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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两步,方若华又顿足,“不对,现在不能动,太危险。”

她生平第一次面对这般复杂的事情,也是生平第一次进退失据,恨自己不能智商超群。

“要不是我腻歪这人,从来不关注,说不定也不会如此被动!”

方肖登时笑起来,眼睛眯起:“闺女,咱们方家庄上下青壮五百,个个以一当十,就是硬杠上,也不是没有一战之力,至少逃跑问题不大,何况那位孙少帅又不是傻子,疯子,何苦跟我们一介平民百姓计较,再说,真非逼迫我们,还要平白得罪一众社会名流,何苦来哉?”

话音未落,夏芬往茶几上放了一大盆面,笑眯眯地喊:“若华,过来帮妈包饺子。”

最后包饺子的不只是方若华,夏芬的几个学生,几个闲着无事的村妇,还有凯瑟琳。

凯瑟琳不会包,但擀得一手好皮,又薄又圆,速度也极快,水饺下了锅,滚滚热气蒸腾。他们人多,手脚都很利落,一煮就是一大堆,就家里这几个的战斗力,肯定远远吃不完的。

方肖乐呵呵地让人端到门口去,请路过的乡亲们一起吃。他自己到盛了一大碗饺子,溜溜达达出去找人下棋。

香味一飘,大家伙就三个五个的结伴儿过来,拿碗来吃饺子,连汤一起吃。

“羊肉大葱的,还是白面,实惠!”牛叔笑道,吃得满嘴流油,他们村子里的日子好过了,可别说肉,就是细粮也不能时常吃,不是没有,纯粹是舍不得,他家攒下的细粮,除了尝尝鲜,剩下的都拿去换钱攒起来,他媳妇还打算再盖两间大瓦房,给儿子娶媳妇用。

正好刁三背着陈素云从外头回来,方若华就喊了他们一嗓子。

眼看着刁三吹凉了饺子,往素云的嘴里投喂,她吃着一个,他就吹着一个,认认真真,好像再做一件天大的事,方若华忍不住一笑,也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起许默。

许默可没这么有眼力,但他会因为自己说一句学校的包子难吃,就一个人大半夜坐四个小时的火车去天津买,也不知怎么拿回来的,送到她手里时还是热气腾腾,他什么都不说,自己也只知道吃。

还是好几年之后,许默那个小迷弟开玩笑说,当年他神仙老大发了疯,天南海北,坐火车坐飞机,买回来了半屋子的包子,一份一份的尝,一天三顿地吃,最后挑出一份据说最好吃的,再去买来送给他的小女朋友,当时小迷弟都无语,有这工夫有这钱,钻戒都能买一打,居然就送个破包子!

方若华正想着这些琐碎,隔着屏幕,许默正在切牛肉,动作舒展优雅,不急不缓,眼睛却盯着屏幕上细嚼慢咽吃饺子的女孩儿。

唔,集市上没有新鲜羊肉,要不他走一趟内蒙看看?

一个饺子尚未吃完,方若华就听见不远处传来的脚步声,军靴踩着青石路,踢踢踏踏,富有韵律,刁三猛地站起身,全身肌肉紧绷,牢牢护住陈素云。

“牛叔,孙少帅带了人过来,护庄队的兄弟们都到位,只是方老爷刚才在呢,没让全拦着。”

方若华看着孙少帅一身军装,腰上别着枪,身上披着黑蓝的斗篷,不疾不徐地迎着晚霞走来,只当看不见他身边跟着的项君,估计换了别的女孩子,会真的看不到旁人。

“孙少帅,我女儿方若华,您有什么话,自可直接问她。”

方肖是跟着这位少帅一起来的,慢慢走到女儿身边站定,看也不看项君一眼,不紧不慢地道。

孙少帅尚未开口,项君就抢先一步:“若华,你和这些事情没关系,快把金先生交出来,你也别心存侥幸,强子已经跟我交代,就是你昨天下午亲自去带走的金先生。”

第四十二章 从容脱身

“啊啊啊啊啊!”

“大反转,大反转,我错过什么了,男主什么时候变反派的?”

“不过两天没看直播而已…”

“本来不是一直在看街景,看街景,看街景?这什么意思!”

