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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招娣过来搭了一把手,她才算从麦田里给爬了起来,脚上的伤口却又开裂了,雨水混着血水滚落,看着还挺吓人的。

“你跑地里干什么?看鞋都潮了!”

陈招娣实在不知道这麦田里有什么好东西,瞧见李玉凤腿上又流血,整个眉心都皱了起来,严厉道:“你明儿可别在出门了,在家里好好歇着,可别把伤口给整发炎了!”

李玉凤从晌午开始就觉得心里不爽快,听陈招娣这么说也没反驳,乖乖的点了点头,想着好歹赵国栋已经说不怪她了,将来的别墅也有着落了,只要她以后还是这卫星大队的人,她就能分到别墅。

她正努力打算说服自己,忽然间眼珠子一瞪,想起了最关键的一件事情!

她是女的啊!将来是要嫁人的!她要是嫁出了卫星大队…可不一样没别墅?难道为了几十年后的别墅,她还得在这卫星大队找个人嫁了?

可她要是想在卫星大队找个人嫁了,将来还有谁能比赵国栋更出息?

李玉凤忽然觉得,自己把自己给绕了进去…

赵国栋回到家,照例还是外面下大雨,家里下小雨。他蹲在井边把裹着泥水的鸡蛋洗干净了,来到了灶房。

赵阿婆是最后一代被裹了小脚的女人,行动不便,做农活肯定是不行的,但她在家里操持家务,负责一家老小的吃喝,将节衣缩食的日子过的看上去尽量宽裕些。

最近农忙,儿子和两个孙子都很幸苦,所以她做饭的时候也尽量多加一些米,少加一些水,让饭看上去不那么像稀饭,这样也可以抵饿一些。

家里其实是还有一些面粉,但要留着给赵家栋做干粮,学校食堂里的饭菜价格太贵不说,也没有多余的粮票给他了。

赵国栋把鸡蛋丢到土灶上的烫壶里,回房把身上的湿衣裳换了,看见赵家栋站在窗口看一本水浒传的小人书。这些东西都是他们以前住在城里时候留下来的,破四旧的时候被抄没了好多,如今只剩下这几本。

“阿婆煮了鸡蛋,你去吃吧。”

赵家栋一听有鸡蛋,眼珠子都亮了,丢下手里的小人书就往灶房跑。这年头大家都跟恶鬼似的,听见有吃的眼睛都发红,也就李玉凤可以眼皮都不眨一下,把一个好好的白煮鸡蛋给丢了。

赵国栋看看天色,长吁了一口气,这雨只怕一两天还停不下来。他低头随手翻了翻赵家栋丢下的小人书,脑子却闪过了李玉凤扭头就走的样子,小脾气使的一套一套的,她要还是自己对象,他一准打她屁股教训一顿!

他被自己的想法给吓了一跳,连眉心都拧了起来,忍不住低头看看自己宽厚粗糙的掌心,心中暗恼,好歹也算是结了娃娃亲那么多年,咋就连小手都没牵到过一回呢?

这下好了…这辈子怕是没指望牵上了…

刘振华从后排的知青宿舍过来,找了一圈没看见李玉凤。外面的雨下的不小,他以为李玉凤会在这里再呆一会儿,这几天农忙,大家事情又多,两人已经好久没有私下里好好联络感情了。

他觉得李玉凤似乎有意无意在避开自己,其实他以前是很希望李玉凤可以不要粘着自己,彼此保留相对的个人空间,这样会让他感觉压力小一点。他不可否认内心对李玉凤是有感情的,但作为一个下乡的城里知青,喜欢上一个乡下姑娘,多少还是让他脸面上觉得有些过不去。

更何况,他的这份喜欢中,还夹杂着太多功利心在里头,让他有时候也会感到茫然,不知道自己的对李玉凤的感情是否真实。

“刘同志,你来的正好,这是玉凤让我还给你的。”

马秀珍坐在办公桌前看书,抬头看见刘振华过来,她把抽屉里的药膏递给刘振华。

不可否认,刘振华是一个很有才华的年轻人,在红旗公社下乡的众多男知青中,是非常受追捧的。他会写诗歌、散文,还会把毛主席语录编成朗朗上口的儿歌,教大队里的小孩子朗诵。他还有一样独特的技能,那就是会拉手风琴。

这样的年代,大家都处在一个文化匮乏的阶段,刘振华的才华让很多年轻女孩仰慕,更别说像李玉凤这样,从来没有进过城市的农村姑娘。刘振华给她编织着美丽的绘卷,让她仿佛置身在一个从未经历的神奇世界。

但对于马秀珍来说,这都是因为李玉凤物质上的充裕,造成了她精神上的贫瘠,她虽然生在农村,却从小没有受过苦,所以更容易受到刘振华的诱惑。

城市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那里一样有朝不保夕、食不果腹的穷人,如果真的那么好,他们也不会为了吃一顿饱饭,就来到农村。

“这是…”刘振华显得有些茫然,他接过马秀珍递过来的膏药,问道:“她如果不要,为什么不直接还给我?”

