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亦不动。完全没有走过来的打算。

绿灯。让车辆畅通无阻,却让行人止步。

我在心里无声地重复着一句话:又相遇了!

世上有多少人,北京有多少路,没有人可以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为什么两个人却能一而再地偶遇?

这样千千万万分之一的机会,同他遇上一次又一次。通常这样的相遇,不是缘就是劫,都逃不过的。

可是他偏偏还是要逃,不肯再往前走一步。

隔着斑马线,我看着他,不明白他为什么不肯跨过来。如果,如果到了下一分钟,他还是不过来,我,我就要过去了。

我咬住嘴唇,决定不理会什么道德与规范,也不顾忌所谓的自尊与矜持,让骄傲见鬼去吧,我只知道,我想走近他,同他并肩而立,上长城,泡茶馆,谈曹雪芹,看梅兰芳。只要同他在一起,做什么都行,可以去天涯海角,就是在荒山孤岛也不寂寞。

红灯亮起来,车流停下来,我像一支小火箭一样冲过去,冲过去,冲过马路对面。

马路的对面,没有他!

他走了!

他,走,了。

他不肯等我,红灯亮了,他走了,他不肯等我。

我们之间,没有缘,也没有劫,什么也没有,只是一厢情愿的独自挣扎与奔跑。

精卫穷尽一生也填不平海,夸父至死也没有追上太阳。

一厢情愿。

开在废墟里的花朵(2)

异样的寂寞,蚀一样咬啮自己的心,碎片也不剩下,天地皆空。

我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心在刹那间被洗劫得一片空荡,我一无所有了,我的感情,骄傲,希望,与执著,在红灯亮起的一刻彻底消灭,不剩下一丝一毫。

路那么长,人那么多,车那么挤,红灯亮了又灭,灭了又亮,我还拥有什么?

流不完的泪,不知道为什么要流泪?

我走。

长长的街道,曲里拐弯,不知道拐向哪里。下一个街口,有爱我的人在等我吗?

经过很多很多很多的人,但不是他,再不是他。

我的心一片空白。空白如夜晚说过“再见”之后的电视屏。

半塌的四合院门墙上,写着大大的“拆”字。

我停住,蓦然惊醒,就是这里,这就是他的家哦,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它还没有拆掉吗?它在这里,是要等我吗?要等我将童年的感情与它一起埋葬。

一切都是注定的,是吗?

我推开门走进去,心里苦得流不出泪来。

这已经是一座死去的房子,上次我来的时候,还仅仅看到零乱,可是这一次,满眼只剩下陈旧与颓败。老树已经不等人家来伐就自动枯死了,废家俱上落满了灰,并不足以遮去它们的本色,可是看在眼里,总觉得已经入土,或者,刚刚出土。到处都是杂草,却并不茂盛,就好像草也预知死亡,而懒得费力气出生一样。枯树叶和碎纸屑以及破塑料袋挂在树上招摇,像幡,为屋子招魂。

我在树下坐下来,不思不想,房子死了,我的心也即将死去。如果就这样沉默地守着房子化土化灰,也许对于我反而是最好的归宿和解脱。

从十七年前的雪灯笼想起,到分别,到重逢,到思念与现实合二为一,到所有的希望与渴念摧毁,不,我并没有做错什么,事情从头来一次,我还是会那样选择,还是会一样地爱上他,卑微而委屈地爱上他。怎能不爱呢?如果一切从头来过,还是会走到今天。无可躲避。

然而,如果一切不是我的错,又该是谁错?是天吗?老天何其欺我!

远远地,是谁在唱?

“若说没奇缘,如何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话?”

怎么肯就此心事成虚,怎么肯让寻找落空,让重逢是错,让未来化零?怎么肯?

不知道这样坐了多久,院门“呀”一声推开了。我举起沉重的眼睑望过去,看到萧瑟中的张楚。

心剧烈地刺痛起来,血液在身体内奔腾,四肢却被禁锢了一样不能动弹。

是张楚!张楚!张楚!张楚!

心在狂呼,可是发不出声音;热烈的注视穿透了夜幕迎向他,他一张脸也迅速地褪了色,白纸一样。

什么都不必说了,这一刻,我知道他的心同我一样,也在被分别折磨着,也在为重逢惊喜着,也在为未来痛苦着,哦,张楚!张楚!

