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个秋天的周末,天上飘着细雨。

我正舒舒服服地躺在家里看一个言情剧,一剑擒心给我打电话:“笨笨熊,你在哪里,我马上来找你……”

这小子开什么玩笑呢,他在内蒙古,俺在成都,天遥地远的,见什么见啊。

“嘿嘿”一剑擒心居然一声怪笑:我现在在成都,你不相信么?

我干吗相信啊,我口里这样说,却一个激灵翻身起来,我仿佛听出这个小子不像在开玩笑,心里突然有了种很不祥的预感:这小子莫非真追到这里来了?

“我对成都实在不熟悉,现在正在滨江路一段徘徊,你快出来,我请你吃饭……”这小子,知道笨笨熊是个吝啬的女孩子,企图先用好处堵住我的口。

去还是不去呢?我犹豫片刻,这小子比我小耶,不去,岂不被他嘲笑胆小,给瞧扁了么?

“好,你在滨江路第一座塑像前等我,我半个小时后赶到”我匆匆挂了电话,马上起床直奔滨江路。

电话里,我告诉一剑擒心小子我穿的是黑色的衣服,实际上,我穿的是粉蓝色的薄外套;我告诉她他手里拿的是当天的日报,实际上我什么都没有拿。

我准备着,一见到“一剑擒心”是不顺眼的角色,立刻偷偷溜走,再不见他!

但是,在滨江路的河栏杆上看着周围来来往往的人群,哪一个才是那小子呢。

小雨早已停了,阳光开始露了点脸儿,但是还有微微的风吹着,给人一种冷飕飕的感觉。

这时,我看见三丈开外,一个高大的男孩子东张西望的在人群里四处寻找“一个穿黑衣服拿日报”的女孩子。

男孩子说不上多么帅,脸上却是笑嘻嘻的孩子一样阳光的年轻,一看就整个典型的学生模样。

或许是半天见不着“穿黑衣服的女生”,他有些急了,看看表,又看看四周。

看他的目光不经意间看了我一眼,我赶紧转过头,望着身边缓缓流动的府南河水,窃笑不已。

一只手搭在了我旁边的栏杆上,吓了我一跳。

我真是个装不起严肃表情的女孩子,本想继续不理睬他,可是终于还是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笑什么?见了一剑擒心哥哥也不叫一声,我看这头小笨熊越来越没有样子了!”这个男孩子板着脸“小骗子,居然敢骗我!”

骗你又干吗呢!呵呵,这又不是第一次骗你,更不会是最后一次呢!

我回头第一次和他面对面了。

我冲他龇牙咧嘴地笑笑,终于胜利完成了生平第一次的网友见面“仪式”!

这时我才知道,原来一剑擒心这小子居然改了志愿,舍弃了北京,直接考到四川大学来了,这一下,倒真像一块牛皮糖一样地粘上了我。幸得我功力深厚,任他死缠活缠,我自岿然不动,尽管这个年头流行姐弟恋,但是,我可不想加入到这个残害祖国花朵的行列中去。

其实,我倒没自己想象的这么伟大。我本质上应该是一个比较自私自利的女孩子,恋爱的目的就是找一张长期饭票,最好这张饭票还能比较会照顾我一点,而据我所知,姐弟恋的结果一般都要姐姐让着弟弟。这样伟大的事,就让其他好心的姐姐们去做吧。

