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传回益州的时候已是隆冬季节,裹着狐裘的韦孤云看着手上的消息,表情阴沉如水。鹤城城外的事是太过玄异,否则也不会被人得知,他派人过去核,却因外面情形太乱,消息传送不便,派出去的人来回都大费周章。

消息核实无误,在鹤城之外出现的人确实是他的小九没错,只不过,鹤城乃是连接安州与甘州的重镇,他们没有进城,又转道去了哪里?如今安州境内大乱,他们难不成还逃在安州逗留?那个臭牛鼻子老道是艺高人胆大,但想让小九跟他一道滞留在险地吗?

韦孤云将纸条扔进了香炉,看着它一点点被火舌化为灰烬。

留在益州,在他的羽翼之下多好,偏偏要跟她那个不着调的师父在外面餐风露宿。

最让韦孤云着恼的是,他没有办法随时掌握对方的行踪,想要保护都无从下手。

隆兴二十年,八月,益州。

掌管益、荆二州的韦祖光如今身奉皇命,镇守一方,他所居的益州城就像乱世中的安乐窝,百姓安居乐业,城中一派繁华景象。

进入这里的人们不自觉就会卸下一身的戒备与疲惫,仿佛终于找到了一个平安的所在,可以放心地呼吸,不再时时刻刻提心吊胆。

一支车队从城门缓缓而入,几百官兵护卫着几辆马车,目标明确地朝着都督府的方向而去。都督府前守门的都是身经百战的军中猛士,那一身的血煞之气寻常人本能就会产生恐惧,根本生不出任何不好的心思。

车队在都督府前缓缣停下,从第一辆马车上下来一个管家模样的文士,手持烫金拜帖上前递给守门的护卫,然后便在一边耐心等待。

过了大约一盏茶的时间,都督府内同样走出一个管家模样的文士,他是都督府里的老人,也是韦家的内管家,是韦祖光真正的心腹。

“姜兄,许久不见了。”前来拜谒的文士朝着走出来的文士拱手为礼,态度很是热络。

姜丰华冲着来人亦是微微一笑,回礼拱手:道:“赵兄近来安好啊。”

赵平敬脸上闪过一抹苦笑,做了个一言难尽的表情,“姜兄取笑了,我此来为何,姜兄想必也是心中有数的。”

姜丰华笑而不语,没有接这个话头,他当然知道对方所为何来。

如今安州大乱,天灾人祸不断,安州都督的位置眼见不稳,若是能与益州韦家结成亲家,那么局面便立时扭转。

届时无论是朝廷也好,其他各方势力都好,都要看在益州的面上放过安州都督,至多不过是下旨斥责罢了。可惜安州的现状却不是一道斥责旨意便能解决的,安州这边算盘打得好是好,但若想实现这一目的,却要看天意如何了。

想到自家的公子,姜丰华心中忍不住苦笑,公子天纵英才,一表人才,奈何生女近不得身,年已弱冠却仍无法接触男女之事,自家大人为此忧心忡忡。

韦家只有公子这一根独苗,若不能开枝散叶,承继香火,纵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也是愁恼暗生啊。为了香火之事,大人也是殚精竭虑,这些年纳了不知多少女子,可是个个肚皮空空,全无结果,真真是愁白了头发。

在多年努力无果之后,大人在公子年满十八,便不再纳人,听天由命了,但对公子的姻缘之事却是越发地上心了。但凡有人有结亲的意向,那真可谓是来者不拒,这漫天撒网的,万一真能碰到适合公子命格的呢?