“别管是什么了,有美男子还堵不上你们的嘴?”

方若华对屏幕上的字幕视而不见,一瞬间希望自己影后附体,略略一蹙眉,静静地看着项君,面露疑惑:“什么意思?金先生?哪个?就是你那表叔?”

项君一愣,一时懵懂,难道金先生说他是自己的表叔?一晃神,随即又看着方若华,厉声道:“别顾左言他,我刚刚见过强子,他总不会对我说谎,你马上把金先生交出来,想必看在你父母的面子上,少帅愿意给你一条活路!”

一开始神色迷惘,半晌,方若华的视线一点一点地转移到孙少帅的脸上,又看他身边的谢言,登时脸色骤变,仿佛从心底深处冒出一股怒气,转头死死盯着项君,恍然大悟。

“项君,我以为你好歹是个君子,还想着咱们做不成夫妻,最起码能做熟悉的陌生人,不至于有深仇大恨,没想到你竟是如此卑鄙小人,我又没有妨碍你和谢小姐,你何苦还要牵连我,把我扯进你那些烂事里面,告诉你,我方若华不是傻子,不会让你一次又一次利用!”

她声音尖锐,目光如刀,语速飞快,“你说我藏了你表叔?什么时候?怎么藏的?”

项君心里一颤,不知为何,一听这卑鄙二字,便心慌气短,连声音都带了些微颤抖,勉强道:“昨日你去城南月老庙,救了被少帅追捕的金先生,强子亲眼所见,你不必多言了…”

“哦?我去的?亲自去?”

方若华似笑非笑。

项君皱眉,犹豫半晌道:“当然不是你一个人,你肯定带着人一起去。”

她身为弱女子,显然很难孤身一人去完成这场救助行动。

方若华也不理会项君这点儿小心眼儿,沉默片刻,状似伤感,趁着低头的机会,迅速小声道:“昨天下午四点左右有人看到孙少帅在做什么?快找!”

她这是第一次觉得自己脑子转得飞快,比以前二十多年转得都快,也是第一次感谢自己女人的直觉,幸好她昨日去救人时就感到不安,一直开着直播没有关。

瞬间字幕刷屏。

无数粉丝叽叽喳喳起来。

孙少帅的脸辨识度很高,又是方若华重点盯梢的人物,想找他的行踪,还真不算很困难。

方若华慢慢抬头,面上的波动渐渐消失,冷硬无比。

凯瑟琳一开始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这会儿也猜出形势不妙,连忙扔下碗筷,走到方若华身边,握住她的手臂,低声道:“若华,怎么了?要不让你姐夫过来看看?”

孙少帅从始至终都漫不经心,也未曾开口,这会儿看到凯瑟琳出现,不觉挑眉。

在阳城,比较重要的人物他无一不认得,眼前这个外国女人,上个月来阳城游玩,丈夫是驻华大使,属于最不好招惹的人物之一,没想到,居然会和方若华相熟。

这就有些不好办!

孙少帅尚未开口,项君到还想说什么,方若华已经伸出一只手止住他:“好吧,你觉得我有本事,你们那些人找不到所谓的金先生,孙少帅的人也找不到,偏偏就我能找着,还能及时把人救走…”

项君一愣,一时竟不知如何开口,当时孙少帅的人追得那么紧,金先生他们放出信号立马转移,根本不敢和任何人联系,连据点也不敢去,方若华怎么找上去的?

“不知道强子是不是真和你说了什么,但是昨天下午我就是想像你说的那般,辛辛苦苦去救人,我也没有那个空闲。”方若华深吸了口气,似乎强迫自己心平气和,再不看项君,好像已经对他无话可说,只是转头盯着孙少帅,轻笑一声,“而且我还有证人,还是个很有说服力的证人。”

这帮粉丝也是厉害,没用多长时间,就已经有了答案。

“想起来了,他带着谢冰心在戏园子里听戏,就是在春色满园,谢冰心还被一个大美人给撕了衣服!”

“我也记起来了,咳咳,想不记得都困难,难得看见那么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露肉。”

这说的可不是谢冰心!

