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灏亨看出他的想法,屈指在他的额头上轻弹了一下:“我舅舅突然出事,远江一定乱成一团。我爸过去,至少能起个稳定军心的作用。再说,他们的关系网重叠,可以帮忙应付很多朋友。”说完,他发现自己对司徒笙格外宽厚,要是换一个人这样揣测英衡山,他大概会直接黑脸,将那人拉入黑名单,永不往来。

司徒笙并不知道自己已经在英灏亨的黑名单上打了个转,故作惊讶地说道:“我现在有点相信你已经上大学了。”

英灏亨打开门,只见病房分内外两间,里面是病房,外面是会客间:“陪护床和沙发,你睡哪…”

司徒笙朝里间扑去!

没多久,躺在床上的司徒笙就后悔了,因为躺在不远处的江诚业正叽里咕噜地说着梦话,而且还是似英语非英语,似法语非法语的奇怪音节。

司徒笙走到会客室,踢了沙发一脚。

英灏亨睁开眼睛。

“你舅舅有话对你说。”司徒笙道。

英灏亨很快翻身坐起,快步入内。等他知道舅舅要对自己说的“话”是什么时,司徒笙正鸠占鹊巢,大大咧咧地霸占着沙发,一条腿还搭在沙发背上。

“床是你自己选的。”英灏亨道。

司徒笙道:“我反省了一下,里面躺着你的舅舅,那个就近照顾的位置应该属于你。我不能无耻地掠夺你们舅甥之间相处的机会。”

所以就无耻得睁着眼睛说瞎话吗?

英灏亨伸手拿外套,被司徒笙一把抱住:“…”

司徒笙道:“床上有被子。”

英灏亨道:“你身上也有外套。”

“我体虚畏寒。”司徒笙无辜地看着他。

英灏亨:“…”他开始后悔留他一起陪床了。

虽然是三人沙发,但对司徒笙的身高来说,仍嫌太短。他在沙发上换了无数个姿势,始终难以舒坦,最后忍无可忍地冲进内间。

江诚业和英灏亨躺在各自的床上安静地睡着。

月光从玻璃窗外洒进来,照着英灏亨恬静的睡脸,让司徒笙嫉妒万分。他的手向顶着月光的鼻梁伸过去,即将碰触的刹那,一双黑亮的眼睛睁开来,无声地看着他。

司徒笙一惊,手指轻轻地抚过英灏亨的脸颊:“你脸上有灰。”

当他手指碰触自己脸颊的那一瞬间,英灏亨头皮发麻,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悸动让他浑身莫名地发起热来。他拨开对方的手,手肘撑着身体坐起来,朝江诚业瞄了一眼,又盯着他道:“这次我舅舅又要告诉我什么?”

司徒笙不理他话中嘲讽,认真地说道:“我想了想,我们是兄弟,照顾你舅舅的事不能让你一个人扛下来,接下来的时间还是让我来吧。”

英灏亨重新躺回床上,由下自上地望着他:“我才照顾了半个小时。”

“不要小看半小时,四十八个半小时就是一天了。”

英灏亨身体往里挪了挪,腾出三分之一张床来:“喏,这是我的让步。”

司徒笙嘴角抽了抽:“你觉得我们是同睡一张床的关系?”

英灏亨道:“每段关系总有一个开始,你可以把现在当做起点。”

司徒笙道:“但我不想走上一条黑路。”

英灏亨莫名的不爽,翻了个身,大大咧咧地霸占整张床,闭上眼睛睡了。

司徒笙也知道自己无理取闹,便在床边坐下,伸手拍拍他的肩膀:“我睡不着。”

“找根木棍,狠狠地给自己来一下。”英灏亨闭着眼睛回答。

司徒笙道:“你明天去上课吗?”

英灏亨的思维跟着他跳跃了一下:“你有事?”

“我只是好奇,现在不是寒暑假,作为一个学生,你为什么经常出现在校园以外的地方。”

英灏亨抬起眼皮,懒洋洋地看了他一眼,道:“你小时候学习一定很刻苦。”

司徒笙听出他的言下之意,挖苦道:“你是不是想说,你天赋异禀,根本不需要看书,只要吃几片面包就能获取知识?”

