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来做什么?”被吓傻的某人喃喃问道。

其昭微微一笑,提高了声音:“要来,做你的男朋友吧!”

而同一时刻某个酒吧里,正是舞曲正响酒意正酣的时候,阿强被人堵在了角落。

那个黑衣男人,一身尘土,却掩不住衣服之下蓄势待发的力量,盯着他的眼神,冷冷的散发着杀意。

“说,是哪只手伤的她?”

阿强两腿发软,快跪下去了:“这位大哥,我不知道你说的是谁啊?最近小弟都很安静,没再出去惹事,真的,不信你查查”。

“再问一次,哪只手伤的她?”

阿强运用所有的神经细胞帮助回想,确定是绝对没有碰过眼前这男人,他又不是不要命了,敢惹这种人,一看就知道是不好相与的:“大哥,小弟真的是不认识你,哪敢冒犯啊!我最近,就只是教训过一个不入流敢泡我马子的小白脸,和一个不知死活的臭丫头,啊!”话没说完,就被人捏住手腕,“喀喀”两声响后,阿强苍白着脸,顶着被人折断的手腕,瘫软在墙角。

那个男人冰冷的话语还在耳边回响:“她比较喜欢和平,所以只让你尝尝断骨之痛。再有下次,我要你的命!”

作者有话要说:周三的提前到今天来更了,下次更新时间:周五晚:)

不爱便休

其昭大踏步的摔门而去,甚至没来及听完红叶余下的话。

他的脑袋里哄哄作响,他的眼睛热热的却又干又涩,她,居然不要他。

她看着他,眼神清亮,她说:“我要不起你,现在的我,谁也要不起。”她说她有喜欢的人了,她说很喜欢很喜欢…。

他不能再听下去,也没有勇气追问她喜欢的那个人是谁,是继长庭吗,还是其他别的什么人,他一拳击在车门上,报警器大声的响了起来。

他靠着车门,慢慢的滑了下去,坐着,一动也不想动。

离景接到其昭的电话匆匆赶到的时候,就看见其昭坐在地上,头靠着车门。

“其?”离景有些惊愕,这样的其昭,他从未见过。

其昭抬头看他,脸色平静无波:“你来了啊,你扶我一把,我有点腿软。”

“你怎么了?”离景一边开车,一边打量其昭的脸色。

“你说,苏红叶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子?”

离景心一突,没有说话。

“你说,继长庭那样的人,又有什么好的?”

离景专心的开着车,其昭闭着眼睛,也再不开口。

在等红灯的间隙,离景问:“其,你喜欢上苏红叶了?”

一阵短暂的无声之后,其昭睁开眼来:“她不喜欢我,我也不要喜欢她。”心里却酸酸的痛起来,她为什么,不能喜欢他呢?

于是他吸吸鼻子看向离景,宛若受了委屈的孩子:“离景,不是说有钱又英俊的话,会比较容易招女孩子喜欢吗?”

红灯变绿,离景开动了车子,苏红叶啊,那样的女子,或许谁都还没有看懂。

风吹得门呼呼作响,红叶站起身来,望着其昭冲下楼去的背影,轻轻的掩上了门。

还没有来得及想像,以后的人生,会和阿染以外的男人携手度过。

她抚着胸口,慢慢的再坐回床上,缩起双腿,将脸埋在腿间。从来没有像此刻这样清醒的意识到,她的阿染,再不能陪她到老。她以后,要爱上别人,和别人结婚生子,和别人白发苍苍。

眼泪无声的浸湿了衣物,热热的烫在腿上,她怎么能爱上别人,光是这样想着,就已经感觉到阿染的叹息。那样温柔又深爱着她的阿染啊!她怎么可以丢下他,去爱上别人。

她收紧了双臂,任右肩撕裂般的疼痛侵袭而来,阿染,能不能告诉红叶,如果就是这样一直一个人走下去,也会微笑着得到幸福?

后面的几天,其昭没有来上课,红叶好几次看着离景,想问却又不敢问。离景却像没什么特殊的事情发生一样,仍然笑得云淡风清,红叶真想一拳打碎他脸上的笑容,其昭不是他好朋友吗?怎么好朋友不来上课,他还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手痒了很久,终于还是忍住了没有动手。妈妈告诉过她,感情的事,当断便断,拖拖拉拉的害人害已。其昭虽然未必是真的喜欢她,或许只是对贵族世界之外的新鲜人种有点感兴趣而已,但是能够少点纠葛还是最好。

所以她不需要感到担心,反正他有父母,有管家,有那么多佣人,还有离景,离二姐,酒店里那么多人,肯定有人照顾他的吧?