“房子的拆迁因故拖期了……我路过这里,便想进来看看。”他终于开口说话了,声音哑哑的,都不像真的。他自己也觉到了那份怪异,好像言不由衷的说话在此时此地全不和谐似的,说了也等同于没说。

于是他不再说话,却在我的对面倚着四脚朝天的破烂炕柜站住了,不语,也不动,就那样沉沉地望着我,望着我。

我们的眼睛,在空中交织碰撞,撞成永恒。

黄昏对着我们包围过来,无声无息地拂落,沉重而完整,无远弗届,是安慰,也是催促。游动的夜色像一袭湿衣,挟裹着我的情感,飘出来,飘出来,再也无法自已。

良久,我在夜色的遮蔽下轻轻说:“我喜欢你。”

夜色载着我的爱的表白勇敢地悄悄地飞向他,飞向一片寂静。

我的泪落下来,那句话仿佛是对我自己说的,或者,它们只是从我心上到舌尖打了个转儿,根本没有真正说出口。

如果它们不能得到回应,我也总算是说出来了,沉默了十七年的情怀,终于在今夜开启,像一朵月夜的幽昙花,虽然只开一瞬,却曾艳丽芳华。

然而,也正因为我终于将心事说出,也就再没有理由赖在他的身边了吧,连佯狂的资格也放弃,自尊和矜持都消灭,我只有离开,只有离开。

可是,就在这时,石破天惊地,我听到了历史的回声。

他在满目废墟中对我说:“我也喜欢你。”

时间忽然就静止了。

泪水泉一样地涌出,不可扼止,在这初夏的黄昏。

风中有隐约的香气,不知是什么花,我的声音终于得到了来自记忆彼端的回应,我的从小到大的感情,珍藏了十七年的爱,终于得到了回应。他说,他也喜欢我。

开在废墟里的花朵(3)

够了,这就够了,我再也不求其他。

我不要承诺,不要将来,只要这一刻的温存与承认。他终于承认了我,承认了我,这就够了,就够了。

他喜欢我,他喜欢我,他喜欢我!我的生命在他说出这句话的一刻得到了终极的完成,从来没有一个时候像现在这样庆幸我自己是活着的,庆幸自己作为一个人而存在,作为一个有思想有感情的人存在。

夜色更重地包裹了我,在夜色的荫庇下,我静静地对着我的心倾诉,对着我的神告白,终于有勇气说出埋藏心中已久的话。

“这一生,我爱过两个人:第一个,是你;第二个,还是你。这是命中注定,我无法恨天,也无法自欺。我伤心过,逃避过,可是,所有的理智与原则沉淀后,有一点是无法改变的,就是我对你的爱。我不管你是不是已婚,不管我们有没有将来,不管这份感情会不会得到祝福,更不问它有没有结果我有没有名分,我只知道,我爱你,这是不容更改的事实。如果爱你是错,就请让我,错到底。”

我听到眼泪坠落的声音,很沉重,砸碎在废墟的石棱上,我听到。

而灵魂在眼泪堕下的一刻得到飞升。

我们在废墟中拥吻,任夜色将两个人牢牢捆缚,当整个世界静止,当大地回到最初的混沌鸿蒙,只有我们的爱,在黑暗中依然闪亮,宛如午夜最灿烂的一朵烟花,即使短暂,也要照亮整个的人生。

我知道这一生我不可能爱其他人如爱他一样,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分开,而我不得不为这片刻的爱的欢愉付出惨痛的代价,我会将双脚踏在刀刃上欢笑着说:我爱过,我不后悔!

接下来的时间不知是苦涩更多还是甜蜜更多。

我同张楚终于开始约会,可是他每次都显得十分沉重,同自己挣扎得很苦很苦。而我们在一起,对话反而比初见面时少了,常常静坐整个下午,都不交流一句,而且,绝不谈及感情。

我知道,他是在努力制造一种友谊的假象,可那是徒劳的,爱情就是爱情,不可能与友谊混淆。然而如果这样可以使他的心好过一点,我愿意合作。

于是本来就天真的我又刻意让自己比实际年龄小了十岁,每次见面只是同他谈些不着边际的孩子话,只要他不提起将来,我也绝对不问,生怕给他带来压力,令他再一次退缩。

不知道世上有没有第二对情侣的约会是像这们这样:没有山盟海誓,没有烛光晚餐,没有甜言蜜语,甚至也没有四目交投,款款传情。

有的,只是虚幌,只是压抑,只是隐忍,只是卑屈。

终于相信,有时候相爱也是一种折磨。

一天傍晚,我们从酒吧里走出,天上下着微雨,门口有兜售玫瑰的小女孩,见到我们,立刻迎上来流利地推销:“姐姐好漂亮啊,哥哥给姐姐买支玫瑰花吧。”

我暗暗希祈张楚可以接受,一支玫瑰不过三块钱,可是从他手中接过的爱情之花,应该是不同的吧?

