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说咱俩的事呢,总提别人做甚?”燕绥悄声道,“说真的,咱偷偷地说,你跑那么远在这堵我,真不是因为想我了?”

“殿下!”

燕绥身子向后一仰,遗憾地对大气不敢出的侍从道:“数月不见,小白脸进步许多,居然到现在还没气走。”

林飞白的冷笑声从窗外传来,“宜王殿下,今日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会亲自把你送回德胜宫的。”

“真是一条好…”燕绥笑,“…狗。”

“殿下总是试图侮辱护国神将府,也不问问边疆三十万将士是否答应?”

“林帅如果此刻当面,问我这句话,我恐怕还真得服个软,”燕绥微微偏头看他,眼神居然是亲昵慈爱的,“至于你,当年我们一起在德胜宫长大,你事事都爱冲在前面,德妃娘娘亲口夸你,飞白真乃吾家勇烈小狼犬…看,最先骂你是狗的是德妃娘娘呢,要不要带三十万将士先把她给宰了?”

“看来殿下对当年娘娘爱重微臣之事,依旧耿耿于怀。”

“我还对你当年追着我要一起睡耿耿于怀呢。”燕绥正色道,“早知道你出落得越发标致,早该答应了你,要么,咱们今晚就试试?”

“…”

良久,窗外,林飞白一提缰,面无表情超过了一个马身。

侍从心里低低叹口气。

反正要输,何必非不服气,说上这一遭呢,瞧林侯那脸青的。

说真的,他到宜王殿下身边虽然不久,可是亲眼见到被他气吐血的人,够塞满这个巨大的马车了。

“掉头!”窗外,林飞白的命令声如他这个人一般,凌厉生硬,“宜王殿下令,立即掉头。”

“哎,追到了。”与此同时,燕绥微带欢快的声音响起。

林飞白一怔,看着前方秋香色马车,下意识问:“追什么?”

燕绥的声音,依旧那般散漫随便。

“我王妃啊!”

第十六章 来,啵一个!

文臻可不知道自己忽然就被冠上了“王妃”的头衔。她盯着越来越近的白色马车,眼神颇有些惊诧。

拿回胸罩的时候明明那马车关着窗,车夫背对着,当时根本没人发现,这官道来来往往车马无数,这辆车的主人是如何能在事后发觉,还能准确知道正主的?

这让她有些悚然,在研究所的时候,看过不少穿越小说,开了金手指的主角和总被衬托得很傻逼的古代人,然而古人真的傻吗——世界文明最灿烂的时代可不是在现代。

她可不敢低估任何时代任何人的智商。

追来的马车速度很快,眨眼间靠近,车夫驭车技术娴熟,一扬鞭便越过了她们的马车,然后马头一拨,车身一横,正正挡在了路中。

秋香色马车的车夫不妨还有人会来这一手,猝然勒马,险些撞上去。

好吧,不仅聪明,还横。

闻近香又开始尖叫,不过她的尖叫在对方马车车旁的人策马接近,一鞭挑开窗帘的时候,戛然而止。

她怔怔地瞪着窗外人的脸,眸子里飘荡的不知道是云雾还是桃花。

窗外那人,脸色极白极冷,让人想起崖岸之巅的冰雪,唯有一线唇色薄而鲜明,崖岸顿时便生灼灼夏花,高峻不再。

因肤色和唇色对比太鲜明,以至于让人忽略他的长相,而他的气质则如崖岸冰雪里窖藏千年的剑,薄,冷,未近已煞人。

闻近香一脸的惊艳在触及他的目光之后便被冻住。

文臻目光从他手中长鞭上掠过——软鞭绷得笔直,是传说中的功夫吧?

然而她的目光一掠便过,落在了这个冰冷男子背后的马车车窗边。

车窗帘子未卷,只隐隐露出一只手,那手似乎闲适托腮,因此还可以看见一角线条精致的下巴。

那手…似曾相识。

纤长、骨节分明,线条精美,肤光如玉,绷得紧紧,隐约可见指甲晶莹,泛细碎微光。

让人想起指拈玉管,月下添香,春过了落红越帘,细白手指那般轻轻一挽。

美而疏凉。

文臻向后一靠,让到了那马车里的人应该看不见的死角。

冰山男看了闻近香一眼,看得闻近香瑟缩一下,随即听到他冷冷道:“庸脂俗粉,不过挺配你。”

马车里的人笑道:“你也就这眼神了。”

声音一出,文臻就往车里面又靠了靠。

那个蛇精病!

