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第六章

谁和谁的约定刻在白桦林

谁送谁一束红蔷薇

泛黄相片里是谁的身影

谁还记得那个爱你的人

有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

梦见过宝哥哥和林妹妹

曾以为爱情来过这世界

作证的就是他送的红蔷薇

谁偷看了我写给你的信

谁扔掉了干枯的红蔷薇

是谁违背了最初的约定

谁还在晚风里浅歌低吟

一剑擒心这个小子是一刻也静不下心来的。

刚来这个城市读了一年研究生,地皮踩熟了,这年的九月刚开校,他兼职的软件开发公司也由原来的一周去3天减少到了一周去一天半,自己张罗着新生组建他的“蔷薇乐队”。

明明是一个又摇又滚的“摇滚”乐队,偏要取一个这样软性的怪怪的名字,我简直笑得腰都差点直不起来了。

“有什么好笑的,真是个没有文化的笨女人。”

一剑擒心恨恨地瞪我,对我这句“又摇又滚”的评价恨得咬牙切齿“叫你来捧场,你却来拆台,你什么意思,你?”

嘿嘿,我没文化!

我冷笑几声“小子,你们的精神教父崔健最近还为北京的房地产开发商做商业宣传,在街头卖唱了《一无所有》呢,告诉你,艺术也罢摇滚也罢,一概得在金钱面前又摇又滚!”

“啪啪啪……”掌声很夸张地响起来。

一剑擒心张开双手,一副要拥抱我的样子:“这个笨女人居然一套一套的,看来是终于长大了,来,哥哥抱抱。”

好你个猪头三,敢调戏你老姐!

我飞快地闪开,再不失时机地在他背上擂了一拳。

“来笨笨熊,你看你头上都出汗了,喝杯水。”一剑擒心不再闹了,递过一罐冰凉的可乐“这水可不是白喝的,我们的蔷薇乐队成立需要一首主打歌,你帮个忙,写首歌词怎么样?我请你吃麦当劳……”

“你少作怪,嘿嘿,我哪这么容易上当!”

我直翻白眼,这个小子一直知道我非常痛恨面食,尤其不喜欢汉堡这种包了个鸡肉就在内地身价百倍的洋“鸡包子”。

不就是咱中国人的包子换了件马甲么,我才不喜欢这种油腻腻的速食,休想拿这个来哄我,想叫我做义工,哪有这样便宜的事情啊。

“求你了,才女,为咱们的蔷薇乐队写一首歌词吧”,一剑擒心不依不饶地缠人“谁不知道你是有名的三步成词!……”

这家伙,脸皮居然厚成这样,为了一首歌词。连才女这样恶心的话都出口了,我正暗运内力,准备一听到“女诗人”这样的字眼时,就一记熊掌挥过去,敲碎他那个可恶的猪头。

大概是及时记起了卡都卡第三层“禽兽不如”的典故,一剑擒心立刻闭嘴,谄媚兮兮地凑了过来:“怎么样,好妹妹,你要答应写,我立刻把我这个暑假打工挣的钱给你买个小小的钻戒!”

这个谄媚兮兮的小子,哪怕就是求人时还不忘占人家的便宜。我赶紧敬谢不敏:“我自有人送大大的钻戒,你的还是送给其他不幸的女人吧。”

我及时的闪身让我躲过了这招“降熊十八掌”。

“你居然敢说收到我钻戒的女人是不幸的女人!?”

