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P!STOP!STOP!”香如举手投降,“他没毛病,我也很正常。我们只是保守一些,不算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罪吧?为什么你一定要认为发生关系才是正常的?我们相爱,可是还没结婚,维持婚前纯情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退到十年前也许。”念儿耸肩,嗤之以鼻,“恋爱却不肯享受性爱,不是有毛病,就是假道学,反正不是生理上就是心理上,你们两个总有一个有病就对了。”

“拜托不要这么武断,OK?”我和稀泥,然而自己也好奇,忍不住学着念儿的口吻问香如,“你们反正已经决定了要白头偕老,是不是?你早晚是他的人,那么——WHY?”

香如先是笑,接着笑容一点点儿收敛,表情严肃地说:“我们的家乡是个小县城,虽然将来我们一定会在一起,可是现在暂时还做不到。我大概不会回去了,他一时还出不来,总之离真正在一起还有一段时间要等。如桐一直担心我会变,所以我跟他约定:如果我现在就跟他在一起了,那么在我们分开的日子里,我就无法让他相信我一直守身如玉,但是如果我们可以等待,直到真正能够长相厮守的时候才交付彼此,那么我就可以用自己的身体向他证明,我对他,始终如一。”香如的眼神渐渐迷离,蒙上一层泪光,“我真的很爱如桐,我爱他胜过我自己的生命,我愿意用生命来维护这段爱情的完美。我不愿意让他有一丝一毫的怀疑,不能让我们的婚姻冒任何的险,蒙上任何阴影。为了他,我要保留这个身子直到我们在一起的那一天。我相信,今天我们坚持得越辛苦,将来团聚的时候,我们的快乐就会越完美。”

我和念儿都沉默了。

“守身如玉”、“始终如一”,无须讳言,这些词在今天这个时代听来,的确有些太古老了,古老得比香云纱的故事更像是一个传奇。

“那么,柏如桐肯吗?”

“这就是我们今天争论的主题。”香如无奈地叹气,“他说千里迢迢地来看我,却仍然聚少离多,真是等得不耐烦了。刚才在招待所里,他很冲动……”

香如的脸红了,我和念儿挤着眼窃笑,却又不禁艳羡——多么完美的爱情,多么坚贞的操守。如果我的生命可以重来,也许我也愿意,这样清澈地爱一次。

我看看念儿,她的眼中明显掠过迷茫和苍凉,在她烟视媚行的手势底下,也一样有着对于纯洁爱情的向往吧?

谁没有过纯洁的初恋呢?

大学时,我也曾经做过某人小鸽子般的乖巧女友,也曾有过天长地久白头偕老的约定,说的时候,是真的相信彼此会一生一世在一起的。手牵手地去校外小食街闲逛,偶尔四目交投便会心一笑。他随手买枝玫瑰插在我背包袋上已经让我心神荡漾,又激动又害怕地在附近民房区租了单元房过起小日子来,仿佛度蜜月。有时招待同学来“家”里坐坐,哪怕只是做一盘蛋炒饭,端出来时也像献宝,依偎在他身边,一如娇羞顺从的小妻子……

然而毕业的钟声响了,仿佛黄粱梦醒,棒打鸳鸯,一对对许尽海誓山盟的生死恋人此时都“恋爱只是同窗鸟,分配来时各自飞”了。我以为自己不会,我以为我们不同,我以为我们是会有将来的,并且一心一意地为这将来谋划——他说在另外一个城市有更好的发展机会,要自己先过去,稳定下来后再安排我。我信,我等,我给他写一封一封的情书,打一个一个的长途,把所有的工资都用来买礼物,甚至开始着手设计自己的婚纱礼服。

然而我痴痴地等了半年,他终于安顿下来,却给我寄来了一张他与那单位领导千金的结婚照……

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其实早在我们还没有分开的时候,在毕业前夕他为找接收单位四处投机的时候,已经与那位领导千金有了暧昧。我气不过,打了长途问他,为什么要骗我?我不恨他变心,毕竟世事无常,谁也不能绝对控制自己的心猿意马,但我不原谅他为什么要脚踏两只船,明明已经移情别恋却还与我软语温存。他回答说,是因为不想伤害我,以为这样一种方式可以让我更容易接受。