可是他拒绝了,沉默地从女孩身边经过。

我低下头来,无限失落。他是存心地,不留下任何爱的痕迹,不愿给我哪怕一支花的表白。

可是,我宁可让他骗骗我,哪怕是假象也好,只要在这一分钟,我知道他是爱我,就已经足够。

已经走到停车场了,张楚抬头看看天,忽然又转回去,再回来时,我看到他抱着整篮的玫瑰。要么不买,要买就买光,我忽然明白了他的心意,他是为了,让那个小女孩早一点回家,不要再淋雨做生意了。

他递玫瑰的手欲送还休,我接过,打破僵局:“我知道,你不是真的要送我玫瑰,只是想帮助那个小女孩。”我故意笑一笑,说,“你对她要比对我好。”

“她让我想起你小时候。”张楚凝视我,“唐诗,很庆幸我们没有这样的童年,不必在酒吧门口卖玫瑰来养家。上天对我们已经很好。”

感慨再一次将我的心充满。

他做每一件事都这样平和自然,不仅让我爱,更令我敬。我低下头,将脸埋在花束里,深深地嗅。

走在街上,我抱着成篮的玫瑰,而他伴在我身旁,在路人的眼中,没有人会不把我们当作是一对正在热恋的情侣吧?

事实却不是这样。

我真的不知道我们的爱情将走向哪里,总有一个结局的吧?可是我不敢细想,怕求全反毁。

此时此地,我只想多见张楚一次,再见一次,如果明天是世界末日,我会微笑着面对,因为终于可以死在有爱的季节。

然而,便是这样的梦也不能长久。

那一日,当我又给张楚打电话约他见面时,他拒绝了我。他的声音从彼端传来,一句一顿:

“我刚才陪妻子去医院……她怀孕了……已经三个月……预产期在年底……唐诗,我不能再赴你的约了。”

话筒从我的手中掉下来,心一层层地灰下去,仿佛阴霾密布的天空,见不到一丝阳光,而且,永远也不会重新开晴。

我已经经不起这样一次又一次的拒绝和冷落,自尊与矜持早已零落成尘,被他踩在脚下,这都无所谓,可是同时还要被自己的良心与道德感折磨,却使我再也无力承受。我并没有一颗铁打的心,何况,就算心真的是生铁铸成,也早已被情火与犯罪感冷热交攻而融化。

他不来了,他说他不能再见我,他说他的妻子怀孕了,已经三个月了,预产期在明年初。

这使我们的相爱在忽然之间变得残忍而无理。

可是,三个月前,我还没有来到北京,还不认得张楚。这,能是我的错吗?我细细地想回头,从四合院的初见,到黄叶村的重逢,到在大学校园里他告诉我自己已婚,到琉璃厂旁边隔着斑马线的相望,到终于爆发的激情和不断隐忍的畸爱……

然而,也终于只得放弃了。

妻子,怀孕,预产期……这些词好像离我很遥远,可是,我却不能不理会。让他怎样来见我呢?如果我是他,我也无法在这个时候抛下怀孕的妻子去会见别的女孩。他不是无情,而恰恰是,太重情义。

是的,人情之外,还有义。很难说情与义孰重孰轻。

开在废墟里的花朵(4)

这样的大前提下,我只得放弃了。

放弃,我的爱。

不可遏止的思念,不可遏止的寂寞,不可遏止的恍惚。

明知不可能,可是每一次电话铃响,都忍不住要猜测是他;路上遇到略相似的身影,往往痴心地追出大半条街;并且忽然对所有的四合院产生强烈兴趣,满北京地找,无论开不开放,都死乞白赖求主人容我参观。

从不知道原来爱一个人的感觉是这样子的,生命的每一分钟每一细节每一次呼吸都是为了他,有他,就拥有全世界,而如果没有了他,也就没有了一切,花不香风不冷夜不黑阳光不明亮。

自己也知道这样的情形太不健康,可是无可奈何,整颗心沉睡在冰河的底层,再也没有人可以将它唤醒。仍然每天一次地跑往秀场,傻看傻笑傻吃傻睡,做每一件事都恍惚,都纳闷,不知道这样的忙碌是为了什么。

比任何时候都更喜欢读宋词。是宋词三百首的宋词,不是王朝广告制作部经理的活人版宋词。词中说,“春心莫与花争花,一寸相思一寸灰”,“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见了又休还是梦,坐来虽近远如天”,“天涯万一见温柔,瘦亦为此瘦,羞亦为郎羞”,“便做春江都是泪,流不尽,许多愁”……