英灏亨道:“我收回前言。吃面包就能掌握知识的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不可能出自一个刻苦学习的人的口中,我太高估你的上进心了。”

司徒笙不服气,想说自己当年也是有着美好大学梦的上进青年,只是残酷的现实让他走上了另一条道路而已。他讥讽道:“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有个叫英衡山的爸爸的。”

英灏亨侧头看了一眼,“投胎也是一门学问。”

“…”

英灏亨道:“你虽然没有机会叫他爸爸,不过可以给你一个机会叫他爷爷。”

“…”

司徒笙直接跳到床上开揍。

英灏亨从小练拳,力气极大。尽管司徒笙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男子,而且还占据着位置优势,可是在绝对力量面前,很快败下阵来,不但被英灏亨抓住双手,还被反压在身下。

司徒笙喘着粗气,投降道:“不闹了。”

英灏亨道:“叫一声。”

“什么?”司徒笙长眉一挑,闹出了泪花的眼眸竟透着妩媚。

英灏亨心脏疾跳了两下,再开口,声音变得暗哑:“叫爸爸。”

司徒笙道:“这年头有负资产,但没听过负生产。算上你在娘胎里的时间,也生不出我这么大的儿子。”

“确定不叫?”他将司徒笙的手按在他身体两侧,俯下身,脸对着脸,鼻尖与鼻尖只留下四厘米左右的空隙,“你确定不叫?”

司徒笙终于察觉不对劲,放软语气道:“别闹,我…我的手机响了。”

英灏亨也听到了,心里有些不甘和失落,仍是放开他的手,挪开身去床尾坐着。

司徒笙松了口气,接起电话:“罗蜜,什么事?”

罗蜜!

英灏亨暗道:我记住你了。

司徒笙的脸色慢慢变得凝重,眼睛亮起:“你确定?”

英灏亨一直看着他脸上的变化,自然没有错过这一幕,问道:“什么事?”

司徒笙道:“找到那辆车了。”

英灏亨和司徒笙默契地抓起衣服就走,罗蜜还在电话里继续解释。

“五年前进监狱的辉岳集团董事长岳摩原本想在弁塘区建立一个购物广场,房子都盖了一半了,人却突然进去了,这个项目就被搁置了下来。附近住宅的房价也随之一落千丈,购物广场成了远近闻名的鬼屋。我查到张国栋的名下就有过一栋鬼屋,后来低价卖给一个做水产买卖的人,那人价格压得太低,所以配套的车库还压在张国栋手里,但是半年前,他又匆匆地转给了一个叫梁静的人。我查了下梁静的背景,和张维朝一样,曾经在美国待过。英明睿智的我立刻察觉到其中的猫腻,于是冒着‘不要脸’的风险,半夜三更跑来车库边守株待兔,果然有收获。那辆车就停在车库里,不过没人。”

司徒笙疑惑道:“为什么不要脸?你色诱门卫才进去的?”

罗蜜道:“你没听过吗?女人十二点以后睡是不要脸,两点以后睡是不要命。我目前还是不要脸,很快就不要命了。”

司徒笙听到她说完之后猛然倒吸了一口气,立刻警觉道:“怎么了?”

手机突然挂断,传来令人焦躁的嘟嘟声。

司徒笙道:“你留在这里照顾你舅,我去找罗蜜!”

英灏亨一把抓住他:“我和你一起去。”

“你…”病房门一打开,外面站着五个小弟。司徒笙看了看他们的体格,说,“要不你还是照顾你舅,我觉得带着他们几个更有安全感。”

英灏亨和其中一个讲了几句,搂着司徒笙就走:“当危机来临时,我会让你感受到什么是安全感。”

第21章 第五局 不合格的反派角色。

对于罗蜜,司徒笙并没有太过担心,能够跟着自己干这一行,怎么可能没有两把刷子。他相信,就算她落在张维朝手里,也一定能好好地保护自己。相较之下,他更担心宋春林,如果江诚业是张维朝的第二目标,那么身为第一目标的他现在是什么下场?

他脚下油门越踩越重,车在寂静的街道上行驶,如添双翼,疾速欲飞。

英灏亨手指在手机游戏的画面上戳来戳去。但是,他的心思压根没有放在这上面,而是对着手机屏幕发呆。当手机铃声在静谧的车厢里响起时,他瞳孔还因为惊诧而微微地缩了一下。

“是谁?”司徒笙动了动身体,方便他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手机。

英灏亨抽出手机,看到上面的名字后,打开了免提:“什么事?”

