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记得当初小小的宁姐儿真真是粉团子一般,实在无法想象,到底是多滚烫的水,能把一张小脸烫成这般。

便是为着这个,这辈子,老爷子都无法原谅丁氏。

老爷子拿手轻轻按了按,眉头却是一下蹙了起来——

好像不对啊,依着自己的估计,即便有药汤辅助,可想要令疤痕变软,最少也要月余才对,可宁姐儿顶天也就用了二十日罢了。

这般想着,心一下悬了起来,难不成不是好转了,而是恶化?

“你身上带的可有雪肌膏?拿过来我瞧瞧。”

蕴宁应了一声,摸出一个玉盒递了过去。

老爷子一把接过,下一刻却是大惊失色:“咦,这雪肌膏的颜色怎么变浅了?”当初自己交到蕴宁手里的雪肌膏明明是深绿色的,怎么这会儿变成了晶莹剔透的浅绿色?

“啊呀,忘了跟祖父说了。”蕴宁吐了吐舌头,“我前儿个在家用香莳子做香料时,不小心溅了些汁液进去,之后就变成这个颜色了。不过祖父,你闻闻看,雪肌膏变香了呢,涂在脸上后还凉凉的,可舒服了…”

“药草怎么能乱用。”程仲却是神情大变,香莳子做香料时效果确然很好,直接涂抹到脸上,却是会令皮肤上起红疹子,这般揉进了雪肌膏里,要是真令宁姐儿皮肤变得更糟…

第30章 意外

蕴宁正低着头把一道爆炒菜心给盛出来,鲜亮的翠绿色泽间点缀着晶莹剔透的虾肉,嗅一下,鲜香扑鼻,口水都能下来了。

“小姐真厉害。”

采英边小心的帮蕴宁擦汗边由衷道。

常日里只说姑娘的药膳味道儿做的极好,再没想到便是吃食上也这般高超手艺。

“可不是。”负责小厨房的李嫂子也一旁陪着笑脸道,“小姐做的菜比我做的可是强的太多了,就只是小姐身份贵重,这样的活可不好经常做,没得伤了手…”

李嫂子的男人叫程方,两口子是程家的家生子,这么多年了,哪里不知道这位三小姐在老太爷心目中的地位?说是掌上明珠也不为过。

若然老太爷知道,三小姐做这样的粗活,不定得多心疼呢。便是自己,少不得也会被男人排揎。除此之外,李嫂子更担心小姐这般做,是不是对自己的手艺不满意啊…

“李嫂子瞧着我这手艺如何?”蕴宁回头瞧了李嫂子一眼道。

李嫂子的娘家爹就是大厨,当初在娘家时,也学了一手好川菜,听了蕴宁的话,忙小心翼翼道:

“小姐的手艺可是极好呢,当初我爹就常说,越是这些寻常的菜色,越是考验人,我瞧着小姐做的这些,倒是和南方的菜系有些像呢,也不知道准不准。”

蕴宁点了点头:

“川菜味儿道倒是好,就只是酱料太重了些,又多辛辣,祖父年纪大了,未免有些不合适,我方才做的,大多是依照南方的菜谱,除此之外,还添加了一些养身健体的药草,李嫂子什么时候有空了,我把这些法子交给你,就可以常做给祖父吃了。”

李嫂子本是有些担心,想着三小姐亲自下厨,是不是对自己有所不满,再没想到,竟是要传授自己手艺的意思,这可就实在太难得了。

须知但凡是能混口饭吃的手艺,可是绝不会外传的。就比方说娘家爹的厨艺,若非家里就只有李嫂子一个女儿,李老爹可也决计不会教给她的。李老爹常日里也总是说,当初可也是给学艺的那家无偿干了十年活,才好容易得了个旁观摸索的机会。

如何能想到,小姐这么容易就要把这么厉害的本事传给自己——

昨儿个蕴宁盛过菜剩下的汁水,李嫂子也偷偷尝了,别看没有大油大料,味儿道却不是一般的鲜香,方才听小姐的意思,里面还特意加了强身健体的药草,那可就更不一般了。

这样的手艺,要是别个,还不得想法子藏着掖着,或者将来传给儿子儿媳,再没想到小姐竟会主动提出要教自己,登时乐的合不拢嘴:

