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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还没有结婚吗?”

“就算结婚了,还可以离婚!”

“我已经彻底地放弃了。”

“这句话我至少听过一百遍了。”

“这句话让我耳朵都起茧子了。”

“这一次是真的。”

“这句也听过。”

“算了。不说这个。”梅小清的心里一直心烦意乱。她的决心,她每一次的决心任谁都看得穿,那不过是用来欺骗自己的一个幌子。只能,只能,骗骗自己,罢了。

一场女人的聚会后,要离家出走的夏燕回了家,要和林锡分手的尤薇薇也回了家。也许没有人能真正对一场婚姻,一份爱情狠心。所有的狠话说来其实是不相干的。

梅小清把手插在荷包里,慢慢地晃过街口,从玻璃里映射出自己的样子来,清瘦的脸,毫无生气的眼神,发梢乱乱地卷起来,松垮垮的运动衫,硕大的挎包像是一个疲惫的旅行者。玻璃里还有别的景,对面蛋糕房进进出出的人,背着书包的孩子,匆匆赶路的上班族、拖着手的情侣…九月的季节,梧桐树已经开始有了迟暮的叶片,天空就像压低的声音,沉沉的,还有那些陈旧的牌匾,被雨刷过了锈迹斑斑。

她回头看了一眼身后。

再转身看了一眼面前的玻璃。

这是两个奇妙的场景,两个同时发生的世界,一个在现实,一个在玻璃窗上。

那她呢?她看着的玻璃窗上映射的自己,是不是真正的自己呢?

只有陈旧而丰腴的回忆,在心里此消彼长。

教学楼的背后,有三处水泥砌的兵乓球台,下课的时候,放学的时候,总有人在那里玩着乒乓球,笑闹欢呼声里,夹杂着男生女生的声音。其实平日里的交往,大家都很拘谨,只有很大气开朗的女生才会和男生玩成一片,而梅小清,在刻意地拉开着自己和同学之间的距离,与其说是一种疏离,更多的是一种对自己小小自卑心的保护。

有时候,也会看到任远在那里。他在水泥台前挥着拍子的时候,瓦蓝瓦蓝的天空下,有春风扬鞭马蹄疾的帅气。梅小清就站在二楼窗口的位置,静静地望着人群里的他,即使是在人堆里,他也是最抢眼的,周身都蒙着澈净的光。她的手指扣在窗框上,用软软的眼神罩住那个少年,那时,她的脸上会浮现出浅浅的笑容,为他每一次挥拍子的扣杀,为他每一次旋出的好球,还为他在失手时露出的遗憾表情…于她来说,这样的光景就是疏浚心情吸取到的温暖,是慰籍淡淡忧伤的贴心话语。

“喂,打乒乓球去!”尤薇薇突然在身后说。

她在错愕里转身,对这样的提议,又抗拒又欢喜:“还是不要了。”

尤薇薇拽着她的手:“老看着也没有意思,去跟他打一局。”

“我…”虽然想说拒绝的话,但已经跟着尤薇薇朝楼下跑去,咚咚的脚步声,就像合着节奏的拍子。

站在台前的时候,她的心情依然还踏着步子,咚咚地响着。三局两胜,输家轮换,排在前面有好些人,而她多怕当轮到她的时候,并不是和任远对打。他和一个同学打了几回合,又和另外的人打了几回合,轮了好几番,终于轮到了她和任远。握住拍子的时候,看了看在水泥台那边的任远,心尖微微地颤了颤,他注视着她,目光里带着微笑和鼓励。

她多想变得很优秀,就像被施了魔法一样,会有很好的成绩,会有一把歌唱的嗓子,会在文艺晚会的时候跳出喝彩的舞蹈,会在运动会的时候听到广播里一遍一遍让领奖的声音,还有,此时此刻,能够打得一手称绝的乒乓球。能够让任远刮目相看,能够有一次,只要一次在任远的面前骄傲一下。

但她依然还是自己。是那个毫无亮点的梅小清。她发出的球落在台面之外,她根本接不住任远发过来的球,虽然他已经尽量适应她的“水平”,很高抛的,很温和德,没有一点旋的,角度标准的球,但她的身体在左右移动的时候,拍子还是落空了。那是怎样一种沮丧呀,至少,至少应该接住一个球,至少应该再打得好些。

