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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通了,当对方的声音在电话里响起,莫紫便尖叫了一声,把手机扔了出去,居然还是余北!

莫紫惊慌失措地蜷缩在沙发里,抱着自己的肩,看着躺在地板上的手机,一闪一闪地亮着,余北的声音隐约传出来:喂,你找我有事么?请说。

莫紫颤颤地捡起手机:对不起,刚才我拨的不是你的号码,为什么会打到你手机上?

哦。余北犹豫着顿了一会:或许你的手机系统出了问题。

哦,或许是,抱歉,我又一次打扰了你。莫紫收线,翻出手机的保修单,打算明天一早去修手机。

4

维修人员说莫紫的手机没任何故障。

莫紫失魂落魄地坐在街边的小花园里,春天的明媚阳光抚摸着她的脸,她拿出手机,摆弄着,突然,手机屏幕一黑,关机了,按开机键,却怎么都开不了机,她不得不再次返回手机维修店,维修人员在仪器上检测了一会,递还她:是没电了。

她明明是早晨刚换过电池的。

他们开始着手准备婚礼。租房子,买家俱,选戒指,试婚纱,忙得兴高采烈。我亦步亦趋地跟着,想象镜中那个喜气洋洋的新娘是我。他们并立镜前,一对璧人。

镜子里没有我,我在人间没有位置。

结婚前夜,新娘出了事——她太兴奋,和伴娘谈至夜深溜出来吃宵夜,却正撞上一群玩飞车的年轻摩托车手。

我看到家明守在急救床前泣不成声,看到荧屏显示那女孩的心跳越来越弱,看到本是来参加婚礼的亲友神态惊惶地拥塞在医院走廊里。忽然,一个念头鲜明地浮出:我可以代替那女孩子做新娘吗?家明的新娘……

“冥王爷,世上可有借尺还魂这回事?”

“没有。”冥王痛快地回答。

“真的一点办法也没有?”我热切地问,“我愿再一次付出自己的所有来交换。”而我所有的不过是灵魂,一颗充满对家明的爱的灵魂。

“那就又另当别论。”冥王的声音依然空空洞洞没有悲欢,“我可以帮助你进入她的身体令她起死回生,但你却将从此在这个世界上消失,做新娘的人仍然是她。这就好象你给一个人输血,可以帮助她得回生命,但并不代表她就变成了你。你,已不复存在,包括感情与灵魂。”

我惊痛。许久,缓缓颔首:“我懂了。”

回到病房,我再看一眼家明憔悴的脸。哦家明,我是真的爱你!

我鼓足勇气做了一件我生前一直不敢做的事——走上前搂着他的脖颈在他脸上轻轻一吻——而他竟一无所知。

家明,家明,我轻叹,纵身投向病床上的新娘。

在那一刹间,我看到家明的眸中一闪,我们的目光终于相撞。

真的,我清楚地看到他在那一刻忽然意识到了什么。但立刻他的眼光便被那圆圆脸亮亮眼的新娘吸引住了——她已缓缓地睁开眼睛,一旦睁开,他们的眼光便交织在一起,再也分解不开。

我乏力地感到自己在寸寸消失,我即将魂飞魄散,连感情也不复存在,我甚至不能再爱了。

哦家明,家明,我终于是为你做了一点事了……

回家后,莫紫丧气地把手机往旁边一扔,窝在沙发上看电视,快十一点了时,有人按门铃,她从猫眼往外看了一眼,是余北。

他似乎有些不悦,脸青青地板着,目光灼灼。

莫紫打开门,余北并不进来,只是虎着脸道:以后,请你不要再随便拨我电话。

莫紫歉意:昨晚的事,真的对不起,也许你不相信,但,确实不是我故意。

余北的脸,更是难看了,象是发现自己被愚弄了般,很是愤怒:不只昨天晚上,今晚,你到底电了我几遍?你和我不过是卖主和买主的关系,请你不要再有其他想法!