果然是他!

前日看见这辆马车时,她莫名地便怀疑那马车和那夜屋顶上的蛇精病有关,没有证据,就是直觉,她的直觉一向准得惊人。

所以她潜入马车,做了一番只针对强迫症的手脚,错了,不会给人造成伤害,对了,正好报复一下那夜的倒吊和抢胸罩。

辣椒粉藏在坐垫底下,只要好好坐着,也没事儿,但是强迫症会受不了毁坐垫,那就…嘿嘿。

她一边心里嘿嘿着,一边拼命往车里缩。

冰山男的目光又落在文臻身上,这一回眼睛里的嫌弃几乎要溢出来,“那就是这位?果然您眼神甚好。”

文臻打定主意装傻,对他露出八颗牙齿的呆萌笑容。

冰山男果然嫌弃之色更浓,鞭尖一抖,似乎就要放下帘子,以免多看一眼引起不适。

文臻刚刚舒了一口气,忽听见一线声音,细细逼在耳侧。

“如果你能让林飞白抢走你袖子里的东西,我就不再吊你第二次。”

“…”

这家伙长了狗眼吗!

不仅是狗眼,还会拐弯,透过两重帘子,主意打到她袖子里。

好不容易抢回来的罩罩,还得送回去?

他怎么不脱下内裤反穿头上当强盗?

“…如果不能,我看这里做阴宅风水倒也不错。”

不急不慢声调响在耳边,听来犹带笑意,不像威胁,像在开玩笑。

冰山男林飞白已经一脸不耐地准备撤回鞭子。

文臻唰地坐直,一把推开闻近香,呼地掀开车帘,也不待人招呼便跳下了车。

这个动作让所有人措手不及,连林飞白也下意识后退一步,文臻却谁也不看,直扑白色马车,扒在半卷帘子的窗口,大呼:“亲爱的!”

“…”

一阵寂静。

半晌,帘子一动,那只手轻轻拈住了文臻扒上车窗的手指。

白纱帘下隐约那人眼波流动,似笑非笑,垂眼看文臻。

“…亲爱的…”文臻嚷嚷,随即声音降低,“名字?”

“…燕绥。”

“…阿绥,你可算来找我了,别生我气了好不好?”文臻声音很大,踮起脚,脸凑向车窗,“我甩你是我不对,虽然你脚臭口臭加狐臭,但也不是什么大事儿,我也后悔了,你看,我这不是来追你了嘛,幸亏你不生气!我就说你是舍不得我的…来,啵一个!”

她笑眯眯凑向燕绥半掩在纱帘后的脸。。

燕绥有趣地瞧着她。

文臻一张嘴。

蓄势已久的一口唾沫,呸地将要出口。

燕绥忽然一抬手,飞快地捏住了她的嘴。

“呜呜…”文臻说。

死变态!

香菜精!

她迟早要把这只香菜精狠狠摁在地上摩擦!

燕绥盯着文臻被捏得变形的脸,本就微圆的脸,这么一捏,越发嘟嘟的,透着初春新桃般的粉腻,而唇撮起,仿若一朵花的形状。

瞧着这么明媚单纯的一张脸,行事却挺…不要脸。

他忽然来了几分兴致,手一捏便松,顺手在她脸颊上弹了弹。

嗯,柔润滑腻,手感颇佳。

方才两人的动作,被马车挡住,林飞白并没看见,等他走过来,燕绥已经松了手。

文臻顶着一边一个指印,笑眯眯给燕绥一个大白眼。

她趴在马车边,一只手压着马车窗框,一只手悄悄拉着袖子里罩罩的带子,斜斜对着林飞白能看见一部分的角度,不动声色地往外拉,脸偏过去,做出和燕绥悄悄话情状。

燕绥也配合地偏过脸。

走过来的林飞白忽然目光一凝,长鞭扬起一声锐响,文臻只觉得袖子一空,再转头便见罩罩已经挑在了林飞白的鞭子上。

那命途多舛的、迎风招展的、粉紫色的、如船如月如藕的…

真特么的满满的羞耻感…

“什么东西!”林飞白厉喝,看一眼那东西形状,直觉似乎是什么女子用品,正要扔了,目光无意中一扫燕绥,正看见燕绥神色微带惊讶,掀开帘子,似乎要出手,往日漫不经心的神态,此刻瞧来似有些紧张。

