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个屁!

庞昱简直要哭了:“开什么玩笑,如果小李探花的爱徒叶开,自由自在,魅力十足的江湖浪子,居然驻守边疆,浴血沙场,说不定哪一天会脑袋一热,决定精忠报国,然后战死了,还要说一句此生无憾,那简直是…苍天无眼,怎么不劈下一道响雷来劈了方若华这死妮子,她把好好的江湖传奇故事给篡改成这样,她亏心不亏心!让我以后可…”可怎么去读那些有趣的武侠小说!

叶开哑然,可忧郁痛苦一扫而空,连身体都变得轻松了些。

“小侯爷,公主说您是开心果,让人忘忧,果然是没有说错。”

这位小侯爷给人带来的,永远只有欢乐,

傅红雪停了停,慢慢地走到大树下,弯腰将翠浓抱起来,这世上,他最爱的女人是翠浓,这也是他唯一爱过的女人,叶开也沉默,马空群是个很可怕的人,他把自己的女儿翠浓送往烟花之地,让她变成自己的眼线,这哪是人能做得出来?

翠浓中了剧毒,马空群下的毒手,本来是打算杀死傅红雪,没想到翠浓替他挡去一劫。

叶开叹了一声,两步追上去,拿出一瓶药丸往翠浓嘴里塞了一颗,又回头看庞昱。

“侯爷,我的救死令用完了。”

庞昱登时汗流浃背,哭笑不得:“…好吧。”这小子一点都不像他师父,和方若华一样,都是脸皮很厚的人物。

摇了摇头,叹了两声,他便从袖子里摸出一个金属圆筒,只有巴掌大小,非常精致,做工也特别精细,上面是镂空雕刻,雕刻的是一幅别致的舆图,握在手里感觉很好,一看简直像极为珍贵的艺术品。

庞昱用力把圆筒向地上一掷,圆筒立时喷出一道气流,飞上高空爆开,五颜六色的烟花朵朵盛放,出现三个金红色的十字。

“可千万别告诉你们那位公主,我偷了她几份救死令来装那啥!”

半刻钟之后。

傅红雪蹙眉,隐约听到一阵整齐划一,特别清脆的马蹄声,叶开松了口气:“来了,不慢。”

庞昱失笑:“算你们幸运,也就是最近你们那位公主把注意力转移到这附近来,北境上三天一大冲突,一天一小冲突的,救急队也跟着过来,否则就是有救死令,恐怕也得耽误个一天半天,到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一辆马车由远及近,直直冲入丁家,下来两个人,提着药箱冲到眼前。

叶开松了口气:“大夫给她看看,中了剧毒。”

傅红雪紧紧盯着这二人,只见他们身穿白色长袍,戴着面巾,手里巨大的药箱往地上一放,竟自己扩展开来,里面有各种药瓶和他不认识的小工具。

其中一人检查过后,拿出一个透明的,带着针的玻璃管,刺入翠浓的胳膊,里面浅黄色的液体也注入她的体内,傅红雪握紧了刀鞘,差一点出声阻止。

但是随着液体流入翠浓体内,她的呼吸渐渐变得平稳,青紫色的皮肤虽然还没恢复,呻吟声到是停了,傅红雪也不禁心下一松。

庞昱扫了一眼却道:“不成了,这还是最初级的解毒剂,不回你们镇西,让叶青士那厮亲自出手,恐怕这小丫头非死不可。”

两个大夫也摇头:“我们两个在镇西进修不足半年,在治外伤一道上到是入了门,此等剧毒,恐怕至少也要进修三年以上的中级医师才解得了。”

其中一个大夫回家拿了一个大牌子,挂在马车上,黑底红字,是个大大的红十字。

小心安顿好病人,抬头道:“走!”