周末的时候,她给离岚请假。

离岚看着她的手臂,没有问缘由,只是笑着说:“酒店承接了樱花学院校庆的筹办工作,现在正需要人整理资料和发放邀请贴,红叶留下来帮忙吧,找找文档打个杂什么的,用左手就可以了。”

红叶心下温暖:“谢谢你,离经理。”

离岚眼中有微微的怜惜,一个女孩子孤身在异地求学,现在又受了伤,没人照顾不说,万一再缺钱,该是怎样凄凉的境地?

想到这里,却又暗暗抿起了嘴角,再打量红叶几眼。其实仔细看的话,红叶的皮肤光滑细致,藏在镜片后的眼睛灵动无比,那一头长发,更是款款动人,只是看起来不会打扮,生生遮住了自己的风情。

怪不得其昭那小子,会一脸怪异又别扭的在自己面前扯些不着边际的话,最后再酷酷的丢下一句:“哦,顺便提一下,苏红叶手受伤了,你别让她请假,我怕那个笨女人穷得没钱买饭吃。”

转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问她:“二姐,我说的是苏红叶哦,你不要忘了,或者记错成别人?”

离岚差点没把茶水给喷出来,他那个样子哪像是顺便来说一句的,简直就是专门来说这一句的,再说了,她那里明明就只有一个兼职,怎么可能会弄错记成别人。

中午,红叶去餐厅吃饭,看着最爱吃的红烧排骨吞吞口水,一脸黯然的买了个面包,拿着牛奶坐到桌子上了。她自觉还没有能力用左手拿筷子夹起排骨放在嘴里慢慢啃,或者某天她有勇气大庭广众之下用手抓肉的时候,可以试试。

发恨的咬了一口面包,她胡思乱想着。

忽然一盘排骨出现在眼前,她愕然抬头,映入眼中的是其昭冷冰冰的脸。那日在他眼中闪烁的期待和羞涩已然褪去,他看着她:“骨头已经取了,用叉子就可以吃了。”

面包还含在嘴里,红叶嚼了两下。

其昭把排骨往她面前一推,自己又端起另外一份吃起来,吃了半天发现红叶根本没动,把筷子一放,恼怒的吼道:“你不喜欢的话算了,我也没有喜欢你了。那现在,你可以吃了吧?”

红叶咽下口中的面包,艰难的摇摇头,努力忽略那冒着香味的排骨:“不用了,我吃面包就好了。”

其昭不由分说的把叉子往她手里一塞,瞪她:“我说了我也不喜欢你了,快点吃。”

红叶把叉子放下,刚要说话,其昭又捡起叉子往她手里塞,两眼紧紧的盯着她的左手,大有要是她敢再松手他就再塞一次的迹象。

哪有人这样,还逼着别人吃东西的啊?红叶想要抗议,可是一接触到其昭那双睁得圆圆的却泛着红丝的眼睛,心又软了下来。她叉上一块肉,放进嘴里,好香好好吃。她笑眯了眼睛。

其昭也微微勾起了嘴角,低下头去,吃起自己的饭来。

不喜欢他没关系,他已经决定了,他也不要喜欢她,这样的话,他看见她就不会心里难受。他以后还是可以像从前那样,想看她就看她,想逗逗就逗逗。

真是值得怀念的青春岁月啊,离岚站在二楼的阳台上,看着餐厅里的两个少男少女,又喝了一口咖啡。

“景,你看其昭都有喜欢的人了,你也要加快点才行。“转回头对站在身后的离景说道。

离景轻轻拨开额上的头发,笑笑:“姐,你忘了,我可不像其那个迟钝的家伙,我喜欢的人,多得一双手都数不过来了。”

离岚摇摇头,抬起眼来,看着离景:“景还是小孩呢,不懂得真正的喜欢。要是真的喜欢一个人,便会只想着她,只对她好,眼里,只看得到一个她。以后,景长大了就会懂得。”

离景轻轻叹道:“姐,可是我不想懂呢!”

