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彦,你现在去买一辆自行车来。让她骑自行车带我去。”

林可颂傻眼了,“什么?”

她不是没带过人。曾经学校组织骑自行车去郊游的时候,宋意然少爷病犯了,自己只好以一介女流的身份带着他骑了两个多小时,导致第二天腰酸背痛,特别是两条腿连走路都迈不开步子了。

“这样太危险了!”李彦再次反对。

“你是我的助理,你的工作是满足我的要求而不是不断否决我的决定。”

江千帆的声音凉凉的。

李彦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了。

“是的,江先生。”

林可颂尴尬地拽着江千帆盲杖的另一端站在路上。

不少行人路过都忍不住多看他们两眼。毕竟江千帆有着过分出色的外貌以及极有疏离感的气质,而林可颂现在却觉得自己是在遛帅哥……啊,是被冰山帅哥遛。

李彦的办事效率超乎林可颂的想象。不到十五分钟,他们就买来了一辆自行车。

林可颂瞄了一眼贴在上面的价格,差点没吓死,够她两个月实习薪水了!

不仅如此,他们还在前车篓子里放上了江千帆专用的餐具、纸巾等等。

李彦还把林可颂的身份证给拍了下来,意思是如果他的江先生出了什么问题,他们就会报警抓她。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林可颂忽然有点不想接这个活儿了。

天上果然不会掉馅饼……

林可颂扶着自行车,硬着头皮说了声:“您可以坐上来了,江先生。”

“嗯。”

江千帆坐了上去,林可颂一咬牙,踩了出去。

还好有宋意然给她做练习,不然她搭着江千帆这个目测一米八五的大男人怎么可能还骑得这么英姿煞爽?错了……是英姿飒爽。

“你叫什么名字?”身后的江千帆问。

“林可颂。”林可颂吸一口气,身后这位金主必须得小心对待啊,“江先生对小吃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偏好?”

“只要在一般的高档餐厅里吃不到的东西就好。”

这样冰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林可颂因为用力蹬脚踏而起了薄汗的背脊这会儿又是凉飕飕一片了。

林可颂在脑海里飞速搜索。

自行车也远离大街,驶向一些小街小道。

“江先生,既然是民间小吃,那就肯定不会像是浪花饭店那么讲究了。只是吃口味,要求不了品质了。”

林可颂得提前给这位江先生打好预防针。不合他口味不要紧,万一他在吃东西的地方表示出不满和不开心的话,场面会很尴尬啊!

“嗯。”

“那个……我选的地方也是我觉得相对比较干净的。我吃了二十年也没闹过一次肚子的地方。”

“嗯。”

“只是都是写街边或者胡同里的小店,有些店就是对方的家。”

“嗯。”

林可颂忽然觉得词穷了。

仁兄,你除了“嗯”之外,还会说点别的吗?

同样是坐在她的自行车后面,林可颂忽然觉得比起这位江先生,宋意然绝对是“萌萌哒”!

“江先生,请问你叫什么名字啊?”林可颂觉得要是连坐在自己单车架上的人都不知道叫什么,实在太坑爹了。

“江千帆。”

这就是回答,三个字。比如哪个“千”,哪个“帆”,一点附加的解释都没有。

直到几秒钟之后,林可颂终于反应过来对方的名字可能是“江千帆”。

江水东逝,千帆尽过。

这个名字听起来有点看尽沧桑的惆怅。

但名字的主人却漠然到让人不知如何相处。

林可颂在沉闷中蹬着单车,终于来到了一个路边小摊,一位老婆婆正围着口锅,缓缓搅拌着。

几张折叠桌前,几对年轻的小男女正在慢慢吃着什么,相互说说笑笑。空气里飘着一股令人下意识流口水的香气,林可颂还没停车,就忍不住咽口水了。

她单脚点着地,说了声:“江先生,我们到了。王婆婆的炒肝儿,是我从小吃到大的。”

江千帆下了车,林可颂这时候才发觉李彦买了自行车却没买锁!

她只好随手将自行车靠在一旁,用餐巾纸垫在折叠椅上,请江千帆坐下,然后覆在他的耳边小声说:“因为这是小吃摊子,所以碗和筷子都是随便洗了洗之后放在热水里煮过就算消毒了。您不介意吧?”

江千帆别过脸,很明显对林可颂的靠近很不喜。

“能做到这样已经不错了。”

林可颂开心地去找王婆婆点炒肝儿了。就连宋意然那个嘴刁的家伙都会恬不知耻地要她打包王婆婆的炒肝儿给他带去学校。她就不信这位江先生会觉得王婆婆的炒肝儿不好吃!

