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朗:活该。

113 失忆狼

:2013-12-12 19:49:34 3592

巫阮阮是宁可相信现实生活中有人会因为大头朝下摔一下而死,也绝不相信会有人因为这样摔一下就失忆,失忆,比死难多了,摔死只要一个寸力,摔失忆可是绝对的技术活。

她眨了眨眼,目光十分具有侵略性的直观霍朗的眼底,只要他的睫毛稍稍一颤,或者他的嘴角稍稍一挑,她就知道他在耍无赖,可是阮阮盯了许久除了得到霍朗愈发厌恶的神色,再也不见任何破绽。

“霍总,你真不记得我了?”

“我为什么要记得你?”霍朗淡淡的开口,眉心轻轻皱着,似乎很不理解她为什么会问出这样的问题。

阮阮抿了抿唇,“你这个忘恩负义的男人…”

“…”

“你一定是不想对我和女儿负责了!然后假装失忆不认识我们了!你这样…”阮阮突然极委屈的颤了颤嘴角,“留下我们孤儿寡母的,可怎么办?”

霍朗挑了挑眉,口气比脸还冷,“出去。”

“早知道你是这样的人,我当初不会嫁给你的,我走了,你好自为之吧。”阮阮一步从床上蹭下,头也不回的往外走,心里想着,你马上会叫我回去的,你会说,你智商怎么低到连真假失忆都看不出来,你还要说,阮阮,你是我的Supergirl。

可是巫阮阮已经迈出房门,仍是不见一点动静,她回头看了一眼,霍朗早就不看她了,已经平躺着看天花板,若无其事的样子。

她停下脚步,忐忑的站在门外,怯生生的叫了一声,“霍总…”

霍朗侧头,皱眉,“我是个病人,什么都不能帮你,如果你有需要,或者你脑子不好找不到回病房的路,就找医生,别来打扰我休息。”

巫阮阮再次进到病房,随手关上门,安静的迈着小方步走到他面前,认真无比的问道,“你真不记得我了?我是阮阮啊。 ”

霍朗面无表情的看了她半饷,“不记得。”

“你记不记得我都是你女朋友。” 为了坚定这话语的真实性,阮阮还刻意点了点头。

霍朗突然笑了一声,阮阮也跟着笑,“装不住了吧?”

他唇角嘲讽的勾起,“你是个混进医院里的骗子,并且是骗术不怎么高明的骗子,说话的时候漏洞百出,说吧,你想从我这里骗什么。”

巫阮阮脑袋嗡的一声,她开始觉得这不是玩笑了,如果这是霍朗为她上演的整蛊的戏,那么他的演技也太逼真了,他眼角眉梢对自己透露出来的陌生,像冰锥一样尖锐和寒冷,那是一种看待女神经病的眼神,好像自己第一次见霍朗时,他也不曾露过这样的神色。

她咕哝道,“我是阮阮,不是骗子。”

霍朗看了一眼自己的输液瓶,稍稍抬了抬打着石膏的小臂,这样的束缚让他很不舒服,他似笑非笑的一派轻松的头头是道的分析起来,“你先是说你是我老婆,说你怀的孩子是我的,但是,你却叫我霍总。我今年31岁,你看起来,也不过二十二三岁,当然也有可能你四十二三岁,但是你长的比较返老还童,我28岁的时候和前女友分手,如果我当时就认识你,然后结婚到怀孕,最长不过3年时间,三年从恋爱到婚姻到生子,连个七年之痒都不到,你却叫我霍总?难道你不应该叫你的丈夫一声老公或者其他更亲你的称呼吗?别说你知道我的名字这件事,我的名字就在我的病历卡上,在床尾贴着,只要在我睡觉的时候任何人进来都可以知道我的名字。我让你走,你又回来说我是你男朋友。这个谎言更加拙劣,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你挺着这么大的肚子我为什么不和你结婚?我母亲会非常的喜闻乐见我能给她找个儿媳妇。尤其,如果她知道我的女人怀孕,是不会仅仅让你当我的女朋友,只有一个可能,这孩子不是我的,如果他不是我的孩子,我更不可能当你的男朋友,我又不缺女人。”

巫阮阮指了指自己的肚子,刚要说话,病房的门就被推开,沈茂拎着一个保温饭盒走进来,西装革履人模人样有些像从婚礼现场刚刚走回来,见到阮阮时温和的笑笑,“阮阮在啊,你怎么现在就到处乱跑,医生不是让你多休养几天吗?”