离岚一愣,看向离景。

离景笑得宛若春风:“我不想像母亲和姐姐那样,所以一辈子,我都不想懂那种所谓的爱情,愚蠢又无知。”

“景啊,当真爱来临,即使你拼命抗拒,也是会不由自主心甘情愿的沦陷。”离岚的叹息宛若预言,轻轻的回荡。

作者有话要说:明晚更新

不好意思昨天有事没更新,以后可能还是会有这样的情况出现,大家晚的话就不要等了,不然我会很不宄

永不再见

离岚拿着樱花学院校庆邀请嘉宾的回函,半天无法回神。

“离经理,怎么了?”

红叶连叫了几声,也没有听见离岚回应。

离岚双手轻轻的颤抖着,微微的笑起来,眼中却有泪珠簌簌而落:“红叶,你知道吗?这是诺然集团第一次应邀出席樱花的校庆礼呢!”

“这有什么不对吗?”红叶大是疑惑不解,她当然知道诺然有人来参加樱花校庆,必定是父母想她了,想要来看她。可是这跟离岚有什么关系,她怎么看起来这么激动。

离岚伸手抹了抹眼睛,再看了看手中回函:“红叶,你可知道诺然集团从来不参加樱花的校庆?要知道,这可是整个东阳社交圈最重要的盛事,不仅可以结交各集团当权的掌舵人,更可以熟识他们的继承人,交流第一手的商业资料,定下整个圈子的风向标。”

红叶抚着右臂,略略低下头去,沉默着不发一言。

离岚看着贴子上龙飞凤舞的 “诺然天”三个字,继续说道:“诺然集团的董事长诺然天,爱妻如命,只因妻子身体不好,只得一女,便再无所出。夫妻俩对这个独生女儿,据说宠爱异常,从不肯离她半步,这位大小姐参加学校的春游,诺然董事长居然驱车七个小时,只为看一眼爱女是否睡得安稳。”

红叶当然记得,她那位老爸夜黑风高的出现在夜营的驻地,吓得老师惊声尖叫。爸爸却不管不顾,抖抖身上衣裳,无视旁边花容失色的老师,俯下身在她额头落下一吻:“这是替妈妈给的,晚安,小公主!”然后伸出修长手指,将盖在她身上的被子往上拉了拉,再蹬蹬的迈着步子不慌不忙的回家了,其实那个时候已经快要说早安了,被吵醒的她无奈的躲在被子里翻白眼。

这件事情后来被报纸大肆渲染,直将爸爸写成一个有情有义完美无缺的模范父亲。想到这里,红叶不以为然的撇撇嘴,那才不是爸爸想她,明明是妈妈想,爸爸是为了妈妈才会勉为其难的跑那一趟的。所以,模范的,其实应该是妈妈才对。当年她很是愤愤不平的替妈妈抱屈,妈妈揪揪她气鼓鼓的小脸,看了一眼旁边正聚精会神看文件似乎没注意她们谈话的爸爸,才笑着说:“傻丫头,爸爸不想你怎么会睡觉睡到一半跑出去开车几个小时?”

“才怪,”她大声反驳:“爸爸只会凶红叶,天天让那个冷脸罗成和红叶打架,红叶输了就不让吃肉,只能吃青菜。还有,妈妈你看,红叶昨天手都被打肿了。”她可怜兮兮的举起手。

妈妈只是搂了紧她,心疼的摸着她手说:“红叶以后长大就懂了。”

爸爸似乎微微抬头看了她们一眼,又低下头去看文件了,只不过,后来吃饭的时候,爸爸的眼光总是若有似无的停在她受伤的手指上,然后,罗成就被罚去洗碗了。

母爱如水,父爱是山,她是到很久以后,才在阿染鼓励的眼神里,慢慢去体味,去了解,去懂得。

离岚娓娓道来:“可惜这位诺然家的大小姐,对繁华的宴会抵触至极,不但从不参加,连自己的生日礼,也只肯和家人一起庆祝。是以时至今日,这位大小姐都还没有在公众面前出现过,诺然董事长及其夫人,除了公司的年会外,也几乎从不出席其他社交活动,都是诺然集团的公关部在处理。所以今年的樱花校庆,诺然天居然要亲自出席,实在是让人意外。”

红叶抬头轻轻的问道:“经理,您好像对诺然集团很感兴趣啊?”除了那次酒醉,红叶从没有听离岚跟人说过这么多与工作无关的话。

“是啊,是很感兴趣,诺然天居然要亲自来参加?”离岚捏紧手指,指尖发凉,是因为他吗?