而文臻则满脸慌张,向他扑来,似乎连他带着倒刺的鞭子都不怕了,也一心要把这东西抢回。

林飞白立即手腕一抖,将那奇形怪状的玩意收进袖筒。

燕绥身边的人和事,什么时候简单过?

瞧着像女子私相授受的贴身之物,手帕绣品之类,但越像,其实往往越不是。

拿回去呈给娘娘是正经。

那边,他将东西一收,文臻便松了口气。

任务完成,终于不用明年今日等人烧香了。

马车里那个神经病,打的是什么主意她不管,一件内衣能送走瘟神也值得,反正这些古代人也搞不明白这是什么玩意儿。

一个念头还没转完,就听见那神经病悄声笑道:“谢了,赶明儿事成,赔你一个金镶玉的肚兜。”

“…!!!”

不等她回他个漂亮的,帘子已经飞快落下,与此同时车夫扬鞭,白金马车箭一般地飚了出去。

那速度简直像是逃难,别说文臻没反应过来,就连林飞白都怔在当地。

这人不是磨磨蹭蹭不肯回京的吗?怎么忽然跑这么快,那模样,像是抢着要去做什么一样。

燕绥这人行事,向来令人难以捉摸,如今瞧来,越发神鬼难料。

只这么一愣神,那马车竟然已经将要消失在地平线上,林飞白不敢耽搁,飞身上马,疾驰追去。

闻家一群人呆在滚滚烟尘里,眼见他乘风来,眼见他御风走,徒留他们吃一嘴灰。

只有文臻,不急不慢爬回了车上坐好,继续闭目养神。

今儿这一出,绝不是那神经病心血来潮闹着玩,她有预感,对方一定在坑人。

只要不坑她就行。

只要以后不再见,就行。

**************************

燕绥的马车急急行进在官道上,赶车的满头大汗。明明速度已经急如疯狗,偏偏那主儿还嫌慢。

在离京城还有百里的地方,终于停下来打尖,路边的茶亭里已经有人占了座,侍从下去准备自己烧点水,过了一会,有几个人过来等候在路边,口称拜见。

燕绥撩了下帘子,认出是闻家人,打头的就是蒙田闻家的家主闻试勺。

闻家前任家主闻至味曾是陛下最喜欢的御厨,任职总管,在宫中伺候多年,数年前告老离开,之后的御厨总是不大合陛下口味。闻至味离宫前,也曾带子女进过宫,是以燕绥认得。

但也就是认得而已,闻至味的菜燕绥也不过觉得尔尔,不能做出他喜欢吃的东西的厨子都可以被人道消灭。

闻试勺恭恭敬敬站在道边,身后还跟着几个少年男女,他也听闻这位殿下的尿性,只是依照礼节不可不拜见,行了礼便要退下,燕绥也便放下帘子,马车刚动,他忽然想起那日吃的小鱼锅贴来。

当时那个县丞说什么来着?

燕绥忽然敲敲车壁,示意车子停下,“老闻,你家可有人前些日子去过三水镇?”

闻试勺吓了一跳,下意识道:“您这是…”

燕绥淡淡道:“吃了一道河鱼面饼,虽然不是你家老头子的风格,却隐约有些滋味相近,甚至比你家老闻的出手还强些。”

闻试勺又一惊,正要回说不是,他身后一个戴了面纱的少女便已经柔声接道:“回殿下,小女子前些日子正好前去三水镇探亲。”

闻试勺大惊,回身便要说什么,身后少女却已经伸手,紧紧攥住他衣襟,只这一攥,他便想起眼前这位出名的难缠,话已经说出口,当面拆穿是要这丫头的命,只好深深地埋了头。

燕绥“哦?”了一声,“你做的?”

