”

阮沅险恶地一笑,径直挨着阮咸坐了下来,还将头搁在他的肩膀上:“哥,要算账就赶紧算账,洗完澡我就要睡觉了,明天还要写稿子呢。”

阮咸咬牙切齿地用手拨开妹妹的脑袋:“阮沅我告诉你,你现在整个人的气味就像一箱放腐烂了的芒果和榴莲。你离我远点儿。”

芒果和榴莲是阮咸最讨厌的两种水果,阮沅笑嘻嘻地抬起胳膊送到鼻子下嗅了一阵,“哪有,坐飞机回来时,我旁边的男的还跟我搭讪呢。”

“那是他有鼻炎。”阮咸阴森森地开了口:“阮沅,你是不是翅膀长硬了,我跟你说过什么,如果你要去做战地记者,你就登报与我脱离关系。前天下午,我刚从美国飞回来,落地后打你的手机打不通,立刻赶到你们报社,结果被告知你跟着约瑟去了叙利亚,然后交给我一张遗书。”阮咸一面说一面从衬衫前袋里摸出一张纸来,猛地拍在了茶几上。

这张纸很皱,显然是被人大力攥过,又被小心地展平了。茶几桌面是玻璃的,被阮咸这么大力一拍,狠狠地振颤了几下,阮沅被吓得立刻往后一缩。

“你胆子不是挺肥的吗?叙利亚局势那么乱,你就这么去了。采访还不够,还要当活雷锋,搭救落难孤儿。然后再跟一个陌生的男人客串赵子龙,千里送婴。啧啧,你这两天过的还真是充实呐。”阮咸斜着眼睛睨她。

听话听音,阮沅猜测约瑟他们应该已经回来了,也被阮咸“逼供”过了,她虽然平日里和阮咸没大没小,嬉皮笑脸惯了,但骨子里对这个哥哥还是很有几分怕惧的,当下眼珠一转,软声道:“哥哥,软软错了。你别生气了,好不好?”

“软软”是阮沅的小名,因为她小时候长得胖,一身的泡泡肉,摸起来软绵绵的,偏偏又姓“阮”,所以她那古灵精怪的母亲便给她起了个“软软”的小名。阮咸原先也都是一直叫她“软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忽然改了口,开始直来直去地叫她的大名了。

听到“软软”这个名字,阮咸的脸色不觉放缓了。

“就饶你这一次。我跟你们法新社一把手交待过了,你给我老老实实地在办公室呆着。”

“知道了。”阮沅嘴上装乖巧:“训话完毕的话我可以去楼上洗澡了吧?”

阮咸挥挥手示意她可以滚蛋了。

然而才迈了两级楼梯的阮沅忽然回头:“哥,‘后皇嘉树,橘徕服兮’是什么意思?”

阮咸已经低头看起了文件,闻言有些诧异地抬起头:“你问这个干什么?”

“无意中听到的,太拗口了,听不明白,所以才回家请教你啊。”阮沅不忘狗腿。

阮咸唇角极为细微地翘了翘:“出自屈原的《橘颂》,翻译下来就是‘橘啊,你这天地间的佳树,生下来就适应当地的水土’。”

“懂了。”阮沅朝阮咸比了个OK的手势,便轻盈地上了楼。

阮咸将所有的文件都批完之后,才从身侧的沙发上拿起一个黑色丝绒的扁盒子,也上了楼。他没有回自己的卧室,而是放轻了脚步,进了隔壁阮沅的卧室。

大概是倦极,阮沅已经睡着了,连壁灯都没有关。从小她的睡相就不好,此刻也是,半个身子都露在毯子外面。

阮咸微微蹙眉,弯腰替她小心地盖好毯子。又将丝绒盒子轻轻地放在了床头柜上,这才直起腰身,静静地站在床前注视着阮沅的睡颜。

他们两个人其实长得一点都不像。除了发色,肤色、眸色都不相同。站在一起,陌生人绝不会将他们认作兄妹。但是他们又来源于相同的父系血脉,世界上没有人比她更像他,她就像他的骨中骨,肉中肉。

