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了她好久。

然后低头想了一下,下马朝明珠走来。明珠脸又红了起来。他转到她的身后,大手拆了她仅有的一根发带,缓缓的揉擦。细细簌簌的,明珠只觉得浑身都麻了,僵了不能动。

他轻笑,“真得很长。”说罢,把发带重新给她系好。扳过明珠,面朝他。他问:“告诉我,你为什么每次见我都会脸红?”

“谁说的?第一次见你我就没脸红。”她小声的嘟囔。

“是你不知道,你坐在泥水里哭的时候你就脸红了。”

“那是气的!”

“现在呢?”

“也是气的!”

“你脸红都是生气气的?”

“是。”

“就你个别,我生气怎么不脸红?”

“你黑嘛!皮又厚,红了也看不到!”

明珠心一颤,完了,他真的脸红了,是生气气的。

“你干什么不承认?”他青筋暴起。

“好吧。我承认!”

“承认什么?”他笑。

“我哪知道。是你逼我的。”

“你不说实话,我就把你丢在这荒郊野外!”

“不讲理!”

他甩开她的手,推了她一把。侧身上了马,狠狠地看明珠一眼,策马飞奔出去。

扬起的土中似乎还带着愤怒的味道。

他什么意思,他让说她喜欢她么?他喜欢她?

不,太快了,几天前她还沉溺在绝望中呢,怎么会一眨眼间她就变成她心目中最幸福的人呢?

她出神了好一会儿。突然想到,霍武和卫伉回府了,霍去病扔下他跑了,没有人在这里!!

怎么办?她急忙上马,朝着刚刚霍去病的的方向走。可是他人一早就不见了,茫茫的一片草原,霍武来的时候是七拐八拐的,她也记不住路。加上她本没有方向感,这次肯定死定了。

她骑着马一阵瞎跑,完全没有头脑。眼看着太阳越来越小,最后慢慢西沉。明珠慌了起来,她讨厌野外过夜,讨厌丛林生活,她不愿回到那一个月的野人状态。她害怕现在就像第一天在雍州郊外的森林里,四面狼啸。而现在,连只白虎也没有,连个作伴的人也没有。

她今天都没有吃东西,又在马上颠簸了许久,现在肚子饿得疼起来。她下马坐在草坪里,捂着肚子,哭了出来。暗骂:霍去病!枉我一片心意,竟然这么没有人情味!你又何苦这么折磨我!

突然身边的红马,一声嘶叫,跑走了。

明珠心想,完了,连马也没有了,第二天天亮了也不一定回的去了。

她站起来正想追,只见远处一人驾马缓缓的行来,红马跑到他身畔嘶嘶撒娇。太阳早已看不见,只剩一抹红霞张扬的贴在西天。夕照的光,把他的影子拉的细长细长,越来越近,眼前越来越黑,最后她隐进了他的影子中。他背光而来,她看不清楚他的脸,可她知道他是谁。

他下了马,站在那,不再靠近她。

她走上去,他面无表情。

她一头扑进他的怀里,放声大哭:“混蛋!混蛋!我和你无怨无愁的,你怎么能扔下我怎么扔下我我害怕”

霍去病静静的,反手推开她:“承认!”

他就一点都不怜惜她!他不喜欢她,又为什么逼着她说出口?她恨恨的白了他一眼,不答。

“你很会翻白眼嘛!”

“承认怎样?不承认又怎样?”

“不承认我就把你扔进狼窝里,承认了,我不满意我还是要把你扔进狼窝里!”

“欺负人!”

“你也没少欺负我!回答的满意,我就赏你一顿饭吃!”

不提饭还好,一提饭这个字,明珠的肚子响声大作。她羞红了脸低声地骂了声:“落井下石!”

“什么?”

“我很喜欢你!!我脸红是因为我喜欢你!我就是喜欢你!!怎么样!”

“不错,赏你顿肉吃。”他带着奸计得逞的笑点点头,回身去马背上去了两只野兔。“天快黑了,你去捡点干柴来!”

“我很累,我一天都没吃饭了,根本没有力气!”

“你不去,就等着我把你喂狼!”

“可恶!”明珠咬了牙去寻柴火。深秋时节了,小草原上倒是到处都是干草,明珠随手就捡了几把。攒够了一抱,她就往回走。回头才看见他已经把火升起来了,他的周围攒了几十块干木头。明珠气嘟嘟的把干草扔到地上,“你都捡了这么多好使的柴火,明知道我不如你,干什么还拿我寻开心!”

“抱回来!”他恶狠狠的。“要不然”

“知道知道,喂狼嘛!”她把干草抱到他面前。他手上血淋淋的,正在给兔子扒皮。

“在我旁边铺匀了。”

明珠就铺匀了。

“去马背上拿一个牛皮袋。”

明珠去拿了牛皮袋。

“还有一个貂皮斗篷。”

明珠去拿一个皮斗篷。

他把清理干净的兔子架到火上,伸两只血迹斑斑的大手在她的面前。“给我洗洗。”

明珠看了,从牛皮袋里去了水囊,望他手上细细的冲。

“冲不干净的!你不会用手洗吗?”他怒道。

“你自己双手互揉一下不就好了!还要我沾手!”

