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一场,折腾了这么长时间,最后通过考核的一共十一个人。

秦笙和秦笳两个小字辈居然也险之又险地过了关,两个人都松了口气。

和别的考生不同,他们两个因为自身缘故,是一定要求见方肖方大师的,这次考试若是不过,那几乎就是绝路。

别看只有十一人过关,比例不高,但和以前比真的不算少了,但也看看今年来参加考核的都是谁?不是名门子弟,就是大派传人!

一群外人眼看方家的大厅成了菜市场,显然主人家正需要处理善后事宜,会变得很忙,而且他们也是个个心惊肉跳,出了一身的虚汗,冷汗,急着赶紧回家平复自己的情绪,谁也不好意思再继续呆下去,连忙告辞。

方若华也并不虚伪地留客,客客气气地把客人们送到门前,“几位慢走,路上小心。”

想了想又道:“那张地图我记在脑子里了,如果有什么发现,一定告诉两位警官。”

一左一右负责开门送客的年轻男女,微笑上前,奉上小小伴手礼,推开大门。

几个警察张了张嘴,目光忍不住在这两位的脸上逡巡,实在是长得太好了,放到大屏幕上,估计能吸引到上至八十,下到八岁,所有男女都成为忠诚粉丝。

至于那红发的女孩子一行四人,更是被迷得晕晕乎乎,看到这些人,竟连刚才的害怕都抛在脑后,还是忍不住缠着俊男美女说些不着边际的话。

这几个显然身价都很高,不是小门小户出来的,一个个拍着胸口保证只要他们点头,不用半年就能把他们捧出去。

“现在那些流量小生,小花,和你们比,绝对不够看的。”

被缠了半天,两个人都微笑,只轻声道:“金钱名利就如世间朝露,我等并不在意,只盼一生效忠主人,死后殉葬,再伴随左右。”

方若华:“…”制作他们的人大概没有好好看清楚这个小时空的时代!

四个人:“…”

他们差点以为这些美人脑子不好,竟然能说出这般羞耻的话来,齐齐叹息,到底还是垂头丧气地出了大门。

站在门外回首看,整个方宅的确巍峨阔朗,到也只是略显豪华一些的仿古宅院,丝毫看不出里面别有洞天,更看不出刚才有过天崩地裂的灾难。

举目望去,周围村民行人无数,闲散四处走动,遛狗的,溜孩子的,还有坐在湖边垂钓的,逛周边文玩古董小店铺的,形形色色众生万象皆如平常,也同样并没有惊慌失措。

这一切都表明,刚才发生的那一切,没有惊扰任何人,也没有造成任何影响。

“名不虚传!”

警察终于对在内部流传的小道消息,有一些相信。

方家人的确不寻常。

那三个接到报案,来方家查问疑似杀人事件的警察,齐齐叹了口气,对视一眼:“总觉得有点危险。”

他们身为警察,每年不知道要办多少件案子,其实能破获的不多,以后如果万一遇见像方家这一群人一样,精通法术的凶手,他们想一想都要心疼自己。

“没事,听说今年上面似乎要组建一个部门,专门处理不寻常案件,还会和一些特殊人才多联系。”

“很不错,唔,技术部门那边也应该进修进修了。”

当警察的,也要与时俱进才好。

送走了这帮客人,方若华叹了口气,身边一侍从替她披上一件外套,不知道为什么,忽然也有一点惆怅,同是傀儡,他们只是初级傀儡,没有灵魂,也没有感情,固然忠诚,但这忠诚显得有些冷。

他们和狐苏不一样!