她听到尤薇薇替她加油的声音,看到任远鼓励的眼神,她把球握在掌心的时候,深深地吸了口气去,在心里暗暗地说,一定要发一个很好的球出来。呼吸几乎被屏住了,她的手紧紧地握住球拍,抛高球,挥板子——热气腾腾的喧嚣里,有雪糕从高处摔下来,摔在她的心里。或者,摔倒的是她自己。她窘迫得几乎要哭出来,那么认真地想要打出一记好球,但拍子竟然连球都没有碰到,球眼睁睁地从面前落下。

手里的拍子被缓缓地放在台面上。早知道的,早知道这就是失败的自己。

这样狼狈的自己,其实并不想落在他的眼里。

转身的时候,眼泪只差一点点,就要涌上来。

后来有练过一段时间的乒乓球,在单位的院子里,每天拉着那些半大的孩子与她练,他们看着她不断地挥拍子,不断地奔跑,不断地试着用各种手法发球。但她再也没有和任远打过一次乒乓球。

整个高三,都没有。

以后的以后,也没有。

教学楼下的水泥乒乓球台,在不久之后就拆掉了。因为有老师觉得那太吵了,会影响学习。

黑板上每天都写着,离高考还有多少天。那些一天天减少的数字就像孩子手里的烟花棒,分秒必争地闪烁着,到了最后一天的时候,就灭掉了。这一段时间就用尽了。不可能再重复。

“该上战场了。”班主任说。

那属于梅小清的战场呢?注定是一场败仗。高考的那三天,都下着雨,空气中是那种热辣的沉闷的夏,知了在树枝上喊着悲凉的号子。梅小清在每一门考试后,都站在校门口静静地等着,她等着任远出来。即使她一个字也不会跟他说,但她想要用这样的方式,属于自己的,又蠢又笨的方式,在心里默默地祝福他。一定要考好。她对他说。

默默地跟在他的身后,知道分离在所难免。

在倒计时里,他们都要散去了。

其实这么多年,一直都有着任远的联系方式。MSN。上面密密匝匝的也有许多的号,同学、同事、编辑、还有一些看了她的小文寻找过来的读者。但她从来都让自己的头像处于脱机的状态。可以说话的,依然只有两个好友。

几乎没有主动跟任远联系过,只有一次,那时候任远在印度任职,梅小清在看了印度高温的天气后,忍不住给他留了言。他后来有回,说很好,已经习惯了。梅小清在电脑的这边,没有再把话题继续下去。这样就够了。她总是这样告诉自己。他安好,就够了。她不想让她的感情烦恼了他,会变得很贪心地,会不断地想要跟他说话,会变得很依赖。

任远也很少在线。也许他工作忙碌,也许他和梅小清一样,习惯了把自己隐藏起来。但她在每天上MSN的时候,会不由地翻到朋友的一栏,会看看他在不在。那是下意识的一个寻找,毫无结果的一个寻找。他在。她也不会去主动说话。

心会乱。

生活会乱。

情绪会乱。

在一些节日的时候,他会发过来简单的一句:节日快乐!那种简单就好像是群发一样,但她看到的时候,会觉得像被偶像问候了一样,很幸福。他从来不知道他在十年里,对她有着怎样的影响。不知道在过往的岁月里,她怎样深深浅浅地思念着他。

虽然他们之间的所有的事,都那么淡,淡得就像是天边的一朵云彩,只是同行、只是整理抽屉、只是去医院探望、只是送过一束花,一本书,只是熬药…但那是梅小清整个青春期最深的情愫,也许那时候的她,什么都不懂,笨拙而单纯,但她知道的是,她喜欢他。是第一次那样认真地喜欢一个人,用尽了所有力气。

在小区门口的时候,梅小清意外地遇到了唐展。他手里牵着一条沙皮狗,大大的脑袋,棕黄色皱巴巴的厚皮,就好像一件根本不合适的衣服穿在身上起的褶皱,眉头耷拉下来好像把视线都遮住了,但愚钝的模样却又有着憨厚的可爱。

上次在香颂后,他们并没有再联系过。梅小清以为因为他被她那天失常的样子吓住了,所以断然是不会跟她再见面了。

“帮个忙。”唐展见到她,开门见山地说:“帮我照看几天阿贵。”

“它?”梅小清弩了弩嘴:“不行。我那里没法养狗。”

“可以放到阳台上。”他说着已经放下背上的背包。她才察觉他的背包比她的挎包大太多了。他解开系好的绳子,拉开来给她看一看:“狗窝和狗粮已经准备好了。”

她别过面孔:“你那不是宠物店吗?”