他瞪她。

“好好好。”明珠很是怕他扔了自己不管,只好从命。她白皙的小手撩了水给她擦拭血迹。

他的手掌厚实,手心里布了一层厚厚的茧子。一双长手,要不是生在汉朝,也许他会是一个钢琴家也不一定。她偷笑。左手的大拇指附近和右手的三个手指指缝处更是粗糙,是常年练箭的结果。她的手在他的手掌里头揉来柔去,里面温暖的不得了,她每与他相摩擦一下,心跳就暂停一次。她微微的觉得他似乎在不经意的收拢了手,在昏黄的火光下,淅淅的细水流过两个人似合似相握的手。

她偷偷的看他,打量他:他只是低头看她给他洗手,并不理他。眉毛很粗,鼻梁很挺拔,嘴唇虽薄但充满了肉感,火光一闪一闪把他的轮廓映得很深,他眼帘下垂,明珠怎么也瞧不见他的眼睛。第一次见他时候,可没觉得他英俊,现在怎么觉得他长得愈发好看了呢?是那天自己一心扑在“见霍去病”上,不在意的缘故吗?

“你再洗下去就没得喝了。”他说。

明珠吓了一跳,忙收了水囊:“我本想问,问你要不要挠脖子来着。边挠边洗。”

“你今晚等着喂狼吧!”

明珠后悔,欲哭无泪。忍!她磨机磨机的假装看兔子熟得怎么样,想伺机道个歉算了。他其实挺像兽类的没人性。说得出做得到。

他翻看火上的兔子,问道:“你怎么认得汉血马的?”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我听说过,汉血马的脖颈处会流血色的汗水。那天正好看到血汗。”

“听谁说的?”

“我姑父说的。”

“你骑马有一手。”

明珠惊讶,骑马有一手?明珠本是不太会骑马的,只记得几年前跟姑父去过几次马场,她虽然喜欢骑,但是也只是能起着小步留圈,没跑快过。今天这一次是她有生以来骑的最长的一段路。

“你能让汉血马听你的。”他看了她的惊讶,又说道。

“你说洗马吗?我和白虎一起的时候,常给老虎洗澡。”

轮到霍去病惊讶,“你到底是笨还是聪明?”

“??”

“你都没有发现你今天骑的就是那匹汉血马?”

没有!明珠傻掉。汉血马是宝马,又是皇上御赐,怎么会给她骑?她低头才发现裙子边上蹭了血汗。她一天都昏昏沉沉,竟没发现!

“你怎么会,让我骑”

他没理她,披了斗篷,坐在干草堆上吃烤兔。

她又冷又饿,等了一会,他还是没有要理她的意思。“你说要赏我一顿的!”

“你刚才骂我是什么?老虎还是马?”

他是说“挠脖子”那事。真是个小心眼的男人,这么爱记仇。

“对不起我好饿,你再不给我吃我就要晕倒了”她缩腿抱成一团,可怜兮兮的说道。

“我不吃你这套。”他冷哼一声。

“”

“我们再讲个条件。”他扔下兔肉到火上,从牛皮袋里拿些佐料洒上。

“什么?”

“从明天起,我教你骑射功夫,你要好好学。”

“我,其实我很忙。”她才不要天天受折磨,虽然她巴不得跟他在一起,可是用这种方式在一起,她非得被整死不可。

“忙?今天卫伉那小鬼头一叫你,你就出来了。你以为忙的人会理他吗?只有你这种闲得无聊的人才会和他混在一起。”

他刚刚撒的佐料起了作用。孜然的味道飘到明珠的鼻子里,她那已经奄奄一息的胃又发出呐喊。

“好。成交!”她认输。

“过来。”

她乖乖的过去。

他把她揽进怀里,给盖上了皮斗篷,兔肉放在她嘴边。明珠受宠若惊,差点以为自己是饿的出现了幻觉。战战兢兢地咬了一口肉,好香!是真的!

他揽着她轻撂她的头发,“我把汉血马给了你,要不要?”

“你不要骗我,那么好的东西你怎舍给我,我们又不是很熟。”

他拧她的耳朵:“熟不熟?”

“疼!熟啊熟!”

“汉血马跑的虽快但是太纤细,打起仗来未必占得了上风。正好你又训得了它,送给你。以后你就得天天骑着它。”

“”

“你不会梳头是不是?明天我就跟舅妈说了叫她给你个贴身的人。好好梳妆,怎么着也不能衣衫不整的跟着我到处溜达。”他在她耳边厮磨。

明珠吧唧着一嘴兔肉,还反应不过来,他到底想怎么样。他坏起来坏到透顶,好起来又好的过分。现在还要把宝马送给她。是她出了问题?还是他出了问题?

“你对我这么好?我一时接受不了。”明珠小心翼翼地说。

他听了,愣了好一会儿,突然推开明珠,抢过她嘴里的兔肉扔了老远。然后来回踱步,思索半天。

他走到她面前,怒气冲冲的对她说:“怎么办?我发现我越发喜欢你了!”

