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死于阑尾炎误诊。

智晓亮二十五年的岁月中,曾两次受到严重的生命威胁。一次,是K集团审判期间,一次,是K小姐惨死狱中。第二次发出暗花的,正是孟金贵。

杜丽聪道:“孟觉,当年在乌干达,K小姐几次救你大哥于险地。后来她接受审判时也没有将与明丰的渊源供出来。她原本不该被判得那样重。知遇之恩,他一时意气,才威胁要废掉智晓亮一双手。”

重赏之下,便有亡命之徒驾了雪铁龙,自告奋勇去撞智晓亮。谁知到智晓亮没事,却毁了罗宋宋的前程。

孟觉将颤抖不已的罗宋宋揽入怀中。当年那场车祸果然不是意外。但他实在也想不到竟是孟金贵。因为从表面上来看,孟金贵并没有任何伤害智晓亮的动机,谁知道竟有这样一层关系。这些年孟金贵对每个弟弟都竭力打压,唯独对孟觉手下留情。直到最近,孟觉开始咄咄逼人,他才想要了结了这项陈年旧案,再不对这唯一的对手心存仁慈。

他一定还有所隐瞒。孟觉心想,其中疑点颇多。孟金贵既然不说,他也绝不会追问——来日方长。

“罗小姐,今天请你原谅我,会不会太晚?”孟金贵从口袋里拿出一样东西,是她的沛纳海,“你对人性的理解太美好了。我确实不是一个好人。”

罗宋宋在孟觉怀中慢慢停止了颤抖,简直像死人一样。毕竟她的所有喜乐悲哀,并没有受到这件事,这个人左右。她已经厌倦了在人生的每个分岔路口,都要受到外力推动。她要为自己,为孟觉主动一次。

她接过了手表,重戴在腕上。“我原谅你。从此以后,你和孟觉,互不相欠。”

第二十二章 雅克的迦可琳眼泪

十一月初,竟然就下起雪来。

罗宋宋在琴室接到外婆电话,电话里莫馥君的口气十分焦急。

“宋宋,下雪了。”

“是的,外婆。温度下降了,你要记得加衣服。如果你有空,我们一起出来吃饭好不好?”

宋玲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再迫罗宋宋回家吃饭,大概也是知道自己吐不出什么象牙,反而更加令罗宋宋反感;孟觉和罗宋宋订婚,虽然请了莫馥君,但莫馥君不但没有出席,更是没有和罗宋宋联系。这次竟然主动打电话给她,令罗宋宋感动之余,又觉隐隐不安。

“你外公还没有下班,快去给他送伞。”

罗宋宋愕然:“外婆,你说什么?”

“我说你外公出门时穿得太少。你快回来拿一件外套给他送去。”莫馥君自言自语道,“他的外套收在哪里放着?好像在姬水的家里。”

“外婆,你记错了,外公的衣服我收起了。我马上回来。”

她赶紧叫上孟觉一起回到格陵大,莫馥君披着一条大围巾,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想必是已经清醒过来,非常困窘。

“外婆,你告诉我,到底怎么了?”

莫馥君阴沉着脸,一言不发。

“外婆,你是和我开玩笑嘛?”罗宋宋笑着,半蹲在外婆面前,“你想我了,想我回来看你对不对?”

孟觉站在一旁,环顾一周,对罗宋宋道:“我想罗清平回来了。”

罗宋宋心一沉,走到玄关去看,果然放着一双崭新男式拖鞋和一顶渔夫帽。正在此时,大门处传来了钥匙转动的声音。

“怎么突然下起雪了,这天气,变得厉害。”

宋玲一边换鞋,一边将刚买的日常用品放到地上。她身上还披着罗清平的外套,罗清平只穿了一件衬衫,冻得一张脸青白。莫馥君哀叹了一声,将自己更紧地裹在大围巾里。

“你快去加衣服,我来收拾。快去,快去。”

“先不要把剃须刀放到卫生间去……”

宋玲看见站在客厅中央的女儿,愣了一下:“宋宋,你……怎么回来了?”

罗宋宋后退一步,心里说不出地厌恶。孟觉捏一下她的手:“不要怕,我在这里。”

她不是怕。这个人已经不可能让她害怕。罗清平看见孟觉,仍是一脸谄媚的笑容,似乎要和他打招呼,但喉头只是动了一动;看见罗宋宋则是缩了缩身子,他竟然反过来怕她了?