莫紫登时就有了被侮辱的感觉:是么?请你不要过分自我感觉良好,我的手机没电自动关机了,到现在还没换电池呢,怎么可能今晚给你打过电话?莫紫气咻咻地抓过手机塞进余北手里:你自己看吧!

余北不相信似地接过她的手机,看了一眼,便笑了,撞破阴谋般地讥笑着递还她:莫紫小姐,撒谎也不是张口就可以来的,要做好铺垫。

说完,转身就走了,莫紫愣愣地看着他的背影,待目光落回到手机上,嘴巴便缓缓地张开了,她的手机明晃晃地开着机呢。

5

夜里,莫紫做了一个梦,梦里的余北正与一位女子吵得不可开交,她站在他们身边,他们却视若不见地争吵着。

余北满脸涨红地和女子辩白着什么,女子愤怒地不依不饶着,突然,余北一扬手,一个东西飞了出去,是手机,它撞到墙上又弹了回来,粉身碎骨地散了一地。

莫紫听清了女子最后的那句话:你当我是弱智啊,如果你和她没关系,她为什么要不停地打你电话?每次都是打完电话就飞快关机!

有口难辩的余北脸色煞白,他咬牙切齿地看着女子,猛地夺过女子的手包,掏出手机便按上一个号码:我一定让你亲自去证实一下,我和那个叫莫紫的女人究竟有什么关系。

莫紫大骇,想亲自和他们解释一下,可每当她向前走一步,余北和女子便会离她远一步,就象她是个在银幕前看电影的人,对银幕上的情节只能无能为力地焦灼着。

手机铃声在午夜中清脆的歌唱,把睡梦中的莫紫唤醒了,她头昏脑涨地顺手摸起手机,一个尖利的女声劈头盖脸地砸过来:你总给余北打电话是什么意思?

莫紫的脑袋有点疼,她想说对不起,你误会了。可是,说出来的话却是:当年,你不也是这样给余北打电话的么?

手机那端,就安静了。

莫紫喂了一声,那边已挂断了。

床对面镜子里,映出莫紫甜美笑着的脸,莫紫摸了自己的脸一下,自己的脸上,分明只有错愕而没有微笑么?

她惊愕地从床上爬起来,慢慢凑近镜子,昏暗中,她看见了镜子里的自己,正奋力地睁大了眼睛,在她的瞳孔里,有位粉衣白裙的女子,小小如蚁地逶迤而去。

心下惊悚的莫紫猛地拽过毛巾被盖在了镜子上。

6

莫紫想确定一下,昨晚自己是否真的接到过一个电话,她翻开手机来电纪录,除了同事和朋友的号码外,并无其他陌生来电号码。

或许,接电话的事,也是个梦。

可,这天傍晚,她却接到了余北的电话,他情绪很低落,倒也没对她发脾气,只说想请她出来坐坐。

莫紫心里有点发虚,还是应了,正好她也有些疑惑想跟他求证一下,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余北卖给自己的房子里,有股子阴郁的戾气。

7

他们约在一间冰吧里见面,余北的眼神灰灰地看了她一会,突然说:你认识沙一诺?

沙一诺是谁?莫紫摇头。

余北干干地笑了一下:事到如今,你何必否认?其实,你不说我也明白,沙一诺的朋友都恨我和美栀,如果我没有在结婚前夕和美栀发生那档事,沙一诺就不会自杀……

对不起,我真的不认识沙一诺。莫紫觉得有冰冷的汗水正顺着心尖往下滴。

余北抬眼,怔怔地看了她一会,惨淡一笑:怎么可能?如果你不认识沙一诺,你昨晚怎么会在电话里说以前美栀也是故意这样打电话给我让她发现破绽的?

