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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若华推门出去,就听到一阵锣鼓声,喧闹声阵阵,转头又见明叔媳妇一手拿着根烧火棍,另一只手拎着自己的菜刀,急声道:“庄子外来了好些人,有十多个,马上就冲到家里来了,快,快去躲一躲,万一伤了小姐和太太那可怎么得了!”

方若华皱眉。

这会儿方肖不在,他出去逛街了,略一沉吟,方若华急问:“婶子最近看到金先生了没有?”

明婶儿一愣:“金先生?没啊,都有七八天没见到人。”

几句话的工夫,花大娘一溜小跑,蹬蹬蹬地跑过来:“躲什么,躲什么,方小姐有什么好躲的,我,我到看看谁那么大的胆子,敢对方家动手?”

她一吵吵,几个在小图书馆读书的学生也匆匆过来,一脸义愤填膺。

“方小姐,是不是有人闹事?你别怕,有我们在,一定保护你。”

一帮学生最大的都快三十岁,最小的才十七八,齐齐护在方若华身边,全神戒备,方若华哭笑不得,摇了摇头,心下奇怪,她还以为这段剧情波及不到方家,毕竟现在她和金先生,还有顾长生都很熟悉,不算一条船上的人,到底也算是朋友,那些热血青年再怎么样也不能不分青红皂白,把自家给抄了,真要那么做,才叫荒唐!

“都别急,我们先出去看看。”

方若华当先就向外走去,花大娘紧跟其后,脸色铁青,其他人一看拦不住,也都紧紧跟上。

一出门,用不着指路,只看不远处桥口那儿,密密麻麻全是人影,就知道这热闹到底该去何处看。

“私人领地,不许靠近!”

“你们都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找方大善人的麻烦!”

“爹,刚才那小子说方老爷欺压良善,强抢民女,罪大恶极,要审判他!”

“呸!什么东西,敢说方老爷都欺压良善,我看这帮混蛋心黑眼瞎,少说废话,他们人多,咱们也不怂,一人打断一条腿给我扔出去。”

“扔出去!扔出去!”

花大娘扑哧一声,先是笑,又黑了脸,摇了摇头。明婶子松了口气,拍了拍胸口:“还好,咱们方家庄可不是好欺负的。”

几句话的工夫,一群穿戴齐整,全是黑色布衣短打打扮的汉子匆匆而来,差不多有十七八人,还有两个骑着马。

“明叔他们来得好快。”方若华笑了笑,心情放松许多,

因为最近南边的一伙儿土匪派了人下来要村子里交保护费,让打了回去,恐怕他们不会善罢甘休,护庄队的人都到南边去守着,她还担心,这边忽然出事,即便鸣锣示警,队上的人也不一定能及时赶到,没成想速度居然这般迅捷。

此时被人民群众包围的这一伙儿人,却是个个手足无措,面面相觑,脸色煞白!

情况和他们想象的完全不同!

这种事情,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做,算得上是轻驾就熟,以前对付这等大地主,也会遭遇打手的阻拦,但他们从来不惧怕,因为老百姓们最多冷眼旁观,大部分都是鼓掌叫好,心中快意,只要看到老百姓的笑脸,他们就充满动力!

可是现在…头发花白的大爷大娘,还没有半人高的小孩子,梳着长辫子的年轻姑娘,人人横眉怒怼,义愤填膺,好像他们罪大恶极!

再一抬头,薛彬和叶志飞腿都有点儿发软,后面人更多,一转脸,正好看到穿着阳城大学校服的学生,簇拥一个年轻女人怒气冲冲地冲过来。

叶志飞一缩头,躲过一只草鞋,耷拉着脑袋再也不敢吭声,还是薛彬支支吾吾:“方肖他强抢良家妇女,我们是来主持公道的…”

“我呸!”

飞来横祸,一口吐沫喷到脸上,叶志飞气得眼睛都红了,几乎忍不住破口大骂,就被一连串的痛骂声喷了回来!