“赶紧的,三妹你找视频回放。”

粉丝们无权限录制视频,到是方若华把所有视频都存下来,可以回放。

“什么证人?”

孙少帅一挑眉,笑问。

方若华犹豫了下,叹气道:“您是少帅,位高权重,想必当着您的面儿,也没什么不好说的,我说的证人,正是少帅你自己!”

“哦?”

“…赵德芳我的儿休要悲痛,近前来听叔王把儿来封,孤赐你金镶白玉锁,加封你一亲王,二良王,三忠王,四正王,五德王,六静王…”

“噢噢噢噢!”

“行啊,三妹技能点儿又加了,什么时候学会唱京剧的?还真有那么点儿味道!”

方若华不看字幕,只盯着孙少帅,停了唱腔,轻声道:“昨日下午我去听程老板的贺后骂殿,程老板登台,客人满座,可我注意不到旁人,少帅端坐二楼,我是想看不见也难。”

她目光流转,眸中含笑。

孙少帅本来是个不知道什么叫羞的人,此时也不觉轻咳一声,却没说话,只挑了挑眉示意。

方若华似乎没办法,只好继续说:“孙少帅陪谢小姐玩得到是高兴,却差点儿让若华吓得出了一身冷汗,可不敢不记得。只是我听闻曲小姐出局,少帅还送了车和房,做了花头儿,场面很大,您在谢小姐身上一点儿血也不肯出,就邀人解袷裆,欲尝口脂香,也难怪人家别扭。”

一番话说完,方肖瞠目结舌,方若华也脸上一红,似是知道自己口不择言,这般岂不是把少帅比作嫖客,把人家谢冰心与娼、妓作比,实在是不妥,声音便低下来,“不知道少帅的那位女中豪杰未婚妻,有没有赔偿谢小姐的损失,弄坏了人家的衣裳,总应该还一身才是。”

孙少帅嘴角一抽,轻轻站起身转头就走,再不走,让这位继续说,那他的脸面也别要了。

项君神色惊疑不定,整个僵立当场,谢言不动声色地抽了他一下,抽得他一踉跄,却连看也不看他一眼,只跟着少帅。

孙少帅走了两步,脸上含笑,回头道:“今日登门,唐突小姐,改日必有厚礼奉上,以示赔罪。”

方若华也笑:“少帅放心,我什么都没看见。”

昨日这位的未婚妻,撕了谢冰心还不算,照样把少帅抽了一顿,还口口声声说,手要让别的女人碰过,她就剁掉他的手,脚要让人碰了,她照样剁掉脚,要是心口让人摸过,一刀戳进去,死活不论,那股子泼辣劲儿,外人都要惊吓,也难为孙少帅半点儿不生气。

谢言忍不住瞥了方若华一眼,心下佩服,这种事看到的人也不是没有,但他敢保证,这些人一个字都不敢向外说,这位可好,居然当着自家少帅的面儿开了口,难得难得!

项君脸上发白,眼看着一行人越走越远,心中不觉慌乱,大喊一声:“少帅,冰心她,她…”话音未落,人已经不见,他不觉茫然无措,又看向方若华,甚至连他自己都分不清方若华所说是真是假,按理当时强子不知他,他…不该撒谎,但也许他看出来了?如今强子自杀身亡,他想再问,也无处可问。

一时间,心如刀割,好像身上的骨肉都被一刀刀割裂,疼痛入骨。

方若华冷淡地冲牛叔道:“我们方家庄是清净地,方家更是干干净净,清清白白,你送这位项公子走了,别忘记好生洗一洗地面,省得污秽气留下一星半点儿,让人不痛快。”

项君几乎要喷出一口血,掩面踉跄而走,他几乎是豁出命去,拼命追赶,追到村口,终于追到了孙少帅的车,可一对上孙少帅的眼睛,却是驻留停步,再不敢上前,浑身瑟瑟发抖。

为什么方若华不怕他?为什么方家人都不怕他?项君害怕得脑子里一片空白,不对,他不是怕他,他之所以会出卖…同伴,全是为了冰心,冰心柔弱善良,最是无辜,怎能让她因为自己而受过!