“”

明珠哭笑不得。她还没有吃饱

第7章

霍去病倒真是个说到做到的人,第二天明珠刚刚起床平阳公主就带了燕青来。说是招待不周,冷了明珠。从今天起,就把燕青给了她。

平阳还是像以往一样热情又高不可攀,但是她这回总是让明珠有点别扭平阳饱满的杏仁眼里带了点扑朔迷离。

明珠暗地里捉摸,是不是和霍去病发展得太快了。昨晚上近子时的时候他才送她回来,府里的的管家小厮们是看得清清楚楚,这事儿平阳不可能不知道。只是平阳公主不表态,没说反对也没说制止。那点儿“扑朔迷离”到底是什么意思?

明珠很想有个人给她拿主意,一心等霍去病来找她。偏偏等了几天都不见他的人影。明珠不禁有些泄气,自己算什么东西,霍去病可是少年显贵,又是个心比天高的主,只怕那天晚上是少年轻狂一时动了情,事后想了想觉得她明珠不值,也就忘了。想到这茬上,明珠真是欲哭无泪,自己还真是为了什么?

有个牛逼哄哄又冷静地伟人说过,文人都是闲出来的。真是很有道理,想想苏轼,想想范仲淹,想想说不定哪天还能碰见的司马迁。都是仕途不顺,在及其郁闷的情况下才写了些旷世杰作;真有事情干的人还真没有闲工夫捣鼓这些个文字游戏。

秋去冬来,明珠也闷憋坏了,她也不能成天的和卫伉混在一起。虽说小朋友单纯好欺负,她也从卫伉身上扎去了不少好处(包括一个木剑一卷锦布三只毛笔六个鸭梨),但也要做点大人该做的事才对得起自己这个年龄。那天看见府里来的漆工在描漆器,明珠眼前一亮,自己可是在油彩堆里长大的孩子。虽然比不上姑姑的道行,但也是个横跨油画国画水彩画,风景人像兽鸟花的杂家。

明珠叫来了她的老搭档,卫伉。

燕青帮忙在屋里拉开架势。笔墨帛锦一应俱全,当然其中有一些还是从卫伉那里诈骗来的赃物。卫伉一脸单纯,在前头老老实实的坐正了,掩不住的新奇。

明珠没有铅笔打稿,只有很小心翼翼的用淡墨勾型,再依次加重墨色确定线条。卫伉毕竟是小孩子,没坐一会儿就坐不住了,隔两分钟就问一遍“珠儿姐姐画完了没”。卫伉自与明珠打成一片后,就和亲昵地直呼“珠儿姐姐”。明珠不理他,只觉得越画越上手。虽然很久没动手了,可是不但没有手生,画的却比原来更出色。难怪姑姑最讲究眼力,说手法是随着眼力上升的,眼力又是随阅历增长。

想到姑姑,明珠的心情突然就觉得落寞。明珠怀念姑姑。怀念她的淳淳教导,还有姑父爽朗的笑声。他们现在是不是在找她呢?含辛茹苦二十年,一手把明珠抚养长大,真真正正的是把她当成是掌上明珠来宠着。现在却一下不见了。李敢会急成什么样子呢?姑父母说不定会怪罪他,他会不会因此背上个心理负担?这么一想明珠觉得自己还真是个很自私的人。竟然撒手跑来这里只为自己一个人的爱情,视别人的痛苦于不顾。心情差到极点。

“珠儿姐姐,你画的真像!”

明珠抓像很准,卫伉的圆脸,浓眉,塌鼻子一点不差得给搬到了锦布上面。又因为卫伉一直催她的缘故,笔墨间倒更显得不拘小节,松散奔放。

“小姐,真不知道您还有着番才情!”燕青眼里大放异光。“走,带给公主看看去。”

“为什么要给娘看?我要给霍间庭看,叫他给我做成旗子,以后等我出兵的时候就能挂在阵前。”

“出兵时候挂起来?哪有挂画像的?”

“我才不挂卫字旗,人家看了都以为是我爹。我挂这个,敌人就知道是我了!”

“”

明珠勉强笑着,在门口目送这一大一小轰轰烈烈的出门去。

“明珠小姐?”

明珠回神,定了定才看见院子里有个人朝这边招呼着。

“李敢?,不,李校尉。”

李敢穿一件青色的大袖曲裾袍,戴个银质的梁冠,一幅云淡风清的的模样。

“我们还真是有缘,每每明珠一想到你,你就会出现。”

“明小姐想我?”李敢的嘴巴微启,不敢相信。

“啊?那个,不是。啊,李校尉今天怎么有空来将军府上了?”明珠脸又是一阵红,可别叫他误会了。她一个未出嫁的姑娘竟公然在院子里调戏朝廷命官!

“近来北边没有战事,将士们除了每天操练也没什么重要的事。我也是闲人一个,想着有段时候没来探望大将军了,就过来请安了。”

“将士们都不忙?那霍去病岂不是也不忙?”他不来找她真的是故意避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