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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自从陆先生离开前夫之后,人生才真真正正地重新开始,在柳家,陆先生洗手作羹汤,只是个家庭妇女,但离开柳家,她就是受人尊敬的社会名流。

当年方若华在学校那就是小透明一个,从小学,到初中,高中再到大学,从来都是中不溜,老师,有名望的教授什么的,说不定连认识她都不认得。

还有原主,原主的心底深处,向往着那样自由的,洒脱的,让人尊重的生活,可惜她短短二十年的生命里,永远只是一个卑微的姑娘。

面对公婆,面对丈夫,她始终低着头,丈夫嫌弃她没读过书,没有文化,那种嫌弃和冷漠,就是从来不说出来,只要是人都感受得到。

原主其实有一颗敏感的心,项君心里有没有她,她自己明白,只是因为什么都没有,所以只能牢牢地抓住那个男人,又因为那个男人,对文化人越发的向往。

或许就是这等情绪混合在一起,连方若华都不免有点儿忐忑。

忐忑地吃了一大碗水果沙拉,这才洗洗睡了。

天气渐渐炎热。

夏芬找到了新的乐趣,在地边上教方家庄一群小孩子读书,她好好的数学系教授,精通的是数理化,做了一辈子的学问,教的都是大学生,现在逗弄起小孩子来却也是一样高高兴兴。

“我高兴,我乐意,这儿的孩子们多听话,又认真又刻苦,可不像家里那帮小兔崽子,一个看不住就给我出幺蛾子,知道吧,你孙吴师兄还当着我的面跟我说,现在搞研究的没前途,有钱的才是大爷,想要评职称,要论文发表,可以花钱买,没有钱什么都没有!你瞧瞧这话,这都什么玩意儿,怪不得如今高校里风气都那么差…”

“师兄那是开玩笑呢。”

方若华哭笑不得。

幸好自己没什么天分,没落到妈妈手里,当她的女儿那是被娇宠着,疼爱着,当她的学生那才是吃苦受罪,明明大学应该轻轻松松,老师教授们只管上课,哪像自己这个,管东管西的,比人家亲爹妈事儿都多。

在这方面,她爸爸就和妈妈的性格截然相反,方肖学历史,讲究中庸,讲究无为而治,学生们愿意学,他就倾囊相授,学生们不想学,他也绝不勉强,在学校里是出了名的好好先生。

就说现在,夏芬来了小时空也不肯歇着,总想找点儿事情做,方肖就乐不思蜀,逛街混茶馆,摆弄文玩古董,家里随便卖个什么手表之类就能得不少银钱,古董又不贵,他玩得高高兴兴,丝毫不觉得空虚寂寞。

方若华想了一回爸妈,深感这二位适应力都很惊人,干脆坐下来继续写东西。

她这回想写一本书,桌子上各种资料堆了一大堆,厚厚一沓,看起来到像是要写什么鸿篇巨著,实际上,她只是想写一部通俗小说——《上官婉儿传奇》。

这也是方若华看过这个时代的诸多书籍之后做得决定,这个小时空没有专门写传奇人物的小说,人们也不关注,也就是读史的时候偶尔读到一点儿,仅仅一扫而过,很少有人专门去写。

其实不是上官婉儿也可以,她只是想写一写历史上的女子而已。

前几天花大娘过来,跟她抱怨了件事儿,说花大娘一个远房侄女,本来好好一姑娘,因为父母疼爱送去读了几天书,就变得莫名其妙起来,穿着暴露,打扮得花里胡哨也就罢了,还整天跟着一群不着调的女孩子们出去玩,甚至看上了早有妻子的先生,还口口声声说什么追求真爱无罪,爱情和婚姻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她们女子要解放,要摆脱封建思想的束缚…几乎要把她娘给气死!

方若华也发现,现在女孩子们真是有点儿奇怪,好多人都觉得西方的一切都是好的,女子追求解放也一切向西方看齐,还学得很不到位,不去学好的地方,到把那些糟粕当真理,就说阳城这边,那几个所谓的交际花到成了争相效仿的对象,女学生们勾引已婚男性,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都什么和什么!