马秀珍肃然道:“这个我也不清楚,也许你可以直接问问她,”她顿了顿,继续道:“不过刘同志,柳同志的药膏也是你送给她的吗?”

刘振华猛地皱起了眉心,有些狐疑的看着马秀珍,但马秀珍一向话少,在知青团队中的人缘也很好,他觉得她应该不会乱传什么不该说的话,可毕竟最近是她在和李玉凤一起看管仓库,也许她们也会议论起自己。

“只是同志之间的相互关怀而已。”刘振华笑得有些尴尬,心里却担忧了起来,李玉凤一向是有些小姐脾气的,要是被她知道她和柳依依之间有暧昧,肯定会大闹一场。

也许…让马秀珍把药膏还给自己,就是一个前兆。现在的境况很明显,柳依依和李玉凤是没法比的,到了他要取舍的时候了。

柳依依合上了《牛虻》的最后一页,心情还有些久久不能平静,她很想和小说中的主人公一样,成为一个勇敢的革命斗士,但她知道,她没有那样的毅力、魄力…她现在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落魄的女知青,在别人眼中,甚至还比不上这卫星公社的一朵村花。

手指上的伤口还有些发胀,涂过了膏药之后已经好了不少了,她心里还是感激刘振华的,只可惜…刘振华却喜欢那个村姑。

真不知道这种没有文化、脾气还傲娇的村姑有什么好吸引他的,她甚至暗戳戳的想,难道是因为刘振华想要得到今年的工农兵大学推荐名额,所以才故意讨好李玉凤的?

这件事情整个红旗公社的人都知道,但整个公社只有一个名额,就算李国基把他推荐上去,他也不一定能拿到这个名额。可再怎么说,如果连李国基的推荐都没有,那就更不可能得到这个名额。

柳依依还在挣扎中,她不知道要不要为了这个名额去找李三虎,她知道李三虎喜欢自己,可她还是一个忠于爱情的人,她心里更喜欢的人是刘振华…

“柳同志在吗?”

外面忽然传来了刘振华的声音,配着淅淅沥沥的雨,听上去有些朦胧,柳依依的心漏跳了一拍,站起来整了整自己披散的长发,回道:“我在,门没关,请进。”

第17章

刘振华推门进来,他穿着一件白衬衫,袖口卷到小臂上,领子翻的很整齐,洗过的头发已经干了,梳理得一丝不苟。他和这生产队里任何一个男人都不一样,看上去清清爽爽的。

这正是柳依依最欣赏的男人类型,她看见他的时候眼神稍稍一闪,但还是很自觉的控制了情绪,低下头身子靠在了书桌边上,让出宿舍一部分狭小的空间。

“坐吧,我有些话要对你说。”刘振华看着柳依依,心里矛盾极了,不可否认,柳依依更符合将来他对另一半的要求,但很多时候,男人要以事业为重,以柳依依的条件和家庭成分,她根本帮不了自己,很有可能还会给自己拖后腿。

他可不想一辈子呆在农村,爱情算什么…爱情在这个年代只是一样奢侈品,况且…他现在已经慢慢感觉到,自己对李玉凤萌生出来的感情,比以前强烈了很多。

或许他就是爱李玉凤的,这样多好…他不光可以得到爱情,还能得到别的一些附加品。

“你想说什么?”柳依依看着她,眉眼中甚至有些期待。女人一向没有男人这样功利,在这一刻,她甚至有些向往刘振华能向她说出一些感人肺腑的话。

“以后…我们两个还是尽量保持距离比较好,我不想让别人误会了我们之间的关系。”刘振华说完,脸上还带着一丝尴尬,站起来道:“柳同志,我们从城市来到农村,是为了接受学习和改造的,应该放下个人感情,响应主席的号召,如果我之前的举动让你有所误会,我向你郑重道歉。”