莫紫微微地张着嘴巴,半天才说:我以为那是个梦。

不是梦,昨晚,我们吵架了,她给你打了电话。余北点上一支烟:我和美栀分手了,也好,有沙一诺的自杀横在记忆里,我们在一起也不会有幸福,无论你承认与否,我都不会怪你。

然后,莫紫就知道了一个故事,余北和沙一诺相恋5年后买了这套小居室打算结婚,而一直与余北有些暧昧的美栀,却在他们婚礼前夕故意在深夜里频打余北电话而引起了沙一诺的怀疑,虽然余北极力辩白自己深爱的人是沙一诺,沙一诺还是没能承受住这一打击,在婚礼前服安眠药自杀了。

等我回家,发现她穿着第一次和我约会时的衣服,安静地躺在床上,象睡着了一样。余北的手指插进头发里:这些年,我一直被内疚困扰,一想起她,我的心就象被紧紧攥住一样的疼,那房子更不能住,一进门,我就泪流满面,今年,我决定卖掉它……

8

夜深了,莫紫拿掉蒙在镜子上的毛巾被,轻柔地抚摸着它说:这些年,他的最爱,一直是你,他被内疚折磨着,过得一点都不快乐,他们已经分手了,我知道,你一直住在这里面,我会一直陪着你。

话音刚落,镜子就碎了,象烈焰炙烤下的瓷器一样,细细的裂纹纵横交错着延伸,一片一片地坠在了地上,象透明的泪滴。

☆、隔着一座奈何桥

玉米说,天上的星星是他送给我的钻石。但能挂在脖子上的钻石,却是麦子送给我的项链。

所以我宁肯一直偷偷摸摸地做着麦子的女人,也不愿意成为玉米自行车后座上的爱情……

隔着一座奈何桥

牡丹樵

玉米实在不走运。

刚到楼下,就停了电。等他跑上26楼,把我背到楼下的院子时,电,又来了。

远远近近,好多人挑着灯笼在散步。

我问玉米:“今天是情人节,又不是过元宵,怎么那么多人打灯笼?”

玉米不理我,只顾着自己哭。眼泪一把,鼻涕一把,也不知道害臊,真是个“没男人的出息”。

手边刚好有一个灯笼飘过来,且不理他了,我也打起灯笼,加入到散步的那一群人之中,沿着一条河边的青草地,向一片雾霭的深处走去。

1

以前,我用颠三倒四的句子骂玉米时,他总是嘻嘻一笑,把我的创造发扬光大:“虽然我是个骑着保险卖自行车的小男人,但总有一天,我要娶老婆当你。”

也不是没想过嫁给他,但他实在太穷了,每次送花,只送一朵,还是打了折快谢的那种玫瑰,偶尔请我吃顿饭,不是麦当劳,就是肯得基。我说这种地方,只适合中学生约会,他就刮了我的鼻子说:“你要是穿上校服,没人不当你是高中生。”

这样的夸奖让我很受用,所以我一次又一次陪了他去冒充中学生。

每次吃完饭,我都会提醒玉米:“别再对我浪费感情了,找个踏踏实实的女孩子去结婚吧。”

每当这时,他都会扳着我的肩膀,用很夸张的表情对我说:“我一定会赚很多很多钱,迟早我会比麦子还有钱,等到那时,我就会很气派很气派地,把你娶回家当老婆。”

麦子是玉米的上级的上级的上级,他有钱的事情,地球人都知道,但玉米不知道的是,早在三年前,我已经是麦子的女人。

麦子有钱,也舍得给我花钱,但他却是个有老婆的男人。

麦子的钱都是靠着他老婆的老爸赚来的,所以,他从不敢跟老婆提离婚的事。所以,我只能一直做他身后见不得光的女人。

刚到公司时,我和玉米一起跑业务,满大街拉单子,后来,麦子说我长得像他大学时的女朋友,就把调到行政部,做他的私人助理,从此不受风吹日晒和雨淋。再后来,我就真的成了他的女朋友,在没有熟人看见的地方,让他一次次缅怀大学时光。

