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姑娘醉得人事不知,洛风出钱让店小二找了床被子给她搭身上,自己拎了壶酒水飞身上了楼顶。

他最近有小半个月,都是在楼顶,墙角,各种奇奇怪怪的地方过夜,便是以前风餐露宿,行走江湖时,似乎也没这么辛苦过。

可那个采花大盗,武功或许不能特别高,轻功到是一等一的好。

洛风在江湖上,也以轻功一流为人称道,可这个采花贼,竟也相差仿佛,甚至占据了些许优势。

五日前洛风盯上他一回,追了大半夜,还是把人丢了。

洛风喝了一口酒,心下一片沉静,他已经习惯了等待,越是急躁,越是需要静心。

夜晚风凉,白日里脑海中那些赶不尽的烦恼,也仿佛暂时消散了去。

月亮很圆,夜色也美,这世间只要想去寻找,总会有很多美好的事物。

洛风咂摸咂摸酒,只觉得寡淡,奈何他最近囊中羞涩,无尘老道又不知道撒哪门子毛气,说是把给他准备的酒通通送了人,没他的份,也只能凑合喝一点。

再寡淡,也比没有好。

借着月色,大部分人家都睡了,倒是酒楼后面那家客栈还灯火通明。

偶尔能传来一两声娇俏女儿家的嬉闹。

洛风的神色也变得柔和了些许,他自来知道,这世间女儿过得不易。

去年他去拜访昔年的江湖第一美人席希时,眼看她年不过二十,整个人便衰老如四十一般,早没了当年的风华绝代。

“哎!”

他一直觉得,作为男人,生在这世间已然是占了大便宜,在各方面,都该对女孩儿们多些包容照顾。

夜幕低垂。

远处忽然有一行鸟惊飞而起,洛风猛地站起身,整个人从楼顶上飞扑而下,刚一落地,只见远处隐约有马蹄声,喊杀声传来。

“追!”

“不能让他跑了!”

“该死的,这回让这个畜生逃走,你们几个全都给我提头来见。”

“采花贼来了?”

左右灯光一下子亮起来,好多人家都颇为慌乱。

远处一道黑影攀着树木,屋檐,在夜色里飞驰,速度极快,身子轻盈。

洛风悄无声息地顺着风落在房梁上,放低了身体,从袖子里摸出自己的折扇,就在黑影近前的一刹那,折扇脱手而出。

那黑影却是非常警觉,猛地一纵而起,凭空两脚一搭,借力转身,险之又险地避开折扇,连看都不曾看洛风一眼,转身就跑。

洛风接过扇子,也不惊讶,两个人交手了好几次,对对方都有所了解。

不过,这一次是洛风最接近对方的一次。

眼前这个在京中嚣张已久的采花大盗,身量矮小,连头带脸都被黑布包裹,只露出一双眼,眼睛在夜色中看不太清楚,到像是烟灰色,冷得渗人。

巡检司的人大约也下了狠心,巡查队派出来的好手有不少,也在后面紧追不舍。

前有追兵,后有阻截,那采花贼脚下一顿,登时折身朝着不远处灯火通明的宅子扑去。

洛风心下微惊,略略提气,速度加快,哪怕感到胸腔开始有些火辣辣…也顾不得了。

他刚才听得清楚,那处院子里住得是女眷,应该是刚刚搬过去,人不多,有几个丫鬟仆妇,应该是哪位大户人家的夫人太太暂住于此。

洛风提气长啸:“云飞!”

然而…并没有人出现。

洛风这么好的脾气,也不自觉翻了个白眼,不过到也想到了,那家伙从来只专注自己的事,哪里会管旁人死活?

黑影显然对地形非常熟悉,轻功也确实是很好,眨眼就消失在围墙里。

“采花贼?哪呢儿?”