他的话没说完我就吐了。不为醉酒,非干悲秋,那是一种从心理到生理的呕吐,搜心刮肝,连绿色的胆汁也吐了出来,仿佛要吐尽四年的记忆,吐尽自己无价值的爱与付出……

我翻了个身,不愿再想。

都是香如的故事令我震撼,不由把这些陈芝麻烂谷子重新翻出,而我是早已决定要把它们彻底埋葬了的。现在却不禁会设想:假如当初只是一场爱恋,没有同居,没有身体的给予,我的不洁感,会不会轻一些?至少,不会留下这个呕吐的后遗症。

是香如的清纯和忠贞令我相形见绌,令我照见了自己的愚蠢与轻率——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要与别的女人分享同一个男人的爱情?大学时还可以归罪于那男生的始乱终弃,这一次呢?玉米可是在认识我之前已经做了别人的丈夫,别的孩子的父亲。我们根本没有恋爱的机会,不仅是我没有求取爱情的理由与立场,实在他也没有许诺爱情的资格与身份呀。

玉米再来电话约见面的时候,我拒绝了。其实心里明明是盼望的,可是话到口边,却偏偏变成了“对不起我正在盘货”。他识趣地挂断,彬彬有礼地说改天。

改天是哪天呢?我懊悔地恨不得咬自己的舌头,可是自尊又不允许自己拿起电话来打给他。

对自己生气,跟自己作对,这是我可以为自己保留一点点尊严的最后做法。

然而心是这样的难受哦,仿佛有一百只小猫在抓挠、撕咬,它们焦虑地叫着,说要出来——它们的名字分别叫做思念、委屈、安全感、急于证明的爱,还有欲望。

欲望,是的,我的身体和我的心同样地需要玉米——玉米式的吻、玉米式的拥抱、玉米式的触摸与亲热。我不仅是爱上了他,且已经习惯了他,视他为生命的一部分,适应他所有的冷淡与距离,以及他的不肯承担与处处留情。

本以为时间可以让热情冷却,可是一个星期过去,我的思念却只有愈久弥炽。而这狠心的人,竟再也没有给我电话。他放弃我了么?在我下定放弃他的决心之前,他已经先采取放弃我的行动了么?

怎么会是这样?原以为自己的放弃是伟大而悲壮的,会令他如失至宝,再三求情,而我将含着眼泪拒绝。现在看来,他比我更不在乎分手。也许早在上次见面时,他已经觉察出我的心事了,他那么敏感,怎么会不知道我所谓的“正在盘货”是一种婉转的拒绝。他当然不是一个拖泥带水的人,既然我已经决定拉开距离,他便决不会纠缠的。

这不是一个没有经验的男人,不是莽撞的毛头小伙子,不是与苏香如痴缠的小男友柏如桐,他是玉米——一个成功商人,一个有妇之夫,一个公司的领导者,一个家庭的顶梁柱。他视情场如商场,非常识进退,当然明白该在什么时候放手。

我怎么可能奢望他会痴情地面对我的有意疏远而溯洄从之、不懈追求呢?

这时候却又患得患失起来,舍不得就这样结束。然而,一段感情若是可以如此举重若轻,又价值何在?

我恍然若失,闷闷不乐。

而另一边,却是苏香如与她的初恋男友柏如桐心心相印的完美爱情在如火如荼又冰雪纯洁地激情上演。他们天天约会,几乎逛遍全城。香如只拿到三天假期,到了第四天,她正常上班,而如桐天天捧了玫瑰花在报社楼下等。如果香如开夜工,他就送茶点上去,乖乖坐在一旁苦读香如的旧稿,视八卦新闻如圣经。

时间原来是一个势利的家伙,它竟然可以在同一个空间里分成全然对立的两种嘴脸——我陷在思念和犹疑里度日如年,而香如,却一再抱怨时光飞逝。

快乐的日子总是短暂。柏如桐离开的前夕,香如彻夜不归。

我和念儿挤眉弄眼,大有松一口气之感。

“圣女终于下凡了,咱们是不是该开香槟庆祝啊?”念儿笑得邪邪的,“你说,他们现在进行到哪一步了?是在宽衣解带呢,还是翻江倒海了?说不定,已经唱到二进宫了。”

我失笑,这恶毒的丫头还真是刻薄。然而当她递过来一杯自调的鸡尾酒时,我却毫不推让地接过来一饮而尽,心里有种隐隐的窃喜——真是单纯为了香如有喜而开心吗?或是因为她终于和我们一样了?

