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可能!”

林可颂伸手拿起筷子,夹了一片送进嘴里,十分仔细用力地品味着,只觉得很好吃。

但是渐渐的,她也感觉到些微的苦味,那种辣椒与花椒炸过头之后的味道。

可是一般人怎么会去在意那一点点苦?甚至于不用力去分辨根本就感觉不出来啊!这真的不是吹毛求疵吗?

林可颂抬起眼看着江千帆,忽然在想这家伙的舌头到底是怎么个构造?这么细微的味道他只用一口就察觉到了?

“走吧。”江千帆站起身来,整了整自己的衣领。

“等等……你的餐具……”

“刚才你吃过了,我不会再用了。”

江千帆取出盲杖,探了探路,丝毫不顾及林可颂,就这么走了出去。

林可颂看了眼那一份爆肚,心中祈祷着老板可别记恨她这么浪费。

林可颂认命地叹了口气,跟上了江千帆。

她有点怀疑,这世上能让他觉得好吃的东西到底存在不存在?

还好林可颂经常光顾的小吃摊儿的位置都没有太松散,否则偌大的城市,光靠她两条腿踩着自行车,后面还坐着个一百多斤的男人,她非得虚脱了不可。

她带着江千帆品尝了徐记的豌豆黄,江千帆只吃了一口,评语是口感上佳,甜度太过。

又尝了尝天桥下的茶汤,江千帆还是只吃了一口,评语是质地细腻,厚薄适宜,但桂花卤所选的桂花不够新鲜。

林可颂已经不想说话了,只说了声“上车吧”,然后蹬着自行车行入小巷之中。

之后的艾窝窝、冷锅鱼、炸酱面都如同林可颂所预料的被江千帆统统一言以蔽之地枪毙掉了。

天色渐晚,原本奔着一千美金一天导游费的林可颂觉得自己是应该给对方提供全方位、专业化、任劳任怨、不辞辛苦的服务,但她的耐心却快被消磨光了,而且她也没收定金不是!

她很想点着江千帆的脑袋问他:我说兄弟,这么多的小吃,很多都是几十年传承的工艺,怎么到你这里就只能让你吃得下一口了?你干脆叫“江一口”得了!

☆、偷手机贼=秃顶

可偏偏后座上的人气定神闲,那张扑克牌脸连变都没变过。

“你还有地方可去吗?”

江千帆用的不是疑问句的语气,而是陈述句。

这一问,林可颂一把火从胸口燃气,直冲大脑。真的很想将自行车往路边一甩,给他套上个麻袋,踹他进地缝里。

啊,对了,这家伙是瞎子。连麻袋都不用套。可惜他那个鬼助理拍了她的身份证。

我不生气。

我不生气。

我真的不生气。

宋意然那个无脑少爷自己都忍了十年,江千帆就一个瞎子!

人家都瞎了,要任性,就任性一点吧!

“当然还有。这座城市这么大,你想要把这里的小吃吃尽了,还没那么容易呢!”

林可颂记得有一家的姜丝排叉味道还不错,当然她知道肯定过不了江千帆的舌头。只是答应了对方做一天的导游品尝小吃,她还是会尽职尽责地在时间范围内带着他把那些小吃都逛一遍。

只是此刻的林可颂已经成了霜打的茄子,低着头,完全没有当初的雄心壮志。

空气里传来一阵臭味,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她曾经就读的初中门口。林可颂余光一瞄,就看见一个炸臭豆腐的摊子。忽然回想起自己第一次在宋意然对面吃臭豆腐的情景。

自己吃得津津有味,那家伙却拧着脑袋一副快吐了的表情。

林可颂嘴角向上一扯,坏心眼又起来了。

“嘿,我说,到了。尝尝这里的臭豆腐!”

“臭豆腐好像不是这里的小吃。”江千帆的眉心略微蹙起。

林可颂在心里想着,这会儿有戏。姑奶奶就等着你吐出来。

“这你就不知道了,整座城市的中学生,谁不知道这个臭豆腐摊子?多少学生下了课,骑着自行车到这里来买臭豆腐?不是我说,你的运气实在太好了。学生潮已经过去,不用排队,多好!”

“我不吃臭豆腐。”江千帆的声音凉凉的,带着命令式的口吻。

林可颂本来就没有打算说服他吃臭豆腐。

要恶心一个人,不一定非得让对方吃恶心的东西。

只要她不觉得恶心,就照样能恶心他。

“那没关系,我一会儿就带你去吃姜丝排叉。我好不容易路过一趟自己的初中,你让我过过嘴瘾啊!”