洛风一回头,就看到种灵一脸义愤填膺地抓着把刀,一边狂奔,一边张望,登时觉得脑袋隐隐约约有一点疼。

客栈租好的小院清幽僻静,一早打扫得干净,此时夜色深了,杏儿还带着几个丫鬟归拢东西。

方若华把一盒从商城买回来的香,放入熏炉里点燃,味道闻起来到也不太特别,是一股后世水果味果汁的味道,混合了橘子,苹果,香梨一类,挺清爽。

不过这香很得腾云境修士们喜欢,能涤荡身体里的杂质,清除污垢。

方若华的境界不到,但她最近花钱花得不少,有个商家搞活动,赠了她一盒。

反正以前她境界不到的时候,从来没碰上过商家搞活动,如今琴心境越发稳固,哪怕不看她圣德门弟子的身份,也有不少修士愿意与她交流,商家谈生意时,也不禁变得更客气些。

这香确实非常好,无尘老道曾感受过一回,伺候一直‘觊觎’,时常要来蹭蹭,偏他最近可是逍遥得很,也有空暇。

自从那次祈雨后,冲虚和佟成就从京里消失,不知道是太上皇还是皇帝,或者别的什么人把他们两个弄了去。

反正这俩人再也没露面,冲虚的势力更是树倒猢狲散,无尘老道的压力登时减轻许多。

方若华就着香,给自己拌了一份面,选自己喜欢的酱汁,加自己喜欢的菜,吃惯了王府的珍馐,偶尔简单吃一点,也很爽口。

外面几个丫头不知从哪儿弄了烤红薯,正吃得香甜,叽叽喳喳的和小鸟似的。

临离开康亲王府,康亲王犹豫了下,还是问她要不要带几个下人走。

方若华本来没想带,跟着她,和在王府那可是完全不一样,在王府,就是随便哪个洒扫的丫头站出去,都能看不上七品小县令,就是她想带,谁会乐意跟她离开?

可贴身丫鬟瞒不住,杏儿丫头一听说这个,简直像是被雷给劈了,一路抹眼泪抹得人心慌。

她也是无语,只好问了句,杏儿考虑了片刻,便说就要随她走。

其实要是可以,杏儿也不想离开王府,但她自幼被家里卖到王府里,也当了好些年丫鬟,能混到伺候王妃的地步,算是相当有出息的,经历得多,见识也多。

她是再清楚不过,到了她这份上,换主子那简直是找死,新王妃到了,难道还会用她?别开玩笑,以后她就是不死,也是坐冷板凳的命。

自己伺候的这位虽说是个假王妃,但却是真有本事,在陛下和太后面前挂了号。

王爷待主子也是极客气。

她跟着一块出来,那便是亲信,将来怎么也比留在王府好。

何况看了这些时日,杏儿看得清楚,她伺候得这位,那绝对是好伺候的里面拔尖的那种。

聪明,大气,有能为,知道护短,做了她身边的人,将来不怕得不到好结果。

杏儿下定决心,就一门心思为方若华打算,展现出她王府大丫鬟的出色素质,一个人好像有三个脑袋六条胳膊似的,有条不紊地收拾行囊,让方若华顺顺利利地离开了王府,没有操半点心。

此时安顿好,她也松了口气,在脑子里盘点了下明日小姐要穿的衣服,佩戴的首饰,便捧了热水,带着几个小丫头,捧着帕子等物,徐徐向房间走去。

刚穿过月亮门,杏儿就听外头喧闹起来,有人喊抓贼,还有人喊什么采花贼之类的,她登时吓了一跳,连忙加快脚步,冲入门急声道:“小姐!”

离开康亲王府,丫鬟们也改口直呼小姐。

方若华披上衣服,摆了摆手,径直开门出去,杏儿吓得脸色雪白,急声道:“小姐还是暂且避一避…”

话音未落,只见一个黑影从屋顶上飞落,动作非常轻盈,一点声音也没有发出。

杏儿还有些懵懂。

这人一眼扫过方若华的衣饰,侧耳听了听身后的动静,立时冲方若华扑过来。

紧追其后的洛风刚一过围墙,见到这一幕,大惊失色,想也不想同时扑过去。

灯光虽亮,可周围树影婆娑,其实看不太清楚,方若华身体不动,修长的大腿轻轻一抬,朝着黑影的头扫过去。

对方一开始没把她当回事,挡也不挡,可等劲风逼近,察觉不妥,再避已经是避无可避,黑衣人大惊,连忙抬手想抓住对方的腿,但他的手没抬起来,这一腿已经扎扎实实地扫到他的脸上。

一股巨力,黑衣人整个身体横飞出去,鼻子酸痛,鲜血横流。

洛风一愣,还没回神,就见一只碗迎面而来。

砰!

洛风脑袋一晕,只闻到一股香辣味,尝了尝,确实挺香,辣味不浓,恰到好处。

他刚才拿折扇挡来着,可他挡得住江湖无数凶人的暗器飞刀,却竟让挡不住小小的一碗面。

洛风耳朵轰鸣,鼻尖隐约闻到一缕幽香,昏沉稍稍缓和,便看见…他曾经只见过一面的‘康王妃’,立在身前的假山旁边。

方若华看了他一眼,想了想还是确定一下:“你不是采花贼的同伙吧?”