这世界上没有对哪有错,没有是哪有非,没有光明哪来黑暗,没有坚贞又何谈放纵。我自比香奈尔,以为已经够纯情、够正常,然而香如的恋爱,却叫我知道爱情有另外一种版本,灵与肉可以分开。

我真是羡慕那样的相爱,可是为什么,寻寻觅觅了这么久,我却始终遇不到?

那天晚上,我和香奈尔谈到很晚,喝得很醉。

她说:“很小的时候,我在一部电影里看过一句话:人,是没得抉择的。我不懂,也不信,我想当然有得选,比如我选择跳舞,就是因为我喜欢舞蹈,这不就是一种抉择吗?可是后来才明白了,不是我选择了舞蹈,而是舞蹈选择了我。它选择了我,却偏偏又不给我跳主角的机会,我想领舞,我有得选吗?人,是没得抉择的。”

她哭了,那晶莹的泪光,盖过了布尔卡旋转的顶灯。我在那泪光中彻底地原谅了她,只为,我也同样地无法选择。

遇到玉米,爱上玉米,开始一段不名誉没前途的爱情,这不是我的选择,是宿命。不是我找上门去认识他的,不是我可以左右爱与不爱的,当我在想着可不可以不爱他的时候,我已经跌入爱的陷阱。

遇上他爱上他,是缘也是孽,是爱也是劫。没得抉择。

那夜,我与念儿醉倒在沙发上,和衣而眠。

醒来时,她的CUCII套装和我的丝绸衬衫都皱成一团,狼狈得不成样子。

是香如开门的声音惊醒了我们。她站在客厅中央惊讶地张大嘴巴:“我错过了什么?”

念儿顾不得梳妆,一跃而起,拉住香如按在沙发上即时逼供:“该我们问你才对,把昨晚的好戏如实招来!”

“你们说什么呀?”香如又可爱地脸红起来。

脸红,这也是如今的都市女子失传了的绝色美态吧?

然而也正因为如此,连我也不由得急切,附和着念儿怂恿:“说吧说吧,初夜的感觉如何?”

香如越发脸红,嗫嚅着:“如果我说昨晚什么也没发生,你们会不会不信?”

“什么、也、没、发生?”念儿大叫,把自己的耳朵扯向香如的方向,“是我听错了还是你表达不清?”

然而我已经明白了,和往常一样,我相信香如所说的。只要是她说的,我都信。我知道她就是这种人。我觉得释然,又觉得失落。

香如,终究还是那个我所熟知的香如。然而,她为什么一定要做苏香如,而不可以平凡一点儿呢?

与一个圣女同居,滋味并不好受。

“昨晚,如桐正式向我求婚。我们已经决定了,明年的今天,不论情况怎么样,我们都会结婚。就算他在这儿仍然找不到工作,也宁可先辞了职,过来这边再说。以前他老是说这样就成了吃软饭了,不过现在他已经想通了,最重要的是我们要在一起,而城市更适合我的发展,他决定先迁就我。”香如满脸绯红,发出异样的光彩,她是真的在爱着,她是真的开心,“他是今天早晨的火车,他不愿意和我分离,我也舍不得他,所以昨天晚上,我们都舍不得睡,讲了一夜的话。他抱着我,我们一分钟都不肯分开,直到今天在火车站分手……”

香如流泪了,为了分别,短暂的分别。

但那不是悲伤的眼泪,她是快乐的。即使在流泪的时候,她仍然幸福地享受着她纯美的爱情。

我回头与念儿对视,她的眼中,也一样有泪光闪烁,然而泪光深处,却是一片荒芜。

我知道,她和我,是一样的孤独。

四、和情敌做朋友

红拂在一个雪天遇上虬髯客。

当时她正对着窗子梳头,屋内是明亮的炉火,屋外是漫天的雪花。她解开长发,浓黑柔密地一泻委地,像一个甜酣的美梦,有种家常的香艳。她对着窗子打开那长发,用一柄牙梳轻轻地打理。

