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蕾不知道水蓝是谁,包大同可知道,不过他没想到会是在这里得到证实。

只听老板娘继续说:“还有一百天就满了三千六百天了,到时候功德圆满,我老公完成了对水伯的承诺,我也不必每天送饭去,吓得我啊!总怕水蓝跟我回来。”

老板娘似乎长年不说话,好容易逮到一个听众就说个不停,花蕾听得一头雾水,表面上是呆呆的听着,心里却盘算着怎么能逃走。

她怕被发现,眼睛不敢乱看,只得偷瞄,无意间看到窗帘处闪着一线微弱的蓝光,看来就像一盏小灯从窗外照在玻璃上,不过这光线却是动的,在窗子上划啊划的,渐渐看明白是包大同三个字。

花蕾差点欢呼起来,激动得眼泪都落下了,好在古怪的老板娘又去磨刀了,没看到窗外,也没看到她的激动,以为她的泪水是因为恐惧。

她絮絮叨叨地说着做鸡血饭的制作程序和过程,需要放入哪些特殊的属性材料,花蕾却在偷看窗子,看包大同一个字一个字地告诉她要问这女人什么问题。

在这么紧张的情况下,包大同最后一句话却是:你哭的还蛮漂亮的!

花蕾气得哼了一声,心想自己穿的整齐的连身裤装,不然不知道包大同的贼眼还会看哪里。

她不安的动动,老板娘以为她想挣开绳索,叹了口气道:“别白费力气了,你跑不掉的,也不会有人来救你,你乖乖的,我一会儿会割得轻一点,在脖子上轻轻一刀,然后倒过来控血,和杀鸡是一样的。”

“那至少你要让我死的明白,不能让我在阎王面前回不上话。”花蕾装着害怕的样子,“你杀我就是为了那个水蓝吗?她为什么要吃血饭?”

“因为她爹要求的啊。”

“我不明白!为什么她爹要求,你就要杀我。我不明白!告诉我,告诉我!”花蕾哭泣了起来,“不然我死不瞑目,夜夜来找你问清楚。”

她的眼泪不是为了恐惧,刚才她确实怕死了,以为自己大限将近,这下没有让老头子震惊,倒把自己的小命送在这里了,而且最可怕的是,居然是这么个最可怕、最丑陋的死法,当时她的绝望和无助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可是包大同来了,虽然她不知道他怎么来了,也对这个花花公子没有好感,但就是感到无比安全。

她哭,是因为这里的气味实在太差了,有鸡毛味、血腥味、还有老板娘的体臭。

窗外的包大同看到花蕾气急败坏、又被恶心得直哭的样子觉得好笑极了,不过又对她的聪明和机智表示满意。

从这位古怪的老板娘的语气来看,她虽然帮着黄老板做这些可怕的事,不怕杀生,但却怕鬼,不然也不会说担心水蓝追过来。

花蕾说如果不死得明白就夜夜来缠她,一定是有效的。

果然,老板娘哆嗦了一下,加快了磨刀的速度,恶狠狠地道:“小丫头,少来吓唬我,难道我会怕你吗?”不过她虽然这么威胁,接下来却说,“阎王老爷问起你,你只说是水伯害的你就好,全是因为他,我才造了那么多杀孽。为了这血饭,我几乎每天都要杀一只公鸡,最雄壮厉害的那种。你看——”她伸出手,两手的手背上全是疤痕。

“越是厉害的公鸡就有越容易形成凶气,可是杀起来真难啊,啄得我满手都是伤。”

“那你不会随便找一只吗?难道那个什么水伯还会来查?”

“他不会来查,可是——他是鬼,他会知道的!而且水蓝越来越厉害,我怕啊,真怕啊!”她喃喃地说。

花蕾不知道前因后果,听得稀里糊涂,只道:“我死得不明不白,这口怨气难平,我只认识你,不问你又问谁?”她想继续吓唬这个敢杀人,却怕鬼的女人,可是她说的话缺乏恐吓的力度。

正不知说什么好,窗外突然传来一声怪响,就像什么东西爆开了一下,接着一阵风猛然刮起,吹得门窗当当乱响,一道蓝光闪过,还伴随着一声鸡啼。

老板娘吓了一跳,盯着门头半天,终究没敢到门外去看看,神经质的继续磨刀,但却松了口:“我也不知道水蓝的事,只认识水伯。十年前,他蹲到美院的门口卖笔,但是一直被校警赶,可他就是不走。我老公无意间经过,看他可怜,又见画笔的质量相当好,就答应代卖几只。他要求这笔不卖给别人,必须卖给美院的学生,因为他要自己的笔在最高档的学校里被使用。你也知道,这些老手艺人是有些古怪的,所以我老公也没有在意。可是有一天晚上,我们睡得正香的时候,突然传来敲门的声音,当当当、当当当——”