透过竹丝窗帘的缝隙,他看了一眼,对方影影绰绰,只看得见姿态恭谨,并没有抬头,语调也从容平静,“是的。”

第十七章 女官

“此乃近纯家传之秘,请殿下恕小女子不能随意奉上做法。”

四面侍从垂头静听,都暗赞这丫头有点胆色。敢在这位鬼见愁面前说不。

闻试勺偷偷瞪过去的眼神如果化为利剑,能捅闻近纯成漏斗,可惜那姑娘半掩颜容,眼皮下垂,愣是不接受他的警告和焦灼。

她嫣然又道:“虽然秘方近纯曾立誓不可传,但为殿下奉佳馔却是近纯一心所愿,可巧再过七日,闻家便要举行一场厨艺比试,以选拔厨艺长才,为皇家效力。不知近纯可有那个荣幸,请殿下前去品尝。”

闻试勺满头的汗,在她话出口的一瞬间,顿时干了一半。

近纯虽然胆大,着实胆大得有勇有谋,他此次带子侄辈上京,就是为了接下来闻家的一件大事做准备,广邀宾客,铺垫人脉,如果真能请到宜王殿下,那不啻于莫大的光彩。

至于殿下提到的美食…

他对近纯有信心!

河鱼面饼,听着便不是什么了不得的珍馐,不做这个做别的,近纯也能让殿下迷恋她的手艺!

马车里,燕绥笑了一声,听不出什么意味,只道:“是吗?”便示意马车继续向前。众人都躬身相送,直至马车远去,闻试勺才抹一把汗,回头瞪视闻近纯:“阿纯,你胆子也忒大了,皇子也敢骗!你知道这位殿下什么性子吗!”

“哪有骗?”闻近纯一笑,半掩的面纱下目光熠熠,她身量不足,年纪尚小,说话却慢条斯理,口齿清晰,“河鱼锅贴吗?我做得出啊?山珍海味,奇禽异兽,哪样我做不出?既然我能做得出,那就不是骗殿下。闻家不缺手艺,现在只差一个能被皇族重新注视的机会,我们得抓住。”

“你就不怕殿下吃着味道不对降罪于你和闻家?”

“所以请家主派人去三水镇打听,是谁给殿下做了这道菜,都是哪些原料,怎么做的,只要有这些,我就能做出个八九不离十,家主您忘了?我最擅长什么?”

闻试勺默了一下,最终还是由衷赞一声,“近纯,你真不愧是我闻家最优秀的子弟。”

是啊,自从父亲离宫后,闻家和皇族关系渐渐生疏,不是近纯反应快,到哪去寻这样好的契机呢。

耽搁这么多年,闻家已经渐趋没落,富贵险中求啊。

闻近纯对闻试勺的赞许,并无得色,只转头久久凝视燕绥远去的马车,弯唇一笑。

……………………………

阡陌纵横的大地上,行走着燕绥的骚包马车,行走着闻家子弟的雅致马车,也行走着文臻奔向陌生天地的大篷车。

车行一昼夜,蒙田县在望。

文臻算算,其实也不过数百里,放在现代,高铁一两个小时的事儿,然而在这样的年代,就能隔开闻老太太和家族之间的一切牵绊,闻老太太从十八岁离家至今,再也没回去过。

闻家高门大院,位于蒙田县西北角,占地广阔,几近小半个县城,可见豪阔。

进入一排气势恢宏的门楼,马车又走了好长一截,才看见一个巨大的庄园,门口有管家接着,闻四太爷并没有让女眷下车,管家行了礼,也没有多话,只道:“家主刚刚回来,吩咐了,主院客人多,来来往往怕冲撞了,这位易小哥是外男,安排在外院,真真姑娘就住默园,等忙过了这几日,定王殿下经过蒙田,再一路送上京。”

车外闻四太爷的声音似乎有些诧异,“默园?那位置…可不要惊扰了…”

“老祖宗近日喊腿痛,已经多日不出门。近日家中客人甚多,实在是住不下了,也不方便和别人挤。”管家声音平平地道,“稍后小的会和真真姑娘说清楚规矩。”