壁灯将阮咸的影子拖的很长。窗外是花园,道格拉斯冷杉和槭树在夜风里晃动着它们的叶子,英国月季遥遥地送来一些淡香。周围只有阮沅悠长的呼吸声。这样的夜晚,一些刻意隐藏的东西叫嚣着从血液里冒出头来,难以遁形。

床上的阮沅忽然翻了个身,毯子被她这么一翻一卷,又滑下去大半,甚至连身上穿的绵软T恤也随着她翻身的动作被撩上去,露出一小截蜜色的腰肢。

阮咸想起了他喜欢的龙眼蜜,就是这样的颜色,入口即化,清甜袭人。他习惯晨起之后喝一杯。

不,她是妹妹。她是他的妹妹。阮咸用力闭了闭眼睛,然后按下壁灯开关,悄无声息地离开了阮沅的卧室。

第二天清晨,阮沅是被闹钟弄醒的。她刚坐起来,便注意到了床头柜上的盒子,顿时眉开眼笑。阮咸每次出去,都会记得给她带点东西,这个盒子里想必就是他从纽约谈生意带回来的礼物。

揭开盒盖,盒子里安静地躺着一枚绿幽灵吊坠,坠头里火山灰质是金字塔形的。一看就知道是好货。阮沅赶紧乐滋滋地将挂在脖子上。然而当她兴冲冲地跑进阮咸的卧室里时,却发现卧室空无一人,床单上没有丝毫褶皱,薄毯也叠的整整齐齐的放在床尾。显然,阮咸昨晚没有宿在家中。

“又出去鬼混了,就不怕得艾滋。”阮沅正在腹诽,却听见楼下有硬梆梆的男声传来:“小姐,少爷让我今天送你去上班。”

不用掉头,阮沅都知道来人是阮咸的跟班穆。那个越南青年压根不该叫“穆”,而该叫“木”,因为他整个人就像一根无趣的木头,永远只听阮咸一个人的话。阮沅曾经试过给他讲“自我价值和自我实现”、“个人自由和人身权利”,企图让他找回自我,结果她讲得口干舌燥,穆依然唯阮咸马首是瞻。阮沅简直怀疑,便是阮咸叫他把手给砍了,他大概都会眼睛眨都不眨地照做。

愚忠的蠢材。阮沅没好气地说道:“我自己开车去社里上班,不要你送。”

“少爷说了,我要跟着你。”穆坚持。

“我上女厕所你也要跟着?”

穆依旧面无表情:“我在门外守着。”

得,阮沅是明白了,阮咸这是变相将她给监视起来了。恶狠狠地磨了磨后槽牙,阮沅怒气冲冲地去盥洗间洗漱去了。

换了衣服,阮沅连早餐都没兴趣吃了,便气鼓鼓地开着路虎去法新社上班去了。穆则不疾不徐地开着捷豹跟在后面,无论阮沅怎么提速或者绕圈,反正横竖就落后那么一小段距离。

阮沅再也忍受不了,直接给阮咸打了电话:“阮咸,你把你那条忠犬领回去成不,我实在受够了他跟个幽灵似的跟着我。”

“送你的绿幽灵看到了吗?喜欢吗?”阮咸答非所问。

阮沅烦躁地想咬人:“你把穆给我叫走。”

电话那头阮咸低低地笑了笑:“可以,你什么时候把你的护照交给我,我什么时候就让穆消失在你面前。”

啪,阮沅气得把手机给摔了。太阴险了!阮咸这家伙实在是太阴险了。

用力地擂了方向盘几拳,阮沅按捺住满腹怒气,弯腰捡起手机,恶狠狠地又给阮咸拨了电话,咬牙切齿,一字一顿:“我—马—上—就—给—你—快—递—护—照。“

“好。”阮咸笑得风情万种。

作者有话要说:阿嫚在《鸩之媚》里出现过,不过名字没出现,就是伺候阮咸抽鸦片烟的那个跪着的穿奥黛的美女。上章有妹纸反应搞不清楚“秦不动”这个名字,典故出自《何处锦绣不灰堆》,秦亦峥后来在蔺川做房地产生意,因为不喜应酬,所以被交际圈称作“秦不动”(请不动),又叫“不动秦王”。哈哈,男女通知的阮咸其实是个妹控,只有妹控才符合他变态的气质禀性。。。

第11章 工厂卧底(1)