似乎还记得,他站在自己面前,一脸的微笑:“离岚,谢谢你一直以来的照顾,可是现在,我要去她身边了。”他眼里流淌的,是极致的温柔。

“为什么,不能是我?”她站起身来,不能忍受他就这样绝决的离去。

他顿了顿,明明眼光还那么温柔,说出来的话却那么残忍:“我想要的,从来都只有她。离岚,如果可以的话,永远不要再见了吧!”

永不再见吗?离岚闭上眼睛,后来,果然再没有见过他,一切有可能与她接触的场合,他也绝不会出现。他一定是不舍得那个女孩子难过吧,一点点可能被误会的可能都要扼杀,原来,对一个人深情,就可以其他人这么绝情。

那么这一次,有没有可能见到他,陪在另外一个女人身边深情守护的他?

红叶狐疑的打量了离岚很多次,据她所知,她们与离家并没有太多的生意往来,也不知道一向平淡的离岚,怎么会在提到诺然之后就变得这般激动。

下班的时候,继长庭依旧在门口,安静看书的身影,是夕阳里一幅美丽的山水画。

“红叶,今天要去逛逛街么,反正还比较早?”女孩子都是很逛街的,但是看红叶,似乎从来没有添置过什么。

红叶摇头:“不去,我没有要买的东西。”

“走吧,天气会变得更冷了,红叶的衣服不够厚。”

红叶看了看自己,溪城在南方,天气偏暖,她的确不太有冬天的衣服,更何况她来这里,根本也没带以前的衣服,看来,是真的有必要去买了。不过不知道,一般冬天的衣服是多少钱,头痛啊!

一个小时以后,继长庭终于忍不住问:“红叶,你喜欢什么样的衣服?”红叶只是随便瞟瞟衣服的样式,但是却会认真的用手摸摸衣服的质地,然后就沉默着站在一边了,一看就知道不喜欢。

红叶摇摇头,也有些苦恼:“我也不知道,但是那些衣服我都不喜欢。”她从来没有机会自己买过衣服,以前,是爸爸和妈妈,后来是罗成,再后来,是阿染。她不注重衣服的样式,却对衣服的舒适度极为敏感,往往伸手一碰,就知道自己喜不喜欢。

然后开始皱眉,以前大家都是在哪里给她买的衣裳,为什么她逛了这么久,都没有看到一件与她以前的衣服相似的?

继长庭叹了口气,问她:“那红衣以前的衣服都是谁买的,在什么样的地方买的?”好坏要知道方向,才能带她到正确的地方买到喜欢的衣服啊。

“我也不知道,都是家人买的,我从来只管穿的。”红叶看起来比他还茫然。

继长庭哑然,只得再带着红叶走下去:“那红叶自己看着,有喜欢就试试。”

结果,当然没有买到合适的衣服。无论看起来多么别致的样式,红叶用手摸上一摸,再轻轻嗅上一嗅,便抿紧了嘴站在一旁了。

继长庭无奈,只得看着红叶:“红叶,把你衣服的商标翻出来给我看看,这样好坏有个方向。”

结果翻出衣领一看,不仅没有商标,连个曾经有商标的痕迹都没有,红叶努力的回想了一下:“继长庭,不用找了,我所有的衣服好像都没有商标的。”

继长庭一脸黑线,瞟瞟红叶的衣服,摸起来的确很舒服,但是没有商标的话,是不是意思是自己做的。随即释然,或许红叶的衣服是疼她的家人在乡下找人做的吧,也难怪红叶不喜欢成衣,比起手工制的衣服来,的确有些不一样。

“可是天更冷了,总得要买一件衣服吧,红叶,要不然我帮你看看,先勉强买一件,后面碰见喜欢的你再买,要不然冻伤了可就不好了。”

“不要。”红叶坚定的摇着头:“我不喜欢的我不要,我才不要将就。”

于是,空手而回。

两天后的清晨,红叶开门出来就看见门口有一个大纸箱。

狐疑的打开盖子,发现是一箱衣服,抖开衣服一看,再将脸凑上闻了闻,有阳光的芬芳,是已经洗过又晒好了的。

“罗成!”她大喊一声,往四周望了望,却没有半点回应。

她捧着衣服,急匆匆的冲下楼,还很早,根本看不到几个人,“罗成,你快给我滚出来。”