“我没事了,”她站起来,接过沈茂手里的保温饭盒,看起来有些焦虑,“沈总,霍总他说不记得我了,他失忆了…”

“嗯?”沈茂一愣,看了看床上的霍朗,又看看阮阮,随即轻轻拍拍她的肩,“哪儿能啊,他在和你开玩笑。”他笑笑,问霍朗,“你失忆了?”

“你才失忆了。”霍朗冷瞥他一眼。

沈茂轻笑一声,“你看,失忆什么时候,失忆又不是失恋,哪能说失就失。”

阮阮愤慨的转身,瞪着霍朗,“你骗我?”

霍朗波澜不惊的扫了她一眼,“原来你认识沈茂,那你刚才说的话也是骗人的,你还是一个骗子。”

沈茂莫名其妙的走到霍朗身旁,搭着床边坐下,“你别逗阮阮了,她很单纯,容易当真。”

霍朗蹙着眉头看了沈茂半天,有些不敢置信的反问,“我真的认识这个小骗子?”

这次连沈茂也愣了好几秒,几步迈出病房,不出半分钟,三四个医生跟着他风风火火的冲进病房,巫阮阮吓的捧着肚子直往床尾靠,仔细的看着医生给他做检查。

一连窜的问题让霍朗极其不耐烦,最后根本一句话不说,冷脸看向窗外,谁也不搭理。

医生在他上午做的头部照影里没有检查到任何异常,这有可能是一种应激反应,属于心理问题,医生让沈茂联系心理科的人过来,霍朗在一旁慢悠悠的接了一句,“看不出什么脑袋里有什么病就说我心里有病,一会心理医生看不出我心里有病,是不是又要说我精神有病,你怎么不一步到位的说我精神分裂。”

阮阮紧紧抓着床尾,想说他你就先别逞嘴上的一时之快,听着医生的安排不是最好的选择吗?但是一想起霍朗已经不认识自己,她说什么都只会惹来他的反感,那他岂不是更不愿意想起自己,他还记得沈茂,可唯独不记得自己,在他潜意识里,他是不愿意记起自己了吗?

而且,心理有病的人活着精神分裂患者,通常都是他这个反应,拒绝承认自己有病。

阮阮越想越觉得害怕,好好一个人,一朝一夕就成了病人了,还不仅仅是外伤,如果仅仅是外伤,医生还会告诉我们会何时痊愈,但是内伤呢?

内伤,那是何等的高深莫测,有些人疯了,就永永远远的疯一辈子。

如果霍朗一辈子都选择不记起自己,那她该怎么办呢?

“你少说两句。”沈茂呛了他一声,和医生们一起走了出去,再回来时,只身一人,他对阮阮笑说,“我和他单聊几句。”

阮阮还捧着白色的保温饭盒,因为紧张而收紧的手臂,看起来好像谁要抢她怀里的吃的一样。

然后走的时候,也就顺其自然的抱走了它。

沈茂想叫住她来着,但是看起来她似乎很需要那个饭盒。

巫阮阮离开以后,沈茂立刻把领带拽松,往床边的椅子上一坐,“你逗她干什么,你看把她吓的,魂不守舍的。”

“惩罚。”霍朗淡淡的回答。

沈茂笑笑,“惩罚…好像惩罚她你不心疼似的。”他知道霍朗是装的,早上人醒的时候,两人还聊了一会巫阮阮是怎么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像个温热的大球一样滚到霍朗的怀里,还顺带差点将他的小臂彻底砸废,这么睡一觉的功夫,他怎么可能忘记阮阮,再说,如果霍朗能是因为这么一点点事就会有那什么见鬼的应激反应,他就不是霍朗了。