一剑擒心这副要追着我打的愤怒嘴脸吓了我一跳。这个无聊的小子真是有点流氓嘴脸,居然对老姐也这么凶,我赶紧逃离距离他三丈远的地方以策安全。

“笨笨熊,想活命的,你老实点,5分钟之内要是想不出歌词,你给我等着瞧……”

我双手捂着耳朵大声嚷嚷:“你说什么?你说什么?我听不见,听不见耶……”要是能气死他,我一定会感激观音基督的。

但是,观音基督明显地不肯跟我合作,一剑擒心这个小子不但没有被气死,相反,已经凶恶地追了过来:笨笨熊,你写不写?你到底写还是不写?……

“STOP……”我又怕又怒,干脆豁了出去,不再逃跑“你小子再敢GO半步……哼”,至于他若是真再GO了半步,我要怎么 “哼”着惩罚他就不知道了。

但是,一剑擒心停下了,见我真的已经熊颜大怒了,赶紧嬉皮笑脸地陪小心“笨笨,你生气啦?真生气啦?小气鬼,不要动不动就熊颜大怒好不好?……”

我狠命地瞪他,还没瞪几眼,手机响了,我看看号码,居然是杨杰耶!

我愤怒的脸色立刻雨过天青,我笑呵呵地赶紧转身:“小子,我去吃饭看电影去也,不跟你玩了啦……”

“谁约你???”一剑擒心好像忘了自己“蔷薇乐队”的大事,立刻跟了过来。

我有点心虚:“没什么了啦,小孩子不要管大人的事情……”话没说完,立刻脚底抹油般地溜走了。

跑了几步,我回头冲他笑“我已经想到一句歌词了耶:谁和谁的约定刻在白桦林/谁送谁一束红蔷薇/泛黄相片里是谁的身影/谁还记得那个爱你的人……bye-bye,我明天帮你写完,呵呵……”

一剑擒心仿佛没听到我的承诺,居然追上来几步,很鄙夷地警告:“笨笨熊,你穿恁高高跟鞋,跑慢点,你还没到,帅哥不会先把好东西吃精光的……”

这个小子!

我无暇回头继续和他斗嘴,因为我怕杨杰等急了。

原来今天晚上是卡都卡的8周年庆。

卡都卡自开张以来还不曾有过如此盛况,PUB界打滚的人几乎全聚集到此,爆满的人海疯狂叫嚣,忘情纵舞,在酒精和烟雾混合的空气里,在一片颓废而疯狂的嘘吁声中,杨杰抱着一把吉他上场了。

一曲终了,我呆呆地看着疯狂的人群疯狂地将一束束花扔到台上,而杨杰在花海里疯狂地灿烂着。

突然,一个女孩突破保安人员的重重阻拦冲了上去,一下搂住了杨杰的腰。

鬼魅的霓虹灯下,杨杰的脸色丝毫未变,像是对这种情况已经见惯不惊了。

女孩子已经有几分醉意了,抱住杨杰不放,大声嚷嚷着拼命想去吻杨杰。大概这样大胆的女孩子还是第一次遇见,杨杰不停地闪躲,无奈女孩子把他的腰抱得很紧,他怎么也闪躲不了。

台下的哄笑声和吁嘘声越来越响了,衣冠禽兽们拼命鼓掌,就连二层的“禽兽”都开始往下面扔啤酒罐了,不少啤酒罐差点砸着了那个脸色酡红的女孩子。看起来,这群禽兽是故意的。

杨杰终于没有办法了,抱住女孩子,很快在她脸上吻了一下。

女孩子顶多17、8岁,开口还很幼稚,获得这珍贵的一吻之后,她开心得竟然跳了起来,然后抢过旁边一直在讲黄色擦边球的主持人手里的话筒,大声笑:“我要是有500万,一定把你给包了……”

在台下一片可怕的哄笑声中,我看见杨杰的脸色倏地变了。

只是一瞬间的事情,但是我看见了,这个女孩子这样毫无顾忌的说辞让杨杰恼怒了。我在角落里看看杨杰,他的眼光也飞快地瞟了过来,我低下头避开了他的目光,懒洋洋地闭上了眼睛,表示自己并没有听到这个女孩子的伤人的言辞。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是,我觉得这样才是最好的,有些事情,装着不知道也许比表现得一清二楚更好。

