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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举人笑道,因为听开封的同窗说,圣德幼学招生十分严格,根本不知道标准,很多才高八斗的进不去,寻常秀才举子到有不少进去的,女学生就更稀罕,他真是没敢想自家女儿也能去。

看妻子还是担忧,轻轻叹道:“我们只有这两个女儿,要是没有这个机会,我自是想着她们平平安安,嫁人生子,但是现在有另一条可以走,我必须支持她们去。”

第一次,闫举人抱住女儿,轻声道,“爹是男人,比你们女儿家更清楚,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机会,好孩子,去吧,你们不会后悔的。”

其实,闫露露没有害怕,虽然不安,却很期待,她的妹妹也一样。

两姐妹晚上睡一个被窝,满脑子混乱,想那座圣德幼学,可想半天,唯一有印象的,居然是那一座干净得像女子闺房的厕所。

“厕所里的味可真好闻,我都不想出来了。”

闫露露呢喃,她妹妹把头埋在她的臂弯里,小声道:“姐姐,我有点害怕!”

她姐姐只是一下接一下地摸着她的后背。

很多很多年以后,闫露露和闫文文已经是正三品,兼任公主少师,出入宫廷时,连太子都能说得上话,再想起两姐妹躲在被子里评论学校的厕所,到是能会心一笑了。

此时的方若华,自然没有多关注两个女孩儿的心思,到是嘲笑了下展昭,开封府门前居然也不大安全,还有拐子横行,官差们未免无能。

展昭也不反驳,陪着方若华去了一趟土地庙,今天陛下带着太子去拜土地,土地神要是不在,只让太子拜那尊泥塑的神像,未免不大好。

方若华很不想跑一趟,“有人值班,陛下要是想让太子见见土地,我现在就捎封信,以我的面子,让值班的现现身,给太子看看也无妨。”

展昭只当听不见,方若华也只好鼓着脸过去,让爱子心切的陛下安安心。

自从当年的二月初二,太子降世,一切都如方若华所说,没有因为蝴蝶效应出现意外,皇帝就深切觉得,太子肯定能平安长大,但还是要提醒神仙们多看顾,于是每年都带着太子拜土地庙,念念不停。

“哎!”

她家的土地庙就越发变得不清净,烧香拜神的人数不胜数,烦得很。

“好在小太子可爱得很,陪他玩一会儿也无妨。”

很快接到人,方若华施施然行了个礼。

小太子扭头看看方若华,又去看泥塑的神像,满头雾水。

赵祯大笑:“儿子,土地神从座上走下来了,还不赶紧扑过去抱抱,沾沾喜气。”

方若华瞪了陛下一眼,当然是偷偷瞪,到不怕他恼,只是怕别人觉得他丧失威仪。

小孩子可比大皇帝可爱得多,方若华拉着小太子的手,陪着他说了好一会的话。

小太子悄悄道:“土地神,二郎神真的和孙悟空是好朋友吗?他们两个一起合伙忽悠佛祖?”

方若华失笑:“你也看连环画?还是去看了土地戏社的戏?”

“嗯,都喜欢,都好看。”小太子一本正经地道。

“你爹也喜欢,可以问你爹去。”

小太子迟疑了下,点头:“我问爹爹,爹爹说,因为土地神信道,所以土地戏社就胡乱编排佛祖,让我随便看看,随便听听就行。”

土地神…还信道?这都什么跟什么!

