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移着步子走过去,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张口就想说一句。

“今儿没吃药?”

但是到底不想耍嘴皮子官司,便没吭声。澜卿虽说平时不怎么开口,一旦张口也是个特别会顶嘴的,多数时间都能噎的她哑口无言。

澜卿瞅着跟前的缎子鞋面,不由将伞往上挪了挪,露出白玉一般的俊脸。

“方婉之你看,小猫。”

他伸手指了指,又像是怕吓到了它一般,点了一下就收回去了。

方大姑娘顺着手指的方向蹲下来,正对上一张灰灰土土的猫脸。灰白相间,挺漂亮的。最特别的是,一半猫脸是灰色的,脖子和四肢爪子上也都是一圈小灰毛,两只前爪直直的立着,坐在墙边。只是眼神就不那么友善了,微微眯着,带着些居高临下的意思。

方大姑娘对于长毛的动物都算不上喜欢,也谈不上讨厌。看了一眼就起了身,催促澜卿到。

“不进屋吗?”

外头的雨越下越大了,他这么半边身子都在外面浇着,怕是要生病的。

澜卿似乎觉得方婉之并不能跟自己一样领略到小猫的可爱,挥手一摆。

“你先进去。”

还是想继续给它遮雨。手上蠢蠢欲动的试探着,想要将猫带到屋里来,他当然也不愿意蹲墙根,他又不傻。

只是刚伸出一个指头过去,就被小猫眯着眼睛缓缓用爪子按下去了。很缓慢的一个动作,却被这个东西做出了君临天下的味道。

方大姑娘的青柳也喜欢养猫,知道这类东西不跟狗一样,颇有些孤芳自赏的傲气。这话说起来,倒是跟澜卿的性子一个样。

她不想淋雨,瞅着澜卿有些傻气的样子又有些哭笑不得,再瞅瞅墙角那货的嚣张样儿,心道你一个畜生还得瑟成这样,抬手抓了后脑勺的毛就给提起来了。

大雨瓢泼的午后,方婉之拎着猫,猫后跟着诧异且怀有敬佩眼神的澜卿公子,步子迈的恍若威风凛凛的将军。

小猫可能一开始也是吓坏了,没想到此人敢如此挑衅它的权威,进到屋子之后才想起张牙舞爪的亮爪子。

澜卿看着在屋内喵喵叫着乱发脾气的炸毛猫,觉得方婉之实在是太牛了。

他也想抓来着,但是怕猫挠他。

一开始的时候,方婉之只是觉得澜卿是一时新鲜,待到雨停了他就会将小猫送走了。

因为在她看来,一个离了皮皮就会将自己活的乱七八糟的人,是不足以养活一个宠物的。

皮皮最近一段时间都不在玉尘奉宛,不知道被派去做什么了。没了皮皮的照顾,澜卿瞬间就成了每人照管的野孩子,每次过来,她都能看见他将衣服上扣的东倒西歪的盘扣,以及堆在木桶拉回府里清洗的一大堆脏衣服。

澜卿是很爱干净的人,但是不会过日子,真的不会过。

她曾经亲眼看着他将一只生鸡蛋放到锅里盖上盖子,然后不生火就进屋等着吃。好像那东西用盖子闷一闷就能自己熟了一样。

这起事件发生在皮皮刚走的第一天,澜卿一直坐在床上等着,估摸着差不多的时候跑到后厨,拿起鸡蛋困惑的砸了一手的生蛋清。

方婉之一直坏心眼的看着,然后乐不可支的将海碗里的剩菜剩饭高价卖给了澜卿。

他大概是真饿了,没怎么嫌弃就接过来吃了个干净。

直到连菜带饭的见了底,两人的面上才都生出了一抹不自在。

他没有换碗,连筷子也没换。

“菜有点咸了。”

澜卿不尴不尬的说了这么一句。

“啊,是有点。”

方婉之也接下一句,然后四目相对,都僵硬的走回各自的位置上,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脸色都有点泛红。