也没办法,这就是一个混乱的时代。

她就想着让这些女孩子们知道,就算是封建王朝,女性地位低下的时代,也依旧有女性不沉溺家庭,走在了时代的前列,即便她们的命运可能很不好,但她们绝不缺乏反抗的精神,绝不是没有思想。

方若华稳稳当当地坐下来整理大纲,她打算写的上官婉儿,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真是历史中的上官婉儿,而是她心中的一个女性形象,聪慧胜过男子,能力胜过男子,心性也丝毫不比任何人差的一个女人。

写作对方若华来说是熟练活儿,但是写一本符合当下审美的长篇,就不那么容易了,一连好几天,她都在调整大纲,直到陆先生的生日到来。

给陆先生挑选礼物,一开始方若华打算送本书,后来想想,书这种东西私下里互相赠送借阅便很好,作为礼物就不大合适。

陆先生生日宴,宴请的都是社会名流,礼物中规中矩比较妥当。

方若华想了想,翻找了下,找出一个钻石胸针,这还是当年新婚的时候她去买的,那时候流行佩戴胸针,她手里这一个是国际名牌,做工极为精致,再让人出去买一个红木的盒子来配,想必陆先生会喜欢。

第二十章 宴会

去参加陆先生的生日宴,方若华难得没有穿旗袍,换了一身浅绿色的连衣裙,九分袖,白色的棉袜,半高跟儿的红色凉鞋,上了淡妆,粉红的唇彩,显得很年轻靓丽。

她以前很少化妆,就是当年和高飞约会的时候打打粉底液,画画口红什么的,平时都是素描朝天,主要是长相一般,自然没有美妆的欲望。

再者也是没办法,化妆技能没有点亮,普通淡妆还行,画稍微正规一点儿的妆容非把自己画成妖怪不可,连睫毛膏都不会用,假睫毛更不会戴。

好在她一向安于现状,随遇而安,也没因为自己没长成个大美人就怨天怨地怨社会。

此时稍微装扮一下,对镜自照,居然感觉还不错。

“妈,我皮肤是不是白了?”

夏芬凑过去看了看,轻笑出声,伸手摸了把女儿的小脸蛋,果然娇嫩,好像真正又回到了她青春无敌的二十岁,这孩子刚过来的时候,面黄肌瘦,他们老两口心疼的不行,如今总算是苦尽甘来,至于是不是变得漂亮…因为女儿在她心中一直很好看,到也没觉得有特别明显的改变。

好吧,问老妈这种问题,从来不可能得到正确答案。

阳城大酒店

“这是哪儿的酒店,求去围观!”

“同求。”

方若华并不回话,只端着杯酒,接受身边主人的指点,四顾看着周围衣香鬓影,客似云来,觥筹交错的场面微笑,只是不知道,她也是别人眼中的一抹风景。

衣衫虽不奢华,气质却独特,容貌虽不绝美,可也秀气可人,不得不说,在二十一世纪算不上多特别,可来到这个小时空,她还真有些不卑不亢的现代女性风范,当然,更主要的这是一具新鲜面孔,而且陆先生还满脸慈爱地拉着她的手说话。

“本来不想大办的,奈何身在红尘俗世,朋友多了也有烦恼。”

陆先生眉眼间从容疏阔,大大方方地让方若华挽着自己的手,“一会儿给你介绍几个老朋友,你写东西的时候,可以和他们笔谈一番,或有益处,不过,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你自己要心里有数。”

方若华认认真真地点头,陆先生一下子就笑起来,“哎呀,看我,到底是老了,啰嗦得很。”

“得了陆先生的这几句啰嗦,我都怕一会儿出门被人敲闷棍。”

一句话逗得陆先生又笑起来。

周围的宾客都有些意外,不知道那个女子是谁,看样子真合了陆先生的眼缘。

她老人家性情和善,很少拒人门外,曾经扶持过许多贫寒的文人,但她与人交往向来有分寸,再提点那些文人墨客,也是疏淡有礼,很少像今天这样笑颜如花。

五十岁的女人,似乎应该已经没有美貌,但任何一个见到陆先生的人,都不能说她不优雅美丽。

那帮正看直播的粉丝们都眼冒红星儿。

“忽然发现这确实是在演戏了。”

“就是,真实世界里怎么可能连个老太太都有这么高的颜值!”