独行侠虬髯客风尘仆仆地经过,隔着窗子看见,忽然动了儿女之念。他站在那雪地里,痴痴地、痴痴地望着,忘了冷,忘了礼节,忘了江湖风霜。

李靖当时该是有些醋意的——什么孟浪男人,竟敢觊觎他的女人?他就是不生气,也得做出生气的样子,仿佛这是一个男人的责任。他举起剑,要出去同虬髯客理论。

是红拂阻止了他,以一个温婉的微笑。

她挽起她的长发,荆钗布裙不掩国色,躬身请进虬髯客,引荐他与李靖,口呼大哥,自称小妹,遂成就了一段风尘三侠的佳话。一个女人的伟大莫过于此——红拂的慧眼识英雄,还不止是可以选择自己中意的男子私奔,更在于可以选择自己敬佩的男子结拜。

她可没有做出那些“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的小家子模样儿,她是独一无二的红拂,从古至今,只此一人,绝无分店。

——《流芳百世》之风尘三侠

周末,明明预报了有雨,可是雨意凝固在空气里一直下不来,坠得人心里沉沉的,岌岌可危。

香如去了郊县采访,要到下星期才回来。

我约了念儿收档后一起吃晚饭。她带着位同事一起来,说是给我介绍客人,但是得打八折。

“夏念儿的同事,七折也行啊。”我笑着招呼那女客。她应该和念儿差不多年纪,但脸上带着股傲气,使她比真实年龄显得大些。不过品位是真不错,一眼选中了我店里一条绘着文君琴挑的真丝桃纹绉纱长披肩,又订了一套隔离胶防染绘真丝素绉缎礼服,说明要绘天鹅的。

“真是自恋狂。”念儿悄悄撇嘴,附在我耳边小声说,“她是我们团里的台柱子,《天鹅湖》里跳奥吉尼娅的。”

“白天鹅?”

“不,黑天鹅。”念儿白我一眼,很为我的无知懊恼,“是冒充白天鹅奥杰塔和王子订婚的那个,也算主角。”

“哦。”我羞赧,赶紧以阿谀之辞补救错误,“她脖颈没你长,并不像只天鹅。”

“我也这么想。”念儿立刻原谅了我的无知,同时扭着腰肢过去帮助她的天敌挑选丝料,态度亲切大度,是那种胜利者在弱势面前特有的大度。

我微笑,深以自己的外交辞令自豪。

但是半小时后坐在西餐厅里我才知道,念儿的胜者意识并非因我一句简单的“她脖颈没你长”,而是另有玄机。

“我和她老公约会过。”念儿说,同时仰起头笑,露出细白的牙齿,“他也说过我的身材比她匀称,脖颈比她长,还说她的皮肤没我有弹性。”

我惊怔,无言以对。晚餐是我请,答谢念儿帮忙介绍生意。她着实不客气地点了本市最昂贵的旋转餐厅,只是两个人,也一丝不苟地从头盘点到甜品,红酒伴牛排,绯闻就咖啡。

此时,她低头啜一口咖啡,望向窗外,似自言自语:“我知道你已经知道我的地下职业,要谢谢你没有因此轻视我,还请我吃这么好的牛排。”

我更加惊讶,恨不得有地缝钻。

幸好她并不等我的答案,顾自喃喃:“跳《天鹅湖》的女孩子并不个个都是纯洁的白天鹅,也有投机取巧的黑天鹅,还有变不成公主的野天鹅,以及变不成天鹅的丑小鸭,甚至变不成小鸭的臭鸭蛋……这就是人生,分工不同,角色不同,非得争取很多个角色,才可以多一点儿自己的戏份,不然只好做观众。我又不甘心,当然只好在不同的台子上跳舞,多一个舞台,就多一种角色,多一些戏份。她老公是我的户头之一,我们约会不只一次,不是因为他有多帅多豪爽,只是因为他是她老公。从她老公那儿,我知道他们也算是初恋了,他追了好久才娶到她,真娶回家了,也不过如此。总不至于真把她当成天鹅捧着,何况,就算她是天鹅,他也不是王子。这便是人生,没有童话、没有天鹅湖、没有忠贞不渝和天长地久,也没有永远的胜利者。谁是奥吉妮亚谁是奥杰塔并无所谓,主角和配角也无所谓,她在一个舞台上赢了我,却在另一个舞台上输给我……”

念儿的声音低下去,正如窗外的夜幕垂下来。尽管她叙述的内容是这样一个颠倒的人生,然而我的心里却没有任何的轻视,而只是充满一种说不出的凄怆。也许真的就像念儿所说,这便是人生。

