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你出去在我的营帐门口扎两个时辰的马步。”

明珠傻掉。

一路上虽然会不断的碰到一些匈奴小部队的小打小闹,但是丝毫不影响行军速度。

霍去病的部队按原定时间行至河水腹地,等待与合骑候公孙敖的汇合。

一天过去了,公孙敖的部队还没有出现。

两天过去了,公孙敖还没出现。

第三天,霍去病就地做了鞠城,与将领们蹴鞠。

第四天,霍去病把明珠也拉下了蹴鞠场,想一血他当年的“耻辱”。

第五天的时候,霍去病等不下去了。

因为军队庞大,并且速度奇快,又有赵破奴这样的人才辨别方向和路途,大军能够一直神出鬼没的行走在这些荒漠草原上。即使遇上匈奴小部队也不足为患。首先他们与汉军实力悬殊,硬打打不过。其次汉军的速度不允许他们纠结其它部落的实力。

可是现在停了下来,几万人驻扎在这河水水地,实在是太危险。

不能再等,霍去病放弃与公孙敖会合,决定立即启程进入右贤王地。

孤军深入。

没有了公孙敖的支援,霍去病以两万骑兵与匈奴硬打硬是不可能了。一路北上,老蹄子在明珠身边嘟嘟囔囔。

“咱们这可怎么打,不如你劝劝将军?你和将军亲密,你劝劝他,咱们不能去送死啊,找个保全的法不好吗?”老蹄子掏着袖子,吸着鼻涕。

越来越向北,气候也越来越冷,明珠里铠甲面早就穿上了粗布棉衣还冻得微微打着寒战。她揉一揉冻的通红的鼻头:“他打仗你还不放心?听他的没错的!”

老蹄子歪着脑袋:“将军也是个刚长毛的娃娃。这俗话说的好,姜还是老的辣。想那元朔五年的时候,我老蹄子也来过这片地儿,当时是跟的卫大将军。不是我说,卫将军打仗叫人放心,稳打稳扎,步步为营。你看看这骠骑将军,长安城里都说啊他原是纨绔子弟中的纨绔子弟,天天带着羽林军扫荡长安城,如今出了兵也还是横断独行的性子。前几天居然还蹴鞠!这可是匈奴眼皮子底下!我都觉得他在把这河西当成长安城一样横行了,天天在这荒原上跑,我说咱到底跑什么呀?这可没人护着,这不跟公孙将军会合,这不是等于砍断自己一根胳膊嘛!哎!明小弟,我看你人和善才跟你说的,你可别背后告诉了将军。我这也不为自己,反正我老蹄子是光棍一条,上无老,下无小,死了也就死了。可是你看这其他人可都是有家口的”老蹄子咽口唾沫,迎着寒风眯起小眼瞅着明珠接着说:“没错,将军是名声在外,少年天才,可是他毕竟年轻。你在看看卫将军出征,那副将,左右手一帮啊,这是智谋团!这打起仗来多让人放心啊,你再看看咱将军,年纪轻,火气盛,一惹他不高兴就没活路了,他还连个副将都没几个,一人儿带着这几万人蒙头冲这这,不是我说,他总得让咱们心里有谱不是。真没谱啊,真没谱啊!”老蹄子摇头晃脑“没谱”

明珠莞尔一笑:“他性子是蛮横,但是打仗是绝不任性的。他心里有数。你只要跟着他,就绝不会打败仗。”

老蹄子翻个白楞眼:“知道你和将军亲近,就知道你会帮着他说话。罢了罢了,你也太年轻,不知道这活一天没一天的日子是什么滋味。”他仰天长叹:“珍贵啊!”

她怎么不知道,她一直都活在倒计时中

霍去病骑着黑马一阵黑风似的跑过来,隔着老远把包袱扔了过来:“给你的,不要冻着。前面找个地儿穿上。叫赵破奴给你守着。”说完又一阵风似的跑了。

明珠打开,是一件黑色皮毛背心。

摸着温暖的皮毛,她冲着黑马上的背影微笑。一望无际的荒原上,冷洌的北风吹打明珠黑色的铠甲。

她如此荣幸,能得到他的爱,能和他并肩作战。

她怎么能忘记了着天大的荣幸而不断的回避战争?