“那里没法放了。狗笼子都满了。”他认真地说:“这是别人要买的,我得好生照顾,再说了,你还欠我一份人情。”

她望着他。

“跟你去同学会,冒充你的男朋友。”

“我没有说你是我的…”她顿了一下,说:“男朋友。”

“你也没有否认。”他揉了揉鼻翼,笑着说:“下次还有这样的事,我也愿意帮忙的。你就替我好生照顾它几天,最少三天,最多一个星期。到时候你别舍不得还给我。”

她看着那只叫阿贵的狗想了想,迟疑地说:“它要便了呢?”

“有沙,我准备了。”他倒是想得很周全。

她迟疑了一下:“我恐怕没有办法照顾它,如果它生病了?如果它走丢了?”

“为什么不试试?”他眯了眯眼,意味深长地说:“有时候没有想的那样复杂。”

没有想的那么复杂。她在心里咀嚼这句话。

“它很听话。并不会太打扰你!”唐展继续说服着:“有时间的时候带它下楼散步,晒晒太阳,按时给他喂狗粮就好了。”

还没有等梅小清开口,他又继续地说:“你看上去脸色不大好,是病了吗?”

“感冒。不过已经好了。”她有些些感动他的细致。

“我每天都在相同的地方遛狗…你说过那也是不错的锻炼,如果愿意,我可以等你。”他暖暖地看着她。

她沉吟了一下:“最近会有些忙。”

“那,等你有时间吧!”他的声音里有着难掩的失望。

她默默地接过狗绳,说:“我会好好照顾它的。”

他静静地看着她的背影,清冷而疏离。他不知道该怎样接近她,想来想去,干脆送一只他养的狗给她,把它放在她的身边,倒是不错的主意。至少还可以有着借口与她见面。

梅小清的手里多了一根狗绳,阿贵在前面懒洋洋地踱着步子,昂着皱巴巴的头走得很骄傲,因为肥实,身上的皮肤也跟着抖动,她忍不住地笑了。也许没什么好复杂的,照顾一只狗,去谈一场恋爱,或者看着任远走向他自己的婚礼。

他即将是别人的丈夫了。

这个事实,还是会刺疼了她。既细微又锋利。

也许不那么执迷地迷恋着一个人时,会快乐一些。

第十一章 他们的生活,是硬币的两面

不得不说,阿贵是一只很和谐的狗。不吵不闹,只是蹲在茶几旁,静静地玩着一只拖鞋,不断地咬来咬去,专注得就像是拖鞋里藏着巨大的宝贝,它一定要征服它。这种恒心和执着让梅小清有些担忧,它的性格会不会太忧伤了?

小时候养的那只狗,总是撒着欢儿地乱跑,总是会在满屋子里跳来跳去,它要掉毛,沙发、床上到处都是狗毛的时候,母亲就会很生气。有一天出门就把它一个人锁在家里,它竟然很报复地把一床被子从床上拖了下来。那是一只很开朗而活泼的狗,喜欢撵路,见到认识的人时,就会热情地扑到别人的膝盖上,用爪子不停地挠着,跟对方玩耍。而且它不喜欢孤单,它总是挑有人的房间呆着,如果你从这间屋子走到那间屋子,它睡着了也会醒来晃悠悠地跟过去,再趴在你的脚边。每天上学的时候,它会跟着梅小清走老远的距离,她总是佯装生气,快回去,我可不能把你带到学校。每天放学回家的时候,远远地它就扑上来了,它的爪子不停地挠着,伸出舌头舔着你,尾巴摇得很积极…就像最亲密的朋友一样相处着,但母亲觉得它太麻烦,也没有问过意见就送走了。

在那以后,她没有再养过一只狗。如果有些是注定要失去的,还是不要了。但现在,另一条狗闯进了她的生活里。她坐在电脑前敲着字,每一次抬头望过去的时候,它依然还是玩着它的“玩具”。

终于想起来还没有喂它吃狗粮,她对这个不懂,到底像阿贵这样的狗需要吃多少才是饱呢?打算在百度上搜一下的时候,手机响了。

“吃过了吗?”是唐展轻松愉快的声音。

她愣了一下,不明白他问的是人,还是狗:“要喂阿贵多少?”

“两纸杯就够了。”

她从电脑前站起来,一边接着电话,一边去打开阿贵的“行李”。

“对了,记得要用水泡软,否则它会消化不良。”他提到消化不良的时候用了调侃的语气,她就明白他是在嘲笑那次她吃得太多呕吐的事。眼睛轻轻地垂下去。那是不能重复的心情,那是不想要再回顾的时刻。

“在听吗?”对方轻声地问。

“我要给它弄吃的了。”她没有回答地说。

“它现在怎样?”

