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背影在餐厅门口消失时,林欢也放下了汤匙,起身收拾餐桌。刘阿姨已经回家了,她在厨房洗了碗,又把刘阿姨走前擦得洁净如新的料理台擦了一遍。走出去之前,还是习惯性地站着环顾了一圈,实在想不起来还有什么要做的。

客厅里的枝形大吊灯开着,满室橙黄明亮的光线,陈莫不在,电视仍旧开着,她关掉吊灯,只留下一盏照明天花灯,于是坐了下来。面前的茶几上零乱地放着报纸,她随手理了理,一行粗体大字吸引了视线,旁边还附带着图片,是几位穿着白袍的医生坐在会议室。其实她对医学界一点也不了解,国际著名脑科专家莅临而来,对她来说并不是什么大新闻,反正都是听都没听说过的人,可因为标题中提到的医院太熟悉了,还是仔细看起了那篇报道。看到最后,视线渐渐变得恍惚,看不清楚那密密麻麻是在说什么。怔楞了一会儿,突然抓起报纸,起身就往楼上走去。卧房里头灯亮着,却不见人,盥洗间里连灯都没开,正要折回楼下,找去陈莫的书房,回头就看见他站在房间门口,背着光,脸上有一片昏暗的阴影,看不清楚是什么表情。

他看着她,视线渐渐定在了她手中的报纸上,终于说话了:“怎么了?”

她并没有听出来他声音里微微含有的一点僵硬,也顾不得他今天晚上的反常,几步走了过去,举起报纸问:“这是怎么回事?”

“你是问这几位脑科医生?他们为什么来这里?”他的声音平板,停了一下,只是淡淡地说,“报纸上说了吴院长突发脑溢血,来给她看病的…”

她不作声,一双眼睛黑漆漆的,没有光彩,脸上都是一片死寂。他突然心软了,声音也渐渐软了下去:“欢欢,你不要担心,这几位医生都是脑科权威,在这个领域现在还找不出来比他们更好的了,她会醒过来的,今天他们都肯定地说了,就是这几天的事。明天我就带你去医院,你要是愿意的话,也可以去看看她。”

“去医院?”林欢回过神来,慢了半拍呆呆地问。

陈莫却并没有立即回答,神色复杂,脸上的表情渐渐变得深沉幽暗,下意识捏紧了手中的药盒,原本想好了要说的话变得艰难,慢慢才说:“你自己的身体你不知道吗?你可能已经…你不要再随便吃药了…”

“不可能。”报纸落到了地上,她望着他,又喃喃重复了一遍,“根本不可能。”

“没有什么不可能,我换了你的药,你吃那药过敏,上次你晕车时,我才知道你在吃药,我就把药换了。欢欢,你该去看医生了。”

伴着他清清楚楚的解释,她的脸色从凄惶渐渐变得惨白,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陈莫不是没有经历过这样的时候,在她书房的抽屉里真正找到他猜想中的药时,他也是这样,或许脸色比她还惨白。她从来没问他为什么突然就不避孕了,他在家里的沙发上抱着她絮絮叨叨讲着孩子时,她有的也只是沉默。纵然不敢相信,他却仍旧欢喜,把她的沉默当做默认,告诉自己她和他一样在期待着,却原来——她从来都有自己的坚持,那是任何人也改变不了的,其实她一点也不懦弱,她心里有一个地方,坚若磐石,那是怎么也撼动不了。那一天,他在她的书房坐了一夜,晨曦初绽,霞光染红东方的天际时,决定换下药的那一刻,渐渐心安,她会有他的孩子,他们的孩子,从此以后,他们将会是真正的一家人。她也会永远在他的身边。

