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回想在瑞士那几天,最后想起了纪绯离开前的一系列要求。

其实那几天不是她的安全期,但毕竟这么多年了,两个人都是经验十足,不戴的时候,知道如何有效避免一些事。

她努力思考和回忆着,她记得分明就没有在里面……怎么现在会出现这情况?

她没有立刻告诉纪绯,这天外出时购买了检测棒。

为了更准备,她在第二天清晨使用了检测棒。

最后,她看着上面的两道红线,一脸懵。

她趁着纪绯还没醒,将检测棒丢进了废纸筒。

这件事,她得好好想想。

然而,还没等她有时间想一想,下午的时候保姆打扫浴室时,纪绯正好经过,结果好巧不巧看见了废纸筒里的那根检测棒。

有过一次生崽的经验,纪绯当然知道这是什么。

晚上向倾挽从乐团回来的时候,看见家里一大一小两个男人都抱臂坐在沙发上,用同一个表情看着刚回家的她。

餐桌上,保姆已经将晚餐做好了,不过都盖上了保温盖。

“你们两个今天怎么了?”向倾挽换了拖鞋,将外套挂好,转身见沙发上的两人还是同一个表情看着她。

向倾挽本来心里就在盘算这件事,如今见他们这样,立刻猜测道:“你们……不会已经知道了吧?”

“我今天下午放学早,爸爸接我回家时,陈阿姨正在打扫浴室。”开口的是纪蕴,一张嫩嫩的小脸老气横秋,“然后爸爸就说,你瞒了我们两个一件很重要的大事!”

其实纪蕴并没有真的明白陈阿姨打扫浴室和妈妈瞒了大事之间的关系,他也只是似懂非懂,但今天爸爸的表情格外凝重,直觉告诉他,妈妈应该真的瞒了一件大事。

向倾挽揉了揉儿子毛绒绒的脑袋,朝纪绯开口:“要不先吃完饭再说?都快七点了,我饿了。”

“知道饿你还这么晚回来!就不能在包里备一点吃的东西吗?”纪绯一听就心疼了,只是说话时依旧板着脸。

“也不是很晚啊,主要是路上堵车。”

“话都给你说了。”纪绯很不满,但还是站起来,搂过她腰,伸手在她肚子处轻轻按住,“多久了?”

“就今天早上才知道的。”她摸摸他蹙起的漂亮眉心,在他唇角亲了亲,“应该是在瑞士的时候。而且,检测棒也不是百分百靠谱,我原本想周末去医院做个正式的检查,看检查结果再说的。”

纪蕴听得莫名其妙,但爸爸的动作他还是看清了,立刻站在了贴到妈妈身前:“妈妈肚子怎么了?为什么要去医院?生病了?”

“不是生病。”纪绯低头看着儿子,笑了,“你可能就要多一个妹妹了。”他有直觉,向倾挽绝对是有了,而且这次一定会是他想要了很多年的“小小挽”。

“什么妹妹?”纪蕴看了会爸爸,又去看妈妈,最后想起了很久前妈妈给他说过了他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故事。纪蕴反应过来:“妈妈肚子有小宝宝了?”

“还没完全肯定,要等妈妈去医院让医生检查之后,才能肯定。”

“那如果医生叔叔肯定的话,妈妈就会再给我生个弟弟吗?”纪蕴在弟弟和妹妹之间,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前者,显然和他爸爸背道而驰。

“是妹妹。”果然,纪绯立刻纠正。

“可我觉得是弟弟!”纪蕴很高兴,“太好了,班里很多同学都有弟弟妹妹,这下我也会有一个!”

“弟弟会和你抢妈妈,妹妹不会,妹妹只会和你抢爸爸。”纪绯不动声色的丢话。

纪蕴抬头,一脸不怎么相信看着他。

向倾挽忍不住,掐了掐纪绯的脸,“你是爸爸,好意思吗?”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纪绯搂紧她,在她额头亲了又亲,“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多想要个小小挽。”

说着,他又看向自家儿子,“弟弟就和你一样,你每天喜欢缠着妈妈,可是妹妹不同,妹妹会更喜欢爸爸抱着。”

纪蕴皱着眉头冥思苦想很久,还是没有得到答案。

“吃饭吧,傻兮兮的,到底是妹妹还是弟弟,得看他(她)自己想成为什么人。”向倾挽一手圈着大的,一手拉着小的,朝餐桌走去。

周末的时候,确定结果出来了,她果然怀孕了,孕期才一个多月。

顺利的话,这个宝宝会在来年八月的尾巴出生。

这一次,纪绯依旧决定不提前查看。

而这一次,到底会再来一个小小小绯呢,还是来个小小挽?

