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日,二人来到凤凰山之上,山上有一座古寺,寺中僧人寥寥几个,但在本地老百姓中的口碑却是极好。

其中一老僧,人称怪哉和尚,武功一流,文才一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因为口头禅总说——怪哉怪哉,世人便叫他怪哉和尚。

黄旗海二人意外在寺内借宿了十几日,期间便与怪哉和尚有了一段交情,二人性情颇为相投,感情也不错,但随着时间过去,黄旗海却发现怪哉和尚总是有意无意地和他探讨‘长生’这一话题。

长生?

他门中掌门,诸位长老,无数前辈高人,便是陆地神仙一流的人物,又岂会轻言长生二字?神仙也有劫难,也不是万劫不灭的,身为普通的血肉之躯,他一步步走在修行路上,可他不知道怎样才能长生不死!

再后来,察觉到老友似乎痴迷于此道,好像在不断探问禁术,黄旗海心生警惕,为了自己,也为了老友,就离开了寺庙,临走留书一封,劝诫了他一番。

三年过去,黄旗海渐渐将此事淡忘,一日,却接到消息,只道怪哉和尚重伤不治,已经圆寂了,到底交情深厚,黄旗海连忙与李瓶一起回到凤凰山古寺之内。

怪哉果然已经圆寂,只留下几个尚且年幼的弟子,寺内乱成一片,几个弟子发誓要为师父报仇,其中一弟子为凌空,乃是代发修行,与怪哉和尚最是亲密,因为怪哉走得急,没有留下多少遗言,寺内方丈一职,暂时空缺。

有不少弟子心思浮动,凌空大约是知道自己乃是代发修行,方丈之位肯定与他无缘,到是淡然得多,只一心为师父守孝。

方若华看到一半,就已经知道,这必然是个悲剧故事。

果然,凌空拜祭过怪哉和尚,便去向他诸位弟子,询问怪哉的死因,说他重伤不治,又是谁重伤了他,朋友一场,怪哉去了,他总要让他瞑目。

唯有凌空十分认真,把师父圆寂前饮食起居的一切细节都能说得清清楚楚,一日,凌空说忽然想起了一件事,邀黄旗海到房内详谈,黄旗海也没想太多,便匆匆去了,却不曾想,只在凌空房内喝了一杯茶,他便昏迷不醒,等他再次睁开眼睛时,已经被废去一身功力,经脉具断,还被寒铁锁牢牢锁在了一间石洞之内。

方若华摇了摇头,绢布上写着,黄旗海身上的禁书被凌空搜了去,但这书只有一半,凌空便日日想尽办法折磨黄旗海,逼问另一半的内容。

黄旗海却从没有吐露过半个字。

禁书另外一半在哪儿,绢布上一点不曾写。

大概是黄旗海也担心自己写的这封诀别书,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会落到凌空那家伙手里,于是虽然交代了该交代的,在某些细节上却是春秋笔法,十分模糊。

“他没有提…但心里其实清楚。”

洛风叹道。

方若华也点头。

在绢布内,黄旗海没有写自己着了道的具体过程,但是只要想想也知道,单凭凌空,如何能那般轻易地控制住他?

禁书既然在他心中那般重要,他也不可能随意向人透露,前有怪哉和尚,后有凌空,竟都知道这件事,怎会不奇怪?必然是黄旗海极亲近的人,才能知道他心底深处最大的秘密。

那么,这个人是谁?

除了那位让黄旗海神魂颠倒的绝色佳人李瓶,又能有谁?

黄旗海在诀别书中,临死书写,一个字的怀疑都没有说,字里行间,还流露出对李瓶的爱意,但是,怀疑也同样掩藏不住。

“可怜可叹。”

洛风轻声道,“黄旗海也是个英雄,他在白玉城,降过妖,除过魔,庇护过一方百姓。”

可是他却死在这么一个阴暗的角落,如果不是自己等人找来,恐怕千百年,也没有人知道这里是他的埋骨之地。

方若华把绢布收进袖子里:“让他们进来处理吧。”

这里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

一具一具的尸骨被搬出去,摆在灵云观的门前,除了明面上的,深挖地下,竟又挖出许多,足足有一百六十九具。

一百多具尸体,换在战场上或许还不算什么,此时此刻,在京城近郊,灵云观这么一座千年古道观门前摆出,左近的百姓都吓得魂不附体。

不知道多少人破口大骂,痛骂凌空是个恶魔。

“哪里是什么道士,吃人的魔鬼一个!”