闻四太爷似乎便放了心,连声道那就好,只是那语调,听来总有些怪怪的。

文臻悄悄瞄了一眼闻近香,她脸上神情像是有些不安,有些心虚…

这一路上,两人作伴,旅途无聊,闻近香又是个耐不住寂寞的,一开始赌气,后来也忍不住半炫耀地提了提闻家的现状,如闻老太太所说,闻家第一代出了个御膳房大总管,后来因为救驾有功成为宫廷总管,品级不高,却因得天子宠幸,烜赫一时,太监无后,便大力扶持自己的几个兄弟,并过继了侄子为后嗣,后来那侄子便成为第二代家主,按照第一代大太监遗愿,每代都会送一个子侄进宫,或从小净身陪伴太子长大,作为皇帝未来的亲信培养,或苦练厨艺,主管御膳房,也因此世代和宫中关系深厚。天子近臣,便利特权非常人可及,代代经营,便积累了庞大的关系网和家产,如今新接任不久的,已经是第五代了。

而近日闻家的忙碌,和送子侄这事有些关联。这一代有些特殊,太子贤明,认为为人主君当爱民如子,无需令人自幼骨肉分离,只为给他作伴,而陛下自幼体弱,精力不济,也长久没提这茬,倒把闻家这样不上不下地吊了许久。

太子的体谅,皇帝的疏忽,对于寻常人家,免于骨肉分离是好事,但对于闻家这种完全靠君主恩泽延续荣耀的人家来说,则会引起失宠无靠的恐慌。如今太子早已成年,再送男丁进宫已经没有意义,而因为此事的拖延,御膳房的位置也已经被人抢先,现在闻家想要送女孩进宫,妃子也好,女官也好,实在不行,宫女也可以。只求能继续停留于皇家视线之中,日后才好徐徐图之。

女子不比男子,总得才貌俱佳才容易得天子青眼,闻家认为自家是厨王世家,厨艺自然还得出类拔萃,如此才容易在宫中出头,要满足这三样条件,便是闻家这样的大家族也未必容易,因此闻家特地召集了本支旁支所有的适龄女子,近日正准备好生挑选一番。

闻近香说起这事时,眉飞色舞颇为兴奋,文臻一边替她大力打气一边哀叹脑子真是个好东西,这节骨眼被派出去办事,她还以为自己是个种子选手咋地?

看她那十指,一个茧子都没有,会做个青菜炒白菜她就跟她姓。

然而今日前往默园的路上,闻近香明显失了谈兴,神情惴惴不安,闻四太爷也不比她好哪去,直接没有进园,两人匆匆说了句不要乱走,便逃也似地走了。那个一板一眼的管家,又关照了一句请勿随意外出,留下两个丫头,便也离开。

管家走出内院,闻少宇还在月洞门处等着,忍不住问了一句,“安排在默园当真好吗?老祖宗可是…”

“老祖宗只对美食感兴趣,还得是不一般的美食,咱们家那许多人,也没人能有那个本事引起他的兴趣,更何况,闻真真不会厨艺。”管家笑意恭谨中透着一丝不以为然,“九少爷尽管放宽心。”

闻近香正好路过,听见这句,忍不住格格一笑,道:“哥哥你真是想太多,什么阿猫阿狗住在默园你都要琢磨三天,也不想想那一看就蠢笨的丫头,哪来的那个命。”又拉身边少女,“近纯,你说是不是?”

她身边那位年纪轻一些的少女,抿唇一笑,虽然没说什么,但神色间的轻鄙,比言语还浓几分。

闻少宇想了想也便放心,闻家被定王逼得厉害,出了个损招,称伊脍要术被闻老太太出嫁时偷偷带走,将事端推给闻老太太这一支,是提前打听过闻老太太一家都对厨艺没兴趣的,如此可以避免万一闻老太太这边真有谁厨艺高超,得了陛下和定王青眼,将来回头报复闻家。

“那好,我也是白担心一句,主要近日这园子里争得乌眼鸡一般,我也是怕节外生枝。”