赵平敬见对方没有接话,也没再多说什么,而是对身后的随从吩咐了一声,“请姑娘下车。”

随从领命而去。

不多时,处于车队中间位置的那看起来更显精致华贵一些的马车上有人跳下来,是一个梳着双丫髻的粉衣婢女,十八九岁的年纪,面容姣好。

粉衣婢女先下了车,然后车内又钻出一位蓝衣婢女,她没有下车,而是伸手撩起了车帘。

在那名杏衣少女从车中露出面容的那一刻,许多人就觉得眼前一亮,真是冰肌玉骨、秋水为姿的一名绝代佳人啊。

等到少女踩着下马蹬走下马车,一路娉婷地走至都督府时,不少人都看直了眼,这容貌、这身姿……水。

姜丰华也是眼前一亮,早就听闻安州都督府五千金容华绝代,有倾城之貌,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啊。如果能与公子相合,那可真是一段才子佳人的佳话。

“孟五姑娘,请。”姜丰华躬身一礼,做出请的手势。

“有劳。”少女的声音也是清清脆脆,如大珠小珠落玉盘般动听悦耳。

姜丰华在头前引路,却没有将人往主客厅引,而是直接引往自家公子所在的“清月院”。

孟五姑娘眼见所引路径有异,但她所来目标明确,也就没有出声。

果然,最后他们来到的院落就是清月院,益州都督韦祖光独子韦孤云所居之所。

这并不是什么秘密,几乎所有有权有势的人都能知道这件事。

姜丰华在院门口停下脚步,朝着一同前来的赵平敬微微一笑,道:“就有劳赵兄一同拜见了。”

赵平敬连声应道:“应该的、应该的。”

不去见韦都督,而是直接来见韦公子,对方摆明了事情能成,可谈,若不成,免谈。

孟五小姐在两名贴身丫鬟和自家管家的陪同之下,缓步踏上了清月院的台阶,慢慢步入其内。

院子布置清贵,但院中冷清得不似一位贵公子的居所。

一名清秀的小厮出来引他们入了客厅,主位之上,一位风华绝代的年轻公子端坐着,面上冷清,眉宇间似有不悦。

孟五小姐孟玉蝶在抬头看到那位公子的第一眼就禁不住芳心暗许,一颗心小鹿乱撞,双颊嫣红,如受惊的小鹿一般又垂下了头。

美色对韦孤云这样的人来说,只会是锦上添花,并不会成为他决定行事的原因。

孟玉蝶的位置就在韦孤云下首,距离十分靠近,随着她莲步轻移向前,每一下都似乎踩在人心之前。

一步、两步、三步……孟玉蝶在走到距离韦孤云还有三尺远的时候,发现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再迈步了,玉颜惨白,冷汗直冒。

“坐吧。”韦孤云习以为常地开了口。

孟玉蝶如获大赦,就在自己所能走到最近的那把椅子上坐了下来,但一颗心仿佛擂鼓般跳个不停,一种莫名的心悸不安萦绕不退。

连近身五步都做不到,肌肤之亲想必更不用奢望,韦孤云只是冷冷地看着那个如同惨遭狂风侵袭的娇花少女,开口道:“也不能让你白来一趟,说点让我感兴趣的事,或许你会有所收获。”

听到他如此说,孟玉蝶还没有什么反应,赵平敬已然忍不住喜上眉梢。

众所周知,韦公子喜爱听有关道士的传闻,就如同他那生女不得近身的命格一般深入人心——只要你所说的事能够满足韦公子的喜好,那么你一定不会白白浪费一番口舌,必定会有所受量。

赵平敬见自家五姑娘一副魂不守舍的模样,便知是指望不上了,便朝站在她右手边的粉衣婢女使了个眼色。

收到管家示意的粉衣婢女便上前两步,忍着那股让她不适的莫名阴森感,勉强让自己能集中精力回话。

“两年前,嫂子陪同我家姑娘去外祖家探亲时,曾在途中遇到过一件事……那名小道士长得甚是讨喜……”