听到他的声音,对方顿了几秒钟才道:“不要告诉我他洗澡去了。”

英灏亨道:“或者你更想听到,我们一起洗完澡后,他累得睡着了?”

“…居然对一个半夜三更有家不能回,有老公不能抱,只能躲在草丛里喂蚊子的已婚女士说这样的话,你良心安在?”因为免提,磨牙的声音也被扩散开来。

司徒笙觉得自己不能再保持沉默下去了:“咳,我以为你被张维朝抓走了,正打算英雄救美呢。”

对面那个当然是罗蜜。她皮笑肉不笑地说:“很抱歉,打破了你勇斗恶龙救公主的骑士梦。如果你现在穿戴整齐神智清醒,请认真地听我接下来要讲的话,这很重要。”

司徒笙道:“放心,我没有光着身子英雄救美的习惯。”

“那辆车被开出去了,虽然那人戴着帽子裹着脸,但是从他走路的姿势,以及穿了内增高的不自然身高来看,他是张维朝没错。”

英灏亨好奇道:“你怎么知道他穿了内增高?”

罗蜜道:“我不但能看出男人穿了内增高,还能看出女人垫了几个硅胶。”

英灏亨道:“…趁话题变得更奇怪之前,还是说回张维朝的内增高吧。”

罗蜜道:“他的内增高一定硌着了脚,因为他的车从车库出来之后就疯狂地冲了出去。”

司徒笙道:“看到其他人了吗?”

“如果你问的是宋春林,那么我看到了他的遗迹—遗留下的痕迹。”她说,“车库的地上有一摊血迹,我第一次来的时候还以为是油漆,他平时一定捞了不少油水,血都油腻腻的。血迹的不远处有几条散乱的长布条,像是刚玩过捆绑PLAY。根据现场环境,我猜他趁张维朝不在的时候,用一块小铁皮割破布条逃出去了。”

司徒笙将信将疑地问道:“他一直被关在车库里?车库有多大?难道他没有闹出一点动静好引起别人的注意?”

罗蜜道:“你们结婚以后可以来这里度蜜月,保证能体验荒岛求生的生活,绝对没有人打扰。”

英灏亨心头一跳,道:“可否解释一下‘你们结婚’是什么意思?”

罗蜜无辜道:“和你们吃饭,你们上学,你们吃药一样的意思。难道你们以后不打算找个人结婚吗?”

司徒笙看英灏亨吃瘪的脸,不知怎的生出几分同仇敌忾,慢吞吞地说道:“你老公…”

“你们是从医院过来的吗?”罗蜜突兀地打断他们,“经过红棉路?我有没有告诉你,我在那辆车上放了一个追踪器,它现在正顺着环城西路往前开,如果你现在从红棉路拐上环城西路,那么,你们有百分之七十的可能会在十分钟以后跟它面对面地相遇。”

司徒笙猛转方向盘,调转车头道:“这句话你应该在‘内增高’和‘硅胶’的时候说。”

“你开过头了?”罗蜜很惊讶,以她对他车速的了解,不应该这么快。

司徒笙:“你显然不明白英雄救美时的焦急心情。”

罗蜜道:“就像煎饼在滚烫的铁板上吱吱响?”

“…也许是个烧饼。”司徒笙为自己曾经有那么一瞬间担忧过罗蜜而后悔。

车穿过红棉路,拐入环城西路。司徒笙担心与张维朝错过,不停地确认对方位置,直到对方离自己不超过两百米。他和英灏亨一同盯着路灯照耀的前路。

一辆车猛然冲破黑暗蹿了出来,还不等两人看仔细,就“砰”的一声,被一股大力顶了出去,直接撞在墙上!

这是一辆警车!

司徒笙和英灏亨都惊住了。

司徒笙的脚下意识地踩了刹车,却不敢马上下车,因为那辆肇事车辆正呼啸着冲过来!

驾驶座与驾驶座在零点一秒的时间里贴着彼此擦肩而过。

一张裹得比木乃伊更严密的脸从司徒笙和英灏亨的眼前飞快地掠过去,好像一道黑色的阴影,充满了诡异的杀气。

“张维朝?”