“九少说笑了,都是大家闺秀,不至于的。”管家答得轻飘,面上神情却全然不是那么回事。

闻少宇也有些讪讪的。闻家要送人去宫中,打的又是甄选为陛下调理身体的女官的旗子,八方亲友都闻风而动,都希冀一场泼天富贵落在自己头上。女官在宫中服役是有年限的,三到五年放出宫,身份可不等同宫女,转成嫔妃的大有人在,再不然好几位殿下也还没婚配,至不济也能指给宗室,闻家自家的女儿更是不甘人后,近几日偌大的宅院热闹得集市一样,不是今天你捞鱼落了水,就是明天她切菜伤了手,测试还没正式开始,已经躺倒了好几位。

闻少宇亲妹子有两个,大妹妹闻近香不擅厨艺,小妹妹闻近纯却是此中高手,是他们这一房最有希望入选进宫的人选,也是整个闻家最看好的种子选手,因此便多上了些心。

只是闻少宇此时想想,也觉得自己多虑,既然闻老太太后代都不善厨艺,这门手艺也不是谁短暂几天恶补一下就能大成,所以闻真真自然只是个过客,等到定王殿下发现她厨艺不佳,说不定下场凄惨也未可知。

闻少宇和管家放心地走了,留下文臻一个人,搬行李,看新居。

文臻有些意外,原本以为这地儿名字听着就高冷,想必也是个冷僻简陋地方,不想偏僻是有些,但简陋绝不能这么昧良心形容,说是园,其实就是两进小独院,院内白石铺地,两明一暗屋子诸般用具齐全,彩漆家具明亮鲜艳,墙头迎春花葳蕤繁盛,灿亮如金,衬出一种簇簇的气氛来。

文臻却觉得这般的热闹和讲究,似乎特意为之,像要告诉人这里并不冷僻一般。

两个丫头有些愚钝,并不像这种大户人家会选拔出来的千伶百俐的婢女,文臻觉得这其中也透着一些刻意。好在她在现代,和三个好基友长年住研究所宿舍,打理自己从来不是问题,她也不指望从这些丫头口中打听出什么来,看院子里竟然有间小小的厨房,里头调料一应俱全,便打发丫头去拿些新鲜菜蔬来,准备自己下厨。

等菜蔬的时间,她立在院子里,看着那些迎春花。

花开得正好,一朵一朵挤挤挨挨,没什么异常,然而在凝足目力的文臻眼里,那些花上面,有字。

墙头开在最下面偏左边第三朵中间的那朵花顺时针数第三瓣上,写着:三呼万岁。

文臻:?

旁边那朵九点钟方向的花瓣上,写着:四喜如意。

文臻:??

上面一朵六点钟方向的花瓣上,写着:一品洪福

文臻:???

第十八章 贪吃熊

啥意思?祷词?祈福?本地有在花瓣上写字祈福的习惯吗?

再说也不是写字,是用针扎出来的小字,扎字的人,定然有好眼力和一手微雕绝活。

隔壁也有一个院子,感觉比这边大,但是院墙很高,尤其两个院子共用的那一截墙,简直恨不得把天捅破。

文臻看着那截墙,心想这是怕人爬过来呢还是怕她爬过去呢?

此时两个丫头已经拿了菜蔬过来,文臻便让她们自己去吃饭休息,她一个独立惯了的现代人,不习惯有人跟在身边,两个丫头乐得轻松,也就回自己的下房去了。

等人一走,文臻袖子一挽,拿了把随身的尖铲,带着绳子,一路以攀岩的方法上了墙,找到那几朵刺字的花,统统摘了,再低头一看,果然那边墙下有一把竹梯,她把绳子系在梯子上,把梯子拽上来,支在墙头,再哧溜哧溜下来,慢慢拽绳,将梯子拽了下来。

看见花上刺字她就想到那边可能有梯子,正是她需要的东西。

抢来梯子,她才看丫鬟拿过来的菜蔬,不由嗤地一笑。

肉也有,是猪脚猪肝之流,鱼也有,品质不佳的鲢鱼。这闻家行事,永远透着一股“我面上给你说得过去,骨子里怎样我不管”的调调。

菜蔬倒还新鲜,不过是豆角青椒之类。

文臻倒不挑菜,她从小喜欢厨艺,三岁烧锅四岁炒菜五岁切丝摆盘,研究所漫长的岁月里,她有大把时间可以打磨厨艺,除了部分实在高端稀罕的食材她实际操作机会少,常规菜色没有不能驾驭的。