“什么?”柳依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刘振华,眉眼中满满的委屈。

她这幅样子实在让人觉得非常心疼,刘振华甚至有些狠不下心来,他抬起头,蹙眉看着柳依依,眼中还带着浓浓的不舍,“我们彼此并不是合适的人,柳同志,希望你以后能幸福。”

他顿了顿,露出一副被逼无奈又极不情愿的表情,这让柳依依更加坚信,这一切都是李玉凤逼迫刘振华这样做的,在这样艰难的年代,他们好不容易可以彼此心心相惜,却被李玉凤棒打鸳鸯,这真是世上最悲惨的事情。

柳依依的眼泪落了下来,若是论起演技,她是一点儿不会比刘振华差的,社会欠他们两一个影帝和影后的桂冠。柳依依看着刘振华,热泪盈眶,依依不舍,不断咬着自己苍白的唇瓣,目送他离开。

天气很给力,才下了一天雨就停了,但陈招娣担心李玉凤腿上的伤口发炎,说什么也不让她在到处乱跑。所以…看仓库这样轻省的活就落到了二嫂王爱华的身上。

王爱华人不算坏,知道城里人娇惯些,仓库的体力活都抢着干,就让马秀珍做一些统筹、记录的事情,再说她也不识字,让她做那些,还不如做体力活容易。

马秀珍登记好名字,王爱华就把农具借给社员,两人也算配合默契。

“李二嫂,玉凤这几天怎么没有过来?”马秀珍有些担心李玉凤,那天她和赵国栋见面之后,一整天都闷闷不乐的,也不知道现在好些了没有。

“没什么大事儿,就是上回割伤了腿,她不好好养着,伤口又裂开了,我那婆婆紧张得什么似的,就不让她到处乱跑了。”

王爱华话语间流露出对李玉凤浓浓的艳羡,她这个小姑子也不知道是哪一世修来的福分,这么大个人了,不会下地干农活也就算了,连土灶也不会用,本来这样歇在家的日子,好歹也帮衬着做些家务,结果呢…她什么都不会,只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也不知道将来是个什么造化?她要有能耐到了婆家还这样享清福,那就是她的本事了。

“镰刀是铁器,要是伤口老不好可不行,最好还是去公社的卫生院打个破伤风针吧。”虽然那些镰刀磨得又快又亮,但万一要是感染了,却也会闹出大病来,马秀珍还挺担心的。

“可不是,我婆婆说这几天忙,等过两天麦子都收割完了,就让三弟带她去卫生院打针。”王爱华虽然这么说,心里却还是觉得有些不屑…这娇惯的,一针破伤风针还几块钱呢,做点啥不好?她们从小割麦子割到大,还不知道伤过几回呢,谁去卫生院打过针了?

可这话她是无论如何也不敢说的,别说在家,就算在外头,她也不敢说,她已经充分的领教到了只有对李玉凤好,才能在老李家站稳脚跟的道理了。

这不…她如今能得这么清闲的活计,还是托了李玉凤的福分呢!

晒谷场外头的老槐树下,赵国栋等着赵家栋把镰刀领出来。

他蹲在地上,仰头看着满树雪白的槐花一串串的挂下来,就想起了那天李玉凤坐在这槐树下的样子。她咋就那么好看呢?让人看一眼就跟搁在了心口一样,怎么忘都忘不掉,就连生气的样子,都那么让人念念不忘的。

赵国栋想着心烦,皱了眉心站起来,看见赵家栋已经拎着镰刀出来了。

“哥,玉凤姐都两天没来了,你说她咋了?”

“你问我,我怎么知道?”赵国栋黑着脸睨了赵家栋一眼,吓得他马上噤声了,缩着脖子跟在赵国栋的身后。

赵国栋这两天的心情就跟天气一样,阴有雨,赵家栋还以为今天太阳出来了,他也能好转一些,没想到他这里还是阴天。

反正李玉凤懒散惯了,他们家四个壮劳力,也不差她这一个人的工分,她想怎样闲着,都和自己没关系。

赵国栋努力说服自己,见赵家栋没跟上来,转头看了他一眼道:“你快些,今天最后一天,不要当落后分子,明天我就送你回校。”