司徒笙不敢置信。即使看清楚了车牌号,他依旧无法将那个一闪而逝的木乃伊脑袋和记忆中那张木讷憨厚的脸联系起来。

英灏亨将手机塞入他的怀里,解开他的安全带,双手并用地推他下车:“叫救护车救人!”

司徒笙被推出车外,踉踉跄跄地退了两步才站稳,梦游似的拿起电话刚拨了个号码,英灏亨已经开着车绕过他,飞冲出去了。

“这里是环城西路,蹦跳跳龙虾馆门口…”

警车里一共有三个人。

司徒笙开始并不知道张维朝为什么要挑战警察,直到后座的人慌慌张张地跑下来。

“宋春林?”他惊讶地喊道。

宋春林闻言浑身一颤,如惊弓之鸟,立刻朝反方向跑去,只是跑了没两步就左脚右脚互绊了一下,摔趴在地。

司徒笙:“…”只消一唤便能使人离魂,这样的声效若是放到古代,他可以和沉鱼落雁的西施、昭君媲美了吧?

他看宋春林一心一意地卧着,一时半会儿也没有起来的迹象,转身去救前座的两个。

坐前面的是两个警察,都伤得不轻。坐副驾驶座的那个已经陷入昏迷,坐驾驶座的那个头脑还算清醒,只是左手脱臼,痛得说不出话来。

救护车很快赶到,两人被送上救护车。宋春林开始说自己没事,见司徒笙要带走自己,又改口说头晕胸闷,强行挤上救护车。

司徒笙也随他,跟着去了医院。

医院里,司徒笙简单地做了自我介绍。

听到司徒笙曾经调查自己,宋春林的脸色顿时变得很不好看。若说他原本的态度是回避,那么现在就是爱答不理。

“哦,忘了说,来之前,我刚刚去医院探望过江诚业先生。”司徒笙慢条斯理地说。

宋春林脸色变了变:“江董怎么了?”

“和你一样,出了车祸。”司徒笙一边说,一边盯着他的脸色看。

宋春林的脸色难看到极点,刚刚经历过过世界末日的人大抵也就是如此了。

“说起来,我和你倒是很有缘分。”司徒笙自顾自地说,“第一次绑架你的那群人,我正好也认识。”

宋春林瞄向他的目光俨然带着惊恐—任何人遇到一个和自己所有倒霉事都有牵扯的人,大概都会露出这样的表情。

司徒笙从他的瞳孔里看到了明晃晃的“扫把星”三个字,干咳一声道:“严格说来,我和他们有很深的过节,所以,我和你一样很讨厌他们。”

用近似的立场博得对方的认同感,有利于拉近双方的关系,进行更深入的交谈—沈玉流的名言。

但是,这条捷径在宋春林这里似乎走不通。

“我不讨厌他们。”宋春林说这句话的时候每个音都打着颤。他很快意识到自己的失误,改口道,“我没有被绑架,不是,我,我只被绑架了一次。”

“你被谁绑架的?”关键时刻,警察们赶到。

第22章 第五局 不合格的反派角色。

宋春林做完身体检查之后,冒着凌晨的寒风,被送到了警察局。在这个过程中,司徒笙顺利与赶回来的英灏亨会师。

英灏亨还捎带了两份夜宵。

两人坐在医院长廊的石凳上,就着月光,吃着炸鸡。

“没追上?”

“嗯。”

司徒笙啄了下手指,伸向下一块炸鸡:“你应该好好练练车技。”

英灏亨道:“爆车胎这种事,练成车神也没用。”

“…爆车胎?!”司徒笙一用力,将鸡腿骨咬成两截。

英灏亨道:“不用太内疚,我原谅你。”

司徒笙道:“还记得我沉冤未雪的助动车吗?”

英灏亨道:“我赔钱了。”

司徒笙眼睛一亮,英灏亨慢悠悠地接下去道:“这次没钱,以身相许。”

“你应该正确评估自己的身价。”

“我名下有一栋别墅,两间公寓。”

“只有这么一点?”太不符合首富之子的光辉头衔了。

“对你来说够了。”

“…”

的确是。但经验和直觉都告诉他,收下首富之子的结果绝对不是屌丝逆袭成高富帅,从此走上笑傲人生的康庄大道,而是走在一条不能后退也不能掉头的黑路上,前途无“亮”。

可是,他又实在不甘心平白放过他。

司徒笙在“放他一马顺便放自己一马”和“抱团一起死”的选项中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