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乐大惊失色:“你是个道士,怎么还卖佛牌?”

秦笙一愣:“咦,我也有上清观开光的护身符,不过现在在寺庙里,咒轮和佛牌在此地应该有些加成作用,但也无所谓,不差那一点,要不我给你回去再找几个?你想要什么样的都有。”

“…不用了。”

冯乐各种牙疼,还是掏钱买了好几个,自己戴两个,再给自家同学戴几个。

虽然看着不大靠谱,但毕竟是能让鬼物现形的大师卖的,想必能有用。

冯乐跑出去一晚上,溜达回阿珠的住所,竟然没有一个人察觉到她不在。

幸亏刘明清平平安安地坐在外面刷牙,瞧着除了有些精神不济,到没有别的问题。

冯乐松了口气,旁边她的同宿舍同学高兰还笑她:“哟,这是瞧上刘明清了,那会儿还嫌弃来着。”

“…”

冯乐长叹,真羡慕这几个天真的小鬼头!

旅行团的导游叫了所有人起来,正准备吃早饭,小寡妇阿珠还很热情,准备了好几笼蒸饺,包子,烧麦,熬得出油的大米粥,各种炒肉,也有青稞面一类的吃食,但是比较少,显然是觉得他们吃不惯。

摆放好饭菜,阿珠客客气气地道:“多吃些,要出去玩,就得有好体力,不吃可不行。”

她长得漂亮,言语温柔,旅行团里无论男女都对她印象大好。

唯独冯乐脸色雪白地望着这一桌子饭。

“呕!”

一直到阿珠的背影消失,她才敢趴在地上狂吐,登时把在座的一行人都给吓坏了,尤其是导游,如果旅行团里的游客生病,他也要担责任。

冯乐摇摇头,哆嗦着把护身符抓出来,一人一个塞在旅团的同伴手中。

下一刻尖叫咒骂声四起。

幸好冯乐手疾眼快,扑过去堵嘴,低声道:“不要喊!”

满桌子的饭菜里都长满了怪模怪样,头大肚子小的虫子,甚是吓人,更是恶心。

冯乐压低声音道:“现在在人家的地盘上,人生地不熟,谁也不许喊,否则出了意外,大家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导游浑身冒冷汗。

做他这种活的人,终日天南海北四处走动,见多识广,终究还算镇定。

“我知道,这是云南那边苗人擅长的东西,应该是蛊毒,现在招待咱们的老板娘就是云南人,虽然口音听不出来,可她没准就是苗人。”

导游欲哭无泪,“问题是找我们做什么?我们一没钱,二未曾和她结仇,应该是没结仇吧?”

所有人都心惊肉跳的。

刘明清还算镇定,默默抬眼看向大家:“昨天晚上我们都吃过饭了。”

所有人:“…呕!”

第四百九十四章 鬼打墙

旅行团的成员们面面相觑,心里七上八下。

不多时,阿珠又给送了水果,一看大家都没吃饭,不禁蹙眉:“怎么?今天的伙食不和你们胃口?我可是今天天不亮就起来做饭。”

导游硬着头皮上前陪笑道:“辛苦老板,饭菜都很好吃,就是大家累过了头,反而不怎么饿,我们留着一会儿吃。”

“那记得要吃完,好几个年轻大小伙子,这点饭菜都吃不了,也太没用!”

阿珠微微勾了勾唇角,一脸和善,甩了甩手里的帕子走人。

所有人面面相觑,齐齐哀嚎。

这地方确实不能继续待下去,半分钟也不愿意多呆。

冯乐带着大家伙,装作出去旅游的样子,连行礼都没敢全拿着,一出门就领着所有人直奔那座老庙,可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回走得分外艰难,还数次迷路,绕半天又绕回原来的地方。

一行人都吓得脸上发白。

“不会是…鬼打墙吧?”

导游脑子里想到各种奇奇怪怪的传说逸闻。

冯乐也极害怕,她昨天晚上去时,一路狂奔到也没觉得有多远,回来的时候,更是似乎一眨眼就到了,但是这次却这般艰难。

第三次在村口打转,还看见阿珠拎着菜篮子跟他们几个打招呼时,冯乐手脚都开始发冷,忽然想起什么,一拍巴掌气道:“花钱买的护身符,难道还不管用?”