洛风使劲摇头,小心地回头去看采花贼。

方若华也转过头去,只见这家伙竟然没有昏死,摇摇晃晃地竟还上了围墙跳出去。

“头挺硬,看来不是练的功夫独特,就是天赋异禀。”

“这家伙就是采花贼?给本姑奶奶站住!”

洛风只听外面传来很清脆,也很耳熟的叫声,神色微变,整个人飘身而起飞了出去。

他很清楚种灵的武功,就算不说是三脚猫的功夫,但也是末流。

这个采花贼的武功同样不算一流,但三五招之内拿下种灵那样的小丫头,到也没多大问题。

他心中惊骇,速度陡然加快,和他相比,方若华就显得从容得多,虽然速度同样不慢,却是不急不慌。

种灵手握钢刀,怒气冲天,看到对面正好扑过来的黑衣人,持刀冲上去刀背横扫,那黑衣人身体一轻,居然以手握住她的刀,趁着她惊吓收手的刹那,眨眼便至她眼前。

“啊!”

种灵以前与人过招,何时会出这等险情,本能地松开手捂脸抱头。

这也只是一刹那的反应,她登时回过神,惊觉不好,心里一慌,再睁开眼却见那黑衣人已经倒在屋顶上,双手死死抓住脖子上的一条银色缎带。

种灵连着退后几步,抬头看过去,模模糊糊地看到一男一女踏月而来,那女人手里缠着一条长缎带,不怎么能看得清容貌。

但不知为何,她总觉得那女子瞧她的眼神带了点戏谑轻视,闷闷地跺了跺脚,种灵哼了声,低着头退了几步转身便走。

方若华轻笑,看了看已经追赶到不远处的那些官兵,笑着招呼:“采花贼已经被擒。”

又转头看向洛风,“虽然抓了他,毕竟是晚上,又难保他只是一个人。”

洛风认命地耸耸肩,顶着一脑袋汤面的汁汁水水,溜下屋子去追种灵。

方若华把贼人交给追来的一众官兵,自己也打了个呵欠,回屋睡觉去。

到是杏儿一干人这一整个晚上,怕睡不好了。

看来的确是需要一些家丁护院,方若华不怕贼,但这时节一个人生活不现实,总要养些丫头什么的,有家有业,就得有人看守才能让人安心。

第八百四十九章 惊秀 (两章合一)

一直到月亮被乌云笼罩,天色却渐渐有些亮了,洛风才疲惫地靠坐在屋顶上面,拿一条柔软的大帕子使劲擦自己的头和脸。

好不容易坠在后头,跟了大半夜,陪着逛夜市,喝西北风,终于送那小丫头回去,他才有时间找井水洗了洗头脸,虽说他这人也没什么洁癖,可顶着一头面汤的日子,他是一时也过不下去的。

刚才的喧闹仿佛不存在。

夜晚还是这般静谧。

他想起那个种家的小丫头嘴里抱怨的话,说什么怕去康王府,会面临一场恶战,又不禁叹气,只是叹了一半,便把叹息咽下去。

曾经有人跟他说,做人不能叹气,叹得多了,运气便会很差。

他还是需要有一点好运气。

洛风知道一点种家的事,也算是意外,他那天在无尘老道那儿找不到酒,便出来溜达,正好碰见种灵离家出走。

他这人经常半夜游荡,出没的又都是京城三教九流汇聚之地,知道的自然比别人多些。

当时他还奇怪,怎么大小姐连夜跑了,第二日竟又从家里顺顺当当地出嫁?

后来一想就明白,大约是种将军找了什么人替嫁。

洛风那会儿还觉无语,这京城的贵胄们戏还真多,比江湖人都能闹腾,但也不算大事,人家愿意糊弄,与他这个江湖浪子也没关系。

何况云飞那小子和贺路的事闹得沸沸扬扬,云飞自己到是精神不差,一门心思印证自己的剑道,他却忙前忙后地阻拦那些找他麻烦的江湖侠少,哦,还有侠女,几乎跑断了腿,哪里还有工夫琢磨别的。

偏偏云飞不领情,不过,人家说得也对,他阻拦这些人,救的又不是云飞,要承情,也该是这些人承。

问题是,想必那些年轻气盛的少年少女,是不肯认同这种话的。

至于云飞,云飞还嫌他碍事,让自己少了可以练手的素材。

一晃眼,数月已过。

又回到京城,可这京城乍看还是以前的京城,不知为何,他却觉得有多了点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种家的小丫头担心自己会被假王妃刁难?”