一路上快马加鞭,所过之处,一片坦途。

路上两次遇见押送辎重的军队,都特意给他们让了路,还遇见几次商队,给他们补充给养,更换马匹,驿站上更是以最快的速度准备好一切。

傅红雪都不禁侧目。

叶开莞尔:“以前只在西北有这些便利,最近两年在北疆,人们看到我西北红十字,那也是人人愿意给几分方便。”

庞昱也道:“你们那位公主经营了快三十年了,要是连这点能耐都没有,她可真是白在世上走这一遭。”

的确一路畅通无阻,别管路上遇到的是朝廷显贵,还是地方豪强,甚至是那些强横不大讲理的绿林强盗,都退避三舍,只会给方便,不给麻烦。

叶开莞尔:“好神奇。”

“神奇什么,一来给公主的面子,二来他们也能享受到这等便利,与人方便与己方便罢了。”

终于,镇西城到了。

这是傅红雪第一次到镇西城。

进了镇西城,叶开就变得有些不一样,不再是面露微笑,神态温和,对衣食住行都不讲究的那个江湖浪子,未进城之前,他便换上玄色束腰长袍,外披紫金色斗篷,脸戴一凶恶狰狞的鬼面面具。

不光如此,腰身挺直,坐姿端正,一双手规规矩矩地放在腿上。

庞昱看了一眼就咕哝:“辣眼睛!你说说你们这帮小孩子跟方若华学什么学,她是女儿身,长得又那么寻常,上战场气势不足,镇不住敌人的气焰,这才每每在衣着打扮上不是华贵,就是别出心裁…你们凑什么热闹!”

叶开不理他。

很快就有几个大夫赶过来,接了病人去西北的中心医学院。医学院占地达百亩,一排十几栋三层的楼房,建筑简约,并不显奢华。

虽然面积大,但是有一点拥挤,人来人往的一大堆,耳边还传来各种口音。

傅红雪看着同样穿着打扮的大夫护送翠浓进入一栋小楼里略显空旷的房间,不多时,一个头发雪白的老大夫就慢吞吞地走过来。

叶开一看大喜,连忙迎上前:“还好您老人家在呢,我朋友的情况怎么样?”

“放心,我给她用了解毒剂,为了调养身体,再给她开几副中药,先吃吃看。”

叶开微笑:“叶青士老先生出面,哪里有不好的道理,陛下都说,老先生您医术天下第一,医德更是天下第一。”

老先生笑着摇头,“你这孩子最会说话,可你们家公主听见怕不服气,好了,只是我没时间盯着,今年我孙子轮值,要随军当军医去,他一个人我不放心,今年我也去,马上就出发。”

“不过,那小姑娘的毒伤不轻,是得找个靠谱的大夫盯一盯才好,可最近你家公主要用兵,听说最有经验的那几个老大夫都打了申请报告要随军,这样吧,去你们楼上找你展叔叔,好像白五爷请了洛阳神医闵子千那老家伙过来,给你展叔叔治病,治一个也是治,治两个也是治,找他去吧。”

叶开:“…”

事实上,既然进了医学院大门,随便抓个大夫过来也能治得好翠浓。

此地那是名医遍地,神医随手就能捞到一个。

翠浓的毒伤虽然严重,但西北这些大夫们到像是处理多了,并没有太当回事,很快,翠浓就苏醒,状况一日比一日更好。

傅红雪即便再没有江湖经验,还是觉得这里的小大夫放在外面,个个都是神医,都能被人供起来,要知道,无论在什么地方,无论什么人,都不敢不重视一个神医。

但是这些大夫却甘愿留在西北荒僻之地,每日无休无止地高强度工作,治病救人,多脏多累的活都要做,听叶青士老先生的意思,他们甚至要轮流去当军医,跟随士卒上战场。

医学院顶层有一陈列室,里面放置的都是那些死在战场上的军医的遗物。

所有的大夫无一人抱怨,尽职尽责。

傅红雪这等人也不禁惊奇。

叶开到看出傅红雪的心思,失笑道:“听说一开始医学院初建起来,只有三两个大夫在,这几个大夫还都是医术太差,在别处混不下去的。公主也不知从何处寻来各种医学典籍,无论哪一本落在任何一个医学世家,都属于只可传嫡子嫡孙的秘传,她却让人尽管借阅,一传十十传百,大夫自然就多起来。”

“虽然公主规定,所有进入医学图书馆学习的大夫,必须为镇西城工作十年,还要轮流去做军医,但是天下名医依旧趋之若鹜。”

傅红雪了然,对于一个从医的人,什么能比精妙的医书更有吸引力?