(此番外完)

作者有话要说:如无意外,小绯和挽挽的番外就先到这里,以后会不会再写,看感觉。

至于是小小挽还是小小小绯,应该会在写其他CP的时候再写到。

下一个番外会写副CP的恋爱故事,具体是学长的,还是师兄的,得看我的感觉。大家可以挑选自己喜欢的CP订阅~爱你们~

一切都看缘分,所以今天继续求个预收吧~

☆、第76章 莎莎和她的晨学弟

番外七——【莎莎和她的晨学弟】(一)

钱莎莎第一次见到晨一肖, 是在刚升入大二那天的秋天。那会大一新生入校, 她身为学生会一员, 又是羽毛球社的社长, 要忙的事情自然很多。

然而,那阵子她刚和前任分手, 情绪实在积极不起来。

前任是她的初恋,高中就在一起了, 对方和她同届, 年龄大她一岁, 长得好看学习也好, 对她也好。

钱莎莎家里有钱,上面还有个哥哥,从小哥哥就各种宠她这个妹妹, 父母也宠, 对她没什么要求, 只希望她快乐平安, 考什么学校都可以, 况且白城就有不错的音乐大学, 能不离家自然最好。

而初恋的情况则有些不同。

初恋叫陈一韶,老家不在白城,是在西北方向的一个从来没听过的小镇。

陈一韶家里的条件很一般,但他从小读书就好, 成绩向来都是小镇第一名, 他初中快毕业时, 他父母下定决心,将他寄送到了白城的亲戚家里。

这也是陈家唯一的一个住在大城市里的亲戚,关系不算近,但好歹沾亲带故。

对从来就没什么见识又老实巴交的陈家父母来说,这样大城市的亲戚,肯留着儿子在家里住,照应着,已经非常不容易。

所以,他们从来不敢多提要求,每个月努力积攒下的钱,一部分给儿子作为他在大城市的学杂零花,另外一大部分,则都给了亲戚作为食宿费。

那家亲戚的家境也只是普通,家里是陈旧的两室两厅户,也就七十多平米,夫妻俩一个在小饭馆当厨师,一个早早下岗在家,家里还有个年纪比陈一韶小三岁的男孩子。

因为陈一韶的到来,原本就略显狭小的房子愈发显得窘迫。

亲戚夫妇俩安排陈一韶睡在自己儿子的房间,起初是让他打地铺。后来天气渐渐冷了,就给他买了个折叠床,白天收起来,等到两人放学做完功课要休息的时候,再展开来铺上被褥睡觉。

麻烦是麻烦了点,但好歹也算能睡个好觉。

陈一韶是个话少但自尊心很强的人,从小镇到大城市,加上寄人篱下,以及多多少少能感受到亲戚一家人对自己隐约的排斥,使得他个性愈发沉默寡言。

他心里多少清楚,如果不是父母每个月省吃俭用寄给亲戚夫妇的一千块钱,对方根本不可能让他住下。他下定决心,一定要更努力读书,考一个好大学,只要进了大学就能搬去宿舍住。

父母就不用再那么节省着贴钱给亲戚家,自己也不必再忍受亲戚家小孩嫌弃的目光和他每天同睡一个房间。

拿钱莎莎多年之后的目光来看,她和陈一韶,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们的成长背景不同,个性不同,价值观和人生观也完全不同。