终于轮到邀请来的国内一批小有名气的歌手在轮流演出了。杨杰偷偷跑下来拉起我就往后台跑。

大概正轮到一个偶像派女歌手的演唱,后台的人都溜到前台去了,此刻,杨杰舒服地在后台空荡荡的大椅子上坐下,顺手抄了一罐啤酒,仰脖就喝。 “笨笨熊”杨杰的声音有点喑哑。递给我一听可乐。 我笑了,接过,又放下,再拿起一罐啤酒:“我觉得你唱歌也许比做DJ更有出路,我觉得你声线很不错的。”

杨杰怔了一下,好象心事重重的样子:“我何尝不知道这点,但是,在成都这样的内地城市,歌手是没什么前途的。而那些闯荡北京混着漂着的流浪歌手又成功了几个??我们没有资金没有制作人,没有包装,要成功是何其艰难!”

隔行如隔山,我不怎么听得明白。但是,我知道,这是一个赢家通吃的社会,顶级的明星球星政客作家什么的,终究不过寥寥几个,而多数的人,都和我一样是平庸之辈,一辈子在糊口的边缘挣扎,偶尔有点小资情调就是纯粹奢侈了。

“笨笨熊,走,我带你到一个真正属于音乐的地方去看看。”

杨杰突然站了起来,心情似乎好了一点。

“你不管前台的工作了?”我迟疑了一下。

“今天人多,再加上这样晚了,少了我一个也没什么的。“杨杰笑笑,拉起我就跑了。

杨杰的屋子居然非常整洁非常干净。

这对一个经年过着夜生活的单身男人来说,显然是极为难得的。

一进屋子,我来不及打量其他陈设,先被整屋子的CD架迷住了。在满是花朵的地毯一角坐下后,杨杰拿起一把透明精致的吉他,插上电源,把音箱的电源全打开,顺手放了一张CD,瞬间流泻满室的摇滚音符,立刻震响原本寒冷寂静的夜。

我也顺手拿起了角落里一把黄色的吉他,手指无意间胡乱拨响了琴弦,杨杰看了我一眼,也拨响了琴弦,刹时一种陌生的调子奇异地掩盖了一屋子先前的摇滚音符。

有那么一瞬间,我偷眼瞧他,他的目光也正巧看过来。我红了脸,看不透这张两分沧桑,三分风尘,四分世故的脸上的真正表情。

不知何时,屋角的一些花朵已经被压碎了,零落成泥的飘散在地毯上;不知何时,屋子里已只剩下一盏很暗的粉红壁灯在寂寞地支撑;不知何时,杨杰已经握住了我的手站在窗边,看雨洗后的黯淡夜空一弯黯淡的月亮刚刚升起又迅速堕入云层。

“让云归云,雨归雨,月亮归月亮,尘土归尘土……”

杨杰奇异地哼哼,然后,打了个哈欠:“我困了!”然后,倒在了沙发上。

我心里突然有点慌乱,我笑笑“我要回家了。”

“不要走,好吗?”杨杰居然再次紧紧拉住了我的手,眼神变得有些迷乱又有些绝望。

我更加慌乱了,挣脱开了他的手“我走了,你好好休息吧。”

“这样晚了,你住这里,明天再走吧”杨杰站了起来,打开了一个房间“你住这个空房间,放心,门锁都是好好的,带了卫生间,你可以锁上门,安全得很。”

我疑惑地看他。

杨杰突然不知所以然地叹息:笨笨熊,我什么都没有了,你能和我做朋友我已经很开心了!

这是什么意思???

我想问他,他却摇摇头:“你去睡觉吧,太晚了。”

我点头,关了门,从里面反锁了门。毕竟,杨杰是个陌生人,第一次和一个男人这样孤男寡女同在一个屋檐下,我还是有点不安。

那是一个辗转难眠的夜晚,我在黑暗里面想着杨杰,今天晚上的杨杰总给人一种怪怪的感觉。

这时,我才发现自己对杨杰居然是一无所知的,而我,居然在这样一个陌生人家里过了一夜。

早上睁开眼睛时,太阳居然已经从窗户里射进来洒到我的脸上了。这时,我才仔细打量这家间屋子,屋子不很大,但是布置得很干净很整洁。我有点奇怪,同样是男孩子的房间,我见过“一剑擒心”的宿舍就乱得狗窝样子。

“笨笨熊,你醒了吗?”