“小姐肯教奴婢,真是奴婢天大的福气呢…小姐什么时候有空,就指点奴婢一二…”

说着亲自捧了食案跟在蕴宁后面往正房而去。

还未走到门口,正好碰见从里面匆匆走出来的程仲。

“祖父——”蕴宁吓了一跳,忙上前接住。

实在是老爷子眼睛红通通的,分明就是一宿没睡,一时又是生气又是心疼,“祖父又不爱惜自己身体,一盒药罢了,什么时候瞧不行?怎么就要那么急…”

“宁丫头真是个有福的。”程仲却是哈哈大笑不止,“不是宁丫头,可不要错过一副良药!”

加了香莳子后,雪肌膏的效用何止提高了一点儿半点儿!

老爷子实在没有料到,那般普通的香莳子,做香料之外,还有如此好的药用功效。

虽然眼下还弄不清,香莳子到底和雪肌膏中那种药物融合起到了这般作用,却已然直觉,怕是一种全新的药物即将出现——

连陈年旧疤都有这么好的疗效,更不要说那些新鲜的伤痕了。

国朝战争时有发生,真是有这样好的疗伤圣药,不定能救回多少人的命呢。

更别说,和其他数量稀少的止血消炎的药物相比,香莳子可不是一般的好养活!

“不然祖父再给你开个药铺,专卖这种除疤的…”老爷子瞧着蕴宁,脸上笑意止也止不住——

孙女儿日渐大了,自然应该帮着她攒些嫁妆了。正好自己还有一处铺面,这会儿还空着呢,倒不如直接给了孙女儿。

老爷子对自己的医术很是自信,这等除疤的药物,需要的人多着呢,绝对不会亏了本。

加上香莳子后,还有那么好闻的香气,便是没有疤,可也能当做香脂来用——

雪肌膏里,价钱最贵的可不就是那些除疤药物?真是减了去,成本可不就大大降低?

“祖父——”蕴宁气的拧眉,板了脸道,“祖父病还没好,开什么铺子!”

这么些年不在家,孙女儿坐牢一般闷在家里,不定受了多少委屈,这会儿瞧见蕴宁不高兴,老爷子立时心疼的不得了,当下忙不迭点头:

“依你,依你。好了,宁姐儿不生气了…”

又探头往李嫂子端的食案上看了一眼,深吸一口气:

“啊呀,几日不见,李嫂子手艺见长,这菜闻着可是真香。”

“老太爷可是说错了,这些都是小姐亲自下厨做的呢。”李嫂子笑吟吟道。

“是吗?”老爷子的笑意不自觉收敛,心里益发不是滋味儿——瞧这菜色,明显不是做了一次两次才会有的水平,难不成常日里在府中,便是饭菜也得宁姐儿亲自动手做吗?

这般想着,对程庆轩夫妇未免更加不喜。

“过两日便是中元节了,”程仲想到一事,“我明儿个就要去广善寺,宁姐儿可要同我一起?”

程老太太卢氏是程仲师父的女儿,两人从小青梅竹马,成亲后也不是一般的恩爱。

即便卢氏体弱,程仲依旧坚持不肯纳妾室。

可惜好容易得了一个儿子,却在堪堪成年时故去,卢氏也因此一病不起,不多久就撒手尘寰。

丧妻丧子之痛差点儿把程仲给击垮。甚至即便过继了嗣子,依旧会夜夜在噩梦中醒来,也就亲自抚养蕴宁的这些年,才终于好了些。

至于说中元节去广善寺中住上旬日,也是妻儿故去后,老爷子养成的习惯,也就是为了蕴宁在外奔波的这几年,才没再去过。

“孙女儿自然是要去的。”蕴宁眼睛闪了闪。

广善寺乃是大兴第一大禅寺,坐落于距离帝都百十里处的景山上。景山山势奇诡之外,更兼景色秀美,又有摩天崖下通天峡,遍布奇花异草。蕴宁幼时可不常陪伴程仲进峡谷采摘草药?

