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他佯装认输,自嘲道,“那就算是照顾一下我的成就感,满足我的心理需求吧。”

 32

“但我从来就没想过要结婚,你也是定不下来的人,还有,虽然我们认识很久了,但在一起的时间很短,互相并不了解…”司南忍不住笑,知道自己只是在狡辩。

“司南。”他叫她的名字,打断她的喋喋不休。

夜色渐浓,他们身后的房子里没有光线,只有庭院和游泳池里泛出一丁点柔和的光。她看不清他的表情,却也知道他有多认真,心跳不受控制的快起来。

“来这里之前,我花了很长时间去想,要对你说些什么,要做些什么,”他继续说下去,声音沉静,“有人告诉我要买足够大的钻石,驾一艘铺满玫瑰的双桅帆船,但后来我想,这些都不重要,我只需要找到你,把心里的话说出来,就足够了。”

“这么自信?”她反问。

“这不是自信,”他自嘲的笑了笑,回答,“只是等一个答案,就这么就简单。”

“是谁让你买大钻石,驾玫瑰花船?”她再次打叉。

“你喜欢吗?”他没直接回答。

“钻石?也许,玫瑰花船?好土。”她笑,继续追问,“是谁想出来的?”

“你猜?”

“吴妈?”除此之外,她想不到其他人。

他点头,笑,对她说:“看吧,你还说我们互相并不了解。”

她叹了口气,长久看着他,突然意识到他们已有多长时间没有这样望着彼此的眼睛了。慢慢的,她终于不笑了,靠近他,与他亲吻。起初还是轻浅的,短暂的一秒之后,就不再满足留于表面,似乎急切地想在他身上寻找些什么东西,类似回忆,又好像不仅仅是。一切都是这么熟悉,他呼吸的节奏,唇齿间的触感和温度,还有每次长吻之后,他的手抚过她的脸颊,而后轻触她的上唇,与曾经的无数次一样,之后的许多年还会这样继续,仿佛是一种承诺,莫名的让她心定。

“你同意了是不是?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亲吻的间隙,他贴着她的耳朵问。

她点点头,试图于黑暗中找回他的嘴唇继续。

“是允许我保护你,还是别的什么事情?”他却还想逗她。

“另一个问题。”她不耐烦。

“哪一个?”他继续追问。

“上一个!”

“…我不记得上一个问题是什么了?”

她气结,发狠道:“不记得就算了!”

“那不成,戒指都戴上了。”他又变的一本正经,说着就托起她的左手,与她十指交缠,不知什么时候,那枚戴着他体温的温润的银环已经套在她的手指上了。

那天之后,程致研和司南在云域岛上住了许久,那些日子一如他们理想中的样子,平凡、宁静、波澜不惊。

程致研这趟来岛上,是做了长期在此逗留的准备的,甚至把理疗师也一起带来了。头两个礼拜还是每天做轻负荷的恢复练习,或是在游泳池里游泳,渐渐的就可以在海滩上长时间的散步。

一开始,司南总是陪着他慢慢走,走着走着就逗他,抱怨说自己身边连个能陪她跑上六公里的男人都找不到,真是寂寞啊,人生失意啊。生下默默之后,她有段时间每天坚持长跑,速度虽然不快,但要是拼耐力,鲜有几的男人比的上她。待程致研真的要舍命陪君子,作势跟她一起跑,她才又担心起来,命令他一定要慢慢的走,要是韧带再断一次,可就真的不知道接不接得上了。

一个月后,他们开始走得更远,坐着螃蟹船去主岛或是临近的其他岛屿,划着橡皮艇深入礁岩和丛林,一点一点把附近海域值得一去的地方都转遍了,直到夜幕沉沉,再回到度假村,坐在沙滩上露天餐厅吃晚餐。

某一天刚好是农历月半,威打过来倒酒,对他们说:“看那个月亮,二十年来最美的一次。”

尽管两人都知道,这是岛上的人一直挂在嘴边上的话,每个月圆之夜都要讲,却还是真心承认,那一夜的月光确实就是二十年来最美的。

巴拉望只有两季,旱季,或者雨季。时间一晃而过,雨季眼看就要来了。婚礼的日子临近,宾客也陆续到齐。

最早到达的是吴世杰,一上来就调侃他们,不光是先上车后补票的问题,先有了孩子,再度蜜月,最后才是婚礼,把所有程序都搞反了,大海是有让人发疯的潜力啊!