方若华摇头大笑,没再说什么,摸了摸他的小脑袋,坐下给他讲已经面目全非的美猴王大战二郎神。

第九十七章 阎王宴(两章合一)

夜晚,浓云密布,天边飘起细雨,淅淅沥沥的,青石板的地面一走一出溜,连繁华的夜市也没了人烟。

王伟酒意上头,迷迷糊糊地在街上走,偶尔到能碰见几个夜行人,也幸亏这是东京开封,他也是身无长物,否则早被那些劫道的给搜刮干净,说不定连命都保不住。

风有些凉,王伟越走越累,周围树影斑驳,不知不觉,连最后一点月色也不见,他打了个冷颤,背后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不知怎么的,他忽然想起几个同窗说过的话。东京的夜里,单身一个人出行不安全,会有鬼魅随行。

王伟吐出口气,他从不相信世间有鬼,可是大半夜的,孤身一人在外…

一只冰冷的手忽然搭在他的肩膀上,王伟浑身颤抖,就听后面有人笑道:“哥们儿是新生吧?怎么不穿校服?小心让纪检委员逮住扣你学分。”

王伟听不懂,迟疑了下,回过头,一回头就吓得双腿发软。

后面有一人,看起来三十几许,身上披着红色镶嵌金边的连帽斗篷,脸上带着笑,旁边蹲着一只到人肩膀那么高的金毛大狮子。

看见人,他不怕。

看见狮子,他只是有些怕。

可是,开口说话的不是人,而是那只狮子…冷汗哗啦啦地冒出来。

“今年新生有七十多个吧,听说学生会那边考虑再增加学生人数,估计到明年咱们就清闲多了。”

狮子嘀嘀咕咕。

孙行知点头:“我年底得请个假,回去看看翁翁。”

说话间,一人一狮就携着王伟向前走,王伟默念老娘交代的话,路上与鬼怪,不可害怕,需淡定从容,他努力做到。

“现在的新生真不得了,这么快就能摸到门路,寻到阎王宴,当年咱们可没这般精明。”

“要不怎么说,新生的素质越来越高。”

一人一狮一边闲聊,一边溜溜达达地走,没多久,后面居然又来了十几个人,男男女女,年长的年幼的,三五成群,有的穿着和身边这位一样的衣服,有的穿着寻常,有些彼此认识,笑眯眯打招呼,也有的比较腼腆。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大狮子不见了,一个秃顶小和尚,跟在与自己搭话的那人身边。

“到了。”

一行人终于停下,前面居然是个土地庙,王伟精神恍惚,好像看到土地庙门上两个门神走下来,和他身边的几个人寒暄了几句,还帮着开门。

里面灯火辉煌,照得庙宇亮堂堂,就在神像前面摆着一张大桌子,桌子是朱红色的圆桌,上面放着的盘子特别大,最中间已经摆放好一条大鱼,鱼有一人多长,金色的。

众人都很不客气,纷纷落座,王伟也被拉着坐下,这么多人围着桌子,竟也不显拥挤。

“开吃,都别废话。”

所有人眼睛放光,一挥手,身前就出现了碗筷盘子,筷子一伸,夹住一大块儿鱼肉。

一时间,碗筷飞舞,汁水四溢。

王伟傻愣愣地看着自己的盘子一时着急,居然自己跳起来围着鱼肉转圈,他的筷子也飞过去抢那些菜,抢到了就往盘子里扔,还专门去撞别人的筷子,乒乒乓乓的。

孙行知呵了声:“谁又把这一套贪食给放出来了,说了多少回,别用它们吃饭,每次用别人都别想吃了。”

说着话,那小和尚不知从哪儿拿出来一个网兜,朝着那些飞舞的碗筷罩去,碗筷跳起来想要逃走,小和尚半天抓不住,忽然摇身一变,变成一只金毛大狮子。

瞬间,碗筷老老实实地停下,瑟瑟发抖,大狮子这才得意地变回和尚,动作利索,一下子就网个正着,笑眯眯地把网兜往旁边一甩,任凭那些碗筷钻来钻去,也钻不出来。

“吃吧,来,给你换套新碗。”

王伟眼前真冒出一套新碗,他木然地听话拿筷子夹菜,这回碗筷比较老实,最多就是他手抖,不小心掉落食物,人家轻轻盈盈地给接住。

菜是真好吃。

王伟醉酒,胆子比以前大得多,害怕居然渐渐小了,不知什么时候,也埋头苦吃,食物不等变成残羹冷炙,就瞬间又有新的摆上来。

酒过三巡,有人头上冒出了角,有人露出了尾巴,还有一个一不小心嘴上长出一层毛,甩了半天变不回去,特别碍事,他身边的人只好拿剪子给他剃毛。

“一贪吃就原形毕露,这出门带着你们,都不敢大白天赶路了,长点心行不行!”