“宋宋,听我和你说……”

宋玲赶紧拉着罗宋宋走进卧室,掩上了房门。孟觉冷冷看了罗清平一眼,他竟怕得退到大门外蹲着去了。

“……他可能是过激了一点,轻轻推了汤园园一下。结果那女人居然打911报警。”

“轻轻推了一下?”

宋玲激愤极了,大骂那个抢走了她的丈夫却又不珍惜的狐狸精:“她去验伤,神情禁制令,闹得凶极了!帝国主义的狗腿子们随便找了个由头,说你爸的护照有问题,又将他驱逐出境……他一辈子受人尊敬,现在出了这个事情……姓汤的还不放过他,在格陵大的论坛上大骂他是变态,放上自己遍体鳞伤的照片和验伤报告……现在生物系把你爸的行政职务都停了……他根本没有办法去上班……”

他如果不是严重伤害了汤园园,她从哪里来的照片和验伤报告?原来只要比罗清平恶一点,叫他尝到苦头,他就怕成了这个样子!罗宋宋冷笑:“罪有应得。”

宋玲急道:“不是呀!是汤园园又搭上了一个外国人,所以故意陷害你爸……你爸在国外还被拘留了两个星期……真是受了不少罪……他现在也知道自己错了……”

“够了!他不是我的父亲。他只是你的丈夫,你只是他的妻子。从今天开始,你没有女儿,也没有母亲了!”

罗宋宋走出卧室。客厅里,莫馥君正在问卖家。

“你是谁?你是宋宋的朋友么?真失礼。请坐,我给你倒茶。”

孟觉讶然,罗宋宋赶紧上前:“外婆,他是孟觉啊!”

“孟觉?”

“是啊,孟觉,我们从小就认识,我前不久和他订婚了。”

“订婚?”莫馥君拿着茶壶,努力地回想着,“你和这个男人订婚了?那智晓亮呢?你不是一直很仰慕他么?”

“外婆?”

莫馥君笑着摸摸罗宋宋的头发:“一个女人最幸福的事,当然是嫁给自己最仰慕的人。宋宋,我和你的外公在苏联相识,他读的是自动化,我读的是理论输血,我是个很健谈的人,但在你外公面前,就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有看着他的份儿。我们认识三周就结婚。我只后悔,怎么认识他那样晚!六零年,他说国家需要他调动工作,走进罗布泊,就再也没有出来。国家始终不公布他的研究机密。我等,我要全世界都知道我的丈夫是自动化领域最伟大的科学家。我一定要等到,我一定等得到……天哪,我现在这个样子,怎么还等得到!”

孟觉静静地听着莫馥君的述说。罗宋宋跪在外婆面前,将脸埋在她的手心里,全身抑制不住地颤抖起来。

“我刚才说了什么了?”莫馥君严重那股狂热的光消逝了,叹出胸中最后一口浊气,又恢复到原先的迷茫状态,“我记性越来越差了……”

“她一直都这样。上了年纪,难免会忘性大嘛。妈,宋宋已经和孟觉在一起,你就别提智晓亮了。”宋玲也从卧室里走了出来,东张西望,“咦,清平,你在哪里?外头那么冷,你快进来!”

这不是普通的老人病。罗宋宋流着眼泪对莫馥君道:“外婆,你在生病。”

“我没有病。”莫馥君挣脱了她的手,“胡说八道!”

“好,外婆,您没有病,现在那个人回来了。”见莫馥君面露厌色,孟觉也半跪在他面前,耐心道,“您看见了,他会和宋玲互相照顾,不离不弃。你搬来和我们一起住吧。”

莫馥君内心挣扎,看着泪流满面的外孙女,她垂下了高傲的头颅。

“是的。我病了。我有高血压引起的老年痴呆,这是遗传病,我防了一辈子,还是战胜不了宿命。宋宋,我真怕这时我留给你最差的遗产。”

她自从承认了自己的病情之后,反而好转了许多,只是坚持应当在专业的地方接受治疗,要回北戴河的疗养院。那家疗养院专门对享有国务院特别津贴的老专家们开放,为每人配备高级护理人员,住在花园洋房里,生活很舒适,专家之间可以聊聊天,做些轻松的活动,完全不需要家人担心。罗宋宋怎么劝她也不听,只好随她。