“你这是在浪费我的时间。我一千美金支付你一天的导游费,并不包括我等你吃东西的时间。”

江千帆的声音像是从机器里放出来的,每一个字都标准清晰到媲美新闻主播,特别是那冰凉的音质,格外欠揍。

林可颂眨了眨眼睛,连吃个臭豆腐的一分钟这家伙都计算得这么清楚。

资本家果然就是资本家!

疯狂压榨劳动人民的剩余价值!

林可颂很想跟对方理论一番,但江千帆的“时间浪费论”虽然简单但逻辑充分,一时之间林可颂竟然不知道说什么好。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背着包戴着帽子的人路过他们俩的身边,撞了江千帆一下,低着头闷着声音说了句“对不起”,便匆匆离开。

林可颂还在与江千帆对视的时候,江千帆蓦然开口:“刚才那个撞我的人偷走了我的手机。”

“啊……什么?”

话题转太快,林可颂一时之间还没将臭豆腐与手机建立起逻辑关系。

两秒钟之后,林可颂忽然意识到了什么,看向那个正逐渐混入人流之中的背包男。

“你在原地等着我!哪里都不许去!我去追手机!”

说完,林可颂调转车头,奋力踩踏,追了上去。

她这辈子最痛恨第三只手了!

有手有脚,有偷手机的本事为什么不去找个正经活儿干!

更不用说今年过年的时候,她陪着父亲和母亲去看烟花表演。等表演结束之后,她的手机就不翼而飞了!

林可颂没有大声吆喝“捉贼”,而是憋着一股劲儿冲了过去。

就快冲到对方面前的时候,那家伙忽然一回头发现了林可颂,立即狂奔起来。

你两条腿还能跑过我两个轮子!

林可颂十分神勇地冲了上去,周围行人纷纷退让。

这时候她喊了起来:“抓偷手机贼了!抓偷手机贼了!前面那个背着黑色皮包的贼!大家帮忙抓住他!”

那家伙果断地脱了自己的包,随手扔到一旁的邮筒上。

林可颂继续喊:“抓头手机贼了!就那个戴棕色毛线帽子的!”

那家伙脱了自己的帽子揣兜儿里,脑门上就剩下两三撮头发在风中摇摆。

“偷手机贼!就那个秃顶!大家帮帮忙!”

就不信你还能突然长出头发来!

两个好心的大叔将秃顶贼拦住了,林可颂刚要上前去说谢谢,谁知道那两个大叔却将秃顶贼拦到了身后。

“我所这位小丫头,你说别人偷了你的手机?你手机什么样的?你给形容一下?”

“那是我朋友的手机,我没看清。”林可颂喘了口气。

“姑娘,这就是你不对了。你嚷嚷着要抓偷手机的贼,可这会儿又不知道手机长什么样儿,这就无法分辨他身上的手机到底是不是偷了你的,还是本来就是他自个儿的了!”

林可颂总算明白了,这几个人是一伙儿的!只是她林可颂也不是好惹的!

当初在大学里,宋意然忽然发了疯要去学什么跆拳道,还把她给拉上了。结果这家伙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就坐在一旁喝果汁泡妞了,反倒是林可颂练出了些名堂。最后宋意然的总结就是:林可颂不仅仅是他的兄弟,还是他的保镖!

林可颂是有信心将秃顶男踹上天的,但是再加这两个同伙……她是不会自不量力的。

路过的行人们同情地看着她。

那秃顶男笑了笑,转身就走进小巷里了。

林可颂好汉不吃眼前亏,就不信你也没个落单的时候!

她转身骑着自行车走了,但却是绕到了巷子的另一头,耐心地等着秃顶男吹着口哨走过来。而他的同伴还在巷子与大街的交界处晃悠着,似乎是提防林可颂再度找上来。

白痴!现在可是远水救不了近火了!

林可颂猛地窜出来,一抬腿就踢在那秃子的肚皮上,对方差点没吐出来。她一把拎过对方的领子,气势十足将他摁在墙上,“我手机呢!”

“你……你小心我兄弟们过来……”

林可颂的余光望了望巷口,他那两个傻瓜兄弟正背对着他们抽烟呢。

“干嘛?等你兄弟过来看我揍你啊!”林可颂扬了扬拳头,“信不信等你兄弟过来,你就成猪头了!手机呢!”

“在……在这儿呢……”秃子就要去摸自己的口袋。

林可颂可没那么傻,这家伙要是掏的是匕首那还得了?