说得真好。只是,仍不足形容我心摧伤之万一。

我开始渴望离开。只等展示一结束就立即打道回府,今生今世再不见他也罢了。

天气一天天地暖,除了心。

终于正式彩排的日子到了,模特儿全身披挂,戴上“再生缘”玉饰最后一次走台。

背景是一场大型傩舞表演。数十武士戴面具,执木剑,魑魅魍魉,载高载低,影子被灯光处理过,斜斜地投在幕布上,有形容不出的凄迷诡异。

傩舞,又称傩戏、傩祭,是我国一种古老的文化传统。傩面具,俗称“脸壳子”,以木或者陶制成,色彩大红大黑,张扬而单纯,线条粗犷,有种原始而狞厉的美。

据说,面具的制作始于五千年前的原始社会,人类祖先在山林中与野兽做战,为了威慑敌人,也为了给自己壮胆,戴面具以装神弄鬼,虚张声势;后南北朝时期,有齐兰陵王高长恭英勇善战,指挥有度。然相貌俊秀,面如敷粉,不足以慑众,于是令人制面具戴上,指挥做战,气势非凡。时人敬以为神,纷纷效仿,至汉代,渐发展为巫术礼仪,在宗教活动中用以驱鬼祭天,此风至清代尤为盛行。

直到今天,陕西等地社火活动时,犹有傩戏表演,载歌载舞,穿村过户,祝福人畜两旺,除旧迎新。

此刻,在傩舞原始而粗犷的衬托下,身穿清宫服饰、珠围玉绕的模特儿们愈发千娇百媚,弱不胜衣,而玉的盈润光泽也在飘忽的灯光处理下格外瞩目,美不胜收。

我站在台下,目炫神驰,一时间不知今夕何昔,此地何处,因大力称赞宋词:“以舞剑配合玉饰秀,的确别出心裁。”

宋词得意。

元歌悻悻。

我又转而恭维她:“如果你肯登台,这些模特儿全都没饭吃。”

元歌立即高兴起来,笑得身子如花枝乱颤。宋词斜一眼:“跟女人也忘不了发骚。”

“你懂什么?”元歌翻她老大白眼,接着转向我,面孔一变,飞个媚眼,“只有女人才最懂得欣赏女人。唐诗,噢?”

我失笑。这妮子左瞻右顾,竟能在眨眼间换出截然不同的两副面孔,也堪称一绝。

彩排后,宋词着人收拾服装玉饰,全部送往王朝经理室保险柜收藏,元歌也要忙着准备明天记者招待会的事情,却将我托付给小李:“你好好安排唐诗一下午的节目啊,明天就开展了,可别叫她紧张。”

我又笑,自从那次同她详谈过我的感情危机后,她待我就是这种不放心的态度,好像我是个迷路的孩子,需要她时时刻刻无微不至的照顾。同时,我发现她对小李说话的态度很奇怪,像是命令,又像是亲昵,一种形容不出的柔媚娇俏。

小李欣然领命,还特意打了个立正,说:“保证完成任务。”

他的确把任务完成得很好,安排了我满满一个黄昏的节目,先是去天安门看降旗,接着吃晚饭,到三里屯的吧喝一点东西,然后蹦迪。

嘈吵的音乐和拥挤的人群里,我和小李很快被挤散了,散了也就散了,天下无不散的筵席。

谈笑风生狂歌劲舞的背后,我的心其实寂寞。

主持台上,浑身钉满亮片的金毛DJ在嘶声呼喝:“Ladies and gentleman,今晚你们High不High呀?”

“High!”万众齐呼。

“High就大声叫出来!”

“High!”少男少女们用尽他们浑身的力气在叫喊,可是再用力,也听不到自己的声音。这里已经没有自我,每个人都是我,都在替我叫,替我High。

可是DJ还是不满足:“叫得大声点!”

“High!”

“再大声点!我听不到!”

“High!High!High!”

有没有160分贝?

尖锐的叫声几乎要掀翻屋顶,而剧烈的跺脚声要把舞池踏穿。人们疯狂了,不管认识不认识,都互相击掌,撞胯,甚至打耳光。后面的人抱着前面人的腰,围成一圈一边拼命跺脚一边前行,那不是在跳舞,只是在发泄,动作完全变形了,肩在扭,胯在摇,大声地叫,起劲地跳。

真是开心呀!怎么会这么开心呢?好像玩过了今天就没有明天了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