梅小清看了阿贵一眼:“好像已经适应了,现在它正忙着,恐怕没时间接你电话。”

她难得的幽默惹得他在电话那边笑出声来:“它一定是正咬着你的拖鞋?”

“它为什么对拖鞋这么不怀好意?”梅小清浅笑。

“那你得把家里的拖鞋都收起来,免得它全部祸害了!”

“怎么不早说?”梅小清嗔怪道。

“怕说了你就不肯养它了。”

两个人又在电话里闲聊一阵。直到梅小清察觉这个电话打得超乎寻常的长了,心里一怔,立刻地说:“就这样吧。”

合上电话的时候,她一手握着手机一手握着狗粮,发了会儿呆。

其实还是很想再养一只小狗的吧。只是缺失的永远是勇气。

其实能够在给任远第一次写信的时候,告诉他,她的心意。会不会还有机会?又或者,能够在MSN上试探地问过去一句,是不是还会有机会?还有,如果在大二那年的杜甫草堂,能够轻轻地握住他的手,是不是会有所不同?

她有很多,很多的机去跟他表白的,却眼睁睁地看着一次又一次的机会流逝掉。她是一个胆小鬼。想到这里的时候,她忍不住哭了起来,抱着头静静地坐到阿贵的身边,肩膀一颤一颤的,没有一点的声音,却又那么悲恸。阿贵终于从它的玩具里抬起头来,它注视了她一会儿,就无趣地放弃了,它继续地去咬那只拖鞋,没有什么比这更重要了。

她从来没有得到过,但她觉得她永远地失去了,失去了心里所有的念想。失去了所有的卑微的期盼。失去了等待的意义。也许,比起失去任远来说,这些才是让她最最悲伤的部分。

唐展第二天傍晚的时候,又出现了。他好像算准了她是这个时间下班,就在小区的门口等着。他不是那种急功近利的追求者,他没有摆出很热烈的姿态,甚至没有表现出他对梅小清太多的喜欢。但他的好,又如白开水一样,让她觉得有些动容。迂回、试探、小心翼翼的靠近…她太过明白那种心情。

他提着装满了食物的塑料口袋在她面前晃了晃:“改善下生活。”

“你会做菜?”她心情复杂地说。

“马上就知道结果。”他嬉笑开来。

梅小清停顿一下:“其实不必这样做。”

转身朝前走的时候,唐展跟了过来:“早知道你会这样说,但你表错情了,不是给你,是给阿贵,你认为一只狗每天吃狗粮会不厌倦吗?”

听到他这样说,她不由地笑了:“那它喜欢什么?”

“鱼。”他也笑起来,受了她的鼓励,继续地说:“我打算做香水鱼给它吃。”

“不是猫才吃鱼的吗?”

“其实鱼只是零食,它吃着玩玩的。”唐展始终跟在她的身边。一直到进电梯的时候,她才察觉过来,思绪有点挣扎。就这样让他进入她的生活吗?这是一个开始,早知道他放一只狗在她的身边是有目的的,她却没有拒绝。现在借着这个由头,他会不断地出现,不断地接近…但,也许她可以试试。他喜欢狗,他有强大的耐心。他帮过她,在什么理由都没有的情况下。他长相普通,应该是会让人放心的那种。只是还没有做出最后的判断时,唐展已经跨进了电梯了。她的心里微微地叹了口气。有种“那就这样吧”的感觉。

门打开的时候,阿贵跑了过来。它蹭了蹭唐展的皮鞋,又转过身慢悠悠地坐到地板上,今天的位置是窗口,它趴在那里,拖鞋被抱在怀里。

“你家是这样的。”唐展环顾四周。

“你以为?”

“至少比我想的要温馨一些。颜色要多一些。”他把袋子放到餐桌上,一点一点地往外面拿东西,有装在保鲜袋里已经被处理过的鱼,有红彤彤的番茄、有碧绿的苜蓿,有白净的豆腐…还有一罐水果罐头。

“我不会做饭。”她说。默默地把目光从水果罐头上收回来。

“我会做饭。”他笑。

“我也不想帮忙。”她垂着眼说。

“不用你帮忙!”