他只是配合着霍朗演了一出戏而已,这才是真正的美国好朋友,只要肯与他同流合污, 哥们儿之间还问什么出处。

与霍朗有过同穿开裆裤的友谊,沈茂太懂得怎么配合他这位品味高端大气但是显然有些不上档次的好朋友了,他有各种欺负女朋友的恶趣味,大男子主义,护短,偏向,反正他的女人只能他欺负,别人吹口气都是刮台风,而作为好友,他无下限配合。

“我听童瞳说,你和阮阮在一起了。”

“前几天刚分手。”

“这么闪电…”

霍朗沉思片刻,缓缓地说,“我决定给她一个求饶的机会。”

沈茂嘿嘿低笑两声,觉得他这给自己找台阶下的方式着实不怎么好看,说到底就是自己舍不得又狠不下心,而阮阮那好脾气的姑娘,怎么能斗得过这走过南闯过北的签过字扛过枪的霍朗?一个是腹黑狼,一个是小白羊啊!能不被他吃得死死的?

“对了,阿朗,我一直没和你说过,你知道阮阮的前夫是谁吗?”

听到好友认真的口气,霍朗神色一凝,“不知道。是谁?”

沈茂微微垂下眼,温和的轻笑着,反问,“巫阮阮没告诉过你吗?”

114:悄无声息的订婚

:2013-12-14:10:03 3565

巫阮阮曾问过他,你知道我是谁吗?

童瞳也曾问过,你知道巫阮阮是谁吗?

现在,沈茂也这样问。

关于巫阮阮的到底是谁这个问题,让霍朗顿时觉得自己陷入一场混沌里,仿佛是一个巨大的政治迷局,巫阮阮在瞬间成为矛盾的中心点,成也阮阮败也阮阮的样子。

可是,他不过就是在谈一场恋爱。

不想惊天动地不想轰轰烈烈,就像普通人家那样,找一个普通的女人,不问出身,不问过往,谈一场普通的恋爱,组成一个普通的家庭,也不奢望两个人可以恩爱甜蜜到从不起纷争,哪怕也会普通到像普通家庭那样的鸡飞狗跳,只要爱情和生活,可以细水长流。

可是为什么,总是没有办法像别人的爱情那般水到渠成。

巫阮阮不管有怎么样震惊世人的身份,对霍朗来说,她也只是一个单身的女人。

而巫阮阮的前夫,是首相也好,是乞丐也罢,最重要的是,他是不是只能活在阮阮的过去里,还是他打算,把阮阮抢走。

巫阮阮啊,就算是那哪吒,大不了霍朗就当一把太乙真人,她若是那孙悟空,霍朗就当一把佛祖,管她是风火轮还是筋斗云,飞来翻去,也在他手心。

沈茂沉默了一会,说,“我觉得有些话,还是巫阮阮自己来说的好,别让我们周围人的闲言碎语影响了你。 ” 也许巫阮阮 会有自己计划坦白的时间,别人不应该打乱。

男人之间的友谊和大一部分是区别于女人的,就是这里。

女人在为闺蜜着想的时候,选择无孔不入式,哪怕是针别儿大小的消息,也要告诉对方,生怕她眼前有一星半点的迷雾,而男人,通常选择点到则止。

尽管沈茂觉得那个答案可能会伤害到霍朗,也不愿意在阮阮没有亲口承认的情况下去告诉霍朗,再好的朋友, 也需要一个空间,是男人尊严的空间,也是他自己感情的空间。

也或者那个答案,并不会被霍朗在意,就像他从来不在意霍家的存在,霍家的人,也一样的可有可无,他需要的,只是阮阮一个交代。

而沈茂,似乎已经了解霍朗到非常清楚的知道,他压根就不会追问过来。

霍朗说,“那就别告诉我。”

我等阮阮自己来说,巫阮阮,你的前夫,他是谁,值得你三番五次,那般袒护,念念不忘。

“订婚顺利吗?”