王伟木然地吃法,吃饭。

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大厨,才能应付这些人的胃口,对了,厨房在哪儿?

土地庙一眼看去,就这么大的地方,哪里有厨房?

他的听力极好,隐隐约约能听到屋顶的方向传来一阵阵盆盆碟碟,碗碗筷筷碰撞的声音。但是毫无人声,没有人在走动,没有人在说话,仿佛在这座土地庙,刀叉案板,碗筷锅盆,都有自己的生命,主动为客人们奉上丰盛的晚宴…

一瞬间,王伟身上的冷汗浸透了衣衫。

许久,众人进食的速度终于慢下来。

孙行知看了看时辰,高声道:“时辰到了,下班,下班,快来吃饭。”

瞬间,桌上又恢复如初,食物冒着香气。

王伟一愣,就看到土地神像蠕动了一下,上面竟然走下来一个人,那人穿着打扮都很奇怪,袍子特别宽大,只一步,就跨越高台,到餐桌前落座。

“兄弟辛苦。”

孙行知含笑替他倒酒。

那人神色疲惫,叹气道:“这几年烧香拜佛的数不胜数,前阵子还有好些痴男怨女到此求姻缘,还有人找过来合八字,简直是连月老的活儿都要咱们干,上班就够辛苦了,回头还要去补课。

拜托,不是所有人易经都学得很好,也有学渣完全弄不明白。”

他一边说话,一边扭头看神像,长叹一声:“方小姐,就算…总之,您可不能这么压榨劳动力!”

方若华换了身衣服,见过学生们,翻了个白眼:“…你们不会偷偷懒,别那么上心!又不是我要你们整日显摆神通的!”

她还想抱怨,要不是这帮人神通广大,弄得土地神特别灵验,她也不至于还得从开封府开了一个小门回家,没少让开封府那帮精明过头的‘敲诈勒索’。

“这是职业道德好不好,我们有职业操守,再说,还有年度考评人员盯着,谁敢不尽力?”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好了,吃饭吧,我们金花养的鱼里,出了十条鱼王,够咱们好好大吃一顿。”

方若华笑了笑道。

一句话,登时没人再抱怨一句,上班很累,可是妖宠养出来的鱼,他们也舍不得常吃。

王伟迷迷糊糊地看着这女人,总觉得眼熟的很,再一抬头,只看到土地神的神像宝相庄严。

啊,是土地神!

他心里的惧怕到渐渐淡了,怕什么,这些并非妖精鬼魅,恐怕是神仙一流。

一直到吃饱喝足,离开土地庙,眨眼间,周围不知哪里来的各路神仙纷纷散去,他的酒意才退了,艰难地回到客栈,迷迷糊糊地睡过去。

一夜醒来,只觉得昨晚做了一个奇奇怪怪的梦。

王伟决心把这当成奇遇,牢牢记在心里,绝对不说出去。

最近三年一度的科举正在进行中,京城人流如织,各地的举子齐聚,客栈酒肆里多填满了人,连寺庙道观也差不多拥挤得几乎再也挤不进去。

王伟家住松江府,幸亏早早就跟同乡结伴儿进了京,这才能找到住处,若是耽误了,怕是真要和人去挤那些大通铺。

今天没有读书,两个同窗叫上他,打算约出去玩一圈,好歹轻松一下。

“到了京城,当然得去见识见识,那据说到开封不能不去的土地戏社。”

戏社一票难求,他那个同窗花了高价才买到了几张高价票,还是前排座,位置很正。

一看菜单,王伟就不觉倒抽了口冷气,好家伙,这一顿饭的花费,他在家可能吃半个月也吃不完!不过,一下嘴他就知道,人家贵有贵的资本,确实好吃,让人欲罢不能。

尤其是这一道红烧鲤鱼,再普通不过的菜,这味却鲜得让人恨不得连舌头一块儿吞进去。

“好吃!”