继而又大发感慨,说他小时后第一次说脏话,就是因为看到海。那次是在三亚天涯海角附近,他从车上下来,看到眼前无边无际白浪滔天,一是没忍住就大喊了一声:大海啊,真TMD的大!结果被他爹逮了个正着,一个正蹬踹趴在沙滩上。

闹过笑过之后,吴世杰又开始抱怨,说程致研和司南抛下逸栈的工作,拍拍屁股就走了,在此地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留下他一个人在上海,初春阴雨绵绵,忙得焦头烂额,差点旧病复发。

程致研揭他的老底,说:“你那个旧病就别提了,要不要我打电话给你爸妈,让他们查查你的病历?”

吴世杰静静看了他片刻,很快开始讨饶,笑着说:“你还不知道嘛,那场病是查不得的。”

程致研其实并不知道个中详情,吴妈佯装犯病那会儿,他已经离开纽约,甚至都不在美国,但此时的他心思全在一处,别的事情都不会去多想。

吴妈这次来巴拉望,难得身边没有带着女伴,又嫌云域岛上住的人太少,发掘不出什么资源来,上岛第二日就开始每天坐船去主岛,白天沙滩,晚上酒吧,过得肆意而简单,甚至还在镇上找到一个stripper club,参观学习之后,回来就写了一篇数千字的日志,通篇描述菲律宾舞娘的工作状态,字字到位句句生动,最终得出的结论:异域风情不可或缺,但若要论技术,还是新奥尔良的最好啊。

就这样几天之后,双方家长也在同一天到达。

司历勤夫妇是带着默默一起来的。过去几个月,司南在岛上陪程致研做复健,默默回到香港去上学,母女俩已有一阵没见,此时重逢亲热地不得了。

司历勤看她们闹做一团,在一旁也忍不住露出笑脸,司南难得看到他这样的表情,似乎又回到小时候,他那么在意她,就好像千里之外断了一根头发都会牵动他的心。

短暂得温馨感动之后,司历勤一有机会又来教训她,对她说:“你看,我跟你妈妈在一起这么多年,希望你们也能这样。”

司南面子上点头,心里不服,暗自嘀咕,就你这样的也能做楷模?

司历勤一眼便看穿了她的心思,斥道:“你别看我老说你妈笨,没用,我们俩中学就是同学,那个时候她可比我聪明多了,考试都是我抄她的,现在这样都是被我惯出来的,你自己去问她,嫁给我之后有什么事情要她操心的?”

司南咧嘴笑起来,这番话听着觉得肉麻,却也让她想起她妈妈说过的一句话——女人笨一点是福气。她心里泛起一丝甜,希冀自己也能有这样的福气。

婚礼前一日,所有宾客都已到齐,占了整个云域岛。其中有不少是逸栈和W酒店的人,全都是做活动搞气氛的专家,深谙完美之道,所有事情都不用程致研和司南自己操心,天气情况、落日时间、海上的风力风向,甚至就连潮汐的涨落都在考虑之中,一切尽在掌握。

待到次日傍晚,度假村主楼前细白的沙滩上已经树起棕榈叶和白色兰花编成的道道拱门,玫瑰花瓣、海螺壳和薄纱蝴蝶结铺成一条小径,蜿蜒至花亭下。露天餐厅的长餐台、婚礼蛋糕和烧烤架都已就位,旁边还搭了跳舞的地板,摆着一架钢琴。