霍朗这突如其来的问题,让沈茂嘴角一抽,他揉了揉太阳穴,点点头,“顺的不能再顺了,连个标点符号我都没有说错,歌舞升平举家欢庆。”

他深吸了口气,无奈的呼出,转头看了一眼紧闭的病房门,从大衣口袋里摸出香烟,点燃,“这是我第一次对童瞳说谎,她以为我从马来西亚飞回来就是为了看你,我告诉她今天是我一个朋友的婚礼,然后今天早上,她去我住的地方,给我选好西服,搭好领带,帮我喷好香水,她说参加我们这个档次家庭的婚礼,从来吃不饱饭,只能喝一肚子酒,我们下楼之后她在小区外面的餐厅给我买了三明治,然后…”

沈茂望着窗外的远眺目光在缭绕的烟雾下闪烁不明,他瞥了一眼正全神贯注听他故事的霍朗,微微一笑,略带苦涩的意味,“我去给自己订婚。”

“你可以对她实话实说,你母亲虽然不是正房,但是你是沈家唯一的儿子,现在怎么晃荡都可以,沈家家大业大不在乎你虚度这几年光阴带来的损失,但是你总归是要回到沈家去,听从你父亲的安排,你只有两种选择,爱一个你相爱的女人,娶一个门当户对可以商业联姻的女人,或者娶那个门当户对与你们沈家强强联合的女人,然后爱上她。”

总之这两种选择里,最后能和他光明正大白头偕老的人,都不会是童瞳这样普通出身的小角色,就算她长的像天仙也不可能。

如果她出身平凡,那么至少她的性格应该是温婉贤淑,甘愿在盛世豪门里当一个默默无闻到如同全家人的出气筒以及保姆,学得会逆来顺受然后肚皮争气,接二连三的给沈家怀上子嗣,这种情况下,沈家允许童瞳过门的几率至少不会是万分只零,而是万分之一。

哪怕她长的不尽人意,脾气火爆心气又高就像现在这样整日傲慢的像一只随时准备介入战斗的孔雀,但是她有强大的出身,亿万身家的继承权,那么就算沈家人不待见她,也会待见她背后的利用价值,这也极有可能嫁进来,并且还能继续嚣张着。

可是这两点,童瞳哪一个都没有,她只有沈茂一个人的爱情,而沈茂这势单力薄的爱情,怎敌得过沈家那排山倒海的势力。

很多人说,爱情的力量可以战胜一切困难,其实这话和屁一样,屁能影响局部空气,这话也只能适用一般困难。如果困难真的能被这虚无缥缈的爱情轻易战胜,它又具有什么实质性的伤害?当巨大而残忍的现实清楚明白的呈现在这爱情里,很多人会发现,自己的爱情,即将遭遇的不是一场困难,而是一场灾难。

霍朗说的道理,沈茂也懂。

很多道理人们都懂,但是都无法去做,最不现实的就是,他没有办法不爱童瞳。

沈茂摇摇头,“我从来没对她说过谎,连我睡过几个女人几个男人都敢告诉她,只有这件事,我想了几个晚上,都没想到一个可以完美解决的办法,我以前一直觉得我和她之间的信任已经到了就算我明天结婚今天也能对她坦白的地步,但是真到了这一步,才发现这不是信任的问题,是伤害。”他稍稍顿了顿,四处没有找到烟灰缸,直接将已经老长的烟灰弹到了地上,“阿朗,我沈茂活了小半辈子,风风光光,从来没这么窝囊过,这次,真是太…怂了。”

“如果你结了婚,童瞳那个性格,应该也不会同意给你当小的。”霍朗沉思片刻总结。

沈茂半笑着喷了口烟,“我怎么可能让她当小的!”

这是天大的委屈,他沈茂不会让童瞳承受。

订婚只是权宜之计,如果沈家不用童瞳的安危来威胁沈茂,要他订婚,做他们的春秋大梦去吧。

抱着白色保温饭盒的阮阮,顺着楼梯一圈一圈漫步而下,忽然间一个穿着米白长毛衣的修长身影在楼梯角转过,黑发,瓷白,单薄,冷清,他走路微微垂头的姿态,还有…他露在长毛衣下的裤脚,是病号服!