鲢鱼实在品相不佳,顺手扔进废料筐。她洗猪脚,刮干净,食盐搓皮,绰水后略微煸炒,啪啪几刀砍成小块,加料酒生姜入水煮,不断撇去浮沫,彻底没有浮沫后捞起沥干,另起锅,练糖,入油,熬出金红色的小泡泡后,放入香葱,桂皮,八角等等,笃笃笃翻炒出香。再放入猪脚翻炒,放酱油,加水,大火烧开小火慢炖。

猪肝以黄酒先略清洗,再去筋切成薄片,薄到几乎可以透光,姜片,葱结,料酒各三勺加芡粉拌匀,大火快炒。

青椒炒鸡蛋,文臻一手端碗,筷子搅得飞起,蛋液飞跃成一道金桥,一直打到蛋液微微冒金黄的泡儿,稍稍加了一点酒,增加鲜美度。

豆角干煸,加醋可增鲜解腻,醋从锅边缓缓淋入。黄昏的日光斜斜映亮她眼睫,连小小的鼻头都似乎在发光。

隔壁似乎有点声响,文臻听见有人大声地道:“花呢?啊?梯子呢!”有沉重的步声,在相邻的墙边转悠。

文臻不理会,一边煎炒烹炸,一边顺手从怀里掏出闻老太太给她的小布包,扔在案台上。

布包用针线封了口,文臻没拆,灰色的布面绣着一个形状有些怪异的图腾。

香气渐渐弥散,猪蹄的香,是一种非常浓烈腴厚闻到便要令人跪着唱臣服的霸道香气,王者之香;豆角的香气则清郁轻灵,令人想起春的凝翠飘绿,是隐士之香;青椒的辣烈之香被鸡蛋的温醇馥郁香气所中和,化为一道既厉烈又温厚的香气,是大将之香。

诸般香气结合在一起,则是集醇香辣鲜于一身的复杂之味,难以言述,只宜自品,正如这复杂而又光怪陆离的人生。

人间之香。

所谓好厨艺,色香味一样也差不得。菜上桌的时候,猪蹄红金闪亮,筷子轻轻一拨,皮肉便分离,皮与肉之间那一层晶莹的脂肪,灯下凝露生光。

豆角则是挂春一般的绿,新鲜幼嫩得仿佛玉雕,让人担心筷子一碰会不会碎。

青椒的翠和鸡蛋的黄结合起来便是这春最美的色彩搭配,木耳莴笋和猪肝的搭配可出鱼香。

那在墙边转悠的脚步,原本似要离开,但从第一缕香气飘出之后,便顿住了。

又过了一会,墙头上一阵簌簌微响。

文臻还是好像没听见。

三菜一汤,饭也好了,米不错,有种现代难见的天然清香,莹润闪亮又颗粒分明。

文臻坐下来吃饭。

迎春花颤动得剧烈,有人在墙头上开骂。

“那丫头,装什么装?还不过来扶我老人家一把!”

哦,微雕和微视高手终于来了。

文臻立即搁下筷子,出了厨房,头一抬。

满是迎春花的墙上,坐着一个矮墩墩的身影,乍一看还以为是孩童,再一看,又好像是个衣着华美的老妇人,穿一件福字连绵酱色莨绸长袍,袍子上不同写法的福字都以金线绣成,灿然生光,只是脸色太黑,和袍子的颜色浑然一体,像一头蹲踞在花丛中的母熊。

母熊手里正拿着一串迎春花,细细嚼着花瓣,一边嘴里咕哝着什么,文臻莫名便想起“心有猛虎,细嗅蔷薇”这句颇有些装逼的话。

熊见她过来,将迎春花递过来,道:“热水绰过,凉水过一遍,以蜂蜜腌制,另加配方,制成金丸,宜治肿毒高热。”

文臻接了花,心想这老太太声音粗哑,和闻老太太半点也没一家人的感觉,一边笑道:“迎春有苦味,并不适宜做菜。”

“那倒是,”老妇人道,“远不如金雀花炖蛋,珠兰鱼片,酥炸月季,菊花豆腐…就算槐花烤饼,也强之甚多…猪肝冷了就不好吃了。”说完咕咚咽一口口水,声音响得似熊在打盹。

最后一句岔到十万八千里,文臻已经笑眯眯端了梯子来,“自己爬下来哈。”

“那好像是我的梯子。”老妇人斜睨她。

“猪肝冷了就不好吃了哟!”