无数百姓为了发泄心中的恐惧,堵在灵云观前,各种垃圾齐齐扔来,要不是有禁军在,恐怕整个道观都要被垃圾粪便给彻底淹没。

“呕,呕!”

跟着种灵一起来的几个弟子,忍不住白着脸,吐得一塌糊涂。

种灵的脸色也惨白,浑身发颤,只低低地呢喃:“不可能,不可能,一定有什么误会,是栽赃陷害,肯定是,我师尊最是善良,平日里连蝼蚁都不忍心伤害,何况是人?”

话虽如此,她却是再也留不住,闭了闭眼,一边摇头,一边退了几步,跪坐在地上,默默落下泪来。

第八百七十三章 山中(两章合一)

灵云观前,无数尸骨被覆盖上麻布,天气阴暗,狂风怒吼,好似鬼哭神嚎。

观内的道士们神色惶惶。

在不久之前,这座古老的道观刚刚焕发新生,有铮铮向荣的态势,可一夕之间,一切都变了。

弟子们全然不知前路在何处。

老观主年过七旬,早到了人生末年,却要担忧自己传承自师父,百年来虽有衰落,却从不曾断绝传承的道观,于当下会一朝覆灭。

“老道有负师父重托,我灵云观,怕是此劫难过。”

老观主的目光遥遥落在祖师爷的神像之上,轻轻摇了摇头,站起身,身形佝偻,老态龙钟,慢慢随着外面的禁军一同出门。

无论灵云观中人是不是知晓凌空所做的一切,在他们的地盘上找到了密道,又找到了这些尸骨,身为观主,绝对逃不开关系。

种灵看着老观主出来,牙呲目裂,冲过去就是一巴掌:“是不是你!你们灵云观藏污纳垢,到让我师尊背黑锅…”

一句话未落,旁边两个御前侍卫便立时上前,抓住对方的胳膊,将其拿下。

种灵挣扎了两下不曾挣扎开,怒急攻心:“你们敢!”

牛犇在后面连忙劝了两句:“现在事情闹大了,陛下亲自督察,人家可不是我们这些人,大将军的面子眼下都不好使,你就安生点吧。现在这么多人死亡,你跟着那凌空的时间也不短,恐怕自己都脱不了关系。”

种灵满脸泪痕,转头看到方若华和洛风,心中更是羞愤。

她不想承认,可是,唯独在方若华面洽,她便是死,也不想丢人,一点都不想,可现在,她除了扭过头去,被人拖拽着走人之外,什么也做不了。

方若华看了种灵一眼,扫了眼水友们稀奇古怪的言论,就把直播器关上,转头问洛风:“你说,黄旗海的那位红颜知己李瓶,可还活着?”

洛风难得冷了一张脸,许久才道:“肯定活着。”

黄旗海是什么人?凌空能算计他,必然需要对他的弱点了解至深,便是对他用迷药,想必也不可能是一般的迷药。

能让一个能力不弱的修士毫无反抗的能力,必然也是修士的手段。

黄旗海深爱李瓶,李瓶想要对付他,再容易不过。

“至亲至信的人背后捅过来的刀子,才是这世上最难避开的。”

方若华蹙眉,问道,“那么说,白玉城流出那本什么禁书,除了凌空有,李瓶也有?”