也不知道狐苏被送回去之后,会不会还有复苏的机会,她没有把狐苏留下来,就是听宇宙商城的人说,它的制作人愿意收他回去。

把他还给他的‘父亲’,也许是个好选择。

方若华笑了笑,一转头,就见方兴和方桃,带着以雪斋和尚为首的几个年轻人,说说笑笑地走去了地下最大的藏书库。

扬了扬眉,她也溜达过去,一来答应过的,要讲课,二来此时这些年轻人的修行经验,其实也十分值得借鉴一二。

可得抓紧时间,天气越来越冷,马上就过年了,过了年她打算去西藏一趟。

来到这个小时空已经有好几年,明明交通便利,绕行地球一周也用不了太长时间,可她和爸妈都忙,不算通过电话,通讯器之类的方式,竟然从头到尾没有真正见过一次面。

反而方东林,龙云夫妇两个,和方春生老爷子夫妻,到是去过一回西藏,受到方肖夫妇热情招待,等方东林回来,明显变得对方肖两个亲近许多,说话也是直接叫我弟弟怎么怎么样,我弟弟如何如何,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了!

第四百九十章 藏地

三月初春时节。

前面是连绵不绝的山,一重挨着一重,积雪还在,虽然不似前几个月那样狂风怒号,冰雪乱飞,可照样还是没多高的温度。

旅游大巴缓缓在道边停下。

导游和乘客们陆陆续续地下了车,所有人都精神萎靡,就算来之前一个个的雄心壮志,不敢说要去攀登一把珠穆朗玛峰过过瘾,但是爬山,滑雪,去布达拉宫聆听活佛的梵音,恐怕人人都写好了旅游攻略。

奈何旅行社忽悠人来的时候,却没说过一路上是如此辛苦如此累!

方若华从车窗处探头出来,把身边自己的大手提包顺手向外一抛。

雪斋抬手接住往背后一背。

一众旅游团的乘客们,尤其是年纪大,四五十岁的两对夫妻,都忍不住冲着方若华和雪斋和尚指指点点,凑在一处窃窃私语。

雪斋和尚二十五六岁,唇红齿白,修眉朗目,气度卓然。

方若华也是五官清秀,身材匀称,举止温文。

论年龄,论品貌,两个人在一起没有一处不般配,也没有人会觉得奇怪。

可前提在于雪斋不能是一个和尚。

“看了这有两天多,那什么,我还是觉得挺别扭,雪斋和尚,你就不能换身衣服,戴个帽子什么的。”

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学生,觉得自己有点牙疼,半开玩笑半戏谑地道,“虽然我也知道现在好多和尚都是职业和尚,平时去寺庙上班,回家照样娶妻生子,但是您这样一看就是高僧气质的和尚也这般,未免太浪费了!”

说完,忽然觉得嗓子又热又疼,连忙抓过水壶灌了一通凉白开,还是觉得嗓子眼难受,有点说不出话。

周围人都嘻嘻哈哈跟着调侃了几句。

雪斋和尚也不生气,道了声佛号:“小僧自幼剃度出家,并无娶妻生子之事。”

其他人见他一本正经的,齐齐失笑。

这一路上大家同甘共苦的,整个旅行社的人都比较熟悉,知道方若华和雪斋和尚跟旅行团过来,是为了走亲戚,虽然一个和尚和一个年轻的女孩子一起走亲戚也挺奇怪。

不多时,导游已经安排好了住宿,不远处传来越野车的咆哮声,方若华就和雪斋回头看了一眼,便与他们告别。

“我们亲戚已经来接我们,就先走了。”

导游有点担忧,毕竟西藏这地方很乱,不过一看不远处过来的车还有车牌,便笑了笑没有多话。

他们这团算是比较不错的奢华团,还是小型团,只有两对中年夫妻,四个魔都那边的大学生,还有方若华和雪斋和尚这一对奇怪组合。

能报得起这种奢华团,家庭条件都不错,最起码属于很愿意花钱的那类,他做导游也有几年了,见多识广,一看方若华和雪斋的架势,就知道这两个人很是不一般,对这些贵客,捧着顺着最好,既然早就说好到西藏人家单独行动,也签了合同,他自不会多事。

秦律停下车,帮着把行礼安顿好,打开车门先迎方若华上去,笑道:“桑巴尼玛仁波切吩咐我来接师叔,前面有一座小寺,可以暂时落脚。”

方若华吐出口气,瘫在椅子上有气无力地摆摆手。

秦律笑了笑,一脚踩油门,瞬间飞驰而去。

旅行团里几个人看着喷出来的汽车尾气,对这一个和尚,还有那四个年轻的学生都很好奇。

“你们说说这两个人是不是情侣?”