也许卑鄙,也许无耻,可躺在床上抱着她的时候,他却不后悔。他说:“欢欢,你还记得那次我们一起去听的梁祝吗?从前我唯一觉得后悔的是,那时候没有再多给你一点时间。头两年我总在想,如果那天晚上,我不那样,再等一等,再多一点耐心,慢慢来,或许你多少会有一点动容。那是我第一次真正懂得梁祝,所以我害怕了,你太飘忽不定,我怕会抓不住。但后来我又不后悔了,我知道那是最好的机会,我只是抓住了。”房间里只亮着一盏睡灯,朦朦胧胧的一线光笼罩在床头,她的头发逶迤在半边枕头上,他伸出手指摩挲着,把一簇头发缠绕在食指上,扭来扭去打成结。很久之后,她还是没有作声,他知道她是不会说话的,很多时候,她已经习惯了沉默。他突然笑了一下,这又有什么紧要的,她终究还是听到了,也没有拒绝,而现在她正在他怀里,还是面朝着他,他再也不用看着她的背影想着她什么时候会转过身来。他低头寻到她闭着的眼睛,在她的眼睑上落下一个吻,说:“欢欢,以后我会照顾好你和孩子的。”

陈莫确实说到做到,从医院回来后,他在最快的时间里把一切都做了最妥善的安排。在他的时间不配合时,有了司机接送她上下班,那辆他买给她的车子终于也开始使用。学校甚至在她什么都没有说的情况下,忽然对她这学期的课程做了一番大力的删减,从第三周开始她只剩下了八节课。刘阿姨做的饭也开始花样百出,各种药膳汤接踵而来,其他的清淡的,辣的,酸的,只绕着她的口味转。从来都不知道一个孩子是要这样的,这样娇贵,还没有出世,就要做那么多。在一个寻常的早晨,再也没有忍住,趴在盥洗间呕吐出来以后,林欢摸着肚子,终于知道里面已经有了一个逐渐成形的小生命,那是她的孩子,她也有了孩子。

大约是陈某在第一时间告诉的田蜜,那天从医院回来后,林欢一天没有吃饭,也不说话,只把自己关在书房。晚上的时候,田蜜就来了,那是她从西藏回来后,她们之间最深入的一次谈话。她讲了许多许多,有已经发生的事,那些过往,有这么多年的人事改变,感慨唏嘘,也有未来和人心里埋藏得最深的,那些想望和执着。最后她说:“欢欢,你不能对陈莫说,你可以对我说,你要是不想要这个孩子,我带你去医院,我进来时陈莫说了一些话,他说无论你做出什么决定,他都同意。”

怎么会不要?在这么多年后,她终于又有了血脉相连,骨肉不分的亲人,怎么可能不要?所谓的选择,却已经有了答案。然而,到底还是不甘心,她要的并不多,那么一点点的希望眼看着就要熄灭,从今以后,有的只是绝望。却也只有一天来肆意任性,第二天,她又开始吃饭了,就和这几年一样,平静地望着日子过。

而她还是瘦了。她想照顾好孩子,想要她的孩子好好生长,她吃很多很多的东西,可却依然渐渐瘦了下去。田蜜经常来看她,每次似乎很高兴,偶尔却又一脸欲言又止。有一次,终于说:“我带你去见他吧。”

林欢突然落下了泪来。田蜜却笑了:“都说孕妇多愁善感,你这样肯定要生个泪娃娃了。”

她只哭了这一次,她也没有再见过他。

孩子在妈妈的子宫里一天一天缓慢地长大,到了第四个月时,怀孕初期各种不适的症状渐渐减少了,孕吐也没有那么频繁了,林欢开始有了胃口,总会突然就有了想吃的东西,还一定非得要到。她会在半夜推醒陈莫,说要吃混沌,要吃饺子,家里如若准备的有,陈莫会自己去煮,没有他就要急忙开车出去找来。很多时候,等他好不容易端着她要吃的东西回到房间时,她已经闭着眼睛,缠着被子睡得没心没肺。最麻烦的是,有时候,好好的吃着饭,她突然就放下筷子,说要吃酸辣粉,还一定要是家乡的那个味道。头一次的时候,陈莫倒真的狠狠急了一下,忙着胡乱打电话叫人帮忙,终于从一个朋友的朋友那里得知这里有一家酸辣粉做得地道,马上就去买了来。可她却说已经不想吃了,第二次才拿起筷子吃了几口,倒是没挑剔味道。她或许是在怨他,或许有一点故意,陈莫却从来没有一点生气。难得她想吃,难得她能够对着他这么任性,只要她说了,他总会想尽法子来满足她。

