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事情是必须经历的,只不过给你提前了而已。更惨烈的以后有的是。我们就是出来打仗杀人的,怎么能不见血光。我没有时间让你慢慢来可是,你答应陪着我的。不要回去。”他温柔的语气让明珠言听计从。

“嗯。”明珠闭了眼睛。

过一会儿,她又说:“去病,以后我难过的时候,你能不能不再训斥我,能不能就这样哄我。我会好受很多。我喜欢你对我好。”泪花又闪烁,下嘴唇紧紧抿着,仿佛诸多的委屈会一不小心溢漏出来。

他把头埋进她的颈窝里。

第 26 章

汉军骑兵虽人数众多,行军速度却毫不显慢,且行如蛟龙。

越是远离汉关,霍去病就越把明珠贴身带着,不分白日黑夜如影随形。一方面是照顾,另一方面是调教,交给她如何在沙漠中求生,如何在茫茫的大草原上辨方向

明珠的皮肤日益粗糙,手心里生出了茧子,渐渐习惯军旅的风吹日晒。以她一直以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状态,是很难接受这样的转变的。但是只因为霍去病对她施软不施硬,她就只能硬撑着。她贪恋他的温柔。

这几日军队行至一片戈壁,霍去病一直冷静的心态突然被打乱。打乱的原因不是敌人的突袭和骚扰,反而是这一路走的太顺了,有时候安静更可怕。

“不可能,”他悄悄在明珠耳边说道,“我们肯定是被人跟踪了。”

“那怎么办?”

“徐校尉,通知后面的大军就地驻扎,叫鹰击司马赵破奴来见我。”他回头下令。

明珠是出征以来第一次遇上大事,更是紧张。

不一会儿,赵破奴来领命。

“你带着前面的人假装迷路,不断徘徊,一个时辰之后再回来领命。”

“诺。”

“明珠。”

“啊?”

“我要磨练你。”他说的云淡风清,明珠听得却是波涛汹涌。他嘴唇一瞥:“不要怕,有我在,你拿出勇气来。”

一个时辰后,赵破奴准时来领命。

“你们假装去探路,赵破奴带一百人向南走,高不识带一百人朝北走,遇到匈奴人就逃,假装落魄。我会带大军慢行,大约一日百里朝延居湖的方向走,装出疲惫的样子。你们明日午时之前与我回合。明珠你跟赵破奴一起。”

“可是,去病,我行吗?我”

“我的女人,不是养在深闺的娇花弱草,而是一个能与我并肩作战同甘共苦的女人。去吧。”

“诺。”明珠三步一回首的上了马。

赵破奴在明珠前面,他粗壮的身子体贴的为她遮挡些许的寒风。茫茫的戈壁滩上,干燥冷洌,即使如此,明珠的脸还是被吹得生疼。

一百个人行了数十里还是没有见到半个人烟,天色渐渐暗下来,他们选了个地方扎营。

明珠倚在营帐旁边搓脸,赵破奴一拐一拐的走过来。

“放心吧,夫人,将军所言自有他的道理。您不必担心。”

“嗯,我只怕自己会不争气。”

赵破奴哈哈一笑,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给明珠:“这是上回和将军打仗的时候将军赏的。送给夫人防身吧。”

明珠接过来,是一把镶金线的弯刀,刀柄上刻着弯弯曲曲的文字。

“是匈奴文字吗?”

“准是吧,上回抢休屠王金人时候拿的。好看又好使。不过样子太娇气,不适合俺。我看倒是夫人是起来更适合。随身匕首,塞进靴子里更好。”

“谢谢你。”明珠对他满是胡桩的粗脸添了几分好感。

篝火兹兹作响,少了霍去病明珠就少了一点安全感,少了一个依靠。赵破奴憨厚的坐在身边天南地北,多多少少给了明珠一点温馨。

说着说着,赵破奴慢慢停住,手慢慢摸起身边的弓箭。

“有人接近了。”他说。

“怎么办?”明珠把金刀塞进靴子里。

“莫慌,”他站起来,“再等一会儿。”

明珠禀住呼吸才听到远处那么一丁点儿絮絮的前进声。声音渐渐清晰,赵破奴估计好了距离,扬声大喝,许多汉军扔下火把四处逃窜,还有一些却急速上马,整装待命。

明珠和赵破奴从营帐中间骑马奔出,带着一批士兵假装向相反的方向逃窜。

几十个匈奴大汉恶浪一般追上来,一路叫嚣,马蹄声和呼喊声交织,在漆黑的戈壁滩上说不出的阴森恐怖。

黑色的风在呼啸,两拨人马在广袤的戈壁上追逐,奔出几十里。

汗血马的颈部渗出啧啧的血汗,明珠手里的缰绳也渐渐变得滑腻。

突然,前方一道红影疾驰。一个红衣女子带着数十个匈奴大汉迎面奔过来。

后面的穷追不舍,前面又突然被劫。

赵破奴和明珠只好渐渐停下来,与红衣女子面对面。月亮升起来,灰蒙蒙的戈壁滩和一众黑甲骑兵的衬托之下,红衣女子站在中间如众星捧月。

她脸上的面纱微微浮动,开口竟是沙哑的汉话:“苍狼在哪里?”