洛风忍不住笑起来,想起那位假王妃,他忍不住点点头,这两人就不该放在一起比较,一个是已经羽翼丰满的苍鹰,天之王。

另一个是还没从妈妈的怀抱中脱身的小鸡仔。

毛茸茸的很可人,讨人喜欢,还牙尖嘴利厉害的紧,但却终究是尚不能飞。

唔,如果那位主儿真想找小丫头的麻烦,小丫头怕是自己死了,上了黄泉路,也猜不出自己的死因。

康亲王府

整座王府依旧如往常一样,天不亮,洒扫的丫鬟仆妇便轻手轻脚地开始一整日的劳作,手脚都要麻利些,若是不能赶在太阳出来时去大食堂,大师傅最拿手的几样菜是绝留不下来的。

僧多肉少,想吃上好东西都得靠抢。

种灵坐在椅子上看着桌上的菜单发呆,整个康亲王府平静得不可思议,她想象中那些可能遇到的难堪,或者被逼着要给别人难堪的场景,一样也没有发生。

深哥哥还是那么温柔。

种灵想起昨天她忐忑不安地叩响了王府大门,深哥哥亲自出来接她,朝她一笑,什么都不曾问,也不曾说,就领着她进了内宅。

沐浴更衣,踏踏实实睡了一觉,齐嬷嬷把账册钥匙送过来,态度还算恭敬。

深哥哥也说,这几日宫里乱着,等过两日便带她进宫一趟,拜见太上皇,陛下,还有太后娘娘他们。

她的嫁妆都好好封存在库房里,每一样都不少,也没被任何人动过。

就连她还在家时,随手把玩过的茶杯,也还是错乱位置摆放在箱子里面。

按说,种灵应该觉得很满足,一应麻烦事都没有,那个替身的痕迹已经被打扫得干干净净,天下还有比她更幸运的姑娘吗?

可是…难道就这个样子了?

没有婚礼,没有准备,什么都没有…

种灵进王府大门之前到没考虑那么多,她一门心思只想着自己该怎么处置那个替身,其它的都得在处理完替身以后再想,但现在这里没有替身给她处理,一切都很顺利,她到有些不痛快起来。

哪个少女不憧憬自己的婚礼?

在闺阁时,她也曾一边偎依在母亲身边,看自己的嫁妆,一边憧憬着十里红妆,凤冠霞帔。

康亲王也隐约看出种灵有愁绪,只当她还是在为自己的救命恩人担忧。

虽说是个男人,便不喜欢自己的女人心心念念地牵挂别的男人,可康王也知种灵的性情,而且他这人与旁人相比,到有一好处,按照别人的话说,那就是康王再是通情达理不过。

想了想笑道:“快剑云飞与弈剑堂贺路一战,便是本王也颇为好奇,再过三日,不如本王带灵儿你一同去惊秀山庄看看?”

种灵登时恢复了些许精神。

惊秀山庄是前任六扇门总捕头,高旭的居所。

高旭做过六扇门的总捕头,祖上受封万平侯,虽说他老人家如今已是没有爵位,但人们总是习惯性地称呼他老人家一声侯爷。

这时节江湖与朝堂虽然不好说泾渭分明,但也少有交集,高旭却是个例外,他年轻时离家行走江湖,为人正义,又讲义气,仗义疏财,结交了很多武林同道。

后来魔门肆虐,高旭与几个朋友与魔门斗了许久,最终在华山之巅,高旭和魔门之主,陆鸿风决战,两败俱伤,但陆鸿风还是答应带领魔门退守大漠,再不踏入中原一步。

高旭伤势也很严重,身手大退,便回到京城附近,建起一座惊秀山庄,多年来致力于调解江湖纠纷,解决江湖冤仇,也为那些受到武林败类迫害的同道出头,他自己武功衰减,可却有不少江湖朋友帮衬。

如今数十年过去,惊秀山庄几乎就成了武林圣地。

贺路约战云飞,决战地点选择惊秀山庄,到也不是什么特别的事。

惊秀山庄的大热闹,本来方若华是注意不到的。

这种江湖新闻,京城里流传得其实不多,至少寻常百姓们就是听说了,也不敢乱传,更不敢往前面凑。

那些动刀动枪的事,遇见了还不赶紧躲到八丈远,还凑上去岂不是找死?