她沉浸在往事中,不停的用手中的刀敲击磨刀石,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听得花蕾毛骨悚然,忍不住瞄了一眼窗外,见那蓝光闪了一下,稍微安了一点心。

“我老公很害怕,说半夜敲门不是好事,不要理会,可是那敲门声一直不停,最后更喊起我老公的名子来,于是我就陪他出去看看。嘿嘿,你可能不知道,我祖上可是跳神的,所以我知道好多密法,有我陪着,我老公就胆大多了。以前我年青的时候,人长得不漂亮,又因为多嘴得罪了族长被割了舌头,没有人要的,只有我老公娶了我。虽然他是贪图我爹给我的一个古物笔洗做陪嫁,可他毕竟娶了我,所以我当年曾经发誓,这一辈子对他绝对服从,他就是让我去死,我也不犹豫。还好,我会腹语,他不用和个丑陋、无子的哑巴生活在一起。但他从没有嫌弃我,为了他,我可以做一切事情。”

第二十九章 幕后人是谁?

原来这个滑头黄老板对老婆挺不错的啊,从外表真看不出来!

包大同暗想,就听花蕾催促老板娘快说,明白她是怕老板娘沉浸在回忆中跑题,于是也竖着耳朵听下去。

“门外是水伯,还有那个一直跟着他的富贵。我老公一看是他们,有点生气,就责怪他们这么晚还来吵,如果是没钱住店了,为什么不早说?可水伯说,家乡有事,要连夜赶回去,只要我们肯帮他把剩余的笔全卖到学校里去,并答应他们一个条件,他就赠给我们一方家传的极品古砚。我老公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太着迷于文房四宝的古物,就好像身体里长了虫子一样,见了这些东西连路也走不动,要他割头来换也行,当初娶我也是为了笔洗的陪嫁,这水伯也不知从哪里打听到的。”

“真的有古砚吗?”

“当时他们并没有带在身上,只是递给我老公一封信,说他们条件和存放古砚的地点都写在信上,然后放下一大箱子画笔就走了。我老公兴奋极了,可是我却看出事情不对。因为那天月色很好,我看到他们眼神发直,似乎不会眨眼似的,而且还没有影子。当时正是半夜,我怕吓到我老公就没有说,但是我也很怕很怕!怕他们从哪个角落钻出来。”她说着又看了看门外,害得花蕾也有些害怕,虽然明知道刚才装神弄鬼的是包大同,甚至还在心里暗赞包大同那声鸡啼学得真好,可这时候有点不确定了。

“第二天一早,我才把这件事和我老公说了,他有点害怕,但还是打开那封信看。信上说,他女儿水蓝死了,要我们每晚在十字路口朝西供一碗鸡血和人血混合的白饭,鸡要雄鸡,人要为阴,饭上三只香,只要日日不断,十年后,他就把砚盖的所在地告知。我们这才知道,信下写的地方只不过是藏砚台的地方。因为我家以前是跳神的,所以我明白这种血饭是供厉鬼的,所以一直劝我老公不要同意水伯。正说着,有警察找上门,说一家小店中有两个人死了,因为在死者身上找到我们的地址,因此让我们去认尸,我们一看,可不正是水伯和富贵嘛!”

“他们怎么死的?”花蕾急脾气地问。

“不知道,只说水伯本来身体就不好,死得很正常,富贵是死于低血糖,怀疑有病史,当晚他们也没说什么,就那么糊里糊涂的走了。”

“你老公去拿那个砚台了吗?”

老板娘无奈地摇摇头,“他虽然怕得要死,却始终受不了诱惑,去了清湖村的一间老屋中,拿到那半块砚。一拿到手,他就疯了,因为那砚是无价之宝,不仅年代久远,而且还非常神奇,研墨的时候不用滴水,磨着磨着,石头就自己渗出水来,无论多么劣质的墨,磨出的颜色都黑得发亮,写出的字特别漂亮。面对这样的绝世珍宝,我老公什么都答应了,他怕拿了东西不办事被水伯的魂魄骚扰,但实际上是想得到砚盖,让这方宝砚完整。唉,他胆小,于是做血饭,送血饭的事都是我来做。只是因为还要混合阴血,我只好用自己的,好在用量不多,只有身体顶不住的时候,我才取别人的血,这么多年了,你是第三个。嘘,你不要吵啊,我老公胆小,不知道我杀了人的。”

老板娘的声音突然变低,眼神中寒光闪闪,因为奇怪地笑着,露出没有舌头的口腔,吓得花蕾一直向后蹭,直到退到了角落里。

“时间到了。”老板娘弯下身子,“上路吧,你已经知道了一切,就找死鬼水伯吧。别怪我,我是为了我老公,这一切,我都是为了我老公。”她举起寒光闪闪的刀,就要刺下。

花蕾眼看看柄不知杀过多少生灵的刀就要落到自己身上,而门外还没有动静,忍不住大叫:“包大同!”