如果换做一个武林人士,有人要教给他天下第一的武功,只要求他为自己做十年的事,谁会不答应?

“一开始大夫们为医学典籍而来,到现在,却已经是真心实意,赶也赶不走,如今就是学成归去的大夫,依旧认为自己是西北医学院的人。”

叶开失笑,“我也不知道义母是怎么做到的,但是她总能做到别人觉得很神奇的事。”

镇西城真的很特别。

傅红雪自从过了五岁之后,就很少去羡慕什么人,什么事,也很少因为任何事而惊讶,好奇,他的感情一向压抑而内敛。

但是在第四次出手帮忙,背一个老大爷回家之后,手里拿着四枚做工精美,不知是用什么金属材料制成的所谓奖章挂坠,他就有那么一点理解,为什么那一次,他误以为叶开行凶杀人,欲要对他对手,叶开真气衰竭,无力抵抗时,却只是苦笑道,他若是死了,希望尸体能送回镇西城安葬。

如果他的家是这样一个地方,他也会一直念念不忘,希冀着死后能长埋家乡。

街面干干净净。

明明位于西北边陲,可是老百姓们都是斯文有礼,热情而又善良。

他们总是有很多很多的善心和同情心,在街上会照顾陌生的孩子,陌生的老人,会主动给外乡人引路,并不惧怕那些凶神恶煞的江湖人。

孩子们人人都能上学堂,穿着打扮绝无不同,豪富之家的孩子,和平民百姓之家的娃娃能轻轻松松地在一处打闹。

江湖高手遍地都是,和普通百姓混居一处,竟也丝毫没有违和感。

叶开一看到吃饭的点,干脆上街找他,顺便拉着人一起去医院的三食堂吃饭,再给翠浓带回去些不伤胃的米粥。

坐下要了四菜一汤,叶开咬着筷子看了看傅红雪,笑道:“我还以为你会很不适应,很多人初来乍到都不适应,尤其是江湖人。”

傅红雪抬头皱眉。

叶开轻声一叹:“你看着镇西城觉得好,可其实它规矩很多,也很严苛,只是不显罢了,这里不能没有规矩。”

“三十年前,它只是一座边陲小城,有寥寥百十户人家,党项人年年劫掠,以至于民风彪悍,家家户户都穷得很,好些人家冬日没有棉被,只能用茅草取暖,夏日连衣服都穿不上,遇见灾年,易子而食是常事,争相抢夺婴孩生吃的时候也有,长公主用了两年时间,修通了路,招来了商户,用了整整六年,招揽流民,吸引人口,率军保护百姓开荒种地,整顿江湖势力,清除三步一遇的盗匪,又花了近二十年,让大家吃饱了饭,穿暖了衣服,教导人们礼义廉耻,使得孩子都能上学,老人家都不愁养老,几十年的时光苦熬下来,才有如今的镇西城。”

傅红雪看着他,忽然想,也许就是因为身上背负着这么沉重的重担,所以当他知道自己的身世,知道别人夺走他的父母,他的身份,连他的仇恨都一并夺走,他也只是寂寞,没有恨。

一个心里被填满的人,总会更宽容,更平和。

饭菜还是热的。

外面便响起嘹亮的军号声。

这是只有西北特有的一种号声。叶开骤然起身,就见食堂里绝大部分的医生,护士,还有兵卒不约而同地扔了碗筷,一眨眼的时间便出门排列得整整齐齐。

叶开整理衣冠,低头轻声道:“傅红雪,等我回来再请你喝酒。”

北境大辽连同西夏,忽然犯边,杨元帅重伤溃败,圣上下旨增援,长公主亲自率军出征。

整个镇西城都动起来,就像高速运转的机器,每一个部件都有条不紊地开始运作,三个时辰之后,长公主的帅旗和三军将士,便消失在茫茫黄沙中。

第四百四十章 哀荣

断壁残垣,一片焦土,尸骨层层叠叠,战马倒毙,帅旗折断,旗帜在血水里浮浮荡荡,茫茫然四散逃亡的大军中,大辽耶律重抱着一截断臂,转头回顾,只见那位长公主直直地坐于马上。