“别胡说八道,我问过,人家方若华是B大的,才女,会脑子不清楚,和一个和尚处对象。”

“先不说她说自己是B大的,咱们可不清楚究竟是真还是假,而且怎么和和尚就处不了对象。”说话的是个年轻女孩子,叫冯乐,音乐系的,身上带着把小提琴,为人却没有小提琴曲那般优雅,一张嘴就停不下来。

她到不是和方若华有什么仇怨,萍水相逢而已,不过确实不太喜欢方若华,也不是什么大事,在车上时她看出对方腰里挂着的玉葫芦是件古物,而且看玉质,那是上好的羊脂白玉,十分名贵,她向来喜欢玉,就想要看一看,却让人婉拒,她不免有点不痛快。

可这种理由,真表露出来就显得她自己小气,所以并没有表露,这会儿也只是调侃说笑而已。

“看看人家雪斋师父的模样,那眉眼,那脸盘,任哪个女人看了会不喜欢,那个方若华样貌也就那么回事,又不是天仙,凭什么不喜欢?反正我觉得就刘明清这样的,放在咱们学校里被那些女孩子追着捧着,可和人家雪斋师父比,从容貌到言谈举止,那是哪里都不如人!”

刘明清就是刚才戏谑雪斋的那个学生,此时嗓子还是有点不适,有一口没一口地抿水,听冯乐说他,不免翻了个白眼:“别扯我身上来,我可没心思和一个不务正业的和尚比,掉价!”

几个人吵闹几句,导游已经安排好住宿的地处,这种村子也没有酒店,只借宿在当地一户民宅内。

房间狭小拥挤,好在特别干净,屋主不是藏民,竟是个云南那边打扮的小媳妇,据说丈夫三年前去世,她就留在了藏地,如今偶尔靠着接待外地来的游客赚钱生活。

饭菜全是荤菜,却着实是香甜可口,众人匆匆吃过饭,就挤进屋子里睡了,这么多人挤三个房子,只能打地铺,不过也没人抱怨,这一路折腾的精疲力竭,不要说还有片瓦遮挡,还有铺盖卷可以用,就是把他们随便塞在哪个犄角旮旯也一样能一觉到天明。

一躺下,所有人都昏昏沉沉地睡了。

不知过了多久,冯乐忽然有些不舒服,肚子里挺难受,不得已只好哆哆嗦嗦地穿衣服钻出门去厕所,她正蹲在旱厕里堵着鼻子难受,就听窸窸窣窣一阵响动,抬头一看,登时失笑,月光底下,刘明清居然不知道什么时候也站在厕所门前,只是厕所不分男女就一个,他只能等。

“咱们俩居然做了一回难兄难妹,哎哟,可真不容易,别不是今天晚上的饭菜不干净吧。”

冯乐苦笑道。

“我看那个小嫂子挺干净的一人…”

终于穿好衣服从厕所里出来,冯乐笑道:“你去吧,出门在外,也别太讲究了。”

话音未落,就见刘明清双眼直愣愣地盯着她看了片刻,一伸手抓住她的胳膊,拖着她飞快地向外面跑去。

第四百九十一章 进门

冯乐吓了一跳,一张嘴吃了一口冷风,她出来的匆忙,只披着冲锋衣外套,里面空空荡荡的,因为速度特别快,偏偏又停不下,没多时就因为缺氧憋得双颊通红。

她实在受不了,只能破碎地骂出口,“刘明清你个疯子,神经病…”

一张嘴冷风如刀,割得舌头都生疼,她却恨不得骂得再大声一点,骂着骂着,冯乐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刘明清应该不是那种被骂不还口的人。