“今天忽然想烫个大波浪卷儿!”

“今天忽然想把压箱底的大红口红挖出来试试!”

“吾觉得三妹有可能带起一波复古妆容!”

“什么叫复古,所谓流行三十年一轮回,没准儿现在又该流行民国妆了。”

“三妹用的哪个道具师,强烈提议推荐给现在那些民国剧的剧组。”

粉丝里面纯粹看热闹的多,可观看的人数直线上涨,总会有懂行的人,这个宴会大厅里,从各种摆件,杯盘桌椅,到客人们身上穿的,戴的,头型妆容,完全的民国范,一点儿都不差。

方若华直到现在,听粉丝们偶尔提一句这个,都有点儿别扭,好在习惯了也就不至于心惊,幸亏第一个小时空是民国,时间近,能布置得很像,只要肯花钱,也非不可思议,以后要是去了别的小时空,那才真得仔细些。

“来熟人了,那是项君和谢冰心?”

“主角终于露面了啊!”

方若华本能地回了回头,可惜人太多,没能看见,当然,她也不怎么想看到。

项君却是心里一咯噔,实在没想到会在这样的场合看见自己的…前妻。

他几乎不记得自己有几个月没见过方若华,仔细想一想,好像印象中,这个女人的脸早已经模糊不清,她到底是不是长成现在这个样子,他也不大清楚,有时候,他甚至有一种感觉,这个人只是长相相似而已,并不是自己那个村姑前妻。

谢冰心也有点儿烦躁,实在不明白,怎么哪里都有这个女人!她怎么能混到陆先生的宴会上来!

自从上一次被这个女人指着鼻子挖苦之后,事情虽然没有传扬出去,当时在场的人没人多话,但她总有点儿不自在,感觉她那些朋友们看她的眼光有点儿奇怪,只要她们一提到项大哥以前娶过妻子,她就浑身不自在,再也找不回当初的不以为意。

幸好她的朋友们都知道项大哥以前的童养媳,是家里给安排的,普通的农家妇女,根本配不上项大哥,都觉得两个人离婚很正常,项大哥和她在一起,那才是天生一对儿,让她觉得舒服多了。

只是,终究有影响,似乎连和项大哥在一起,也没有以前的甜甜蜜蜜。

谢冰心深吸了口气,回过神来,努力微笑,胡思乱想什么,她快和项大哥订婚了,他们两个人会高高兴兴,快快活活地在一起,根本没有那个方若华的事儿。

项君这两个人究竟藏着什么小心思,只有他们两个知道,方若华沉下心,干脆好好享受宴会,毕竟有美食,有美酒,但凡能让陆先生引着她过去说话的人,还都是字字珠玑的大师级人物,自己只是旁听,也受益匪浅,虽然藏拙,到底生活在一个网络发达的时代,论底蕴和人家没办法相提并论,光看见识,到也颇有可取之处,对这些大师来讲,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能时不时能有振聋发聩之言,纵然稚嫩,也很值得培养,于是大家都很愉快。

第二十一章 暗潮

到生日宴结束,方若华也没和项君说话,项君到犹豫了下,仿佛打算过来,只是身边有谢冰心在,以谢冰心的能力,只柔情似水地撒撒娇,就让人难以招架了,自然没可能让项君脱身,到省了她的麻烦。

陆先生虽然待她亲近,可先生忙得很,她也不能不知道分寸,宴会一结束,便告辞而去,不好打扰陆先生送客。

到是那几个陆先生的老友,对她的印象很好,听说是家传渊源,方若华读书识字都是父母教导,还相约要登门拜访云云,就算是客气话儿,周围人看过来的眼神,也着实让方若华有那么一丝飘飘然。

一离开阳城酒店,黄包车还没有叫,方若华就看见顾长生和乔军立在道路对面。

顾长生一身长袍马褂,像个旧家族的少爷,乔军粗布短打,到像他的伴当,远远看着,看不清楚表情,只方若华似乎觉得顾长生扫了她一眼,随即转开头,像是不认识她似的。

“美人!”