老百姓们骂人的花样可真多,也就片刻工夫,就连叶志飞也觉得自己就是猪狗不如了。

薛彬实在受不了,也顾不得保护受害人的名誉,高声道:“方肖强抢了朱大志的媳妇,人家苦主守着一个瞎眼的母亲,求告无门,整日以泪洗面…”

话没说完,在他面前张牙舞爪的长辫子姑娘就一爪子挠了上去,差点儿没戳瞎他的眼睛。

“你才是朱大志的媳妇,诅咒你当他媳妇十辈子!”这姑娘眼睛都红了,要不是旁边的人拦住,看样子她都想扑上去撕咬。

薛彬脸上一白,隐约也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儿,这些老百姓不像是故意捣乱的刁民,看神情言语,是真心把方肖当好人,应该不是对方雇来的。

他们正犹豫间,花大娘已经看不下去,这等闹剧,简直…连忙大跨步上前,一把把秀芬抱住,转头对叶志飞道:“你们别胡闹,也不嫌丢你们领导的脸,回去好好查查,秀芬的确被她爹卖给了朱大志,可是现在都民国了,谁规定当爹的能卖闺女的?真以为还是封建王朝!”

叶志飞和薛彬都一愣。

秀芬眼睛通红:“我就不孝又怎么样,有本事你们抓我去浸猪笼,浸猪笼我也不嫁逼死我娘亲的仇人!”

周围老百姓你一言我一语,大体说了些事情经过,秀芬的爹好赌,被葛家村的混混朱大志坑了一回,女儿都被卖掉还债,结果朱大志来抓人,嘴里不干不净的,秀芬娘本来身体就不好,这下又惊吓又生气,一口气上不来,不幸离世。

当时方肖和夏芬刚来不久,还没寻回自己的姑娘,路遇此事,想起女儿,心生不忍,就领着庄子里刚刚整合的青壮,把人抢了回去,也替秀芬爹还了赌债。

那会儿方家立足未稳,不想多生事端,也只是给了钱息事宁人,但秀芬是个倔强姑娘,脾气硬,私底下可能找人教训了她爹,还有那个朱大志一顿!

听了始末,薛彬和叶志飞脸上又红又白,半晌叶志飞才哼唧了声,讷讷道:“葛家村周华同志的十亩地…”

“那是他媳妇温英英的嫁妆。”

花大娘皱眉,“你们难道不知道葛家庄周华酗酒打老婆?温英英整日被他暴打,前些日子被打断了一条腿,两根肋骨,头破血流,她邻居狗剩怕她被打死了就帮她回娘家传了个口信儿,温英英的大哥和舅舅这才去把妹妹和外甥女接回家。他们都是我们方家庄的人,现在两个人正巡逻呢,你们要是想见,又不怕挨揍,我就找人帮你们去找。”

“可是!”叶志飞咬着牙,欲言又止,那可是项大哥亲自去查的,项大哥说的话,难道还会有错?

“跟他们废话什么,地里还有活儿没做完呢!”

“就是,给我打!”

一群人一拥而上,连推带打,又是抓又是挠,叶志飞和薛彬带的人不少,这会儿一看情况不好转头就跑,总不能真跟老百姓动手,他们不能犯纪律!

再也顾不上问什么,叶志飞和薛彬扯着嗓子解释也没人听,一行人只能夺路狂奔而去。

方若华:…好像闹得有点儿大!村子里的人什么时候这般彪悍了?

花大娘却笑:“没事,一会儿我跟过去看看,应该有几个熟人,解释一下就好。”她到是高兴,别管方家庄的老百姓是不是过于鲁莽冲动,至少他们没有一个麻木不仁,也说明大家心有底气,无畏无惧!

第三十九章 教训

一河相隔,东洼村。

项君面无表情地在墙上画宣传画,略有点儿心不在焉,眼睛总忍不住向对面的方家庄张望,现在薛彬他们应该已经去了…不能怪自己狠心,既然方家的人做错了事,就要付出代价,欺负老百姓的人必须受到惩罚,为了他们的理想,他们的追求,他不得不大义灭亲!