大帅的头就挂在她的马前。

她一动不动地,静静地看着天地间的血污,看不清楚神色,身上这一回没有穿她那身雪白的盔甲,而是一身黑色。

黑色显不出血,到衬得她肤色雪白,还有一种很神秘的静。

一个杀神,让人看见,却有一种心安的感觉。

她为何还不死?

刚才她杀了大帅,但大帅拼死一搏,天下第一的高手也没有阻拦得了,那条长枪穿过她的心口,透体而出,便是有护心镜也是枉然。

诸般念头一闪而逝,无数人在哀嚎奔逃,耶律重忽然就有点伤心,他觉得大辽再也没有机会,也许这是他最后一次出现在战场上,伤心疲惫过后,却不禁想到父母妻儿,其实,从此解甲归田,也不是那么不好。

狐苏抱着方若华的腰,忽然笑了笑,轻声道:“主人,我说到做到了。”

一句话很轻很浅,话音未落,他就闭上了眼睛,把头搁在主人的肩膀上,依旧能感觉到一丝余温。

左右副将强忍着泪水,趋前一步,簇拥着那匹神骏的照夜玉狮子一起,昂首挺胸,静静地看着士卒们打扫战场。

要结束了,公主总要看到最后!

京城数日之间,无数次快马加急送捷报。

安国长平长公主率镇西镇,三战三胜,大辽、西夏俯首称臣。

但是这一日却是满城缟素,百姓痛哭,京城中酒楼茶肆都歇了生意,连青楼瓦舍也挂了白。

她死了!

那位在西北经营三十几年,那位不知救了多少人,被千家万户立长生牌位供奉的长公主,终究还是逃不过这一劫。

有诗云: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

只要上了沙场,总有人可以满身伤痛,载誉而归,又有人永远也回不来。

公主征战十数年,所以当她的死讯传回京城,皇帝陛下痛哭失声,和满朝文武一起竭尽全力地让她获得最大的哀荣,谥号忠武,配享太庙,但其实众人心里也并不大意外的。

早在数年前,长公主的身体便不好了,陛下的身体也不好,年年下旨让她回京修养,却是年年不能成行,有好几次长公主都答应,可偏偏又出乱子,就好像老天爷极喜爱她,所以想让她战死在沙场上,死得更漂亮些似的。

她确实死的很漂亮,带着天底下罕见的那个绝色,杀了大辽前后两个元帅,人死之后,天下第一的绝世高手抱着她骑在马上,一直看着大宋的军队杀得辽军惊慌失措,阵势大乱,看着大宋将士趁胜追击,追杀得辽军狼狈逃窜。

直到死,狐苏遵守规定,没有让自己的主人露出一点狼狈。

主人死后,狐苏先生也气绝而亡,他们主仆二人,都未曾成亲,没有子嗣,恐怕留给后人的,只剩下凄美的传说。

安国长平长公主生前死后,都是传奇,想必这个传奇还会长长久久地流传下去。

公主出殡之前,已经快四十岁的皇帝,离开东京,亲至西北。

随行者甚众,皇室宗亲都来了,满朝文武也到得齐全,镇西城却还是那个样子,干干净净的。

县衙照常办公,各个衙门还是一样运作。

江湖侠客照旧按部就班地做自己的事。

百姓们也如往常一般出出入入。

只是人人缟素,个个重孝,精神气却还算好,算是哀而不伤。

方若华的棺木本来是普通的棺木,皇帝亲自要求更换,换了金丝楠木。

她穿着公主朝服,头戴冠冕,面上染了胭脂,手里握着一颗明珠,到比活着的时候显漂亮。

陵墓是陷空岛白玉堂带人修的,他精通机关术,只是为人修陵墓,到还是第一次,展昭替他打下手,两个人说说笑笑,不像是修墓地,到像是修一座普通的房子。

庞昱跟在后头看热闹,笑得见牙不见眼:“方若华留下话,让简葬,不放陪葬物品,我知道她怕什么,她就是怕招贼,切,不听她的,招贼怕什么?她人都死了,难道还管得了人家盗墓贼?嘿嘿,再说,不给她留点陪葬物,千年之后世人还当陛下苛待她呢,不是忠君爱国吗?干脆忠心到底,别给皇帝添麻烦。”