便是程仲不说,蕴宁也准备找个机会去一趟景山的,这会儿听程仲询问,忙点头应了下来。

第二日一大早,祖孙俩简单收拾了一下便坐上马车出了老宅。

本想着这么早出门,应该没什么人才是,哪知出了帝都才发现,通往景山的道路口竟是设了路障,更有官兵把守。

赶车的是张元清,看情形不对,忙上前探问。

接了张元清塞过来的厚厚的荷包,那差官才透了个信:

“今儿个各藩王世子代皇上前往祭祀封大人,要到日中后才能通行。各位贵人就要到了,你们还是赶紧先退下吧。”

听说是藩王世子要到山上祭祀,张元清吓了一跳,忙不迭退后,待得回到车旁,又把差官的话禀了程仲。

“封大人?”蕴宁就怔了一下,不是,自己想的那样吧?

程仲却是顿了顿,又吩咐张元清速速回去准备个香案过来。

“这位封大人,祖父认识?”

“祖父想的不错的话,这位封大人,应该就是锦衣卫的千户封平封大人。”程仲神情里也颇感慨,“宁姐儿怕是不知,说是锦衣卫,这位封大人却是难得的忠臣义士。不独为朝廷屡立大功,便是对我,也有救命之恩…”

为了帮宁姐儿寻药,自己可不是一直跑到了大兴和突厥的交界处,不想采药归来时,却意外遭遇了突厥人,彼时正好有一个中年汉人男子和突厥人在一起,若非他出言相帮,说不好自己当时就被突厥人给抓走了。

事后回想起来,那人瞧自己的神情似是颇为熟稔,这几日又在长公主那里有幸见到封平的画像,才恍然发现,两者竟是同一人。

想来定是自己任太医令时,那封平见过自己。

因是中元节,想要去广善寺上香的人自然不是一般的多。

路两旁渐渐站满了人。

很快便有朝廷特使飞马而来,连带的还运来了扎好的香烛纸马。

张元清摆好香案时,已是有确凿的消息传来,贵人们要祭祀的果然就是殒命突厥的锦衣卫千户封平。

甚至更详细的消息也在人群中传开:

“听说那位封大人竟是被突厥人挫骨扬灰,尸骨无存…”

“好像也就他那儿子,逃了回来…可惜也毁了容…”

第31章 祭祀

一时有人钦佩,有人唏嘘感慨,更多的人则是不以为然:

“若是朝中武将,说不得我还信了,一个锦衣卫罢了,还真能做出啥惊天动地的大事…”

说了一半,忽然想到什么,忙又顿住,赶紧缩到人群后面去了——

锦衣卫的人可都是阎罗王,真是被他们揪住小辫子,说不得全家都得遭殃。

可谁承想,怕什么有什么,很快就有几个脸色阴沉的男子上前,悄无声息的挤到身边,直接捂住嘴拖了之前胡乱说话的男子就走。

跟在男子身边的家人吓得个个噤声,泪流满面却是不敢发出一声怨言。

周围的人群瞬时鸦雀无声,神情里却无疑有些愤怒,连带的本是祭祀的肃穆场面也霎时变得清冷起来。

程仲蹙眉叹了口气。

封平此人乃真英雄也,只可惜锦衣卫名声太差,竟是连累的封平英魂也被世人看低。

祭祀的东西依旧源源不断的从帝都出来,除了朝廷摆出的祭台外,竟是只有程仲一家的香案孤零零摆在那里,至于其他百姓,则只是静静站着冷冷旁观,不独没有丝毫动容,反而对程家祖孙横眉怒目。

“老爷——”见此情形,张元清哪能不明白,设香案之举怕是让自家成了众矢之的,一时不免有些担心。

“无妨。”老爷子摇了摇头。大丈夫当恩怨分明,锦衣卫是锦衣卫,封平则是封平,“封大人为国效力、血洒边疆,如此忠义有节之人,合该受世人敬仰…”

话音未落,耳边却是传来一个极尖细的声音:

“巧言令色、阿谀奉承的小人!”