想起一身优雅的方若华,项君叹了口气,如果方家的情况真特别糟糕,他不会放下那个女人不理,再怎么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他并非无情无义。

就让她和父母一起生活,相信冰心也会理解自己的,冰心那么善解人意,肯定能理解他的苦衷。

周围的老百姓们叽叽喳喳,环境嘈杂的厉害,小孩子追猫逗狗,时不时跌跌撞撞地撞在梯子上,撞得他摇摇晃晃,项君的眉宇间露出一丝忧郁,他其实…不太喜欢这样的生活,想象中,他应该是个无畏的战士,应该做更重要的工作,而不是窝在这样的小山村里,做这些随便哪个人都能完成的工作。

虽然说工作无分高下,但能力有大有小,他这样有知识有文化的年轻人,本就该承担更重的责任!

哐当!

剧烈的撞击,项君扑通一声落地,浑身剧痛,随即就被嘈噪声吵得脑袋快要裂开。

抬头就见叶志飞狼狈地向前面冲去,临走还瞪了他一眼,项君皱眉:“叶志飞,你怎么回事儿!”

这都什么素质!

话音未落,不远处的吵闹声更大,他慢吞吞地把梯子扶好,看了看袖子上的油漆,脸色更难看,还不及说话,便看到王队长大踏步地冲出来,一阵风一样狂飙而去,叶志飞也垂头丧气,气喘吁吁的,慢慢向这边走,居然一路走到项君身前,脸上露出几分愤怒:“都是你,你怎么也不调查清楚,都胡说什么,人家方家是出了名的良善之家,周围几个村子的村民无不夸赞人家有情有义,好多人都受过方老爷的大恩!”

啪一声!

一块儿石头砸在叶志飞的胳膊上,疼得他脸孔扭曲,回过头正好看到虎子冲他呲牙咧嘴,“坏蛋,欺负夏婶婶,坏蛋!”

虎子娘一把抱住孩子,扭头就跑。

叶志飞憋屈地不行,虎子活泼好动,本来和他们的关系特别好,连忙陪着笑脸追过去:“虎子别生气,如果是我不小心搞错了,回头我就去给你夏婶婶磕头赔罪,好不好!”

项君半天回不过神,许久许久,背后的汗水冷了,一阵风吹过,打了个寒颤,他陡然发现,自己也许做错了事!

“项君!”

王队长好不容易赔礼道歉,把从方家庄过来的那些老少都劝了回去,要不是花大娘过来收拾残局,这事儿恐怕还完不了,他累得身心俱疲,一看到项君,怒气上扬,“你到底怎么回事,还懂不懂纪律了?没有经过调查研究,就随便让人去查抄一个善良乡绅的家,你这是给组织抹黑…说,你这是不是公报私仇!”

“绝对不是!”

项君脸上一白,“王队长你可别冤枉我,哪来的仇?我,我大概是被人蒙蔽了,方若华是我的前妻,我对她,她们家要求更严格些,也是,也是…”

王队长冷着脸:“严格些?人家和你有什么关系,你哪来的脸敢说对人家严格?行了,跟我来,你的问题也不是一个人能解决的。”

项君闭上嘴,血色顿失,等进了临时的会议室,看到那么多张严肃的面孔,听到一句接一句的批判,一直到被关于禁闭室,他的心还是慌的,脚下发飘,强烈委屈,浓浓的屈辱,让他恶狠狠地咬破了嘴唇!