她拿出脖子里的护身符一甩,就见那个咒轮好像闪了闪,似乎眼前的风景都变得亮了些。

冯乐吐出口气,急声道:“都把护身符拿出来!”

导游带着两对中年夫妻,四个年轻学生,一副英勇就义的模样,人人高举护身符,悲壮地向前跑去。

偶尔路过个把村民都不禁惊讶。

这一次终于算是顺利,一路离开村子,走了大半个小时,隐约能看到依山而建的老庙了。

一直到日正当中,终于到了庙门口,几个人身上的护身符都变得颜色暗淡,还有两个彻底坏掉。

“…大师,您发发慈悲,救救他们。”

方若华正好就在大门口,被堵了个正着,冯乐看见她,总算放松许多,气喘吁吁地蹲在门口,浑身冒热汗,早没了一开始那种魔都大城市娇娇女的心气,把什么砸重金让大师送他们离开的小心思小心藏好,只求最基本成都的平安无事。

喘了几口气,冯乐苦笑:“大师,虽然这护身符也不是不管用,可起作用还有延迟,万一遇见紧急情况,我们都得跪了!您还是赶紧卖我几个品质更高些的符吧,只要管用,钱无所谓,您要多少都行。”

方若华还没说话,后面秦笙冒出来,一本正经地道:“喂,居士不要乱说话,我们做生意讲求等价交换,公平的很,说是护身符,就是护身符,不敢说能驱鬼降妖,但保平安肯定可以,你们用起来延迟,一定是你们自己有问题。”

秦笳也道:“就是,我们兄弟还想过一级驱魔师呢,信用评级可不敢降低,做生意绝不多赚半分,也不会少赚半分。”

方若华本来正打算出门,此时却也不急,到底是同行一路的有缘人,既入修行之路,无论何时都该讲究一个缘字,这些人与自己相遇便是缘,力所能及的忙到底还是该帮一帮。

秦笙帮着开门,笑眯眯站在一边做了个请的姿势。

冯乐赶紧爬起来进门,其他人也纷纷跟上,加上导游一共九个人,八个人平平安安地进了庙门,唯独最后一个站在门前一动不动。

“老公?”

他妻子愕然回头,“怎么了?走啊?”

秦笙抬头看了他几眼,笑道:“未免太毒,近百年来,我们还从没有见过你这么毒的。”

说着转头问方若华,“叔祖,您看呢?近年来有没有见过这东西?”

进门的那些旅游团成员面面相觑。

冯乐惊讶道:“王经理?什么东西毒?”

方若华盯着外面那人打量了下,伸手从地上抓起一把沙子,朝门外那人身上一撒。

那人没动,沙子一沾身就瞬间消失不见。

旅行团里一众人都吃惊不已:“怎么回事?”

方若华蹙眉,回头冲身后一个小沙弥道:“今天你们堪布可在?”

“在呢。”小沙弥点点头,遥遥向后一指。

“嗡啊哄班杂格热班玛色德哄!”

方若华一抬首,远处就有一喇嘛双手合十,念诵莲师心咒,一边念诵,一边冲方若华笑了笑,就朝大殿的方向走去。

老喇嘛越行越远,可莲师心咒的声音却是经久不灭,始终在耳畔回旋。

随着莲师心咒声,方若华顺手就把那位王经理拽进门,对方一进入寺门,登时松了口气,脸色也和缓许多,一把抱住自己的妻子大哭:“可算是,可算是平安无事,以后咱们再也不出来瞎逛,有闲钱吃点喝点比什么不强。”

秦笙嗤笑。

冯乐看他们哭得可怜,不禁叹气,安慰道:“一定是那个老板娘阿珠搞的鬼,你们别怕,让大师治她。”

方若华失笑,“我可没这本事,而且这事,也不能全怪到人家头上,是这位自己惹祸上身的可能性更大些。”

众人不禁惊讶。

方若华并不带他们远走,在树下石凳上坐好,才看向王经理,轻声道:“王经理是吧?你自己说说,是不是捡了不该捡的东西?”