林可颂从王婆婆那里接过炒肝儿,小心翼翼地端到江千帆的面前,“江先生,有点烫,你小心一点。”

她将勺子靠在碗的边上,本来想带着江千帆的手去碰勺子,但想起李彦说过他不喜欢别人碰他,于是只能安静地坐在旁边。

江千帆低下头,温热的蒸汽缭绕而起,带着炒肝儿浓郁的香气。

他的睫毛很长,鼻骨十分高挺。在这样薄薄的热气之下,原本冷峻的五官也柔和了起来。

林可颂在心里感到深深地可惜。如果他看得见,大概就真的很符合女孩子幻想的总裁狂霸酷拽了吧……她还是第一次见到有谁的外形能跟宋意然那个花心大罗卜相媲美的。

江千帆吃东西的动作内敛而优雅,缓慢但不会让人觉得矫情与女气。

相反,林可颂必须承认,真的很有观赏性。

当嘴唇开启时,可以微微看见他的舌尖,碰上勺子的那一刻,这个一脸漠然的男子多了一分撩人心绪的感性。

只是他只吃了一口,就放下勺子了。

“怎么了?是不好吃吗?”

“就食材来说,猪肝很新鲜,猪肠处理的很干净。在油熬热之后加入八角与茴香炸透之后放入生蒜。炸至金黄之后,再佐以适量的黄酱,并且熬制口蘑汤。相互融合之后勾芡。本来内脏是最不好处理的食材,但是这份炒肝儿却提炼出了猪肠与猪肝最鲜美的感觉。”

“所以你是觉得好吃了?”林可颂的眼睛亮了。

她记得江千帆说过,如果带他尝到了让他觉得美味的东西,出了一千美金的导游费之外,还有五百美金的奖励!

“普通的路边摊能做到这样的地步,确实难得。但谈不上好吃。”

林可颂囧了。哪里不好吃了?怎么不好吃啦?为什么不好吃啦?

这简直就是侮辱王婆婆几十年的手艺啊!

☆、资本家=被唾弃

“口蘑汤中加入的口蘑太多。适量的口蘑可以为猪肝与猪肠提味,但如果量多了的话,就会掩盖住这个小吃最精华的部分。”

说完,江千帆已经准备起身了。

林可颂看着那一碗几乎没被动过的炒肝儿,心疼的要命。每次自己将王婆婆的炒肝儿带去给寝室里的那群馋嘴猫,她们恨不得打包盒都给舔干净了。可江千帆却只吃了一口,还一副指点江山的口气。

林可颂不想王婆婆看见剩了这么多,赶紧就着江千帆用过的勺子,三两下吃了半碗下去,差点没把天花板给烫了。

江千帆却用盲杖敲了敲桌面,低声说:“走了。去下一个地方。”

林可颂随便擦了擦嘴,心想王婆婆的炒肝儿不合你的口味,偌大个城市,总有合你口味的小吃吧!

她扶稳了自行车,江千帆坐了上来,林可颂在心里想着下一个地方去哪里。

渐渐地,他们来到了一个胡同。车轮下的石板路已经不那么齐全了,不由得颠簸起来。

林可颂晃荡了好几下。她本以为身后的江先生会至少抓住她或者抓住坐垫,但是他始终淡定地将双手垂落在腿上。

这让林可颂起了坏心眼。

她故意发出“啊呀啊呀”的叫喊声,歪歪扭扭地向前骑去。

但是令人失望的是,按道理盲人的平衡能力是不怎么样的,可江千帆却始终稳如泰山地坐在她的身后,连一声惊呼都没有过。

“我的听力很好,林小姐。这条路上的行人很少,路面虽然并不平坦但以你的能力应该可以很好地掌控平衡。”

江千帆的声音凉凉地从身后传来。

林可颂一颗心顿时沉了下去。

她只是想开个小小的玩笑而已,不会被扣“导游费”吧?

“那个……我只是觉得气氛有点冷场,活跃一下气氛而已……呵呵……”

同样的事情她也对宋意然做过,这家伙就会恬不知耻地说什么“要死一起死”,然后两个人哈哈大笑。

可是当后座的人换成了江千帆,就真的成作死了。

“我和你之间不过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不需要活跃气氛。”

江千帆的声音像是机器一般毫无起伏,甚至带着微凉的金属质感。

林可颂发现自己竟然无言以对。

她一边骑着车一边在心里想着,这位江先生到底是生活在怎样一个环境里。连最基本的人情世故都不懂吗?就算他们只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她这么辛苦骑着车载着他溜过这些大街小巷,难道连说笑两句的资格都没有?

看他去浪花饭店乘坐的是豪车,饭店的董事又亲自相迎,还有那个什么助理李彦也是一副对他关心得要死的模样,说他是什么重要人物——多半就是个资本家吧!