落日之前,司南在司历勤的陪同下,坐着白色船身湛蓝顶棚的小木船从别墅出发,到举行婚礼的沙滩。天空晴朗,光线亦不像白天那样刺目,海面平静无风,岸上传来钢琴乐声,由特别来宾Alfred Freidman弹奏J. S. Bach的Jesus que ma joie demeure。司南远远的就看到程致研站在花亭下,宾客们都聚在四周等候,查尔斯请了主岛上市长来证婚,所有人都看着他们,脸上带着笑,为他们鼓掌。

一路从别墅过来,司南本以为司历勤总会有些话要跟她讲,抓住最后的机会教训教训她,却没想到他在船上一直都没开口,直到小船靠岸,司历勤搀她下船,才发现他的手隐隐颤抖,始终侧着脸,不与她对视。她不禁有些惊讶,父亲竟也会紧张。

她突然由心里生出一点感动,越积越多,几乎要落泪。司历勤还是没怎么看她,却好像也察觉到了,在她手上拍了一拍,就好像小时候,她被别人欺负,或是受了什么挫折,他也总是着样安慰她。就这样,他挽着她慢慢走到花亭下面,郑重交到程致研手上。

他们原本就都不是喜欢当众说话的人,仪式安排的很短,誓词亦很简单,交换戒指,而后亲吻,却每每不自禁的动容,进行的不很顺畅。

到最后,市长宣布礼成,司南几乎难以自制,又怕哭花了脸上的妆,被别人看见,一直紧挨着程致研站着,躲在他胸前。

他低下头吻她,又轻声笑话她:“傻瓜,一直有人在录影,你这样都被拍下来了。”

她心想,完了完了,反正是出丑出大了,说出话来还带着些哽咽:“管他拍没拍下来,反正我不会看,你也不许看,知不知道?”

“好,知道了,谁都不许看。”程致研糊弄着答应她。

婚礼之后,便是晚宴,天迅速的黑下来,音乐也换成了一支当地的爵士乐队。

众人落座之后,吴妈作为伴郎,站起来致词:“我刚才打了个电话给我的女朋友,告诉她我明天回上海,让她到机场去接我,因为我肯定会喝的很醉,而且还可能会哭…”

那番话他说的极其认真,却没有人真正听懂,所有人都哈哈大笑,彻底冲散了方才淡淡的伤感。

夜色渐浓,海滩上却越来越热闹,先是默默、佩恩和丁丁满场疯跑,佩妮在一旁看着兴奋的尖叫。而后又是新娘抛捧花,一帮女宾聚在一起抢,偏偏一阵风吹过来,花束偏的方向,一下砸在吴世杰头上。直到后来一帮人开始比赛吃螃蟹,用小木槌砸开蟹脚,赢家也没什么彩头,竞争却极其激烈,几乎high翻全场。

直至夜深,近海有焰火升上天空,众人渐渐静下来,站在海滩上抬头看着烟花绽开,变换出各种颜色,夜空瞬间亮起来,又很快黯淡。程致研叫威打过来斟最后一杯酒。

“今天落日时没有晚霞,看那云是要下雨了。”老威打这样对他们说。

果然,酒还没喝下去,雨便落下来了。起先只是零星的雨滴,很快越来越大,别人都去主楼躲雨,只有司南和程致研牵着手一路跑回别墅,淋得浑身湿透。

他们没有开灯,房子里一片黑暗,眼睛慢慢习惯,分辨出眼前的那个人。雨落在屋顶上,敲在窗上,嘈嘈切切,恍然间似乎又回到从前,在主岛洛伦佐的房子里,他们第一次在一起。天气,抑或是心情,都如此相似,仿佛还能听到手指拨动吉它的琴弦发出的阵阵琶音。只有一件事已彻底改变,彼此唇齿间吐出的字,他们不会再听不见。

【番外】

番外1

次日天明,吴世杰醒的很早,匆匆起身,就收拾东西离开云域岛,准备搭水上飞机去公主港,然后再在那里转机回上海。

他上飞机时,整座小岛还是一片寂静,除了度假村的工作人员,其他人都不见踪影,主楼前的沙滩上什么痕迹都没剩下,还是白的耀眼的一片,间或长着一丛马鞍草,绿意盈盈,仿佛前一天的婚礼根本就没有发生一样。