冷风呼啸,吹得她脑子也一冷,到清醒许多,气喘吁吁地一边跑,一边蹙眉,却陡然身体一麻,一颗心扑通扑通剧烈跳起来。

身后好像多出点什么东西。

冯乐眨了眨眼,一开始还觉得自己看感觉错了,毕竟跑得喘不过气,哪里还知道后面如何,但这会儿定了定神,就发觉地上的影子有些不对。

月正当空,自己的影子在脚下,影子半寸以后居然还有一个影子,显得飘飘荡荡,没头没手没脚,简直就是一件空空的衣服,时常被风卷得飞舞。

道边树木伸展枝叶,月色当空,深更半夜山道上一个人也没有。

冯乐心中发毛,努力笑了笑告诉自己,却是欲哭无泪,死活不敢回头。

她只能更紧地握住刘明清的手。

只是刘明清的手上比自己还冷,一点体温也无,跑了这么长时间,她累得气喘吁吁,对方却是体力好太多了,连点呼吸声也不见。

时间显得尤其漫长,冯乐头发也乱了,鞋子也丢了,脸颊几乎被冻得麻木,快要坚持不下去时,终于看到前面有灯光。

那是一座庙。

她登时大喜,一时顾不上刘明清,松开手猛地冲过去使劲拍门,狂呼一声:“救命!”

方若华正和秦律一人拿着一个水果玉米当宵夜,顺便说说闲话,听见外面的喧闹声,只好起身出去。

不过立了立,一时想起此时正是深夜,暂不开门,只冲秦律道:“拿一盏酥油灯来。”

冯乐敲了半天,明明听到有人过来,可门就是不开,身后奇怪的气息却是越发急迫,通体冷的要命,只觉得背上一沉,似乎有什么东西坐了上去,身体一下子矮下来半截,登时急得直哭:“鬼,鬼,救命,我不想死!”

就听里面的人戳在门口温温柔柔地道:“莫哭,莫哭,咱们说说话,你怎么过来的?前面好像有一座灵塔,你看见没有,有没有拜一拜?那座灵塔内供奉了十多位活佛的尸骨,在本地十分有名。”

冯乐哆嗦个不停,只听里面杂七杂八地说些废话,就是不开门,偏偏她连回头一下都不敢,背上又跟搁着一块巨石似的,只是蜷缩着身体哀嚎:“我拜,我拜,以后我见佛就拜,你说什么我答应什么,先让我进去成不成?”

里面却没了声响。

冯乐忍了半天,终于泄气,目光左右逡巡,一咬牙就要继续跑,只听咯吱一声,大门终于开了。

方若华左手拿玉米,右手拿酥油灯,笑盈盈而立,身上还披着一件皮质的小斗篷,从头到脚都写满了安逸与光明。

冯乐想也不想,一脚踩在门槛上,向门内一冲,却是脚下踉跄,整个人骨碌碌滚了下去,睁开眼一看,幽暗的山路还在眼前,她丢的一只鞋落在不远处的土地上。

“呜!”

她猛地捂住嘴,僵硬地回头,就见那座庙安安稳稳地立在她身后,她整个人,还站在庙门之外,方若华依旧拿着酥油灯,笑盈盈站在灯火下,普通的容颜此时却显得神秘美丽。

冯乐连心口的热乎劲都快感受不到了,一时想到各种恐怖的传说。

荒郊野外,忽然冒出来的陈旧而古老的寺庙。

寺庙里看起来熟悉,其实只是披着一张皮的恶鬼。

再看方若华的形容举止,真是无一处不可怕。

方若华:“…”

那七情上脸的模样,真不知道想什么!

咳嗽了声,方若华笑着安抚她:“抱歉,不是我不让客人进门,实在是庙有真佛在,佛光普照,虽则众生平等,但你毕竟是已入了酆都的户籍,不可能让你就这么进庙门。”

冯乐一脸迷惘,完全听不懂,却不由自主,本能地道:“谢谢小姐姐体恤,我也不想去西方极乐净土。”

话音一落,她又是吓了一跳:“谁在说话?”