王经理一怔,脸上便露出几分不好意思,迟疑了半晌,从怀里掏出两个金镯子,还有个银镯子,苦笑道:“要说捡东西,就是在村口东边的山上方便时,正好看见一个小竹篮,里面装了几件金银首饰,我虽然知道出门在外不该贪财,可当时周围真没人,我就把东西拎回去了。”

其实能顶住诱惑的的确不多见,普通人见到金银首饰,不要说金银,就是个铜做的,第一反应也是捡起来揣兜里,拾金不昧的优良作风为什么屡次成新闻,还不正是因为太罕见。

看着金镯子,旅行团的这几人都满脸迷惑:“这首饰有问题?”

方若华点点头:“西藏这边此事到是罕见,在云南境内,苗人聚居之地,路上见到金银,没人会去乱捡,因为有可能是有人在嫁金蚕。”

“金蚕?”

这听起来还真让人觉得有点瘆得慌。

第四百九十五章 嫁金蚕

冯乐觉得自己在听故事,但在这样的古庙里,吹着冷风,迎着沙尘,还经历了昨晚那如梦似幻的一夜,谁又敢把眼前的年轻大师口中讲出来的话当成故事。

“所谓金蚕,指的是金蚕蛊,从古至今,在云南那边就十分盛行,苗人多会养蛊。”

“金蚕养得好,能护家防身保平安,也有聚拢财气,还能治许多疾病,古时候苗人养的多,现在到是没怎么见了,就是养蛊,也很少有人有精力去养剧毒的金蚕蛊。”

“自古就有苗疆术士养金蚕,以金蚕杀人后,还可役使人的鬼魂做事,不过听说早在明末时,役使鬼奴的法子就失传,如今修习御鬼术的都不多,除了山西那边的石静斋之外,到不见有人能练出气候,像这等先杀人再御鬼的恶毒之术,更是要求严苛,即便有人想练,恐怕没练成之前就没了好下场。”

“养金蚕的人大多数也下场不太好,必须要在孤,贫,夭三字中选一个,如果养到一半不想继续养,金蚕的主人便会准备一包金银,一包香灰,扔在道边,若是被人捡去,金蚕也会跟着那人走,苗人多称为嫁金蚕。”

方若华说的平淡,旅行团这几个被吓得不轻。

那个王经理更是惊得将镯子一扔扔出老远:“我,我可不知道!”

他家中富贵,生活顺遂,儿女孝顺,半辈子都过去了,又不是少年中二病时期,没想过拥有高人一等的能力,更何况还是什么金蚕!

“我现在就把它们扔道边去!”

方若华哭笑不得:“别忙了,等下请大堪布帮忙处理了就是。”

金蚕蛊王的恐怖之处在于无形无影,如今既然现了形,庙宇如牢笼,金蚕想跑也跑不掉,大堪布自然能处置。

看这些旅客还是忐忑不安,方若华就叫了个小沙弥,请他们这些人去大殿听早课。

“去沐浴佛恩,佛祖面前,想必区区小邪祟奈何不了你们。”

这个绝对可以有。

目送这些旅客们离开,秦律便过来,沉声道:“师叔,我把阿珠姑娘带来了。”

阿珠神色平淡,在藏地三年,她如今脸上也有些高原红,皮肤到还莹润剔透,相貌也极好,可以看得出和余伟洋很是相配。

可惜好好的新婚夫妻,蜜月还没过完,就阴阳两隔,从此再无相见之日。

“你们想知道始末,也没什么不能说的,三年前在古墓里,我帮那一群盗墓贼破解了最后一关的‘金蚕’关,不知道是不是担心里面还有机关陷阱,这些盗墓贼并没有杀我,而是带着我一起进去,我们穿过几个墓穴,便到一片地下湖附近。”

“按照盗墓贼的说法,湖底下藏有宝贝,他们研究一张唐代藏宝图研究了十多年,怀疑当年松赞干布派出的一位求亲使臣遭遇意外,在此地陷落,他当时身受重伤,又被人追杀,便把宝物藏匿的地点画成地图,交托给亲信,想让亲信把地图送回藏王手中,却没想到亲信也出了意外,最后藏宝图究竟怎么流传千年,藏宝之地又是怎么变成一座大墓,那就无人而知了。”