洛风:“…”

方若华吐出口气,随即,到是轻轻笑起来:“算了,也不必太担忧,像凌空和李瓶的这样的人,想必不会轻易相信别人,就是自己最看重的弟子,有些东西也绝不会传授。”

所以,抓到凌空,再通过凌空抓到李瓶,那本禁书带来的麻烦就可以彻底消除。

他们这类人拿到禁书,自然也会带来伤害,小小灵云观内的白骨,便昭示了这伤害的可怕,但若是这类东西给当权者拿到,例如太上皇,例如皇帝,那后果就不可预测了。

方若华到底还是觉得,不能去赌这个结果,不能赌皇帝是明君,不去触碰禁忌,眼下这样的时代,整个天下为一人所有,皇帝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任何人,任何法律,对他都没有真正的约束作用,一旦他要兴风作浪,那边有可能是伏尸百万,血流漂橹。

幸好,托摄像头和水友的福,她知道凌空在哪儿。

“最好是能把这家伙从人群里调出来,省得误伤无辜。”

山高,云密,风冷。

凤凰山虽离京城不远,但西侧和东侧完全不同,西侧多见皇家园林,山脚下还有皇帝的行宫,偶尔还见皇室子弟来西山行猎。

东侧虽也属凤凰山一脉,却是山高陡险,丛林茂盛,和西侧有一峡谷相隔,人烟罕至。

其上杂居着大约百余户山民,都是些极小的村落,以往山民们日子凄苦得很,也就这两年,因着年年都有商队进山收购药材和皮货,给的价也很高,虽然比不上外头正常的价,但他们不用考虑路费,这个价格算起来就相当不低,家家户户的日子也就变得宽裕了些。

清晨,山风徐来。

一个胡须雪白,头发到乌黑澄亮的男子坐在朝阳下一方青石之上,吞吐呼吸,神色恬淡,几个山民刚好从右边山头上下来,一眼看到他便笑道:“李老爷子,您起得可够早的?”

老人家面带笑意,摇了摇头:“老了,觉少,想睡也睡不着。”

那几个山民准备进山,但时辰还早,到也不是特别着急,此时也走了有一段路,干脆各自找了地方坐下,拿出干粮来啃,就着旁边的山泉水喝上几口。

年长的都比较安稳,只静坐着养神,到是身边跟着两个十二三岁,看样子是刚刚开始学打猎的少年人很是活泼,追打笑闹,叽叽喳喳。

说着说着,也不知道怎么就吵起来。

其中矮壮的少年鼓着脸哼了声:“我没有胡说,孙金哥哥就在幻真观给方真人赶车,你们也知道,孙金哥哥是顶好的车把式,两年前山塌的那回,为了给孙奶奶治腿,他才下的山。“

”现在,他不光在山下落了户,有了宅院,接了孙奶奶去享福,还年年给我们家妮儿送好吃的,好穿的来。”

“不光我们家妮儿,你家也没少得人家的好处,家里新得的那口铁锅,可不就是孙金哥哥给你们捎带的?你怎能看不起孙哥?”

“谁看不起了,但我们都知道孙哥是个车夫,一个车夫能拿回来三十两银子?便是幻真观的方真人,也没那么阔绰,不可能!”

同伴鼓着脸,“方真人咱们都熟悉,那是顶顶的好心人,大半的山民指着她吃饭,但人家也不是傻子,哪有这般瞎大方的道理?”

矮壮的少年被挤兑得脸色涨红:“如今钱都送到我们家妮儿这儿了,说是让她自己置办嫁妆,白花花的银子那还能有假!你们懂个屁啊,孙哥是立功,主人家特意赏他的!”

“那天我在院子里晒野菜,孙哥回了山,就和妮儿在屋里说话,我亲耳听到他说,他在一个什么道观里,救了观主的丫鬟一次,当时好像方真人还找到了个叫什么,黄什么的前辈高人留下的秘籍,一时高兴,所有跟伺候的下人都得了赏赐,我孙金哥哥贡献大,得的也就多…”

他叽里呱啦地这么一说,身边少年也就半信半疑,“真的?”

他俩还要歪缠,到是旁边的大人们蹙眉,训斥道:“孙金现在在别人手底下当差,不要把他的事乱传,听见没有?”

两个小少年捂住嘴,讪讪一笑,终于不再多言。

最近山里不太平,他们这边还好,西边来了好几拨官兵,山民们心中也略有忐忑,自然是叮咛小子们都要谨言慎行。

那位看起来仙风道骨,让人没有半点防备心的李老,目光却微微闪烁,心中陡然升起一点念头,却又不敢相信。

“黄旗海?”