这么过了一个月,林欢的体重早就恢复了过来,还在逐渐增加。而陈莫却眼见着瘦了,休息不好,经常带着黑眼圈,但脸上笑容却越来越多,经常摸着她圆润起来的脸颊,就自己笑了起来。有一次睡觉前,看她精神好,他细细地把吴院长近来的消息告诉了她。林欢听后也只“哦”了一声,说:“醒了就好,身体可以慢慢养回来。”他瞧着她的样子,犹豫了一下,还是告诉了她:“恐怕她以后都不能站起来走路了。”这一次她没有答话,闭着眼睛往被子里缩了缩。他担心是不是空调温度太低了,有点冷,便拿起遥控往上调了一点,把她搂在了怀里,调整好位置,方便她入睡。可她却不像这段日子以来容易犯困,一整夜动来动去,大约没有怎么睡觉。早晨起来,他不得不劝她:“突发脑溢血是很危险的,吴院长这次能够安然醒过来,找来的几位脑科专家功不可没。世上哪儿有那么好的事,有些事只能退一步想,虽然现在这样不好,可比起刚刚病发躺在医院已经是很好的结果了。她如果意志力坚定,以后靠着拐杖,还是能够自己站起来走走的。”

道理林欢其实都明白,也能够想得通透,如果换成了别人她或许能比陈莫更镇定地说出一番话来劝解人。然而,吴院长却不是别人,她曾经怨过她,偶尔甚至也想过如果不是这个人…那么一切是不是都不会是这样。直到现在她也不能说喜欢这个人,可她仍旧希望她能够好好的,只因为她是他的母亲。她不要他难过,哪怕一点点。

明日隔山岳

这个夏天照样来得早,过得缓慢而模糊,仿佛是一部没有什么情节的旧电影,只偶尔掠过几幅黑白而细腻的画面,时光便渐渐在这样的画面中沉淀而溜走。

六月初的时候,陈莫在一次寻常的晚餐后,随意地讲了近来的一些工作,而后简略地提起可能需要去国外生活几年。他说纽约有家医院正在研究一个医疗项目,邀请他加入。林欢不作声,只是看着电视屏幕,黄金档播放的古装电视剧,里头正热闹着,莺歌燕语,呢哝咿呀,伴着笛声袅袅而来,杨柳依依,碧水楼台,姑娘小姐太太们轻摇着团扇坐在水榭里头听戏,有一种奢侈的享受。

陈莫停下来凝神看了看,笑道:“你们也真是奇怪,前几天你还和田蜜嘀咕着拍得不好,也还天天守着看。”

林欢也笑了笑。他便抓住她的手,把她搂过来一点,手在她的肚子上抚摸着,放柔声音说:“欢欢,纽约的可能很难找得到这样纯粹的中国味,你如果不想去,那我就拒绝他们,我们还是留在这里,等着孩子出生了,守着孩子长大…”他又开始了关于孩子的絮絮叨叨。

过了好一会儿,插播广告的时候,林欢突然说:“还是去吧,总要回来的。”

如果不发生意外,她会在孩子出生后,和他一起去美国,也许是三年,也许是五年,或许根本不知道多久,守着年轮一圈一圈走过,多年后回来时,大约背灯和月就花阴,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又是另外的一个十年了,身边有了逐渐长大的孩子,时光早已把人抛,红了樱桃,又绿了几回芭蕉,而这就是她往后的日子了。然而,生活到底是难以预知的,有时候并不由人掌控。世事多变而凉薄,平静的深海水也会因地震激起海啸,这世上总会有那么一些时候,谁也不知道前方突然有什么在等待着。

时候已经是六月底了,林欢从教室里头走出来时,这个学期的最后一堂课也结束了。而按照陈莫的安排,接下来至少一年,她都不会再走上课堂。她没有反对这个提议,在他说话时,只是摸着日渐隆起的腹部,感受着孕育小小生命的喜悦和感动。