孙少帅倚着车门,略有几分嫌弃,打了个呵欠道:“这人看来是废掉了,真是白浪费时间。”说完,那语气,就和丢掉一兜垃圾一般漫不经心。

项君扑通一声坐倒在地,不知为何,脑子里嗡嗡作响,心里发慌,又恐惧,又羞愧,终于丧失理智,大喊道:“不是我的错,是你们威胁我,是你们拿冰心的命威胁我,不是我的错!”

谢言比他们少帅好心,想了想,慢慢坐下来:“别把错处都算到我那远房堂妹头上,总不是她鼓动你什么话都跟蒋小姐说,把你们组织内的机密卖了个干净,你会答应我家少帅合作,起码有八成是害怕吧,害怕你们组织知道你是个泄密者,害怕你那些同志们鄙视你,你这种人,太好看懂,又自私自利,最适合老老实实呆在象牙塔里读书,和文人墨客去勾心斗角,别搀和旁的了,放心,我们少帅有一点儿好处,绝不平白无故去杀人,尤其是杀没有价值的人,浪费力气。”

这位副官嘴里说的漫不经心,心里却不觉同情起项君来,那位蒋小姐哪里是好相与的,连自己都不愿意出现在她面前,那就是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女人,别看病病弱弱,却奸诈如狐…好像她还是高材生,前阵子刚说在实验室提纯了鸦片,弄出一种奇怪的药来,这项君脑子这般不清楚,可别是让她废物利用,拿来试药了!

谢言打了个哆嗦,不敢再想,连忙离去。

第四十三章 未悔

一直到谢言走了许久,项君完全不知自己是怎么离开的方家庄,更不明白自己怎么就陷入了这等境地。

他为何会背弃信仰?明明曾经满腔热血,不惧生死!

在这之前,若是有人告诉项君,他有朝一日会做一个叛徒,他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他绝不会相信,多年苦读圣贤书,他胸中有志气,坚信自己将来会是个大英雄!

可那日在蒋菲的地方,看到那位少帅,他一瞬间整个脑子都是木的,眼前飞过一片又一片的血红色的影子,腹中搅动,恶心欲呕,一次又一次看到朋友在自己面前倒下,脑浆迸裂!

孙少帅用自己已经泄露了诸多机密的事情威胁自己,他还担忧冰心因为自己受到伤害,于是就范,这应该是标准的答案…可他有一种隐秘的感觉,这一切都是借口,真正的原因,也许是因为他害怕,死过一次,所以再也不想面对死亡!

呆在那间黑暗的,充满血腥气的牢房里,看到那十八般的刑具,血肉横飞的‘犯人’,他就本能地害怕。

一时怔愣,项君手忙脚乱地从口袋里掏出药瓶,往嘴里倒了两颗药,才把心慌勉强压住,又忍不住咬了咬牙…为什么方若华不怕!

项君不明白,最害怕的应该是那个女人,她在大牢里呆了那么久,受了那么重的刑,一个孱弱的女子,为何不怕!

如果若华知道他这般想,肯定无语,怎么可能有人不害怕?至少她很害怕,非常非常害怕,有一瞬间都觉得自己会被吓昏过去!

其实,这只说明项君也是一介凡夫俗子罢了,没什么可惊讶的。

方家人这会儿哪里还记得项君,方肖都出了冷汗,后续问题数不胜数,要马上进行处理,而且处理这些事,最好不要让女儿插手。

发生过这么一桩对于方若华来说,颇有些面对惊涛骇浪的事情之后,生活就平静下来。

没过几天,金先生和顾长生都不见踪影,临走,金先生特意留给方若华一大本手工画册,全是他自己的画,有简单的素描,也有水彩,有油画,除了水墨画,其它的一应俱全,方若华一看就觉得十分喜欢,特意收在自己的书柜最顶层,每日都要看一看,算得上时时勤拂拭了。

村子里也变得平静,战争有开始就有结束,孙家仍然是阳城地面上说一不二的孙家,但却也多了几分急迫感,国**乱纷扰,国门外也是举动频繁,上个月才发生了震惊阳城的间谍案,因为追捕倭国间谍,孙少帅的二叔三叔不幸身亡,这下子,就连普通老百姓,都感受到一种风雨欲来的气氛。