一天,两天,三天…呆在禁闭室里,听着外面的人来去匆匆,大家都很忙碌,唯独自己无事可做,项君默默地坐在窗边,拿出一封信,借着昏暗的光线读,脸上的表情终于柔和了一点儿,还好,他还有朋友,菲菲和冰心的消息都没有断绝,若非如此,他怕是要担心得心力憔悴。

窗外大树下,端着个茶缸子吃饭的老人家,漫不经意地看了关着项君的禁闭室一眼,默默把一封信塞在袖子深处,蒋小姐快把这个人给掏干,估计很快他就再也没有用处。

项君这边发生的是非纷扰,惊动不了方家这边,方若华正陪着大家伙儿,呃,盘点收获。

方肖和夏芬也特别好奇,难得都放下手头儿的事,齐聚在院子里看那七八口散乱的箱子。

说起来也活该南边那帮土匪倒霉,他们把方家庄当成这些年勒索过的所有村子一样,以为几十个人,几条枪,一拥而上,来动手都不用就能把一帮顺民吓得乖乖交钱,交粮食,可惜,盯上的肥羊露出獠牙,居然是披着羊皮的熊,让人一路追杀剿了老窝,一年多的收获全成了别人的盘中餐。

方若华看着箱子笑:“不算富贵呢!”

牛叔道:“不是什么悍匪,也就收收保护费,打劫个把商队,大部分时候要钱不要命,但也不都是多么老实的人,估计有些手上有血债。”

方肖点点头:“处理这些事,还是牛哥有经验,你看着办。”

钱粮拿去各村分一分,剩下的这些古董字画之类,就都便宜方肖了,方肖也没有矫情不收,这年头都是如此,不过,土匪中有文化的不多,手头这些东西保存的不太好,好些需要修复整理,算是个不小的工程。

“对了,还救回来两个人,都是被绑上山的,其中一个还是个洋婆子。”一说起这两个人,牛叔的脸红了一下,“咳咳,毕竟是女人,咱们都是大老粗,照顾人家不方便,还是请花大娘去看看。”

方若华也跟着去,目前两个人被安顿在客房里,打开客房的门,方若华便站了站,忽然有一种眼睛被灼伤的感觉。

坐在椅子上小口小口喝粥的那个女孩子,实在很美,漆黑的发散着,垂在肩上,小巧的,粉嫩的耳朵形状极好,若隐若现,鲜红的唇,雪白的脸,才十四五岁的模样,却让人看了都觉得不像世上人。

花大娘瞪大了眼,失声道:“有些像小姐文中的艳鬼!”

不怪花大娘想起这个,方若华这几日有空,新写了一篇小说,就叫《艳鬼》,迷惑人心的鬼怪的故事,花大娘他们都说看了之后不敢一个人走夜路,虽然故事中害人的从来都是人,不是那一个只求一缕温暖的艳鬼。

方若华眨眨眼,笑道:“这些年看到的美人,比我一辈子见过的都多,以前也没觉得自己丑陋,如今和他们比,简直有点儿不敢见人。”

美人总能让人心中怜爱,方若华的声音也温柔许多:“小妹妹,你家在哪儿?”

漂亮的女孩儿慢慢吞吞地喝完粥,抬头就露出一个纯洁至极的微笑,大大方方地道:“就在红安书寓。”

一口吴侬软语,分外动人。

方若华:…

“你们不要送我回去了,我是自己跑出来的,回头你们处置了刁三儿跟我说一声,他要活着我还跟他过日子,他要死了,我陪着他就是。”

方若华:…

这小女孩儿说的话平平淡淡,不像是十五岁的姑娘说的,到像是饱经风霜的老妇人。

只说了这么几句话,从此之后小女孩儿便一言不发,花大娘她们企图做她的思想工作也毫无用处,别看这孩子年纪小,到仿佛极为成熟,很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好在她并不要死要活地闹,该吃饭时吃饭,还会拿桌上的书读,见她识字,方若华就指给她小图书馆的位置,由着她去看书。

没过几日,查明那个刁三虽然是这帮土匪的老大,但为人单纯得很,寨子里大事小事,到多由老二,老三做主,他坐得稳位置,人家纯粹是看他功夫好,也好糊弄,身上并没有血债,相反,但凡他带队出去抢劫,到还宽容些,肯给别人留下路费,想了想,方肖就没把人送官府,直接拘了他去村子里修路,村子里的路不好走,坑洼泥泞,出入很不方便,早就应该修,只是先前光顾着庄稼田地,如今正好白捡来一些壮劳力,到替方肖省钱。