阮阮突然怔住几秒,拔腿就向那个身影消失的方向追了过去,他似乎是在散步,只是步伐快了些,一层一层的从走廊的这端走到那段,顺着另一侧的楼梯下去,最后走出住院部,黄昏的日光泛着淡淡的橘黄倾洒在他周身的一刻,巫阮阮惊艳的睁大了眼睛,唇角微微开启,仿若失了神,也失了声。

全世界瞬间褪色成黑白,只有那一个人,镀上橘色的光边,长焦镜头里的世界虚晃一片,只有那一个人,轮廓清晰棱角分明。

凉风从天而降穿过空旷的住院部大厅,他黑色的短发从耳边被掀起,就是那阵挽过他鬓角的风,又直击了他身后不远处的阮阮,她耳侧齐颈的短发也微微荡起来,呼扇呼扇的拍打在脸颊。

霍霆只是在门口稍作停顿,又迈开步子朝台阶下面走去。

阮阮保持着刚才的距离继续跟着,腿脚好像不受自己控制,眼睛也不受自己的控制,就像她第一次看见霍霆的时候,那种来自于这个男人的惊为天人的如画俊美,不知不觉的就将她的目光吸引,连她一直想逃跑的那颗心,也无所遁形。

即使过了一百年,一千年,即使经过几个六世轮回,哪怕霍霆变成已经变成一幅泛了黄的画,巫阮阮还是能在万千芸芸里,一眼认出他。

吸引她的目光,似乎成为了霍霆一种与生俱来的能力,他就像暗夜里,会自体发光的璀璨钻石,就算转过身,也逃不过他迸射的光芒。

他的脚步漫无目的,只是纯粹的为了走路而走路,围着住院的里圈一直走,绕过健身器材,绕过停车场,绕过超市,绕过保安岗。

这个时间的天空,每过一分,都要黑上一寸。

医院的草坪上,种着一些榕树,枝繁叶茂,信箱一样造型的路灯已经被点亮,一盏一盏散发着鹅黄,投在路上,他的身上,他的头发覆着一层暖光,几米一清晰,几米一昏暗。

霍霆突然在一盏路灯下停下,对着灯柱看了半天,双手插在他的毛衣口袋里,很专注的样子,身边开过一辆小轿车,短促的鸣笛声都没能让他侧目。

好半天,他才重新回到自己的漫步的路途上,只是这次,步伐慢了很多。

阮阮看着他的背影一步步离开,才站到那颗路灯下,接着灯光,寻觅到一排小字,在黑色的金属灯柱上,被用金属硬生生的划下了漆,歪歪扭扭的写着两排小字:亲爱的,如果你从天堂回来,记得记起,我在这里,说过爱你。

115:选他,还是选我,嗯?

:2013-12-14 20:50:11 7425

很多时候,爱情的故事不需要冗长繁琐的语言去描述,仅仅是这样一句话,就足以证明他们是如何的相爱着。

霍霆相信爱情,有那样的魅力,让永别的爱人,迷恋,回味,然后孤守一生。

可能只有在天堂的那个人,才明白现在的自己,最大的心酸不是离开这个世界,而是留在这世上的那个人,她会刻这样一行字。

他甚至能想象到,如果没有自己导演的这一场戏,他的阮阮也不会有机会爱上另一个男人,而是和他走完最后这一点点短暂的时光,那么待他离开之后,巫阮阮也会这样,去每一个有过他们回忆的地方,记起他们的爱情,兴许还会对着天空喃喃自语:霍霆,你还记不记得这里?

再也不能回答她的问题,却要听她反复的,永无止境的,这样的问下去,才是真正的心酸。

霍霆在医院躺了很多天,所有的时间,基本上都用来睡觉,更像是一场断续的昏迷,他清醒的时间不多,吃的东西也非常少,可这问题并不是来自于他的心脏,医生说,现在他的状况虽然非常不妙,但是想清醒过来还不是问题,他不醒,只是他不想。

中午的时候他仍在睡,是孟东拿着接通的电话,放到他的耳边,然后轻轻的摇醒了他,迷糊间,他没听到任何人说话,只有听筒里发出的哒哒的声音,两下一组的敲击,非常的有规律,敲了很久,他突然睁大眼睛,大脑瞬间恢复一片清明,刚一发声,才发现自己太久没有开口的声音哑的有多厉害,孟东把他扶起来,水杯递到他的嘴边,他几大口喝完,调整着自己急促的呼吸,调整好语气,温柔无比的说,“呢呢,爸爸在出差,在国外,很快就回去了,你在家乖乖听***话。”