她突然想通,豁然开朗。

行军算什么?战争算什么?杀人算什么?什么都不算什么了。

他们共患难。

这一刻开始,她决定做一个好士兵。她要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天,她不再逃避战争带来的恐惧,她要助他打匈奴,她要一直陪着他。

老蹄子抠着牙齿打断明珠莫名其妙的幸福:“呀呀呀,这可是好皮子。”他弹出手指头上的食物碎屑,明珠初步判断那是块肉渣。

老蹄子用扣过牙齿的黑手摸那件皮坎肩,明珠尴尬的应付了一声。

“我说,呵,我说,你到底是霍将军的什么人啊?怎么他就对你这么好啊?我刚才说的那些话,你可真不会告诉他吧?我们可是兄弟一场啊?啊?我说?”老蹄子纠着皮背心问,眼珠子还神秘的望四周打量,生怕别人听到他说的话,尤其是怕给在很远处的霍去病听到似的。

“你看我像他什么人?”明珠突然很有兴趣知道自己在这群人眼中是怎样的。

“我心直,你是知道的。我就不跟你打幌子了。”老蹄子变得难以启齿,吞吞吐吐,欲语还休,“大家都议论将军是不是那个什么呢,你们两个男人之间不太正常,别人难免会误会的”

明珠眼睛能睁多大就睁多大,翻了无数白眼给老蹄子:“你知道将军婚娶了吗?”

“婚娶了又怎么样?你知道的,出征在外,很多人都憋不住”

“老蹄子!!”明珠大喊一声,不少士兵都往这边看过来,小胡子队长也狠狠瞪了明珠一眼。明珠压下声音去,“你听说过霍去病的夫人也姓明吗?”

老蹄子没心没肺的点头:“当然知道,霍将军娶配,自然是轰动长安城的新闻,我怎么能不知道霍夫人姓什么呢?明!”老蹄子一拍大腿,“对,姓明来着。哎,我说明小弟啊,咦,哎,你们同姓,难道是”

明珠怀疑自己的长相是不是太不堪入目了,说道这份上老蹄子还处于迷茫状,真的很让她心凉。

大军驻营,霍去病的帐营里面灯火通明,明珠轻车熟路就找到了。

“怎么了?也没让赵破奴来报一声。”他抬头淡淡的说,眉头微皱。

是在为这次孤军作战烦心? “一直没有空换衣裳,来你这换。”她也淡淡的说,说得天经地义一样。

霍去病不禁抬头看了她一眼,“来我这换?”

她在他身边坐下:“很累吗?”

“不累,只是头痛。”他长吁一口气,“没有在规定日期回合是姨夫的不对,但是如果因为我没有等他致使这次打了个败仗,就是我的不对了。回去没法和皇上交代。”

“放心吧,你一定会胜利的!”

他嘴角露出笑。

“我不是安慰你才这么说的,你就是不会打败仗。你永不会战败。”她认真的说。

他还是笑,大手搓着眉宇间的神经笑。

“明珠,我喜欢打仗,喜欢打艰难的仗,喜欢打胜仗。”他收住笑认真的问她,“只是你,你想长安吗?”

“不是很想。你知道我的家乡并不是长安,我对他的牵挂不深。”

“你的家乡在哪里?”他兴趣大增。

“我的家,靠海,临山。在泰山附近。”她说,她想起了姑姑。

“想吗?”

“想。有一点想。也许我应该去看看现在的那里是什么样子。”至少要看看姑姑,她想。

“等仗打完了,我陪你回去看看,好不好?”

她突然想到,自己的来历为什么一直都没有告诉他。如今他是自己的丈夫,相濡以沫的爱人,她不是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情吗?她没有理由隐瞒自己的来历的。

“去病,你想听我过去的事情吗?我想”

“不!”他断然拒绝。“我不想听。”

明珠一愣。

“不愿意听,也不愿意知道。”他把头一回,“至少,我现在不想听。”

“不愿意?你以前不是想知道吗?”

“以前也没有想知道,只是好奇。现在我不愿意知道。明珠,这样就很好了,我不想知道你从哪里来的,我只愿意知道你以后只会待在我身边就好了。”

他在逃避什么?