那天是个晴朗的好天气,蓝天白云,而在夏日里少不得是烈日炎炎。来接她的是司机,陈莫有一台大手术,一大早就赶去了医院。司机眼见着她走了过来,马上打开了车门。林欢在上车的最后一刻,却顿了顿,回头环顾身后,灰白色的建筑笼罩在黄灿灿的光圈里,闪着碎金子似的光彩,远处的天空,苍穹辽阔,仿佛是无边无际,时光无涯。一晃眼这么多年过去了,她最好的年华都在身后。

她舍不得就这么走了,于是对司机说要去走一走。这一段路,她从外语教学楼走到了老图书馆,仿佛是被无形的绳子牵引着,慢慢又走到了图书馆后的那片小树林。迎面的那棵老槐树还在,微风佛过,树影婆娑,摇曳着一地。她走近了一点,禁不住伸手抚摸那老旧粗壮的枝干,树皮有点扎手,而有些地方黑色的皮已经脱落了,只是光滑的一片。摸着摸着,在背面却触到了凹凸的痕迹,一笔一划,仿佛是刻上去的。她的手微滞,偏头望过去,确实是字,而又不是字,是镌刻在树干上头,岁月悠悠,时光漫漫。她认得那字,艳阳透过枝桠绿叶摇曳着照过来,在浮动的金色闪光中,只是两个字:“欢欢。”

她要走了,她走了,他会不会找她,可他不知道她去了哪儿,他找啊找啊,一直找啊,找不到她,他会不会难过…她开始找他,走着走着,却突然不确定了,不知道该往哪儿走,这个学校这么大,这个城市这么大,哪儿都没有他。

前面就是新图书馆,远远望去,钢筋混凝土搭建的弧形琼楼,仿佛是一本展开的大书,茕茕而立,而那影子下却渐渐来了一个人。她慢慢走过去,却依然不敢置信,伸手触摸着他的眉毛,眼睛,鼻翼,嘴唇…他突然抓住了她的手,笑容从嘴角蔓延开:“是我,欢欢。”

阳光下,他的笑容澄透而清澈,斜欹在薄薄的金光里,光彩夺目,缓缓流动——是她无比熟悉的,这世上最好看的笑容——世间最好的一刻不过如此时。

他说:“田蜜给我打电话了,你这么笨,我知道你今天肯定要到处找我,我就在这儿等你。”

而她满脸都是笑,满眼也都是笑,他的笑,忘了要说话。

他慢慢蹲了下来,小心翼翼地抚摸着她的肚子,仿佛是小孩子发现了什么惊奇的事,恋恋不舍,喃喃着:“不知道是个男孩还是个女孩…”

她于是问:“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

他说:“女孩,女孩子好。”

她说:“那就是女孩…”突然笑了一下,迫不及待地抓住他的手,往上拉一点按下去:“你看,她在动…”

“动了吗…”他于是把脸颊贴上去,只感觉到软软的一团。

她身上摸了摸他的头发,慢慢说:“子默,我要走了,要去纽约,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你知道我在那儿,你就不用找我,你也不要去找我,我会好好的在哪儿,你在这儿也好好的,你答应过我要有流水别墅的,等我回来,你要带我去看…”她没有说完,因为小腹上渐渐有了一股热流,透过薄薄的棉布裙子,贴在肌肤上,软软的,是他的嘴唇。他又说:“好。”

然后他抱着她,蹲在地上,脸贴在她的腹部停留了很久。离开的时候,她一步一步往前走着,突然又记起来了,回头望着他笑。她要好好再望他一眼,也要他看见她最好的样子。

他懂,所以望着她也在笑,直到她突然冲上来推开他的那一刻,他脸上还是有笑。

后来,程子默经常想起这一刻,可却总是想不起来她是什么时候跑过来的,他总是记得她最后回头时满脸的笑容,也记得她跑过来时那空中飞舞的白裙子,只是那时不知道后来会是那样。