方肖和夏芬也变得忙碌,他们两个人没有瞒着自家姑娘,方若华知道,这两位把家里很多能卖钱的东西都卖了,还通过凯瑟琳疏通了国外的门路,开了一家药厂,一家化肥厂和一家投资公司,估计赚钱不少,只是赚的钱,恐怕没有一分落在自家,都进了那位金先生一行人的腰包。

如果不是自己一家人都不是军事发烧友,也不懂武器,估计连武器他们都想造。

不得不说,二老在二十一世纪,都是本本分分的教书先生,结果来到小时空,居然有点儿放飞自己,变得活力十足。

时光倥偬,悠悠而过。

“方老师,有您的信。”方若华把收拾好的书箱贴上胶布,抬头一笑,迷得可爱女学生眼睛闪闪。

接过信,是汇款单,她也没看,直接揣到风衣的兜子里面去。旁边金老师就笑:“妹妹的才名流传国外,吾等也跟着风光。”

方若华失笑摇头:“早得很,吾辈仍需努力。”

办公室里一行人都笑,这也是难得的一点儿欣悦,自从去年战争爆发,世道不平,学校里的学生们一小半都要奔赴战场,战火将要波及,他们这些老师们,也不免抑郁。

“对了,凯瑟琳不是说,普林斯顿邀请你去交流,你为何不去?”金老师叹气,“我早年一直想去留学,只是家中事务繁重,实在是难以成行,你有这等好机会,错过着实可惜。”

“不是不去,现在有些事情要做,没有空。”方若华轻声道,她还是想去的,想想她在二十一世纪,不算学渣,也不过中平之资,如今靠着自家父母加班加点地辅导,还有那些远超这一时代的学习资料,能得世界名校垂青,又怎么可能不高兴?

奈何最近老爸的生意做得极好,他的小举动却不能让太多人知道,还是自家人可信,即便方肖不大乐意让女儿卷进来,方若华还是无可奈何地被拉了壮丁。

不光是生意,夏芬除了忙实验室,还和一帮学生,朋友,组织了妇救会,方若华也参与其中,一开始没想那么多,只想做些小事,但事情一开始做,就变得越来越繁琐,事情越做越多,而不是越来越少…

“再等一等,只要有心,什么时候都能去深造学习…就是可惜了凯瑟琳一片苦心。”

两年前凯瑟琳随丈夫回国,什么也没拿走,她自己说的,只带清风明月,与若华的笔墨书香,其实就是方若华自己写的稿子,所有的长篇,包括推理小说,还有短篇合集——《念红尘》。

说是短篇合集,其实都是一些小故事,小段子,拿来当人生鸡汤发在自由谈上的,付梓印刷,也是有人找上门,方若华觉得无可无不可,就应了,凯瑟琳却是爱得很,还给翻译成英文,翻译完,光是修改就修了七八回,据说请了两个她相熟的,大名鼎鼎的评论家看过,说很好,这才罢了。

凯瑟琳待若华真心实意,殷殷期盼她能过去,知道她不去,想必很是失落。

说起来,这些年她方若华名声日盛,成了国内外报纸上的熟悉面孔,除了她写作日渐娴熟,更有凯瑟琳的功劳在,凯瑟琳是名门贵族,熟人多,她吹捧的作品,总能让更多人读到,虽然不想说,可当下的环境,人人都重视外国,外国人说好的,中国人多也要研究研究,无论是捧还是批,有关注自然就有知名度,她方若华的名声,自然是水涨船高。

名气大,也有名气大的好处,一来即便做事出格些,没有触碰到旁人的底线,众人总会对她多几分宽容,二来,也得人信任。

上个月一个年轻的单身母亲就找到学校,向她求助,因为丈夫怀疑孩子不是他的,对她又打又骂,几乎要把她打死,她往日遭受暴力,全都忍了,因为丈夫是真心爱她,对她没有二心,可如今她不敢继续忍,女人为母则强,为了肚子里的孩子,她不得不反抗。

母亲满脸泪痕:“我本不知道该去找谁,谁又能管得着男人打老婆?只是看了方老师的文章,我就想,我要保住我的孩子,我必须拼一把。”