但他却还记得分明——音乐、欢笑、亲吻,以及誓言,子夜的烟花,还有他自己说的那番胡话,醉酒抑或是眼泪,似乎都是开玩笑的,他只是无声无息的走了,还是来时的那个样子,有时很吵,有时则静的像个死人,只是那些安静的时刻,没有多少人看到。

飞机于瞬间腾空,数百米的低空和海平面上一样水汽丰沛,时而穿过淡薄的云,风吹在脸上有一丝微凉,倒真想是落泪一般。前一夜的雷雨已经停歇,狭长的岛屿上空依旧艳阳高照,从高处看下去,翡色的雨林镶着银白色的沙滩,沉浮于一片了无边际的湛蓝之间,看起来那么小,而且与世隔绝,有种于不真实的感觉。

飞机师是个三十来岁的华人,戴着帅气的冒牌雷朋眼镜,扯着嗓子用口音浓重的英文问他:“昨天那场婚礼,你是伴郎?”

“是。”吴世杰回答,引擎轰鸣,每个字都得喊出来。

“为什么这么早就走?看今天这样子,雨季一时半会儿的还来不了。”

“…”吴世杰一时语塞,转而又觉得根本没必要跟一个不相干的人解释什么。

“我知道了,”飞机师眼镜看着前方,嘴上胡言乱语,“因为你是妒嫉的伴郎,哈哈哈…”

吴世杰知他是开玩笑,也不好翻脸,只能装作听不懂他在说些什么,如此这般的调笑回去:“My English is very poor, please don’t speak 外国话to me,ok?”

飞机师懂一点中文,只是不怎么会讲,听吴世杰这么说,自然又是一通大笑。从云域岛到公主港,三十分钟的飞行,两人一路说笑过去,似乎十分愉快。在码头下飞机时,吴世杰还给了他颇为丰厚的小费,而后自己叫了一辆吉普尼去机场。

终于又是一个人了,吴世杰一下子安静下来,几乎入定,不禁想起方才与飞机师的那番对话,他对飞机师说的那句话,许多年前也曾对另一个人说过。而那个人,就是程致研。

那是大约十五年前,吴世杰在AP Academy体育馆的更衣室里,第一次见到程致研。

吴世杰帮程致研打了那场架,又留下来替他在老师面前作伪证。校监挨个儿问过话之后,两人坐在办公室外的长椅上等候发落。秘书就坐在几步之外,是个四十几岁的中年妇女,受命看着他们俩,表情呆板,时不时地从当时那种巨大的电脑显示器后面探出头来,瞟他们一眼。

程致研就坐在他旁边,看都没看他,只是轻不可闻的说了声Thanks。

他也低着头,轻声回答:“You are not 外国人, please don’t speak 外国话to me,ok?”

程致研一下没忍住,笑出声来,他也跟着笑,吓了秘书一跳,停下手里的活儿,抬头瞪了他们一眼。

然后,他们就开始聊天。程致研本来还生怕说了什么被秘书听到露馅儿,直到此时才想起来他们完全可以用中文对话。吴世杰说中文带着明显的京腔,听起来很有意思,原原本本的向程致研介绍自己的生平事迹。

他在北京出生,很小的时候父母因公去了国外,所以一直是跟祖父母住在一起。祖父是行伍出身,直接导致他生长的文化也很暴躁,平常教训他的话都是类似于“要像个站着尿尿的!”那种的,着急起来骂人,脱口而出就是“操你奶奶的”,乍一听很糙,但仔细一想还是非常有哲理的。

直到后来,他爹妈又因公回国,发现他居然长成现在这个德性,从里到外粗人一个,要想改已经迟了,干脆把他扔美国来了,交了学费就甩手不管,也不图他出人头地,只图个眼不见为净。