赵家栋见他哥理他了,顿时笑着跟了上去。说实话这两天李玉凤不在也挺好的,她要是在,一准要骂死自己,嘴巴就跟不把门的一样,他自己都瞧不上自己了。

为期一周的夏粮抢收工作总算告一段落,到了晚上,老李家围成一圈吃饭,今晚终于可以不用开夜工了。

李玉凤拨着自己碗里的白米饭,有些百无聊赖,这两天她做什么都没精神。几十年后就要到手的别墅也激不起她现在的生活热情,心里空落落的。

陈招娣看她这副茶饭不思的样子,倒是没往别处想,皱了皱眉道:“闺女,明儿我让你三哥载你去公社,去先去卫生院打破伤风针,然后再去你大嫂的供销社买两斤猪肉回来,幸苦了这么好几天了,也该让你们开开荤了。”

李玉凤点点头,最初对粗茶淡饭的适应到了现在也开始觉得略有些艰苦了,听说美食能让人的心情好起来,她期待明天的一碗肉,可以让她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

“明天顺便去车行问问,要多少工业券才能换上一辆单车,你四哥如今在县城念书,没个单车来回太不方便了。”李国基抿了一口老白干,皱着眉心道,他是一心想要把李玉虎培养起来的,前三个儿子念书都念不好,如今好容易有个会念书的,等高中毕业了,就可以在县城分配个工作了。

“爸,我不要单车,工业券留着给妹子当嫁妆!”李玉虎一边扒饭一边开口,继续道:“要不留着给三哥当聘礼也成?”

李三虎听了这话,脸颊涨得通红的,一下子就想起了柳依依那楚楚动人的模样。她很喜欢去公社的新华书店买书,平常只要一有空就去,要是能有一辆单车,肯定会方便很多。

“少啰嗦,你三哥和你妹子连对象还不知道在哪儿呢!”李国基想起之前李玉凤的事情还觉得心里憋屈,他这几天去别的生产队指导工作,就听到好多人在议论,说得那叫一个难听,李国基面上实在有些过不去,可当着陈招娣的面儿他也不敢数落李玉凤,不然这婆娘又要在炕上跟他翻了天了。

“爸…你就这么急着我嫁出去吗?现在不是都提倡晚婚晚育吗?”李玉凤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虽然是原身犯得浑,但现在她享受了她的待遇,肯定也要尽她原本要尽的义务,对她爹妈好一点:“我就想在家里再多待两年。”

“没事,闺女,尽管待,妈养你!”李国基这话半句还没说出口呢,陈招娣就又护上短了。

他叹了一口气,摇摇头不跟她们计较了。

因为要上公社,李玉凤特意起了个大早,她今天没有向之前一样把长头发绑成麻花辫,而是用头绳扎了一个马尾巴在后脑勺上,上身穿了一件白色的确良衬衫,下面是一条藏青色涤卡背带裤。

这背带裤是城里的舅妈送的,原文中的李玉凤一直不是很喜欢,觉得穿着别扭,但现在的李玉凤知道,这将会是几年后很流行的款式。

李玉凤把自己拾掇好了从房间里走出去,看得李三虎一愣一愣的。他以前觉得自己妹子虽然出挑吧,可和城里姑娘就是有些不一样,可今天她这么一打扮,谁还能瞧出她是个农村姑娘?简直比柳知青还时髦啊!

“哥,你傻了?不认识你妹妹我了?”李玉凤瞧着李三虎这模样就觉得好笑,故意打趣了一句。

李三虎憨笑了两声,觉得自己有这么一好看的妹妹,脸上倍儿有面子,笑着道:“快走快走,别让人大家伙等急了。”

李玉凤一双大大的杏眼弯成月牙儿,长长的马尾巴一甩,从老李家出门去了。

第18章

整个卫星大队就只有一辆拖拉机, 就停在他们生产队晒谷场上,肯定是不能经常用的, 要不然别的生产队都看着呢,影响也不好。

但今天不一样, 为期一周的夏粮抢收工作告一段落, 生产队好些人都要去公社, 李三虎还要代表卫星大队去公社的农耕队落实接下来的耕地任务,所以这拖拉机就可以用起来了。

李玉凤知道刘振华和柳依依也要去公社,他们毕竟是城里人,这农村就跟一滩死水, 他们就算是水里的鱼, 也要隔三岔五的冒个泡呼吸呼吸外面的空气。

更何况, 他们并不是鱼,充其量就是暂时寄生在水里的蝌蚪,等长出了四条腿,一蹦跶就要蹦跶到岸上的。

自从刘振华和柳依依提出“保持距离”之后, 柳依依的心情一直很失落,现在两人又要一起去公社, 就感到非常尴尬。

拖拉机的车后座有好几个位置, 驾驶员还没来,他们已经找了位置坐下了, 柳依依坐在刘振华斜对面的位置上, 穿着一件浅灰色衬衫, 下面是普通的卡其裤子, 唯一的不同是脖子里系着一条粉色的方巾,她今天特意扎了两个麻花辫,让人看上去朴实一些,心想也许刘振华喜欢的大约是李玉凤的朴实。