方若华把人送到了妇救会,那个丈夫也去闹过,一看妻子真不跟他回去,就哭喊下跪,看样子对妻子还有几分真心,方若华很担心那位母亲原谅他,跟他走,这种事很常见,夏芬就遇见过好几次做了好人还被受害者埋怨的恶人,幸亏这个母亲不糊涂,愣是躲着一次也没见面。

因着夏芬的妇救会和很多流于形式的组织不同,规模不大,要求却严,不轻易招工作人员,每一个来工作的都要受各种培训,也不是白做事,照样拿工钱拿补贴,所以都很有耐心,应付起这种事到还算得心应手,要是换成没有经验的,恐怕真会不知所措。去年夏芬刚开始做这活儿,好多工作人员就做不长久,多是受不了自己救了人,那人还要继续往火坑里跳,一次两次无妨,次数多了,便让人绝望。

办公室里,几个老师齐齐把书籍整理好,叫了人高马大的学生进来,搬去图书馆,这就是当先生的好处,使唤使唤学生,总不会有任何不妥。

预备上课的铃声响起。

方若华走向教室,拂去肩头沾染的几片落叶,教室里窗明几净,所有的学生就如嗷嗷待哺的小燕子,那种期待的光芒,能让任何一个人倍感欣慰。

她如今是真想多教几年书,多做一些事,哪怕都是些许小事,也是好的,至于刚来的时候,偶尔想的什么游览大千世界,不负少年时光的雅事,恐怕暂时只能心中向往,留待明日。

教学楼前面那一片梧桐树都已然高耸入云,金灿灿的叶子铺着天,盖着地,散着芬芳,能入诗,堪入画,如斯美景,人人流连忘返,恨不得看上一世。

方若华忍不住笑,这大好河山,风景独好,只望它永远都好下去,学校里的莘莘学子,能用一生来慢慢欣赏,不必急迫,不必伤感。

矫情了些,可到了这个时代,才能理解那种情怀。

就和自家父亲大人说的一般,既然来了,若不做些什么,不在这一片土地上留下一点点痕迹,那必然要留下许多遗憾。

上课铃响了。

方若华整理了下衣冠,慢慢走进教室,一眼就看到柳谦坐在书桌上,高声朗诵——‘…亦余心之所向兮,虽九死其犹未悔!’不觉一笑。

第四十四章 怀念

这日,方家庄这边收到了孙府少帅的喜帖。

家中三位主人皆有事远游,老爷,太太出国去了,小姐到是没事,可前一段时间受金先生邀请,随军半年,刚刚回来,说要写一部军旅日记,正忙,而且小姐和孙家说是有些仇怨也不为过,负责打理方家一应事宜的花大娘几人,干脆就当没看见,连礼也不曾备上一份儿。

反正到时候估计到时候不知有多少人会去孙家献殷勤,自家去不去的,根本不显眼儿。

“兜兜转转,这位孙少帅娶的还是他那未婚妻,那位谢小姐要怎么安置?”

别看花大娘轻易不离方家庄,可她消息却灵通,说白了就是够八卦,对阳城内外大大小小的绯闻逸事颇为了解,想当年孙少帅横刀夺爱,谢冰心誓死不从,她也是从头听到尾。

最后谢女郎没抵挡得住少帅的柔情蜜意,和那位项公子分了手,成了少帅身边的红粉佳人,可又和项公子藕断丝连,纠纠缠缠,三人之间的热闹赚足了众人的眼球,简直养活了一大批阳城小报记者。

不过从去年起,孙少帅又回了未婚妻的怀抱,如今看来,是真要修成正果。

至于谢小姐,估计和那些飞蛾扑火的红粉娇娥一般,很快就会被这位少帅忘记。

孙府

孙家如今不比以前,吃了两次败仗,损失惨重,不过他们家那位少帅虽说凶狠毒辣,但在民族大义上绝对不糊涂,坚决不与倭国勾连,这几年时常领兵出征,拒敌于外,守一方水土,阳城老百姓们也感念其恩义,对他们家的印象到比旧时还好些。