资本家都是要被唾弃的!

当他们来到胡同的尽头,与一条大街的交汇处时,林可颂停了下来。

一阵油爆炝锅的味道传来,以及浓郁的酱汁香气,林可颂下意识舔了舔嘴唇。

“江先生,我们到了。尝尝这里的爆肚吧。一般外地人都喜欢去什么有名的小吃街或者商业街吃爆肚。其实那就是忽悠外地人的,反倒是这种胡同里或者街边的爆肚做得更加正宗。”

除了介绍吃的,林可颂已经不想和他说别的话了。

照例,她在江千帆坐下之前,先用纸巾替他把座位都给擦干净了,小桌的桌面也擦得一点油光都没有。

林可颂在心里想,这还没去叔叔的餐馆呢,自己就已经当上服务员了……

当她倾下身来的时候,她隐隐闻到江千帆身上有一种清爽的香味。

那并不是男士古龙的味道,而是更加自然的气息,好像是某种沐浴乳的味道。

林可颂忍不住靠近,因为在这样浓厚的爆肚香味里,江千帆身上的气息莫名的怡人,甚至还带着一丝暖意。

在她不注意的时候,头顶翘起的发梢扫过了江千帆的下巴。

“你是想要对我投怀送抱吗?”

对方的声音犹如从头顶泼下来的一盆冷水,林可颂迅速回到了现实。

“啊,不是不是!桌子的边缘有点脏而已。”

“可是你刚才并没有在擦桌子的边缘。”

江千帆毫不留情地拆穿林可颂的谎言。

林可颂再次无言以对。

一千美金一天的导游费,绝对要求导游要有一颗坚强的心。

她想起宋意然的没脸没皮,顿时扯起了个笑脸:“江先生身上的味道好闻呗。我就好奇了一下而已。你别介意,我并没有碰到你。”

江千帆没有开口说话,这让林可颂呼出一口气来。

因为她感觉只要江千帆一开口,必有插刀效果。

林可颂点了一份爆肚,在心中祈祷着这个让她吃了十几年都不觉得腻味的小吃能让江千帆说一声“好吃”。

林可颂知道这家小店并不是那么讲究餐具的干净卫生,于是取来了李彦为江千帆准备的餐具,盛了爆肚之后端到了江千帆的面前。

这种香味比起王婆婆的炒肝儿更加刺激口水的分泌,要不是在浪花饭店吃太饱,刚才又吃了几大口炒肝儿,这一份爆肚,林可颂只需要一分钟就能扫荡干净。

江千帆抬起了筷子。他的手指修长富有别致的美感,仿佛所有经过他手的东西,都会变得美好起来。

他夹起了一块爆肚,在鼻间停留了短暂的一瞬之后,送入口中。

林可颂的心脏悬了起来。

他会觉得好吃吗?骑了这么大老远的自行车来到这里,应该物有所值了吧?

那一刻,林可颂下意识睁大了眼睛,盯着江千帆的唇间。当他的嘴唇微启,轻轻顶上食物的那一个瞬间,忽然有一种什么东西在耳边裂开的感觉。

这个男人吃东西的姿态让人感觉不到热情。

可偏偏当食物送入他的唇齿之间时,林可颂能够感觉到一种执着与纯粹。

难道真的是脸长得好看,就算说话做事都冷冰冰的也能被原谅?

她默默等待着这个男人会再吃第二口,但是他还是将筷子放下来了。

“怎么了?不好吃吗?”林可颂紧张了起来。

对于林记爆肚,她可是很有信心的。她在这座城市生活了这么久,吃了许多爆肚,只有林记爆肚是最完美的。

“不难吃。但是也谈不上好吃。”

“……”

林可颂顿时沮丧了起来,只是不难吃而已吗?那么她这二十年到底吃的算什么?

她现在已经完全可以确定,眼前这个人比宋意然那个混球还难伺候。

“为什么你会觉得不好吃?”

林可颂觉得就算死也要死个明白……

“这道爆肚,就口味而言。比起许多专业厨师做也毫不逊色。酱料以芝麻酱、玫瑰腐乳、韭菜花、酱油、糖、香油、韭菜花、香菜、葱末搭配调和而成。咸香度是合适的。”

酱料没问题,难道问题出在爆肚上?

“灼烫爆肚用的热水中也放入了花椒和葱,为了去除牛百叶的腥味。这一点设想周到,做得也不错。”

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到底哪里让你觉得不满意啊?

“但是淋在爆肚上的辣椒油,因为火太大,让辣椒发黑,与花椒在一起,形成了苦味。”

他的声音冰冷而平静,就像某种准则,某个不可逾越的界限。

所有的怀疑与争论,在他面前都不再有沸腾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