方若华把小姑娘也送到了那人身边,小姑娘高高兴兴地去,临走还大大方方地朝方若华要了一叠旧报纸。

“我喜欢读方三妹的文章,以前在书寓,阿娘不让读的。”

过了些日子,方若华偶然看到刁三背着那小姑娘,给她铺上茅草,又铺上担子,小心翼翼地搁在上面,低眉顺眼,温顺至极,终于明白为什么绝色美丽的女孩儿,愿意跟一个把她抢上山去的大老粗了。

后来熟悉起来,小姑娘气色越来越好,待人处事都大方得体,并不因为身世自卑,别人劝她再找个好人家,跟个土匪又有什么前程,她也不生气,只是笑:“土匪配娼、妓,都不清白,谁也别嫌弃谁。”

私底下喝醉了酒,却跟几个相熟的,不鄙弃她的姐妹说,“是他抢了我,我除了他,十五年没有一个人把我当人看,他们都当我是个玩物,闲情逸致地时候拿出来看看,显摆显摆,除此之外就什么都没了,如今他当我是人,愿意保护我,我也要回报他这片真心!”

第四十章 救援

方若华听完这个叫曾经叫过陈素云,如今又叫回素云的小姑娘的故事之后,想落笔写下来,却又迟迟不曾动笔。

小姑娘的故事并没有波荡起伏,她也没有把她卖了的父母兄弟,她本就是个孤儿,很小的时候家就毁于战火,无亲也无故,流落街头,让书寓的阿娘捡回家。

从小在书寓长大,出落得一日比一日好,略大一点儿就学说书,学唱京戏,吹拉弹唱,无一不学,从七八岁就随着阿娘敬酒,十二岁便有恩客相中,做了两个月的临时夫妻,从此正式作为书寓一员混日子,也就是一个混字,和所有人一个样。

甚至连她自己跑出来,也是轻轻松松就跑了,她阿娘没派人找她,还托人寻到她,给她塞了个包袱,里面装了十个银元,至于剩下的,就算养她十几年的生活费了。

可就是这样的平常,让方家一家,心中酸楚。

都说陈素云配一个土匪头子刁三,还是个体大腰圆,面容丑陋的,那是明珠投暗,可在她看来,想必已是足够的幸运,能得一真心人,呵护怜爱,悉心照料,当她是个女人,她还有什么可求?

方家庄的人大部分也是饱经苦难,如今生活得好,便越发养成宽容豁达的心性,对这一对儿也是视若寻常,由着他们该赎罪受罚就赎罪受罚,除此之外,却并不苛刻薄待。

却说陈素云是个意外,牛叔口中的洋婆子凯瑟琳约翰逊女士,就是纯粹倒霉。

说她倒霉也不尽然,被抢上山的第二天就让人救了,到也没受多少苦。

她的身份可不一般,丈夫是驻华大使,本身家中也富贵,一开始方若华一见她穿着打扮就吓了一跳,觉得这帮土匪要倒霉了,说不定别管该死还是不该死的都得死一茬,而且要倒霉的恐怕还不只是土匪,阳城上下政府官员,还有孙家都要跟着吃挂落,受牵连。

却没想到,凯瑟琳这人很有点儿意思,在她看来,这一次的遭遇是一场奇遇,除了一开始害怕了一下,后来那帮土匪也没为难她,到让她难得参观了一回山寨。

“方小姐,宋慈可真厉害,中国人也懂解剖学吗?”

方若华头也不抬,随口道:“早在宋朝我国法医学家宋慈就著有一部法医学著作,叫《洗冤录》,比菲德里的法医著作早三百多年。”

“my god!”