这位安乐侯的嘲讽却是好多人听不懂,几个帮着修陵的汉子抹了把汗:“…不怕招贼,以后俺们的子子孙孙就住公主的陵墓旁边,世代守着,俺们不绝了种,谁也甭想惊扰公主!”

庞昱愣了愣:“好家伙,那方若华就更招人恨了,你们家后世子孙还不得恨死她!”

“侯爷真会开玩笑,没有公主,哪来的他们!”未来的守墓人一脸理所当然,“他们能给公主守墓,那是他们的福气!”

出殡当日。

叶开跟在皇帝后面,随着皇帝扶棺而出,镇西城的长街之上,密密麻麻的都是人头,有老人,有青壮年,也有穿着整齐划一的校服的学生。

御林军挡不住,心惊肉跳的,索性镇西城大概是大宋朝规矩最严的城市,镇西城的百姓也是守惯了规矩,没人大声喧哗,也没人冲撞嚎啕,只是哭,哭声一声连着一声。

不少镇西军退役士卒,全身重孝,有人断臂,有人断腿,有人瞎了眼,全家老少相互扶持,一跪一磕头地跟着棺木前行。

皇帝抬首四顾,一时也止不住悲声:“不要拦着,让他们送一送若华。”

御林军担心陛下安全,但皇帝不怕,“这里是长公主的镇西城,朕的若华英魂还在,谁能在她眼前伤了朕呢?”

说着,转身抚了抚长公主的棺木,“你这些年辛苦没有白费,你放心,镇西城永远是镇西城。”

伸手把眼泪抹去,赵祯轻声道:“你老说朕优点和缺点一样分明,说朕性格太柔,无定志,没有自己的决断,老让下面的人无所适从,可你在,总能说服朕,让朕改了宽人少断的毛病,你不在了,你现在不在了…若华,朕欠你的债利滚利的,远没有还完,你难道就不惦记?你就不能再多给朕一些时间…朕舍不得你!”

第四百四十一章 故事(两章合一)

皇帝痛哭。

灵车一时停滞,难以前行。

道边压抑的哭声连绵不绝。

老刘头也忍不住抹泪,他是伙头军的,做了三十年伙头军,今年刚刚退下来,打算享享儿子的福,此时此刻强忍着不想哭,可又哪里忍得住:“当年西夏人打到城头上,我给公主送饭,怕得厉害,腿直哆嗦,她跟我说,别怕,我要是死了,她也让我穿上新寿衣,风风光光大葬,保准让我逢年过节有人烧香磕头。今天我想告诉公主,如今我老刘头有三个儿子了,不怕将来没人磕头,我那些老伙计们,死的入忠烈祠,没死的也有朝廷养着,不怕过不下去,公主您别惦记…”

钱县令一步一趔趄,他这些年腿脚也不好,忍不住叹了口气,可终究不能倒下,如今公主没了,方应选方大将军也没了,连狐苏先生都没了,只剩下他,他还得给那些孩子保驾护航一阵。

他没有公主那帮人那么厚的脸皮,说也不说一声,走得潇潇洒洒,只留下几个小辈撑着门面,哎,可有什么办法,他们家公主在别人眼里英雄了得,虽为女子,却比世间大多数男儿还要了不起,但自己这些亲信却知道,公主那个人,其实任性妄为得很,世俗的规矩,她向来没看得太重过,只不过大家爱戴她,所以她做再多坏规矩的事,人们都能脑补出一千一万个不得已的理由,对她也只有心疼,从不觉得她哪里不对。