“腿不行啊。”老妇人捶着腿愁眉苦脸说。

文臻自顾自坐下来,“猪蹄也快冷了哦。”

“砰”一声,跳下来了,梯子都没用。

宛如一头熊落地,汤晃了三晃。

“哟,腿不行。”文臻盛汤装饭,头也不抬。

“嗤,我这腿能是好的吗?我这腿要是好的,那群不肖子孙不得把我就地给捆了?”老头一摇一摆在桌边坐下,一抬头看见随随便便挂在灶台边的小布包,随即目光便转了过去,别说表情了,连说话语调都没什么变化。

文臻也仿佛并没看见,好脾气地把饭端上来,头一抬,心中忍不住“哟呵”一声。

这哪是老妇人哪。

这是人妖哪。

鬓边一朵海棠花就不说了,海棠花配碧玉簪也不说了,一张面盆大脸也不说了,可这大脸上,粗眉广额,嘴大如瓢,红红的胭脂吊着鱼尾纹四处迸射的眼角,厚厚的脂粉夹在深深的皮沟里,眨眼抬眉都簌簌往下掉,周星星家的如花妆容效果都没这惊人。

文臻觉得自己手里的碗在颤抖,一定是它抵受不住想自杀。

当“老妇人”一脸不耐烦地一伸手把头发连同海棠绿叶的发髻抓下来,露出光可鉴人的秃顶的时候,她觉得自己何止是碗,世界观都想自杀了。

你说礼教森严的封建社会,怎么会连异装癖这种设置也有呢?

还没等她表示一下复杂的心情,老家伙一抬头看见她端的小碗,白眼一翻,嚷嚷:“这么小的碗怎么够吃?”抬手就拿了一个巨大的汤碗,把锅里的饭一股脑都盛了,堆得岗尖。只给文臻留了半碗饭的量。

文臻还没坐下来,老家伙已经落筷如风。

“好猪蹄,表皮软糯弹牙,瘦肉香嫩,蹄筋滑润,啖肉尽而香气犹存唇舌之间,猪蹄的腴美和筋道尽在其中。”

“好青椒鸡蛋,青椒脆爽,鸡蛋鲜嫩,微辣香咸滋味饱满,小菜可见大心思。”

“好猪肝!猪肝嫩滑是为君,菌笋之鲜便如臣,君臣相济,妙味天成。”

“好豆角,豆角久煮显老,少煮带毒,能将豆角制得这般清新脆鲜,微甜回甘,火候之道,已臻大家。”

一顿饭就听见他巴拉巴拉说话,还不影响吃饭。速度极快,文臻这边饭才吃三口,他老人家已经搁了筷子。

不过他并没有像那些初尝文臻厨艺的人,吃得盆满钵满,相反,他每样菜也只吃几口,饭更是只选了最为香软的部分浅尝辄止,吃饭时的速度和优雅不成正比,形体和胃口也不成正比。

吃完筷子一丢,喝道:“上茶!”

文臻头也不抬,递给他一碗…米汤。

老头一顿,若无其事接过,如品茶一般,从容啜饮一口。

他还真认认真真喝了三口,才开始…吐槽。

“猪脚近骨处肉微紧,应该有短暂窖藏,不是今日刚刚屠宰。”

“豆角有几根微韧,应该是昨日午后采摘。”

“青椒应该是城西白头山附近土地所种,此地土力略薄,种出的青椒辣度有余水分不足,不如城南我们家那块地种出的青椒多矣。”

“至于鸡蛋…如果那鸡能喂点松子那就更好了。”

“唔唔。”文臻随便点头敷衍他。

“吃饱了,我走了。”老头起身,目光在小布包上扫过,似乎想说什么,但终究没有说,坦然向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