“来了来了。”和她遇险的第一晚一样,包大同随着话音飘然赶到,抬手一记掌心雷,准确的打到老板娘的手碗上。

老板娘没想到会有人闯进来,只觉得手上一麻,刀已经落地,差点扎到花蕾的腿。但她瞬间感觉到了来者是破坏她的好事的,于是弯身抢起刀,向包大同砍去。

她扑的虽然凶猛,可包大同身手相当敏捷,一闪就避过她的攻击,反手拧过她的手腕,制住了她:“你这疯女人,你爱你老公,为什么要伤害我们家花骨朵呢?”

老板娘不说话,只是奋力挣扎。

包大同只觉得这女人虽然瘦小,但力气大得很,如果他不用力还真治不住她,心想爱情的力量果然了不起啊。

“包大同,你怎么这么久才来!”花蕾这个时候才感觉吓坏了,说话的时候带哭音。

“唉唉,能多听就多听几句啊。”包大同歉意地笑笑。

他今晚这一趟收获巨大,明白了水蓝强大的原因、黄老板和水伯的关系。水伯说的安排和东西原来就是以这块稀世宝砚来换取黄老板供养自己的女儿变得十分强大。

当时水伯一定是意识到自己死了,可是他不知道杀死自己的是谁。他预感到有人要害他们父女,而作为父亲,他最先想到的当然是女儿,于是他就用这宝贝换取女儿暂时的安全和未来强大的机会,并不知道这实际上是害了女儿。

他当时能想到的只能是唯一帮助过自己的人,当然也早就打听到黄老板爱文房四宝的古物如命,所以才这么做的。

他家藏重宝,肯定要在来城市之前把宝贝藏起来,大概还为了怕被偷,特意分成了两部分藏起。

他留着那么值钱的东西不变卖,宁愿忍穷挨病,想必是为了留给女儿,好让女儿将来过的更幸福,可他没想到女儿为了他的病去做了人体模特,结果被骗了身心,黯然回乡,之后在悠悠众口下横死。

其实人体模特是一种非常正当的职业,并且画画儿的学生也大多不会用“有色目光”去看她,可惜水蓝生在闭塞的乡下,因此为了一份职业而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只是水蓝为什么要滞留在学校呢?

既然范李爱的是她,她也留在了学校里,为什么不选择夜夜入范李之梦,而是四处游荡杀人呢?为什么有四年不再害人了,最近又集中做案呢?

他觉得心里有一条隐隐约约的细线牵着这案件的源头,可是他一时想不出来,但是他感觉真相就在前面的不远处。

或者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那个暗杀了水伯和富贵的人,这个人让被害人都不知道是被谁所杀,最后还把他们困在家乡。

幕后人是谁?而且,这对夫妻怎么处理?

第三十章 鸡毛井

他拖着奋力挣扎的老板娘向花蕾走去,想先解开花蕾,然后再把这疯婆子捆上,可就在这时,却听到外面传来开门声和呯呯嘭嘭的重物落地声。

“老公!”老板娘大叫一声,突然以一股无法形容的大力挣脱开钳制,直冲到院子中。

包大同迅速割断花蕾身上的绳索,几步就追了出去,而当他跑出房间时,正看到一个血人跌跌撞撞地跑进来。

“老公,你怎么了?老公!”老板娘凄厉的叫着。

包大同冲上去一搭脉,就知道黄老板肯定是活不成了。他能在重伤的情况下从外面回到家里,并且自己开门进来,已经算是奇迹。

对此,包大同的震惊是无法形容的,是什么人要杀黄老板,是单纯的抢劫还是另有隐情?难道他掌握着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吗?还是他知道幕后人是谁?

“是谁做的,告诉我!”他一手按在黄老板的灵台。

黄老板费力地睁开眼睛,“砚——把砚给我——砚!”