之后的第二日,澜卿便有了专门送饭的婆子。

他好像不太喜欢用丫鬟,身边不是皮皮就是婆子,床铺被他堆的有些乱。大概也是想收拾的,只可惜不会叠被,七七八八的落成一团,是个可笑的摇摇欲坠的架势。

这样的澜卿想要养猫,方婉之觉得,这实在是这世间最荒谬的事情。

但是他真的就这么养了,而且把那个家伙伺候的跟大爷一样。

飘着鱼香的茅屋里,喵大人连睡觉的小窝都是上好的白胶木做的,垫在篮子里的小垫也是苏州的料子,瞧着就绵软。可惜也是随了澜卿的格调,铺的并不算整齐。

猫咪进门以后,澜卿给它起了个新名字叫王守财,很符合他一贯的风格。

只是对姓王这件事,方婉之还是有些不太理解的。

依照他对待王守财养儿子似的架势,她一直以为它会跟着它爹姓澜的。

而且,这世间流浪的猫多了去了,澜卿连人都不怜悯,怎么会对一只猫这么情有独钟。

王守财最近难得几天愿意让澜卿抱着,以至于他的心情不错,也愿意跟方婉之分享。坐在床沿伸手一拉抽屉,抱出一个巴掌大小的布老虎。

“你瞧瞧,王守财像不像它?”

说实话,那个做工实在算不得好的。可以想见,做这只布老虎的人,于女红一事上也是个半吊子,并不比方婉之强上多少。

灰灰白白的布料,跟王守财确实有几分相像,尤其是猫脸上的那一小片灰,位置大小都一模一样。只是好端端的老虎绣成了猫样,似乎也没什么值得夸赞的地方。

布老布的年头有些久了,料子也一般,虎头的地方最旧,应该是时常被人抱着抚摸的样子。

方婉之的视线在澜卿和布老虎之间徘徊了一圈,觉得这东西很有可能是他枕边爱物,晚间抱着睡觉用的。

心底对他二十七岁的年龄越发质疑,又兼之长了那么嫩的一张脸。总觉得他是在唬她。

澜卿指着虎头上的王字说。

“王大壮姓王,王守财长得那么像它弟弟,自然也要姓王。”

方婉之呐呐的看着眼前的王大壮,怎么看也没看出来这猫似的老虎哪里壮了。

“这名儿,也是你起的?”

皮皮才应该叫大壮。

澜卿低头抚摸着王大壮的脊背。

“是我娘取的,她说老虎要起这样的名字才气派。”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四章有了婆娘能干嘛呢?

方婉之想,这布老虎应该也是出自他娘的手艺吧。她有心夸夸老夫人的绣工,又实在没法昧着良心说话。又觉得这位夫人实在可爱,便笑着说。

“那你该带王守财给你娘看看,它们两长得真像。”

澜卿的手下不停,看着手里的布老虎左右抛了两下。

“恩,是该让她看看。”便没有下文了。

方婉之只当他不愿意对她提及家人,便也笑笑没再问下去。

她不知道的是,在未来的某一天,王守财确实出现在了老夫人的面前,胸前带着一朵鲜艳小红花。她陪着他,他抱着王大壮,站在老夫人的坟前说了整整一个下午的话。

她也是那个时候才知道,这只布老虎是老夫人去世前强撑着做好的。她想要给自己的孩子留下一件亲手做的玩具,她说:“喻儿,娘的这只老虎是独一无二的,你将来找的媳妇也要独一无二。”

那个午后,九岁的连喻抱着独一无二的布老虎,静静的陪着娘亲走完了最后一程。二十七岁时,他遇到了独一无二的王守财,觉得真开心,像是娘送给他的东西突然之间活了一样,他想养着它,就像王大壮一样,固执的认为这个东西是娘亲给他的另一个馈赠。同年,他也遇上了独一无二的方婉之,牵牵绊绊许多年,也是上天的另一种厚赐。

这自然是后话了。

就说现在的王守财吧,没进门之前就是个傲娇至极的货,进门之后因着澜卿的宠溺越发的一发不可收拾。

猫爪子长了,就专挑金贵的木头练。给它剪了吧,它就发了疯似的蓄着满眼的眼泪在眼眶里含着,气的澜卿心疼之余又狠不下心揍它,索性将屋里的东西全换成了不怎么讲究的寻常摆设,终日对着一堆挂着划痕的老古董唉声叹气。

每逢这时,方婉之都忍不住偷笑。觉得多了个王守财也挺好的,倒是能板一板这人骄奢的性子。作画之于,看着受气的澜卿成为了比之八卦还要吸引她的又一人生乐事。

只不过他最近似乎很忙,已经许久没有派车来接过她了。

大堰三十二年春,同琉球的战争再次打响。

几次三番被蛮夷进犯的关口满目疮痍,刘元帝盛怒之下调回驻守关外的老将岳深,拨足了丰沛的粮草和军需让他带兵直捣琉球边关驻地。

一场大战在硝烟弥漫中正式拉开,朝中官员也因着这一战胆战心惊的观察局势,对于刘元帝终日板着的一张老脸也越发揣了小心。私下里的那些小动作也不敢动了,生怕哪天在他气儿不顺的时候被查了水表,得不偿失。