至于我,要紧的是睁大眼睛寻找那个既肯做我的饭票,又肯好好让我一点儿的倒霉鬼算了。

想当然尔,这样的倒霉鬼肯定得是比我大的人才行。

第一次去学校找一剑擒心,他正在打篮球。

我在他的室友的带领下去操场找他。

看得出,一剑擒心所在的计算机系的男生都是豆芽科的书生身材,高而不当,所以不敌建筑系的男生。

我看见一剑擒心奔跑着大吼,居然有不少女生在为他加油。

真看不出来,这小子居然还有一群fans呢。好奇怪耶。

我躲在人群里看他的“表演”,看得出,这小子的胜败观念非常强烈,所以,当他们以4分之差负于建筑系时,一声哨子响后,我看见他几乎有点捶胸顿足了起来。

人太多了,我不想去叫他,然后我悄悄地又一个人溜到了他的寝室里。

这次才认真打量这小子的狗窝,真是乱七八糟不成个样子。

坐了一会,一群男生嬉笑着冲了进来。是一剑擒心和他那拨队友,还一直骂骂咧咧的。

见了我,一剑擒心居然睁大了眼睛“刚刚那小子说有个女生找我,居然是笨笨熊这个家伙,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看见有女生找上门,那帮男生吹着口哨调侃他“哇塞,一剑擒心可是真能干,开校不久就擒到这样多女孩子的心……”

胡说八道什么?我拨开一剑擒心大刺刺的搭在我肩膀上的手,难道这厮就没有听说过什么叫“男女授受不亲”的么? 我瞪这群混小子“我是一剑擒心的姐姐,也是你们的姐姐,小子们,明白了么?”

少来瞎蒙人了,笨笨熊!一剑擒心笑嘻嘻地在床底下拉出一双运动鞋,刚要穿,我眼尖地嚷了出来:“小子,这是什么?”

我从他刚才拿鞋的床底拉出一个袋子,打开,居然完全是质地上好的袜子,看样子每双都只穿过一次就扔里面了,大概居然有三四十双之多。

“我不会洗衣服,所以只好拿去扔咧……”这小子大大咧咧的说。

败家子,没用的大少爷,米虫、寄生虫……我破口大骂。

看我气成这个样子,这小子急了:“笨笨熊,不要熊颜大怒了……”

哈哈,熊颜大怒!

几个男生指着我大笑起来。

我恨恨地几乎想揪着他的耳朵:“我帮你洗!”

谢主隆恩!

一剑擒心大声地笑,非常得意的样子。

但当看到那群男生还在大笑时,这小子再也忍不住发怒了:“你们先吃饭去吧,别呆这里不识趣地碍我的好事。”

真是个见色忘义的家伙,几个男生骂骂咧咧的走了。

既然只有他一个人了,也用不着对他客气了。

我恶狠狠地指挥他,走,跟我一起洗袜子去。

“不会!”他苦着脸。

不会啊,姐姐教你。

我冷笑,命令他将袜子一股脑儿地倒在一个大盆子里,再命令他端到卫生间。

劳累了半天,总算洗干净了这大堆袜子,总算这小子还有点进步,被逼着洗了几只袜子,我也不管他是如何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才完成的,反正他肯洗就行。

当洗干净的袜子完全晾在阳台上的衣架子上时,我才发现这小子或许是力大如牛的缘故,居然比我还洗得白一点儿。

“看吧,清洁卫生就是这样炼成的。”我瞪他。

笨笨熊,算你厉害,他笑嘻嘻的,大不了我今天晚上请你吃饭嘛。

稀罕么,我哼了一声,肚子却不争气地抗议了起来,只好和他吃饭去也。

最近公司里的气氛一直比较低迷,主要原因是我们的顶头上司郭大勇离婚了。离婚后,上司的目光有意无意地盯着办公室的女孩子转了起来。

在这一点上,郭大勇同志是占据了天生优势的:我们这个办公室8个女孩子,清一色的单身青年。

闲来无事时,女孩子们凑一块也能聊聊,大家的择偶标准好像是:棍青离青优先考虑,结青有条件可以上,没有条件如果能够创造条件也可以上。而大家口中的棍青当然指的是光棍青年,依此类推,离青=离婚青年;结青=结婚青年。

记得一次,成都某电视台一个著名的记者来公司洽谈一个事宜后,和前台漂亮的小姐聊了起来。这个名记不停吹嘘自己是多么能干,思维又是多么地跳跃,冷不丁,我们漂亮的前台小姐开口了:“您思维这样跳跃,那么,您知道什么是棍青么?”