凯瑟琳一脸惊叹,她今年三十岁,却是个很活泼的女士,家里人来接她回去,她却三五不时地跑到方家庄玩,不爱和夏芬聊天,偏偏喜欢缠着方若华。

当然,方若华怀疑是自己刚把人救回来,为了怕对方胃口不好,给她做了一桌色香味俱全的美食的缘故。

花大娘他们也都觉得,没什么恐惧是美食治不好的,要是治不好,再加一桌。

这位外国女士喜欢来玩,可不能只为招待她就不做正事,方若华干脆也就随她去,自己在书房里写东西,准备教案,给她一壶茶,一些点心,由着她在书房里坐着,反正她这书房目前没什么不能见人的东西。

没想到凯瑟琳到对书稿特别感兴趣,甚至可以说是痴迷,她一个外国人,说中国话很熟练也就罢了,居然还能读得懂中国的文字。

“我外婆是中国人,从小我就会认中国字。”

凯瑟琳抱着方若华的稿子不撒手,“方小姐,您真是个天才,写得太好太好了,啊,对了…这个画中的幽灵是真的吗?世上难道真有幽灵存在?”

方若华:…

当然没有,她这一篇写得是古代推理小说,又不是灵异故事,小说套路对她来讲有点儿老,就是为了躲避债务,男人假死,他的情人帮他故弄玄虚,制作他死亡假象的小故事。

那位漂亮的女情人为了让自己的爱人已经死亡这件事很自然地暴露出来,弄出一个画中显灵的把戏,就是魔术师的绝活,欲水则显出男人身影,且不同角度的男人表情动作都有所不同,仿佛真正的活人,让人以为爱人的灵魂附在画上,给她带话来了。

虽然若华觉得这手法太复杂,在真实环境中轻而易举就能拆穿,应不会出现,但这个后世人读来,觉得似曾相识的故事,此时到让人倍感新颖。

只看凯瑟琳的表现也知道,这篇小说应该写得还是很可以,虽然只能做消遣。

和凯瑟琳越发熟悉,方若华也很喜欢她,这人难得是个中国通,很尊重中国人的习俗,即便是面对方家庄里那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她也客客气气的,从不表现出一点儿傲慢。

只从这一点儿就看得出来,这是个十分有修养的女士,连方肖和夏芬也对她印象不错。

这日,凯瑟琳难得不在,方若华可以安安静静地读一点儿不适合让外人看到的书。

那位女士和她的朋友们去参加舞会去,她特别喜欢舞会,还想邀请方若华一起,可惜,跳舞这个技能点儿,方若华是真没有点亮,也就当初读大学的时候,在学校里学了一些交谊舞,实在算不上喜欢,如果是需要应酬,没有办法,方若华偶尔参加一下到无妨,专门为了玩而去舞会,那可没有必要。

正看书看得入迷,花大娘忽然过来,步履匆匆,神色焦虑,在外面时她还勉强保持镇定自若,分毫不漏,一见方若华,神色就骤变:“方小姐,刚才接到了紧急联络暗号,让大家伙儿撤走,刚收到信号,金先生和小少爷就联络不上了,我怕,我怕…出了事。”

一开口,她才发现自己的声音里带了哭腔,话语也是语无伦次,不知道说的都是什么,她向来是个很坚强的女人,自己男人死的时候,她也没有哭,把儿子送走时,她也没有哭,此时却被恐惧抓住心神。

方若华脸上一白,脑子里嗡了声,一时间不知所措,她有什么时候遇见过这等大事?

一抬头,看花大娘满脸的期待,她甚至没有去找自己的父亲,母亲,直接找到她这儿,方若华知道,那是因为花大娘真心真意地把她当做自己人看待。

“别急。”

强迫自己冷静,方若华脑子中还一片空白,她本来就什么都不知道,脸上已经有了很郑重,很沉稳的表情,“我来想办法找到金先生他们,你们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他们这样的人,想必都有自己躲避危险的方法,无需别人置喙。

目送花大娘慌乱离去,方若华就先翻开宇宙商城,把能买的各类伤药买了一些,想了想,又一拍头去看屏幕,她都忘了,因为顾美人足够吸粉的缘故,她特意选了一个摄像头跟着那位采集素材,要找人大约不太困难…

一地的猩红的血。

方若华第一次觉得有一回牢狱经历也不是一点儿用处都没有,至少她看到这种场面没有恶心地吐出来。

漆黑破旧的老庙,外面一点儿声响都没有,金先生看起来还好,腿上可能受了伤,正靠着墙大口大口地喘息,低着头,脸上雪白,仿佛没有呼吸。

花大娘那个假侄子程强蹲在门口直抹眼泪。

这是月老庙?