连喻自是不怕被查的,但是在这个当口,少不得也学着老东西们的样子大打官腔,油滑的像一头狐狸。

他是文臣,但是上过战场,也带过兵,只是模样生的儒生气,总会让人忘了,三年前撒拉尔山脉那场同蛮夷的战事打的有多么漂亮。

岳深是老将,但是并不居功自傲,虽说年长了连喻五岁,却很愿意听从他给出的一些意见。

临行前,他毫不犹豫的接受了连喻送给他的方阵图,战事刚一拉开便传出了捷报。

他在折子上直截了当的告诉皇帝陛下,之所以此战可以打得如此得心应手,全因仰仗连尚书的妙计和将士们的英勇。洋洋洒洒的一封折子,看的刘元帝心花怒放,早朝之时拍着大腿很是夸赞了连喻一番,还赏赐了一件藏青色的蟒袍和黄马褂。

连阁老挺嫩的一张脸,装在一身精致华贵又老气横秋的蟒袍里,虽没什么违和,到底有些小孩儿偷穿了大人衣服的样子。

他觉得不伦不类,周遭的赞扬之声却是呼的山响,外头的应酬也是变着花样的层出不穷。

他向来是不会拒绝这些应酬的,一则,为官之道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忌讳孤家寡人,认同也好,不认同也罢,饭局这种东西还是不能推的太多的。二则,他对食物也并不是很挑剔,偶尔也喜欢热闹,看着一张张曲艺奉承的脸,也习惯了。

纵观连阁老的小半生,十七岁中状元,二十二岁做侍郎,二十七岁成了尚书。性子真是极适合做官的,油滑,狡黠,有手腕。官场里摸爬滚打了三十年的人精都不如他算盘打的稳。

老百姓总觉得,好官,就应该两袖清风。连喻在他们眼里不算好官,官声在民间和朝堂都不算好。或者他刚刚惩治了一个贪官,转脸又做了件不着调的事儿坑了清官,就比如前些时日护着陈王赶走了老将曾佳那件事儿,即便送了银子,老百姓也觉得他是在猫哭耗子。

连喻却从不在意这些。

就像即便他做的再多,外界对他的称赞永远离不开他了不得的身家背景一样。

人家有个好爹,又有个封王的爷爷,即便没什么本事也能坐到这个位置。

很多人都这么嘲讽。

连阁老对此从不觉得生气,他不在意的东西其实很多,甚至还觉得,这种评价很符合他的气质。

官嘛,做的差一不二就得了。

人嘛,做的不好不坏就够了。

至于你看不看得惯我,有本事能弄死他再说。

一连两个月的压抑氛围,终于因着岳深的那一封折子见了些晴天。朝臣们的日子,也因着圣上逐渐露出的笑脸狠狠松了一口气。

请客吃饭的席间,这些平日吃惯山珍海味的官老爷们难得品出了菜味儿,推杯换盏喝的比之平时豪放许多。作为第一被宠溺对象的连阁老,自然也被他们供着多喝了几杯。

酒过三巡,他懒洋洋的退了席,走在披着月光的官道上,看着正在收拾东西打算归家的小商贩,突然生出些许寂寞。

那是一个半大不小的馄饨摊,老板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长得样貌平平,皮肤是常年在烈日之下晒出的健康颜色。

连喻伸开五指审视了一下自己,觉得太白,不如对面的小哥儿英武。但是自认长得比他好看许多。

小哥儿的婆娘也来了,穿着粗布麻衣,也不是什么出挑的长相,嘴里叨叨咕咕。大致是在说,这么晚了还傻乎乎的在街上守着什么,晚来风凉,冻出了什么毛病她可不伺候,这般说着,却是抬手给他披了件厚衣。

小哥儿笑眉笑眼的听着她唠叨,随后一甩膀子将摊子收拾到车里,搂着自家婆娘亲亲香香的走了。

连喻大人百无聊赖的看着,也觉得自己挺无聊的。看着人走远了,难得的伤春悲秋了。

他没有我好看,但是他有婆娘。

有了婆娘能干嘛呢?