一个匈奴头子上来在她身边用匈奴话报告什么。

她点点头,呵呵朗笑,回头即对赵破奴说:“你是领头的是不是?”

“姑娘是何方神圣?怎会与我们为难?”

“笑话。我是谁?怎会与你们为难?我当然是匈奴人,自然是要与你们打仗。明知故问。”

“姑娘的队伍穿的都不是军装,可见姑娘不是匈奴军人。”

“大匈奴老幼皆兵,草木皆兵,没有兵民之分。只有你们汉人才这么斤斤计较。”她冷哼一声,言语之间带着不屑。身下的马匹微微向北动了几下。

赵破奴吃了个闭门羹,不再接话。

“你已经被我围困了,就要听命于我。强者生存。你们互相搏斗,最后赢得那个人就可以走了。”

“不行。”赵破奴看了明珠一眼。

“你敢跟我顶嘴?你活得不耐烦了是不是?”她的额头和下半边脸全都围在纱巾之中,只有两只眼睛楼在外面,像狼一样透出杀气。

赵破奴与明珠对视一眼,马鞭一挥,两人从红衣女子的身边冲出去,一路向南。身后几个顽强的汉兵跟随,为他们挥刀断后。

明珠骑的是汉血宝马,这会儿受惊吓后扬蹄狂奔,速度比起刚才更为迅猛,赵破奴的马匹不算极品,骑术确是首屈一指。不一会儿两人就把匈奴大汉甩在了后面。

转过一个山包,明珠刚要松一口气,谁知道红衣女子却从侧面又杀了过来。她对这片土地念熟在心,赶上明珠和赵破奴不过是抄几个近路而已,自然不在话下。

她直奔赵破奴而去,手里的马鞭一挥,目的是赵破奴的要害。

赵破奴抬起佩剑挥挡,手背便受了她结结实实的一鞭,她回力,他的佩剑被甩出几丈。赵破奴的马嘶叫几声,奔跑的更为急速。红衣女子的第二鞭又从后面上来,缠住赵破奴,企图带他落马。

正纠缠不开的时候,一个骑兵忽然而至,金色的匕首轻轻一划,马鞭断成两截。明珠脚缠马镫,侧身靠近赵破奴从他的后面又是一划,身上的马鞭割成几段依次滑落。

红衣女子看见金匕首大为吃惊,当她看见明珠的脸的时候,更是一幅不能相信的样子。

明珠与赵破奴趁机逃脱。

马蹄声远去,月光下面的戈壁滩渐渐归于平静。

烈日当头,明珠远远的就看见霍去病帅了数千人缓缓前进。

高不识带领的一百人已经完数归队。明珠和赵破奴一行百人因为昨晚的一场追杀,回来的只有二十来人。来不及歇脚,赵破奴便把昨日的详尽一一说给霍去病听。

“红衣女人?”

“是,还口口声声要找苍狼。”

“苍狼?”

“苍狼就是你。”明珠插口说道。

“我为什么是苍狼?”霍去病不解。

“匈奴人给你起的外号。”

霍去病并不感兴趣:“随她吧。她应该会追随你们过来。现在我们人多势众,她不敢贸然行事。但是在往前走一段就不是戈壁滩了,会有不少山谷。传令下去,军队警惕起来,随时准备迎战。”

“诺。”赵破奴领命退下。

霍去病的五千人前部队先行,高不识带领剩下的主力后部队在后缓进。

戈壁滩的乱石之间渐渐有草树长出,看来要出这片荒芜之地了。明珠突然想起了什么。

“去病,你看着把匕首是怎么回事?”明珠掏出金线刀。

“是上回抢休屠王祭天金人的时候,顺手拿的。”

“红衣裳的女人好象对和把刀有渊源。她当时见了这把刀,眼神就不对了。”

霍去病端量片刻:“我好像想起来了。今年春天,我和一个女人在休屠王的帐子里打过一仗。杀了她一千个手下。这把刀是她的。”

“怪不得,人家来找你算账了。”

“是啊,她说要报仇的。这女人也是条汉子,就是性子太烈了。”霍去病一笑。

说笑间,青绿的颜色逐渐进入视野。草原出现在眼前。

“等一下又一场硬仗要打。你跟在我身后,不要乱跑。”他说。

“诺,将军。”明珠收起金匕首。

果然不出霍去病的预料,出戈壁滩没多远,刚进山谷,便看见山头上人影攒动。估摸着有两千多人,一字排拉弓搭箭,只等一声令下。

“他们在上我们在下,太不利了。”霍去病把明珠揽到身后。他高声下令,只见所有的士兵把盾举至头部,做上袭击防守。金属摩擦撞击的声音让明珠的耳朵微微发震。五千士兵用盾牌组成数十个盾城!盾城成45度角倾斜,迎面对向敌人的方向。