方若华一眼就认出地方,连思考都来不及思考,翻箱倒柜翻出她父亲的旧衣服穿戴整齐,戴上帽子,围上个灰扑扑的旧围巾,想了想终究还是喊上牛叔,要是牛叔都不可信,那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一路直奔,风驰电掣,冲进月老庙,金先生抬头看她,第一时间叹了口气,摇头晃脑,满脸唏嘘:“道路阻且长!”

方若华:…

行了,也别瞎酸,捋起袖子来,先看顾长生的伤,肩膀上的伤好像还好,胸口上那一枪真是够受的,她又不是医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相信宇宙商城的药。

“必须马上走,我们的人引开了追兵,但是糊弄不了他们多长时间。”

方若华叹气,再一次感叹自己怎么就不是个大力士,她和牛叔连拽带抗地把两个人都弄上马车。

“有内鬼,所有据点都不安全…东洼村那边恐怕已经失陷。”

“那就只能回方家庄。”虽然和东洼村毗邻,但最危险的地方,岂不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再说,她很笨,想不到更好的藏身地点。

方若华叹气,都已经插手,也就顾不得连累不连累,可是她还是很害怕,心里直打鼓,是不是应该和爸妈商量一下?是不是应该通知爸妈一声,让他们离开阳城避一避?

她几乎没有考虑,就下定决心救顾长生和金先生,不只是觉得他们是胜利的一方,不会有事,应该提前抱大腿这等功利的想法,更是她自己愿意。

爸妈想必也愿意救人,这是个真实的世界,不是虚假的,人和人之间有情义在,当然,方若华不觉得孙家会对自家动手,方家如今是和以前不可同日而语了,身为阳城大学的教授,方家三人都有名望,有地位,孙家不会毫无必要地得罪他们,至少不用担心有生命危险,这本是社会上约定俗成的规矩。

可即便明白这一切,她还是免不了害怕,手也发抖,腿也发抖,心里直哆嗦,果然,她承受压力的能力还是太弱,说白了是本身不够强大,于是就会恐惧。

第四十一章 试探

方若华一路抄小道儿回家,把两个人藏在了自家的地窖里,地窖还有一个隐秘的出口,通往后山一片枣树林,出了枣树林就是下山的小径,外人都不知道,还算安全。

从一来到这个世界,方肖就带着人挖的地窖,他也不知能不能用得上,想着有备无患罢了。

半空中阴云密布,雷声未至,雨水将落、

方若华特别害怕,可她家爸妈都十分镇定,一点儿异样也没有表现出来,方肖还照旧出去逛街看各种古董文玩,去看戏,做一桌色香味俱全的美食招待他的朋友们。

“凯瑟琳来了,姑娘陪她去看看新给你做的那几身衣服和首饰。”

夏芬正领着学生在院子里侍弄青菜,一看凯瑟琳进门,便轻笑道,在她这儿,是真把学生们当子弟使唤,当年在家都没让跟她的那几个研究生帮着端茶倒水,这回连种菜都要拎着学生们一块儿。

按照她的话讲,这也是锻炼,不能教出四体不勤的懒学生。

方若华只能应了,领着凯瑟琳去看衣服。

别看夏芬不讲究穿戴,但在女儿身上却是破了例,特别喜欢打扮自己的女儿,这些日子和学校里的老师们熟悉起来,被介绍了好几个老裁缝,还有一个听说祖上给宫里的娘娘做过衣服,都是好手,干脆就带着女儿去量身定做,里里外外,上上下下,旗袍袄裙西装,做起来一发不可收拾,手头有钱,这也是个败家的,还去搜刮了好多金银首饰。