这滋味怎么那么熟悉!

王伟觉得自己可能在梦里吃过,算了,好吃就行。

三个人埋头苦吃,王伟忍不住想,一会儿问问店小二,看能不能打包,带条鱼回去犒劳犒劳大哥。

这回是他大哥陪他来科举的。

换了以前,他当然不愿意浪费这份银子,但如今不比往常,苦读十年,中了举人,如今家里景况比以前好得多,有不少人送田送地的,年年月月也能吃饱穿暖,偶尔给妹妹买两样漂亮首饰,也不像以前那般还得再三思量,现在只是偶尔奢侈一下,吃点好东西,算不上什么。

这回进京赶考,爹娘都分外重视,把家里压箱底的钱通通给他带着,就怕进了京城开销大,他向来节省,有这些很够用了。

可惜土地戏社的黄金鲤,也不是那么好买,即便是想现做现吃,那也只有最前面座位的几桌,能享用得到,至于其他人,也只能从他人陶醉的脸上,想一想那究竟是何等滋味!

王伟舔了舔嘴唇,意犹未尽,颇为遗憾地看着盘子里的两片姜片,还是夹起来搁在嘴里慢慢咀嚼,在座的同窗也没笑话他,只叹道:“希望以后能常吃!”

这话说的吉利,黄金鲤只有此地有,要想吃,就要入京定居,那肯定是金榜题名,且还得身居高位。

王伟笑着摇头晃脑,拿了一盅酒,慢慢品尝。

土地戏社的酒之醇香清澈,也是他从没有见过的,“要说鱼,鲤鱼终究比不上鲈鱼,土地戏社的大厨手艺这般好,我看到应该去我们松江府,尝试做一下鲈鱼。”

两位同窗尽皆失笑,也没反驳他,王伟却忽然觉得有人在看他,回头看过去,只见东南角一张大桌上,坐着一个女子,容貌秀丽,只是气哼哼地瞪他。

王伟连忙低下头去,京城的女子们他可不敢招惹,也招惹不起。

吃完美食,欣赏了一场特别精彩的戏文,王伟和同窗们继续回去读书,可惜黄金鲤还是没买到,只能以后再找机会请大哥去吃。

王伟靠着窗户,翻出书本,沉下心读,他来得早,选了一间上房,外面就是荷花池,水波荡漾,透着凉气,让人容易静心。

风吹树叶,沙沙作响。

“喂,你说我们不如鲈鱼?”

忽有一娇俏女声响起,王伟愕然抬头,就看到一条很娇小玲珑的锦鲤,趴在窗沿上面。

王伟用力揉了揉眼睛,锦鲤还在,鳞片在阳光下一照,金光闪烁,十分美丽。

“问你话呢,口是心非的家伙,说我们不好吃,昨天晚上你一个人就吃了我家小九的鱼头,鱼肚,连骨头都舔舐干净了,哼,本来我家小九是要送给白五哥吃的,白五哥居然为了松江府的鲈鱼宴,不理会我,太过分了!”

王伟:“…”

他头发晕,身体发虚,忽然很想跳到池子里清醒清醒。

可是他没有晕过去,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条锦鲤嘴巴一张一合,声音又娇又柔地抱怨。

他从来不信鬼神,没想到一朝赴京赶考,居然逼得自己以后再也不敢不信这些了。

就在王伟都想到,他能看见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说不定就要死了的时候,就听外面有同窗惊呼:“包府台!”