“孟加拉国人均生活水平处于亚太地区倒数五名之列,是印度发展水平的一半。以前属于巴基斯坦,1971年3月宣布独立,1972年1月正式成立孟加拉人民共和国……一些国际著名的快时尚品牌为了降低成本,会选择在越南、柬埔寨、孟加拉国这些第三世界国家寻找代加工厂。其中孟加拉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成衣出口国,仅次于中国。”这是已经到达孟加拉国的首都达卡的阮沅在酒店里查看孟加拉国的资料。

说实话,原先她觉得印度的环境已经够脏乱差的了,可是到了达卡的贫民窟,骨瘦如柴的人力车夫,在垃圾堆里翻拣可以再使用的物品的小孩,吃垃圾的动物,和印度比起来也是不遑多让。人生来便是不平等的,阮沅不得不承认这句话说得对极,她几乎得感激“命运”让自己可以不用托生在这种贫穷的国度了。

因为制衣厂火灾,当地有不少居民在街上游行示威。然而阮沅却注意到,更多的人只是神色寡淡地从游行队伍旁走过。她拦住了一个穿红色纱丽的年轻女子,想要采访。

然而对方只会极为粗浅的英语,阮沅又不会孟加拉语,交流起来简直是鸡同鸭讲。幸好有达卡大学的大三男生因为姐姐在此次火灾中受了伤,这才参加了游行。无意间看见阮沅亮出的记者证,便主动前来帮忙做翻译。

经过翻译,阮沅知道了这个穿红色纱丽的女人叫贝妮,今年23岁。和阮沅同龄的她已经是一个5岁男童的母亲了。她的家住在达卡附近的郊区,在城里的一家制衣厂工作,每天工作11个小时,每周休息一天,月薪是六十五美元。

月薪六十五美元,阮沅的心猛地一跳,她一天的零用都不止这个数目。她实在无法想象这点钱如何应付一家几口一个月的开销,甚至还要有所结余。

阮沅又问她的丈夫以什么为生。贝妮说丈夫在郊区种植黄麻。

黄麻是孟加拉国的主要的出口经济作物,但是由于现代纺织技术的进步,各种新型面料的出现,黄麻原麻的收购价已经被压得很低。所以阮沅大致测算出这个三口之家的年收入在1200美元左右。而在法国,贫困标准是每人每月650欧元。两个数字的对比让阮沅心里咯噔了一下。

有喊着口号,手里举着“保障劳动安全”、“抵制血汗工厂”、“提高工人福利”的英文标牌的游行队伍从站在棕榈树下的三人身边经过。阮沅注意到贝妮眼睛里闪过的焦虑和不安,还有淡淡的厌烦。

在孟加拉国,游行罢工都是合法行为,贝妮的表情让阮沅觉得有些难以理解。于是阮沅看向帮她做翻译的男生:“请帮我问问她对游行是什么看法。”

过了片刻,男生有些沮丧地用英语向阮沅说道:“她说其实不希望大家游行罢工,因为担心会惹怒那些外国零售商,撤销服装订单。她和她的家人都感谢制衣工厂,因为有了她的这份六十五美元的月薪,起码可以攒点钱,送儿子去私立学校读书。”

阮沅愣了一下,她并不想批评这种狭隘的“小农意识”,因为如果她处在贝妮的位置上,或许她也会这么想。越是贫穷的地方,女性总是要为了家庭和家庭成员付出得更多。

或许是想让气氛稍稍轻快一些,阮沅又请男生问一问贝妮儿子的情况。

提到儿子,这位年轻的母亲眉目之间顿时闪现惊人的神采,原本木讷的口舌也变得伶俐起来,她甚至略带羞涩地告诉阮沅他们,她希望儿子可以成为一名工程师,做一个体面的人。

原本一直在做着翻译的男生听到这句,有些自嘲地扭头对阮沅说道:“其实我的家庭也不富裕,只是我幸运的有三个姐姐,是她们辛辛苦苦供我念了大学。我学的恰好是机械工程专业。明年我就要毕业了,可是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成为一名体面的工程师。”

阮沅几乎庆幸贝妮听不懂英语了,对于一个在贫穷里捱日子的年轻母亲,梦想实在是太重要了。阮沅不想打破她的梦想。她安慰了男生几句,虽然她也知道自己的宽慰是多么的苍白无力。

读书改变命运,穷人永远怀揣着这样赤忱朴素的信念,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多少穷人真的因为读书改变了自己的命运,至多不过是让自己比父辈过得稍微好那么一点儿罢了,更多的反倒是因为开了眼界,而生出了许多愤懑和不平。穷二代们终其一生追逐的东西对于像阮沅这样出身的天之骄子们,永远是探囊取物一般轻松。

做记者越久,越是会觉得无力,除了如实的记录和报道,她还能做什么?