“三妹,摄像头对过去,对过去,我要看美人!”

屏幕上登时热闹起来,这帮观众到比刚才在酒店宴会时更添活泼。

方若华哭笑不得,顾长生的容貌真有那么好?的确是不错,尤其是气质与众不同,但在现代社会,电视上的小鲜肉们好看得不知凡几,怎么都跟没见过世面似的!

“三妹啊,你还小!”

“三妹啊,你不懂,这是纯天然,无添加的美男子!”

好吧,还是满足他们的欲望,谁让这些粉丝们此时是她的衣食父母?指挥摄像头飞了过去。至于她,她可没那么不知趣,谁知道顾大少爷是不是在做什么,万一是不该她知道的,岂不是惹麻烦?

伸伸手叫了辆黄包车,回家。

陆先生的生日宴上,千金名媛们有小轿车接送的也不是没有,她这样轻车简从,没有男伴儿的属于另类,让一众揣摩她身份的人心生意外,只是陆先生在那儿看着,也没人趁此时过去献殷勤。

顾长生看见方若华径直走了,也松了口气,沉默了下,低声道,“查实了?是蒋菲?”

“没错,她就是孙家那位少帅的人,要不是这一次咱们损失太大,让她露出了马脚,我们不会怀疑她,谁能想到那么一个弱质纤纤,每日都要吃药的小姑娘竟然是个职业间谍。”

乔军压低声音道,“其实按照纪律,善后工作不该你来做。”

“别人更危险,尤其不能让项子南知道!”

“呵。”乔军冷笑,“项子南向来怜香惜玉,咱们那儿就他对蒋菲上心,一点儿警惕性都没有,要不是项子南执意要收容蒋菲,还过从甚密,什么都不避讳她,事情还不至于这般麻烦!也不会有那么多同志牺牲…哎!”

按说他不该对子南心存怨念,毕竟子南是他们志同道合的同行人,也的确出色,组织想重点培养的精英,即便有一点儿傲慢,冲动的小毛病也无伤大雅,是人总有缺点,可近些日子他的种种作为,实在让乔军看不过眼。

顾长生轻轻取出怀表,打开看了看,伸手压住帽檐,并未转头看身后的咖啡馆,举步就走,两个人堪堪走到对面,轰隆一声,随着地动天摇,咖啡馆里半面墙倒塌,一时尘烟四起,迷蒙一片。

周围行人尖叫出声。

咖啡馆里的客人们四散奔逃。

外面巡捕吹着哨子跑过来。

项君和谢冰心刚离开酒店,就被爆炸声惊得出了一身冷汗,他一手护住谢冰心,转头就跑,一边跑一边回头看过去,仿佛看到废墟旁边半趴着一个熟悉的人影,身形单薄,满身血污,挣扎着抬头,只谢冰心手脚冰凉,连站都站不住,他也就没有细看。

方若华同样吓了一跳,还没反应,摄像头应急程序,飞速转动拔高,只照那一片废墟,略去血腥场景。

也不知道…有没有牵连无辜,方若华心里一咯噔,陡生惶然!

屏幕里也一片静默。

“好大的场面!”

“直播…真炸?”

“好浪费的样子!”

“这是布景吗?应该是布景,影视城?能看出在哪儿不?正经大制作电影的手笔了!”

粉丝们五花八门的说法,方若华却没有力气在意,随心说了几句,就关了直播,即便她已经在大牢里走了一圈,但还是有些不适应这类场面,以前只是听人说哪里又发生枪战,哪里又在杀人,毕竟没有亲眼目睹,冲击力不大。

转头四顾,方若华忽然发现大街上的行人也就慌乱了一下,该做什么还做什么,仿佛习以为常。

回到家,方若华再次见到顾长生,表现得平平淡淡,只当任何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只是转天天还没亮,顾长生便匆匆过来,一见方若华便道:“方小姐,我记得您家有一种伤药,效果特别好,不知道能不能割爱一点儿?”