他百折不挠的勇敢和倔强背后的心,单纯无暇。

霍去病她的爱人,丈夫,父亲,儿子她所有的一切。

她握住他的手:“我想过了,我会一直陪着你,我要做个好士兵。”

他微微一笑:“不用了,我知道你有几两重。只要你安守本分,听我的话就够了。我不需要你骁勇善战,你不是这块料。”

真是个实诚人。

明珠刚刚燃起来的斗志被他一盆凉水浇灭,连点儿烟都没冒。

正说着,有个侍卫进来传报,高不识和赵破奴在外面等候求见。侍卫不敢抬头正眼看明珠,却也低头盯着她的脚瞅了半天。明珠心想难道他也和老蹄子似的以为霍去病有断袖之癖?

霍去病传他们进来,把手中的地图地给他们看:“我们先到居湖泽,顺弱水而上,经过小月氏,从右贤王部后面攻过去。”

高不识半晌没出声瞅着地图直发愣,赵破奴大黑手搓拧着腮帮子扮思索状。

“将军,这个圈子转的可是不小啊。”高不识拱手说。

“一千里吧。”赵破奴拧着腮帮子发出一声呜咽。

霍去病点点头:“沿途有不少匈奴部落,我们可以顺带击落,一路沿着弱水南下,横扫右贤王地。”

“说的容易,只怕做起来太难。”高不识摇摇头。

“那就全速奔跑,极力突袭。我们的骑兵不都是精心挑选的好手吗?!迂回行军。”明珠说道。

三个男人都不禁看她一眼,明珠耸耸肩:“与匈奴人打骑兵战,迂回奔袭是正道。对不对,去病?”

霍去病点头称是。他的看明珠的目光,就像看见自己的女儿在猜谜,一不小心蒙对的时候对女儿投出去的目光,带着惊喜和鼓励。

“再说了,这又不是他第一回打仗,不是第一回这样奔袭。他有全胜的把握。”明珠骄傲的说。

赵破奴有点不敢相信以前那个打仗总是躲在他背后的,温婉柔弱的明珠会有这样胆大的见解。他搓脸的手僵在远处,不知如何是好。

霍去病再嘱咐一些细节便叫他们下去了。

高不识虽还有一些疑虑,但是明白霍去病一向倔强的性格,也欲言又止的走了。

“在操练营的时候,你每日跑多少里?”他问。

“三十里。”明珠回想起来就觉得双腿酸软。

“还可以。长途奔袭将就的是呼吸法。你知道如何在长距离活动的时候调息吗?”

明珠摇摇头。

霍去病便耐心的演示给她看,一边边的调教。明珠也顺便问他如何在骑马的时候减少为椎骨的疼痛之类的私人问题。

他对她循循教诲,宽大的手掌不时地在她眼前比划。

她的那番话,她说他有全胜的把握的时候,竟然希望自己是没有看过史书的,希望自己不是从来就知道的。她第一次痛恨自己为什么过早知道结果,她宁愿与他一同面对未知,一同走在困难的路上。在未知面前告诉他他会胜利,他是无与伦比的。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她好像已经在终点处等着他。

他的手滑过她的耳际,她呼吸变得急促。

她是怎么了,啊,她春情大法?她摸着红红的脸焦躁不安。

第 28 章

风驰云掣。

两万马匹奔腾的烟尘,如云如雾。两万虎狼之师咆哮在浩渺草原上,一如巨大的乌云席卷河西之北。

霍去病的两万汉军全数而上,渡河水,向西冲击,过居延泽,顺弱水南下直奔右贤王地。

扫荡匈奴属国部落就如小打小闹一般,似乎就是霍去病顺手牵羊而已。明珠一直被霍去病挡在背后。她目睹死尸无数,却不曾出手斩杀一人。她不害怕,如果他让,她会随时站出来与他一同浴血奋战。他却不给她机会。

“那是什么?”明珠指着远处一片宫城问赵破奴。

“是小月氏国。”

“博望侯就是到了那里吗?”