可喜欢上对方的时候,她才十六、七岁,只懂得喜欢和不喜欢,哪里会考虑其他那么多。

她喜欢陈一韶,他是年纪第一,话少安静,从来不跟着其他那些男生打打闹闹疯疯癫癫。

她总觉得,他的身上有一种和同龄人不一样的气质,深沉,像一本她从未读过的书,她想翻开书页好好品味,将他读懂。

钱莎莎家里条件好,父亲早年做生意,投资了很多固定资产,家里一个月光收租金的钱就要十几万,钱母早就不上班了,请了阿姨,每天变着花样给家里几个人做各种好吃的。

钱莎莎的哥哥是学计算机的,大了她很多岁,早已大学毕业,投资开设了属于自己的网络公司。

虽然规模小,但发展稳定,赚的也不错。家里人都宠钱莎莎,每个月她光是零花钱就有好几千——在她还是高中生的时代,这是非常多的一笔钱。

钱父早就放话,家里不用莎莎赚钱,哪怕她以后考不上大学找不到工作也没事,家里那么多店铺投资,随便移几套给她,她可以躺着收租,或者照她的意愿开她喜欢的店,都可以。

这样轻松愉快无压力的家庭环境下成长起来的钱莎莎,到十六、七岁的时候,脑袋里面,没有比自己喜欢的男生是否喜欢自己更重要的事情了。

她追陈一韶花了整整八个月。

从高一的初春,直至高二的秋天。当他第一次停步等她,然后轻轻牵住她的手时,钱莎莎决定这一辈子都不要和他分开。

然而,现实总是无情。

陈一韶的家庭背景,注定了他的生活方式。

他这辈子,所有想要的一切,都必须得靠自己的努力打拼才能获得。

他必须努力学习,必须考上名牌大学,必须拿到奖学金。

高三毕业的夏天,陈一韶去了北城,而她留在了白城。

钱莎莎不是没想过和他考同一个学校,可是她是学音乐的,专业是钢琴,白城就有最好的音乐学院,而他所在的学校根本就没有钢琴这门学科。

可那会钱莎莎脑热心热,仍旧一心想要考去北城,哪怕不在同一个学校,能在同一个城市也好啊。

后来,钱莎莎的哥哥私下找上了陈一韶,和他长谈了数个小时。他并不是反对两人交往,但只是希望对方也能从莎莎的角度考虑,白城音乐学院是她最好的选择,弃近就远并不明智。

陈一韶最终还是开口让莎莎留了下来,他不是个自私的人。

两人的恋爱关系,在彼此升入大学后,维持了一年。和其他所有远距离的恋爱一样,再多的情感也抗不过现实。

大一暑假的时候,陈一韶没有回来,他忙于兼职赚钱,期间还抽时间回了趟他的老家。他给他的父母弟妹带了礼物,因为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他了。

这一趟回家,他花了不少钱,捉襟见肘,再没有钱来白城和莎莎见面。可是出于自尊心,他并没有告诉她原因。

莎莎起先生气了一阵子,可是后来还是想他,就自己买了机票飞去了白城。

他看到她很惊讶,也有惊喜,但陈一韶很忙,白天晚上打了两份工,他根本没有时间陪她。莎莎去他工作的咖啡店找他,却看见他和一起在咖啡厅打工的女生玩笑聊天。

那女生靠的他很近,不时的拍他肩膀,拉拉他手臂,甚至凑到他耳旁说悄悄话。

但陈一韶一点避嫌的意思也没有,那天,钱莎莎发了脾气,事情闹的很僵,大家脸上都不好看。

咖啡厅的老板差点把陈一韶和那个女生一起炒掉,陈一韶求了对方很久,各种保证,老板才答应再给一次机会。

送她回酒店的路上,陈一韶问她,能不能不要这么任性?

莎莎一直在等他的解释和劝哄,结果却等来了指责,最终,她和他吵了起来——或者说,是她单方面的吵。

她埋怨他不体贴,自己大老远的跑来,不陪她也就算了,可是还和其他女生搞暧昧,她问他是不是不爱她了?