住在他送我的房子里,用他的钱打发一个女人26岁的寂寞与虚荣,常常,我会一个人在午夜的窗前发呆,想起玉米。要是玉米能有麦子十分之一的钱,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嫁给他。

但是我等得眼角都长出细密的皱纹了,玉米还是个骑着保险卖自行车的穷光蛋。

2

记得三年前,情人节那天上午,麦子带着我去塞纳河吃法式鹅肝,还送给我一条镶满钻石的项链,而玉米直到晚上下班后,才拿着几枝快要蔫掉的玫瑰来找我。他俯在我的耳边很神秘地说,要带我去一个地方,给我世界上最大最亮的钻石。

那时间,麦子已经回家陪老婆过节去了,我就坐在玉米的自行车后座上,兴冲冲地跟了他去拿钻石。

玉米的自行车一直骑到了郊外的油菜地里,我也没见他把钻石拿出来。

那晚,天空很蓝,星星很亮,星空很美,玉米牵着我的手,指向天空:“有一本书上说过,星星是上帝送给穷人的钻石。我现在还很穷,只能先把钻石寄存在夜空里,不过我保证,总有一天,我会送给你最大最亮的钻石。”

他说得很认真,我感动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了,正要偎进他的怀里藏起尴尬时,他却大惊小怪地指着我脖子上的项链问道:“哇,你脖子上这串玻璃可真亮,在哪儿买的,肯定能值一百多块?”

气得我真想狠狠咬下他一块肉,但张了张嘴,却到底没有咬下去。见不得阳光的钻石,可不就是一块破玻璃么?

那晚之后,再看星星,我总是忍不住忧伤。

我很喜欢玉米送我的礼物,但能挂在脖子上的钻石,却还是麦子送我的项链。所以我宁肯一直偷偷摸摸做着麦子的女人,也不愿意成为玉米自行车后座上的爱情。

3

每年都有情人节,玉米不得不每年挖空心思逗我开心。

去年,他约我去放风筝。他在电话里说,他和我的风筝一定是世界上飞得最高的那一只。但是,我没有去。

飞得再高的风筝,也不会比飞往东京的飞机飞得更高。

但飞得再高的飞机,也抵不过寂寞。在三万英尺的天空,我的眼泪,玉米看不见,麦子也看不见。

麦子早早陪了老婆,离开这个北方城市,去夏威夷过他们36度的情人节,他把往返东京的飞机票递给我时,竟连一句抱歉也没有。

樱花总是比爱情开得更晚,一个人走在2月14的孤单里,身旁的情侣比枝头的樱花更稠更密,我成了最不合时宜的外乡人。都说上野是东京最大的公园,我却找不到一个可以停下来想念的角落。

玉米是在放他的风筝吧,还是偷偷躲在家里盘点他的存钱罐?没有我在身边,他会不会也和我一样忧伤?

也许,和玉米一起去放风筝,会比一个人来东京,看这还没开放的樱花更会让我觉得开心吧?但在爱情的世界里,从来没有也许。我从一开始选择的就不是爱情,为什么又要为了爱情而伤心呢?

从东京回来后,一推开门,茶几上放着一个纸糊的风筝。一看就是玉米亲手做的,他还用狗爬体在上面写着大大的三个字:爱情鸟。

可能是写字的时候,颜料蘸得太多,那三个字的下面都拖着长长的尾巴,像干涸在脸上的泪痕……像我在上野的樱花树下,用花了的妆容,展览着失恋的心情。

4

后来,那个风筝被我装了镜框,挂在客厅的墙上。

麦子看见到后,问我是从那里得来的,我说是在路边顺手买的。他就嘲笑我说:“跟了我两年多,怎么品位还这么差?”

我反问:“跟了你两年多,怎么还不向我求婚?”