罗宋宋和外婆的学生们一起把外婆送回姬水老家做准备。因这一去,也许再也不会回来了,莫馥君指挥学生将一切东西该扔的扔,该带走的带走,收拾了好久。

“莫老师,我们在整理的时候,找到了一些信。”

“哦,有些是我的。”罗宋宋接过信赖,“这些……”

一些是苏玛丽的回信,还有一些信封非常古老,罗宋宋从来没有见过,看邮戳,比她年龄还大,全是宋玲亲启,落款罗清平。

她若不是认识这个变态二十几年,真是会被这手漂亮的钢笔字骗过去。

一封,罗清平回忆起上山下乡的时候,是怎样地对宋玲温柔体贴,替她出工,偷老乡的鸡给她吃。回城后,他以为再也见不到这位天仙化人的莫家大小姐,没想到,宋玲一直没有结婚,这不是姻缘天定是什么?

一封,罗清平情意绵绵地对宋玲诉说着对她的思念煤球宋玲不要不理他。

还有一封,是罗清平写在除夕,感叹莫馥君对他如同母亲一般慈爱,虽然不怎么和他说话,但他能从莫馥君的眼神里看出她并不排斥他。他能在除夕夜给她们娘俩做饭,真的很荣幸,有家的感觉。

“现在你怀着孩子,我相信你妈一定会答应我们的婚事。亲爱的玲,如果我能到格陵大来工作,就可以照顾你们母子了。如果他出生的时候父母却天各一方,对他的成长就太不利了。亲爱的,你说呢?”

“现在真希望我就在你身边,照顾你,还有我们的儿子……不是儿子也没有关系,女儿我一样喜欢。女儿就应该叫罗宋宋,有你的名字,也有我的名字……”

“这些信还要把?我去拿盒子。”

“将这部分,寄到格陵大罗清平教授家去吧。”她将那些情信都码好,“我想他们很需要。”

“哎呀,阁楼上有一窝刚出生的小狗。”有学生拿着扫帚冲下来,“我觉得狗妈妈快不行了,不会是发瘟吧!”

“是隔壁小孩养在阁楼上的。”罗宋宋想上去看看,被莫馥君阻止了。

“不要碰,恐怕有菌。我们也该走了。”

“可是%”

“没有可是。它有主人,你就不要多管闲事。”

等罗宋宋将莫馥君送到北戴河,陪了她一段时间,然后再回姬水想去探望Mary的时候,阁楼上已经收拾得干干净净,一只小狗也不减了。

利永贞周五下午三点整五二零路公交车去见闺蜜钟有初。

坐她前排的是一对情侣。

“我去拿体检结果而已,你不用特地请假陪我呀。”

“我请假还有更重要的事情。”他侧头来对恋人微笑,露出脸颊上的酒涡,“到了,下车。”

“没有啊,这是格陵大,你打算转车去医院吗?”

那对情侣中女的先下车,然后男的下车时,却不小心一个趔趄单膝跪了下去。

“你怎么摔倒了?快起来。”

可是孟觉不起来。公车也不开了。上车的人也不上了。下车的人也不下了。利永贞连忙将大半个身子探出窗口去看热闹。

“罗圈圈,你还记不记得,八个月前的今天,我们带玛丽出去玩,回家的时候在这里发生了什么?”

“……记得。”那女生脸红了。利永贞赶紧大叫:“美女,我们不记得呀!”

“……我下公车的时候摔倒了。当时还有人笑话我是向你求婚……你都不知道我有多尴尬。”

那男人穿着登喜路的休闲服,却毫不犹豫地跪在泥泞里。

“我知道你有多尴尬——罗圈圈,嫁给我。哪怕将来你会不记得我。”

他拿出一枚戒指来。已经有人摸出手机拍照,利永贞突然伸长脖子大吼一声:“美女,不要犹豫,这男人值得嫁啊!”

在这样一个昏昏欲睡的下午,整车人的情绪都被利永贞的一声平地惊雷带动起来。

“太帅啦!嫁给他吧!”

“至少三克拉,不嫁走宝啦!”

“你可不能忘了这帅哥啊!”

大家拼命地鼓着掌,为这都市中的一小段浪漫插曲。

那个叫罗圈圈的女孩子肆意地流着眼泪,拼命地点着头,为了这个她愿意和他一起好,一起坏的男人。

“我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