今日孙少帅与未婚妻江珊桐成亲。

两家是世交,少帅与这位阳城赫赫有名的彪悍女郎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争争吵吵,纷纷闹闹十余年,终于修成正果,可谓普天同庆。

谢冰心就站在人群后面,从前丰盈的脸颊形如枯槁,身上早早添了风霜,怔怔伫立良久,泪流满面,终于转过头去,踉踉跄跄地走了。

她不知走了多久,从天明到天昏,双脚生疼,一回神,已经到了郊外,眼前的风景很是熟悉,仿佛昨日她刚刚陪着少帅一起骑马同游,今日便物是人非,故地重临,满心绝望——她还活着做什么!

树很高,取下腰带,甩了三次终于甩了上去,谢冰心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盯着那条灰扑扑的带子发愣,耳边忽然有人咳嗽了声,她吓得腿一软,扑通一声坐倒在地,回头看去,就看见了一个她说什么也不想看到的女人。

方若华也没想到会遇见谢冰心,一看谢冰心的脸色,她就觉得自己最好什么都不说,不过,临转身走时,仍旧忍不住回头轻声道:“如今这世道,死很容易,为心中理念,为家国正义,死也就死了,若是为了旁的事,却不大值得。”

谢冰心表情隐忍,呆呆地看着她。

方若华收了声,终究没再继续说下去,这话,本也不是说给谢冰心听的,只是前不久刚说过一次,此时又见到一个自杀的,干脆又唠叨了一回。

到是一直跟在方若华身后的邵萍,走过去帮谢冰心整理了下衣领,顺手又把腰带摘下来塞在她手里,笑道:“去年我被徐家太太陷害,说我偷人,让乱棍打了一顿赶出家门,遍体鳞伤,流落街头,无人收容…当时,我也想过死,可正撞上阳城烈士陵园落成,方老师找到我,带我去看,就在那儿,她说这些人为了家国大义,捐躯赴国难,死得其所,劝我要是连死都不怕,就别怕做事,要是不知道做什么好,就干脆让自己有理想一点儿,为这片土地尽一尽心力,如此一来,或许不会得到太多物质上的幸福却能填满一个人的心,让人再也不想去死了…我被老师牵着一步一步走,到如今果然不再想死,没办法,每天累得一黏在床上就想睡到地老天荒,自然没心思去胡思乱想。”

邵萍的声音一点点钻入谢冰心的耳朵里,可她脑子里一片空白,完全听不懂,直到这两个人都走了,才回过神,看着头上枝繁叶茂的大树,到底没有继续寻死。

寻死这种事,一旦第一次被打断,人就很难再去做第二次。

“项大哥,我去找项大哥…”

谢冰心呢喃,一脸迷惘,可是,项大哥在哪儿呢?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再也没有项君的消息,他就和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一样。

也是,项君做出那种事,偏偏还没成功,孙家不肯庇佑,组织那边若不是腾不出手,估计会第一时间杀了他这个叛徒,哪里还有脸见人?

他从此隐姓埋名,才是真正聪明,也是唯一的选择。

很多很多年以后。

项青青趴在书桌上,使劲抓自己的头,“啊啊啊啊,我讨厌方若华,讨厌方若华,讨厌方若华!”

她妈妈正勾毛衣,闻言忍不住抓了本《荆衣记》敲她的脑袋:“是谁晚上偷偷打着手电看若华全集,不肯睡觉的,这会儿又说这种话!”

“一码归一码,妈啊,我苦,你知道方若华一生有多少作品?你知道她换了多少个笔名?你知道她的作品被翻译成多少个国家的文字,在多少个国家出版过?偏偏每个版本还都有略微不同,译本多得让人抓狂,一考近代史就出方若华的知识点,一考语文也要出,就连考英文阅读理解也要出方若华的文章选段,这也就罢了,居然连选修课中国美术史也有方若华的事,还让不让人活了!”