方若华先不解释,取下腰间一串小玉瓶中的一个,递给冯乐让她握着,道:“请暂时入内避一避。”

冯乐此时才发现,原来极品羊脂白玉的玉瓶,她一口气在腰上拴着十几个。

来不及多想,只觉得身上一轻,好像有什么东西从身上脱离,手上的玉瓶却陡然重了一点似的。

一套灰扑扑的衣服落在地上,方若华让秦律收起来,这才道:“外面冷,进来吧。”

“我不!”

冯乐刚才那么想进去,此时却死活不肯进了。

方若华登时哭笑不得。

这时,庙里的僧众听见响动,好些人点了灯火出门张望。一时间冷冷清清的古庙热闹起来。

不光是沙弥,比丘,还有一对双胞胎小道士探头探脑。

冯乐:“…”

方若华上前一步,拉住她的手,笑道:“这庙也有几百年的历史了,香火鼎盛,不是什么鬼庙,放心吧。”

冯乐稀里糊涂地就被拉了进去,方若华回头看了看两个道袍的小道士。

其中一个笑道:“在庙里画符不合适,正好寺里也快做早课了,让她去听听诵经也一样凝神定志。”

听诵经好,她现在就想听和尚诵经。

冯乐心中翻江倒海,也不知自己这一个晚上究竟经历的是什么。

一迟疑,冯乐忽然警觉:“刘明清呢?”

刚才一到庙前,她光顾着害怕,竟然没注意到刘明清不见了。

冯乐心下越发恐惧,抓住方若华的胳膊急声道:“今天是刘明清把我拉出来的,他不见了!”

方若华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臂,柔声道:“别急,慢慢说,我敢保证,今天晚上拉你出来的不是刘明清,刘明清也不在这儿。”

冯乐愕然,怎么可能!

如果今天晚上她遇见的不是刘明清,那又能是谁?为什么要拉着自己跑?

第四百九十二章 大墓

冯乐只觉得有无数谜团扑面而来,本能觉得自己这是惹到了大麻烦,忍不住苦笑,她究竟为什么想不开,非要报旅游团,报旅游团也就算了,为什么非要来西藏!

这小姑娘还在混乱,方若华就拉着她去康村找了个屋子席地而坐,拨了拨炭盆,又让人端来一盆水,往水中撒入一些香灰,才把交给冯乐的玉瓶拿出来扔进去,水中立时就多出一个倒影。

是个很年轻的男子,穿的是西装西裤,坐姿端正,一出现便先对方若华行礼,又转头对冯乐道:“冯同学,不好意思吓到你了,可是在阿珠家只有你平安无事出了屋子,我总不能看着你留在那儿!”

“我化作你那位男同学的模样,是觉得你可能会信任他,化作他的样子更容易带你离开。”

冯乐:“…”

她一时也不知自己是该因为水里浮现出个鬼影子而惊骇欲绝,失声尖叫,还是应该安安静静地听对方诉说情由。

不过,好像她怎么决定,想要干什么,貌似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人家也不怎么在意。

水中的鬼影很明显更关注眼前这个与自己同行了好几天的方若华方同学,只和她交代了两句,就再没有搭理自己。

眼前这位方同学…她除了对方是B大的学生之外,对这个人一无所知。

唔,不过想想,人家与一个和尚结伴同行,那么如今在这样一个古庙里,面对鬼魅之物镇定自若,似乎也很能说得过去,不奇怪。

鬼影叹了口气,看着方若华轻声道:“现在这个小村子恐怕有些危险,如果上师不介意,能不能给我一点时间,让我慢慢说。”

方若华耸耸肩:“反正也是真睡不着,我们有很多时间。”自从她开始修行,睡眠是真越来越少,干脆叫秦律过来,给鬼影上一炷香。

被香气环绕,鬼影的状态看起来也好了些许,更凝实,叹了口气道:“我叫余伟洋,家在魔都,冯乐同学他们的旅行社借助的地方,就是我的妻子现在的家,我妻子叫阿珠…她这几年也是辛苦。”

他带着几分惆怅,徐徐道来,“三年之前,我们两个恋爱结婚,婚后第三天就决定到西藏来度蜜月。”

“西藏?”