当粉衣婢衣讲到遇到的一老一小两名道士时,韦孤云便让她退到客厅门口去回话。

粉衣婢女顿觉身上的压力骤减,那股莫名的阴冷也不再往身体里侵扰,口齿就越发地伶俐起来。

韦孤云的表情随着粉衣婢女的讲述慢慢变得柔和,如果之前他是雪山之巅无法亲近的雪玉仙人,现在就如同温文尔雅的翩翩贵公子。

赵平敬心头狂喜,一切的一切都表明青绢讲述的事情让韦公子十分满意,这一次他们肯定不会白来一趟。

青绢口齿清晰地讲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口舌都有些干燥。

“赏她杯茶。”韦孤云开口。

青绢得到了一杯润喉的清茶,而且没让她再回到自家姑娘那里,只是在靠近厅门口的位置站着。她明白,自己这是受到优待了。

两年前……韦孤云呐呐地说了一句,他已经两年多没有小九的消息了,虽然这是发生在鹤城之前的事,但是聊胜于无,对他来说多少是个念想。

像小九那样年纪的孩子,身逢乱世、颠沛流离,他有时都不敢往深了想,只能拿老道士是个深不可测的世外高人,定不会让他的徒弟出事来说服自己,小九一定不会有事。

虽然他不再有她的任何消息……

这是一种执念吗?

韦孤云并不太理会自己到底是种什么的心情,当初的小九并不太喜欢他,就算日后他们真的重逢,若小九身边有了喜欢的人或者她决心以身问道,他又能否放手祝福……

这些他统统不想考虑,所有的可能都必须在他们还有重逢的一天,他还能见到她的前提下才有意义。

承受不住韦孤云身边阴怨凶煞之气的孟玉蝶在青绢讲述的过程中便昏了过去,连同她身边的另一名婢女,最后两人被两个粗壮的仆妇给抱了出去。

听完粉衣婢女讲述之后,韦孤云沉默了有一会儿,然后慢慢抬眼,看了一眼那名有些惊惶不定的小婢女,道:“你叫什么?”

“婢女青绢,青丝之青,绢花之绢。”

韦孤云的光又落到赵平敬的身上,“让你们大人谢谢青绢吧,他可以挑一郡当个太平郡守,安享富贵吧。”

赵平敬一怔,然后急忙道谢,“多谢公子。”心下却不由叹息,大人的都督之位怕是无法保全,不过,能得一郡当个太平郡守也算是不错,安享富贵嘛,也就是不能插手当地的政经。这样的一个结果,也不知道自家大人能不能接受啊。

不管怎么说,他此行都不算一无所获,不负所托。

在这乱世之中,能保得一家平家富贵已是难能可贵了,但愿大人不会不知足吧。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不知不觉中,早就千疮百孔的大元朝终于在隆兴二十三年五月轰然倒塌,最后一任皇帝死于叛军手中,仅有的两个皇嗣被灭绝,绵延了一百九十八年的大元朝就此终结,天下群雄开始问鼎逐鹿。

那一年,云中子夜观天象,看到帝星陨落。

然后他给徒弟留下下句“十五岁之前不准下山”的话后,便一去不返。

山峦迭幛,群峰耸立,山脉绵延数百里,世人称此山脉为大青山脉。

万物复趋的季节,大青山也变渐渐变得郁郁葱葱起来。

与世隔绝的大山深处,在清晨温暖的阳光中,伴随着鸟雀鸣叫声,一道清亮悦耳的歌声在林间响起。

“白云黄鹤道人家,一琴一剑一杯茶,羽衣常带烟霞色,不染红尘桃李花。常世人间笑哈哈,周游四海你为啥……”

歌声清朗,入得耳中,涤荡人心,仿佛能从中体悟到修道之人的心境。

山道之上,一个黑点慢慢接近,随着歌声越来越清晰,只见一个青衣道士骑着一头毛驴出现在山道上,手握拂尘,脚上一双十方鞋,道袍下及膝的白筒束腿袜隐约可见。

及至近前,便可窥道士全貌——眉清眼正,姿容秀美的一个年轻道姑。

是的,一位道姑。

于深山道观中苦修经年,经历了师父、跟班先后不见的沈清欢终于忍不住骑着自己的小毛驴从大青山深处出来了。

师父当年扔下一句话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些年全无音讯。

在她年满十五的时候,恨生也离了道观,说是要去报仇,并带走了大黑。

一个人在深山道观又宅了两年,沈清欢担心自己常年不与人交流最后变得自闭,便决定下山入世,顺便找一找那先后离开,至今不见人影的两人一狗。

也不知道依大黑的狗龄它是否还健在啊。

身下的毛驴发出一阵响亮的嘶鸣声,生生打断了沈清欢唱歌的雅兴,她抬手就往它的驴头来了一巴掌,斥道:“安静。”

“昂……”毛驴响应,似有不满。

沈清欢白了它一眼,每每看到这头驴,就忍不住想起她那个不负责的师父,这头驴还是师父下山之前从外面给她抓回来的一头小野驴。养到现在也算是成年了,就是脾气不是很温驯,时不时就想闹点小脾气。

都她惯得它!