他回过神来时,她已经倒在了他的身上,摸着他的脸:“痛不痛…”那是她闭上眼睛之前最后的一句话。

然后救护车来了,她被人从他怀里移到了救护车上,他只看见大滴大滴的血从她的头上流下来,染红了她的白裙子,像阳春三月,桃花初绽,而他清清楚楚地知道,那不是桃花,桃花没有那样嫣红,那是她的血。她问他痛不痛,她是一个笨蛋,他知道她一定很痛很痛,他却没有任何法子,什么都不能做,眼睁睁地看着她流着血,苍白破碎地躺在他的面前。

大约世上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许多年前,他就知道太美好的东西注定是难以持久的,美到极致就生出来了脆弱。童年记忆里温暖亲切的爷爷奶奶,最终他看着他们一个个在他面前阖上眼睛,言笑晏晏的父母,他看着他们逐渐在他面前冷言冷语,互相攻击…而今仅仅剩下的这么一点温暖,却也在逐渐远离。如果没有她,如果没有她…那么还会有什么?他不能让她离开,再也不会让她离开。

“有时候我想她这一辈子如果不遇见我,也许会像许多幸福的女人那样,有着善待她的丈夫,还有可人的孩子,现在生活虽不是事事圆满,却一定是满足如意的,脸上必定经常挂着笑容,没有那么多的泪水,也没有那样的痛苦。这些都是我带给她的,就连现在她躺在病床上也是因为我,可我还是庆幸我遇见她了,她也看见我了。”

等待是漫长而绝望的,ICU门前的长椅也总是冰冷的,就连头顶的白炽灯也是冷冷地照下来,而当程子默清清楚楚地对着那些赶来的人说出这些话时,渐渐平静而安心。她知道他在等着她,她怎么会舍得丢下他一个人。

长久的静默后,一个镇定的声音传来:“子默,她不会有事的。”轮椅慢慢地滑到了他的身边,有人揽过他的头搂在怀里:“子默,你相信我。”

很小很小的时候,大约只有几岁,似乎她也抱着他说:“子默,你相信妈妈,我会回来的。”后来她真的就回来了。所以他说:“妈,她会好好的,我知道。”

而他们谁也没有注意,一个坐在对面的人,悄然起身,慢慢离开。

陈莫以为他能够做到,可到底舍不得,走了几步最终还是停下来,回头看了一眼那扇紧闭的大门。

那里有她。

也许她明天就会醒过来,可她最想见的人从来就不是他。

欢颜

留人间多少爱,迎浮生千重变。然而,孩子哪儿知道这浮生如梦,人世无常,在一个萧瑟的深秋,迎着清晨的朝阳,来到这人间。果真是一个女儿,伴着那“哇,哇,…”的啼哭声,产房内严阵以待聚集而来的医生专家们都松了一口气。亲手主刀完成剖腹产的产科主任不由得眉开眼笑:“虽然没有足月,轻了点,但孩子长得很好。”陈莫却不觉得,孩子很瘦很小,皱巴巴的一张脸,红通通的,巴掌大一点,小猫一样闭着眼睛,也看不出来像谁。闹哄哄中,却有人说:“这小女娃儿,五官像爸爸,神态像足了妈妈…”

他下意识看了看孩子,慢慢把视线转向了一个地方。而躺在产床上的她仍旧紧闭着眼睛,三个月以来,她总是这样,那么期待的啼哭声也没有唤醒她。熟悉的神经外科主任拍着他的肩好言安慰:“陈莫,林老师脑部受创以来的这段时间虽然昏迷不醒,但脑部一直还是有意识,这是好状况,现在孩子也出世了,不用两头都顾着,缩手缩脚,以后的康复治疗会更顺利。”