方若华:“…”

“三妹,这一段好像原文里没有写。”

“原文里只写了那是一座古墓。”

“编剧这么一改编,到真是更戏剧化了。”

方若华一点也不想听这么戏剧化的故事,好在阿珠显得有些聊赖,平铺直叙,很快说到重点:“那湖水非常冷,还有暗流,又是血红色的,特别诡异,但是盗墓贼们还是决定下湖,却不曾想,他们刚触碰到湖水,外面竟然不知有什么人触碰到机关,整个地宫的顶部向下倾泻各种巨石,火油,还有其它毒物,盗墓贼惊慌失措,一时顾不上我,我虽然对这地宫不熟悉,可我天生五感超人一等,顺着空气流动逃跑,逃得到比他们快得多,我逃出地宫,一心惦记我的丈夫,根本顾不上想那些盗墓贼的死活,找了大半天,终于找到了伟洋,可是伟洋只剩下最后半口气,无论如何都救不活了。”

她终于流露出一丝悲痛。

“伟洋说带我回帝都,给我最好的生活,他死了,我哪里也不想去,就想在他死的地方安家落户,不知是活还是死的过这一辈子。”

“这几年,我到渐渐忘了那场噩梦,可最近村子里居然陆陆续续有人病故,病人的尸体我没见到,但开棺验尸,估计只能看到一滩污水。”

阿珠神色凝重,“我阿妈以前就养过金蚕,她跟我说,要是金蚕落到外人手里,尤其是金蚕蛊王,一个弄不好便会失控,一旦失控,整个寨子都难幸免,好在如今就是苗人里能养得出金蚕的也少了,如今村子里闹得这般厉害,必然是当初那些盗墓贼中有人幸存,还不怕死地把金蚕蛊王带出了墓穴。”

她冷笑:“也很好,一个金蚕蛊便让他们灰飞烟灭,也算报了伟洋之仇。”

方若华想了想,拿出手机给她看了看地图:“你看一看,你们那座古墓是不是这里。”

阿珠仔细看了看,蹙眉:“有些像,又有点不像,对,就是这里,我看到过的,那个盗墓贼手里就有这样的地图。”

方若华失笑:“天底下的能耐人可真多。”

就这么一幅图,还是唐时画的,想想大唐到现在地理地貌的变化得有多大,盗墓贼们愣是能抽丝剥茧,靠推断,靠查资料,找到正确的地方,简直神奇。

方若华觉得换成她,累死她也找不到地方。

大屏幕后面的水友纷纷点头:“我记得血海鬼墓这一卷,周玲玲体内寄居的鬼爷爷修成实体,脱离了她,她在地宫深处拿到两卷密宗的惠果祖师手书,金龙太子吞噬龙气,白羽误打误撞得到无字天书,后来在大法会上,周玲玲以惠果祖师手书中记载一卷《大日经》的注疏,得到几位大喇嘛的好感,大喇嘛圆寂前为她灌顶洗去身上污秽邪佞,圆寂后还吩咐弟子以舍利子相赠,我记得很清楚,那一段写得很动情,挺好看的。”

“唔,我们三妹是不是要拍这一场戏?”

“应该不会吧,那场景造起来花费可大的很。”

第四百九十六章 冷眼旁观

方若华扫了眼大屏幕,翻了个白眼。

想了想,翻兜子翻了半天,还没有找到那天那个中年警察临走时塞给她的名片,手机忽然响起来。

方若华看了看,是个陌生号码,是帝都那边的,她也不在意,随手接起来,就听手机里传出一声轻笑声。

“方大小姐,西藏风雪重,氧气又少,你可要多多保重才好。”

“哪位?”

方若华听声音显轻佻,随意应了句。

对面白羽白大天师登时一噎,沉默下来。

方若华等了几秒钟,见对面还不说话,蹙眉道:“哪位?不说话我放了。”

白羽:“…”

终究还是平了平心里的气,笑道:“我听说方大小姐去了西藏?还管了一桩闲事?”