贝妮因为还要赶去上班,很快匆匆离去,阮沅只能看见她的头巾在风中飘拂,像一小簇火焰。阮沅举起相机,将贝妮纤细的背影摄下。然后才向男生提出希望可以去医院探望他被烧伤的姐姐。

路上,男生告诉阮沅他叫扎卡,他的姐姐在火灾中被烧伤了颜面,而这个姐姐还没有嫁人,他的母亲很是忧心女儿的婚事。当地政府给每位死者的家庭补偿256美元,而像他姐姐这样侥幸不死的,却几乎得不到补偿。

医院就在附近,收治了大部分火灾里的中度烧伤的病人。大多数都是妇女,躺在病床上,烧伤的地方蒙着纱布,看不见可怕的伤口,但是还是有一些暴露的皮肤上可以看见灼烧后留下的伤疤。因为自知自己的长相过于扎眼,阮沅只能将相机交给这个叫扎卡的男生,请他帮忙拍了一些照片。

医院和菜市场从来都是很好的消息集散地。阮沅幸运地在一些家属和医护人员口中得到了一些零碎的信息。失火的制衣厂还有一家分厂,因为此次事故,缺工人,目前正在招人。

亲历现场一直是作为记者最基本也是最严苛的一项要求,阮沅决定混进制衣厂,亲身了解“血汗工厂”里女工的生存状况。她倒不担心自己在工厂里面会露陷,因为少女时期曾经一度迷恋过服装设计师这个职业,甚至找了找了制版师,吭哧吭哧跟在后面学打版,学踩缝纫机。不过,只是这个身份证件比较麻烦,这里她人生地不熟,似乎办/假/证这个产业在这儿也没有什么市场,不像她去蔺川旅游时,经常在一些商场厕所的隔板上看见贴的“办证”字样的纸条。哎,不管这个了,牛脾气的阮沅决定先去碰碰运气。

回到酒店,阮沅给自己画了个妆,因为本来就是混血,所以她只需要用深色系的修容液打了个底色就和当地女子的肌肤颜色相仿了。再换上短上衣、底裙,罩上轻薄的纱丽,戴上她在印度时买的假发,束成发髻,包上头纱。镜子里顿时出现了一个皮肤略褐,眼神深邃,身材婀娜的美女。将准备好录音笔,针孔照相机等器材贴身藏好,阮沅去了招工的制衣厂。

前来应聘的妇女居然不少,其中甚至还有不少看上去才刚满14岁的少女和身怀六甲的孕妇。

负责招工的是一个满脸横肉的胖子,看肤色不像是当地人。每个应聘的女人都会被要求在一旁的缝纫机上缝几块布料作为测试。通过测试后,会有一个山羊胡子的老头儿给扒眼睛看耳朵一番,应该是防止有什么传染病。

前面有些女人大概不识字,那胖子很不耐烦地读了几条合同上的条例,主要是工资和工作时间什么的,便催促着女人赶紧按指印。阮沅简直疑心自己是身在大航海时代贩卖黑奴的船只上。

轮到阮沅了,她低眉顺目地坐在凳子上,故意局促不安地轻颤着,又努力模仿扎卡的发音腔调,用英语磕磕绊绊地将自己描述成一个从印度和男友私奔偷渡到孟加拉国的女人达妮。因为印度至今仍然存在的种姓制度,不同阶级的青年男女相爱厮守很不容易,所以私奔不算什么夸张的事情。

胖子只是眼睛灼灼地在她脸上、身上四处流连,然后和蔼地让她去踩缝纫机。阮沅“温顺”地照做了。踏缝纫机和和骑自行车一样属于运动记忆,学会了之很难忘记,所以阮沅轻易便过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