当时,那个名记就傻眼了。

我听见这个典故时乐了半天,开心得立刻跑前台大声向这个漂亮妹妹宣布:“妹妹你好可爱,我决定纳你为第五房姨太太。”

当时,这个漂亮妹妹一拳打来,差点没打得我内伤住院。

第四章

第四章

其实,我一直是很自豪的,在公司里面,我一直跟所有女孩子的关系很好。我是典型的拥戴曹雪芹一派,坚决地认为:女孩子是水做的,一旦结婚就变成了死鱼眼睛。

所以,无论如何,我处事的第一原则是绝对不和女孩子吵架,只要不违背什么大的人生观世界观之类的原则,绝对不和她们发生纠纷。所以,和这群女孩子在一起,经常买单的是我,诸如清理办公室什么的杂事也多半是我。

这样的辛苦也是有代价的,我喜欢苏童那本著名的《妻妾成群》的小说,所以先后“收纳”了办公室里的四位妹妹为我的“大小老婆”,而前台的那位小美眉,就是我的“文竹”,第五位小老婆。

对此,她们的反应是:若不是看你恁小一个毛孩子——因为我不等地比她们分别要小个二三四五岁——俺们一定联手痛扁你一顿。

好在我的“大老婆”——跟我关系最好的同事海虹——海虹长得比较高壮,又肯维护我,才使我免遭这些姑娘们的“毒打”,任我自由自在地叫她们“大小老婆”,久而久之大家习惯了,再也不动任何想扁我的念头了。

现在,离婚的郭大勇居然盯上了我的老婆们,你想,我要是不着急才是怪事。不过,据我的认真观察,我发现郭大勇对我的大老婆海虹很有意思,海虹长得又高又壮,相貌虽然不怎么漂亮,但是脾气极好,做事也非常认真踏实,对人也比较热情善良,所以,我觉得他们俩倒是满般配的。

海虹已经快30了,也是一个“老大难”问题的姑娘,所以,现在这样的机会来了,一天下班一起回家时,她很认真地问我:笨笨熊,你觉得郭大勇这个人怎么样?

哇塞,背后议论上司的罪名我可担当不起。我做一个鬼脸:“我觉得你们满般配的呢,真的。老婆,机会来了,你完全可以把握住,莫让饭票长脚跑了哦,现在不景气,俺可是养不起你们几个了,你们千万别顾忌我的感受,我不在乎有几顶绿帽子的……”

我话还没说完,一记“降熊十八掌”已经落在可怜的笨笨熊的肩膀上,当然是轻轻地,我大老婆还舍不得重重打我。

“说真的,海虹,我觉得郭大勇不错,他的婚姻破裂是因为他的前任老婆实在太浪漫了,简直不知道油盐酱醋为何物,而现实中,我们并不是琼瑶剧女主角,你这样贤惠,他喜欢你并不希奇,而他自己本身也是个比较老实的人,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们大家一起共事三年了,我还没见他发过脾气呢,而且,他在朋友圈子中的口碑也是有名的好,这点,你想必是清楚的!所以,机会来了就千万别一再犹豫,明白?!”

海虹看我半晌,这时,她看我的目光就不是在看那个爱调笑她们的假小子,而是看一个成熟的大姑娘了。

“拜托,你这种目光会让我脸红耶,你知道啦,我这一套一套的,都是纸上谈兵的,你这样夸奖加钦佩的目光会让我很吃不消的呢!”我大笑。

“赵括就是因为纸上谈兵,最后死得很惨,希望你这个爱情兵法大将军不会是这样自食其果。”海虹看我几眼:“笨笨熊,你还是管好你自己以后的事吧。”