“唔?”

方若华扬眉,“是在西藏没错。”

看来白羽是从公安局出来了,还不算太慢,方若华不得不承认,她对警方调查的能力略有些低估,当然,也是白羽有几分能耐,人脉够广。

方若华扬了扬眉,她来西藏看望父母这事,知道的人很多,当日考下二级证的那几个都清楚,但是白羽这么快得到消息,知道村子里出了事,再加上那张地图也落在他手里,这到有点意思。

白羽沉默片刻,也不多废话,直接进入正题:“我们打开天窗说亮话,我知道你肯定也看到了那张藏宝图,它在我手里捏了三年,三年来我一直研究西藏那处大墓穴,对里面的情况比你了解得多。”

方若华默默听着不说话。

白羽蹙眉,“你如果想一个人进去根本不可能,你不知道里面究竟有多危险,而且想进去不容易,绝对是个大工程,弄不好惊动了某些不该惊动的人,那我们都讨不到好,这样吧,我这人从来不喜欢吃独食,你要是对墓穴也感兴趣,咱们就搭伙一起下墓,到时候里面无论有什么,我们都平分。”

“你应该听过我的名字,我白羽向来说话算话…”

白羽难得认认真真地说了这一通话,以前,即便是他还很弱小的时候,无论想做什么多数时候都是想到就去做,从不和任何人合作,绝不向任何人妥协。

只是对方若华,他确实高看了一眼。

“如果换做别人,我肯定懒得和他多费心思,但因为是你,方肖先生的义女方若华,我承认你不是如今圈子里那群嘴上天下无敌,手上没有几分本事的白痴,所以我愿意给出最大的诚意!”

方若华:“说完了?再见。”

啪一声,挂了手机。

白羽:“…”

大屏幕上一众水友:“…我都能想象得到白天师现在的表情。”

“没准儿这会儿已经摔了他的宝贝扇子!”

方若华又继续找,终于在钱包底层翻出名片,开始打电话。

大屏幕上一片省略号刷屏。

“三妹你想干啥?”

“三妹咱能不能按常理出牌下?”

“血海鬼墓可不能蝴蝶掉,一旦蝴蝶了本书精彩度大幅度降低。”

方若华失笑,耸耸肩:“那就抱歉了,我答应过警察同志,如果有那张地图的消息就告诉他,人不能言而无信。”

她一直觉得,考古也好,盗墓也罢,要是让墓地原主人看见,恐怕都要参与的人恨之入骨,当然,作为和墓地主人没什么关系的路人,她还是比较认同考古。

考古挖掘几个大墓,说不定能从陪葬品中挖掘出许多已经失传的东西,对后世人有利,换成盗墓可就除了破坏,还是破坏了。

好好的墓地封存千年,既然迟早要被挖出来,还是选择对大家更有利的,和谐一些的法子开始挖吧。

唔,如果墓地的主人还是很生气,想托个梦和自己谈谈心,方若华也不介意。

方若华在这儿很轻松地决定把附近藏有大墓的消息通知警察。

至于上面的反应速度,就不是她该关心的了,尽到自己的义务,万一上面反应太迟钝,还是让盗墓贼抢先得手,那也没办法,只能说是命运如此。

她是轻松的很,白羽被她挂了电话,却是给气笑了,愣了半天,心中颇不是滋味。

想他白羽,自小到大不说被人捧着长起来,但真没有受过这等气。

一回神,他立时定了直飞西藏的飞机,心下却不禁有些后悔,他其实早就知道古墓所在之处,只是里面有一些机关着实厉害,这几年他又忙,便打算推后处理,谁想到会有如今的变故,如果他想要的东西让旁人抢了先,那可是冤枉的紧。

方若华这边却是安抚完了旅行团的人,请阿珠配了药给他们都吃一吃。

若是身上有蛊毒残留者,可解毒,没有中毒,也算清清肠胃,没多大坏处。

旅行团是外来人,接触蛊王时间短,一副药下去,再在庙里修养一阵,自然痊愈,可那些村民们却是不同,他们与蛊王接触的太久,怕是不好处理。

没办法,阿珠不肯出手,由始至终对村民们都是冷眼旁观,明明早知道好几户人家都有大问题,却不肯做出任何反应。

“我到不是为了报仇,就算当时有个盗墓贼幸运,最后活下来,可他既然敢碰金蚕蛊王,那就是自寻死路,真以为把金蚕嫁出去就能平安无事?我阿妈说,我们苗人巫师早些年敢养蛊王的寥寥无几,真养了,十个有九个不得善终,他带了蛊王出来,自身运势已衰,哪里还用得着我做什么!”