他探头过去,就见开封府的包府台亲自来了,正特别和气地与学子们说话,也许是感觉到他的视线,包府台转头看了一眼,竟交代了几句,和身边一个形貌很端庄的女子一起走过来。

王伟登时紧张,也不知怎么脑袋一热,伸手抓住椅子上的外套一把把锦鲤给罩住。

“噗。”

那女子远远笑了,笑得王伟更是紧张。

两个人越走越近,王伟绞尽脑汁想着怎么才能让锦鲤不让别人发现,万一要是被当成坏妖怪除掉怎么办,听说包青天很厉害…

还没等他想出什么,那条锦鲤一纵身,落到那女子的肩膀上:“方若华,好主人,齐子谦说不能娶我做媳妇,白五哥明明说最喜欢我们鲤鱼,可又为了鲈鱼跑了,可见也是个花心的,人家没人要了!”

王伟:“…”

方若华伸手捧着鱼,安慰她:“你成年还早,再说,不是想找个鳞片漂亮的,过几天给你介绍条龙。”

锦鲤登时就很满足地甩了甩尾巴,嗯了声。

方若华这才松了口气,转头冲王伟笑道:“你能来阎王宴,就是缘分,等下个月,再去请阎王让伊尹、狄牙他们上来一次办个小宴,到时候你要有空,就再来吃。”

王伟:“…”

等送走了包府台,他抹了把汗,坐了好半天才缓过气,慢慢走到桌边,取出笔墨纸砚,挥毫泼墨,下笔如有神,画了一幅《阎王宴》。

‘梦中’的一切,清晰可见,这是他读书学画十几年来,画的最好的一幅。

千年后

开封土地庙经历了无数次的水淹,火烧,兵祸,屹立不倒,只是陈旧了许多。

《阎王宴》在国家博物馆展出,据说很多土地庙研究人员,以此为依据,重新修复了土地神的塑像,塑像建成当日,参观者无数。

现世·共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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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抠门

长夜当空,万物俱籁,刹那间斗转星移,现代都市夜空的灯火,居然也不比大宋梦一般的东京强出多少。

方若华整个人瘫软在沙发上,放空思想,任凭那几十年的光阴淡去,现世的记忆充斥脑海。

夏芬拿玫瑰精油一点点给她按摩,揉开肩膀,揉开修长的大腿,又扯了一条毯子让她去睡。

其实,她的身体并没有疲倦,可是精神上却有一种剧烈运动后,酣畅淋漓的痛快。

客厅里的座钟敲了十二下。

此时是午夜十二点。

但在返回家之前,她正在泰山顶上最后为自己的百科收纳东来的紫气。

方若华整整花了三十年的时间,贴出去好多钱购买宇宙商城的各种材料,好为人师的1275手把手指导,终于让她成功复制了一本。

现在,形象变得朴素的大百科就好好地摆放在博古架上,独占一格,傲视群雄,一架子的古董珍品,也不能和它相提并论。

坐起身来,伸了伸腰,运转灵力,一丝也无。

方若华叹了口气。

方肖失笑:“不是早就料到了,很正常!”

小时空所得的一切,都不能带回现世,但是知识可以,为了修行走过的路,绝对会留下痕迹,她是真正步入凤初境,练气入体,身轻如燕,百病不生,现在虽然依旧是肉体凡胎,可是再次修行,想来不会像第一次那么难。

方若华一伸手,大百科震动了下,却是停滞不前,并没想像以前一般,以最快的速度落到她的手里,没办法,她只好站起身自己去翻看。

所有的制式法术全部冻结,等待着主人用灵力,或者买灵石启动它们。

“哎!”