“遵命,大老婆”我敬礼,然后一溜烟地跑了。

没有人陪,没有事情可干,没有任何有意思的消遣——一到周末,我就在我那三间空荡荡的屋子里面转来转去,饭也不会做,就这样孤魂野鬼一样过着三餐不继的日子。

到了晚上,再也忍不住了,我从床上跃起,梳洗半天,到衣柜里随便收了一件绿色的吊带小背心、白色绣花七分裤换上就往外面跑。

走了几条街道后实在不知道该再到哪里去,我徒然地停下,望着明灭的红绿灯发呆。

突然想起卡都卡。

再去做一次“禽兽”吧。

尽管我知道,一个单身的姑娘这样的夜晚去那种过分热闹的地方是很不对的,但是——观音如来耶酥基督,你们一定要原谅我,因为我实在是没有什么地方可去了。

卡都卡的人永远都是那么多,我赶到时,“禽兽”那层已经快没座位了。在服务生的带领下,我终于在最角落的一排找个前面的位子坐了下来。

像往常一样,底层的舞池里,一群“衣冠禽兽”痛快地扭着,舞着,我坐在高脚凳上喝着红酒,渐渐地居然有些昏昏欲睡了起来。

现在,我已经记不得当时到底是怎么睁开双眼的了。我只记得当时震耳欲聋的音乐突然停了下来。我睁开眼,很自然地便看见了台上新出场的DJ。

只一眼,我的心里从来未有过的一震:台上的男孩很年轻,有一头极长极飘逸的长发。或许是由于灯光的原因,他的一双眼睛出奇地亮,而他的脸庞瘦削而坚毅,当嘴角边浮起一朵淡淡的笑容时,就像春天的薄冰在阳光下解冻般于微凉中给人一种温暖的气息。

确切地说,这个男孩子酷似香港明星郑依健。

直到后面传来数声不耐烦的叹息,我才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竟然已经不知不觉地站了起来。

我讪讪着滚烫了脸,刚要坐下,旋转的灯光却又飘了过来,随之飘过来的还有那个DJ波澜不惊的一瞥。

莫名其妙地,我觉得自己的心跳突然变得很不规则了起来。

后来对舞会上的许多节目,包括市里面那一批小有名气的歌手的演出,我都已经心不在焉了,因为我的目光已经完全被刚才那个DJ的一举一动牢牢吸引。

一会,那个客串的主持下台,这个年轻的DJ居然跑了上台主持起节目来了。

我再喝一口红酒,心里突然有一个叫作“又惊又喜”的词语涌上了心底。

在我往日的印象里,迪吧里的主持人都是一群只会搞笑,开低级娱乐玩笑,满口粗言,恶俗不堪的戏子,可这个临时上台的DJ幽默而不失斯文的谈吐一下改变了我的看法。

就在DJ和一个女歌手合唱完一首歌退回台下时,我托服务生递上了一张纸条,上面除了我的手机号码外,只写了一句话:刚才站起来看你的那个姑娘想认识你。

递上纸条后,我像刚完成了一个什么心愿般,平静地离开了这个迪吧。

第五章

第五章

夜已经深了,躺在床上居然翻来覆去睡不着。

并不是因为那个DJ的原因,我承认,我对他有种“惊艳”的感觉,但是,我知道自己的留言不妥,刚才DJ波澜不惊的一瞥在数学上讲应该属于概率问题。就像《老残游记》里面那个说书妹子王小玉那双水银般的眼珠子,就那么骨碌骨碌一转,台下每个人都认为那是看着自己,可是其实上她应该谁都没看到。

而我的因为那个DJ看到了我,大概就是这个情节的重复罢了,至于我,他应该是没有看到的。

想到刚才递纸条的行为,我居然羞愧不安:自己这样做是不是有点像传说中那些钓凯子的富姐富婆啊?