放下电话以后,霍霆就再没睡着过,他的世界干净清晰到好像下过一场大雨,找不到任何的困意。

孟东需要回公司处理一些事情,他就一个人这样,穿过楼梯,绕过草坪,一圈一圈,看起来十分的忙碌,却悠闲无比。

巫阮阮只顾着看霍霆,没有注意到从草坪上跑出来的一个半大小孩,三岁左右的样子,横冲直撞在她的大腿上,然后一屁股摔在地上,阮阮吓了一跳,紧忙去将小孩子扶起来,小姑娘却哇的一声,开始嚎啕大哭,她妈跑过来一看,这小宝贝儿的手心都蹭破了皮。

那小孩的哭声并没有引起霍霆的注意,他的耳朵可以屏蔽一切他不想听不想关心的东西,只是在听到一声软绵绵的抱歉声时,他的脚跟便顷刻如同扎进了柏油马路上。

巫阮阮一直在道歉,可是小孩子的母亲却始终不依不饶,小孩子也哭的上气不接下气,一直喊疼,问她哪里疼她又说不明白。

这场小风波的每一个蛛丝马迹,都被霍霆捕捉在耳里,他听不得别人对阮阮那劈头盖脸的指责,于是转身,快步走到她们面前。

阮阮见到霍霆走过来,抿了抿唇,看起来有些委屈,霍霆朝她温柔的笑笑,蹲到小女孩的面前,轻声哄劝着,变戏法一样从手心拿出一块红色包装的糖果,“如果你当一个坚强的小姑娘,叔叔就奖励糖果给你。”

所有的小孩儿都逃不了是个吃货的命运,那原本惊天地泣鬼神的哭声就被这一块糖给收服了。

霍霆将糖果放进小姑娘的手心,随后站起身,他的长毛衣开着衣襟,露出里面蓝白相间的病号服,因为销售,显得衣着很不合身,空荡荡的,阮阮蹙着眉默默的打量着,只见他淡笑着从毛衣的口袋里拿出自己的钱夹,抽出一千块钱递到小孩母亲的面前,“带宝宝去包扎一下,给您添麻烦了。”

那女人脸色立马变了,十分客气的推了两下,推搡间看见了霍霆手腕上的手表,又赶紧接了过来。

在很多市井小民的眼里,这有钱人,就该坑,因为有钱人是资本家,资本家都是常年剥削人民的,所有偶尔人民反剥削一下,也是可以心安理得的。

那女人刚要抱着小孩走,霍霆又笑着向前迈了一步,挡住她的去路,面色从容,笑容温和,却盛气十足,“你接收了我们的道歉,可是,她还没有接受到你的道歉。”他目光淡淡的扫过阮阮。

女人手心还攥着钱,十分尴尬,“你是她老公啊…”

“是,所以,我希望你对我的妻子道歉,毕竟她还是一名孕妇,不该受到你侮辱性的指责。” 他淡然一笑,肯定道。

巫阮阮一怔,错愕的看着霍霆,就在不久之前,他连一个前妻的名分,都不想给予自己,现在,为什么又这样说呢?

仅仅是为了帮助她讨回一句抱歉吗?这样的情景,他应该喜闻乐见才对啊!

显然,女人的那稍欠诚意的道歉也没有听到巫阮阮的耳朵里。

她抱着小孩离开,霍霆还与那个趴在女人肩上的小女孩挥了挥手。

他转身,在路灯下看着站成木偶的巫阮阮,怀里滑稽的抱着一个保温桶。

不远处有木制的长椅,霍霆插着口袋的手掌,带着衣襟轻轻煽动两下,走到那坐下,隔着几米的距离,看着她,鹅黄的灯光像细碎的金子洒了她一身,她长而卷翘的睫毛,在眼睑下落下一个半弧的阴影,霍霆朝她招了招手,“你是不是有问题想问我?”