赵子熙和江若雨本来没有打算来的,甚至赵子熙抱病的折子都写了三遍。

江若雨也忙,上要孝敬公婆,尤其是婆婆,一大把年纪了性子还和小姑娘似的,难伺候的很,下面还有两个儿子该说亲了,闺女也要说婆家,就是丈夫那一屋子三个妾,一个粗鄙,一个贪心,一个跟个木头似的,不看着盯着恐怕要出乱子。

还有好几个刚被送来的小丫头,叽叽喳喳吵得人头疼,不过那几个小丫头片子到是不足为虑,外面人送给丈夫的玩意儿而已,又不能生育。

谁家都是这么过来的,年轻的时候,她也醋过,也不想让子熙哥哥沾别的女人,但她醋又有什么用,天底下的男人,哪一个不偷腥?

女人这辈子,该糊涂的时候,还是糊涂些好。

夫妻两个再不乐意,可最后还是来了西北,别人都来,他们不来也不大合适。

和大宋朝所有普通的宗室以及命妇一样,恭恭敬敬地跪在道边,看着灵车在自己的眼前一寸一寸地过去。

江若雨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她本该觉得自己比那个公主过得好。

她嫁给了自己喜欢的丈夫,夫妻两个感情和睦,生育了爱人的孩子,老来有靠,一辈子算是平顺的,她有的,方若华都没有。

她就算位高权重,就算风光无限,可她作为一个女人,一直到死也没有出嫁,连个儿女都没有,难道不可悲?

已经很努力,很努力,让自己去这么想,但她心底深处其实还是清楚,一个女人活成方若华那样,死后配享太庙,满城皆哭,其实,有没有儿孙,有没有丈夫,真的就不重要了。

她陡然心中一空,说不出地失落,此时此刻,回忆过往,到开始糊涂起来。

当年她满怀壮志,一心以为不比男儿差,女扮男装去书院读书时的豪情壮志,如今还剩下几分?怕是一分都没剩了!

为什么人人都觉得,她这是正常的,是成熟了,懂事了,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了,连她自己也觉得的确如此!

如果这想法很正确,为什么她一点也不快活!

赵子熙忽然忍不住抬了抬头,去看了看方若华的灵车,又看了看周围的场面,心中不知是何滋味!

也许千百年以后,他的名字也会在史书上被留下一笔,人们会知道,那位长公主年幼时,曾与一个姓赵的宗室子弟有过婚约,但人们大约不会知道,那个宗室子弟,姓什么,叫什么,这一生都做过什么事,有过什么功与过。

“喂,你听说了没有,长平公主的墓被发现了,好像从她的墓里挖出来一些书信,还有一本残缺的自传,跟你说,那公主可有意思呢,她自己在自传里说,她姑且说之,我们姑且听之,信不信都无妨,就是非要相信她三头六臂,膀大腰圆,钢筋铁骨,她也认了,说她是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她也无所谓,说她不算什么英雄,那就说去吧,哪怕给她这个一辈子没成亲的女人编排出十八则艳史,也只当是逗人一乐…”

“还有一封告盗墓贼书,说她死后虽要求简葬,打算布衣澜衫,不戴珠翠,但是考虑到身边促狭者众多,说不定想法难以实现,若是盗墓贼们真能盗去些许珍宝,别忘了好生鉴定一二,以免被人鱼目混珠,白忙一次。”

“那位长公主可真有趣。”

“呵呵。”

苏正怎么可能不知道,下墓的时候他是作为领路人一起去的。

其实,他也不想,苏正的祖先乃是公主亲卫出身,名为苏和,曾做过镇西军的前锋大将,后来携全家为公主守墓。

他这么做,也怕列祖列宗从坟里爬出来剥了他的皮,抽了他的筋,想想先祖当时是什么地位,那是官居三品,可说不做官就不做官了,不管不顾,非要为公主守墓,若不是当真忠心耿耿,又何至于此!