方若华愁眉苦脸,真不怎么习惯,现在茶几上扔了一堆瓜子皮,都没有特别有眼色的使役给她收拾好。

以现世这种自然环境,各类条件,她要是不花钱嗑药,或者想别的副作用很大的速成办法,恐怕能继续修行的可能性很小,最多也就是能强身健体,想额外有灵气用,那做梦还快些,至于买灵石,那是万万舍不得,一块儿灵石最起码要上万宇宙币,她家万能的大百科,在现世怕是真只能老老实实待在博古架上吃灰。

一边胡思乱想,修长的手灵活地捏着刻刀,几个呼吸间,一个面白无须,头上却有月牙瘢痕的包拯,一个长身玉立,手持宝剑的展昭,一个面容秀美,眼神睥睨的白玉堂…就立在了桌子上。

虽然是木头的,也没有上色,可是线条极美,栩栩如生,宛如活人。

方肖戴上眼镜,看了看,笑道:“好,若华这手艺是真正练了出来。”

方若华也意外,惊喜道:“真是意外之喜,主修炼器还有这等好处,真是没学错。”她居然觉醒了心灵手巧的技能,太不容易了。

为了修行,学习炼器,几十年来走遍山河,一边画画,一边拜访那些一直被当做低人一等的匠人,求教各种手艺,她当真是吃了大苦头。

要知道,在那个时代可没有这么方便的交通,不知多少人一辈子都没离开过自己家乡那一亩三分地。

要是小时候能有这份毅力,她肯定也是名校光环加身,做哪一行都是状元。

可惜,要是没有一个大目标在前面吊着当胡萝卜,又有漫长的时间可以消耗,又有哪个庸人愿意放弃清闲自在,去痛苦地学习,磨炼自己?

对自己狠的,那都是人中龙凤。

一把把展昭扫到木盒里盖上,扔架子最顶端,方若华揉了揉手腕,神神秘秘地道,“还有一件大事!”

奖励啊奖励,这回属于执行任务,完成了自然要有奖励。

奖励一时还看不到,不过,茶几上面多了一张纹理精致的便签。

上面是钢笔字,简体,可能写字的人有些不熟练,字体稍显僵硬,不过,方若华也算是练了有些年头书法,可一眼看上去,那字之大气磅礴,还是远非她所及。

不光是她,在北宋这么多年,见过的术法大家不胜枚举,写的比这个好的有很多,可是字里有这份气势的,当真一个也无。

只是这字再好,好得没边了,方若华还是按着眉心叹了口气。

所谓的奖励,第一,给了她一个道具设计制作大师称号,后面有注解,从此以后,方若华双手灵活度可无限制增强,拥有短时间内精通道具设计和制作的能力。

方若华表示:完全不懂,也不知道这种能力要用来做什么!

方肖笑起来:“总会有用,而且这是圣德门的奖励,想必所谓的道具制作,和现在所说的道具,应该有些不同,最起码…你这一手雕刻技术比以前还强。”

方若华挑眉,原来如此,也是,她在北宋炼器多年,木工也学,锻造也会一些,可现在这具身体却很普通,即便她有知识,要不是得到了这类奖励,还是不可能上手便可以雕刻。

算了,虽然鸡肋了一点,好歹还有用。

至于第二个奖励,就很让方若华感到满足了,居然奖励了她一个‘清明上河园’。

也有注释,当然不可能是现在开封的那个风景区,而是一座园子,其实应该算是一个小型的北宋风情影视基地。

所有的文件,连同产权证一类,都已经好好躺在邮箱里,在别人看来,这是方若华继承下来的遗产之一,只不过,别的遗产她不能用,这一个她可以随意使用,可惜,还是不能卖的那种。

“确实很有用,但是还不如直接给我们钱!”

方若华鼓了鼓脸,圣德门给的奖励,那肯定是最高档的,看了一眼介绍,说这是影视基地可以,但也是真正的园子,里面都不是布景,而是真实北宋风格的园林建筑,所有的古董摆设,都是真的。

她用来糊弄直播粉丝,根本用不着这种规格,如果把打造园子用的钱变现,她估计能建几百个能用的基地,至于古董不见了,那很正常,谁家古董还真随便乱摆乱放。

“换成钱多好啊,建个基地,再买房子给萱萱姐结婚。”

不是方若华没出息,有这般的经历,还只想着她答应过,给萱萱姐筹钱买房,而是,萱萱姐要结婚,这就是当下最大的事!

她是真不想让萱萱姐裸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