他微笑点点头,转身跟着抱着孩子的新生儿科医生一起走出去,不去看产床边另一个从始至终安静地守在那儿的人。

因为是低体重儿,孩子要在育婴箱中进行养护,小小的一团清洗完后躺在里面,起初一直不停地哭。旁边另一个育婴箱内也躺着啼哭的孩子,有护士对孩子父亲小声嘀咕着刚出生的孩子吃点母奶会好点,于是抱起孩子走了,显然是去孩子妈妈那儿了。陪伴着他一起看孩子的父母也听见了,大约是担心,母亲笑着说:“孩子刚出生,哭一下是正常的,不是饿了,你不要担心,等孩子胎便后,给她喝水,然后喂奶就好了。”

这些他都知道,早在几个月前,像天下所有期待着孩子出世的准爸爸一样,他也做足了功课。许多个晚上,他靠在床头看着书,她躺在身边,有时候也专心地看各种育婴书,但许多时候总是看着看着就睡着了,书滚落到了一边,她的头就埋进了枕头里,安详而平静,似乎睡着了就无忧无虑。自从有了孩子后,她就非常容易睡着,仿佛老是睡不够,脾气也变了,一点小事就不如意,有时候睡得迷迷糊糊,还会动一动,推着他,嫌灯光刺眼。他看着她闭着眼睛还小声嘟嚷着,觉得好笑,不得不收起书,关灯睡觉。

大约她永远也不会知道,曾经还有过这样的时候。

下午的时候,陆离兴奋地跑过来看了孩子,仿佛不经意地说:“刚刚她妈妈眨眼了,那…程先生说她手抖了几下,腿也动了。我们想或许是想孩子了,要不要把娃娃抱去见见妈妈?”

孩子还没有取名字,娃娃就成了她的昵称,从早上出生后,便在医院叫开了。他从护士手中接过了娃娃,小心翼翼地抱在怀里,去了ICU病房。原本刚刚停歇下来一会儿,似乎是哭累了,进了病房却又开始啼哭不止,但戴着口罩,只听得见呜呜声。他却突然希望娃娃能够再哭得响亮一点,大声一点。

大约她仍旧听见了,她的手一直在抖。那个人在她耳边说:“欢欢,你听见了吗?娃娃在哭,她要妈妈…”

他终于清清楚楚地看见她眨眼,不停地眨眼,仿佛挣扎着要看娃娃。她这么爱孩子,总会不经意摸着肚子就笑起来。然而,在那一刻,在看见高空中即将坠落的石块,在跑过去推开那个人的那一刻,他不知道她是否还记得孩子,记得她小心翼翼呵护了这么久的孩子,如果记得,还会不会什么也不想地带着孩子跑过去。到底她是愿意的。

许多人都说这只是一场施工不当,引发的意外。现场的工人说从石块落下的方位看,离程先生有一段距离,是不会落到他身上去的。或许这些都是真的,真是这样,只是意外。

很久之后,他才想明白,这一生总要有一场这样的意外的。无论多久,总会有的。

按照原定计划离开去美国之前,他最后一次抱着娃娃去病房看她,她仍旧眨着眼睛,长长的眼睫毛抖动着。他把娃娃放在她的枕头边上,拉着她的手来摸娃娃的脸,在她耳边说:“欢欢,我想好了娃娃的名字,我们的娃娃以后就叫童颜,林童颜,童女的童…”在娃娃的哭声中,他没有说完,只是拉着她的手轻轻拍着娃娃。

走出病房时,后面有人跟着出来,他顿了顿,没有回头,缓缓说:“只不过因为你比我先遇见她而已,你们的六年是我用六十年也淹没不了的。”

一切只是因为他来得太晚了,没有赶上最好的时候。

而他能给的唯有如此。

欢颜。

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完结。

写到最后一段,突然很轻松,也很快乐。

这个故事是我真正想写的,许多我想写出来的东西,回头看看,我也觉得我写出来了。情节从始至终就是这样,关于文字,在写的过程中,前前后后修改过几次,虽然现在也不敢确定没有错字,没有任何表述不当…但我想写的确实已经写出来了,所以了无牵挂。