对于这些首饰,方若华也很喜欢,虽然暂时不能带回家,但放在家里看看也欢喜。

凯瑟琳更是一见就移不开眼,抱着首饰们对镜梳妆,一套一套地换过去,半点儿不嫌麻烦。

方若华一边看着她臭美,一边担忧地窖里的人,那位金先生是个厉害的,居然不要医生,自己给顾长生动刀子,要不是她留下了许多药,恐怕顾长生的小命真保不住。

“若华。”

夏芬忽然推门而入,神色淡淡,“项君来了。”

“啊?他来干什么?”方若华挑眉,以那人的性格,应该不会乐意到自己家来才对,先有些惊讶,却陡然间心中一跳,半晌才道,“我去打发他…金先生和顾长生在我们这儿的消息,先不要暴露,若是需要通知他,等金先生做决定。”

夏芬失笑:“我们姑娘也长大了,知道谨慎。”

现在谁敢不谨慎?

一到客厅,方若华看见项君,心中更是不确定,这人的衣着整齐,特意修理了胡子头发,靴子也擦得雪亮,好像特意装扮了一番似的,以现在的情形,他怎么还有心思装扮自己?

项君也看到方若华,嘴角动了动,扯出一个干巴巴的笑容来,他神色古怪,似乎愧疚又后悔,纠结抓狂,犹豫不定,种种复杂,让人不知该说什么好!

夏芬嗤笑一声:“奇怪,你不是挺振振有词,挺理直气壮,一点儿也不觉得家有贤妻还另结新欢哪里不对,还说是追求进步,现在还装出这副德性,装给谁看!”

项君讪讪一笑,低声道:“伯母说笑了,是我对不住若华,这次过来,也是想问问若华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没有,听说我们那位顾少爷给您几位添麻烦了…哎,虽然做不成夫妻,但我可以一直把她当我的亲妹妹!”

“滚蛋,我们可不敢要你这样的儿子,怕九泉之下没脸见祖宗!”

夏芬难得爆粗口。

方若华到是客客气气地笑了笑,还大大方方地安抚了他几句:“其实我当初嫁你,也是稀里糊涂的,为你坐牢,为你付出,不过是作为妻子应有的本分,不是有多深的感情,如今和你分开,才知道咱们本就不适合,强行扭到一处对双方都有伤害,这样很好,来坐下喝杯茶,以前的都过去吧,虽然再做朋友很尴尬,可当成普通认识的人,还是能相处。”

亲自给他倒了茶,方若华又笑,“说起来,那位顾少爷可有些时日没到我这儿玩,连我画画他都不教了,对了,你和他相熟,知道他家中可有亲眷,成了亲没有?”

一边说,方若华故意做出一点儿小女儿的姿态来,项君一愣,咬了咬牙,半晌才低声道:“为了你好,你仔细想清楚,有些事情千万不能沾,你什么都不懂,更不懂政治,这不是闹着玩的!”

“什么意思?”

方若华一脸的懵懂无辜,“他不是你的朋友?上次他被孙家抓了去,也是因为误会,后来误会不都解除了?我记得他说过,孙少帅还请他喝了回酒,两个人关系不错,难道是忽悠我的?”

项君愕然,神色凝重,欲言又止,却终于转了话题。

方若华陪他东拉西扯了半天,还是项君自己屁股跟有针扎似的坐不住,没多一会儿就告辞离去,她一走,夏芬都略微变了脸色:“这人可能有问题。”

“…他可是男主角!”

方若华无语,哪怕项君如此生疏的套话,自己连假装不知道都难,还是不敢相信这位会出卖他的那些同志们,毕竟是男主角,哪个男主能做出这等事?但项君的愧疚是真,而且不可能是给她方若华的,这点儿自知之明她还算有,项君那样的人,怎么可能对一个他自己甩掉的女人心存愧疚?

回过神,摇头叹道,“我去找金先生,让他和顾长生赶紧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