“我自己来!”林可颂亲自从他的口袋里掏出一部蹭亮的新款手机,明摆着就不是这秃子的风格,“这是你偷的那部吗?”

“是……是……我就偷了这么一部……今天刚开张……”

林可颂可不傻,她顺带取出自己的手机,给这家伙照了张相,然后用恶霸的语气说:“你给我听好了,你要是再敢偷手机,或者带着你那帮弟兄来找我的麻烦,我就把你照片发到公安局备案去!”

“别啊!姑奶奶!不偷了!不偷了!”

林可颂哼了一声,看了眼巷口,再抬手看了看时间,那里是有摄像头的,刚好能把自己追贼却被贼的同伙拦住的录像。她才不相信这家伙狗能改得了吃屎,铁定继续偷。她一会儿就去警察局报案去。

转过身,跨上自行车,林可颂回去学校门口找江千帆。

一边骑着,一边想着自己刚才特别英勇的那一幕。

唉呀……勇揍偷手机贼什么的,这不是男人该做的事情吗?

自己这样一点也不温柔小鸟依人。

这要是楚婷遇上同样的事情,早就在一旁尖叫等着宋意然给她追手机去。

啊……不,宋意然那厮是不会去追手机的,他只会说:没关系,再买个新的……

而且自己这次是真的运气好。万一秃子的同伙一直和秃子在一起,自己根本追不回手机。而且万一他们发现了,冲回来,自己也只有骑着自行车逃跑的命。

唉,她还真不该头脑发热去追什么手机呢。应该带着江千帆去报警。

林可颂正在脑子里想象江千帆坐警察局里的表情时,前车轮压着个小石子儿,车轮一歪,林可颂哗啦一下栽了下去。

自行车轮子呼啦啦旋转着。

林可颂的嘴巴却咧到了一边。她两只手的手掌火烧一样地疼,抬起来一看,手掌被擦破了一大片。她仰头叹了口气,坚强地站起身来,取了餐巾纸垫在手掌心,骑上自行车,继续去找江千帆。

等到她回到学校门口的时候,已经晚上八点半了。

炸臭豆腐的摊子正在收摊。四周早就没了江千帆的踪影。

☆、暗恋的味道=冰糖葫芦

林可颂的心脏往下沉了一下。她也没离开太久啊!人怎么就没了?

“老板!刚才有个长得挺好看的男的,眼睛看不见的,就站在这个位置,你知道他去哪里了吗?”

“哦,我看见他过了马路,去对面了!”

“他……自己过的马路?”

“是啊。”

“真是不要命了!”林可颂赶紧骑到了对面。

对面是一排文具用品店还有书店什么的。林可颂挨着个儿找,还是没找到。

背上都急出汗水了。

搞什么啊!不是让他在原地等着她吗!他自己过什么马路!乱晃什么!

手机都没了,让人怎么联系到他!

“原地等”这三个字他听不懂啊!

林可颂将所有的店面都问了一遍,心急如焚想着是不是要报警了,终于一个小卖部的老板对她说:“你要找的那个人好像去了那个什么慕枫咖啡馆!”

林可颂差点没给老板跪下了。

她急匆匆去了咖啡馆,将自行车往门外一靠,就三两步上了楼。

看了一圈,终于在靠窗的位置看见了那个淡然自若冷若冰霜的江先生。

依旧清俊的面容,精致到挑不出任何瑕疵的五官,日光倾斜着落在他的鼻尖,覆上一层暖意。

就连他的冷漠疏离,丝毫无法让人心生不悦,反倒是多了一丝神秘感。

对方的面前还放着一杯柠檬水。

江千帆拿起杯子,放在唇间抿了一口,天经地义到仿佛他的世界里,林可颂就是空气。

林可颂那个气啊,就像火箭要升空一样。

她用力地在江千帆面前坐下,憋着一股气说:“我不是让你在原地等我吗?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江千帆的脸上没有丝毫觉得自己做错了的表情。

“我不喜欢臭豆腐的气味。”

林可颂朝天翻了个白眼,心想我还不喜欢你呢!

“那如果我找不到你怎么办?”

“你肯定会找到我的。”

“为什么?”

“为了一千美金一天的导游费。”

林可颂有种又被插刀的感觉。

她今天憋屈了一天,仍旧愿意回来找他,还真没记起来那一千美金一天的导游费。

“你的手机。”林可颂将对方的手机从桌面上滑过去。

这家伙慢条斯理地取出纸巾,擦拭着手机。他的手指很漂亮,颔首时,有一种令人莫名心动的美感。