多年不下山,道观生活清苦,她连身像样的衣服都差点儿凑不出来。

扳着指头算算,自打师父下山后,她都四年没有新衣服穿了,个子却逐年长高,布料很是捉襟见肘啊,身上这身衣服还是她用仅剩的一些布料勉强做出来的,里面的内袍都已经拼接打上补丁了。

摸摸左腰,那里系着一个钱袋,钱袋里放着她仅有的五两银子,包括铜板。

沈清欢有些忧郁地看了看天,只能默默祈祷山下的物价没有高得很离谱,让她一入世就变成赤贫。

他们栖身的道观实在是太过人迹罕至,她骑着小黄都走了差不多一天才看到山脚。

山脚下草木葱笼,却连个人烟都看不到,她有点怀疑自己可能选错了方向。

没办法,只能重新选了方向继续赶路。

大青山下,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没有牛羊。

这个时空的地理完全跟沈清欢上辈子不一样,但她大抵知道自己所在的地方应该已经属于边塞。简言之,也就是各民族杂居的地方。

从天明走到天黑,顶着星星月亮,听着鬼哭狼嚎。

真的是鬼哭狼嚎,活的人没看到,但是鬼还是有几只的,也算是聊胜于无。

做为一个常年见鬼的人,在深山道观经年不见一只鬼其实是不正常的状态。

如今再次见到鬼,沈清欢竟然觉得十分的亲切。

顶着星星月亮,听着鬼哭狼嚎,沈清欢一路淡定地骑着自己的坐骑小黄赶路,终于在深更半夜,看到了一座城镇的影子。

谢天谢地,感谢道祖,她总算看到有活人的城镇了。

只可惜大晚上城门紧闭,她进不了城。

好在,离黎明也没多久了。

沈清欢找了个地方,从驴背的行李里翻出一个蒲团随手扔在地上便坐了上去,开始入定。

脖子上连条驴绳都没有的小黄就老实地站在一边陪着。

等到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穿透地平线出现的时候,沈清欢便睁开了眼睛,将行李重新横挂到小黄的背上,然后掸掸衣袍,骑上小黄去附近找水源。

找到水源后洗漱了一下,又将自己随身的水囊和葫芦都灌满,等小黄吃饱后才骑着它慢悠悠地朝城门而去。

进了城门,发现这个城镇里的人果然是各民族杂居,当然还是以中原人为多。

她找了个早点摊子,要了一块酥油饼,点了一碗油茶,愉快地祭祭自己的五脏庙,吃饱喝足后会了饭钱,一共花了她五文钱,物价似乎不是特别高,这让她的心安定了些。然后又找到城里的一家布店,白青黑三色各扯了一些备用。

沈清欢并没有在这座城镇停留的打算,买好了布料,她便骑着小黄一路向关内进发、

山河依旧,物是人非。

大元朝覆灭之后,各地诸侯问鼎逐鹿,可是打了好几年,势力吞并严重,也没人能最终一举定乾坤。

如今天下分了三大势力,三方俱已立国称帝,是大业朝,是大盛朝,还有一个大兴朝。三朝之中以大业朝势力最太,由原大元朝的并州、安州、甘州、益州、荆州……共六州三十二郡,局面最稳。

而沈清欢如今所踩的地界就是属于大业朝的,整体来说百姓家居乐业,但是百废待兴,许多地方还能看到大战后的荒凉。

在沈清欢远离边塞,逐渐接近中原腹地时,她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

街上做女冠打扮的少女很多,难道这是一种潮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