他蹙着眉,神色焦虑,略带歉然,显然也知那等药物必然昂贵,可还是开口讨要了。

方若华什么都没问,把自己治伤的药膏都翻出来给他,连庄子里花大娘家忽然来了一个走亲戚结果卧病的后生,也当不知道。

直到一天后,见他面色平静,眉眼凝和,又变成温文尔雅的公子哥儿,心里才放松,果然是纷乱的年代,不可能只有自己打人,而自家不会挨打!

夏至将临,暑气渐多。

方若华怕热,懒得出门,一直窝在书房中写作,上官婉儿传奇已经开始在小说月报上连载,反响很好,不光有女性读者,连很多男性读者也纷纷来信交流。

她这本小说写得很细,也写得很慢,查找了非常多的资料,对于大唐的风俗文化,政治民生,都有详尽真实的描述,还有人,千古一帝和她身边的那些人,那些皇室宗亲,大唐名臣以及他们的私生活,要不是有身为历史专家的父亲在,恐怕她真不敢下决心这么写,不过,方若华的文风绮丽,适合写这样的文字,娓娓道来,读者眼前不觉展开一幅盛唐风光。

区区一部通俗小说,到被评为读起来有读史书的厚重和味道,未曾写完,方若华已经被尊称为先生,名声日盛。

在家里,这几天方若华忙碌,一向清闲自在的方肖,也忙了起来。

就是当日在陆先生生日宴上,方若华结交的那几个老先生的缘故,他们都是文人墨客,性子自由,不懂客套,说来拜访,果然转天便至,方肖自然要出面接待。

第二十二章 大学

方肖居然和他们很能谈得来,夏芬都感觉有些奇怪,别看自家老头子在大学校园里呆了大半辈子,可却是个很时髦的老男人,衣食住行俱讲究,用的手机,电脑,都要最好的牌子,最高的配置,姑娘到要捡他用剩下的东西使,还爱玩个游戏。

网游那种年轻人才喜欢的东西,他竟然还有大半年不睡觉,爬起来开电脑呼朋唤友打副本的时候。

这么一个时髦老头,竟没几天就与几个‘酸文人’称兄道弟,熟络得不行,成日一起喝茶聊天,探讨学问,凑在一块儿一整天也不觉得无聊。

几个老头子谈天说地的,越发熟悉,因为方家庄地段偏僻幽静,环境也极好,又有以前的小藏书楼,现在的小图书馆,茶水点心吃进口中都熨帖的很,没过月余,到是日日来报道。

其中一个李老,李修齐,到得最勤快,称呼一个老字,其实四十有八,放在二十一世纪,尚且是中年。

不过如今看,泛白的长衫,整整齐齐的半长胡子,花白的头,言行举止到真有几分老先生的气派。

这日李老过来,正好看见方肖洗手作羹汤,亲自煮了一大碗牛肉面,捧了给媳妇送去,登时大笑:“看来女性的地位真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他是老派作风,家里妻子,儿媳,宴客时上不得桌子吃饭,但本人却不排斥那些新派人,可遇见方肖这样,愿意给妻子烹茶倒水做饭的,也有点儿意外。

夏芬此时正坐在书房里给两男三女,几个十四五岁的孩子讲化学,讲得兴起,干脆摆弄简单的试验用具,给他们来了一次‘火山爆发’的小实验。

不光男孩子,连女孩子们都眼睛亮晶晶,听着她徐徐道来,全神贯注。

李老怔了下,视线落在桌子上,上面有几套手抄本的书,上书初等化学,初等物理种种字样。

还有一些教学大纲,上面勾勾画画,修改的痕迹很多。

在旁边,就是一个小小的实验台。

李老不懂这些个东西,但也看得出,眼前这位半老徐娘的太太,对这个很是精通,若非如此,也不会有眼前的教材出现。

“不得了,贤伉俪都是大才!”

不光是这两夫妻,连他们的女儿也见多识广,很有些能耐。

他老人家是京师大学的前任校长,早前身体不好,已经退下来,如今在阳城安度晚年,后被阳城大学聘请,去学校任教,结果到仿佛找到了第二春,越发兴致高昂。

这也正常,阳城大学的教学环境和资金都不是京师大学能比的,虽说京师大学建校时间早,可这几年风气坏了,校方迂腐守旧,如今更是只注重教国文,靠着几个以前翰林院出来的,年过七十的老先生撑门面,至于化学,不对,在京师大学叫格致,完全不在意,生源一年比一年少,到是各地的新学校陆续有几家越发办得好。

李老如今在阳城大学,待遇高,受人尊重,学生们也活泼有生机,他怎么可能不喜欢?