他嘀咕着,觉得自己喝的有些多了。心内莫名有些骚动,脚下路过自家门前的时候想也没想就径自走过去了。

他不想回去,回去之后也没有婆娘等他。连老爷子常年在封地,皮皮又出了任务,便是回去了他也是自己一个人。再往后说,便是皮皮在,他们两个也是相对无言。

跟个爷们有什么好聊的。

他嗤了自己一声,晃晃悠悠的往前头走,也没个方向。

耳朵里恍恍惚惚想起,方婉之跟他说过,刘二家的三姑娘嫁出去了,当家的是个裁缝,总能变着花样的给她做衣裳,可好看了。

他对此总是报以不屑,他还是当官的呢,他有很多钱,但是他没有老婆。

想到最后,连阁老有些不满的皱眉。脑海里浮现出方婉之低头帮他叠被的样子,他是付了她二两银子的,因为实在看不惯自己床上乱七八糟的被褥。

至于为什么不让府里的婆子帮忙收拾,他不愿意细想。

那日的午后阳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方婉之的身上,像是镀了一层薄薄的光晕。他歪着头瞧着她,正好看见她弯身垂下的长发和不经意露出的半截脖子。

连喻自认不是什么君子,但也从来没有仔细端详过哪个大姑娘。偷眼瞅着那截白生生的脖子,没被发现,自己就先不好意思了。

轻咳一声转开头,脑子里全是她难得贤惠的温婉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Emma和喝咖啡的猫,投来的地雷,么么哒~。

另外,盎盎看到有小家伙不解,为什么方婉之在夫富何求里分明是世家,在尚书大人里又成了商贾出身。其实,这个设定上确实存在了BUG,因为在写夫富的时候,盎盎并没有打算写方婉之和连喻的故事,写的时候便少了许多顾忌,只是单纯的想要钩织成一个略有些稀奇古怪又爱撒泼的可爱婆婆出来。

可是夫富完结之后,方婉之和连喻的故事就像骤然鲜活了一样蠢蠢欲动,尚书大人这篇在人物背景上就稍作了一些调整。至于方婉之为什么在夫富里不同意宁初二和连十九的婚事,其实还有更无法为外人道的隐忧。这个之后会在尚书大人中做出解释。

另外,在尚书大人完结之后,小盎也会对夫富上方婉之的部分进行一些调整,让两篇文更为连贯,为大家造成困扰实在抱歉,这个BUG小盎过后一定会修整的,感谢大家对尚书大人和夫富何求的喜爱,爱你们~

第十五章我没有!

晚来的风确实有些凉,连阁老渐渐散了些酒气,模糊惊觉一个要不得的问题。

他似乎是,开始想女人了。

眼前熟悉的牌坊,是他多次想要抠下来的那面小木板。他怔怔的仰着头看着,赫然发现不自觉间,自己竟然走到了万籁村。

胡笳山离着上京不算远,身娇肉贵的连大人是习武的身子,其实并不觉得累,潜意识里却觉得自己是个家世了不得的公子哥,走了这么多的路就是该歇着了。就晃晃悠悠的往玉尘奉宛走,打算歇在那里。

乍一看见缩在门口睡的正香的方婉之的时候,他以为自己出现幻觉了。且极为鄙视自己这种行为。

就算他想了女人,也不该是这个泼妇。

所以他揉了揉眼睛,发现她还在。那就不是自己猥琐了,又很开心,带着一身酒气坐在她旁边,并排坐着,不时扫一眼。又推了几下,发现这人睡的像头小猪,就就近端详了起来。

方婉之的长相,闭上眼睛他都记得清清楚楚。远山眉,大眼睛,眉间一点朱砂痣,笑起来挺招人喜欢的。鼻梁有些塌,不如那些人想要送给他的美人挺,下巴也不算尖,是圆圆的苹果脸。嘴巴有些小,唇色红润,他记得这口朱唇的滋味,软而润。

这般想着,喉结不由上下滚动了一下。

侧头再看看,又推了她一下,还是没有醒,以为她病了。便往前面凑了凑,摸了下她的额头。并没有发热,手却有点不愿意收回来了。

掌心之下的那一小片肌肤滑腻腻的,是不同于皮皮的那一身糙肉,他顺着她的眉骨滑下,拇指不自觉在那口半张的红润嘴唇上摩挲了一下,触感亦如方才脑子里乱七八糟的记忆与遐想。

连喻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贴上去,总之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嘴唇已经触上了那抹红润。唇齿相接的瞬间,因着她半开的朱唇显得异常契合。他听到自己如鼓的心跳,舌尖扫过她的唇瓣和贝齿,吮了一下想要放开,又有些食髓知味。

二十七岁的连喻,所有的情商都用在了为官之道上,也就没脑子探究这错乱的一吻的究竟代表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