是否念儿的故事鼓励了我,还是久不下雨的阴郁天空令我迷乱。

第二天下午,我终于拿起电话,主动打出去——不是玉米的手机,而是他的家。

我明知道他这时候是不会在家的,但是他的妻子在,那位小金,电话号码就是由她留给我的。

虽然对男人我好像没什么经验,一再爱错人,可是对女人,尤其是贪便宜的虚荣的女人,我很知道该如何下饵。

“金小姐吗?我是香云纱的红颜。我想告诉您,我们店里新来了一批样品纱,如果你有兴趣,可以预选好你喜欢的丝料,我专门为您设计几套礼服,当然,价格五折。”

如我所料,听筒那端传来一声压抑的欢呼,然后是简短的“我马上到”。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已经决定不再见玉米了,可是,却还在通过小金继续与他交往。也许,这只是另一种形式的接触?

我开始化妆,见玉米的妻亦如见玉米,甚至,比约会玉米更加隆重,因为我不想输给他的妻。

“我老公出差了,要走一个月呢。”这是小金进店来说的第一句话,“这段日子我闷死了,正想着找点儿什么事消遣,你的电话来得可真是时候。要不然,往常这时候我还得惦记着准备晚饭,出不来呢。”

玉米出差了?难怪他这么久没打电话给我。我如释重负,为自己的被忽视找到了一个绝佳的开脱理由,几乎有种失而复得的轻松与狂喜。

“你和你老公很相爱吧?”我旁敲侧击,故意做出随意的口吻,一边把丝料一一搬上台面,可是手分明在发抖。

“老夫老妻了,也说不上有多相爱,不过是个伴儿吧。他不在身边,日子就有点儿空落落的,还真不习惯。”小金笑着,是那种典型的中年之妻满足的笑容。

我的心隐隐地疼痛起来,要靠抓紧台角才能让自己站稳。

小金抚摸着那些样品,放下一样又拿起一样,对每一件都爱不释手,“怎么办?我看哪件都好,都不会选了。”

“那就每样做一件,我只算你本钱。”

在那一刻,我做了一个决定,要不惜血本地接近小金,成为她的闺中密友,入室佳宾。只有这样,我才可以更深刻地了解玉米,更亲切地走近我的爱。

走近小金后,我才知道她有多么寂寞——除了玉米和他们的儿子宝贝,她的生活里几乎没有自己。

并不需要我发问,她就会把所有我想知道的关于玉米的一切细节坦诚相告。并且,和所有的新中年人一样,她最喜欢谈的话题,是忆当年——

“当年他追我的时候可热情了,连我爸妈都被感动了。本来我爸看好的是另一家公司董事长的儿子,正托人替我们牵线呢,可是他天天上门跟上班似的,不管我家里人什么脸色都当看不见。后来我妈先喜欢上他了,说这小伙子不错呀,模样端正,又有礼貌,他一天不来,我妈比我还想他。我爸听我妈的,就同意了。他是知恩图报的人,到现在对我妈的感情还是比对我爸好。我爸那天还说,嘿,这小子记仇,还在为当初我不同意你俩的事不痛快呢。

“他现在吃什么都不起劲,当初可不是这样,我们刚谈恋爱那会儿,他可好吃了,我们同事都说,他是个美食家。他吃东西特讲究,哪里开了家新馆子,哪家馆子换了厨子,他都清楚,成天拉着我到处试吃,可有兴致啦。

“他特别喜欢给我买礼物,我过生日,我们认识纪念日、圣诞节、情人节,还有三八妇女节,他都会买礼物给我,送花更是家常便饭。他现在也送我东西,可没当年那么多花样儿了,就是我生日和结婚纪念日那天送一送……”

这是我所知道的,若不是他送她香云纱,我也不会认识他。

那天下午,他穿着阿曼尼走进我的店里,为妻子选购一件云裳做礼物。他穿得那样隆重,是把自己也当做了一份礼物的。

他与我的一段情,不过是他送她礼物的附带品。

我黯然。这可好算做买一赠一?只是,如果她知道真相,大概一辈子都不肯穿上香云纱了。

多么荒谬,我居然和情人的妻子做了朋友。

通过小金,我渐渐了解到许多玉米日常生活中的小秘密,比如他喜欢用黑人牙膏刷牙,早起的时候要空腹喝一杯新磨咖啡才能顺利如厕,最喜欢的果汁是西瓜皮——是的,不是西瓜,而是剔除瓜瓤后将瓜皮切块榨汁。