只是阳城大学就是新学校,建校时间不足十年,校长心有沟壑,更注重理工教学,但有一点儿,在国内理工方面不成系统,还没有专门的教材,老师很不好找,目前学校里只有一个美国人,还有一个留美学生暂时充任,他们这些老师偶尔提起来,也隐隐叹息。

即便李老是教国文的,也是个脑子清明的国文教授,往日他自己还常常和学生们谈:“国文不可不学,那是咱们国家的根,但不研究西学,我们国家还不知要落后多久!”

他时常为此忧虑,听说校长打算在学校里筹办化学实验室,材料实验室什么的,正在四处寻找人才,今日见到夏芬的表现,心下吃惊,愣是在书房门口席地而坐,侧耳倾听。

他自己不懂这个,津津有味地听半天,却也觉得好像懂了许多,慌忙写了张龙飞凤舞的便条,找人送去学校,把他们学校的教师给招了来。

黄头发绿眼睛的外国人,西装笔挺,斯斯文文的洋学生先是不以为意。

外教查理有点儿兴趣,但因为一开始夏芬教的都是初级的东西,也只是觉得她上课很有水准,深入浅出,非常专业,但越听,两个人的表情越严肃。

查理还拿出笔记本飞速地速记。

至于曾经留学欧美的张若桐张先生,满脸不可思议,总觉得别看眼前这位女士讲解的简单,但这种化繁为简的能力中透露出来的底蕴,完全不会比他在欧美遇到的那些教授差,他不敢说,他甚至觉得,可能人家夏先生水平更高?

当然,这大约只是错觉!

李老登时大喜,惊为天人,强自按捺才没有冲过去拉人家的手,勉强让夏芬在几个学生面前保持了自己的风度。

“夏先生,您放心,只要您答应来我们阳城大学教书,我亲自去找校长,给您谈待遇,保证让您满意。”

其他人也纷纷应是。

夏芬哭笑不得,没成想兜兜转转,来了这个小时空,居然还有人让她去当老师。

她和方肖当了一辈子老师,到不排斥这个,只是要教这个时空的大学,恐怕不能跟以前在大学课堂上一样讲课了,教导的学生毕竟底子太浅,不过也无妨,夏芬别看风风火火的,却是个好姓儿的老太太,平时工作清闲,时常给亲戚家,邻居家带孩子,由浅入深地教导学生,不比正经的中学老师差。

哎,当时美其名曰是为了将来带外孙外孙女做准备,如今到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有一个外孙了。

想了想,她也就答应,至于待遇,那到也无所谓,方家如今不差钱,而且有了大学老师这样的身份,在当下就算有了社会地位,不是坏事。

李老也是个有趣儿的,一看夏芬答应,干脆一网打尽,连方肖,甚至带上方若华,都要他们去学校讲课。

阳城大学因为钱够多,校长还承诺愿意供优秀学生赴美留学,他在美国也有人脉,已经和几所著名大学谈好了留学生的问题,今年吸引到很多报考的学生,老师就不大够,正经的才学高的好先生,不会轻易跳槽到他们学校,老校长又宁缺毋滥,到现在教师也不多。

这回李老推荐方肖,方若华,可不是一拍脑袋就决定的,方肖水平如何,他心里有数,方若华只凭现在手中的作品,让她来讲一课试试,以他的面子,应该没问题,至于之后能不能任教,相信明眼人都会心里有数。

至于学历,这个到没被安排好,不过如今通讯不畅通,方肖说自己曾经留洋海外,也没人较真,至于夏芬,就说是家中父兄都是这方面的专家,她自学成才,也不会有人非要刨根问底。

第二十三章 事业

阳城大学

一楼最大的教室里,再一次座无虚席,门口窗外都站着些人。

方若华一只手撑着书桌,侃侃而谈:“物理学是一门十分有趣的科学,它研究的是声,光,热,力,电等诸多生活中可见的现象…”

“现在给大家看一个我自己制作的小玩具。”

随手从背包里拿出一个仿古木制的八音盒,轻轻打开,登时有音乐响起,两个小人翩翩起舞。

教室里学生们屏息凝神。

方若华笑起来:“有趣吗?这就是物理科学的力量,我现在拿工具把这个音乐盒打开,让大家更直观地看一看它的内部结构究竟是什么样子!”