方若华自己没关注到这件事,可架不住她爸妈竟然给卷进去了。

明明身在扬州,人在江南,方肖只是个巡盐御史家庄子里的小小管事,应该和什么江湖都不沾边,奈何林如海这林府,到底是这篇小说里颇为重要的场景,林黛玉那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方肖夫妻两个和林府搅合在一起,沾染上麻烦,那也是无可奈何之事。

两夫妻在这个世界的身份,没有方若华这个女儿,但是还是生下两子一女,不过年长的儿女一出生就夭折,如今只剩下一个小儿子。

小儿子叫方舟,今年十五岁,跟在林如海身边当差跑腿,为人老实厚道,并不怎么聪颖,但因为长得乖巧漂亮,又足够忠心,在林如海面前还是颇为得脸,甚至还蹭着书房认识些字,林家的下人里头,他拿的都是第一等的例钱。

差不多半年多前,林如海的一位故交,何英何老爷过寿,他自己公务繁忙,不能前去道贺,就派了身边的大管事林涛,带着几个下人仆妇前去送上寿礼。

方舟这小子也随行而去。

那何英正是青云门女门主贺语的丈夫。

贺语出身武林,有一手好刀法,武功极佳,在江湖上武功比她好的女人已经不算多了,她又是弈剑堂老堂主贺路的爱女,江湖名声极大。

何英没娶妻之前,却和江湖一点关系都没有。

他家是,曾与林如海同在姑苏松林书院读书,分属同窗,只是后来林如海接连守孝,何英家里遇到事故,父母双亡,离开书院以后,两人就没再有什么联系。

还是林如海后来到扬州任职巡盐御史,何英也娶了个只会舞刀弄枪的妻子,到金匮落脚,建起青云门,两家离得不算远,阴差阳错之间,双方才又有了联系。

他们俩性情相投,本就认识,一来二去,偶尔凑在一起下棋作诗,身份虽已经不同,感情到是又浓厚起来。

林如海身体不大好,何英还打算请爱妻教他一些武功,不求上阵杀敌,只要能强身健体就好。

可惜弈剑堂走的是刚猛的路子,资质稍微差一点都练不了贺家的武功,真教给林如海,那不是救命,那是杀人,只能建议他练练五禽戏之类了。

却说方舟跟着林大管事他们,从扬州到金匮,一路风尘仆仆终于赶到青云门,却只见青云门门户大开,里面静悄悄毫无声响。

他们喊了几声不见人应答,只觉得不妙,于是便进去看了看,这一看可不要紧,满屋子的死尸,何家整整三十七口人,从主人到仆从,一个没剩,都死了个干净。

林管事和方舟都吓得脸色雪白,方舟一抬头,就看到一个男人坐在屋子里的桌上清理鞋子上的血渍,他差点把这人当成艳鬼,实在是此人长得有点过分好看。

那人看了他们几眼,便扔了擦点血污的衣袖,扬长而去,林管事和方舟一行人可是惊魂未定,好不容易回过神,连忙报了官。

一直到返回林家,回复了林如海,方舟还心中忐忑,有好几天精神不济,幸而年轻,身体也不差,到是没生什么大病。

林管事却是病得昏昏沉沉,大半个月下不了床。

可这麻烦事还没有完,不几日,弈剑堂的贺路贺老英雄来拜访,亲自询问当时看到案发现场的所有人。

林管事已经吓懵了,说得零零落落,磕磕绊绊,完全说不清楚。

方舟到还镇定些,甚至能给贺老爷子把那日看到的那个‘艳鬼’给画下来。

他在林如海身边伺候,时不时地也画几笔,在画画上还是有点天赋,虽然画不出那人的风采,可是光看形貌,也有那么三五分相像。

快剑云飞,在江湖上也不是别人能冒充得了,尤其是他那把无鞘宝刀,更是标识,贺路一眼就认出人,登时对其恨之入骨。

这才有了后面一系列的麻烦,还有惊秀山庄的决战。

此次惊秀山庄之行,贺路还特意把林管事和方舟都带上,就是为了让他们在江湖同道面前指认云飞,让众人知道,此人心狠手辣,乃是个魔头,人人得而诛之。

方肖和夏芬,板着脸把此事详详细细说给方若华听。

“你看看情况,最好能保你这便宜弟弟一下,别让他随便掉了脑袋。”

方肖摇了摇头,“我们现在既然担了人家爹妈的身份,呃,你就是他姐姐,责任怎么也得尽到吧。”

夏芬轻笑:“那小子挺笨的,可是够乖,你照应一下。”

方若华:“…”

等联络一断,她忍不住写了一篇大字平心静气。

知道自己老大不小了,爹妈又给她弄了个什么‘弟弟’,那是何等酸爽?

她要是心狠手辣一点,掐死对方的心都有,还照应!

不爽归不爽,方若华还是很认命地打探好,准备了一番,打算到时候去一趟惊秀山庄。

就如自家爸妈所说,虽然这是个便宜儿子,可既替了人家爹妈的位置,哪怕就是不替,他爹妈也不能活,到底还是要负起责任的。

三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