最初起意是在2009年初,大约是一月份,那一天我戴着耳塞听一首老歌《似是故人来》,从前听过很多遍,但那一次却不同,伴着音乐声,有许多画面渐渐在脑中浮现。于是听了一遍又一遍,然后有了这个故事。那时我不会写小说,只是闲时在博客里写文章,聊看过的电影,看过的书,喜欢的音乐,喜欢的戏…大多数时候只是“无病呻吟”。曾经野心勃勃想着要为戏曲好好写一篇文章,洋洋洒洒计划要来个长篇大论,从折子戏乱弹琴到昆曲,甚至还想过要对昆曲曲牌做一番详细注解…现在翻看我当初在某篇写戏曲的文章后留下来的那些话,觉得好笑,这么久也没写出来,至今那也只是忘念。

所以,那个突然萌生的故事,也踯躅着,总觉得还差点什么,还没有准备好,不敢贸贸然走进去,大约还是情之所钟,下笔也难,只因太喜欢。

但到底没有等太久。那一年春节期间,天气阴冷,下着雨,一个人独自呆在房间里,然后就自然而然地下笔了。写了大约两万多字,假期结束上班后,就搁下来了。后来五一有了假期,又开始写,只是想一点写一点,没有想过要很快完成,也没有想过会放弃。

人世浮沉,流年清浅,日子一天一天过,身边的人和事都在经历这样或那样的改变,有好的,也有坏的。关于爱,关于爱情,许多人爱了,然后放弃了,或者忘记了…在这躁动不安,瞬息万变的世上,永恒渐渐成了可笑的奢望,或是幼稚的誓言。渐渐这个故事成了我的执念,我想为自己写出这个故事,令我在以后未知的日子里,无论经历了什么,心里能够永远保留有一块地方,仍旧会始终如一地相信这世上还是有爱的,这样纯粹简单的爱。

说到底,只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圆满,哪怕通过自己的文字,所以纯粹是娱己之作。也许孤芳自赏,可是今天当我写下最后的话时,确实很快乐。我做到了想做的事。在这两年中,我身边或多或少发生了一些事,但有幸没有改变初衷,我仍旧相信爱。

徐志摩曾云:“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找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大约这话也是做不得准的,是诗人的浪漫。然而,人世是如此的繁华又如此的荒凉,繁华到奢靡,荒凉到冰冷,偶尔我们需要一些能照见灵魂的东西,如此而已。

关于这个故事,起初就是这样的,我只是完全按照本来的面目写出来而已,包括就这样戛然而止。其中引用了纳兰容若的词做了四卷的标题,每一卷或多或少也借用了那首词的意境。中学时很喜欢纳兰的词,婉转细腻,凄清淡然,用那么寻常的字,轻轻一笔,却能痛彻心扉。虽然后来随着年龄渐长,在词作上,最喜欢苏东坡,觉得更通透,更开阔,更深远。但构思完成这个故事,动笔写时还是涌上来了纳兰的词。于是结合每一卷的内容,选取了四句话。

当时只道是寻常。开始的时候就很清淡,几乎没有什么特别的情节。记得第一卷完成时,给我身边最亲近的一个人看。她说完全不像言情小说,我自己也觉得不像,但我确实在写一个关于爱的故事。而她也鼓励我坚持这样,很认真地为我改错字。于是一直坚持了下来。

一生一代一双人。我一直觉得这是一句悲哀的话,因为争教两处销魂。再好的天作之合,也难逃宿命。宝玉和黛玉如此,世间许多男女也如此,不是遇不见,而是天难从人愿。

十年踪迹十年心。还好,这个故事里的人是执着的,守着爱,比如程子默,比如林欢,比如陈莫…不论现世还有没有这样纯粹的爱,是否我们也有幸遇见,人心里到底还是要有一点点地方来相信。如果自己都不相信,那还有什么?偶尔我们能够做到的就是呵护好自己心里小小的一个地方。

一往情深深几许,深山夕照深秋雨。

2011年3月13日

(原本不想把这段话贴上来的,觉得是在剖析自己,呵呵,但这是今天终于写到“欢颜”时,心里涌出来的话,忍不住就写了。还是老习惯,留个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