我更加熟悉的是小金的诸多习惯,包括她的生理周期——换言之,也就了解了他们夫妻生活的禁区。这让我有一种偷窥的不安和窃喜,自觉又向玉米靠近了一步,肌肤可亲。

同小金的交往,多少带着一种恶意的捉弄。我喜欢看她在我面前露怯,她的谈吐越低俗,我就越有种莫名的得意。仿佛我们并不是两个人,而玉米一直在旁观、在比较、在欣赏、在挑剔——自然,是在欣赏我,而挑剔小金。

我这样地自欺欺人,这样地完成着我一个人的游戏,并且乐此不疲。

就因为这样,当小金提出向我学织物手绘时,我痛快地答应了。

两个人想维持交往,要么是有利益往来,要么是有共同兴趣。仅仅五折售衣远不足以构成我与小金坚固的利益基础,那么,便只好努力地求同存异,发展共同爱好了。

难得她主动提供了一个这样长远的题目,即使我明知道以她的天资,学画无异于缘木求鱼,却仍然一口应允。

我真是侮辱绘画。

“绘,在古代称之为‘缋’,所以绘画从一开始就与织物结下不解之缘。在织物上绘画,与在纸上作画不同,绘画者首先要对织物、染化材料的特性有所认识。不同染料有不同的个性,织物也是一样,所以什么样的染料用在什么样的织物上,都会使绘画效果发生很大不同。织物手绘的历史在中国源远流长,早自周代起,帝王百官的冕服便采用上衣纹样手绘,下裳纹样刺绣……”

我已经努力做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然而小金还是一头雾水,直嚷嚷:“红颜,你说的这些我一点儿都听不懂。我们可不可以不要讲理论,直接实践就好?”

我要深吸一口气才可以逼自己说出“好吧”,同时在心底再一次忏悔:“嘿,我真是侮辱绘画。”

好吧,在服装界有句老话叫做“织物本身会说话”,也许小金的要求可以进一步印证这个真理。反正真理总是出于实践的。

我将丝料样版一一排列在柜台上:“为了统一称谓,我们通常把丝绸分为十四类,包括纱、罗、绫、绢、纺、绡、绉、绮、锦、缎、葛、呢、绒、绸。像这些——素绸缎、双绉、电力纺、乔其纱,都是手绘设计选用最多的丝织品,不知你想选哪样做材料?”

“这么多,真漂亮。”小金明显紧张,学绘画不同于选衣料,她迟疑起来,“哪种料子最便宜?”

我笑了,温和地建议:“那么不如先采用仿制品来学习,涤纶仿真丝绸不错。”

“仿丝?”小金又茫然起来,“那和真丝是两回事吧?你刚才说过不同丝用不同染料的。”

“真丝绸最好用弱酸性染料,涤纶仿真丝绸可以用分散性染料。两者最大不同在可视性,真丝可视性强,仿丝可视性弱。真丝手绘适合那些细致具体的绘画,比如工笔花鸟、人物,采用隔离胶线型防染绘技法就可以做成我店里的这些衣裳了;涤纶仿真丝绸则适合表现一些粗线条的随意些的图案,不过……”

“不过我基础这么差,也只好画点儿简单随意的是不是?”小金笑,很随和地说,“那就仿丝吧。”

“就仿丝好了。”我松一口气。我也不想她暴殄天物。

在我眼中,真丝是有生命的东西——有前世今生,有故事和灵魂——春蚕到死丝方尽,却在衣裙飘舞间借尸还魂。我不可以让小金的涂鸦伤害了丝绸的心。

电话就在这个时候毫无预兆地响起。

“红颜,请马上回来。”是香奈尔的声音,一反平日的娇嗲慵懒,显得气急败坏。

“念儿?”我诧异,“出什么事了?”

“别问了,电话里不方便,回来再说。马上回来!”

我别无选择,只得在第一时间赶回家中。

车行到一半时,天上下起雨来,是暴雨。压抑窒息的一种爆发,雷声滚滚,闪电在天边纠缠扭曲,仿佛不甘雌伏的群蛇在撕咬,又好像天神震怒,穷天极地地搜寻着逃跑的妖孽。

我看着天边的电光,脑里有奇怪的景象闪过,纠缠的蓝光里,我仿佛看到了香如,看到香如的脸。她在天边哀伤地注视着我,仿佛求助。

香如。我的心一跳,有莫名的惊悸,而车子已经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