阿珠神色很是轻松,“至于这些村民们,在我看来无论哪个都不无辜,明知蛊王可怕,为了自己还是随意把金蚕给嫁出去,既然如此,那也只能由着他们自作自受。”

方若华:“…”

连秦律这样心特别正的,都没有强迫阿珠做什么,她自然更不会强管。

反正如今蛊王已灭,嫁金蚕之事再不会继续,不至于酿成大祸,人家阿珠有什么想法,是救人还是不救人,都是人家自己的事,身为外人可管不着。

阿珠看她如此好说话,却不禁意外,失笑道:“我还以为这回我的命数到了,就要下黄泉和伟洋团聚,原来,你们不杀我吗?”

第四百九十七章 咬牙

方若华却更意外:“我在这个世界,从未杀过人,就是妖鬼也不会轻易去杀,再说阿珠小姐并未犯罪,村子里发生的一切说起来都与你无关,便是阿珠小姐当真有哪里做得不对,又哪里是我一个人就能评定裁夺?”

转头看了秦律一眼,方若华失笑,“秦律到是有心建立一套正规有效的制度,约束修行人士的一众行为,将来或许有修士做错了事,便会有人出来主持公道了。”

阿珠一怔,轻声笑起来:“希望这一日早点到来。”

她低头看自己粗糙的双手,神色间终于变得稍稍有些柔和。

“阿妈说过,我们苗人离开寨子在外面走,过得好不好一看运气,二在自身,有些孩子出门因为身上带蛊,被汉人忌讳,喊打喊杀,也有些孩子好运气,能遇上几个好人,但这都不是自己幸或者不幸的真正原因,真正的原因永远在于自己,秉持一腔正气,坚守自己的原则,人生就不会不好。”

“…这几年,我都开始不信阿妈的话,我从不害人,连花花草草也舍不得害,听阿妈的话,扶危济困不敢说,遇见有人落难,别管是汉人还是苗人,能帮一把的一定出手帮一把,好事也做了不少,而且我觉得自己的性格并不是那种会招惹祸端的,也从没有去奢求过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可自己不去招祸又有什么用?这祸还不是自己就从天上凭空而落?”

阿珠苦笑,“我也知道,我若总为这些乱七八糟的纠结,那就永远也消除不了烦恼,每日拜三遍神,神也救不了我,但能控制自己所思所想的,恐怕只有仙佛了。”

“今日秦大师来找我,我以为自己在劫难逃,到也没多难过,如今看来,却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方若华失笑:“我也不是什么君子。”

阿珠其实生得不算好,他们都见过余伟洋,余伟洋是真的相貌堂堂,属于那种男女老少都喜欢的面相,阿珠的眼睛略小,鼻子有些塌,到也不是说丑陋,只能说是那种道边随处可见的普通女孩子。

她与余伟洋结为夫妻,恐怕也有自己的故事,说不定那故事同样曲折离奇又缠绵悱恻。

方若华暗中问了问余伟洋,他想不想和阿珠见面,没曾想,余伟洋竟选择远离。

“不要让阿珠知道了,她总要有新的人生。”

方若华一笑,也没多说什么就让秦律送阿珠回去的。

接过秦律跑了一趟回来,就说山区那边来了不少的军警。

不光有军警,还有不少其它车辆,一时间周围几个村子都变得特别热闹。

“听说是洛子峰方向发现一座古墓,特别大的古墓,有说怀疑是唐代的,也有的怀疑是明代的。”

“哎哟,还真有墓啊,记得早些年有盗墓的路过,似乎就是冲那一片去的。”

大屏幕上无数水友兴高采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