整个教室里鸦雀无声。

“别看这只是一个小玩具,要制作它,却需要我们了解并且能熟练运用很多的物理学知识…”

方若华以前最多就是当过家教,还是第一次面对这么多的学生讲课,好在她做了几年的主播,只要把台下的学生当成屏幕后的粉丝,讲起课也是游刃有余。

“怎么样?”

李老心里惊讶,面上到得意洋洋,冲着老校长周耀华一挑眉。

周耀华立在后门处,活动了活动有些麻木的大腿,笑道:“是,李老的眼光就是一等一的好。”

话虽如此,他心里还真有些复杂。

夏芬女士的水平如何,已经验证过,不必多言,反正以周耀华的眼光,到觉得国内的教授们没几个能比得上她,虽然那只是一位女士,还是一位没有正经读过大学的女士。

方肖也还好,老校长和他见了一面,聊了一会儿,就发现他史学功底深厚,即便不是什么有名气的大师,到学校来任教也没多大问题。

可是方若华?

区区二十岁的女子,比学生们年纪一点儿都不大,即便是有些文名,到学校里来读书也就罢了,怎么可能让她任教?那岂不是令人笑话?

本来他说什么也不会答应李老的建议,但既然想招揽人家的母亲,又有李老的面子,连试讲都不许,就未免不近人情,谁曾想,方若华不试着去教国文,反而要教物理,而且在所有人多少有点儿看笑话的目光中,第一次只在能容纳二十个人的小教室里开课,就收服了一众学生,如今第二次开课,更是连老师们都要被她征服了!

老校长是不明白,方若华要真敢教国文,那说不定会被人扔臭鸡蛋的。

这个时代的大师可绝对是大大的不一般,上课的时候那是信手拈来,风趣幽默得很,绝对不是她这样刻板的教学能相提并论的。

再说,她即便研究了这么久,敢写东西,却不太相信自己的国文功底,所以还是藏拙的好。

教物理、化学就不一样了,再怎么说她也是正正经经义务教育出来的学生,又读过大学,做过四年的家教,从小学生到高中生,都给辅导过,连这点儿初中生水平的知识都搞不定,她妈妈再疼爱她,恐怕也要给她一顿排头吃!

而且学生们知识底子浅,她只要讲一点儿有用的东西,大家就很满意。

老校长抬头看去,今天大概是知道自己要上讲台,方若华穿着干干净净的素面旗袍,盘着头,什么首饰都没有佩戴,打扮得成熟稳重,可再稳重,那也是一张年轻的,朝气蓬勃的脸。

“哎,这个时代,终究是年轻人的时代了。”

“你感叹别把我给包含进去,我还想老夫聊发少年狂,再拼搏一回呢!”

什么也不必多说,方家一家三口就多了一份工作,每天要到学校上课。

物理和化学这一块儿,夏芬教高年级,方若华教低年级和预科生,说是高年级,其实也远讲不到大学的程度,不过,夏芬是好教师,善于因材施教,讲课的时候,尽量讲一些实用的东西,例如机械什么的。

虽然还是理论居多,但只要是眼光长远的,就绝对会感兴趣。

不光是夏芬,连方若华和方肖的课,也有很多人喜欢,或许他们中有很多都说不明白,为什么会喜欢,也许是托现代教育的福,方家人讲课技巧更娴熟,更能让学生理解,也许是因为方家人上课时,经常会脱口而出一些发人深省的小知识,小故事,让人耳目一新。

无论因为什么,他们三个都变得特别忙碌就是了,夏芬实在没想到,她有一天也会看到如此爱学习的…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