幻真观的人找到的,是什么秘籍?

那个人身上所有的东西都被他搜刮干净,按说不会再有别的,但是,他毕竟是神仙,说不得有自己的隐藏技巧?

最重要的是,神书的下册,究竟在何处?

这些年来,他将上册研究得透彻至极,每一个字都能倒背如流,可真正炼化灵血必须用到的内修功法,还有一部分辅助药材配方,根本没有写在上册。

靠着这残缺不全的东西,他如何能真正炼出仙丹灵药?

所谓的李老,正是逃亡中的凌空,以他的口才和一张好容貌,混入山民中养伤,问题并不大。他的伤不轻,但这些日子将养下来,到是好了许多。

他如今面上平静,可内心深处犹如火烧。

“哎。”

凌空其实有一点后悔,他当时不该冲动,竟因忽有进展,过度兴奋而一时失手…黄旗海一死,神书的后续,再寻找就变得极困难。

“阿竹。”

凌空笑眯眯开口喊了一声。

矮壮的少年回头,凌空轻笑:“我的腿酸了,你来扶我一把吧,去东边沟子里摘点药草就成,等下给你弄点治咳嗽的药材让你带回去,妮儿是不是有点咳嗽?”

旁边几个壮汉笑道:“阿竹送送李老,李老别客气,这小子身子壮实,你有什么事,差遣他便是。”

山里人彼此遇到,你帮我一把,我帮你一把都是常事,何况这位李老爷子可不一般,和他处好了关系没坏处。

阿竹应了声,心中带出些隐秘的笑意,高高兴兴地走过来扶起对方。

到是他们的身影渐行渐远,和阿竹一起玩闹的少年流露出一丝担忧来,眼巴巴眺望许久,才忐忑不安地随大人们走远。

阿竹能不能完成方真人交代的任务。

真人说那个老头儿是个很恐怖的家伙,害死了上百条人命,要不是阿竹光是长相就是敦厚淳朴,方真人还不放心他来做这件事。

一直到晚上,抽出时间和阿竹碰面,见他不缺胳膊不少腿,安安全全出现,这才松了口气。

阿竹到不以为意:“怕什么,方真人不是说了,这人如今就是丧家之犬,又向来谨小慎微,如今官兵隔三差五就要来,他真敢杀了我不成?我要是横死,我爹,我爷,我叔伯兄弟们都不会善罢甘休,何况他一打听就知道,孙金哥哥真在真人那儿当车夫,他和我们家妮儿的婚事近了,真闹出些事来,说不得要惊动真人的。”

同伴被阿竹这车轱辘似的话给弄得头昏脑涨,翻了个白眼:“好了好了,知道你小子机灵,怎么样,事儿办成没有?”

阿竹大笑:“按照真人吩咐的,有一句没一句地泄露给他了,他一准还得打探,你们注意些,仔细别露馅。”

同伴轻笑:“没事,除了咱俩知道,其他人都不知内情,便是那老头能洞察人心,也是没用。”

三日后,凌空坐在山间一草屋内,围着件已经略有些破旧的斗篷,却是心潮澎湃起来,他努力让自己平静,闭上眼,在脑海中一点点审视每一处细节。

他总结了从阿竹等人口中得到的东西,细细思来,觉得此事不假。

方若华等人必是已经从灵云观发现密道,找到黄旗海所在的山洞,并且找到了黄旗海的手书,拿到神书下册。

黄旗海的名字,除了自己和李仙子知道以外,再无别人知晓,如今一个山民都能说得出前辈高人就是姓黄,可见黄旗海的确是留下了遗书。

一帮山民口中吐露出来的信息乱七八糟,有些很是离谱,完全不准确,但就因为这离谱,反而说明这件事是真的,山民都不怎么识字,没有见识,他们不小心听了一耳朵的消息,传来传去自然会很失真,如果当真似模似样,条理分明,反而奇怪。