杨杰的声音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我慌忙应了一声,赶紧起床。

梳洗完毕出去时,我惊讶地瞪大了眼睛,桌上居然已经摆上了热气腾腾的早餐。看来不像是外卖,是杨杰自己动手做的。

这样一个摇滚青年居然会自己做饭!

我呆瓜样地在他的招呼下,飞快地埋头苦干了起来,我是个懒惰的女孩子,厨艺一窍不通,没事时哪怕闲得要哭也绝对不会想到去做一顿饭,宁愿满大街晃悠饿肚子。所以一向对肯下厨,又手艺好的人景仰不已。

“笨笨熊,吃慢点,厨房里面还有很多。”我的可怕的吃相居然让杨杰声音里都充满了笑意。

我抬头冲他笑笑,又喝了一大口热乎乎的巧克力。

“女孩子就要吃得这样胖乎乎的才乖”杨杰很开心的样子,伸出一根手指沾了我唇上的巧克力一下,然后放到嘴边,神态无比的亲昵!

我愣住,脸立刻滚烫,没有谈过恋爱的傻丫头的逊样子立刻暴露无余。

杨杰哈哈大笑了起来,我也傻呵呵地笑了几声。也许是直觉吧,我觉得杨杰的笑声里面绝对没有调戏的成分,而是一种发自心底的快乐。

我还有一个直觉:杨杰一定是一个不快乐的人!

这个社会,一般来说,这样笑又这样不快乐的人,一般都是好人。因为这样的人一般很少,少得就像好人那么少。

今天是周末,我不上班,杨杰似乎也没有一般做DJ的夜猫子习性那样严重。我们准备出去玩。

“笨笨熊,我想去一个有山有水有花空气清新的地方。”

我猛地点头数下,眼睑转动:“我们去新华公园,这里的海洋水族馆很好玩的,假山上有很高的一道水拄……”

“完全同意!”杨杰开心地拉我的手往前走。一路上,拉着他的手,我居然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也不知道脸红,因为不懂得。

因为我好像觉得自己恋爱了,相爱的人都是要拉手的,这是我对爱情的最初的印象和看法,居然与以前一套一套的纸上谈兵丝毫也不相干。

在水族馆看了海豚的笨拙的表演后,我们再去看大慈寺里面正在热闹地展览的“秦始皇兵马俑”。

看看这些威风凛凛的古代遗迹文明,我不知道这个到底该算是在证明历史的文明还是在证明历史的进步。

我在一个高大的“战士”面前站住,连连摇杨杰的手:“你看你看,这个战士的剑生锈了耶……”

“胡说,那是铜的光芒……”

“我看你脑袋才生锈了……”一个突然闯入的声音打断了杨杰的声音。

我抬头,“一剑擒心”这个小子居然也和着他的“蔷薇乐队”的那群混小子们在这里看兵马俑展览。

“摇滚和这个文明的东东风马牛不相及吧?”我冷嘲热讽地瞪他。真是冤家路窄,我怎么无论在哪里都会遇到这个可恶的混小子?

“妹妹,当心色鬼”一剑擒心恶狠狠地瞪我依旧紧紧拉着杨杰的手,恨恨地说“大庭广众之下跟陌生人这样亲热,真没有女孩子的样子!”

你听你听,这个混小子是什么口吻!!

我勃然大怒,我未婚,杨杰未娶,拉拉手有什么了不起啊,哼,我示威样地将杨杰的手拉得更紧。

“我喜欢,你管得着么?”