先祖要知道后代子孙竟然帮着开了那位公主的墓…苏正心里也毛毛的。

可他是实在没法子,想当年他父亲,他爷爷,他爸爸,他叔叔,伯伯都赶走过盗墓贼,尤其是近些年,那些打大墓主意的人是越来越多,可守墓人却是人丁单薄,如今另外几家早就断了传承,他到是有个堂兄,一早出国走人,只剩下他一个,人单力薄,哪里又守得过来?再说,他也不想一辈子窝在大西北的山沟沟里,他还想见识见识外面的花花世界。

思来想去,终究还是把祖宗的话暂且搁置,把长公主的大墓给卖了。

这不挺好,正经的考古队考古一回,既能帮助世人了解当时的历史,还能保护这座大墓,省得担心后面再招来盗墓贼!

不过数月,宋朝最有名的那位长公主陵墓被发现的消息就成了家喻户晓的大新闻,据传棺木被打开,长公主的面色鲜活,便如睡着一般,保存得极为妥当,还发现了许许多多的文献资料,对于后人了解当时民生民情,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时间各种关于长公主的奇闻异事都流传出来,不知多少影视制作人抓住这股东风,拍出许许多多相关的影视剧。

“呵。”

苏正看得直翻白眼,哼,论当年的传奇故事,他们得的不过是些残本,哪有自己知道的多?

家里可是世世代代都是那位公主的守墓人,他的童年故事,全都是长公主,而且百听不厌。

所以越看这些影视剧,越觉得别扭,其中一部竟然说当时名满天下的狐苏先生,是长公主的情人,只是身份太低,二人苦恋,皇帝却不能允许二人结婚。

这简直是胡说八道。

“哎!”

苏正也不禁觉得悲凉,现代人都不明白那时候的忠义,狐苏先生认长公主为主,一生效忠,死而后已,又岂会和自己的主人有什么儿女私情!

再者说,狐苏先生是什么人,就他的人品相貌武功才学,但凡只要有一丝贪恋权势之心,只要参加科举,状元头衔绝不可能是别人的,封侯拜相,再容易不过,还什么身份太低,开哪门子玩笑!

但苏正还是喜欢看这些,一部一部地追着全看完。

看完恼过,又失笑不已,这些电视剧什么的,到也不是完全一点边也不沾,就说最新的这一部,同样给长公主安排了好多段情缘,不过都是点到而止,十分隐晦,这一点到有些意思。

事实上公主自然不至于那般风流,可是当时仁宗皇帝确实曾为公主的婚事日夜不安,听说还请人将宗室中的青年才俊画成图册,汇总一处,送去给公主品鉴。

那场面,简直与清朝时的选秀也差不多。

苏正想到此,不禁心下一热:“贴吧里调侃安国公主的艳福能排入史上前三,还真是有点道理。”

要是方若华知道这位苏正的想法,估计也得长叹一声冤枉!

那年陛下派人送了兵部侍郎赵元举的幼子到镇西镇,与她乡亲,那会儿,方若华固然没打算成亲,但西北是真缺人手,而陛下亲自挑选的青年才俊,别的不说,在能力上绝对不差,来西北哪怕只几个月,也能发光发热,她琢磨了琢磨,到是没坚辞。

反正陛下有分寸,哪怕怀着相亲的心思,也没把这事放到台面上。

结果也还算好,那小子一到镇西城就被钱县令抓了公差,做得不差,钱县令都有心卖了公主使一次美人计,好把人彻底留下。

还是方若华一看不好,赶紧劝说——“你要真把我卖了,那小鲜肉,呃,人才就只剩下这一个,你要是不卖了我,以后可能源源不断,说不定有哪个脑袋一热就留在西北不走了,咱们稳赚不赔!”

钱县令琢磨了琢磨,的确是这么个道理,这才罢手。

事实上,就是方若华乐意,人家小鲜肉也不一定乐意,那小子能耐不差,眼睛却瞎,来了没几天就被狐苏迷得神魂颠倒,不知今夕是何夕,连是男是女都分不清了,狐苏哪里像女人?之后又被党项人吓得高烧不退,让她赶紧把人送回去,再有人才缺口,这小子也不能留,真留下,不是让狐苏给削成人棍,就是自己把自己给吓死。

后来又来了一个,到是挺规矩,似乎比较想联这个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