天气一日比一日冷。

幻真观里忙得连一个闲人都无,到是身为观主的方若华把各种杂事都交代下去,自己说要去山里冬猎,只点了二十个亲信侍卫,不顾大风雪,骑马上山。

洛风戴着个貂皮帽子,揣着手倒躺在马上,笑盈盈和方若华说话,和他一路,再寂寞的路途也会变得有趣,洛风这人想讨人喜欢的时候,大部分姑娘都很难拒绝他。

山里风大,雪也下得大,两个人带着护卫走了大半日,只猎到两只野兔,一只野山羊,到是还碰上个冬眠的刺猬,方若华没有惊动它,正好这附近背风,雪也被高林遮挡,大家干脆坐下来休息。

洛风顺手帮着把刺猬的草窝糊得更厚实些,顺便往它的窝里塞了两大把瓜子和花生。

方若华失笑:“那瓜子还是我们家玉儿留下的,这刺猬真有福气。”

林妹妹吃剩下的瓜子,自家水友愿意出五十块钱买一小把,她都没搭理。

洛风也笑:“沾沾林姑娘的仙气,愿小东西能好生度过这一冬。”

两个人正闲聊,就听树林里传出窸窸窣窣的脚步声,还有个女人不停地叱骂:“你们说说你们,连只鸡也抓不住,怎么不笨死算了!”

第八百七十四章 气死人(两章合一)

这女子的声音娇俏的很,还带着一点儿野蛮劲,声音越来越近,显然是朝着他们这边过来。

方若华蹙眉,几个护卫瞬间摸刀。

洛风便摇头,吐出口气,细弱蚊蝇地道:“打发走。”

他们进山有正事在,忽然过来个外人,无论是相干的,还是不相干的,都是麻烦,能打发走自然最好。

至于怎么不着痕迹地把人打发走…

“和对方起点冲突?”洛风突发奇想,脑子里瞬间冒出几个纨绔子弟调戏良家女的主意,随口便笑道,“例如,由我来扮演采花大盗?”。

方若华莞尔:“要是采花贼是你这等模样,那也许人家会很乐意让你调戏调戏。”

洛风也笑,这是玩笑话。

两人不禁想起当年初见,那时候,仿佛洛风便是差点被当做采花贼,让方若华爆锤一顿。

“唉,还是别了,京城哪家的纨绔眼睛都不瞎。当着我们幻真观美人观主的面,谁还能有心思去调戏旁的女人。”

洛风轻笑。

真闹起来不妥当,这位观主的性格,便是别人不知,怕是那个神棍也早就清楚,如果她忽然无缘无故和人起冲突,一定很引人注意。

说话间,脚步声越来越近。

茂林中钻出来一队少男少女,有七八个人。

人人身穿猎装,英姿飒爽,为首的那个一身红衣,端是俏丽。

她身后跟着一人,素衣白纱,神色漠然,十分冷淡…竟是种灵。

看到这位,方若华也一怔。

想想到正常,虽说她在灵云观闹事,被御前侍卫抓了去,可以她的身份,想来也不可能被关押,只会交给种将军管教,如今露面,没什么稀奇的。

种灵一眼看到方若华,身体微微颤动,却是低下头,一言不发。

到是那红衣少女,双目圆瞪,像只炸毛的刺猬,恶狠狠地瞪过来,以她自己以为的小声,和种灵咬耳朵:“就是她,真她奶奶的不要脸,别人的男人也敢碰,不怕…啊!”

噗!

少女忽然吐出一口血,嘴肉眼可见地肿起老高,火辣辣的疼。

“呜。”

她显然是在家娇宠惯了,哪里受过这等委屈,眼睛通红,瞬间飙泪。

左右少男少女都吓了一跳。

种灵先是羞窘,此时却是脸上一片惨淡,怒瞪方若华:“你做什么!”