阮阮像被下了降头一样,老老实实的走过去,坐在他旁边,椅子上传来的凉意让她慢慢恢复清醒。

霍霆脱下了自己的毛衣,围在她的身上,将毛衣身后连着的帽子也扣在她的头上,温柔的如同对待手心的宝贝,在她后脑轻轻拍了拍。

巫阮阮盯着他的胸口,红色的刺绣是医院的名字,“你病了?”

霍霆眉梢轻轻挑起,眼底带着雀跃的笑意,侧脸凝视着阮阮,温柔的反问,“你担心我?”

阮阮紧张的抓住他的袖口,“别闹了,你病的严重吗?是什么病?是因为生病了,才和我离婚的吗?”

霍霆的笑容僵在脸上,目光却更温柔了,“如果我说是,你要你的男朋友,还是要我,嗯?”

霍朗…阮阮眨了眨眼。

——小阮阮,到我怀里,很暖吧,嗯?这是曾经温柔的霍霆。

——巫阮阮,你记得,万事有我。这是现在霸道的霍朗。

眼前一双清俊的眉眼渐渐与霍朗重叠,只是那人展露的,总是野性与自信,而霍霆的,连温柔都变得愈发清凉,似乎也,越来越悲沧。

霍霆已经不需要听到阮阮的回答,他心里已经看到了答案,阮阮在犹豫,她这反应,真是可喜可贺,不过也可悲可泣。

“你到底是什么病?”在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之前,巫阮阮不会回答她会选择谁的问题。

霍霆轻轻握住她微凉的手指,笑着说,“你亲亲我,我就告诉你。”

“我在问你这么严肃的问题,你认真一些好不好?”

“我很认真,你亲亲我,我就告诉你,我生了什么病,病的重不重。”

巫阮阮赌气的一撇头,“我会去问医生的。”

霍霆摇摇头,“你问不出来,我住的VIP病房病历是保密的。”他准备站起来,手掌撑着椅子,煞有其事的问,“你确定不亲我?那我要回去了,我住的楼层没有病人或者家属同意是不能探病的。”

“我就是你家属,你刚才都说了,我是你妻子,一会我就这么说。”

霍霆放松身体坐回去,失笑道,“我说你是谁你就是谁啊?那我刚才应该说你是我们家小狗啊…”

“你才是狗。”阮阮瞪了他一眼,“就是你们家小狗,那也是家属,动物也是家庭中的一员,上帝说,一切生命都是平等的。”

“那上帝有没有告诉你,我生了什么病?”

“有。”

“嗯?”他一挑眉。

“神经病。”

霍霆低声笑起来,声音清清凉凉的,“小阮阮,你都当妈的人了,怎么还这么幼稚呢?”

“你还当爹了呢,不也这么幼稚。”她抱着租来似的保温饭盒撇撇嘴。

“不然,你让我亲一口,我也可以告诉你。”他继续笑着说。

巫阮阮心想他这是铁了心要亲自己,不就是一块肉碰另外一块肉,有什么可亲的呢?

她把圆圆的保温饭盒放在两人中间,将脸严严实实的埋在手臂里,声音温吞吞的从缝隙里挤出来,“好了,你亲吧。”

我让你亲,好像你就能亲得到一样。

霍霆喜欢这样的阮阮,她调皮一些,活泼一些,怎么样都好,他唯恐看见她冷静的好像将要死去的花一样,他的目光近乎于宠溺,看了她半饷,微微弯下身,在她圆滚滚的肚子上,印了一个长长久久的吻。

阮阮缓缓地放下手臂,静静的看着他。

霍霆直起身体时嘴角还挂着笑,坦然的说道,“遵守诺言,告诉你我生了什么病。”他抓起阮阮的手掌贴在自己的胸口,不许她抽离,紧紧按住,然后慢慢向下,放在胃上,“我…喝多了,胃出血…回到我身边吗?阮阮。”

巫阮阮长出口气,还好,没她想的那么糟糕,只是因为一时贪酒,不是性命攸关折磨人的大病,但是喝到胃出血也确实很严重,她抽回自己的手,低着头,浅声道,“ 你不能总把自己喝的烂醉,你还要想想你家里人,早点回去还能陪陪呢呢,于笑和阿姨在家里也会担心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