没有人回答,连风都没有一缕,可是她知道,这些衣服是罗成选的,从小一起长大,她对罗成的风格再熟悉不过。

可是现在罗成在国外啊,父亲答应过不会让他知道的,难道说是罗成在国外给她寄回来的,父亲又叫人偷偷给她送来了?红叶四处找了一圈没找到人后,开始思索原因。

将箱子拖进屋里,忽然想起什么,她把衣服后领翻开一看,果然没有商标,真的很奇怪哎,她的衣服是从哪里买的,商标都没有,难道说都是仿冒的,所以连牌子都不敢贴?

对面的马路上,一个身材修长的男子,静静的倚在墙角处,看红叶东张西望的找人,眸子里,闪过几丝火苗,真是个笨蛋,那么冷的天,光脚穿个拖鞋就冲出来了。

“少爷,我们要不要过去?”旁边的人看看他脸色,小心翼翼的问道。

“不去,那样的笨蛋,冻死最好。”

作者有话要说:睡得太多了,睡到现在居然睡不着了,于是爬起来居然文思泉涌,一个小时就搞定一章了。哈哈,心情超好啊!

亲们,夸奖一下我吧,我这次可是更新得极早极早的:)

下次更新时间:周二晚

等待归来

红叶走进教室的时候,继长庭有些诧异,问她:“你在哪里买到了衣服?”上下打量了两眼,笑笑:“果然很适合你啊!”

红叶伸手摸了摸,嘴角翘起:“嗯,是我家人给我买的。”

其昭耳朵竖得高高的,只是脸上的笑容,抑制不住的灿烂。

离景挨着其昭坐下,眼睛盯在红叶身上,微微侧过脸去,声音压得低低的:“其,你什么时候变成苏红叶的家人了?”

其昭抬起头来看着红叶,嘴角眉梢一片柔和。

离景伸手拍上他背膀:“将离家旗下的女装店翻了个遍,听芳嫂说,在家里笨手笨脚的洗衣服,水淹了洗衣房,又土里土气的在太阳底下等衣服晒干的人,真的是其家大少爷你吗?”

其昭看他一眼,不以为然;“那又怎么样,我喜欢!”

是,他喜欢,所以谁都管不着。他那天远远的跟在继长庭和红叶背后,看他们逛过了一条街又一条街,看着红叶因为买不到衣服而失落的脸。他花了一夜的时间,从库里调出了所有衣服的图片,然后仔细的回忆她穿衣的风格。终于凭着直觉选了几件衣服出来。突然想到她清澈的眼,怕那双眼里染上哪怕半分受辱的颜色,所以他细心的剪去商标。

她的身上,总有阳光的味道,其昭想着,她手不方便,于是他照着她之前教的方法,亲手洗干净了衣服,然后坐在庭院里,看着晾衣绳上的衣服在阳光里慢慢吹干。

这于他,实在是很奇妙的经历,可是做着这些事情的时候,他总想像着她收到衣服时满足的表情,于是做得很起劲。

可是等到衣服收好放进箱子里,他却站在她的家门口犹豫了,万一她不肯接受怎么办呢,万一她以后再不想理他怎么办呢?

在门外晃晃悠悠了很久,终于选择将衣服悄悄的放在了她的门口。

想要看到她开心的表情,所以不舍得走远,他一直站在马路对面,想看到她穿着他选的衣服走出来的样子。

月亮隐去,晨光初现,他终于看到她了,像个孩子一样的抱着衣服冲下来,发丝凌乱,衣衫不整,东张西望一脸狐疑的四处张望着。

他见过太多衣饰华丽,妆容精致的女子,却觉得那一刻不加修饰的红叶,越加的可爱。低头骂她是不懂得照顾自己的笨蛋,却控制不住心中爱怜横溢的温情。

每个人一生,都会碰上那么一个人,未必完美,未必出众,却恰恰能触及你心中最柔软的部分。

离景轻叹:“其,但愿你不会后悔。”他本来以为其昭只是新鲜而已,但现在看来,似乎早已超过新鲜的程度。其他人的事,他不想理也不会理,可是现在涉及到其昭,是他唯一放在心里的兄弟和朋友,他开始有些犹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