方若华伸手从眼前的火架子上拿起一串烤兔肉。

这兔肉烤得恰到好处,外焦里嫩,十分鲜美,她咬了一口,满足地眯了眯眼。

种灵紧紧握住身边长剑。

红衣少女更是暴怒,张牙舞爪地就要扑过去,只是她刚走一步,身体就僵住。

不只是她,种灵的脸色更难看。

一方玉石,一把剑,不必人操控,就凭空浮起,都是跃跃欲试,你挡我一下,我戳一下,仿佛是两只争宠的猫狗,都想做出点什么来讨好主人。

那把剑向前戳了戳,剑尖对着红衣少女的牙齿轻轻摆动,吓得她一缩头,随即委屈得呜咽出声,却又忍不住好奇。

其他人也不禁偷偷打量这剑和石头。

他们显然认得这两样东西,所以没有被吓得转头就跑,却不免有些敬畏。

唯独种灵冷着脸,牙齿将将要咬出血来,心中大恨,终于忍不住开口:“旁人的东西,你到拿来欺负人,好好的修行法宝…竟被人如此糟践,可悲复可叹!”

她话音未落,长剑和石头竟晃晃悠悠地转了一圈,在场的所有人居然都能从它们身上看出一丝谄媚,就像是特别殷勤地在向主人表忠心!

方若华莞尔:“它们是活的,存世至少也有千年,说它们是东西自无不可,但即便是东西,想来不属于任何人。”

两个小东西立时又飞回方若华身边,使劲往她身上贴,身体力行地表达自己想属于方若华的决心。

种灵这下子都气得眼前发黑。

洛风捧着茶水递过去让方若华润喉,转头叹道:“女孩子生在这世间本也艰难,更要谨言慎行,至少不要不明是非,随意就吐恶言恶语。”

“也就是方真人心胸宽广,又是前辈,不与你们一干小辈计较,快给她陪个不是,乖乖回家去吧。”

他这话特别理所当然。

那红衣少女都差点就当真照做,幸好下一刻回过神,顿足转身,就在方若华对面一屁股坐下,捂着脸,含糊不清地道:“吃饭!”

左右少年们连忙各自拿出干粮,小心递过去。

此时,洛风才压低声音道:“咳,这小姑娘应该是牛悦,镇国公牛清的小孙女。”

一说牛悦,她到想起来,那还是她当年还在康亲王府的时候,睿亲王妃举办了个小宴,邀了京城不少未婚的闺秀们来赏花,其实也是变相的相亲宴。

牛家这位小姐也在场,很让人印象深刻。

整个小宴上,她替两位好友和别的闺秀吵架十七次,还和睿亲王妃怄气,砸了睿亲王妃送给她的步摇。

要不是她父母和睿亲王妃的父母都是至交,恐怕当时王妃就把人给直接轰出去了事。

从那之后,牛悦就成了京城贵族宴席上的一大禁忌,别管是大宴小宴,除非迫不得已,否则没人愿意邀请她。

不过,方若华对她算是印象比较深刻,到更多是因为——原女主种灵的闺中密友之一,便是牛悦。

在原文里,牛悦也是非常重要的配角,几乎和种灵齐名,两人都是千金小姐里赫赫有名的人物,感情还特别好,可谓焦不离孟,孟不离焦。

记得文中,原主还在康亲王府的时候,就曾在花园里偶遇牛悦和种灵。

牛悦很随意地让她泡茶磨墨,等她强忍着不适应,各种事都做完,种灵却不喝茶,连碰也没碰茶杯,只是笑了笑。

看了原主两眼,牛悦便拿手帕垫着,直接丢了茶盏,只轻描淡写地说了句是脏污得很,看来这王府的雅气,也不是什么人多待两日就能沾染得上。

原文里这一段描写的很微妙,也很有趣,还会给读者一点隐秘的爽感。

方若华却从这里面看出一件事,女主种灵是个非常聪明的女人。

牛悦是何等人?论身份,论地位,论才学,样样都不比种灵差,可在书中,牛悦仿佛就是种灵的一把枪,一面盾,种灵指哪,她就打哪。

无论这是不是她的偏见,两个人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确实是种灵。

方若华到这小时空以后,康王府内部的戏份却是减少许多。

即便如此,种灵和牛悦还是很顺利地成为好友,两人还获得京城‘双侠’的美誉。

许是都被刺激得不轻,牛悦神色阴沉,咬干粮和咬仇人似的,气势汹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