冯乐失声道。

要说度蜜月,一则出国,二则去海南岛,昆明一类的地处,到西藏做什么,再是景色壮观空气好,可光一个高原反应,没准就把人折腾个半死,不是闹着玩的。

余伟洋苦笑:“一开始她到是想去巴厘岛的,可我这人那时候性子轴得很,非说人们都喜欢去度蜜月的地方其实没意思,我希望我生平第一次,也一定是最后一次的婚姻能更有趣些,将来想起能多一点美好的回忆,便拿出地图来投飞镖,准备投到哪里,便选择哪里,没想到一投就直接中了西藏。”

“如果我能想到我们的未来,恐怕宁愿被打断腿老老实实地待在家里,也是不肯踏入西藏半步的。”

即便是已经失去生命,余伟洋的脸上还是露出极度恐惧的神色。

三年前,他们一对小夫妻高高兴兴来西藏旅游,准备去远眺一下那座世界第一高峰,珠穆朗玛峰,结果半路上汽车坏了,在平原与山地交界处,被堵了大半天才遇见一伙过路的。

“那一伙人差不多有六七个,开着越野车,说是常年出门旅游的驴友,正好路过,打算在附近宿营,顺便就邀请我们夫妻同去,我和阿珠当时只顾着激动了,哪里会多想,当然他们说什么,我们就信什么。”

已经做了鬼,可这余伟洋还是流露出强烈的恐惧和痛恨,似是对这一群人之入骨。

“我和阿珠把他们当好人,满怀感激之情,想着要不是遇见他们,还不知道会在荒原上等多久才能等到救援,自然和他们相谈甚欢,却不曾想,他们竟然在饭菜里下药,想要杀人!”

“阿珠是云南人,苗族,她父亲是个药师,她天生有一条好舌头,能品百味,一尝饭菜就尝出不对来,马上告诉我,我们两个就没有吃,只是也没办法逃走,到底是让他们抓了,当时我们实在想不通,不过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究竟有什么深仇大恨,为什么对我们夫妻下毒手!”

“就在我以为,我们必死无疑的时候,他们反而没杀我们,还带着我和阿珠走了好远的路,当时眼睛被蒙着,也不知钻去什么地方,后来才知道,原来这些人是个盗墓贼,无意中发现一座古墓,而且明明古墓在藏地,可里面有一处机关,看碑文可知,是一位苗族巫师设立的,需要一位苗女的血才能破,他们那些人都迷信,而且事关重大,不愿意冒险,就想找一位苗女。”

余伟洋苦笑,“西藏的苗人可是寥寥可数,就在他们都想去一趟云南时,竟然碰上了我们夫妻,阿珠穿不惯汉人的衣服,从来是穿乌摆,佩银饰,可不就让几个人给盯上了。”

“我们夫妻被绑住蒙眼带去那座大墓里,怎么进去的我被蒙着眼,没有看见,只知道墓里竟然有一大片地下湖,湖水透着一种怪异的粘稠红色,他们让阿珠破解机关,阿珠也的确聪明,一路上破解了好几道,渐渐赢得这些人的信任,直到最后一关,是一座石桥,墙上爬着无数的蛊虫,有色彩斑斓的毒蛇,蜈蚣,蜘蛛之类,密密麻麻,竟然都是活的,阿珠说什么也让他们先把我放走,这才肯出手,还说她在我身上下了情蛊,如果我死,她必然会知道,那些盗墓贼没办法,就派人护送我走了,却没想到一离开墓地,他们就把我的四肢打断,还打成重伤,只给我留了一口气,却连自杀的力气也没有,不知过了多久,我好像听见阿珠的哭声,说什么一定为我报仇之类,再之后就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当然,最后肯定是死了,再一睁开眼,就附在阿珠脖子里的长命锁上。”