麦子语结,用了一个LV皮包,才又换回我的笑脸。

有钱人当久了,麦子习惯用钱解决一切,他对我也只会用这一种办法。

想起有一次和他晚饭后分手,走到楼下时,才发现小区停电了。一个人爬26层楼已经很恐怖,还要穿着9CM的高跟鞋,在暗黑的楼梯间摸索……我犹豫了又犹豫,到底还是拨通了麦子的电话。

他正开着车走在回家的路上,一点也不为我紧张,只随口给我出主意:“在小区旁边随便找个宾馆,先开个房间过一夜吧,我到家了,别再打电话过来了。”

不等我回答,电话已是忙音。我握着手机站在黑暗中,不知所措,那一刻,我忽然很想念玉米。

接了我的电话,玉米只用了20分钟就赶到了。骑车骑得他整个人热气腾腾的,像极了一块刚出炉的面包。他住北郊,我住南郊,就是开车过来,也得半个小时,真不知道他一路上闯了多少个红灯。

我掏出纸巾,想给他擦擦头上的汗,他却从自行车前框里拿出一把蜡烛,还有一个手电筒,把我的双手都占满。

然后,他往地上一蹲,拍拍自己的后背:“来吧,爬上来吧,人肉电梯的干活。”

那是长大以后,他第一次背我。他的后背热烘烘的,还像小时候那样熟悉。

5

小的时候,我们都住在七楼,他家东户,我家西户。我们每天一起在院子里玩,不到天黑不回家。每次回家,我懒得爬楼梯,总欺负他背我,还说是给他一个锻练身体的机会。

岁月在玉米的后背上一天天走远,我们也渐渐长大。旧楼拆了,大家住得远了,他不能再背着我爬楼梯了,就每天绕了道,用自行车驮着我上学放学。

所以直到现在,在这个人手一辆自行车的城市里,我却一直都是个不会骑车的女子。而玉米的自行车后座上,也从来没有坐过别的女子。

他说,他的自行车就是我的专车,就像他的的后背,也只是我专属的电梯。

现在,这架电梯更结实了,他咚咚的脚步夯实有力,似乎能一直把我背到天上去。我爬在他的后背上,眼泪扑簌簌流个不停,一滴不落,全落在了他的后背上,与他的汗水混在一起,散发着咸咸的味道。

我在他的耳边轻轻地说:“玉米啊,你要快些啊,再快一些……”

玉米傻呵呵地回应我说:“我又不是真的电梯,能这么快,已经是奇迹了。”

我的眼泪又一次遮盖了眼帘,在心里暗暗骂他是个傻骆驼:“傻玉米啊傻骆驼,我是说要你快些,再快一些成为有钱人,我已经快要等不及了……”

那一晚,我很想让他留下来过夜,但没等我把心里的话说出口,电,却又来了。

明亮的灯光下,我忽然改了主意。在我的心里,有另一个声音在大声地阻止我:不要,不要再让玉米在你身上浪费光阴了,他应该去找一个简单,干净的女孩子,去谈恋爱,去结婚……

最后,我到底还是硬着心,把他推出了门。尽管他也很想留下来,一辈子都留下来,但我说让他走,他还是听话地走出了门。

看着他那么的不高兴,我又忍不住心疼,就转身找出门上的一把备用钥匙塞到他的手心里:“以后,我要是忘了带钥匙,回不了家,你得第一时间给我送过来。”

玉米像得了奖赏一样兴奋得满面通红,连连点头,马上就忘记了刚刚才被驱逐的不快。

6

今年的情人节似乎比往年来得更早一些,地上的残雪还没化干净,玫瑰花已经挤满了大街小巷。

三天前,麦子洗澡,我帮他整理衣服时,无意中看到他的衣袋里有一个首饰盒,打开一看,是一对蓝宝石的耳坠。我以为是他早早为我买好的节日礼物,就装作没看见,又原样放回,什么也没说,只等着到时给他表演一个惊喜。

但是今天早上,我却发现那对耳坠戴在公司一个新来的女孩的耳朵上,而我收到的不过是一束最普通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