霍去病带着明珠来到其中一个的最后面,这里安固一如城墙。

训练有致的士兵和马匹组成的巨大盾城慢慢前进,箭像雨点一样的落下来,密不可分。偶然有马匹受了惊吓,跳出安全的地带,人和马就立马变成刺猬。落空的位置迅速补上,速度不受影响,甚至也不会有人去理会那血肉模糊的人与畜。这比郭润水的死又不知道残酷了多少倍。

这时候的分心,即是送命。且不得好死。

明珠集中精力躲在霍去病的庇护之下,跟上他的速度。她感激霍去病让她目睹了郭润水的惨死,现在她才能这样理智不至于疯狂。

箭雨戛然而止,千骑马由山包上奔驰而下。

霍去病断然把军队分成两部,只等匈奴人冲下山坡,便把他们包在中间,进行围攻。若是人少,这样就会等于是被敌方分之而逐个攻破;若是人比对方多,尤其是多两倍以上,就是减少我方伤亡的战术。

红衣裳的女子,大喊着匈奴话,直冲过来。

“将军小心,她说她要亲手拿下你!!”赵破奴喊道。

“哈哈,没错!苍狼是我的,任何人不能动!”红衣女子用汉话说。

骑的近了,红衣女子放慢下来:“你还认得我吗?霍去病?”

霍去病不语,策马奔至她身边,拔剑直刺。红衣女子仰身侧开,“我是哲尔索,休屠王的公主。”她拉下面纱,嘴角微笑,像是要等待一个拥抱一般。“啊!”她斜身跳下马,腹部的血从手指流出来。

霍去病手握带血的剑,驾马追上来,“打仗就打仗,哪来这么多废话!”

大眼睛,乌黑的睫毛上卷,睫毛上已经有泪光点点,她宽阔嘴唇的嘴唇似合非合。

“将军,不要!”明珠拦住霍去病。

一道目光直射到明珠的脸上,明珠与她相望。明珠与霍去病明珠与她那是女人的直觉,她的直觉,直觉告诉了她难以置信的悲痛。

一个匈奴汉子趁机捞起落地的红衣女子,驾马逃离。

“拿下她。”霍去病喝道。

“不要,不要。”明珠死死抓住霍去病的手不放。

匈奴敌不过霍去病的黑甲骑兵。纷纷跟着主人落荒。

钢铁和男人混合成的群队里,她的一身红衣仍然灿烂如血。只有她不肯转过的脸上写尽了失落。

明珠轻喃:哲尔索

第 27 章

“说说吧,你怎么想的?”霍去病问道。

明珠跪在他的几案前默然,营帐里只剩下火烛吱吱燃烧的声音。她站起来,“去病”

“跪下!”

“诺!”

“知道什么是军令如山吗?你不从也就罢了,也敢拦住我!”他火冒三丈,“不要以为你是我妻子就能乱来。不要以为我不会惩罚你!”

“我当然知道,你以前又不是没罚过。”她委屈。“我只是一时忍不住,才伸手拦你的。我本来就不是个军人,你现在把我赶回去还来的及。又不是我非要来的。”

“你威胁我?”

“不敢。”

“怎么忍不住了?”他语气缓和下来。

“她对你有情意。”

“谁?”霍去病皱皱眉头。

“哲尔索,红衣裳的女人。”

“她是休屠公主!”

“不管她是什么,我看得出来她对你情深意重,都无心出手。抓你不过是一个借口,我看她更想你能记得她,能对她生好感。我也是女人,我看的出来。她看见我的时候脸色都变了。她一定知道我是一个女人,一个你身边的女人。”

“所以呢?”

“所以,你可以不爱她,但是也不应该对她出手。杀死一个正在向你表达爱意的女人,这个女人就太可怜了。”

霍去病到抽一口凉气:“你居然在想这个。明珠,你这颗脑袋是用什么做的?”

明珠睁大眼睛:“这是很正常的想法。是你想不到而已。”

“刀架在我脖子上的时候我只能想到怎样搏倒对方!”

“她都没有出手!”

“战场出手只是快慢的问题。”

“如果你不出手,她就绝不出手。甚至你伤了她,她都没有要还手的意思!

“打住!”霍去病过来拉起她。“好啦!这不是应该想的问题。一切如你所说又怎么样呢?要我娶了她还是杀了她?”

明珠哑口无言。“至少”

“放了她?放虎归山?这个女人本事不小,这次我们把她引出来叫她挫败而归,她一定会怀恨在心,卷土重来。我们没有精力一路上和她周旋。最好的办法就是斩草除根。你不用睁这么大的眼睛,敌人就是敌人,对手就是对手,我没有怜悯心的。”

明珠认输,毕竟他的话有道理,在战场上他是战神。“随你吧。”她淡淡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