老板娘停止哭叫,疯了一样的冲到那间没有开灯的房间内,片刻后便又跑了出来,手里拿着一方巴掌大小的古砚,温柔地塞到黄老板的手里,并握着他的手抬到他眼前,“砚,在这里,就在你手里。”她干咽着,泪水横溢。

黄老板满足的叹息一声,感激地看了老婆一眼,似乎让他能坚持回到这里的就是这个他极爱的珍宝。

包大同怕他就此死去,拼命把自己所剩无几的法力灌注进他的身体,再问:“谁杀的你!是谁?!”

“他——他在——地下暗道。他——学校——暗道。”

“他是谁?什么学校暗道?”包大同再问。

可是黄老板却不回答了,只发出一阵急促的低喘,之后彻底安静下来。

他急得想再度施救,却被老板娘一把推开,“老公,咱们不理这些坏人,别怕,我会陪你的。”她呜呜咽咽的对黄老板的尸体说,脸上带着极致的悲伤,嘴唇却不动,看来诡异万分,“你啊,好好的日子不好好过,为了个砚台送了老命,不过你放心,我让它给你陪葬!”

她说着用力掰开黄老板握得死紧的手指,把那方传世砚台重重砸在地上。顿时,碎石飞溅,这传世之宝就这么毁于一旦。

她嘿嘿地笑着,弯身抱起她老公。

黄老板是个胖胖的中年男子,身高也高出她许多,她这样奋力抱起尸体,不堪重负似的踉跄着,一步一步退到院内的干井处,包大同还没来得及开口惊呼,两人已经一起落入了井中,传来很重的一声闷响和骨头碎裂的声音。

这口井的井口虽然不大,却是个锥形,越到下面越宽阔,而且非常深。包大同勉强施出一张光明符到井下,看到井下全是鸡毛!

十年来他们夫妻杀了三千多只鸡,不是为了吃,而是为了供鬼,这本身已经很邪了,居然还把鸡毛藏在这口井里,大概有埋藏之意,并以日光镇住。

只是井下厚厚的鸡毛似乎是自动闪开中间的地方似的,让这对夫妻的脑袋直接砸到井底,当场摔得脑浆迸裂,报应不爽。

“快走吧!不要留下痕迹。”他对已经跑出来的花蕾说。

不到五分钟,他亲眼目睹了被他列为重大嫌疑人的黄氏夫妻双双殒命,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从黄老板的只言片语和他老婆对花蕾所说的话看,他只是因为一时贪心而助纣为虐,并无大恶。

也许正是因为他接触到了卖笔和买笔的人,所以才招来杀身之祸,为了得到完整的古砚,他耗费了十年的时光,到头来不过是有碎砚为他陪葬。

他扶着花蕾小心翼翼地走出容宝斋,出门后又用了些隐身符水,虽然效果比较差,总比让目击证人看到他们从店里出来好些,然后就把这个烂摊子丢给警察了。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两人站在小河边,静默到快天亮,花蕾才平定了心绪。

“我不知道啊,我只是来调查凶灵的事,顺手救下一只小狐狸。唉,大小是条性命,看你被人放干了血,我也不忍心。”

“哼,你真是以德报怨啊,可是不用你提醒,我也记得你救过我两回命了,早晚会报答你!”

“怎么报答?以身相许?”

花蕾飞起一脚,但包大同早有准备,抓住了她的脚腕,又轻轻放下,“不要野蛮了,让你离这件案子远点,你就是不肯定,结果两次差点丢了小命。”

“我这样做,自然有不得已的苦衷。”花蕾冲口而出,但却并没有解释的意思。

“可你是怎么找到黄老板的呢?”

“事实上,上回你让我做档案摘录,我偷偷拷贝了一份,但调查后我发现这些人中没有横死的人。此路既然不通,我只好另想他法,想来想去,总觉得一切与笔有关,笔不单是凶器那么简单。于是我去警局偷了凶器,然后从画具街的每家店中都买了几种不同牌子、但相同型号的笔来比较,最后发现只有容宝斋有一模一样的。这笔很奇特,笔杆上没有厂家的商标,摸起来手感很好,笔毛也柔软适度。放心,我研究过后,已经把凶器还回去了。”

原来是花蕾偷了鉴证科的重要证物!

但想来以她本身的水平,肯定是不能从警察局中拿出重要证物再还回去,再考虑到她可以很快调查出档案中的人的情况,看来她的背景并不简单。

这丫头虽然没有恶意,但她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你调查到什么情况。”

包大同想了一想,决定都告诉花蕾并且带着他行动,这样即得到一个帮手,还能免去一个不稳定的因素,于是把所有的事全盘拖出。

“这么说,你知道真正操纵这一切的人是谁了?”花蕾听得白了脸,心里又有些钦佩包大同的勇敢和聪明,不由得对他刮目相看,“黄老板说的‘他在学校的暗道’里是怎么回事?”