程仲脸色一白,蕴宁也觉得耳廓里一阵刺痛,腿也跟着一软。亏得旁边有人伸手扶了一把。

蕴宁抬眸,却和一双清冷的视线撞了个正着。

却是一个身着天青色直裰的少年。少年瞧着不过十五六岁,却生的肩宽腿长,较之蕴宁高出了足足一头有余,五官更是俊朗非常。

看蕴宁站好,少年不动声色的收回手,视线却是倏地凝注在隔了丈余的一个神情冷傲的二十许青年身上:

“枉你祁山自诩名门正派,竟是对无辜百姓使出这般下作手段!封大人一时豪杰,又岂是你这等人所能懂的!”

口中说着,人已跟着拔地而起,竟是朝着青年就扑了过去。

那祁山似是没想到这一出,怔了一下,神情阴鸷之外更有些慌张恼火:

“真是阴魂不散!你竟然跟到了这里…”

说着急速转身,朝着景山而去。

“老爷和小姐可有什么不适?”张元清神情明显有些惶急。投身程家前,张元清做过镖师,走南闯北之下,自然对各派武功都有所涉猎,看方才那祁山的身形,分明是昆仑派的招式,这些武林人士一向自视甚高,又对锦衣卫甚为反感,方才特意针对自己这边动了手脚,自己也就罢了,老爷子和三小姐却是无半点儿功夫傍身的。

“无妨。”程仲摆了摆手,又看向蕴宁,“宁姐儿觉得如何?”

“我也没事。”蕴宁忙摇头,之前倒是有些不舒服,这会儿却已经没有大碍了。

“昆仑派的吗?我记住了。”即便蕴宁这般说,老爷子明显依旧窝火的紧。他神医之名早在大兴传扬,来求医的人可不止是官宦人家,便是江湖人物,也屡有登门,这昆仑派可也不止一次打过交道,“回去后告诉咱们回春堂,以后但凡是昆仑派的人前来求药,一律轰出去。”

这边儿的喧闹离得近了自然也都瞧见了,却是冷眼旁观看笑话的居多,并没有人上前询问。便是那些官差,也不过是皱眉往这儿瞟了一眼,便又忙其他的去了。

倒是他们右边忽然被人清出一片空地来,并很快搭起了一个祭棚,上面更写了两行大字:

武安侯府为封大人祭,英魂归来,浩气长存。

“果然不愧为武安侯府,这才是顶天立地的真男儿、大丈夫。”程仲连连赞叹之余,又有些唏嘘——

以封平所为,自然当得起众人祭祀。只朝中大臣及百姓久居帝都,尽享繁华之下,哪里明白封平到底做了什么样的丰功伟绩。

更甚者,竟是因一己之好恶,对英雄如此冷淡…

也唯有武安侯府这样常年镇守边疆的大将,才能明白封平到底做出了怎样的牺牲。

一阵“哒哒”的马蹄声急速响起,却是三个身着素服的年轻公子,正打马而来。领头的少年将军年约十七八岁,头束玉冠,腰悬宝剑,剑眉星目,器宇轩昂。

他身后的两名少年则跟他生的有五六分像,一般的潇洒俊逸,尤其是最后那名十一二岁的少年皮肤白皙,长眉凤眼,长相明显格外俊美,惹的围观百姓频频注目。

那少年脸色便有些不好,但凡瞧过来的视线,一律白眼对之,努力做出凶狠的模样来,只他委实生的太好,那些瞧过来的人不独没有收回视线,还纷纷回以微笑。

便是蕴宁嘴角也不觉露出些笑意来——这少年也是武安侯府的吗?瞧着真是相当可爱呢。

却又有些恍惚,实在是不知为什么,竟是觉得少年的长相,有些眼熟,自己好似在哪里见过似的。

那少年正好在蕴宁不远处下马,似是察觉到蕴宁的注视,狠狠的往这里瞪了一眼。

他旁边的少年却是见怪不怪:

“怪道明珠那丫头不乐和你一道出门。叫我说当初在阿娘肚子里,你不独抢了珠姐儿的吃食,是不是连她的长相也一并抢了来?”