“不,博望侯到的是大月氏。还在更西边的地方。”赵破奴抬起眼睛向远处望去,仿佛在看那更西边更西边的地方。

“秦朝时候,月氏势力强大,与东部的东胡从两方面胁迫中部的匈奴,匈奴曾送质子于月氏。秦末,匈奴质子自月氏逃回,杀父自立为单于。这个质子就是后来的冒顿单于,说实话,其实我很佩服他的,冒顿单于。后来冒顿单于统治下的匈奴日益强盛,就不断的举兵攻打月氏,月氏渐渐落败。于是月氏便开始弃河西走廊而向西迁徙。一迁再迁,最后迁至伊犁河流域。当月氏离弃河西时,有一小部分越祁连山,在那里定居,就是小月氏。”

“鹰击司马对这里果然是很了解。”

“各司其职。”他学她昨晚上的样子耸耸肩,逗得明珠哈哈大笑。

原本严肃迅猛的军队,被明珠的一阵笑声打破。高不识从旁边经过看了明珠一眼,明珠赶紧识相的合上嘴。老蹄子按乃不住,赶上来打听有什么笑话这么逗?

旁边几个将士也乐开了。

大家枯燥了很久了?

“看见了小月氏,很快就能到祁连山了。一场大仗要打了。”赵破奴收回笑容。

明珠像是他们枯燥军旅的一段插曲,虽然灵动欢乐,却毕竟短暂。主旋律还是一如既往的紧张奔驰。

终于要打那场硬仗了?许久的长途跋涉,大家都很期待这最终的决战吧。

明珠深吸一口气,霍去病,我会和你并肩作战的。她笑着眺望这越来越起伏的山谷之地,他们已经渐渐奔出大草原。山谷峡道之间,一点红色久久立在那里。

哲尔索?

明珠顿时一阵慌乱。

浑邪王部居山腹盆地,要想从北面进去就要经过一处峡谷。峡谷是浑邪王北部的要塞,必定有重兵把守。

峡谷汉军两万大军分列进入也要花掉一个时辰的时间,既然是偷袭就不能出任何的风声。峡谷这条路必然行不通。

“应该还有一处地方可以进。”霍去病问赵破奴。

“将军英明。的确还有一条路。不过要多跑一百里地,从西面的草原绕进去。西面是一块水茂草盛的畜牧地,要从这里经过毫不费力,只不过”

“什么?”

“只不过这块肥地是酋涂王和浑邪王共有,若是这一击不成,我们拿不下浑邪王部就没有了后路可退,很有可能早两面夹击。”赵破奴摇摇头说。

“多跑一百里很有可能就把士兵们的锐气耗磨掉,恐怕不能一鼓作气拿下浑邪王部。况且没有后路,我们就没有了卷土重来的余地。”高不识的瞳孔黑黢黢的,话语里面带着他一贯的老成持重。

霍去病眉头惯性皱起来,他独自驾马超前面溜达一圈回来。瞟了一眼明珠,忽而一笑。“我们不能有第二次机会,只能一鼓作气,一击即破。高校尉,我们的将士都是百里挑一的勇士,已经奔驰了几千里,又何苦在乎这一百里的距离。”

他说到百里挑一的勇士的时候,高不识的眼睛显然对明珠的存在表示了质疑,但又碍在霍去病现在的气势上面不再表示什么。

他对身后的士兵说到,“传令下去,告诉所有的将士:这一仗没有后路可退,我们只有胜利!我们已经离开汉土千里有余,想要回师是不可能了,要么饿死在逃跑的路上,要么死在匈奴人的刀下!要想活下来除非跟着本将军突袭浑邪王部,打下胜仗回长安城立功封赏!”

小士兵跑进队伍里,不一会儿大军里面传来细细簌簌的议论声,再一阵安静,接着发出了响彻云霄的附和声!

誓死的决心,追随的决心,一战到底的决心,也许还有梦想出人头地封侯博赏的决心,但是,都是渴望战斗的决心!

霍去病满意的回马,大手一回,两万雄狮向浑邪王西部的草原奔腾而去。

到处都是红色的血,像是灿烂的花朵开满了整个部落。

一刀下去,血浆四溅,明珠觉得手背上一阵滚烫。

这是生命。

匈奴大汉吃惊的眼睛和扭曲的嘴角,盯紧了明珠手中的匕首。缓缓缓缓的落地,像是升格的电影。

这一刻,是放慢的,延档的。死亡的驻留。

害怕吗?不。恐惧吗?也不。

第一次杀人的感觉,比想象中来的平淡。

明珠的目光投向远处的霍去病,他硕长的背影与刀影纠缠,周围的人一个个倒下去,只有他,屹立不到。

她保持镇定和淡然,只为了在他不时掠过她的眼神里,印下自己还活着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