“你不要去学校生事,会打草惊蛇的!”包大同严肃的说:“过几个小时,我会去学校拿校园的平面图,然后就会再去一趟清湖村,我想那里会有我要的证据。你要答应我不轻举妄动,否则我不会带你去捉鬼的。”

“我答应,要我发誓吗?”

“发誓倒不必,你只要帮我办一点别的事就行。”他边说边在一张纸上写着什么,然后递给花蕾,“办得到吗?”

“交给我,放心。”花苗得意的扬扬头。

“那就好,还有就是——花骨朵啊,你那把枪的准星没有校好,一打就偏。”

“我知道,那把枪还没有正式完工呢,所以我上回才会失手打伤你!”花蕾眨眨天真的眼睛。

这答案让包大同目瞪口呆,彻底被花蕾打败了,“没完工的枪你居然拿出来用?!我只能说,I服了YOU!”

第三十一章 作画

“水蓝!水蓝!”

“水蓝你出来啊!”

“水蓝——”

一个极力压低了的男声在西区教学楼中回荡着,传出一波波的回音,手电的光线在黑暗中盲目地扫来扫去,衬得楼道内或明或暗,而空气仍然阴沉着、静默着。

“水蓝,我知道你在。回答我,不然我就一直找下去,直到你肯出来为止。”范李执拗地说着,不敢大声,可语气里充满了坚定和威胁之意。

但,回答他的仍然是死寂。

“水蓝,虽然我们没能成为情人,可也算是朋友。你说十年不见,我遵守了诺言。但是今天,你无论如何也要来见我,难道你要我从这楼上跳下去,也变成和你一样才肯理我吗?”

一圈又一圈,他围着漆黑的楼道转着,像一个召魂的使者,可空荡的走廊中,只有他孤独的脚步陪伴着他。他甚至感到有无数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围着他看,可是他却看不到。

水蓝不理他,即使她死去了,她依然拒绝他!

不知道何时,也不知道为什么,范李泪流满面,说不出是被漠视的悲伤,还是没有回应的绝望,他的心里剜刮一样的痛,十年压抑的感情在这一刻燃烧了起来,只不过他的心火也是冷的。

忽然,楼道内吹来一股无名风,嗖的一下从范李的脚下吹过。他心里又是紧张又是兴奋,顺着风吹的方向追了过去,“水蓝,等等我。”他忍不住大叫,回音传出很远,好像每隔几米就有一个人替他传声一样。

楼道内本来被打扫得纤尘不染,可这阵风却吹来时却带着一团团黑黑的东西,用手电一照,居然看清那是女人的长发。发丝互相缠绕着、虚空着、悄无声息的随风而动,凄厉而张扬。

范李心头剧震,蓦然停下了脚步,虽然觉得对方是水蓝,此时也忍不住有一丝恐惧。但他又非要找到她不可,所以在犹豫了一下后,还是追了过去。

旋风是向右旋的!

范李模糊地辨别出旋风的角度,记起从清湖村回来的路上,包大同曾经说过,旋风右旋为阴,左旋为阳,如果平地打了个右旋的旋风,是有“好兄弟”路过。

他咬着牙,努力忽视浑身上下的异样感,追着旋风在楼内跑了半天,可那旋风一刻也不停留,而且追着追着,旋风却消失了。

“既然来了,为什么不见?”他拿着手电,原地转了一圈,手电的光线如同狭长的眼睛一样扫视着周围的环境。真的没有什么了,只是他正在站在一间画室前,二零五画室。

“为什么一定在这里?”他喃喃自语着,声音放的很大,因为他感觉在这种黑暗和空荡的环境中小声说话是一件极诡异的事情,就好像他在和谁私语,自己的心头都毛毛的。

“你作为学校的人体模特,哪一间画室都去过。可为什么选在这里?”

“好,我来了。”他推门进入画室,不由得一愣。

画室中摆的满满当当的画架已经全搬开了,只在模特所站的圆台正面架了一个画架。圆台上,“站”着一尊维纳斯雕塑,因为没有灯光,范李进来时,还以为那里站着的是他十年来一直想见的人。

“水蓝,你来了吗?你显显身好吗?我看不到你。”

“水蓝,我不是无缘无故找你的,你快出来,我有急事。”

“水蓝,这真的很重要,不然你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