杨杰笑了,一点儿也不同于一剑擒心的嚣张:“笨笨熊,这位是你……“

“是我表弟,老想管大人的事“我赶紧澄清”嘿嘿,表弟,你自己玩去吧,千万别打搅你表姐……”

“鬼才是你表弟!”一剑擒心大声反驳,居然赖着不走。

“你不是要上班了吗?快走吧,我们走。”我不停地摇杨杰的手。杨杰看看我再看看我“表弟”,笑得一副了然的样子,被我拉扯着走远,任由一剑擒心和他那群摇滚青年在后面干瞪眼。

换了一家清净的茶楼坐下。杨杰笑着叹息:笨笨熊,那个男孩子可真阳光,你这样的小女孩子就该有这样一个小男朋友!

你有没有搞错耶,他比我小2岁,我一直拿他当弟弟看的!哼,有什么了不起。

我恨恨地白他一眼,拼命往刚送来的“八宝三泡”里面加糖,很快把整整一碟糖块都加到了杯子里面,喝一口,哇塞,差点甜得让我吐了出来。

杨杰一直看着我笑:“你看你这个样子,有作人家姐姐的样子么?”

姐姐要什么样子?要以身作则啊?哼,那我干脆做老师去得了。我不服气地轻声反驳。不知为什么,在杨杰温和的目光下,我从来不敢像在一剑擒心面前那样凶巴巴的。这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一物降一物”吧。

但是,为了表示让他知道我在生气,我在服务小姐刚送来的新的糖碟子里面夹了糖块,不停地往他的碟子里面放,一边放还一边嚷嚷:你还骂我,甜死你甜死你!

“笨笨,如果能天天这样和你在一起该多好!”杨杰抓住我的手,微笑着喝了一大口甜死人的茶水。居然一副很幸福的样子。

“天天在一起就天天在一起,有什么嘛。”我嚷嚷着答应,脸却不由自主地红了起来。

第七章

第七章

这些日子,办公室的气氛很有点怪异。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海虹和郭大勇的办公室恋情在半明半暗地展开的原因。

办公室恋情总是尴尬多过于自在,所以我是绝对不会玩这种游戏的,看看大老婆海虹和郭大勇那个尴尬的样子,真是说不出的可笑可怜,连我都要开始同情起他俩了:大家平时本来没什么拘束的,现在倒好,只要一涉及关于他俩的话题,俩人立刻红了脸,活似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似的。

而不知是因为我最近每天下班后都和杨杰在一起,少参与几个“老婆”的活动的原因还是其他因素,总之,大家少了往日的自在,却更加地礼貌和客气了起来。这种礼貌和客气纯粹是疏远的象征。

我这样惯爱作弄人的人哪里受得了这样的日子,上班竟然渐渐地成了一件令人很不痛快的事情。

可是,在办公室无论怎么样地不痛快,一剑擒心还是催命样地经常打来骚扰电话要我给他写的“蔷薇乐队”主打歌词。

实在招架不住这个小子的死缠烂打,我只得花了半天时间,仔细地敲了500次我这个算不得聪明的大脑袋,给他好歹涂鸦了一首歌词。

被一剑擒心请吃“麦当劳”。我就知道这小子小气,知道我不喜欢这种洋包子,偏跟我作对。

我也不是什么好欺侮的角色,大刺刺地坐在靠窗的位子上不停吆喝他:小子,我要的香辣鸡翅呢?

鸡翅刚买来,他刚坐下还没来得及啃一口汉堡,我又吆喝开了:我不要这个鸡翅,我要鸡腿。

他恨恨地瞪我,但是仍然不得不飞快地去买鸡腿。

刚啃了两口鸡腿,我又开始皱眉了。一直小心翼翼窥视我的一剑擒心见我这个样子立刻站了起来,大声吆喝:“小祖宗,你存心折腾我是不是?”

他的吆喝声也许是太也大声了点儿,临桌几双目光一起齐刷刷地看了过来。

我低下头半天也没说话,不吃鸡腿也不看他。

上下左右地观察了我好一会,一剑擒心终于忍不住了:“笨笨?!“

我仍然低着头不说话也不看他。

“笨笨,对不起了啦”他的声音益发地小心翼翼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