可陈一韶始终没有开口。

最后,她哭了,而他看着她身后的五星级酒店,长长叹了口气。

他想告诉她,她在这里住一晚的费用,几乎相当于他打工一个月的费用。而她来北城后,就一直住在这里,一连好多天。

越是长大,陈一韶越是觉得无奈,哪怕毕业后能去大公司上班,但已经可以预见,工作依旧会如现在打工一样,必须战战兢兢,看着上司的脸色,每一天为了赚钱而努力。

可即便这样,在这个城市,他依旧买不起房买不起车,他根本不可能给她好的生活。

或许有一天他会成功,但她可要等上很多很多年。

那时候,钱莎莎还年轻,到底是任性的,想逼他开口,让他哄自己,哪怕只是伸手抱抱她,她就不会再生气了。可是他什么都没有做,最后,她说出了那两个字。

分手。

她说的是气话,可最后他却让这两个字变成了现实。

三年的初恋就这样走到了尽头。

大二开学之后,钱莎莎整个人都是焉的,懒洋洋的提不起劲头。羽毛球社的其他社员在认真给入学新生介绍时,她则懒洋洋的趴在课桌上,枕着手臂看向天空。

很快,有人站到了她前面,喊她学姐,问一些入社的基本要求。

钱莎莎抬头,面前站了个年轻的男孩,他长得很高,身上的T恤干净整洁,面容俊帅,气质非常干净文雅。

莎莎撑着下颚,有气无力的问对方一些简单的问题,并想对方简单讲述一些羽毛球社的要求和制度,男孩看着她,听得很认真,那双眼睛仿佛天生会笑,给人一种亲切的好感。

一旁经过的女生,都会忍不住回头看他几眼,然后笑着互相悄悄议论。

私心说,莎莎觉得他其实长得很好看,要不是这会她才分手还在疗伤,估计也会对他有兴趣。但所有的好奇,都在对方报出自己的名字后,消失无踪。

他说他叫晨一肖。

晨一肖?

陈一韶。

太过相像的两个名字,让钱莎莎一瞬间对对方兴致全无,严格来说,应该是连好奇心都没有了。

她没办法接受,每次别人或者自己在喊面前这个人的名字,会让她第一时间想起前任男友。这种感觉,就仿佛有人在一次次的去揭她的伤疤。

然而,晨一肖进了羽毛球社,他们两个总免不了见面。

因为名字的缘故,钱莎莎在他面前,态度始终有点冷淡,虽然不至于冷脸,但显然不像在其他人面前时那么热络。

而晨一肖,却仿佛从来没感觉到她的冷淡,每次她出现,都会笑着和她打招呼,上前和她说话,问这样那样的问题。

钱莎莎一直以为他不知道自己待他刻意的冷淡,直到某次,羽毛球社外出拉练。

晨一肖在拉练跑步时摔着了膝盖,社长兼经理的她拿出医药箱,小心翼翼替他消毒处理伤口时,对方突然开口问道:“学姐,我是不是哪里做的不好?”

钱莎莎被他问得一愣,抬头看他,男孩专注的看着她,神情柔和:“如果我哪里做的不好,请学姐一定要告诉我,我会改正的。”

他那么认真的看着她,眸底是全然的真诚,那种真诚在某个瞬间令她有微微的动容。

钱莎莎笑了笑:“没有,你一直都做的很好。”

他似乎很高兴,随即道:“那学姐等一会可以和我组队打球吗?我进社这么久,一直都没有和学姐一起组过对。”

组队,男女混合二对二,是他们这次的一个重要训练项目,不久之后会和白城的其他大学一起PK。

“你都摔成这样了,还能打?”

“能啊!只是小伤,而且有学姐在,没问题的!”他笑了,牙齿洁白,眼睛弯成了月牙,比起他不笑的时候,更加令人惊艳。

钱莎莎多看了他两眼,心想难怪这家伙一进学校,就成了新一届的校草。

这次之后,钱莎莎待晨一肖的态度好了一些,她自我反省,觉得因为一个名字故意给人摆脸色是很不成熟的做法。

最终,由他和钱莎莎组队的男女混合双打,取得了大学友谊赛中混合双打的亚军。

虽然屈居第二,但比起往年垫底的成绩,已经是个飞速的进步。

那天所有羽毛球社的社会都很开心,大家一起去吃了烤肉,还喝了不少啤酒。这是钱莎莎第一次喝酒,结果一罐啤酒还没喝完,她就趴下了。

朦朦胧胧中,似乎有人在和她说话,问她怎么样,要不要回学校休息?

之后,有人小心翼翼扶起她,那双手有力而温暖,最终将她背在身上。

钱莎莎感觉自己像是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全是高中时候被喜欢的男生第一次牵手时的甜蜜。

她伏在他背上,感觉他正一步步走着,他肩膀宽阔,很有安全感。

她喊他的名字,陈一韶、陈一韶……

三年的恋爱,哪里是这么容易忘记的,那是她的初恋,她用心喜欢过的人,曾经以为会一辈子都在一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