可是自己并不是富姐更不是富婆啊,按照民国女作家苏青的话来说:家里的每一根钉子都是自己挣来的。

乱七八糟地想了很久,我迷迷糊糊地居然就睡着了。

我的手机是在第三天上午10点响起的。

看着来电显示上的陌生的号码,我刚“喂”了一声,对面传来一个我从未听过却又觉得熟悉不已的声音:“我想,你就是前天晚上一直站着看我发愣的小女生。”

“为什么?”我有点惊讶又有点激动,此时此刻,那个叫做“沉不住气”的词语涌上我25岁高龄的身上是何等的不适宜,可是,我也无暇去管这种第一次涌上心底的心跳跳到底是因为什么。

“凭感觉!”他的笑声在话筒里面清晰地传来,无形中总给人一种阳光灿烂的感觉。

今天居然手机都肯合作,要知道我这个样式难看的手机一直信号不好,现在,他的笑声能在手机里这样清晰地传到我的耳朵里——

这,不是一个叫做“缘分”的词语在作怪,那我又该如何做其他解释?

“今天晚上有空吗?”他的声音很温暖地传来“我叫杨杰,如果你愿意,一起喝茶如何?”

这是何等的喜从天降,我拿着手机简直点头如捣蒜,完全忘了那边那个叫杨杰的帅哥是根本看不见的。

从来没有哪个时候,我为笨笨熊感到这样可耻:

笨笨熊居然是个叶公好龙的家伙!

到了晚上约定的时间,我居然不敢去见杨杰了。

在我的25岁高龄里,爱情一直是个陌生的字眼,除了跟随表姐去相亲过,再没单独和任何一个陌生男孩子约会过。而那些相亲也不过是骗人家一顿饭吃吃就走人,当然,有些是我看不上人家,有些是人家看不上我。

我跟这个杨杰不熟耶,到底是去还是不去呢?我们甚至连“一面之缘”都谈不上,就这样贸贸然地跑去,好么?

在这样关键的时刻,我居然觉得应该问问“一剑擒心”。毕竟,他经常一副经验十足的样子,也许他的意见应该有合理之处。

但是,刚刚拨通电话,听到一剑擒心惊喜的声音,我突然警觉:这不是与虎谋皮么?

要是这个爱搅事的小子知道了,非打搅我见帅哥的计划不可。

开玩笑,我对杨杰可是很“惊艳”的呢!

我决定单刀赴会。

出发时心情的紧张惶惑不亚于荆柯刺秦的悲壮。

在约定的茶楼,杨杰已经等着了。见了我,他老远地招呼:“笨笨熊好。”

我呵呵“奸笑”几声,这是我的特色,只要见到陌生人不知该如何应对时,一般都是呵呵奸笑几声表示招呼。

这个“呵呵奸笑”,是我读大一那个暑假在家练习了2个月周星星的笑声才学会的。为此,我还差点因为制造噪音被我那个以贤惠出名的大姐打了一顿。

后来,这个笑声就成了我的招牌,连我的上司郭大勇都说:笨笨熊的招牌笑声绝对胜过周星星,有青出于蓝胜于蓝的趋势。

但是我的这个招牌笑声却让杨杰“吓”了一跳,他几乎是以疑问的目光看我:“笨笨熊,见了我没必要开心成这样吧。这样小的一个妹妹笑成这个样子,恐怕……”

“有没搞错,我好歹25岁高龄了耶……”我急急分辨或者说是澄清。

这也是我的特色之一,我因为长了一个大脑门,再加上一张被我那帮猪朋狗友讥讽为“KITTY猫”的大脸,所以整个人左看右看上看下看都是一个顽童样子。每当有人表示认为我很小时,我便会马上急急召告天下“我已经20……”

可惜这句话从我20岁召告到25岁,还是没什么好的效果,大概还有要继续召告下去的趋势。

一个大女孩子被“鄙视”成这样,也真够衰的了。

“25岁就可以这样笑么?”杨杰瞪大眼睛,语气里面全是毫不掩饰的偷着乐,压根不相信我有这样的高寿“我28岁了还没有这样笑呢。”

“你太老啦,当然不可以啦”我有点得意洋洋的宣布,居然没有发现自己只三言两语一个回合,便在这个陌生人面前熟稔了起来。

和杨杰谈话闲聊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情,这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那个叫做:“投缘”的词语在作祟的原因吧。

蔷薇来过这世界

作者:月斜影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