第四百九十三章 护身符

“我死之后,警方还把这事当成大案子,追查了许久,但能得到的消息不多,最终还是不了了之。阿珠办完了丧事并没有回家,我的父母早年离异,如今在国外定居,好些年没有联系,爷爷也去世了,至于阿珠,她比较独立,家里姐妹多,父母也不怎么约束她,到是没有人来找我们。”

“她就在这边的村子里安营扎寨,那一伙盗墓贼不知是生是死,阿珠也从来不曾提起过他们,我本以为这辈子也就这么过了,能陪阿珠到几时,便是几时,有缘分下辈子再结为夫妻。而且日日月月下来,也不知是哪里得了机缘,我能做到的越来越多,甚至能碰触到实物,但我从没想过在阿珠面前现身,毕竟人鬼殊途,还是不要给她再添烦恼了。”

“却不曾想,这半年来,村子里忽然开始出事,陆陆续续有不少人死去,可我竟没见到过一个完整的魂魄,人死之后,最起码有片刻还有魂留在人间,我通常能看得到。”

“阿珠的行为举止也变得特别奇怪,可我白日的时候大多不清醒,浑浑噩噩,也就入了夜才能恢复正常,完全不知道阿珠在做什么,直到今夜,我忽然发现阿珠家的这一群客人有些不对,他们说是长途跋涉而来,一路上风尘仆仆的,按说应该不好过,可他们身上特别干净,像是中了金蚕之毒,且神态有异,我仔细观察了许久,唯有冯同学得以幸免,所以这才贸然行动,把冯同学带了出来。”

方若华饶有兴致地盯着黑影,转头看秦律。

秦律若有所思:“像他这般三年下来,神志清醒,无一丝迷乱的鬼魂还真不多见,质量很高,如果拍卖的话…咳,我也听说村子里最近总有青壮年无疾而终的事,甘珠寺的桑巴尼玛活佛说,他们已经接到了消息,准备派出弟子前来处置此事,到不必师叔多费心。”

余伟洋苦笑:“前几年我离不开阿珠,一直到最近才变得自由,我觉得,阿珠和我之间的联系逐渐断开了…她该有新的生活,我不打算再回她身边去,就随意大师怎么处置好了。”

方若华失笑:“放心,不会真拍卖你的。”

自从来了这个世界,她身边留下的,不愿意被超度,或者超度不了的鬼魂还真有几个,不差余伟洋这一个。

冯乐从头开始听,心中越发惊惧,是半点不想在这里多呆半分钟,蹙眉道:“大师,还是请您送我离开西藏吧,只要回魔都,必有重谢。”

周围几个人都当没听见,继续说话。

冯乐说了好几句,没人搭理,到底还是不敢啰嗦,闭上嘴沉默下来。

此时天渐渐亮了,方若华向来精神旺盛,却也还是能享受睡眠的,一拍手,转头冲冯乐笑道:“冯同学,天亮了,你再不回去恐怕你的同学们该要着急,快去吧。”

“啊?”

冯乐大惊。

但她琢磨了下,的确不能把自家同学们扔到那什么阿珠家,总不能自己一个人躲在庙中自在,咬咬牙,固然不情不愿,冯乐决定还是回去,至少她心存戒备,说不定还能提点提点那几个白痴同学。

做了好半天的心里建设,冯乐拉开门走了两步,又一转头回来,苦着脸求道:“大师,您好歹卖给我个护身符什么的,我害怕!”

方若华登时失笑,这个到可以满足,转头推开窗户喊:“秦笙,秦笳,你们两个有护身符没有?”

“有啊,要多少钱的。”

“普通的就行了。”

“那好,五十块钱一个的。”

说话间,两个小道士一人拎一书包过来,打开书包,把里面的东西依次拿出来摆在桌子上。

冯乐:“…”

秦笙笑道:“有咒轮,有佛牌,这是楞严咒的护身符,还有这个,我看你应该属猪,戴这个生肖护身符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