到那个时候为止,他到美国也不过一年多,在AP Academy读了两个学期。来美国之前,他的英语多半是看电影听歌学来的,统共就记得几句Oh yeah,Come on baby之类的,其文化水平,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小学统共就上了七天,还赶上黄金周了。所以,一开始真的是很痛苦,坐在课堂上什么都听不懂,也没人理他。只有一个低一年级的女生对他似乎有那么点意思,有时来跟来说说话,那妞儿是从香港来的,也算是懂中文,但却几乎不讲,就算要讲也是这样,他学给程致研听:

“Sir,ould you please give me一例煎饼果子,七分熟,少少辣,多些sauce,嗯,还有,extra egg,Thanks。”

程致研听得大笑,两人一直聊到校监办公室的门开了,邓肯从里面出来为止。

因为吴世杰的假口供和邓肯的妥协,那次的打架事件就这么不明不白的过去了,从那天之后,吴世杰就和程致研成了朋友。

吴世杰其实并不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没文化,一年磨砺下来,他的语言关早已经过了,而且阅读涉猎很广,写东西很不错。更重要的是,他也不像表面上那么粗糙。有很多时候,他清楚的知道自己之所以插科打诨胡说八道,说些无意义但却很好笑的废话,只是因为不想流露出真实的情绪罢了,也想过要改,却改不掉。或许他从来就不是一个简单而快乐的人,只可惜别人都不知道。

不过,他总觉得,程致研是懂的。尽管那个时候,他们认识的时间还很短,但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俩同病相怜,都是孤身一人,都有一副用于示人的面孔,至于那背后,是喜是怒,是好是坏,都是自己的,与旁人无关。

在AP Academy,他们不住一个宿舍,头一个学期的课一开学就都已经报好了,所以也很少有机会坐在同一间教室里上课。但吴世杰还是喜欢去程致研的房间,找他一起去上课,或者去体育馆训练。有时候来来去去的次数多了,他自己都嫌自己烦,紧接着的一两天便会独来独往,但忍不了多久又故态重返。有时候,程致研也会主动来找他,他便会很心情大好,也说不清是为什么。

不久之后,他借口课表和冰球队训练时间有冲突,把几节课换了,其中之一是化学。自此,每周四下午,他和程致研可以在实验教室里遇到,两人坐在一起上一个小时课。

他对自己说,换课表不过是很普通的事,许多人都这么做,跟自己的朋友一起上课,没什么大不了的。直到有一次,那堂化学课的老师让他们分组准备一个抢答竞赛,全班二十八个人,分成四组,每组七个人。

他和程致研还是在一组,他们那组的组长是个全校出名的nerd,苍白、瘦、脾气怪,当然还有就是学习好,自诩是“人形计算机”那种的。

Nerd让组员互相问问题,作为赛前的练习,其中有一题要求说出锡的元素符号。吴世杰和程致研都写了Sn,但Nerd不知哪根筋搭牢了,非说是Si,组里其他几个人刚好是那种成绩不好混混日子的,看着架势自然是附和Nerd,结果不言自明,搞得Nerd面上无光。

吴世杰本就是多嘴多舌的人,忍不住调笑了几句,Nerd脸上更挂不住了,反唇相讥道:“你们俩这么合拍,不如结婚啊。”

话说得并不高明,程致研只是冷笑,听过也就算了。吴世杰却不知从哪里来的火气,冲上去就要揍Nerd,总算被旁边的人拉住了。他许久才冷静下来,自己一向都不跟这种书呆子计较的,也不知那时是怎么了。

番外2

那天的事情之后,吴世杰很快就有了女朋友,就是那个从一开始就对他有些好感的从香港来的女孩子。

十几岁的男孩子最热衷的话题无非就是两个——sports & girls,吴世杰跟那个香港妞儿约会过几次之后,难免在相熟的男生面前提起个中细节,在十一年级的男生中间,他算是很早走出了那一步,何女孩子有了超过牵手亲嘴的接触,旁人都喜欢听,唯独程致研并不很感兴趣,从来不会主动打听,即使听他说了,除去调侃,好像也没有其他特别的回应。