“李三哥到了。”车后座的知青们看见李三虎过来,笑着跟他打招呼,这才看见了跟在他后面的李玉凤,两个眼珠子都看直了。

以前这卫星大队最时髦的就是柳知青了,可今天李玉凤这打扮,可着实把柳知青给比下去了。那背带裤下的小腰身看着就细巧,比上次柳知青穿的还要好看。

长长的马尾巴拖在脑后,瞧着特有精气神。

李玉虎把李玉凤拉上了车,看见她身上还背着一个军绿色的革命包,问她:“妈今天给你多少钱和票了?”

“不告诉你。”李玉凤娇声道,抬起头来看见刘振华正招呼她:“玉凤,坐这儿。”

拖拉机后座经常载粮食肥料,总会弄的脏一些,刘振华把一块手帕垫在上面,让李玉凤坐他边上。李玉凤扫了一眼,弯腰用手心擦了擦坐垫,坐在了李玉虎的边上。

她和李玉虎是龙凤胎,两人长的有七八成像,整个红旗公社的人瞧见了都觉得稀罕。

刘振华见了李玉凤不理自己,略略皱了皱眉心。柳依依还在车上坐着呢,他心里涌起几分失落来,以为当着柳依依的面讨好一下她,她就会知道他和柳依依之间没什么联系了。刘振华的视线无意中扫了柳依依一眼,见她扯着自己的衬衣下摆,楚楚可怜的模样。

她那微蹙的眉宇又让自己心里一阵动容,看着巧笑倩兮的李玉凤,刘振华陷入了沉思。

拖拉机很快就发动了起来,哐哐哐的声音吵得人震耳欲聋。李玉凤和其他几个去公社的知青和社员聊了起来,他们顺着生产队的泥路开出去,最后开到通往公社的石子儿路上。

“哎,那不是铁蛋和他弟弟吗?”社员中很快有人看见了不远处一高一矮两个身影。

这时候还是早上,太阳不辣,但天气已经有些热了,从他们生产队到公社,拖拉机都要开上半个都小时,要是靠十一路,只怕走去都要到中午了。

李三虎也看见了那两人,凭心而论,他和赵国栋关系还不错,可他妹子不喜欢人家,他也不敢喊人家上车来,只好悄咪咪的转过头来,看了一眼他今天有些惹眼的妹子,似是在征求她的意见。

明天公社的小学就开学了,赵国栋肯定是送赵家栋上学去的。他肩上还挑着两筐东西,一时也看不清是什么。

李玉凤听见别人说话就从拖拉机上站了起来,见李三虎又看她一眼,便拧着脖子道:“看我做什么?路这么远,你不捎带人家一程吗?”她说完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补充道:“这车也是大队的,给社员坐不是很正常吗?”

李三虎见她这么说,顿时笑了起来,加足马力开过去。

赵国栋也听见了身后的拖拉机声,他和赵家栋连忙让到了路边,等拖拉机近了,才看清是李三虎载着生产队里的人都在车上。

车子很快就停在了两人的面前,李三虎道:“上来,带你们一程。”

赵国栋本来觉得走路无所谓,可看见赵家栋热得满脸是汗,便点头答应了下来。他挑着担子绕道拖拉机后面,一抬头却看见了坐在人堆里的李玉凤。

她不是一向不喜欢上公社玩的吗?怎么今儿也去了?

早知道她在这上头坐着,他就不答应坐这车了…

赵国栋的脸色一下子透出尴尬来,视线扫过李玉凤,脸都有些发黑。

赵家栋看见李玉凤更是吓了一跳,缩了脖子退后两步道:“三虎哥,我和我哥还是走路吧,我们喜欢走路!”他其实真的很想坐车啊!这石子儿路实在太硌脚了,他走的脚底都疼,可比起遇见李玉凤,他还是选择走路吧!

“跑什么呢?我是母老虎吗?就这么怕我?”眼看着这两人就要打退堂鼓,李玉凤站起来看着两人道:“四哥,你把家栋拉上来。”

赵家栋抱着怀里的书包,蔫了吧唧的看看赵国栋,又看看李玉凤,再想想自己的脚底板,乖乖的伸手让李玉虎拉上了拖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