“二哥!”少年登时有些气急败坏,更兼郁闷不已——明明是龙凤胎,做弟弟的怎么能比姐姐还要好看的多!

半晌拍了拍马儿一侧的袋子,“姐姐才没有你这般小气。我给她寻了很多好东西呢,姐姐瞧见我就开心的不得了…”

这三个人定然就是武安侯府的三位公子吧?早听说武安侯府当家太太只得了一个掌上明珠,琴棋书画无一不晓,阖府人都疼的无可无不可的,应该就是他们口中的那位“珠姐”了吧?那位明珠小姐可真是个有福的,便是提起这位姐妹,几个兄弟都这般开心,平日里怕更是如何爱护都嫌不够呢。

同是女子,那位明珠小姐,真是太幸福了。

抬头瞧瞧程仲,又有些释然,即便没有疼爱自己的爹娘和兄弟姐妹,还有爱自己至深的祖父,比起别人来,也是不差什么的。

随着武安侯府的祭棚搭起,路对面又起了两三座祭棚,左边第一位的正是长公主府的,主持祭祀的更是驸马爷、骠骑大将军柳兴平。

柳兴平也瞧见了程仲祖孙,当即派人前来探问。

惹的旁边的武安侯府人也频频往这里瞧,待得知道旁边的老者是原太医令程仲,也派了下人过来见礼——

即便平日里不大往来,好歹也得叫丁氏一声姨母不是?再加上当初外祖父可不正是程仲所救?

程仲很是意外,委实没想到武安侯府的公子年纪不大,却都这般知礼。

只这里却不是寒暄之所,因为官道上,已是有整齐的马蹄声响起。

走在最前面的可不正是之前和蕴宁有过一面之缘的各家藩王世子?

只这会儿,却是再没人往程家这边看一眼——

当日会礼让蕴宁,不过是看在长公主的面子上罢了,单凭程仲祖孙俩,自然无法让人另眼相待。

难得瞧见这么多贵人,便有百姓朝前拥挤,慌得巡视的差人忙手持□□,往后驱赶:

“退后,退后…”

忙乱中,一辆素白的马车缓缓而来,车上放着一个黑漆漆的棺材,棺材的正前方,则是一个身着锦衣卫服色的少年。

少年脸上覆着一张精铁打造的面具,瘦楞楞的身形,却是坐的笔直,被那巨大的黑色棺木衬着,显得分外孤独和凄凉。

“车上坐的这位就是封小公子吧?”程仲神情有些恻然。犹记得那日见的封平生的相貌堂堂,端的是难得的伟丈夫。听说他那独子,更是生的颜若好女,眼下却是带了这么张面具,怕是传言中毁了容的说法应该是真的。

隔着面具,少年的视线一点点在围观的人群中扫过,待得意识到众人的无所谓和冷漠,眼中的泪意却是渐渐被阴寒代替,直到瞧见程家的香案和香案后站在程仲身边的蕴宁时,视线明显顿了一下。

察觉到棺材前的少年正往这边瞧来,蕴宁不觉有些瑟缩。旁人不知,她却是清楚,马车上这个瞧着有些可怜的少年,若干年后却是一手执掌锦衣卫,不知抄了多少人的家,砍了多少人的头,手上沾了多少人的鲜血,成为无数人最大的噩梦…

甚至即便这会儿对方年纪还小,被盯着的蕴宁依旧有一种喘不过来气的感觉。

直到感觉那灼人的视线从身上移开,蕴宁才抬起头来,却是神情一愕,马车的后面竟还拖着三个五花大绑的人。

许是被拖行的时间太久,三人俱是一身的鲜血,甚至脸上朝外翻卷的血肉下,还有森然白骨时隐时现。

久居京畿之地,很多人哪见过这般惨相,一时纷纷惊呼,甚至还有人捂住眼睛,不敢再看。

作者有话要说:美美的双胞胎弟弟出场(*^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