那女孩儿有个英文名字叫米歇尔,但因为吴世杰第一次说起她时,曾经开过一个有关煎饼果子的玩笑,程致研干脆忽略其真名,直接管人家叫“煎饼果子”。吴世杰觉得自己应该生气,再怎么说,米歇尔也是他的女朋友,而且还是这辈子第一个货真价实的女朋友,但实际上,他却没有任何被冒犯的感觉,反倒觉得这是一个只有他们两个人听懂的笑话,慢慢的就连他自己也跟着在背后叫她“煎饼果子”。

“是不是太小了?”刚刚知道他和米歇尔的事情之后,程致研曾经这样问他。

“小什么啊!你小子千万别被表象迷惑了。”吴世杰回答,言语间有些得意,细细描述那些细节——“煎饼果子”有五尺六寸高,头发柔软,闻起来总是香气馥郁,身体发育的很好,脸上还做过一点点整形手术,眼角秀丽,上嘴唇翘翘的,看起来挺可爱的,又好像有些小性感,既是甜又是辣。

吴世杰喋喋不休的说下去,像是在炫耀,直到程致研打断他,笑道:“我的意思是,她读九年级,还没满十六岁。”

那时他们都已经十七岁了,通常的认识是——十六岁以下的都是小屁孩儿,虽然自己也只是虚长了人家两岁而已,但自我感觉可是完全不一样的。

吴世杰闻言愣了一愣,不知道程致研是仅仅针对米歇尔呢,还是会对他接近的每一个女孩子都会这么说。他不知道如何求证这个问题,也不清楚为什么要去求证,心里突然就有几分惶惑,只能继续一贯的对策,嘻嘻哈哈道:“小有小的好处——听话。香蕉大,则香蕉皮大,反之亦然,道理都是一样的。

就像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这句话,吴世杰开始对米歇尔颐指气使。

米歇尔在AP Academy虽然不是什么校花级别,但也不是长相困难没人要的,吴世杰原以为她很快就会生气,再也不理他了,但怪就怪在他这样对人家,人家非但没动气,反而加倍贴上来,若要总结原因,不过就是那几个——他在高中冰球队,有一辆不错的车,而且每次约会都出手大方。

多年之后,吴世杰回想当时情境,还清楚的记得自己从没想过米歇尔对他好,或许只是因为喜欢他。其实,并不是没有那个可能,她只是因为喜欢他,所以才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任凭他那样对待。

不久之后,就出了冰球馆的那件事。

从程致研被送进医院做脑部手术开始,直到从昏迷中苏醒的那几天,吴世杰始终对米歇尔不理不睬,总觉得就是因为她站在罚分席边上跟他说话,分散了他的注意力,所以他才没能第一时间发现场上情况不对,冲上去帮程致研一把。理智上来说,他知道这件事怪不得旁人,至少米歇尔根本就没责任,却又忍不住要找个方向,或者找个人怪罪。

从冰球馆到第一家医院,吴世杰是跟着救护车一道去的,看着医生在急诊室里为程致研检查,但很快就被教练拖走了。那个时候,他还未能从最初的震惊中恢复,不管看到什么听到什么,似乎都隔着厚厚一层膜,隐约感到重重一击,却觉不出痛,也任凭人家叫他到东到西。

回到学校之后,他发觉自己浑身都没办法放松下来,好像觉得很冷,牙齿磕碰在一起,打着寒战,几乎彻夜未眠。他以为这只是受惊之后的正常反应,以为自己只是在为病床上的朋友担心,很快就会过去的。

第二天,他向老师申请离校去医院,却听说程致研已经转去另一家医院做手术了。那里离学校很远,而且重症监护病房除了家属之外不接受探视,老师没有准假,随口安慰说:“他家里人会照顾他的。”

随后的数夜,吴世杰仍旧无法入睡,脑子里反复出现冰球场上和急诊室的情景,白天稍微好一些,只是觉得困,昏昏噩噩的混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