她妈妈顿时无语,她爸爸洗完衣服进门,听了半天,脸上露出几分惆怅,叹息道:“你太爷爷最喜欢方先生的文章,她的每一篇文章都有收集,当年他去世,还留下遗言,陪葬只要她的书,可惜,方先生寿数太短,三十多岁就魂归黄泉。”

项青青也不好意思庆幸,鼓了鼓脸继续去背书。

项爸爸看了女儿一会儿,笑了笑,终究没有把自己的怀疑说出来。

历史书上,每次提及方先生,多多少少也会提到一个人物,就是方先生的前夫项君,毕竟先生后半辈子一直未婚,人们能说的也只有这个项君,虽然是个反面角色。

他早些年就一直怀疑,自己的爷爷就是项君,虽然名字不对,爷爷叫项遗,但他无意中看过爷爷以前的手稿,上面的署名多被涂黑了,到有那么一两个漏网之鱼,正是项君二字,而且,他老人家谈起方先生时,神态很是不正常。

犹记得那一年他才六岁,陪着爷爷坐在院子里那个斑驳的躺椅上听评书——《谢安生讲民国》。

当谢安生讲到方先生的时候,他爷爷就流了泪,又癫狂大笑:“为什么你要写作,为什么你要画画,为什么你要做那么多那么多的事情,世人为何赞你,敬你,为什么…让我这一辈子都摆脱不掉你,不对,不对,方若华是我的妻子,是一介村妇,我才是英雄,我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我有娇妻美妾,有理想有信仰,有别的男人羡慕的一切…”

那话疯的,连他这个孩子都给吓了一跳,他知道,爷爷的精神有问题,听父亲说,他老人家早年被人灌了药,从鸦片里提炼出来的,幸亏当时遇见了好人,强迫他戒断,他也没有价值让人家一直盯着,别管怎么折腾,终归是没被彻底毁掉,奈何还是发了疯,整日迷迷糊糊的,身体也越发的不好了!

哎,老人家一生凄苦,不知受了多少罪,现在老人家都去了,无论自己猜的对不对,就让这一切随风飘散了去吧,虽然最近网络上刮起一阵为历史人物翻案洗白的风气,但要刮到项君头上,恐怕有一点儿难,谁让他老人家唯一留下的印记,就是方若华的前夫,除此之外,再也任何可以言说的价值。

“对了,爸,明天我想去方先生的纪念馆参观,听说顾总理的后人会去呢,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你给补贴个路费钱呗?”

项爸爸哭笑不得:“纪念馆里除了些书稿外也没太多东西,用不用每年都去,方先生的军旅日记不是要再版了?有那钱,还不如买一套支持。”好歹还能收藏,将来一准儿能升值,现在方先生的书,尤其是错印收回的那一批,都给炒到两百万了,其它的民国版本,也很贵。

话虽如此,项爸爸还是没舍得让自家女儿失望。

现世·共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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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回家

阳光从落地窗中照入,给米黄色的地板镀了一层金光。

距离与高飞离婚,过去了六个月零十八天,如今正值暑期,天气闷热,方若华趴在沙发上,抬头看自家爹妈。

方肖和夏芬也懒洋洋的,虽说是回了家,但一点儿真实感都没有,毕竟别墅依旧是这座别墅,家居摆件还是他们看了十多年的那些。

嗤啦一声。

方若华主动打开窗帘,遥遥看去,外面一个老头儿一个老太太牵着一只哈士奇在花园中漫步。

他们家买的这套滨湖小区的别墅,当初挑选的时候只注重房子,如今再看,却都十分满意,毕竟是高档别墅区,环境很好,安保措施得当,周围居住的人也多很有修养。

静坐了片刻,还没来得及回神,电话就响了。

方若华刚一接通,里面就传来爆炸一样的吼叫声:“若华,是你吗?若华,若华!”

“是我…”

“你这几个月去哪儿了?叔叔和阿姨呢?怎么也找不到!你个死孩子,不就是个男人,高飞他算什么东西,离婚就离婚,用得着你为了他玩失踪?”

“…我找人套麻袋揍了他一顿,你要是还不解气,他不是马上要订婚了?我找姐妹抱个孩子去闹他的婚礼,就说他始乱终弃,要不花钱找几个人,说他嫖、妓不给嫖资,再不然…”

方若华脑子里嗡嗡响,赶紧出声打断,用尽力气安抚了半天,才让萱萱姐稍微顺了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