她抿了抿嘴唇,转身的时候听到他还在说:“我妈告诉我,在结婚之前一定要告诉别人自己很会做菜。但我真的很会。”

她径直坐到电脑前去。电脑摆在客厅飘窗的位置,她从这个角度可以看到厨房里的身影,他很快地熟悉了她的厨房,他系上了她的围裙,甚至在轻声地哼着歌。她又转身看了看阿贵,心里一阵柔软。厨房里有个男人在为她做饭,客厅里有一只叫阿贵的狗安静的陪着她,她坐在电脑前忙着自己的事,这很安好,不是吗?

她轻轻地叹了口气。

消极地想,如果那个人不是任远,是谁又有什么关系呢?选择被爱,也许是对自己的一种救赎。她的生活要继续,她也要结婚,也要嫁人,她不能再绵绵无绝期地沉浸在对过往的牵绊里,她要努力地把心腾空了,让别人住进来。

只是,又想,如果此刻在厨房里忙碌的人是任远呢?这是一个没完没了的蛊,在看电影的时候,想如果身边的人是任远呢?在爬山的时候,想如果和她一起的人是任远呢?在KTV唱歌的时候,想如果在这的人里有任远呢?甚至是在经过天桥的时候,想,那个擦肩而过的人,是任远呢…她在心里一遍遍幻想着无数的可能性,然后又像彩色泡泡一样一个一个地戳破了它们。她的生活在这里,而他的生活在那里。他们的生活就是硬币的两面,没有重逢的可能。

任远,我在这里,一直一直都在,而你呢?

空气里漂着浓浓的香味,唐展已经把香水鱼端到了桌面上。一层红辣的油面上漂落着绿色的苜蓿、青葱、红彤彤的干辣椒、还有大把的花椒,颜色丰富而生动,就好像送在她面前的不是香水鱼,而是大把浪漫的香水百合。

其实也是俗气的女子,渴望的是一份踏实的关照。

“味道如何?”他期许地望着她。

白釉瓷碗在手心里,里面盛着白色的莹润的颗颗米饭,而她的唇齿之间还有着微辣微麻的味道,她垂下眼,轻声地问:“常常做菜给别人吗?”

“如果你觉得味道还好,我愿意常常为你做。”他亮起的声音里,有清澈的感情。

她启了启唇,在停顿之间只是默默地挟了片他炒好的青菜放到他的碗里。现在的她,还没有心理准备回答这样的问题。她不是没有试着去接受别人,但每一次好像都不太对,她的心里始终隔阂着什么,若是这样冒然地开始,也许又是一场止步于好感的感情。

好在,他也没有再继续追问下去。

雾霭般的灯光下,他们只是专注要把那些虚妄的心情溺毙于食物之中。只是,在空气中,在那最坚硬的地方,有什么在缓缓地松动。

有个叫淡定的刀的读者问小妖,你会厌倦单身的生活吗?

梅小清在心里重复地问了一遍自己,你会厌倦单身的生活吗?在某些时候吧,一个人去餐厅吃饭,抬起头来看到隔壁桌都是三三两两的热闹时;一个人坐着公车回家,看到前面的一对情侣,女友缱绻地靠在男友肩膀上小睡时;在去电影院想看一部电影,发现前面排队的全是双双对对时…也会生出羡慕。

想了想,她对淡定的刀说:也许真正的勇士是,敢于直面单身的自己。与君共勉。

在九月过掉一半的时候,尤薇薇正式地跟两个好友宣布,她已经跟林锡分手了。彻底的分手,回归到一个人的状态里。

“不知道多轻松。”在东田造型里,颈项上围着一方黑色薄布的尤薇薇对着镜子里的梅小清说。身边年轻帅气的理发师用两枚无名指轻轻板正了她的头,也从面前的镜子里看着她。是上午的时间,顾客却已经很多,电吹风的轰轰声此起彼伏,一片嘈杂里,说话声会不由地扬高来。

“是要剪短吗?”理发师确定地问。

“剪吧!”尤薇薇下定了决心似的,又侧了身,对坐在身后的梅小清说:“庄子也说单身是为了更好的寻找快乐。对了,李春波,李春波不也唱着,亲爱的爸爸妈妈,我现在一个人挺好的。”

“林锡怎么会答应?”梅小清扫了一眼理发师。理发师遵循着严谨的职业操守,只是专注地刷刷剪着尤薇薇留了多年的长发,表现出根本不在意她们的谈话。

“他已经搬走了。搬来的时候没多少行李,昨天竟然收拾了整夜。我早上一看,其实还只是来时候的包。”

“他在等你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